仝氏族谱顺序排列表
江苏睢宁仝姓字辈:东、亭、西、道、太、德、泽、玉(毓)、光、荣、 大、本、敦、培、广、 永、传、万、世(代)、洪、祥、宝、端、正、贵、志、杰、英、达、明
江苏无锡仝姓字辈:登、庭、锡、道、泰,德、泽、誉、光、荣,大、本、敦、培、广,永、传、万、世、恒。
河南洛阳新安县五头镇仝沟村字辈:三,乐,重,天,伦,谦,恭,世,长,钦;雨,露,松,柏,秀,枝芳,由,根,深
河南太康县仝姓字辈:广,金,芳,丙,明,家,传,正
河南台前县仝姓字辈:唐,燕 ,先,世,绪,其,兴,玉,乐,思
河南博爱仝姓字辈:兴、功、建、国、学、习、文、章
河南洛阳市伊川县葛寨乡仝姓字辈:喜、学、广、林、亮、博
扩展资料:
源流一
汉族仝姓根据族谱最早居住在战国时期齐鲁夹谷之地,历史上记载齐鲁夹谷会盟。
齐鲁夹谷之会是齐鲁两国的一次著名的会盟,盟会上孔子屈强国、正典仪的凛然大义,被称为是“圣人之大司”。会盟后,齐人为孔子的大义凛然所折服,归还了郓(在今山东郓城东)、讙(今山东宁阳北)、龟阴(龟山之阴,在今山东新汶东南境)等汶阳之田。
-仝姓
冯姓来源有二
一、出自姬姓,为周文王姬昌之后,系承毕公高,始祖冯文孙。
据《元和姓纂》、《后汉书》等所载,周文王第15子毕公高后裔毕万,西周时,在晋为大夫,当时晋献公陆续功灭了许多小国,其中包括毕万的一支孙被封于冯城,其后子孙以邑为姓氏,称冯姓。
史称冯氏正宗。
是为河南冯氏。
周王室的远祖名叫弃,据说他的母亲是有邰氏的女儿,又称姜螈。
传说一次姜螈外出游玩,在荒野中看见一个巨大的脚印。
出于好奇,姜螈下意识地把自己的脚放在大脚印中踩踏了一下,想不到因此“身动如孕”,不久竟真的生下了一个男孩。
姜螈又羞又忿,惟恐这个孩子会带来不祥,于是就偷偷地把他抛弃于路口。
但奇怪的是,在路上往来奔走的牛、马等牲畜看见这个孩子后,竟敬畏地全部跑开了,不敢践踏。
姜螈又把孩子放到山林之中想让野兽吃掉,可偏偏一向寂静无人的荒郊却人来人往。
无奈之际,姜螈又把孩子丢弃在河中的浮冰上,不料天上的飞鸟竟都纷纷降落,展开羽翼为他遮寒挡水。
姜螈认为这是上天的意志,就又把他抱回来抚养。
因为这个孩子曾经被遗弃过,所以为他取名弃。
弃就是有史记载的最早周代祖先,他在帝尧时期因为善于种植庄稼、发展农耕而名闻天下,百姓都向他学习耕作技术。
作为对他的褒奖,帝舜在位期间,就分封弃在邰地,大家都尊称他为后稷,弃及其后代遂都拥有了姬姓。
后稷的继承人是姬不(空-工+出)(qu),他后因国家衰败而辞官隐居到边疆地区,其后代传到古公宣父时,古公宣父先后生有三子,长子太伯,次子虞仲,小儿子季历。
季历生子姬昌,便是后来的周文王。
据传姬昌出生的时候有祥瑞呈现,古公很高兴地说:“我姬氏将来定当发达,大概希望就在这个姬昌身上吧。”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太伯、虞仲二兄弟猜测古公有让季历及其子姬昌来继承家业之意。
为不使父亲为难,二人便一同离家出走,逃到远方.以便成全季历。
古公去世后,季历以惟一继承人的身份袭沿家世;季历逝后,其子姬昌得立,即西伯侯。
西伯姬昌继承了后稷、古公、季历的仁政,为人厚道,礼贤下士,伯夷、叔齐、散宜生等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前来投奔、归附,使得西伯的势力、影响日渐扩大。
西伯势力的增长,引起了商纣的警惕,在崇侯虎的挑拨下,商纣把姬昌诱至国都,囚禁起来。
据传,在此期间,他推演“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即后人所说的“周易”。
西伯被囚后,他的部下、谋士很着急。
为拯救他,他们四处寻找美女、骏马、珍玩等晋献于纣王,并买通其宠臣费仲四处活动,游说纣王。
殷纣王本是酒色之徒,见送来这么多可心之物,早把往日的警惕、猜忌抛到九霄云外。
他得意忘形地说:“单凭这些礼物中的任何一件,都足以抵销西伯的过失,何况竟有这么多呢!”于是下令赦免了姬昌,并授予他“代王征伐”的特权及信物,把军国大事全盘托付西伯,自顾享乐去了。
趁此机会,姬昌率兵东征西讨,先后击败犬戎、密须、耆(于+阝)(han),彻底消灭了崇侯虎,并把崇侯虎的封地改称丰邑,将自己的统治中心由岐迁至丰地。
姬昌病逝后,其太子姬发即位,便是后来的周武王。
公元前11世纪中叶,武王起兵伐纣,克商,纣王众叛亲离,不得不自焚于鹿台。
《周本纪》记载武王胜利后凯旋的情形时说,随同武王同乘一辆车的有三人:“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这里所说的毕公,是文王的第十五子——姬高,他因追随武王克商受封于“毕”地,亦称“毕公高”。
毕地的位置在今陕西省长安县西北部。
周王朝建立后,毕公高及其后裔便以毕地为中心繁衍生息,逐渐因地为氏,号毕氏。
作为姬姓贵族的一支,他们与周宗室关系密切,但伴随着分封制引起的不断分化,毕氏逐渐与周宗室疏远而成为独立的一支。
毕氏封地中有一处地名曰冯邑,所以不排除毕氏中有部分成员“支邑为姓”而改姓冯,但这只是一种揣测。
事实上,此时冯姓并不明确,更不占主体,毕氏仍是这一支姬姓后裔的主姓。
毕公高的后代毕万是晋献公的荣臣,当时晋宫廷内部正围绕继承权展开激烈斗争。
献公为转移矛盾,积极对外征伐。
全国军队被分作两部,献公亲率上军,太子申生统下军。
毕万受封右将军,随献公征战。
晋军所向披靡,接连吞并了霍国、魏地、耿国。
论功行赏,毕万受封于魏地。
当时有一位叫作卜偃的算命人曾品评毕万说:毕氏的后代一定会兴旺发达的。
万,是个满数;魏,也是大名。
故一定前途无量。
毕万受封11年后,晋献公死,久已存在的宫廷矛盾终于爆发。
四位公子为争夺王位而混战,致使国力损耗,元气大伤。
而毕万一族却日益繁荣,并以新地为氏,成为声名显赫的魏氏。
毕万的儿子名武,号魏武子,他一直忠心于亡命公子——重耳。
重耳避祸逃亡,魏武子义无反顾地一直跟随在他身边。
后来重耳终于在秦国等诸侯的支持下归国继承大位,便是晋文公。
魏武子因功再封于魏地,位列大夫,显赫一时。
到魏武子之玄孙魏献子的时候,魏氏:已与当时晋国的智、赵、韩、中行、范氏并称“六卿”,把持了晋国大权。
魏献子之孙魏桓子与赵、韩两家完成了“三家分晋”。
公元前 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封三家为诸侯,这便是战国七雄中的魏、赵、韩三家。
魏氏立国,毕氏家族自然受益最大,毕万家族的长卿一支受封于冯城,居地即今河南省荥阳县东部。
于是长卿及其后代因城为氏,逐步放弃了毕、魏之姓而改姓冯,史称这支冯氏为冯氏正宗,即河南冯氏。
二、出自归姓,为冯简子之后。
据《世本》记载,春秋时郑国有大夫冯简子,因封邑在冯而得氏,其后子孙以冯为氏。
春秋时期除毕公高一脉冯姓外,郑国也是冯姓的一个重要发祥地。
据《世本》所载,郑国著名大夫筒子,以善断而名闻诸侯。
他在任期间,郑国与周边诸侯的纵横往来、攻战联盟等大事,郑国君主都要向他咨询。
筒子广纳贤士,集思广益,其判惭、决策无一不精当,深得郑君赏识。
为褒奖筒子的政绩与贡献,郑国君以冯邑封筒子,筒子入居冯邑后,遂号冯筒子。
而他的封地冯邑,正是后来并入魏国的冯城。
因此,长卿受封冯城之前,冯筒子的后代便早巳在此生活多年,只因筒子的名位远不及毕万及其后裔,所以被忽略或有意淡化了。
因此,源于河南的冯氏应由两部分组成,即先期的冯筒子及其后裔和后来居上的毕魏世家。
他们都可以称为冯姓之源或冯氏正宗。
而且从冯姓产生的过程来看,姬、毕、魏、冯在一定程度上讲“三千年前是一家”。
介绍文件
冯姓迁徒史
冯姓迁徙史
春秋战国时期
向南,先进入了楚地(今湖南、湖北)。
楚怀王时期(战国后期)冯氏子弟中有一名叫冯郝的,官至楚大夫,是楚国的重臣。
一次,宋国内乱,其相惠施投奔了楚王,楚王打算庇护他,冯郝坚决反对。
楚王为不伤害双方而采取了两面手法,一方面表示同意冯郝的意见,另一方面却暗自给惠施以封地。
冯郝知详情后,愤而离去。
抛开冯郝的命运不论,冯郝当是楚地冯姓留史第二人。
向西,进入了陕西关中等地。
神话传说中有一名冯长的人,居于骊山,善观天文之变,精于历算。
遗憾的是,冯姓在南方及西
部早期开发的业绩缺乏系统记载,只能透过重重迷雾而觅得一鳞半爪。
向北,冯氏进入了山西等地。
战国中后期,韩国的上党郡(今山西长治西)郡守姓冯名亭,为人果敢而有谋。
秦昭王四十五年,秦名将白起率大军伐魏,两军对战于野王,野王守备不敌而降。
由于上党地区与韩国的联系全系于野王一线,因此,野王的失败就使上党虚悬于外。
冯亭与部下及百姓商议后,决意背秦而举地归赵。
赵、韩本是唇齿相依、地缘亲近的邻国,赵国一旦接受上党,便自然卷进秦、魏之间的争斗,以赵、魏合力,秦军必不敢轻举妄动,从而保护上党百姓免遭茶炭。
果然不出冯亭所料,赵国在平原君赵胜的大力支持下慨然接受上党,并封冯亭为华阳君,上党军民同仇敌忾以抗秦军,上党终于得以保全。
但三年后,秦再派左庶长(秦第十等爵,掌兵权)王龅(h6)进攻上党,上党终被攻克。
此间上党冯氏中有两支分别迁往秦与魏,并在秦汉之际大有作为,此为后话。
向东,冯氏进入了齐鲁大地,这一支冯氏即来自上文中所说的魏地。
他们很快为当地浓厚的文化氛围所习染,“冯谨客孟尝君”的千古佳话,就是发生在这一时期。
秦王朝统一前后,冯姓在上党地区的一支最为活跃。
前文已提及武安君白起伐魏,上党郡守冯亭纳地入赵受封华阳君,从而挫败了白起的东进企图。
冯亭的大智大勇,拯救了上党,从此,家族日隆,许多乡里亦归附之,从而形成了冯姓望族。
尽管冯亭有勇有谋,但关东六国已是夕阳残照,根本不可能持久抵御强秦的大统一趋势。
结果,就在上党献地后不久的“长平之战”中,华阳君冯亭与“纸上谈兵”的主将赵括均战死疆场,而其部赵卒40万除200人被“留报赵”外,统统被屠杀。
从此,关东六国对秦再也组织不起有力的抵抗了。
冯亭战死后,其宗族亦分崩离析,大部分北上进入赵国腹地以避战祸,少部分仍留居上党。
这一部分留居上党的冯姓人审时度势,看清了六国必然灭亡的趋势,转而”投奔了秦国,并为秦的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
其中著名者有官至右丞相的冯去疾,以及军事将领冯毋择、冯劫等。
秦汉时期
冯去疾是秦始皇的丞相。
冯氏一门是秦王朝后期的重要柱石。
秦始皇好巡幸各地,经常奔波在外,秦左相李斯平素多跟从始皇出外,留守咸阳都城的却总是右相冯去疾,始皇对去疾的信任与赏识由此可见一斑。
而冯毋择、冯劫亦得益于这种信任,都在秦军中担任高级将领。
始皇三十七年,嬴政皇帝生平最后一次出巡。
像往常一样,李斯、胡亥、赵高从行,去疾留守。
不料始皇于沙丘暴卒,宦者赵高胁迫左相李斯发动“沙丘之变”,他们合谋篡改了始皇的传位诏书,废太子扶苏,改立胡亥为新帝。
冯去疾等得知真相后,他们冒死向秦二世上书,揭露赵高等奸臣的罪行。
结果因进谏失败双双被下狱。
在狱中,冯去疾、冯锄拒绝向赵高一伙奸佞屈服,为保持清白的名节,二人先后在狱中自杀。
一代贤相、骁将就这样为自己的生命历程写完最后浓重而悲壮的一笔。
与这二人所不同的是,同时被下狱的左相李斯则暴露了其软弱、自私的本性,他被赵高等人百般戏弄、 后腰斩于市井。
冯去疾、冯劫被下狱不久,冯毋择率其他子孙隐姓埋名,潜逃他乡,下落不明,关中冯氏亦随之逃散殆尽。
伴随此起彼伏的秦末战争的大规模爆发,不可一世的秦帝国顷刻间土崩瓦解,而上党冯氏入关的一脉,也随之销声匿迹。
汉承秦制,天下甫定。
冯姓经此番劫难,可谓元气大伤。
在秦末战争、楚汉战争乃至汉初“无为而治”的一系列大变动中,史册中寻找不到冯姓的任何丰功伟绩。
也许,这一段历史的沉默正孕育着冯姓的再度辉煌。
汉代,冯姓姓氏的基本材料才得到最初步的整理,现今人们所接触的有关冯姓早期发展的资料,基本上是在这一时期成文、定性,并载入史册的。
另一方面,这一历史时期冯姓“代有才俊”的良好族运也为这种整理提供了生动、翔实的素材。
可以说,汉代是冯姓发展过程中的第一次阶段性总结。
汉代冯姓发展的显著标志是冯姓郡望的逐步形成。
两汉时期冯姓的分布基本上覆盖了当时华夏大地的所有重要区域,并且在一些地区,由于冯姓豪杰名士的大量涌现,形成了以冯姓为主体的聚族性居地。
汉代冯姓辉煌之发端者为安陵冯氏,其代表人物首推冯唐。
汉兴置国,出于安全及施政考虑,实行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政策:一方面为了充实关中人口,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六国宗室及大族豪门坐霸一方。
汉廷访得代北冯氏为豪杰之后,于是特迁其大部再入关中,定居安陵。
冯唐,正是生长于代北而后迁入安陵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
冯姓早期主要繁衍于今河南、陕西、河北、山西等地,晋末“永嘉之乱”时开始大举南迁,先后迁入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等地。
北周至隋统一前后,仍是国家由混乱走向统一的过渡阶段,同时也是人口迁移-频繁,各姓族活动区域扩大的时期。
以冯氏:著名郡望之一——弘农而言,西魏之宁州刺史冯宁被认为是弘农郡的开山之祖。
早在西汉时代,冯扬便以“万石君”而名噪弘农,冯扬家人丁兴旺,有子八人,至冯勤一脉尤为荣宠。
因此,在冯宁之前,弘农冯氏已有人活跃在此地,可以认为魏地冯氏是弘农早期冯姓的直接起源。
当西魏的冯宁刺史兴起之时,弘农冯氏已经完成其郡望的形成。
隋唐以来
至隋唐,已有南迁至福建省境的。
在这一不断繁衍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支派,大致有:出自山西上党冯氏,为战国赵华阳君冯亭后裔;出自河南颍川的冯氏,为东汉大将军冯异的后裔;杜陵冯氏系西汉左将军冯奉世后裔;长乐冯氏为宜都侯冯参后裔;京兆冯氏为燕王冯宏的后裔;弘农冯氏为西魏宁州刺史冯宁后裔;河间冯氏为唐监察史冯师古的后裔。
唐宋时期,冯氏先后又有两次大举南迁,使冯氏分居于我国江南广大地区,明、清之际遍及全国各地。
另据有关史料记载,山西代州冯氏始迁祖为明初冯有才第五代孙隆奄,今河南西平县冯氏,是明朝开国功臣,郢国公冯国用的后代,系明初迁入,至今已传二十四代,五百八十余年。
家谱
家谱文件
家谱文件
冯姓家谱文献目录
冯姓家谱文献目录
江苏:
冯氏族谱八卷、京口冯氏族谱一卷、锡山冯氏宗谱二十四卷、澄江冯氏宗谱十卷、冯氏家谱一卷
浙江:
赫山冯氏家谱二十二卷、大易冯氏谱不分卷、慈溪冯氏支谱不分卷、桐乡冯氏族谱不分卷、冯氏宗谱一卷
安徽:
冯川冯氏宗谱八卷
湖北:
冯氏宗谱一卷、冯氏宗谱、冯氏续修支谱八卷、冯氏宗谱二十一卷首一卷、冯氏四修族谱十四卷首一卷
广东:
冯氏家谱不分卷、冯氏本房世谱不分卷、冯氏族谱不分卷、南埠冯氏族谱一卷
湖南:
长沙冯氏四山家谱二十九卷首一卷末一卷、湘潭冯氏三修族谱、中湘石潭冯氏五修族谱三十三卷首一卷末一卷、山田冯氏族谱十卷首一卷
看完之后,你会觉得你的家族有多伟大!
冯氏家谱
冯氏三修族谱十卷,末一卷,(民国)冯德錡主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湖南省湘潭市图书馆。
冯氏四修族谱六卷,(民国)冯新交主修,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宁乡。
冯氏支谱三卷,首一卷,著者待考,清光绪十九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不详吴氏冯墅分宗听十卷,末一卷,(民国)吴越材等纂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承启堂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
山西洪洞晋洪洞冯张村段氏家谱一卷,(清)段成鸾纂,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段殿甲手抄本。
现收藏在山西省洪洞县档案馆。
江苏武进毗陵冯氏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清)冯爱恒主修,清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宝啬堂木刻活字印本八册。
现收藏在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江苏武进毗陵冯氏宗谱十八卷,(清)冯根奎等修,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四德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六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
江苏武进毗陵冯氏宗谱二十卷,(民国)冯汉南主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四德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
江苏无锡锡山冯氏宗谱十八卷,(清)冯惠芳修,清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大树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册。
现收藏在河北大学图书馆、日本、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江苏无锡冯氏宗谱二十四卷,(清)冯锦标等修,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伦正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五册。
现收藏在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江苏无锡锡山冯氏宗谱二十四卷,(民国)冯向荣主修,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大树木刻活字印本二十四册。
现收藏在吉林大学图书馆、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江苏江阴澄江冯氏宗谱八卷,(清)冯伯奇等修,清嘉庆十二年(公元1807年)大树木刻活字印本八册。
现收藏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江苏江阴澄江冯氏宗谱十卷,(清)冯汝冀纂修,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大树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
浙江慈溪冯氏支谱不分卷,(清)冯祖恩辑,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现收藏在江苏省常州市图书馆。
浙江奉化吉奇冯氏宗谱四卷,首一卷,(民国)胡次乾纂修,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浙江省奉化县文物管理局。
浙江海宁大易冯氏谱不分卷,(清)冯秉良等编,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辽宁省图书馆。
浙江海宁赫山冯氏家谱十八卷,(清)冯锦堂纂修,清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树德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八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大学图书馆。
浙江海宁赫山冯氏家谱二十二卷,(清)冯奕瑞主修,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树德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
浙江桐乡冯氏重修支谱六卷,(清)冯浩等纂,清朝时期手写本四册。
现收藏在江苏省苏州市图书馆。
浙江绍兴冯氏家谱不分卷,(清)冯锡曾修辑,清乾隆年间手写本一册。
现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
浙江绍兴山阴柯桥冯氏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冯文金等纂修,清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继孝堂木刻活字印本六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日本、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浙江绍兴冯氏宗谱四卷,(清)冯焕等重修,清光绪十八年(公元1892年)永思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册。
现收藏在浙江省图书馆、日本、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浙江绍兴会稽王显冯氏宗谱六卷,(清)冯宾皱、冯尧铨等重修,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木刻活字印本六册。
现收藏在日本、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
浙江兰溪冯氏宗谱一卷,(民国)冯金昌重修,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浙江义乌赤岸孝冯氏宗谱二十三卷,首一卷,(民国)冯一枝纂修,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铅印本二十六册。
现收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
安徽绩溪冯川冯氏宗谱十二卷,(清)冯景铭纂,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手抄本六册。
现收藏在安徽省绩溪县冯村。
安徽绩溪冯川冯氏宗谱八卷,(民国)冯百川修,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手抄本。
现收藏在安徽省绩溪县冯村。
安徽绩溪绩邑冯氏族谱十卷,(民国)冯景坡续修,清光绪至民国时期钞写本一册。
现收藏在安徽省图书馆。
山东栖霞冯氏本分世谱一卷,(清)冯惠堂、冯绍周等重修,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铅印本。
现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县大柳家乡杆林村。
山东栖霞冯氏西族谱书一卷,(民国)冯义民纂修,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手抄本。
现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县大柳家乡杆林村。
湖南湘潭中湘石潭冯氏五修族谱三十三卷,首一卷、末一卷,著者待考,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活字本一册。
现收藏在湖南省图书馆。
湖南湘潭中湘石潭冯氏六修族谱三十七卷,首两卷、末一卷,(民国)冯秩词、冯敦澍纂修,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大树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十册。
现收藏在广东省中山市图书馆、吉林大学图书馆。
湖南湘乡山田冯氏族谱十卷,首一卷,(清)冯运开修,冯家典纂,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现收藏在湖南省图书馆。
广东广州冯氏家谱不分卷,著者待考,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铅印本一册。
现收藏在广东省中山市图书馆。
冯氏宗谱十卷,(明)冯楷纂修,明朝嘉靖年间木刻活字印本,今仅存第四~十卷。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
冯氏宗谱,(清)冯嗣英纂修,清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现收藏在中国国家图书馆。
封鄂冯氏宗谱一卷,著者待考,木刻活字印本。
现收藏在辽宁省博物馆。
后昌冯氏宗谱十四卷,(清)冯仁均、冯义址等纂修,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木刻活字印本六册。
现收藏在四川省图书馆。
冯氏宗谱,(民国)冯焕文纂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手抄本一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族谱,(民国)冯曦纂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铅印本四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代州冯氏族谱四卷,(民国)冯羲纂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石印本四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如皋冯氏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清)冯震纂修,清同治二年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澄江冯氏宗谱十卷,(清)冯汝翼纂修,清同治十一年大树堂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毗陵冯氏宗谱十八卷,(清)冯根奎纂修,清光绪二十九年四德堂木刻活字印本十六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家谱,(清)冯国鑫纂修,清朝末期抄本一册。
记事至宣统止。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重修支谱六卷,著者待考,清朝时期手抄本两册,今仅存第一卷、第六卷。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民国)冯功名等纂修,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天宝堂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宗谱二十一卷,首一卷,(民国)冯振邦等纂修,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三元木刻活字印本二十二册,缺第五卷、第十卷、第十三卷。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湘潭冯氏三修族谱二十二卷,(清)冯清峻等修,清光绪八年继立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二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长沙冯氏四山家谱二十九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冯作安等修,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四山木刻活字印本十四册。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冯氏族谱五卷,著者待考,民国甲子年木刻活字印本六册,有虫蛀。
现收藏在中国家谱网站。
长沙冯氏家谱三十卷,著者待考,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四山木刻活字印本十二册,有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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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永丰冯氏宗谱,著者待考,清光绪四年世德堂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今仅存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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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田冯氏族谱,著者待考,清朝时期百永堂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今仅存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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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冯氏宗谱,(清)冯士煜等纂修,清乾隆四十年著存堂木刻活字印本四册。
今仅存第一~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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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冯氏宗谱二十四卷,(清)冯锦标纂修,清光绪三十二年伦正堂木刻活字印本二十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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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冯氏族谱,著者待考,民国二十五(公元1936年)年始平堂木刻活字印本一册。
今仅存第九卷。
某支姚氏字辈:宗纯才炳,大孝珍贵。万国安康,祖德广远,孙子荣昌。
某支姚氏字辈:文德如玉尚,润希正一宏,绪绳先世远,庆锡万传荣。作善长适吉,崇师必显名,懋修期继美,廷选振家声。
雍睦堂姚氏字辈:衅承贞福顺,念思永志正。贤能德国学,知喻开绍嘉。声振大启运,敦修万年华。携才光远裔,凯泽映朝霞。续字辈:宗乾元焕,孝义为先,勋猷恒著,教育纯全。
湖南益阳姚氏派语:守道如珍友,敦修自景行,奇才光后裔,盛业继先程,经术儒林重,勋猷著鼎铭。
湖南平江姚氏派语:仕志用伯叔,季廷思自修,英标才胜世,继武定功周,辅佐致文明,允执厥中行,祖德经纶学,佑启步云程,善命敷四海,敬承先谟训,克和协万邦,九歌惟叙韵。
恩溪姚氏名派:一人垂拱御,万字仰鸿猷,发育齐天峻,昭明如日周。字派:臣心常贞靖,卿士若尹良,吏翰文章重,蕃宣德惠长。
贵州姚氏字辈:仕文时字子,天永必通维,正大贤明启,荣华副梁忠,邵祖本元茂,敦伦瑞英长,舟廷龙显见,毓秀定连芳。
重庆合川姚氏字辈:大正启世,国泰民安,谨守先业,敬为德本,学乃家祯,垂裕后昆。
广东廉江姚氏字辈:国家兴业,礼乐成章,光华复旦,继世永昌。
1 关于黄氏的诗句
关于黄氏的诗句 1 有谁知道黄姓的那首诗
黄姓的认宗诗
在海内外黄氏族姓中,极为广泛地流传着一种为黄姓宗族特有的认宗诗。这种诗犹如一组特殊的文化密码,凡黄姓族人,无论身处何方,只要能背得这一"密码诗",便可认祖归宗,会被视为同宗兄弟,得到本族姓的互相关照。
黄姓的认宗诗,又分为所谓"外八句"与"内八句"。
外八句,就是当年邵武禾坪黄氏大始祖黄峭山公送别诸子的那首别子诗,又称"上马诗"。诗的全文是:
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胜地立纲常。
身居外境犹吾境,久住他乡即旧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当荐祖宗香。
根深叶茂同庥庆,三七男儿总炽昌。
该诗的文字,各种诗载多有不同,但都大同小异,我们上面的全诗文字,则是清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1年)潮州黄氏大宗祠修一修订的。
所谓内八句,其内容和文字,各地流传和文献记载均有很大的差异。一种以当年黄峭山之妻上官氏和吴氏二位夫人作的临别赠子诗为内八句,公元1781年潮州黄氏统一其文字为:
峭老原来娶三妻,官、吴、郑妣廿一儿。
兴家创业务离去,回猷报命省亲仪。
吾年八十难期会,叶茂九州同根枝。
不论贫富与贵贱,相逢当念初分时
该诗上两句为官氏所作,下面句为吴氏所作,广泛流传于闽、粤、赣地区和东南亚华人黄姓之间。但其文字则各地流传者略有差异。另外,如扛西《双井黄氏族谱》和《樟峰黄氏宗谱》,均认为该"内八句''也是黄峭山公本人所作,并非官、吴两夫人所写。
据潮州谱记载,在闽粤及东南亚黄姓中,又流传着另一种"内八句",也称"下马诗",与"上马诗"相配,传说也是黄峭山公所作,全诗文字是:
一脉流传住异乡,八言遗嘱实非常。
子孙追本敦前境,世代寻源仍旧乡。
鼎案碎全遵命语,牲仪腥熟荐馨香。
亲功祖烈垂庇佑,三七分房具兑昌。
又有以下面这首诗为"内八句"者,传说该诗前四句是黄峭山公三夫人郑氏所作,后四句是官氏长子也即二十一子中长兄临别时所作赠诸弟之诗,其文字流传,各地也小有异同,大体内容则无别,也有的族谱称它为"廿一公名赞",其诗云:
和梅荀盖楚龟洋,政化瞿卢福林唐,
祖潭城光昌层贵,官吴郑氏永流芳。
峭公当日官何职,大宋奎章内阁郎。
代代子孙须谨记,枝枝蕃衍绍书香。
诗中前三句21字,即黄峭山二十一个儿子之名。此内八句见载于福建邵武禾坪谱和广东潮州谱,流传于闽粤及南洋。
据广东深圳宝安坪山黄氏谱所录"内八句",即黄氏源流歌,其诗云:
梅江江上旧华堂,阀阅相传江夏黄。
百里华封留政迹,千年翰院擅文章。
绵绵世泽留孙子,赫赫家声继汉唐。
如见普谱应起敬,今人远仰昔高阳。
此诗述黄氏源流,梅江盖指嘉应,高阳即是颛顼,说的是客家黄氏为帝颛顼的后裔,派衍江夏。因此该诗主要在客家黄氏中流传。此诗也见载于潮州谱,该谱认为此诗为诗人黄应谷所作敬贺世系诗,而非"内八句"。据潮州谱,当年黄应谷所作敬贺世系诗共有三首,此其第一首,另有第三首也被有的族谱当作"内八句",该诗云:
江夏名邦阀阅高,簪缨宦族产子豪。
御炉仙枝黄金榜,王阀瑶阶缘锦袍。
诗礼传家承祖德,文章华国迪儿曹。
本支百世千秋盛,万古衣裳冠大韬。
黄姓宗族特有的"内八句"与"外八句"等认祖诗,至今仍在各地黄姓中广泛流传,它说明了黄氏族姓尊尚宗族主义的文化特征。它也是港、澳、台湾和广大海外华裔黄氏寻根问祖、认祖归宗文化心态的反映。
除了认祖诗外,在东南及南洋的海内外黄姓宗族中,还流传着一首回文诗,该诗的读法应从"才"字起读,依次诗句是:
才秀黄君道学开。
开学道君迎路来。
来路迎君千马返,
返马千君黄秀才。
据潮州谱称,此诗是赞颂黄氏学子汇萃,人才济济,其热烈盛况,跃然纸上。
2 黄氏三妻二十一子
1、诗名:
《峭山公遣子诗曰》
2、诗句全文:
骏马登程往异方,任从圣地立纲常。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早晚莫忘亲命语,晨昏须笃祖宗堂。但愿苍天垂庇佑,三七孩儿永炽昌。
3、释义:
男儿志在四方,四海为家,可以随处生根落地,但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这是伦理礼仪,代指成家立室组成家庭,有了礼仪就有家庭,有家庭就有社会,有社会就有国家,追宗认祖才能维系家庭家族的团结稳定,认亲诗则是这个追宗认祖的纽带 。
扩展资料:
黄姓的认宗诗,又分为所谓"内八句":
内八句,其内容和文字,各地流传和文献记载均有很大的差异。一种以当年黄峭山之妻上官氏和吴氏二位夫人作的临别赠子诗为内八句,公元1781年潮州黄氏统一其文字为:
峭老原来娶三妻,官、吴、郑妣廿一儿。兴家创业务离去,回猷报命省亲仪。吾年八十难期会,叶茂九州同根枝。不论贫富与贵贱,相逢当念初分时。
该诗上两句为官氏所作,下面句为吴氏所作,广泛流传于闽、粤、赣地区和东南亚华人黄姓之间。但其文字则各地流传者略有差异。另外,如扛西《双井黄氏族谱》和《樟峰黄氏宗谱》,均认为该"内八句''也是黄峭山公本人所作,并非官、吴两夫人所写。
-黄守恭
-黄氏
3 求一首写在黄氏宗祠的诗
应该是黄氏族谱八句诗分外八句和内八句:黄氏宗亲外八句骏马登程出异乡,任从异地立纲常 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应存祖宗香 万望苍天垂庇佑,三七孩儿总炽昌母亲内八句:十郎峭老有三妻,官吴郑娘七子齐。
创业兴家离祖地,归来报命省亲惟。君思日久难相会,宗叶分枝为汝题。
若有富贵与贫贱,相逢须念共根蒂。该诗的文字,各种诗载多有不同,但都大同小异,我们上面的全诗文字,则是清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1年)潮州黄氏大宗祠修一修订的。
所谓内八句,其内容和文字,各地流传和文献记载均有很大的差异。一种以当年黄峭山之妻上官氏和吴氏二位夫人作的临别赠子诗为内八句,公元1781年潮州黄氏统一其文字为:峭老原来娶三妻,官、吴、郑妣廿一儿。
供参考。
4 关于黄氏名人的诗,文有哪些
楼主您好;黄姓出了很多大名人啊。
宋代的黄庭坚,江西诗派的创立者,一祖三宗的一宗。清代的黄景仁,天妒英才,壮年殒命。
可仍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雄霸清代诗坛。清代的黄宗羲,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
黄庭坚代表作品:散文 《书幽芳亭》《答洪驹父书》《赠高子勉》《苦笋赋》《毁璧赋》《跛奚移文》 诗歌 《博士王扬休碾密云龙同事十三人饮之戏作》《题王居士所藏王友画桃杏花二首》《题郑防画夹》《牧童诗》《新喻道中寄元明》《病起荆江亭即事》《王充道送水仙花五十支》《和答梅子明王扬休点密云龙》《登快阁》《寄黄几复》《雨中登岳阳楼望君山》《弈棋二首呈任渐》《喜太守毕朝散致政》《晚楼闲坐》《清明》《新竹》《题竹石牧牛》《春近四绝句》《登快阁》 词 《定风波·次高左藏使君韵》《阮郎归·效福唐独木桥体作茶词》《谒金门·示知命弟》《谒金门·示知命弟》《渔家傲·三十年来无孔窍》《菩萨蛮·半烟半雨溪桥畔》《蓦山溪·赠衡阳妓陈湘》《醉蓬莱·对朝云叆叇》《水调歌头·瑶草一何碧》《清平乐·春归何处》《念奴娇·断虹霁雨》《满庭芳·茶》《鹧鸪天·人生莫放酒杯干》《虞美人·宜州见梅作》《南歌子·槐绿低窗暗》《西江月·老夫既戒酒不饮》《南乡子·诸将说封侯》《品令·茶词》《木兰花令·当涂解印后一日》《千秋岁·少游得谪》《望江东·江水西头隔烟树》《诉衷情·小桃灼灼柳鬖鬖》 黄景仁诗名句:夕阳劝客登楼去,山色将秋绕郭来。《都门秋思》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杂感》文章草草皆千古,仕宦匆匆只十年。 《呈袁简斋太史》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绮怀(其十五)》历穷讵有绳堪续,面改难如镜可磨。
《辛卯除夕》垂杨密密拂行装,芳草萋萋碍行路。《短歌别华峰》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
《癸巳除夕偶成》马因识路真疲路,蝉到吞声尚有声。《杂感》火轮杲杲悬中天,下铄大地生青烟。
《苦暑行》云中见祥凤,百鸟无文章。《和容甫》才见银水动地来,巳将赤岸浮天外。
《观潮行》须臾一线吐复落,砉然万丈车轮红。 《登衡山看日出用韩韵》全家都在西风里,九月衣裳未剪裁。
《都门秋思》老乌守巢啼,日暮雏不归。羽翼各自有,知他何处飞? 《乌栖曲》呼群声榖榖,隔烛影婓婓。
《鼠》黄山白猿千年物,出没无时不知穴。裹身只借千岩云,疗饥惟餐太古雪。
《白猿》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别老母》风前带是同心结,杯底人如解语花。
《感旧》黄宗羲代表作品:《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南雷文定》《四明山志》。
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摘要: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是家族司法执罚的先决条件;家族长是审判过程中主要的审理者,依据家族具备条件等情况配以相应的辅助执事,构成家族司法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在相应的司法程序约束下进行审判,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效力是古代中国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关键词: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审判效力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适用家族法裁断家族纠纷解决家族矛盾的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不但将纸面上的家族法落实于实践,且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直接决定作用。家族司法的施行只有通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决后才能实施,即使审判程序很简易。审判程序可以宣示家族法订立的正义性和家族司法施行的公正性,是家族成员拥护家族审判组织,服从裁决的重要基础,是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得以续存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运行,家族审判组织就无需建立,化解家族内部矛盾和有效治理家族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影响。古代中国社会的治理关键是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主要举措是社会各个大小家族内部矛盾自觉的自我消解,基层自治的社会治理方式亟待家族法的实际落实,家族法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其落实通常经历简单或复杂的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继家族司法纠告和传唤程序之后利用证人证言等证据启动运行的裁断程序,审判过程不但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家族长也会考虑情理以及族内名誉等进行审判。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从机构组成和人员组织来分析,实则是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缩影,是在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家族内部具备的各种条件包括经济条件,建立的专门审理家族纠纷的家族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其独特的司法审判组织和特殊的司法审判程序,处理家族矛盾实现家族司法特殊的审判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最终表现的确定力、执行力和约束力是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根本表现。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体现为保障家族利益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起到重要作用,是古代中国基层自治的客观需求。
一家族司法审判组织
1家族长是主要审理者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得以进行的保障是以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为基础,族内各成员对审判机构负有监督责任,如《浦江郑氏义门规范》规定:“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监视莅事,告祠堂毕,集家众于有序堂”,“监视,纠正一家之是非”,“立劝惩薄,令监视掌之。”①监督司法审判是否依据家族法之规定。司法审判的管理权则在家族长,或者是家族内公选出知识丰富及有威信的长者,《江州陈氏义门家法》中规定“立主事一人,副事二人,管理内外诸事。内则敦睦九族,协和上下,约束弟侄,日出从事,必令各司其局,毋相夺伦。”并“立司库二人,作一家之纲领,为众人之表率,握掌罚之二柄,主公私之两途,惩劝上下,勾当庄宅,掌一户版籍、税粮及诸庄书契等应。”②显然,家族长在家族审判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家族司法审判的主要审理者。家族长在审理族内纠纷时往往起于纠告程序③,有族人纠告,族长随即传唤,传唤程序④发起后,族内各相关成员聚集族堂,听任族长审断。家族长作为主要审理者的地位在清朝也体现尤甚,例如清朝乾隆年间,陈宏谋作为江西首领极力推行家族治理的基层自治方式,并推行家族长“奉官法至上,纠察违规子弟,确族长于族内权力统管之位,便约束族众。”⑤这均说明家族长在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中居于主要审理地位,并且对不听差事的家族成员有责备惩罚的权力,尤其是官府对家族长权力的进一步确认更加强了家族长主要审理者的地位。
2家族司法辅助执事
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最高一级的审判者是家族长。依据家族大小和各个家族具备不同条件的情况,有些家族对审判组织的人员职责设有明确划分。如纠察的设置,在《萧山管氏族谱》规定:“族内设通纠二人,纠族内是非并告族,需正直干练者为之。”⑥在《湖北刘氏族谱》也记载:“宗内设察事通纠族内之过,取志成之长者。”⑦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人员除了纠察以外,还有专门为展开家族司法审判而设的差役。差役如同官府的衙役,为家族司法传唤或者展开司法审判时做一些记录、押送、看押等辅助工作,还涉及到审判裁断结束后的责罚,如责杖、革胙、鸣官等有时需要差役。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设置虽然没有官府正式,但在族内基本形成辅助执事人员固定的习惯。有关辅助执事,如《浙江余氏家谱》记载:“族内非人命奸盗之事,不得诉官府,须投明族长审断,族事繁多,内设副审、监视、小差,各司职责。”⑧显然,家族司法审判不是家族长一人审理裁断的程序,而是在不同家族有不同的家族成员参与家族司法辅助执事,辅助执事人员的相对固定和参与为家族司法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协助作用。家族长和家族司法辅助执事实际上构成了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根据家族司法纠告、传唤、审理、裁断、执行等序列程序,以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为前提,综合考量家族发展以及家族名誉等,对审判事件相关人形成一定的心里威慑,展开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系列裁判活动。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判活动的展开,一方面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另一方面需要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最后族长根据掌握案件事实的综合情况,由家族审判组织辅助执事参与协助完成家族司法审判活动。
二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1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展开时,通常情况家族长都会同家族内有名望威信的长者共同审理案件,有名望威信之长者有时是家族审判组织内本就设立的副审,有的则是因为名望威严对家族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可以起到作用,这种作用主要基于名望者对家族的影响力。如滠水《吴氏族谱》记载“族事审理进行时,族长等斟酌再三,博取众议,不受挟嫌挑唆,是非曲直以情理之中”⑨,这就要求族长审判案件时,要听取众人意见,为慎重起见往往请示族内有名望者,以达到家族司法审判是非分辨之功能以昭示公正的作用。家族长会聚名望者或其他族人审判案件时大多在祠堂或家庙进行。如《江西李氏族谱》记载:“祠堂乃圣地,族人敬奉,祭祖常备,也乃公堂之上,不受侵犯,凡族内忤逆违犯,都将祖意责罚。”①山西狄氏家谱记载:“一家一族,公法行于家庙,不法族人违犯祖上,进家庙责罚,严重者告官。”祠堂或家庙不但是族人聚集议事的公共场所,也是借助祖宗之意宣示家族司法执罚的祖意依据,因此祠堂或家庙作为家族司法审判场所,不但因为它是家族信奉祖先祭祀奉供的重要场所,也期待对家族成员起到震慑作用。其祠堂或家庙审理家族案件的震慑众人之用意,与家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案件提高公信力之意图一致,都是对家族司法审判之正义的昭示。
2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
家族司法审判对证据也尤为重视,证据是家族司法最终执罚的依据条件之一。《安徽桐城吴氏族谱》记载:“家内事小,首要公正,不得冤枉错怪,违犯族规可家法责罚,但有理有据,不失家风。”②家族纠纷若因族内闲诧小事则重在调解。但是一经涉及有关族内身份名誉或关乎家族与个人生存的根本,此时证据与情理不容忽视。证据的取得途径,一方面是被审判者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一方面是家族成员的举证。如《山西王氏家谱》记载:“违犯族规者,据实责罚,实之本源是据理,被罚族人有权申明,有理据者诉族长,族长统领一族之存亡,不可听信偏见,遇有其他族人控告有据,定公正裁断,不给予私。”③可见,家族司法审理裁断族内纠纷,证据的掌握不可或缺,这关系到族内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公正性的判断,其判断的结论对凝结家族群体向心力有重要影响。家族成员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是其自证非罪的行为,这一行为如果成立即意味案件自然告破,家族司法审判再无需进行。因此通常情况下,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既然展开,并有举证审理过程直至最后裁断的产生,往往是其他家族成员的举证起到重要作用。如《湖南王氏家谱》:“家族审理事关个人安危,系家族延续之本,有罪证呈上,族人不可不服,裁断必有说法,族内其他成员据证诉怨,是家族审理续之必然。”④家族成员的举证往往受到家族名誉和信义的约束,《浏阳周氏族谱》记载:“盗奸之徒,其言不可信,听信恐危及家族,族内信义为首,乃家族立身之法。”⑤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特殊性,证人证言和物证等证据都起到关键的证明作用。在证明被审者罪行的同时,举证人往往承担证据虚假的责任。
3族长掌握案件事实后裁断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裁断为终结的构成要素,之后进入家族司法执行程序。司法审判终结的裁断主要是在案件审理过程确定是否违犯家族法,违犯家族法的裁断就是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家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除了会同名望威信者商议和采用证据以外,对情理的考虑也是审理裁断的重要参考因素。如《河南崔氏族谱附录成案》记载:“崔氏乃遗孤,父母惨遭不测,实是年少,又生活所迫,偷盗家族谷仓,未遂反被擒拿告族,族长审断:崔氏偷盗确违反家法,但于情理实则不该,族内均为宗亲,怎不容少年之腹,违犯之罪家规虽不容,但于情理不应责罚,宗亲皆受过。”⑥因此通常是否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违犯家族法是做出裁断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家族内部情况,家族长不拘于证据而于情理裁断的可能性也存在。家族长于情理审判与古代中国社会特殊的诉讼现象有关。情理审判不但在家族司法审判内存在,即使是国家司法审判也有此裁断形成。家族司法审判时,家族长有时会舍法据情,这种传统诉讼现象甚至贯穿于整个家族司法存续的历史。《杭州柳氏族谱》记载:“族亲一体,本位同生,小气闲诧不可乱心,族有审理纠纷琐事之权责,而情理是亲族之根本,据理是非终决于情。”⑦情理作为亲族之根本,自然在家族审判时,不会向官府一样据法审断,还要考虑到家族内的亲属关系与家族的和睦一体。所以家族长掌握案件事实的依据,除了家族法和相关证据以外,还要参照家族发展和内部秩序建立的因素,不纯粹是对被审判者违犯事实的判断。
三家族司法审判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效力首先表现为裁断的确定效力,也就是司法审判的裁断具有排除家族内同一事件再重新发起纠告,以及避免家族司法审判对同一案件重新裁断的效力。其次是不受争议的执行效力,家族司法审判裁判后,裁判结论在家族内不受争议,裁判结论作为家族司法执罚的依据,执罚具有一定效力。再次是家族司法约束效力,案件经家族司法审判后,对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包括当事人对审判裁断结果的遵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遵守配合。
1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力包括外部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内部实质上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可能涉及到当事人和任何其他相关人。如《四川罗氏族谱》记载:“族长主管一族内外,凡涉家族利益矛盾,告族审理,裁断定论后,全族务必遵从,不得懈怠。”①可见全族务必遵从即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其他相关人。确定效力之外部形式是指家族司法裁断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的确定效力,家族司法审判发生裁断后一般不得变更。外部形式确定效力发生后,即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
《湖南湘潭龙山周氏五修族谱》记载:“家法乃治家之本,遇有族事审断,其族长权威犹大,裁断既定,不可更改,不受族内势力左右,公正为先。”②裁断不受变更及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裁断生效意味确定效力之内部实质的确定力发生,即裁断对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地位或财产等发生改变,例如家族内有关分家析产的审判裁断,就可以改变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的财产分配或家族地位。
《江苏毗陵符言上官氏族谱》记载:“族田分配涉及生存,不可视小,各房长对家内事小兼顾,遇有分家析产,自调处置,不能和谐纠于族者,听之审断,房地银两分配按族规各居其位,不得僭越。”③其实这种财产分配占有的僭越限制就是家族地位的确定,家族地位身份不得僭越决定了房地财产等分配的数量。家族司法审判的其他效力都发生于确定效力之后。只有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的确定效力发生,才相应产生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
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视为家族成员的委托,审判裁断一旦形成,意味家族成员对家族长的委托结束,裁断当然就生效。也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并非是家族成员的委托,家族长对家族纠纷作出裁断是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力的行为是否有确定力,最终要看家族成员是否服从和拥护裁断的结果,这是家族司法审判确定力在学界持有的不同观点。本文对于后者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的观点更赞成,但无论家族长行使权力是否受委托或是否代表家族,其实质意义上的确定效力不受影响。
2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是指司法审判的裁断结果对审判当事人有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家族司法执罚的效力。《湖北荆溪任氏家谱》记载:“违犯者听命惩治,不得违背,不遵照执行,视为犯上,加重处罚。”④《湖南湘乡成氏三修族谱》记载:“家族司法执罚祖意在上,族内子弟不可抗,有抗争乃家道有难,出族处置。”⑤这些对家族成员接受家族司法惩治不得违抗的要求,都无一例外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对执罚当事人的强制性,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最终体现。
然而,我们在前例中看到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除了执罚的强制性,还在不服从惩治加重处罚方面有所表现。其实对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的裁断而责重处罚的家族不在少数,例如《河南任氏宗谱》六卷记载:“对违规族人罚银的处罚,限期收缴,违犯者笞杖责罚,责杖数量据欠缴而定,”①这意味着经济上的处罚不能应家族要求补足,就会受到身体刑罚的处置,这种违犯族规加重处罚的方式,在《江苏骥江江氏重修宗谱》也有记载:“家法立命之法,不可废,孝悌伦理乃天理,天理祖意执罚,依照遵行,违犯者重罚,不遵行则出族。”②在古代社会个体依赖家族生存的本位思想,影响决定了出族惩罚实则与死刑相当,家族成员如果被驱逐出族意味没有生存的希望。因此,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执行则加重处罚,也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重要体现。
3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表现为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的评价,或者认为是符合家族法规定的,或者认为是不符合家族法规定的。《福建莆阳刺桐金紫方氏族谱》记载:“纲纪有常,礼法有据,责罚据礼而出,族众监督,执罚不符礼制,族中共议,确有不符,理当再论。”③这种符合家法礼制与否,就是家族司法审判以最终司法裁断的结果作为衡量是否符合家族法实施的标准与尺度,一方面对全体家族成员行为产生约束效果。如《江苏西河毛氏宗谱》二十卷记载:“家法礼制,约束族众,若有违犯,皆处置,族长不可徇私枉法,有之当处置。”④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家族法为家族司法提供司法依据,对家族司法的施行产生约束效力。
如《绮山东沙王氏支谱》十六卷记载:“订立家族法,举族全力,族之存亡,约束子弟纲常,执罚依据族法。”⑤家族法作为家族司法执罚依据,必然形成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是否符合家族法的判断,即对家族长之约束力的产生。因此,我们认为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是在落实家族法的过程中产生的。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对家族长而言可以看做是自我约束力,对于其他家族成员可以看做是“对他”的约束力,因为这种约束力是在家族长作为核心审理者对家族法的实施,然而,实施家族法、施行家族司法还需要其他家族成员的相互配合。这种自我约束力和“对他”约束力的集合成为维持家族司法审判稳定性、安定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审判效力。
总之,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实则与其确定力是密切相关的,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发生,即产生司法审判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一旦发生,约束力当即发生。因此为了实现家族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家族法订立的稳定性,我们必须考虑在家族内部实行审判裁断的妥当性,在追求家族司法审判公正的前提下,低成本维护家族司法审判的正确性。
例如作为约束力的例外,家族长根据家族发展的需要,对一些确实需要变更的裁断,若不加以变更,对家族发展极为不利。有些家族司法裁断由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比如死刑执罚的裁断,有时会受到国家司法的制裁,其制裁甚至影响家族存亡,此时就要全族合议做出适时的变更,以此缓和这种过于形式化的约束力与国家法律的冲突。因此,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作为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对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推动社会基层自治起到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苏州柳亚子故居属于苏州名人故居的著名风景区。
柳亚子纪念馆地处吴江市黎里镇热闹的中心街。太浦河穿越古镇,东接巨浸分湖,西连京杭大运河,“318”国道及市建公路纵横交错,水陆交通极为发达。
柳亚子纪念馆古宅原属清乾隆工部尚书周元理的私邸,宅名“赐福堂”,前后六进,建筑面积3513平方。1922年柳亚子向周家后裔典租了这座深宅大院,从此,这里就成了一代诗人生活起居和从事革命活动的场所。
柳亚子纪念馆门厅正前方挂着屈武题写的“柳亚子纪念馆”六字匾额,后内门楣上方有廖承志题赠的“柳亚子先生故居”横匾。第二进“轿厅”作为纪念馆的序厅,中央是柳亚子先生汗白玉雕像,座基上镌刻着邓颖超的题词。两侧柱子上悬挂着周恩来1945年赠送给柳亚子的“铁肩担道义,棘手著文章”墨迹。东西两侧的墙壁上用巨大版面布置了毛泽东主席和柳亚子先生的《沁园春》唱和词。第三进是主展厅。以《峥嵘岁月,光辉一生》为题,按“青少年时代”、南社革命文学时期”等五个部分,用150余件珍贵的历史文献和实物,系统地介绍了柳亚子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奋斗一生的事迹。
第四进是柳亚子一家的生活起居楼,柳亚子曾名之为“拜孙悼李楼”,在这里他自称“亲炙中山,私淑列宁”,写下了许多光辉的篇章。楼下的客厅兼作膳厅,正中是中堂和对联,左右墙上是柳亚子一家的照片。楼上是全家的卧室,陈设如旧。
第五进是藏书楼。楼下的客厅里字画长台茶几和椅子安放有序,中堂是古画,对联是柳亚子亲笔所书:“少年虽亦薄汤武,许身何必定夔”。这里是柳亚子先生会客的地方,当年,南社新南社的同志好友来往频繁,纵论国是,探讨诗文,针砭时弊。著名的书斋“磨剑室”就在东首,在此柳亚子写下了近二百万字的文章和诗歌。楼上西墙一侧,有一特殊建筑“复壁”,1927年5月8日夜半,柳亚子藏身其间,才免遭毒手,复壁已成了柳亚子先生坚持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历史见证。复壁以东五间房子是柳亚子的藏书室,1950年冬,柳亚子把44000多册书全部捐献给了上海图书馆。第五进与第六进下房之间的庭院内,新辟了“柳氏家谱碑廊”,36块碑刻记载着柳亚子上五代的行状事迹,是研究柳亚子及其祖辈的重要历史资料。
纪念馆各进间的庭院内种植了许多花草树木,游览者身临其境,都会对柳亚子先生忧国忧民的思想行为肃然起敬,对古色古香的江南老屋产生浓厚兴趣,对点缀各进的草木感到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淮滨栏杆刘老寨刘氏家谱排字:林、永、华、同、学、桂、
仝氏族谱顺序排列表
本文2023-12-08 07:21:2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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