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图书馆分类法是哪个大类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7浏览:2收藏

家谱图书馆分类法是哪个大类,第1张

家谱图书馆分类法属于文献信息资源管理领域,其大类可以归为图书馆学中的分类法。

家谱图书馆分类法是一种专门用于组织和管理家谱文献资源的分类体系。它根据家族关系和家族历史等因素,将各种家谱文献进行分类和编目,以便于检索和使用。这种分类法由图书馆、档案馆或家族组织等机构使用,旨在为家族研究者、家族成员和其他感兴趣的人提供方便的资源访问和研究工具。家谱图书馆分类法的设计与传统图书馆分类法有所不同。它采用特定的编码体系,将家谱按照不同的家族、家族成员、世系关系、地理位置、时间段等因素进行分类。具体分类的方式和细节会因家谱的内容和需求而有所差异,但其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家谱文献资源,使其更易于被查找、使用和理解。

图书馆学中还有许多其他的分类法,用于组织和管理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

沂南县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公告

一、善藏书者不藏于私而藏于公

地方文献是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是珍贵的文化史料,它为历史研究、修史编志、制定地方发展方针政策提供文献参考,在服务本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价值与影响力。

沂南县图书馆作为我县重要的文献收藏和保护中心誓当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文献和知识服务。

为有效保存和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料,加强地方文献资料的研究和交流,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就我县开展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二、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

11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

长期征集: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启事仍然长期有效

三、征集范围

1、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撰或制作,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及内部资料。

2、沂南县籍作者的专著、文学作品、获奖论文、书画等。

3、外籍人士撰写的反映沂南的各类作品。

4、沂南县辖区内的家谱、族谱、家族史料等。

5、沂南民间历史文献,如碑刻拓片、契约文书、诉讼文书、乡规民约、账本、日记、书信、唱本、剧本、宗教科仪书、经文、药方等。

6、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历史场景、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体市民、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热心沂南文化的专家学者、民间收藏家、出版印刷单位和社会各级人士。

五、征集方法

1、征集方式以无偿捐赠为主,以购买、保管为辅,征集方式与资料持有人协商确定。

2、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地方文献入藏标准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文献被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3、可直接送达沂南县图书馆或邮寄。

六、征集地点及****

征集部门:沂南县图书馆。

邮编:267300。

寄赠地址:沂南县人民路34号沂南县图书馆马士杰

联系电话:0539-3226078

电子邮箱:sdyntsg@163com

联系人:马士杰186609288069

所提供的资料我们将尽心珍藏,永久保存。根据捐赠文献的数量和质量,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沂南县图书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期待每一位捐赠者的帮助与支持。

沂南县图书馆

2021年11月26日

国家图书馆 接受捐赠的具体详情在国图首页最下边---“支持我们”这是其中一个

国家图书馆文献捐赠办法

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总书库,全面入藏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等各类文献。在本馆百年历史中,各界捐让是本馆获取文献资料的重要途径。本馆一贯鼓励社会各界向图书馆慷慨捐赠文献资料,为继续做好文献捐赠工作,兹将本馆文献捐赠办法公布如下,敬请赐览:

一、收藏范围:

中外珍稀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此类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本馆全面接受捐赠;凡本馆未藏的其他文献资料品种或复本量较少的文献资料,本馆将重点考虑入藏。

二、捐赠品收藏办法:

1.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还未有收藏的,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永久保存。

2.捐赠文献虽然符合本馆入藏标准,但本馆已有收藏,只是入藏复本数量不足的,将按馆定入藏复本数量和文献使用年限要求,补充作正式馆藏或临时馆藏。临时馆藏供读者短期借阅达到本馆规定年限后下架剔除或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3.凡本馆已入藏足够复本或不属于本馆入藏范围的捐赠文献,本馆将退回捐赠者或在捐赠者的允许或视同允许下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4.对于出版信息存疑的图书(与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公布的CIP号不符的、套用其他图书ISBN号的、台港书号大陆出版印刷的等)原则上谢绝接受。

三、相关权益:

捐赠文献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其所有权和处理权等所有相关权益即归国家图书馆所有。

四、证书和感谢函:

1.凡本馆接受入藏的捐赠文献,无论永久保存还是临时借阅,本馆均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感谢函”(用于接受非正式出版物捐赠)。

2.凡选择后未被本馆入藏、允许国家图书馆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的捐赠文献,本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感谢函”(用于谢绝接受正式、非正式出版物捐赠)。

3.捐赠文献未被收藏、捐赠者又不愿意本馆自行处理其赠品,则请捐赠者在接到“感谢函”6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自行或委托他人将赠品领回(领回时请将“感谢函”交回)。逾期未领回或未作答复者,本馆将视同允许国家图书馆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

五、捐赠品联系办法:

1.中外古籍、舆图、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名家代表作手稿、革命历史文献等文献。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善本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善本组联系,电话010-88545182。

2.方志、家谱。寄赠地址:北京市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收),邮编100034;咨询部门:本馆地方文献组联系,电话010-66174367。

3.中文图书[中国大陆正式出版(含民族语文)],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访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图书采访组联系,电话010-88545157。

4.中文图书(台湾、香港、澳门及海外出版中文图书)。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台港澳文献采编组 (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台港澳文献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618。

5.西文图书(英、法、德、意、西班牙、葡萄牙等)。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西文图书采访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西文图书采访组联系,电话010-88545657。

6.东方语出版物(日、朝鲜、阿拉伯、蒙古、越南、缅甸、印第)。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东文图书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东文图书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4250。

7.俄文图书。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俄文图书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俄文图书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623。

8.中文期刊。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报刊采编组 (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134。

9.外文期刊。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外文报刊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外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481。

10.中文报纸。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报刊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282。

11.外文报纸。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外文报刊采编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外文报刊采编组联系,电话010-88545481。

12.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采集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数字资源采集组联系,电话010-88545639。

13.中文非正式出版物。寄赠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收件人:国家图书馆中文资料组(收),邮编100081;咨询部门:本馆中文资料组,联系电话:010-885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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