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至今搞不懂户编号和房屋编号怎么编 请大家指教,谢谢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8浏览:2收藏

人口普查,至今搞不懂户编号和房屋编号怎么编 请大家指教,谢谢,第1张

户编号不用人工编,输入电脑后会自动生成;房编号按照普查员的普查行走路线从1开始编号

什么是人口普查

全国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开展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

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从1949年到2021年,中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进行过七次全国性人口普查。

2021年5月11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并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会上通报,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

-全国人口普查

  相传远古部落首领少昊有儿子名修,曾在高辛氏帝喾时担任玄冥师,掌管天下水利事宜。他的子孙便以他的名字为姓。历史上形成临川等郡望。

  名人有:汉代校尉修炳,晋代典书令修肃等。

  据王大良编著的《当代百家姓》一书记载:修姓相传是远古部落首领少昊的后代,直接得姓祖先即少昊的儿子修。史称他在高辛氏帝喾时担任玄冥师,掌管天下水利事宜。后来,其子孙以修为姓氏。

  少昊是黄帝和嫘祖所生的儿子,黄帝的继承者,在位84年,建都于山东曲阜。少昊崇尚金色,订立了黄金制度,称为金天氏。

  修氏与张姓也有亲缘关系,张姓形成于黄帝的儿子挥。

  书中还称,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统计,修姓人口数量在全国居第311位,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计,修姓居351位。

  目前修姓主要集中地有几个地方:

  1、山东

  2、福建

  3、四川,但从总的来说有几个说法:

  (1)、天水一说:应该是4000多年前少昊起有了修姓。

  (2)、成都一说:有很多宗亲都有传说山东一脉来自四川成都,根据以上说法作出以下推论:

  假设最早的修姓起源于天水(4000年前),那么修姓的祖先很可能是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有个特点就是,不断地迁移,而且多以河流、草原为迁移方向,所以如果是这样,有几个可以迁移的方向:

  1、沿渭河迁移,徒经现在的陕西、河南、山东;

  2、沿岷江(岷山)进入四川盆地(成都);

  3、沿川西高原进入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四川重庆(达洲)一带的修姓也许就是从贵州一支分出的。

  以上只是从地理条件和以游牧民族特点推论,但历史上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比如说受迫害、天灾、做官等等,现在山东的修姓也许有几个可能,一个就是上面说的第一种可能,再就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如成都、云南等。另外,还有一种可能的迁移路线,就是沿黄河,经内蒙古的河套平原绕行至现在的河南。

  ▲修姓谱系:

  浙江衢州修氏的家谱可以追溯到2000年以前:

  修氏总统世系图琛- 义公-羊公 -恺-惀 -说- 墉-堤- 崧-炳(汉屯骑校尉)-洤-壁-绂(fu)- 昌-升-昆- 鹏(士大夫,居庐陵)- 曾-肃- 涛-泳- 鎏-鋆- 衡- 祥- 棨(qi)- 绩(校尉)-劭-勋-勤- 桢(邑令)- 觐(jin)- 堃- 彬(唐邑令)- 斓-斌- 者羽- 晓-(宋淳化为大夫) 徵- 煦-照- ?(字叙伦,宋南度任福建延平府通判后避乱居于此)-声- 霖-惠- 世勲- 履谦-履吉- 梦周-梦阑- 邦杰(福建汀州长汀县修氏宗谱世系祖)。

  这是青岛即墨修氏的谱系:

  乙环行元兆 运茂启伦永 元立景世祥 士方可朝宗,其中方字辈为元末明初从延安府迁移到青岛至今的第27代。

  各地字辈

  修友俊, 山东莱阳市龙旺庄镇“止凤村”和“源水夼”村,有“树”辈,“建”辈 “学”辈,“维”辈。

  修文,海阳辛安,:“英明荣显,文采光华,诗书千卷,忠厚传家。此十六字十六世一轮换

  修云霞,海阳,有“光”字,“日”辈

  修铁钢 盱眙县官滩镇甘泉村 有“文”,“树”“纲”,“士”(有的用“世”)。

  修 臣 内蒙古通辽市 始祖是修向仁

  修瑞福 海阳县东村 九世是:修文宏 七世:修启坤 第六代繁“林”字

  修天宇 来自海阳县 爷爷的爷爷叫修起增,疑为修启增

  修思刚 蓬莱的 来自龙口,有克兆本 仁思先世德

  修福英 吉林市 自海阳县 四辈为春,玉,万,福

  修启春 吉林 有永、成、桂

  龙口市石良镇修家村 仁思先世德,善述振宗声

  修卫平,广州住 自福建长汀 辈份记得有:在、春、克、章(本人辈份)、仰等

  修泽坤 修方明 乙环行元兆 运茂启伦永 元立景世祥 士方可朝宗

  修文禄 我祖籍鞍山,家在辽宁辽阳 爷爷修零阁 父亲辈繁沛 修沛军 修沛义 修配杰 我们这辈繁晓

  修德 杭州 来自莱州 曾祖父修亚丁,祖父辈有修琪,辈分有家道恒昌

  黑龙江省绥滨县修氏家谱

  一世 修正财

  二世 修成 修青 修仑

  三世 修永财 修永兴 修永德

  四世 修成 修青连 修明 修令

  五世 修万详 修万增 修万令 修万春 修万生 修万海 修万鹏 修万青 修万 修万成

  六世 修德 修世顺 修世珍

  七世 修仁发

  修长柏,出生在内蒙古兴安盟 突泉县,祖父辈从辽宁省丹东市东沟县移民到突泉县,祖父辈为修仕,父辈为修玉,我辈为 修长,下辈为修延(彦)。

  修扬标 浙江衢州 讳辈:邦正英贤烈 忠良继起兴 佐时怀利 圣道定常新 仲山发瑞致 积德胜存金

  敦宗和孝友 诗礼振家声

  行辈:日月恩光照 乾坤万载春 长汀流芳远 清泰永升平 克绍箕(ji)裘业 书田久可耕 忍仁让温恭逊 福禄自然生

  修国文,我父辈从辽宁宽甸迁徙到黑龙江泰来县,我父辈是兆字辈,再上是文字辈,他们当时叔伯兄弟有12个,主要分布在辽宁(宽甸、沈阳)、黑龙江泰来、吉林、广西桂林等。

  修臣,太爷是修万富(逝世于当地) 爷爷是修儒(73年前搬迁到通辽)他俩都是单传 家谱到我是第12代,祖宗名字都有,是山东修家沟的,请联系,我的手机是13848050437 家谱上第一代祖宗是修向仁

  修艳昭,河北衡水,家谱上第一个老祖宗叫修业宽,再往下是修桂林,修丛林

  修路,亳州修氏,距离亳州四十华里的三官、油河、古城一带是修姓人集居的地方,有近十多个村庄都是修姓人,以修冠名的村庄有修小庄,修楼,修老家,修板桥,修竹园等,修姓人数约四、五千余众。亳州修姓辈份为:上、可、大、文、星,尊、风、梁、约、功,忠、孝、传、家、宝-----到我这里为忠字辈,

  修海辰,河北沧州,老家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薛官屯乡后李宅村,爷爷叫修庆(清)林,父亲叫修德润,我这辈应在俊字上起名,我两个姐姐都叫修俊。老家大概有修姓人家三十户约100多人。

  修氏总统世系图

  琛-

  -义公-羊公

  -恺-惀

  -说-字弼臣

  -墉-堤(不仕)-

  -崧-

  -炳(汉屯骑校尉)-

  -洤-

  -壁-

  -绂(fu)-

  -昌-升-昆(士大夫,居庐陵)-

  -鹏-

  -曾-

  -肃-

  -涛-泳-

  -鎏-鋆-

  -衡-字俟斋

  -祥-(齐武帝时为大夫)字云趾

  -棨(qi)-

  -绩(陈武校尉)-

  -劭-勋-勤-

  - 桢(字维周唐邑令)

  -觐(jin)

  -堃-字坤元

  -彬(唐邑令)-字郁文,肃宗时为邑令居

  - 斓-斌-

  - 者羽-字风祥

  -晓-(字光峰宋淳化时为大夫)

  - 徵-

  - 煦-照-

  -彛(字叙伦,宋南度任福建延平府通判后避乱居于此)-声(字振伦,仕宋大夫)

  -霖-字雨彬,不仕

  -惠-字济生

  - 世勲-字赞文,驿丞

  - 履谦-履吉-

  -梦周-梦阑-

  邦杰(福建汀州长汀县修氏宗谱世系祖)

  ▲修姓当代名人:

  修德海男,1943年生,山东省人。�现任黑龙江省黑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股长,曾兼任黑河地区会计职称评委,黑河市会计初级职称评委会主任,黑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秘书长,黑河地区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理事等。1987年评为会计师。历任黑河林管局及基层单位会计,黑龙江省财政厅驻爱辉县工交企业、粮食企业驻厂员,黑河市财政局粮食财务股、会计管理股股长等职。发表过《应该重视贯彻〈规则〉出现的问题》、《要摆正厂长与财会人员的关系》等文。

  修世平,1930年6月生,山东莱阳人,山东师大图书馆调研员、副研究馆员。主要学术成果:在《文献》、《古籍整理研究学刊》、《青海图书馆》等13家刊物发表论文17篇,《信》两篇。《四库全书总目》订误10篇,共订正148则;《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讹例录述》、《四库全书馆正副总裁的人数》、《日下旧闻考的几个问题》、《东坡志林与仇池笔记同异考》、《四库全书答问的几个问题》等。

  修世作 男,1938年4月出生,籍贯山东省莱阳市。1962年莱阳农学院农学系本科毕业。现为山东省泰安农业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山东省小麦技术顾问团成员、山东省植物生理学会会员、泰安市蔬菜学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农业推广和农业教育工作。主讲过《作物栽培学》、《农业技术推广》等课程。主编《小杂粮栽培技术》、《生态农业的类型和模式》、《山东三辣》等教材和专著。先后获省、市级科技成果奖6项和泰安市委、市政府晋升一级工资大奖。还获得泰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泰安市科教兴泰先进工作者、全国中等农业学校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获全国优秀教师奖章。

  修泽久,高级工程师。男.1930年10月生,湖南沅陵人。大学。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1954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机械专业。曾在鞍钢设计公司任职.从事冶金设备设计、试制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等职。参加鞍山、本溪、包头、武汉、太原、唐山、杭州、承德钢铁公司选矿厂、烧结厂、球团厂设备设计与试验;主持年产200万吨球团厂、2X265m’烧结厂工艺设备设计与试制;链南机一回转窑生产铁精矿球团试验及设备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参加越南洗选厂、烧结厂设备设计、制造,中澳合资信那(CHANNAR)铁矿设计咨询,中国国际工程公司在津巴布韦长胶带(单机15.5公里)运输机和烧结工程设备咨询。研究方向:长距离大功率胶带运输系统;烧结球团设备。

  修宜男 女,1944年3月生,江西临川人。高级教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西教育学院。现任江西省抚州地区教研室英语教研员、组长,江西省中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理事,抚州地区中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赣东教育电视台英语教学顾问。主要业绩成就:毕业后参加教育工作,先后在抚州市二中、抚州市三中、乐安县第一中学、抚州地区教研室等单位从事中学英语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培养出大批有用人才,曾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员、优秀***员。编辑和发表多篇论文,代表作有《初中英语学习指导》、《初中英语教学目标》、《初中英语阅读指导与训练》。并先后在省级刊物《初中生之友》、《教学参考》、《英语辅导》和地级刊物《抚州师专学报》、《抚州教育》等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1999年5月入编《中国专家大辞典》(P1504第7卷)。

  修义庭 1933年12月生,福建武平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复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市高校法学基础教学研究协作组组长。1949年10月参加工作。1956年加入中国***,同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自1956年以来,在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复旦大学哲学系、国际政治系、法律学系从事哲学和法学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任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法理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高校法学教师进修班指导教师。开设哲学、马列主义原著选读、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法理学原理、市场法学基础等课程,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出版的主要著作:《法学概论》,主编《法学基础》、《法学导论》、《法理学》等十余部。主要研究法理学,对邓小平法律理论研究较深,发表多篇论文。曾获校先进工作者、科技先进个人称号和教学优秀奖等。法理教研室多次获先进集体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上海市政府津贴。

  修海林 男,1952年3月生,上海市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从事音乐学教学、研究工作至今。经长期学术积累,于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领域皆有所建树。现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音乐史学会常务副会长、音乐美学会理事。主要著作有《古乐的沉浮——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历史考察》(获第二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获第二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音乐美学通论》(与罗小平合作)、《中国乐妓史》、《音乐学——中国音乐学术史》等。任《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特邀编纂委员、《中国美学历代文库》乐论部分主编、全国教育科学“九五”重点规划项目成果《学校艺术教育实践研究丛书》主编。

  修润波 男,1955年8月生,满族,河北省固安县人,1987年加入中国***。1978年9月毕业于廊坊市财贸学校;1989年至1990年进修大专经济管理专业;1978年10月至1983年在廊坊市供销社办公室工作;1984年至1994年4月在廊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其中1987年至1988年任办公室经济科副科长,1989年至1994年4月任办公室财贸科科长)。1994年5月起至今在廊坊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工作,任副主任。

该说法是不正确的。

人口普查与人口抽样调查是不一样的调查方法,目的也不一样,所以在人口普查时不能用人口抽样调查来查。

人口普查是掌握分析预测各地现有人口发展变化,主要就是了解性别比例、出生性别比、单身、适婚人口、老龄人口等,全国人口普查也属于国情国力调查。

而人口抽样调查是指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从被研究的人口总体中随机抽出一部分人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所得的数据,推断全部人口相应各项指标数值的一种非全面调查。

  一、普查表的种类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共分为:《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附表)四种表。

  二、标准时间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0时。普查员在掌握普查标准时间时,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2000年11月1日0时以后出生的人不登记;2000年11月1日0时以后死亡的人仍要登记普查表短表或普查表长表。

  2.2000年11月1日0时以后发生迁移的人,仍在原常住地登记。

  三、普查对象

  (一)《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的普查对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第七条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常住地进行登记。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在单位内集体宿舍及其他住所、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集体户以一个居住房间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

  下列人口应当在本乡、镇、街道普查登记:

  (一)居住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普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暂住人口调查表》的登记对象是在本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常住户口在外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也不满半年的人(不包括因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等原因临时在本户居住的人)。这部分人在现住地填写《暂住人口调查表》,在原居住地填写《普查表短表》或《普查表长表》。

  四、普查表的填写方法

  1.普查表的填写顺序。

  第一步,填写本户地址。

  第二步,填写按人填报的项目。

  第三步,填写按户填报的项目。

  第四步,本户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有死亡人口,还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

  第五步,本户有暂住人口,还要登记《暂住人口调查表》。

  2.《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以户为单位填写,每张表可填写五人,超过五人的户可酌情增加普查表。增加的普查表只填写本户地址、户编号和按人填报的项目,以及本户共几张,本张是第几张,不再填写按户填报的其他项目。

  3.《死亡人口调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附表)均以调查小区为单位填写,每张死亡人口调查表可填写9人,《暂住人口调查表》(附表)可填写13人。超过调查表限定人数的调查小区,可酌情增加调查表。

  4.普查表的项目有两种填写方法: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圈填,并且每个问题只能圈填一个标准答案;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数字据情填写。

  5.普查表用铅笔圈填。当圈填中出现错误,用橡皮擦拭干净后重新圈填。

  6.普查员每填完一户,要将普查表中各项填报的内容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普查员分别签字。普查员还要填写入户登记的日期。

  五、《普查表短表》的指标解释

  按人填报的项目

  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

  (一)姓名(R1)—填写被登记人的正式姓名。没有正式姓名的可填小名或某某氏,但不能填笔名、代号等。婴儿未起名的,可填“未取名”。

  (二)与户主关系(R2)—指被登记人与本户户主的关系。普查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据情圈填。申报人不是户主的,注意不要将该人与申报人的关系,当作与户主的关系。

  该项目设有十个标准答案:

  0户主。按家庭日常生活习惯确定户主。

  1配偶。指户主的妻子或丈夫。

  2子女。指户主的子女。

  3父母。指户主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4岳父母或公婆。指户主配偶的父母或继父母、养父母。

  5祖父母。指户主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6媳婿。指户主子女的配偶。

  7孙子女。指户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媳婿、外孙媳婿、重孙子女、重孙媳婿、重外孙子女、重外孙媳婿。

  8兄弟姐妹。指户主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

  9其他。指本户除以上九种人以外的成员。

  家庭户的户主登记为第一人,圈填“0”;如果户主的配偶也在本户登记,应登记为第二人,圈填“1”;然后再登记该户的其他成员。

  在登记集体户时,第一人登记为户主,圈填“0”,本户其他成员与户主关系一律登记为其他,圈填“9”。

  (三)性别(R3)—指被登记人的性别,男性圈填“1”,女性圈填“2”。

  (四)年龄(R4)—指被登记人的出生年、月和周岁。

  周岁,指从出生年月日算起,到标准时间为止,满几周岁就填几周岁。不满一周岁的填“0”岁。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只知道农历的,要换算成公历。按照一般的规律,农历的月份与公历的月份相差一个月左右,换算时农历的月份加1即可作为公历的月份,但要注意农历的12月应当是公历下一年的1月。

  出生年月和周岁年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民族(R5)—指被登记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民族时,不要写简称,要填写全称。如哈萨克族,不要简填为哈族。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其民族和我国的某一民族相同的,就填某一民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按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填写,简填“入籍”。

  (六)户口登记状况(R6)—指被登记人的常住户口登记状况和户口登记地。此项目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户口登记状况。该部分设有五个标准答案,即人口普查对象的五种人。普查员根据被登记人的实际情况,据情圈填。

  第二部分,户口登记地。在第一部分中圈填了标准答案“2”、“3”的人,还要登记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设有八个标准答案:

  1本县(市)其他乡。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县级市的其他乡的人。

  2本县(市)其他镇。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县级市的其他镇的人。

  3本县(市)其他街道。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县、县级市的其他街道的人。

  4本市区其他乡。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地级市(含直辖市)的所有市辖区内其他乡的人。

  5本市区其他镇。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地级市(含直辖市)的所有市辖区内其他镇的人。

  6本市区其他街道。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地级市(含直辖市)的所有市辖区内其他街道的人。

  7本省其他县(市)、市区。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内本县、本县级市、本地级市的所有市辖区以外的人。

  8省外。指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省以外的人,同时填写常住户口所在省的省名。

  标准答案1、2、3的本“县(市)”指县、县级市、旗所辖地域;标准答案4、5、6的“本市区”指本地级市(含直辖市)所有市辖区所管辖的地域,不包括本地级市(含直辖市)的所辖县、县级市、旗的地域。

  普查员根据被登记人户口登记地的实际情况,据情圈填。

  (七)户口性质(R7)—指被登记人的常住户口性质。在第六项“户口登记状况”第一部分中圈填了“4”、“5”标准答案的人,不填写本项目。

  本项目设有两个标准答案。按其户口簿上常住户口的农业、非农业性质据实圈填。农业户口的人,圈填“1”,非农业户口的人,圈填“2”。

  农民进城已办理了小城镇户口的,也圈填“2”。

  6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的项目

  (八)是否识字(R8)—指被登记人是否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脱盲标准(城市居民和乡、镇企业职工识字2000个,乡村居民识字1500个)。普查登记时可询问是否具有一般的读书、写字并能在日常生活中理解或书写简短句子的能力,比如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的人可认为具有识字能力。

  本项目设有两个标准答案。凡具有一般读写能力的人,圈填“1”;没有达到脱盲标准的人,圈填“2”。

  小学在校学生都圈填“1”。

  (九)受教育程度(R9)—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的规定,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通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可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

  在R8圈填了“2”的人,只能圈填本项目标准答案“1、2或3”。

  本项目设有九个标准答案:

  1.未上过学。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2.扫盲班。指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3.小学。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4.初中。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圈填此标准答案。

  5.高中。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高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圈填此标准答案。

  6.中专。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7.大学专科。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专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都圈填此标准答案。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专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圈填此标准答案;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也圈填此标准答案。

  8.大学本科。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本科的,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圈填此标准答案。

  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本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圈填此标准答案;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通过自学和进修大学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也圈填此标准答案。

  9.研究生。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硕士、博士研究生,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圈填此标准答案。

  在职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其毕业生圈填此标准答案;肄业生和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凡是没有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学单科的人,不能圈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一律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圈填。

  按户填报的项目

  按户填报的项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至八项(即H1至H8)为第一部分,要求所有的户(家庭户和集体户)都填报,第九、十项(即H9、H10)为第二部分,由家庭户填报。

  每户都填报的项目

  (一)户编号(H1)—填写各户在《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

  如果在登记时,发现某户为空户,该户“户编号”作废,本调查小区的其他住户不得再使用这个“户编号”。如果在登记时,发现某户中实际居住着两户,其中一户使用原来的“户编号”,另一户的“户编号”为原来的“户编号”加上500。如果居住三户,第二户与第三户合为一户处理。依次类推。

  全户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户,户编号填写“997”。此种情况的户除填写“H1户编号”外,只填写“H6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人数”,其他户记录和人记录项目均不再登记。

  全户外出户的户编号填写“998”。全户外出的户,除填写“H1 户编号”外,只填写“H5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其他户记录和人记录项目均不再登记。

  全户死亡户的户编号填写“999”。全户死亡的户,除填写“H1 户编号”外,只填写“H8本户1999111—20001031死亡人数”,其他户记录和人记录项目均不再登记。

  (二)户别(H2)—按家庭户、集体户的类型圈填。

  (三)本户普查登记人数(H3)—指根据本《填写说明》第三部分“普查对象”的规定,应在本户普查登记的人数(即填写了人记录的人数),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四)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人数(H4)—指普查对象第一种人中,普查标准时间人未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本乡、镇、街道不满半年的人,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注意,这部分人不包括常住本户,因出差、上夜班、探亲访友、旅游等临时外出,普查标准时间未在本户居住的人。

  (五)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H5)—指本户户籍人口中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数,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六)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人数(H6)—指普查标准时间,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注意,这部分人不包括在外乡、镇、街道常住,普查标准时间因出差、上夜班、探亲访友、旅游等暂时居住本户的人。

  (七)本户1999111—20001031出生人数(H7)—填写本户《普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登记的人口中,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出生的人数。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八)本户1999111—20001031死亡人数(H8)—是指本户的常住人口中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死亡人数。分别填写男、女的合计数。

  特别注意不要漏掉出生时有某种生命现象(如在胎儿脱离母体时,有呼吸或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等),不久即死亡的婴儿,既要填写出生数,也要填写死亡数。

  家庭户填报的项目

  (九)本户住房间数(H9)—指除厨房、厕所以外的所有自然间数(包括扩建的房间)。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

  1.合住同一所住房的,在填写住房间数时,填写其独立使用的房间数。

  2.兼作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也应计算在住房间数内,只作为生产经营用房的房间不计算在住房间数内。

  (十)本户住房建筑面积(H10)—本户住房的建筑面积按住房的外墙计算。

  只知道使用面积的,则可用下面的公式换算: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包括扩建的使用面积)÷07

  填写此项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居无定所的户(如进城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中那些睡在桥下、公园、车站或睡在运载货物、商品车辆上的人等),其住房面积填“0”平方米。

  2.在旅馆或租借的房屋常住的户,一律按现住所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住房面积。

  3.居住在工作场所的户,住房面积应该填写其居住房间的建筑面积。

  4.合住在同一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

  六、《普查表长表》指标解释

  按人填报的项目

  每个人都填报的项目

  (一)姓名(R1)—与普查表短表R1相同。

  (二)与户主关系(R2)—与普查表短表R2相同。

  (三)性别(R3)—与普查表短表R3相同。

  (四)年龄(R4)—与普查表短表R4相同。

  (五)民族(R5)—与普查表短表R5相同。

  (六)户口登记状况(R6)—与普查表短表R6相同。

  (七)户口性质(R7)—与普查表短表R7相同。

  (八)出生地(R8)—指被登记人出生时其母亲的常住地。

  设有三个标准答案。

  1.本县、市、区。指出生在本县、县级市和区。

  2.本省外县、市、区。指出生在本省的其他县、县级市和区。

  3.省外。指出生在本省以外其他地区,并填写出生地所在省的名称。港、澳、台或国外出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

  (九)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居住(R9)—指被登记人最近一次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时间。

  本项目设有八个标准答案:

  1.出生后一直住本乡镇街道。指从出生到普查标准时间从未离开过本乡、镇、街道的人,也包括出生以来虽然离开过本乡、镇、街道,但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圈填了此标准答案的人,跳填R14。

  2.19951031以前。指在1995年10月31日以前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圈填了此标准答案的人,跳填R14。

  3.1995111—1231.指1995年1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4.1996年。指1996年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5.1997年.指1997年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6.1998年.指1998年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7.1999年.指1999年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8.2000年.指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且其后外出从未超过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人。

  (十)从何地来本乡镇街道居住(R10)—1995年11月以后迁入的人填报,即在R9圈填标准答案“3—8”的人填报此项。

  迁出地指来本乡、镇、街道的前一个常住地。迁出地为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的,圈填“1”;迁出地为本县、市、区以外的,圈填“2”,并填写迁出地的准确地址,即省、地(市)及县(市、区)的名称。如果是从港、澳、台或国外迁来的,则在“ 省”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

  (十一)迁出地类型(R11)—指迁出地的城乡类型。

  设有四个标准答案,迁出地属于乡的,圈填“1”;迁出地属于镇的居委会的,圈填“2”;迁出地属于镇的村委会的,圈填“3”;迁出地属于街道的,圈填“4”。

  迁出地类型按迁出时的类型圈填,不要圈填成现在的类型。例如:迁出时的类型是“乡”,而现在已改成“镇”,应圈填“1”,不要圈填“2”或“3”。

  (十二)迁移原因(R12)—指引发迁移行为的最主要原因。

  设有九个标准答案:

  1.务工经商。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因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或商业贸易活动,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2.工作调动。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因工作调动而迁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复员转业军人由部队迁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也圈填此项。

  3.分配录用。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经分配工作或工作招聘,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4.学习培训。指六周岁及六周岁以上因考入各级各类学校或参加本地各单位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5.拆迁搬家。指因房屋拆迁、搬家而迁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6.婚姻迁入。指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因结婚而迁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7.随迁家属。指随同家人工作调动而迁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8.投亲靠友。指因投靠亲属、朋友,迁来本乡、镇、街道居住的人。

  9.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

  凡具有两种以上迁移原因的,按其主要的原因圈填一个标准答案,不得圈填两个或多个标准答案。

  5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的项目

  (十三)五年前常住地(R13)—填写被登记人在普查标准时间的五年前,即1995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地。设有两个标准答案。五年前居住在本省的人,圈填“1”;五年前居住省外的人,圈填“2”,并填写所在省的名称。

  五年前居住在我国大陆以外地方的,据情填写“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

  6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的项目

  (十四)是否识字(R14)—与普查表短表R8相同。

  (十五)受教育程度(R15)—此项目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受教育程度”,与普查表短表R9相同。

  第二部分“是否成人学历教育”是指被登记人在第一部分填报的受教育程度,是否普通教育以外的成人学历教育。在R15第一部分圈填了标准答案“5—8”的人填报,即受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教育的人填报。

  (十六)学业完成情况(R16)—具有小学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填报,即在R15第一部分圈填了标准答案“3—9”的人填报此项目。

  设有四个标准答案:

  1.在校。正在接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并有学籍的人。

  2.毕业。已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过考试鉴定合格者。

  3.肄业。修完全部课程,但考试不及格或因种种原因未取得毕业资格的人。

  4.辍学。指未能修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中途退学的人。

  5.其他。指私塾、自学等其他方式获得某种文化程度的人。

  15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的项目

  (十七)是否有工作(R17)—指被登记人在10月25—31日,即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是否从事过不少于一小时有收入的社会劳动。

  有收入,是指在该周内曾经得到或能够得到工资、利润或家庭收益等,包括现金和实物收入。

  设有三个标准答案:

  1.是。指在该周内从事包括固定性、临时性或兼职工作,并且工作至少一小时的人。

  2.在职休假、培训、季节性歇业未工作。指在该周内,由于生病受伤而短期休息、休假和休养的人;脱产学习(不论多长时间)的人;由于天气恶劣、机械或电子故障、原料或燃料短缺等原因暂时歇业的人;从事季节性工作,正值歇业,且没有从事任何其他工作的人。圈填此标准答案的人,跳填R19。

  3.其他原因未工作。圈填此标准答案的人,跳填R21。

  (十八)工作时间(R18)—指被登记人在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即10月25—31日从事有收入社会劳动的日历天数。每天不论工作几小时,只要多于一小时,就计作一天,最多为七天。

  填写本项目时应注意:

  1.在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一种以上工作的人,其工作时间为所有工作日的合计,最多为七天。

  2.在研究单位或其他单位从事不坐班工作的人,其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天数填写。

  3.农村人口中既做家务劳动又从事农业或其他有收入的劳动的人,工作时间按标准时间前一周内有收入的实际劳动天数填写,家务劳动时间除外。

  (十九)行业(R19)—指在(R17)中圈填了“1”、“2”两个标准答案的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种类。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单独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掌握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资料。该项目要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详细名称。企事业单位还要填写产品或业务范围。

  填写行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详细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具体到车间、班组,不能笼统地只填写总厂名称,也不能填写简称。

  单位名称与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种类不符的,要注明业务范围。对保密单位可做特殊处理,在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时,应填写公开使用的名称。

  2.个体劳动者,有招牌的可以按招牌名称填写,如“××茶馆”。没有招牌的填写其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3.没有固定性工作的个体经营者,进城务工经商和农闲时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和由于企业停工停产而自谋出路,从事一些临时性工作的职工,填写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主要从事的工作。

  4.农民不能笼统地填写“农业”,要根据其具体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或农户的具体经营业务填写。

  5.如果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同时从事两种以上行业的,按所从事时间最长的行业填写。

  (二十)职业(R20)—指社会劳动的工作种类。要求填写做什么具体工作。

  填写职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职业要具体、详细。如工人不能笼统地填写“工人”、“杂工”等,而应具体填写其实际工作种类,如“铸轧工”、“采煤工”等;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笼统填写“干部”,应详细填写其工作性质和种类,如:“打字员”、“计划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笼统地填写“研究员”、“工程师”等,而应把他们研究或从事的专业和学科也填上,如“原子能研究员”等。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行政***员,应按行政领导职务填写其职业;同时担任党和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应按主要职务填写职业。

  3.工种尚未确定,暂时又无具体工作的,可填写“工种未定”。

  4.如果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同时从事一种以上工作的,按所从事时间最长的工作种类填写;不能确定时间长短的,按经济收入较多的工作填写。

  填完此项的人,跳填R23。

  (二十一)未工作者状况(R21)—本项目由R17圈填了标准答案“3”的人填报。

  本项目共设七个标准答案:

  1.在校学生。正在接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并有学籍的人。

  2.料理家务。指主要从事家务劳动,且没有劳动收入的人。农村中既料理家务又务农或从事家庭副业的人,应为有工作,不能圈填此标准答案。

  3.离退休。指已办理退休、离休、退职手续,依靠领取退休金生活的人。退休、离休、退职后又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应为有工作,不能圈填此标准答案。

  4.丧失工作能力。指因心理、生理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不包括领取退休金的人。

  5.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从未工作过,正在以某种方式,如进行了失业登记、登广告、到招聘单位应聘等,积极寻找工作,且如有工作机会能马上应聘的人。

  6.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指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过去曾从事过有收入的工作,普查时没有工作,正在积极寻找工作,且如有工作机会能马上应聘的人。圈填了这一标准

1.姓氏源流

姓氏是一个家族的标志和名称。考证姓氏源流,就是考证始祖是谁,家族的根在哪里,说明家族的得姓缘由和姓义。我国姓氏源远流长,一个家族的得姓也很复杂,有的多途径得姓,有的因不同原因,使姓成为难解之谜,考证起来十分困难,比如中国伟大的航海家、外交家、军事家郑和的郑姓都是明成祖赐的,他真实的姓、祖先、籍贯、身世,五百多年无人知晓。

2居住地地情

人类的历史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积累起来的,家谱就是记载家族成员的活动和世系的图书形态。一个家族的发祥地,是始祖出生、繁衍生息和从事活动的环境。记载家族以始祖为中心的聚居地的自然、地理、经济环境、风俗民情、民间传说等情况。

3.迁徙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活动范围逐步从家乡向外扩引,这样就发生家庭的迁徙。事实上,永远居住在一个地方的家庭这样就发生家庭的迁徙。

4世系图表

世系是家谱重要主体,是家谱区别于其他史类书籍的重要标志。要花一番工夫,厘清家族世系源流,长幼辈分,认真准确地记载。在考证姓氏源流的同时,从始祖或始迁祖,即一世祖起,按其后裔世序、长幼辈分,一代接一代排列下来,世序分明,一目了然。

5人物传

人物传是家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谱中占有重要地位。人物涉及到立传标准、范围和方法以及对人物的评价问题,将在“人物传的编写” 中详细叙述。

6大事记

大事记是编写地方志的一种体裁,用以记载一地的大事和要事。现代新家谱中,也采用大事记来编修家谱。编修新家谱,这项内容值得提倡,应列为家谱的一项重要内容。

7字辈谱

字辈谱是各姓氏家族族谱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简单地讲,字辈谱中辈分就是家族中血缘传承的世系次第关系,又称辈、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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