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的名字还需要进男方家族谱?
如果是两个人离婚了的话,女方的名字就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再出现在南方的家谱里面。现在这社会,没有那么多传统的老规矩了。
个人意见,还是进族谱的好。对于家族来说,毕竟反映了一段真实的历史。这个就是你自己决定了,如果你愿意让他进就进,不愿意的话就可以抹去。按照传统。过去是轻易不会离婚的。
在古代名门望族能娶几房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根据个人意愿。
民间大家族的规矩是,正室(也就是妻)一般只能有一个,元配即为正室,元配去世后的续弦也为正室。正室是被法律和宗族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则是指正室在家中的权力地位。
侧室(也就是妾)则不然了,没有人数的要求,随心所欲。侧室的地位十分低下,比丫头、佣人高不了多少,侧室不能登堂入室,不能出席正式场合,甚至不能与正室及其子女同桌吃饭。侧室也是不作为婚姻关系的,侧室的娘家也不被夫家承认为亲家,侧室死后既不入族谱,更不能入祖坟。侧室一般是不敢挑战正室的权威的,如果侧室犯了错误可以被夫家和正室随意处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会有极少数例外。
侧室的子女是入族谱的,但是地位也是不能与嫡出的子女相提并论的。
妻子能够进入家谱,而妾则不行。妻子从宗法上讲,已经是这个夫家的一分子,可以名列家谱,享受后代的香火祭祀,而妾则没有这个待遇,妻子在死后可以入祖坟和丈夫同穴,妾也没有这个待遇。也就是说,夫家承认这个女子已经位列门堂。不论丈夫的宠爱程度如何,这种关系是由妻子的地位直接决定的。小妾再受宠,也没有这等荣耀,不享受后代的祭奠。
传宗接代都是依靠男性来形成支系,后代也随男方的姓氏,所以家族家谱的谱系都是以男性为依据,这虽然可能有“封建”的重男轻女之嫌,但有其科学性在。女性不是不上家谱,而是上到了“婆家”。如果终身未嫁,看来就只好没有痕迹了。
现在的家谱已经不那样了,女性在有的家谱中已经记载。
按理,一个人在死后才入家谱吧,这也是“生不立传”的原则,可现在有的一出生就入谱
女方进男方族谱需要与男方订亲
还有就是需要在在修族谱之前,
还有就是在修族谱之前结婚
未婚就必须在修谱之前确定男女关系
确定上述关系再把出生年月日家里地址,岀生时辰备好!以及时上报修谱组
要书就交上购书金额一百元左右就可以了
而后坐等收书吃庆典祖先的酒席
古代社会是夫权社会,男尊女俾,不平等啊!一般人家的女孩连名字都没有,何况上家谱,穷人家生了女孩取名就叫:“大丫头”,“二丫头",“三丫头"。女孩长大了,更没有社会地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还指腹为婚,根本没有把女孩当人看待,而是当作礼物送给别人。
而男人的地位就高些,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人却不能有三夫四男,男人可以随便休妻,而女人却不能休夫,男人可以再可娶,而女人却不能再嫁。很多女人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显女人多么的低下而又无奈。
族谱在古代是非常重视的,能够显示一个家族的兴衰过程。我听说过去一个家族定族谱,非常隆重,各地方的同姓家长(就是很有声望的长辈),都召集在一起,还要举行隆重的仪式,然后商讨辈分,起名都有讲究。各人发表议见,遇到争执,不能决定的事情,还要抓撮(纸团子),抓撮不是象现在一样甩在地上,大家抢,很规矩,把纸团子放罐子里摇一摇,按顺序用筷子慢慢地来,而不是用手,手是赃的,污会。
现在一切都变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彻底解放了,废除包办,买办婚姻,女孩的地位一下子提升了,翻身当家作了主人,不再限于过去只能男人休妻,女人也可休夫了。
现在女孩不但可以入家谱了,而且还可以作自已喜欢作的任何事情,地位相当高了,不信你看看xxx祖坟上的碑文,不但女孩的名子可以刻上,连女孩的女孩同样能刻上。
任何一个人,在特定家庭中都有一个位置,也可以说是一个位份,活着的时候在家谱里,死了以后在祠堂里。
家谱比祠堂内容更丰富一些,本姓女子是可以在家谱里列注的,但婿家人员不行。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与封建思想没关系。
你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或是一个你个人的愿望而已。
因为在中国宗族的族谱是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的。第一,宗谱只排本宗族人员,妻子多是外姓人,即使是本宗族人因嫁后而不再享有排字的权利。
离婚了,女方的名字还需要进男方家族谱?
本文2023-12-07 16:06:3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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