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皇族的家谱
1、唐朝的开国皇帝唐高祖李渊
唐高祖李渊(565年-635年6月25日),字叔德,出生于长安,是中国唐朝的开国皇帝。公元618年5月,李渊称帝,改国号唐,定都长安,不久之后便统一了全国。635年6月25日,李渊驾崩。
李渊死后谥号太武皇帝,庙号高祖,葬在献陵。唐高宗上元元年(674年)八月,改上尊号为神尧皇帝。天宝十三载二月,上尊号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
2、唐太宗李世民:中国历史上明君的典范
唐朝第二位皇帝,唐太宗李世民(599年-649年),在位23年,年号贞观。名字取意“济世安民”,陇西成纪人。唐太宗李世民不仅是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一位书法家和诗人。
生于开皇十八年(599年),早年随父亲李渊进军长安于618年建立唐朝,他率部征战天下,为大唐统一立下汗马功劳,被封为秦王、天策上将。626年玄武门之变夺位登基后,开创了著名的贞观之治。“功大过微,故业不堕”,为后世明君之典范,庙号太宗,谥号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葬于昭陵。
3、唐高宗李治:帝王生涯无所作为的懦弱皇帝
唐朝第三位皇帝(649—683年在位),唐高宗李治(628-683年),字为善,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其母为长孙皇后,为嫡三子。贞观五年(631年)封为晋王,后因唐太宗的嫡长子皇太子李承乾与嫡次子魏王李泰相继被废,他才于贞观十七年(643年)被册立为皇太子。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即位于长安太极殿,开创了有贞观遗风的永徽之治。唐代的版图,以高宗时为最大,东起朝鲜半岛,西临咸海(一说里海),北包贝加尔湖,南至越南横山,维持了32年。李治在位三十四年,于弘道元年(683年)驾崩,年五十五,葬于乾陵,庙号高宗,谥号天皇大帝。
4、唐中宗李显:被毒杀的皇帝
唐朝第四位皇帝:唐中宗李显(656年-710年),汉族,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初谥孝和皇帝),原名李哲,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则天第三子(684年1月23日—684年2月27日、705年—710年在位)。
唐中宗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公元710年被韦后毒杀,终年55岁,葬于定陵(今陕西省富平县西北15里的凤凰山)。
5、唐睿宗李旦:历史上两次即位继承大统的皇帝
唐朝第五位皇帝:唐睿宗(662年6月22日—716年7月13日),唐睿宗,名旦,又名旭轮,汉族,唐高宗第八子,武则天幼子,唐中宗为其兄长。他一生两度登基,两让天下,在位时间文明元年至载初二年(684年至690年)和景云元年至延和元年(710年至712年),共在位8年。
公元712年禅位于子李隆基(唐玄宗),称太上皇,居五年,崩,享年五十五,葬于桥陵。谥号玄真大圣大兴皇帝。
6、一代女皇武则天: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武则天秘史(624年-705年),并州文水人,是一位女政治家和诗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也是继位年龄最大(67岁即位)、寿命最长的皇帝之一(终年82岁)。
神龙元年(705年)正月,武则天病笃,宰相张柬之发动兵变,迫使武氏退位,史称神龙革命。唐中宗复辟,恢复唐朝,上尊号“则天大圣皇帝”,后遵武氏遗命改称“则天大圣皇后”,以皇后身份入葬乾陵,唐玄宗开元四年(716年),改谥号为则天皇后,天宝八载(749年),加谥则天顺圣皇后。
7、唐玄宗李隆基:因风流而毁了大唐的开元盛世
唐朝第七位皇帝李隆基简介——唐玄宗李隆基(685年9月8日-762年5月3日),亦称唐明皇。712年至756年在位。唐睿宗李旦第三子,母窦德妃。唐隆元年(710年)六月庚子日申时,李隆基与太平公主联手发动“唐隆政变”诛杀韦后。
756年李亨即位,尊其为太上皇。762年病逝。
8、唐肃宗李亨:宫廷政变中惊忧而死的乱世天子
唐朝第八位皇帝:李亨(711—762),即唐肃宗,唐代皇帝,唐玄宗李隆基子。公元756—761年在位。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爆发安史之乱。次年,玄宗逃往四川,他即位于灵武。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宦官李辅国、程元振杀张后等,拥立太子李豫(即唐代宗),他忧惊而死。
9、唐代宗李豫
唐朝第九位皇帝,唐代宗李豫(727-779年),汉族,唐肃宗长子。初名俶,原封广平王,后改封楚王、成王,马嵬之变后,他随肃宗北上,任为“兵马大元帅”,统帅诸将收复两京,公元758年被立为皇太子,763年平定了安史之乱。
779年去世,庙号代宗,谥号睿文孝武皇帝,葬于元陵(今陕西省富平县西北三十里的檀山)。
10、唐德宗李适
唐朝第十位皇帝:唐德宗(779年——805年在位)李适(742年-805年)(适发音为Kuò),天宝元年(742)四月十九日生于长安大内宫中。他是肃宗的长孙、代宗的长子,他的整个少年时代,正是大唐帝国昌盛繁华的辉煌岁月。
但好景不长,他14岁那年(天宝十四载,755)的十一月,爆发了安史之乱,第二年长安失守,玄宗出逃四川,从此大唐帝国陷于一场亘古少见的大动乱之中。在大唐帝国的盛衰变迁中,德宗和其他皇室成员一起饱尝了战乱和家国之痛,也亲身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考验。
在位26年,享寿64岁。谥号为神武孝文皇帝,于贞元二十一年(805年)逝世。
11、唐顺宗李诵简介 被逼退位最快做太上皇的皇帝
唐朝第十一位皇帝:顺宗,名李诵(公元761-806年),唐德宗长子。德宗因他中风而急死,由他继位。在位8月,被宦官逼迫退位后病死,终年46岁,葬于丰陵(陕西省富平县东北33里)。
12、唐宪宗李纯
唐朝第十二位皇帝:李纯(778~820)中国唐代皇帝,即唐宪宗。805~820年在位。唐顺宗长子。初名淳。贞元四年(788)封广陵郡王。二十一年初,立为太子,改名纯。八月即位。宪宗即位以后,励精图治,重用贤良,改革弊政。
享年43岁,在位15年,死后谥号为昭文章武大圣至神孝皇帝。
13、唐穆宗李恒
唐朝第十三位皇帝:唐穆宗是宪宗第三子,贞元十一年(795)七月六日出生于京师长安大明宫之别殿。最初名李宥,先封为郡王,宪宗元和元年(806)八月,进封遂王。李恒是册封为皇太子以后改的名字,这一点与他的父皇宪宗相同。
14、唐敬宗李湛
唐朝滴十四位皇帝:唐敬宗李湛(809年-826年),唐穆宗的长子,初封为鄂王,后徒封为景王,先因父亲穆宗健康恶化以太子身份监国,穆宗于公元824年正月病死后,他于同月丙子日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宝历”。在位2年,为宦官谋杀,终年18岁。葬于庄陵(今陕西省三原县东北30里)。
15、唐文宗李昂
唐朝的第十五位皇帝:唐文宗李昂(809年―840年),唐穆宗李恒第二子,母贞献皇后萧氏。公元827年―840年在位,执政期间政治黑暗,官员和宦竖争斗不断,是唐朝社会走向没落的转型时期,唐文宗本人也形同傀儡,最后抑郁而死。
16、唐武宗李炎
唐朝第十六位皇帝:唐武宗即李炎。本名瀍,临死前改名炎。唐穆宗第五子,文宗弟。在位6年,终年33岁。武宗生于元和九年(814)六月十一日,本名李瀍(chán),临死前十几天改名李炎。武宗即位的过程,正是文宗即位的重演。
17、唐宣宗李忱
唐朝第十七位皇帝:唐宣宗李忱(810年冬月十二-859年),汉族(847年—859年在位,未算武周政权),初名李怡,初封光王。武宗死后,以皇太叔为宦官马元贽等所立。在位13年。
18、唐懿宗李漼
唐朝第十八位皇帝:唐懿宗李漼(“漼”,拼音:cuǐ),母元昭皇太后晁氏。始封郓王。在位14年,终年41岁。曾用年号:大中、咸通;死后葬简陵,谥号昭圣恭惠孝皇帝。
19、唐僖宗李儇
唐朝第十九位皇帝:唐僖宗李儇(862-888),儇Xuān,唐懿宗第五子,初名俨。873-888年在位,在位13年,享年27岁,死后谥号为惠圣恭定孝皇帝。僖宗是懿宗的第五子,本名李俨,生於咸通三年(862)五月八日,888年三月六日死于长安。
20、唐昭宗李晔
唐朝第二十位皇帝:唐昭宗李晔(867年-904年),姓李讳杰,即位后改名为敏,然后又改名为晔,888年-904年在位,在位16年,享年38岁。他是唐懿宗第七子、唐僖宗的弟弟。葬于和陵,死后谥号为圣穆景文孝皇帝。
扩展资料:
以年号称呼的唐朝历史事件:
武德之治、贞观之治(贞观盛世)、贞观遗风、永徽之治、龙朔科案、神龙政变、景龙政变、唐隆政变、开元盛世(开元之治)、天宝战争、天宝之乱(安史之乱)
贞元之盟、永贞革新、永贞内禅、元和中兴、长庆会盟、会昌中兴、会昌灭佛(会昌毁佛、会昌法难)、大中之治(大中暂治)、乾宁越州之战等等。
—唐代君主
—唐代年号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武氏三状元是指山西省陵川县武氏家族先后出现的三位状元,他们是金代的武明甫、武天佑、武天和叔侄三人。武氏一家自金贞元二年词赋科状元武明甫及第后,武天佑、武天和相继状元及第,史称“武氏三状元”。根据武氏家庙中现存的家谱和祖宗画像所记载,自唐以后,武家除金代出过三位状元外,还有进士九个,翰林六个,尚书五个,资德、朝仪十二个,国子监博士一个,图史编修一个,知县十一个,共有官衔人数达四十八个。其中最著者为宋朝的国子监博士,后人辽官至尚书的武白和金代的武明甫、武天佑、武天和叔侄三状元。
常见袁氏家谱中的字辈有:
“文、宏、世、君、洪、文、学、志、崇、凤、守、先、正、懂、梁、宽、承、胎、列、德、克、勤、廷、池、嘉、伐、茹、纲、纪、兆、尔”等,有些家谱中的字辈也有定下24个的往往是用字派、派行标注,采用类诗体形式来给后辈定下世代传承。
袁氏家谱字辈:
1、广东汕尾袁氏字辈:“寿德容碧凤我锡成居奇元胜占向聚桂学建家道克昌永世垂芳光明伦华国帝君振兴邦”。
2、江苏丰县袁氏字辈:“道开永毓长兴隆吉庆昌令德有天佑敬修启祯祥乐圣成恩厚经纬效宏章正发建新景晋宪贯英芳”。
3、浙江嵊州袁氏字辈:“昭明志诚端正方福荣华富贵道德文章玉殿英雄忠和位育体用交通教化昌隆良知爱敬牲善从同能行恩恕元理本公毓才作圣长发度洋显名新启智慧宏开”。
4、平凉市袁氏字辈:“传广昭宪庆瑞连贵思祥丕承登龙脉良泽乐兴常正宗昌开明仁礼德洁清”。
5、辽宁大石桥袁氏字辈:“勇福家景世季长青”。
6、湖南中湘袁氏字辈:“映遍兆光泽远名扬传家孝友华国文章承先启后长乐永康贻谋世守咸怀忠良”。
7、山东寿光候袁氏字辈:“京城守业起保恩崇义训延庆肇荣修星光日月启风云梅竹魁好武氏泽宪清国伟立功”。
唐朝皇族的家谱
本文2023-12-07 22:45:3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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