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成化、弘治年间的所有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及其简介
弘治年间的六部尚书,前后共有二十五人:
吏部:王恕、耿裕、屠滽、倪岳、马文升。
户部:李敏、叶淇、周经、侣锺、秦纮、韩文。
礼部:周洪谟、耿裕、倪岳、徐琼、傅翰、张升。
兵部:余子俊、马文升、刘大夏。
刑部:何乔新、彭韶、白昂、闵珪。
工部:贾俊、刘璋、徐贯、曾鉴。
在这二十五人里面,除了屠滽、徐琼、白昂、徐贯以外,其余的二十一人皆在《明师》有传。其中比较差劲的,惟有周洪谟而已。周是宪宗遗留下来的礼部尚书,到了弘治元年十月便退休了。
建树最多,是王恕、李敏、马文升、刘大夏、何乔新、贾俊、曾鉴。
王恕是陕西三原人,正统十三年进士,历官大理寺左评事、左寺副、扬州知府、江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阳荆襄,巡抚河南,升左副都御史,内调为刑部右侍郎,外调以本官总督河道,转任南京户部左侍郎,又以右都御史巡抚云南,改任南京都察院“掌院”(右都御史),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改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畿,于成化二十年复任南京兵部尚书,在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被孝宗召回京师,任为吏部尚书。次月,加官太子少保。
他在巡抚南阳荆襄之时,帮助了白圭打平“大盗刘通”;在总督河道之时,疏浚了高邮湖与邵伯湖,修理了雷公塘、陈公塘与勾城塘的水闸;巡抚云南之时,对镇守中官钱能一点也不客气,一连参了钱能很多次,“直声动天下”;在巡抚南畿(南直隶,江苏安徽两省)之时,以常州的羡米(积馀的税粮)六万石代补当地人民所缴的夏税的不足之数,又用其他各府的盐钞积余之数,“补”了六百万贯(?)。南畿有些地区这时候有水灾,他奏准宪宗,豁免了秋粮六十万石。宦官王敬,带了一个妖人王臣,到南畿来采买“药物珍玩”,又叫苏州的秀才抄写妖书(炼丹术之类),并且诬控了常州知府孙仁,把孙仁抓下牢里。王恕上疏救孙仁,告王敬、王臣。结果王敬坐了牢,王臣被斩首,孙仁被释放。
他回任南京兵部尚书以后,又上疏救林俊。林俊是刑部员外郎,因反对妖僧继晓而下狱。王恕在疏中向宪亲说:“天地止一坛,祖宗止一庙,而佛至千余寺,一寺立而移民居且数百家,费内帑且数十万。此舛也。俊言当,不宜罪。”结果林俊被打了若干棍,从轻发落。全国人心大快,流行了一句话:“两京十二部,惟有一王恕。”
王恕在孝宗朝中担任吏部尚书,从成化二十三年十二月到弘治六年五月。他悉心整饬吏治,在弘治六年一举而罢黜了全国大小官僚两千人左右。当时的大学士之一邱浚,颇不以为然,选了其中的九十人,请孝宗特旨保留。理由是,这九十人“非贪暴有显迹者”。孝宗准了邱浚的奏。王恕因此而一再辞职,孝宗准他退休。继任的耿裕、屠滽、马文升,均能遵守成规。
户部尚书李敏,是河南襄城人,进士出身,历官御史、巡抚、漕运总督。他在成化二十三年至弘治四年的户部任内,也作了不少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件,是把北方的北畿(河北)、山西、陕西,这三省的夏秋两税,以银折粮,按照每石一两计算。山东、河南二省的输边之饷,亦已在他巡抚大同之时,实行了这个以银折粮的办法,省掉了公家的浮费,免除了运卒的劳苦。此外,他又请准了孝宗,把充公的罪人庄田,招老百姓承租,每亩收租银三分。他颇想把当时所有的在北畿的皇庄(皇家的庄田)一万二干八百顷,与勋戚及宦官的官庄三万三千一百多顷,一概革除皇庄的名目,斥逐鱼肉农民的“庄头”(管庄),改为官田,招老百姓承租,每亩收租银三分;官庄由政府代收租银,转交田主。这一个建议,孝宗由于缺乏魄力,未肯接受。
继任的户部尚书叶淇,是山阳(淮安)人,干到弘治九年,改变了“盐商开中”的办法,准许盐商用银子交到京师的太仓库,代替米粮。这件事,利害参半。所谓“盐课”是增加了,但是边军所需要的粮食却受影响。本来,在明朝初年,边军有所谓“军屯”供应粮食,此时的军屯业已腐化。叶淇以后的户部尚书,周经、侣锺、秦纮,均想有所作为,可惜都斗不过外戚宦官的恶势力,整顿不了明朝的财政。外戚,是孝宗皇后的两个弟弟张鹤龄与张延龄;宦官,以李广为最坏。孝宗对张皇后专爱,连带地也姑息了鹤龄、延龄,准他们滥请“官地”与民地为庄田,准他们擅请长芦场的盐引(运盐的执照)十七万引之多,每引只出价银五分,以致后来的“奸商”纷纷援例,请去了两淮的所谓“旧引”一百六十万引之多。这是孝宗一生,最令人惋惜的美中不足之处。两浙的盐引,孝宗也准许管织造的宦官,每年拨走五千引。李广在盐的方面所获得收人,传说有一万万两以上。他常常矫旨发表“传奉官”,接受文武百官的馈赠,使得孝宗的政府几乎重蹈宪宗的覆辙。孝宗以为他深通画符念咒与风水之术,听他的话,造毓秀亭在宫城内的厅岁山,却死了最小的一位公主;不久,太皇太后周氏所住的清宁宫又失了火,太皇太后大怒,说“今日李广,明日李广,果然出事!”李广畏罪自杀,孝宗却颇想替他立一个祠堂,赐匾。大学士刘健竭力反对,才作为罢论。但是,孝宗仍隆重地祭了李广一番。
礼部的尚书,从弘治元年十月开始,到正德二年闰正月,先后为耿裕、倪岳、徐琼、博瀚、张升。耿裕为人方正,劝孝宗驱逐番僧,孝宗虽则未能完全接受他的意见,却也只准一百八十二人留下,把成千的番僧逐走。倪岳于继任礼部尚书以前,先作了若干年礼部右侍郎与左侍郎,对明朝的制度典章十分熟悉。当了尚书以后,他奏准孝宗规定王府建筑的格式,不许僭越,略为纠正了当时朝野的奢侈之风。礼部奏陈“灾异”一向是每年一度的例行公事,倪岳把这些灾异按月按日排列,博引经史,让孝宗知道警惕。徐琼,不是一个正人,全靠与张皇后有亲戚关系,而获得了尚书的位置。傅瀚很好,但在任不到两年,于弘治十五年死在任上。张升是成化五年的状元,他位卑职小,仅为詹事府庶子之时,便敢于上疏直指大学士刘吉之奸。当了礼部尚书以后,勇气不减当年,终于在孝宗死后斗不过刘瑾,在正德二年告老回家。
兵部的三位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刘大厦,最了不起。关于余马二人,笔者已经写了专节介绍。余在弘治二年二月病故,马文升在兵部王持了十二年又八个月,到弘治四年十月转任吏部。刘大夏作到正德元年五月,退休。
马文升才兼文武,历任封疆,对当时兵政的症结,了然于胸中,颇想大有作为,虽由于明朝积弊已深,不能一一照他的理想去做,却也保住了边界,整饬了军队。达延汗对他无可奈何,吐鲁番侵略哈密,被他派遣许进、彭清等人申讨,予以膺惩。他对于培养民力,十分关心,劝孝宗节用薄税。
刘大夏也是出身进士,他在兵部先当小官,由职方主事(管地图等项工作的科员)做到郎中(司长),被余子俊倚为左右手。其后,由于一时气愤,打了宦官阿九,被宪宗关下诏狱,几乎送命,为另一位(好的)宦官戴怀恩所救,罚打二十棍了事。再其后,历官福建参政,广东布政使,于弘治六年以有副都御史的官职,到河南治河。那时候,黄河在张秋镇决口。他先疏浚了贾鲁河,孙家渡与四府营的上流,分掉水势,然后又在胙城至徐州之间,造了三百六十里长的河堤。在明朝的历史之中,他是治河最成功的一人。孝宗升他为左副都御史,转户部左侍郎,又兼左佥都御史,到宣府整理兵饷。最后,于升任兵部尚书以前,被任命为“右都御史,总制两广军务。”
刘大夏在兵部尚书任内,颇想痛施一番改革。他坦白地告诉孝宗,天下已经民穷财尽。孝宗大为惊讶,问他说:“祖宗以来征敛有常,何今日至此”他回答“正谓不尽有常耳。如广西岁取铎木,广东岁取香药,费固以万计,他可知矣。”孝宗又问他军人的情形。他说,“穷与民等。”孝宗说,“居有月粮,出有行粮,何故穷?”他回答,“其帅侵克过半,安得不穷。”
于是,孝宗下旨严禁军帅的侵克。
以前汪直所赖以跋扈的御马监,养着四个卫的“勇士”。这四卫的“虚额”最多,刘大夏便从这四卫下手,同时也请孝宗停办了不少的“织造”与“斋醮”。他向孝宗上疏痛陈“兵政十害”,把漕军、番上(轮流入京侍卫的兵)、边军,各方面的积弊一一报告。孝宗接受了他的很多建议。不过,凡是牵涉到权贵与近幸的,大都“留中”(搁在宫中,没有批示下来)。
他主张把布在各地的“镇守中官”,一律撤召回京。孝宗不肯。武宗即位以后,他参劾最贪残的几个镇守中官(在江西的董让,在苏州的刘琅,在陕两的刘云,在山东的朱云),碰了武宗的大钉子,告老退休。
刑部的尚书是何乔新、彭韶、白昂、闵珪。何乔新是一个正人,不见容于刘吉,被刘吉的党羽御史邹鲁诬告受贿,而孝宗竟然准他辞职。这是孝宗糊涂的地方。彭韶也是一个正人,也是被刘吉挤走的。白昂在《明史》之中无传。闵珪敢于向孝宗犯颜直谏,执法不阿不苛,倒始终获得孝宗的优容,到了武宗正德二年才致仕还多。
工部的尚书是贾俊、刘璋、徐贯、曾鉴。贾俊很知道节用,也敢于反对当时动辄调用京军作工的陋例。他认为政府的大工程,应以修造仓库与城池为限。诸王的府第与坟墓,应由诸王就自己的收人担负费用的一半。过去,全部是由政府担负。刘璋继任,对贾俊颇能萧规曹随。徐贯在《明史》中无传。曾鉴的作风,与贾俊、刘璋相仿,也是一个替国家省钱的人。宫内的针工局,要招收“幼匠”一千名,他竭力反对,向孝宗说:尚衣监、军器局、司设监,都已经收了一千名匠人,兵仗局而且收了二千名,现在针工局又来援例,这样下去,“其流无已!”孝宗因此而只准针工局招收五百名。(其实,五百名依然太多。)孝宗在弘治十六年一度召还所有的“织造中官”,不久却又听了邓镕的话,恢复这些中官的织造使命。曾鉴拚命反对,孝宗才勉强减少了织造的名额三分之一。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 政治 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 军事 官制三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
明朝官制之中央官
明朝中央官制有四个显著的特点。具体如下:
第一个特点是废除了丞相制度。明初沿元制,设中书省和丞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鉴于元末丞相权力很大,足以废立皇帝,又因本朝丞相胡惟庸擅权挠政,于是在杀掉胡惟庸后,立即宣布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从此,长期存在于中国 历史 上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明清500多年推行的是无宰相的君主专制体制。废丞相后,明朝中央机构重新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
六部按其序列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职权有较大的局限性。废丞相后,六部直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权力机关。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户部是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明代地方十三省区的名称相对应。各司又分民、度支、金、仓四科。户部库藏称太仓,是明朝的国库。礼部是主管 礼仪 教化的机构,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兵部是主管军政的机构,下设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刑部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户部相同。工部是主管工程建设的机构,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六部长官是尚书,副贰是左、右侍郎,同称正官或堂上官。司又称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同为属官。郎中视为正郎,员外郎视为副郎。又设司务为首领官,负责部内庶务。《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云:“本朝设官……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之于文职。”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在六部中地位最高。各部、各司的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中,《明史·颜继祖传》说:“六部之政管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
府、院、寺、司是与六部相配合的机构。与礼部相关的机构有宗人府、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行人司、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教坊司、僧录司、道录司等。宗人府,主管皇室属籍及纂修玉牒(皇室宗谱)。明初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以后不备官,以勋戚管府事。太常寺是与礼部祠祭司相关的机构,主管各种祭祀、礼乐活动。光禄寺是与礼部精膳司相关的机构,掌管祭享、宴筵和宫廷饮食。鸿胪寺是与礼部仪制司、主客司相关的机构,掌管朝仪、款宾和官吏引见之事。三寺皆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主簿或典簿为首领官,属官为具体业务官员。太常寺另一职事是提督四夷馆。四夷馆是专门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行人司主管外出使臣之事,设司正、左右司副、行人。国子监是最高学府,设祭酒、司业等正官。首领官为典簿,属官有监丞、《五经》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掌馔。钦天监是掌管编制历书、观察天文气象的机构,设监正、监副及各种专业人员。太医院是掌管医疗卫生事业的机构,设院使、院判、御医等官。教坊司主管乐舞,设奉銮、左右韶舞、左右司乐等伶官。僧录司掌管 天下 佛教徒,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僧官。道录司掌管天下道教徒,设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玄义等道官。
与兵部相关的机构有五军都督府和太仆寺。明初设大都督府,由元朝枢密院演变而来。废丞相后,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简称五府。五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正官,掌管兵籍及天下都司卫所(详后)。五府正官俱系武官。卫所有的设在京师,有的设在地方。京师为天子居地,全国都会所在,卫所设置最多,称京卫。京卫有三类。其一,五军都督府之属,共三十三卫,主要任务是拱卫京师及巡视京城各门。其二,上直卫,亦称亲军卫,初设十二卫,后增至二十六卫,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以护宫禁”,同时也兼有巡警京城各门之责。其三,有十五卫,分属工部等机构,负责匠役和护卫皇帝陵寝。各卫又抽调精锐,与地方轮流到北京训练的军队组成京营。京营是军事编制,又称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三大营各设提督太监、武臣、掌号头官统领。各军分设坐营官、把总、坐司官、监枪内臣、把司、把牌等。景泰时候,京营改为团营。嘉靖时候,恢复三大营,以大将一员统率,称总督京营戎政,以文臣一员辅佐,称协理京营戎政。下设副将、参将、游击、佐击、坐营、号头、中军、千总、把总等。五府与兵部分权。兵部管军政,参与调发,但不具体治兵;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不得调动军队,战时由皇帝另派总兵官统帅。太仆寺是掌管马政的机构,设卿、少卿、寺丞等正官。
与刑部相关的机构有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大理寺是负责复审平反刑狱的机构。也就是说,刑部审理的案件,要经过大理寺复审。大理寺的正官有卿、少卿、寺丞。下分左、右二寺,各设寺正、寺副、评事等官。左寺负责两京五府、六部、京卫等衙门的刑案,右寺负责顺天、应天两府,南北直隶卫所、府州县并在外布政司、都司卫所的刑案。都察院对司法也有监察之权,重大刑狱往往由三法司会审。
都察院的前身是御史台,也在废丞相后革除。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始置都察院。都察院是最高监察机构。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以及按行省划分的十三道监察御史(简称御史)。都察院称风宪衙门,以肃政饬法为职。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地位相同,合称“七卿”。御史品秩不高,但很有权威,在朝可以监察中央各官署,纠举百司之官中的弊政;出使地方,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漕、监军、屯田等职务。其中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视地方,有考察、弹劾地方各级官长的权力,重要的情况奏请皇帝裁断,一般的事情可以自行处理。明代小说中常有这样的记载:一个秀才与富室之女订婚。后秀才家贫,富室悔婚,对秀才百般刁难,甚至勾结官府加以迫害。而富室女暗赠金钱给秀才。秀才发奋读书,以后考中进士,做巡按御史荣归故里,富室认错,贪官受惩,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些 故事 都说明巡按一职十分荣耀,地方上的高级官长对他们也畏惧三分。
此外,还有通政使司。这是明朝创设的机构。掌管出纳帝命,受理内外章疏,被称作是天子的“喉舌之司”。设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正官。七卿加上大理寺卿、通政使,合称“九卿”。
第二个特点是内阁制的确立。明太祖废丞相后,直接指挥六部百司,亲裁独断,事实很难办到。所以必须搞个“秘书处”,帮助他处理政事。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仿宋朝制度,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统称殿阁大学士。以后,明仁宗又增设谨身殿大学士。世宗时候,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共四殿二阁。不过洪武时的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不参与政事。到明成祖即位后,才正式在皇帝和六部之间成立内阁。阁指文渊阁,在午门之内,文华殿南面,因地处宫内,阁臣又常侍皇帝于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故称内阁。最初选翰林官入阁,渐升学士、大学士,一般五至七人。后以尚书、侍郎授殿阁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地位升高。明中叶以后,主持阁务的大学士称首辅,其余称次辅、群辅。内阁的职责是“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明史·职官志》)。献替可否,就是备顾问。奉陈规诲,就是辅弼君德。题奏,指题本和奏本。明朝因公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题本,为他事上呈皇帝的本章叫奏本。票拟,又称票旨、条旨、调帖,指六部百司题奏上呈后,内阁根据皇帝的 指示 草拟批文。因拟稿用墨笔写在小票上,故称票拟。有人认为入阁就是做丞相,其实不然。第一,内阁大学士不执政,执政的是六部尚书;第二,内阁大学士各自分权;第三,内阁之职,最重要的是票拟,但票拟要严格按照皇帝的意志去做,经皇帝批示后才能下发。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总结说:“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也止于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之宰相绝不相同。”(《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一)
与内阁关系密切的有两类机构。一类是中书科、尚宝司、六科。这三个机构与内阁一样,都设在皇城之内,称禁直机构。禁直,是入值宫中的意思。中书科,设中书舍人,承办书写事务。与唐代中书省属下中书舍人的地位不能相比。尚宝司,设卿、少卿、司丞,掌管印玺信物。六科是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简称。各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给事中也是小官,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对皇帝的敕命、臣下的章奏有封驳权。给事中又与御史合称科道官、台省官、言官、台琐清班,颇能左右朝政,在明朝政治舞台上是一支十分活跃的力量。
另一类机构是翰林院、詹事府。翰林院是朝廷专司笔札文翰之事的机构,负责制诰、修史、文翰等事。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等官。又有史官修撰、编修、检讨及庶吉士。翰林官在明朝品秩不高,但地位不低。内阁成员一般都是翰林出身。庶吉士是在翰林院进修的进士,日后有可能进入内阁,当时被人视为“储相”。詹事府是辅导皇太子的机构,设詹事、少詹事、府丞等正官,下设左右春坊和司经局。春坊官有大学士、左右庶子、左右谕德、左右中允、左右赞善、左右司直郎、左右清纪郎,分管与太子相关的各种事务。司经局设洗马、校书、正字等官,负责图书的整理刊辑。翰林院和詹事府的官员常不全设,往往互兼,均受内阁提调。
第三个特点是宦官衙门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明朝宦官机构称二十四衙门,由十二监四司八局组成。十二监是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神宫监。四司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八局是兵仗局、银作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最初,各监设太监、少监、典簿、长随、奉御等;各司设司正、司副;各局设大使、副使。以后,二十四衙门俱设掌印太监。太监一词,在明朝是指最高一级宦官,以下有少监、监丞、奉御等。掌印是职务,其他职务名称有提督、秉笔、随堂、管理、掌司、写字、佥书、监工等。同为太监,可以是掌印,也可以是提督、秉笔、随堂、管理、佥书。如司礼监,除掌印太监外还有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二十四衙门在洪武末年基本形成,永乐时候开始用宦官刺探军民隐事。宣德以后,为了制约内阁票拟,司礼监地位提高,成为二十四衙门之首。司礼监代替皇帝用红笔批示内阁的票拟叫“批红”,代传皇帝的 命令 叫“中旨”。司礼监还控制东厂和锦衣卫。东厂是掌管侦伺缉捕的特务机构,始设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有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一员,简称总督东厂或提督东厂,由皇帝最宠信的秉笔太监(亦有掌印太监)兼任。提督东厂之下,设掌刑千户、理刑百户、掌班、领班、司房等,统领档头百余名,番役千余名,皆由锦衣卫差拨。档头、番役在外侦伺访缉,上至官府,下至民间,都有他们的踪迹。以后还有西厂和内行厂的设置,但都不如东厂长久。锦衣卫设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属京卫中的亲军卫,下辖17个千户所,由皇帝亲信的勋戚都督统领。锦衣卫下还设北镇抚司,专典诏狱。诏狱是指皇帝亲自处理的重大刑狱,不受三法司节制,明朝人称之为“人主私刑”。明中叶以后,锦衣卫常常由司礼监私人出任,所以厂卫相结,构成独立而又完整的司法监察系统。在中国历史上,明朝宦官机构之庞大,设置之完备,是空前绝后的,并足以与官僚机构相匹敌。在皇帝有所作为的情况下,两个系统有相互制衡的作用,从而加强皇权。相反,当皇帝怠政或滥用权力的时候,两个系统则此消彼长。由于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距皇帝更近,所以即使有权臣控制朝局,宦官力量也聚而不散,隐而未衰。
第四个特点是北京、南京各设一套中央机构。中国历代王朝多实行两京或多京制。明朝也实行两京制,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称留都。与前代不同的是,南京保留下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两京机构有相同之处,如南京除不设内阁外,也设有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等机构,官员品级也完全一样。不同的是,南京各机构定员少于北京,正官一般不设左职,如六部不设左侍郎,都察院不设左都御史。属官不仅设员少,而且常不全设,责权也小于北京。有的是框架式机构,如南京詹事府、宗人府等,即使非框架式机构,职事也比较清闲。所以明朝官吏视南京官为闲职,由北京调往南京视为左迁。南京官的核心由南京守备、协同守备、守备太监、参赞机务等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南京中军都督府,称守备厅。南京守备由公、侯、伯选充,协同守备由侯、伯、都督充任,参赞机务由南京兵部尚书兼任。由于南京兵部尚书进入核心,“故其视五部为特重云”(《万历会典》卷一五八)。南京守备太监是司礼监外差,称天子“三千里外亲臣”,任务是监督南京官。守备厅会议时,太监通常“据首席”(《凤州杂编》卷一)。明朝第一任南京守备太监就是曾经七下西洋、在世界 航海 史上做出巨大贡献的郑和。
明朝官制之地方官
明朝地方省级组织设都布按三司。布,指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明初,沿元制,地方设行省。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废行省,改置布政司。到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正式定为浙江等十三布政司。布政司主管一省民政、财政,设左右布政使、左右参议、左右参政等正官。按,指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按察司主管一省司法和监察。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正官。都,指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都司掌管卫所。卫所是军事编制,大抵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各设卫指挥使、千户、百户等官。明朝都布按三司分理地方军政事务,意义在于它们是替中央承宣布政,不是分权给地方,不像元朝行中书省那样无所不统。三司之间互不统属,布政司多受命于吏部、户部,按察司多受命于都察院、刑部,都司统于五府,受命于兵部。但边区所设都司卫所又与内地不同,不完全是军事组织,主要是行政单位,官员由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如东北部的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而西南等地则沿用元制,仍设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军民万户府等土司机构。在西部地区,即今西藏、昌都地区、青海、云南、甘肃、四川等地的藏族居民住区,既有都司设置,如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又有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的设置。
省级以下分府、州、县三级,既是行政区,又是官署名。其中州有散州(亦称属州)、直隶州之分。“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相同”(《明史·职官志四》)。府、州、县各设知府、知州、知县为长官。北京所在地称顺天府,南京所在地称应天府,长官称尹。明朝两京府的官员列入中央系统。府、州、县又有佐官和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知府的佐官有同知、通判、推官。知州的佐官有同知、判官。知县的佐官有县丞、主簿。儒学,府设教授、训导,州设学正、训导,县设教谕、训导,主管教诲生员(学生)。巡检司,设于关津要害之处,有巡检、副巡检,负责缉捕盗贼,盘诘奸伪。驿,设驿丞,负责邮传递送之事。税课司(局),设大使、副使,主管 税收 。此外,还设有 医学 、阴阳学、僧道、仓库、河泊等各种官吏,分工比前朝更加细密。
明朝通过督抚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抚,指巡抚,其名始于明太祖派懿[yi意]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间派朝臣出巡地方,于是产生了巡抚制度。宣德时,各省常设巡抚渐成定制。巡抚是“巡行天下,抚治军民”的意思。督是指总督,或称总制、总理,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始于宣德年间,有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名目,职在所务,兼及军事。地方总督始设于正统年间,初设于边地,其后沿海、内地皆设,以军务为主,如蓟辽总督、陕西三边总督、山西、宣大总督等等。督抚也有合于一身的,如总督粮储兼应天巡抚。设督抚也是明朝官制的特点。督抚是中央派员,皆加都察院正官衔。目的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军)镇及省内三司间的关系,统一事权,防止互不相属,运转不灵。
明朝地方还设有各种专务机构。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掌管盐政。都转运盐使司,设正官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下辖各盐场盐课司、各盐仓、各批验所,分设大使、副使。盐课提举司,设正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行太仆寺、苑马寺,是管理马政的机构,与太仆寺无隶属关系,并听命于兵部。设官与太仆寺同。太仆寺、南京太仆寺主要负责两京畿、南北直隶及河南、山东之区的马政,以备京营之用。行太仆寺、苑马寺负责其他地区的马政,以备各边镇征调。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设于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为掌管海外各国贡使朝贡互市的机构。设正官提举、副提举。茶马司,设于陕西、四川等地,专理茶马交易。设大使、副使。
明朝官制之品阶勋爵
明朝文官品级分为九品正从十级。武官分六品正从十二级。品级很重要。第一,明朝职事官地位高下由品级来 决定 。如尚书、都御史是正二品,侍郎、副都御史是正三品。文官最高为正二品,再往上升是加官、赠官。加官、赠官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公正一品,三孤、太子三师从一品,太子三少正二品。第二,品秩与俸禄有关,品秩高,俸禄也高。第三,散官、勋官等荣誉称号的授予都与品秩相关。有品秩的官员称入流,没有品秩的官员称未入流。
散官有文散、武散之分。文散从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到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共四十二阶。正二品至从四品,除初授、升授外,还有加授。官员初仕一般授予初授散阶,三年考绩合格,升授散阶,六年再考合格,加授散阶。武散从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到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共三十阶。
勋官有文勋、武勋之分。文勋授予五品以上、六年考绩合格的文官,从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五品协正庶尹,共十等。武勋授予武官,从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六品武骑尉,共十二等。
宗室封爵有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八等。亲王府设王府官,有长史司(文职)、护卫指挥使司(武职)、仪卫司(侍卫仪仗)、承奉司(宦官)。长史司长官为左右长史,下设审理、典膳、奉祠、典乐、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伴读、教授等官。尚公主者称驸马都尉。公主府设中使司,以宦官充任。
功臣、外戚封爵有公、侯、伯三等。功臣爵位可以世袭,外戚爵位一般不能世袭。功臣封号有四等,开国功臣称开国辅运推诚,跟随成祖起兵称奉天靖难推诚,其他称奉天翊运推诚、奉天翊卫推诚。武臣在封号下加宣力武臣,文臣在封号下加守正文臣。
宗室百官的俸禄以石计算。最初宗室给禄米,以后又间以给钞。百官俸禄米钞兼支。官员兼职,俸禄随之增加。但兼官多为高级官吏,中下层官吏往往因俸禄折钱,钞值日跌,实际收入降低。总的来说,明朝官吏的待遇在历朝中是最低的。
1 春秋战国的官制是怎样的
2 战国的官制是怎样的
3 明史作品的缺点介绍
4 民国时期的官职
5 明朝宫廷礼仪常识须知有哪些
袁崇焕其人
袁崇焕,字元素(《明史本传》),一说字自如(《黄尊素说略》)。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四月二十八日。广东东莞水南人(一说广西藤县人)
1、出关之前
袁崇焕年十四随祖袁世祥,祖袁子鹏迁至广西藤县。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福建邵武知县。为人慷慨,负胆略,好谈兵。夏允彝《幸存录》说其:“崇焕少好谈兵,见人辄拜为同盟,肝肠颇热。为闽中县令,分校闱中,日呼一老兵习辽事者,与之谈兵,绝不阅卷。或问之,则曰:士子宜中者,自有命在,随意抽取可也。斯岂执事必敬者乎?”
天启二年(1622),监察御史江日彩上疏举荐, 江日彩疏曰“今邵武令袁崇焕,夙攻兵略,精武艺,善骑射。臣向过府城,扣其胸藏,虽曰清廉之令,实具登坛之才,且厚自期许,非涉漫谈。其交结可当一臂者,闻尚多人。今见觐于辇毂下。枢部召而试之,倘臣言不虚,即破格议用,委以招纳豪杰,募兵练将之寄,当必有以国家用者。” 同年,袁崇焕单骑巡阅山海关内外,备陈关上形势和方略,请兵御守山海关。二月,袁崇焕被任命为兵部职方主事,同月又被破格提拔为兵部佥事,监军山海。
2、请筑宁远
天启二年(1622)三月王在晋经略辽东,四月有驻守北山的湖广士兵溃逃,袁崇焕杀数人乃定。六月王在晋令袁崇焕移往中前所,监参将周守廉,游击左铺,经理前屯卫事务。袁崇焕当夜出发,夜行荆棘虎豹中,四鼓入城,将士莫不壮其胆(《三朝辽事实录》)。王在晋身为倚重,题请升其为宁前兵备佥事。
王在晋当时商议在八里铺筑山海重关,袁崇焕以为不妥,力争。朝廷命大学士孙承宗亲往视察,六月二十六日,孙承宗抵山海关,驳回了山海重关之请。孙承宗召集关内外众臣公议,阎鸣泰主守觉华,袁崇焕主守宁远。孙承宗实地考察后,认为宁远乃山海天然重关,听从袁崇焕之议。
八月,孙承宗自请督师辽东,王在晋调南兵部尚书。阎鸣泰升任巡抚辽东,袁崇焕调永平道。九月,孙承宗抵关。十二月,阎鸣泰令袁崇焕审核兵数,袁崇焕私斩小校(《明史本传》,《三朝辽事实录》中记其杀二人)至军营几乎哗变。孙承宗怒其以以监军专杀,袁崇焕请罪。
天启三年春,孙承宗令袁崇焕抚哈刺慎各部,令其移出八里铺至宁远,收复二百七十里(《孙承宗年谱》)。孙承宗初令祖大寿筑宁远城,九月又令袁崇焕和满桂前往,袁崇焕定城规模,令祖大寿等督建城。天启四年,宁远城竣工,逐成关外重镇。
四年春,孙承宗上疏言“宁远可战可守”,有说“愿用崇焕指殚力瘁心以急公”不愿用“腰缠十万之逋臣,闭门颂经之孱胆”,帝听之。
九月,袁崇焕马世龙等携兵一万两千巡边广宁,叙劳进兵备副使,继又升至右参政。同年,袁崇焕父病故,袁崇焕两疏请辞,不许。
天启五年,孙承宗,遣兵分驻锦州松山杏山等城,同年,因柳河之战,孙承宗屡次遭参,请辞。十月,兵部尚书高第经略辽东。
3宁远大战
高第上任后,认为关外必不可守,力主尽扯宁锦之兵于山海关。督屯通判金启倧上书给:袁崇焕力拒,金启倧书曰“锦、右、大凌三城皆前锋要地。倘收兵退,既安之民庶复播迁,已得之封疆再沦没,关内外堪几次退守耶!”袁崇焕亦力争不可,言:“兵法有进无退。三城已复,安可轻撤?锦、右动摇,则宁、前震惊,关门亦失保障。今但择良将守之,必无他虑。”(《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五)。高第不听,仍令马世龙撤宁、前二城之兵。(《孙承宗年谱》),袁崇焕说“我为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必不去”高第只得尽撤锦州右屯松山杏山大小凌河等处兵马,弃粮粟尽十万余石。十二月,袁崇焕升任按察使,仍主事宁前。(《孙承宗年谱》)
天启六年正月十四日,后金兵渡辽河。右屯守将周守廉逃,松山等处守将左辅亦烧毁粮储庐舍而退。(《东华全录》)。袁崇焕闻之,与副将满桂,参将祖大寿,守备何可纲,集将士誓守宁远。令中左所都司陈兆阑和都司徐敷奏率兵入城,左辅朱梅为外援。(《三朝辽事实录》)。又传令通知前屯赵率教,山海关养麟又宁远之溃兵皆战。
二十三日,努尔哈赤率后金军至宁远,努尔哈赤自称率军三十万,必破此城,令袁崇焕投降。袁崇焕答曰:“来兵称三十万虚也,约有十三万。吾修治宁远决守以死岂肯降耳”(《东华录》)。后金攻城,袁崇焕等宁远守军以火器拒之,宁远通判金启倧也因点炮自燃,为国捐躯。打伤后金游击守备各二人,死五百余人(《东华全录》),后金连攻打两日不下,退兵宁远围解。
后金攻打宁远不下,分别略觉华,岛上参将金冠等七千水兵抗击殉国,七千商民被屠杀。后金焚毁觉华岛粮料八万石,船两千只。 工部左侍郎崔呈秀弹劾高第等失援,杨麟削职,高第准其辞职还乡。王之臣代替高第督师辽东。(《国榷》)天启六年三月七日,复设辽东巡抚,袁崇焕为之。叙功,加袁崇焕兵部右侍郎,荫千户。袁崇焕三疏辞之,不许。
4巡抚辽东
时值满桂赵率教交恶,袁崇焕五月上疏请调满桂,王之臣以为不妥,以满桂勇猛调其任为山海关总兵,袁崇焕不认可,逐经抚不和。经过朝廷调停,袁崇焕和王之臣分权,袁崇焕主关外,王之臣主关内。袁崇焕认错,并复请满桂调任山海关。(《两朝从信录》)
八月,后金努尔哈赤因背疮病故。袁崇焕未经朝廷允许,私自派使者吊唁努尔哈赤。后金皇太极趁机遣使回复,谋求议和。袁崇焕奏报朝廷主以和缓之建锦州大小凌河诸城。辽东经略王之臣主张派遣使者非计,应回绝和议。王之臣奏疏:“年来奴酋求和于西虏(蒙古),而西虏不从;屈服于朝鲜,而朝鲜不受。一旦议和,彼必离心,是益敌以自孤也!近日,都官过通令处,虏鞭其背云:‘汝汉人全无脑子。。。着喇嘛替他吊孝求和,反倒教别人与他为仇,我等不如也投顺罢了。’”。(《两朝从信录》)。御史智铤言,督抚意见各异,恐误边事(《国榷》)。天启七年正月,召回王之臣,关内关外之事尽付袁崇焕便宜行事(《三朝辽事史录》)。
天启七年正月初八,皇太极一面遣使与袁崇焕议和,一面派遣后金军渡过鸭绿江,进攻朝鲜,史称之役。(《东华全录》),十四日,克义州,分兵攻打毛文龙东江铁山部。毛文龙遁入云从岛(《三朝辽事实录》)。袁崇焕遣五百水师援。
朝鲜和毛文龙告急,朝廷命袁崇焕发兵援助,并拣轻兵捣巢,袁崇焕上疏无虚可捣“顷闻奴兵十万掠鲜,十万居守,何所见而妄揣夷穴之虚乎?我纵倾伍捣之,无论悬军不能深入,即深入奚损于逸待之夷?而虎酋新并粆花,意殊区测,都令、塞令(敖汉部酋塞臣卓礼克图)新通于奴而仇于我,万一我兵正道以东,奴暗以轻骑北出而袭我关宁,此时救人耶,抑自救耶?”并以正在修筑大小凌河诸城,不可间断为由拒绝执行支援。仅派徐琏率水兵千人援东江,派赵率教朱梅率领九千人至三岔河牵制。而朝鲜已经和后金达和,赵率教等人兵回。自此,朝鲜对后金封锁破产。
孙承宗(1563—1638),字稚绳,号恺阳,北直隶保定高阳(今属河北)人。明末最伟大的战略家,明光宗常洛、熹宗由校的老师,京城的保卫者,忠贞的爱国者。青年时代就对军事有着浓厚兴趣。在边境教书时,“杖剑游塞下,从飞狐(河北涞源北飞狐关)、拒马间直走白登(山西大同东)。又从纥干(山西大同东纥真山)、青波(河北清河)故道南下,结纳其豪杰,与戍将老卒,周行边垒,访问要害阨塞,相与解裘马,贳酒高歌。用是以晓畅虏情,通知边事本末”①。
万历三十二年( 1604),孙承宗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天启元年(1621),以左庶子充日讲官,进少詹事。当时沈阳、辽阳相继失陷,孙承宗以知兵,被任命为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他上任后,上疏条陈当时军事体制与作战指挥上的弊端,谋求改革,主要内容有:(1)“兵多不练,饷多不核”。这是说当时军队训练差,后勤供应混乱。(2)“以将用兵,而以文官招练;以将临阵,而以文官指发;以武略边,而且增置文官于幕府”。指出当时“以文制武”指挥策略的失误。(3)“以边任经、抚,而日问战守于朝”,指出“将从中御”的不妥。因此,他主张“今天下当重将权。择一沉雄有主略者,授之节钺,得自辟置偏裨以下,勿使文吏用小见沾沾陵其上”。此外,还要抚辽西、恤辽民、简京军等,都得到了明熹宗的批准。
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以后,明军实际上就面临着一个如何进行军事防御的战略选择问题,即是主守关防,作积极的防御;还是固守关门,作消极防御。对此,明前线军事将领意见不一。辽西经略王在晋主张“拒奴抚虏,堵隘守关”。
所谓“抚虏”,即以金钱收买蒙古对付后金。所谓“堵隘”,即在山海关外再修一座关城。很明显,这是置辽西走廊这一缓冲地带于不顾,消极防御的方针。天启二年(1622),王在晋确定在八里铺筑城,并上报朝廷。此举遭到其部下宁前兵备佥事袁崇焕、孙元化等人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筑城“非策”,极力劝阻,并写信给首辅叶向高,申诉己意。由于情况不明,叶向高难以断定可否。孙承宗遂提出前往实地考察,再作决断。他抵达山海关后,当即认真巡视山海关及王在晋所主张建筑的八里铺新城,又前往考察了中前所、一片石和黄土岭等处的战略地势。在阅察八里铺新城时,孙承宗曾与王在晋展开过激烈的争论:
“新城成,即移旧城四万人以守乎”?孙承宗问。王在晋回答说:“否,当更设兵。”孙承宗又问:“如此,则八里内守兵八万矣。一片石西北不当设兵乎?且筑关在八里内,新城背即旧城趾,旧城之品坑地雷为敌人设,抑为新兵设乎?新城可守,安用旧城?如不可守,则四万新兵倒戈旧城下,将开关延入乎,抑闭关以委敌乎?”答:“关外有三道关可入也。”问:“若此,则敌至而兵逃如故也,安用重关?”答:“将建三寨于山,以待溃卒。”孙承宗责问:“兵未溃而筑寨以待之,是教之溃也。且溃兵可入,敌亦可尾之入。今不为恢复计,画关而守,将尽撤藩篱。日哄堂奥,畿东有宁宇乎?”严厉批评了王在晋画地为牢、坐以待毙的危险倾向。“在晋无以难”,但仍固执己见。
为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孙承宗召集将吏讨论如何防守。监军阎鸣泰主守觉华岛(辽宁兴城东三十里海中,今称菊花岛),袁崇焕主守宁远卫(今辽宁兴城),王在晋则主守中前所(今辽宁绥中县前所)。监司邢慎言、张应吾等附和王在晋的意见。孙承宗在全面考虑了各方意见,权衡利弊得失后,表示支持袁崇焕主守宁远的意见。
宁远,位于辽西走廊中部,“内拱岩关,南临大海,居表里之间,屹为形胜”①。守住宁远,也就等于扼住了这条走廊的咽喉,能确保二百里外的山海关的安全。因此,孙承宗的决计守宁远,颇具战略眼光。
孙承宗回到北京,即向熹宗明确阐述了其坚守宁远,以与觉华岛守军互为犄角、遥相呼应的战略计划,正式提出了“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的战略方针,并建议解除王在晋的兵部尚书及辽东经略之职。熹宗接受了孙承宗的意见,将王在晋调任南京兵部尚书。自此,八里铺筑城之议遂息。
王在晋调走后,山海关的防务采取并贯彻了孙承宗与袁崇焕主守关外的战略。此后,经数年艰辛的努力,布置成一道坚固的关(山海关)宁(远)锦(州)防线,成为后金骑兵不可逾越的障碍。从努尔哈赤到皇太极,始终都没能完全打破这道防线。在屡次碰壁之后,迫使他们望宁远而却步。这道防线不仅确保了山海关免受攻击,而且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间,基本上稳定了辽西走廊的战局。
天启二年八月,孙承宗被任命为辽东经略。他即着手实施其欲保关门,必先固辽西;欲复辽东,亦必先固辽西的战略计划,积极部署宁锦防线。
首先大力整顿了关门防务。“是时,关上兵名七万,顾无纪律,冒饷多。承宗大阅,汰逃将数百人,遣还河南、真定疲兵万余。”①“乃定兵制,立营房,五人一房,三千一营,十五营为三部,而将帅以营部为署。兵不离将,将不离帅,教肄分而稽核便。”②经过整顿,使“兵将一清”,提高了关门守军的战斗力。
在关门防务上,“并夹城之役,修筑关城,南防海口,北防角山。水则从望海台出芝麻湾,三面环海,安大炮为横击。陆则三道关之石城,可顿万人,开突门力夜击。北水关外,有峻岭筑号台十一,置炮以防外瞰”③。经五个月的惨淡经营,稳定了关门局势,并为恢复辽西失地,强固了根基。
同时是修筑宁远城。天启三年( 1623)九月,孙承宗命祖大寿修复宁远,并令驻军尽速恢复山海关至宁远沿线被焚弃各城。召辽人回故居,垦荒屯田,重建家园。又发展采煤、煮盐、海运等事业,以充实民力,确保军需。宁远城竣工后,调袁崇焕镇守。孙承宗自己则坐守山海关,并备前屯,充当其后盾。在袁崇焕的精心治理下,宁远“商旅辐辏,流移骈集,远近望为乐土”①,成为一座进可攻、退可守的军事重镇。
随着宁远城守的日渐巩固,明军防线不断延伸。天启五年(1625)夏,孙承宗遣将分据锦州、松山、杏山、石屯及大小凌河各城。这样,自宁远又向前推进二百里,从而形成了以宁远为中心的宁锦防线。
四年来,孙承宗重用袁崇焕等一大批忠直的文武将吏人才,边防大备。“自承宗出镇,关门息警,中朝宴然,不复以边事为虑矣。”②不但扭转了原先的那种颓败之势,且整个形势变得越来越好。正当他锐意恢复之际,却遭到了来自魏忠贤的打击。
孙承宗功高权重,誉满朝野。魏忠贤为长久把持朝柄,一心想把孙承宗也拉到自己一边,故进行过多次试探,但均遭到拒绝,由此怀恨在心。天启四年(1624)十一月,孙承宗西巡至蓟、昌,报请以十一月十四日入朝贺万寿节,并面奏机宜。魏忠贤得知,恐其拥兵“清君侧”,大惧孙承宗简介,“绕御床哭,上亦为心动”,当即命内阁拟旨,以“无旨擅离信地,非祖宗法”③为名,令其返关。孙承宗无奈,只好返回。事后,阉党利用这件事攻击孙承宗“拥兵向阙,叛逆显然”④,但熹宗没予理会。
天启五年(1625)八月,柳河之败,导致了孙承宗的去职。山海关总兵马世龙,误信自后金逃归的“降虏生员”刘伯的话,派兵渡柳河,袭取耀州,中伏遭败。阉党借机小题大做,围攻马世龙,并参劾孙承宗。孙承宗气极,连上二疏,自请罢官。九月,返乡。
孙承宗辞职以后,兵部尚书高第出任辽东经略。高第为一文人,既不懂军事,也没打过仗。他一到任上,即一反孙承宗的部署,下令拆撤宁锦防线。关外驻防将士除镇守宁远的袁崇焕拒不从命外,其他诸城均撤一空。因而使孙承宗数年心血毁于一旦,明朝在山海关及其关外的军事形势顷刻陷入一场新的危机。只是由于以袁崇焕为首的广大将士的浴血奋战,才使明军在天启六年正月、天启七年五月相继取得“宁远大捷”和“宁锦大捷”,奇迹般地挡住了后金的凶猛进攻,从而不仅使宁锦防线经受住战争的考验,且使明朝避免了由于高第的错误军事决策而导致的军事大溃败。
崇祯二年(1629),皇太极率军避开宁锦孙承宗简介,绕道内蒙,从喜峰口突入塞内,相继攻陷遵化、迂安、滦州、永平,直指北京。且行反间计,使崇祯帝囚系并最终杀害了袁崇焕。此事所谓“己巳虏变”。一时,明廷乱作一团。而袁崇焕的下狱,又导致军心涣散,将士东归。在此危难之际,明廷再次起用孙承宗,“诏以原官兼兵部尚书守通州”①,统筹全局。孙承宗首先晓以大义,安定了军心。其后协调各路军队,联合行动,经数月艰苦作战,取得“遵永大捷”,并于崇祯三年(1630)五月将后金军驱逐出关。
孙承宗再任辽东经略后,仍坚持以积极防御为主的方针,继续加强宁锦防线,决心重筑被高第毁弃的大凌河、右屯二城。崇祯四年(1631)七月,令祖大寿等率兵四千守大凌河,又征发一万四千人筑城。八月六日,动工筑城才二十天左右,大凌河城墙刚刚修完,雉堞仅修完一半,后金突然兵归城下,并于当天开始围城,明军仓促闭门拒战。“承宗闻,驰赴锦州,遣吴襄、宗伟往救”。但宁远巡抚邱禾嘉“屡易师期,伟与襄又不相能,遂大败于长山”。至十月,大凌河已被围三月,守军粮尽援绝,祖大寿假降奔还锦州,“城复被毁”。大凌河失守,引起了明廷内部的互相倾轧,“延臣追咎筑城非策,文章论禾嘉及承宗”。孙承宗连疏引疾,求退。崇祯帝为平息朝议,准其归籍,孙承宗第二次被排挤下台。
崇祯十一年(1638),后金(清)兵深入内地。十一月九日围攻高阳。赋闲在家的孙承宗率全城军民与之血战。三天后,城破,孙承宗被俘。被俘后清军对于这位老敌人也十分崇敬,劝降不成后,遂令其自尽,以示对他的尊敬之意。孙承宗接受了清军的尊敬,整理衣冠,面朝北面叩头,自缢而死。死后谥号文正。﹝当作文忠,见明史本传﹞著作有《高阳集》。
孙承宗遗留的军事著作有《车营扣答合编》。这是他在督师蓟辽,经营辽西防务时,筹划反攻辽东与其属下讨论军事问题的记录整理而成的。全书共一百零八个问答,由《车营总说》、《车营百八扣》、《车营百八答》和《车营百八说》等四部分组成,通过问、答、说、图等对车营编组方法、营阵布列、行军作战、后勤保障等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说。在作战指导思想上,很重视发挥火器的作用与各兵种的协同动作。如说:“用车在用火”,“用火在叠阵”。所谓“用火”即是发扬火力;所谓叠阵即步、骑、炮重叠配置,彼此协同,长短相补。战斗队形也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地使用方、圆、曲、直、锐等各种队形,向人们展示了火器和冷兵器并用时代,步、骑、炮等诸兵种协同作战的雏形,在军事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正统十四年己巳七月北虏也先大举入寇大同兵失利城堡多陷警报时至太监王振劝驾亲征百官伏阙恳留不听十七日丙戌驾发京师命郕王居守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勇率官军及私属共五十余万出居庸关过怀来至宣府连日风雨声息愈急井源宋瑛等败报踵至群臣请驻跸振怒悉令掠阵未至大同兵士己乏粮僵尸满路寇佯避诱我深入至大同振又欲进兵朱勇膝行听命户兵书王佐邝野守老营先行矫旨罚跪至暮而仆钦天监正彭德清以天文止行振不听学士曹鼐曰臣子不足惜主上系天下安危岂可轻进振怒詈之曰倘有此亦天命也会暮有黑云如伞罩御营雷雨大作人畜惊惧振恶之而前军西宁侯宋瑛武进伯朱冕全军覆没镇大同太监郭敬密言于振其势决不可行振始有回意议从紫荆关入振邀上过其蔚州里第既又恐损稼复转从宣府行过鸡鸣山虏追至遣朱勇率兵五万御之勇入鹞儿岭虏分两翼夹攻杀之殆尽邝野请车驾疾驱入关严兵为殿振怒曰竖儒安知兵事次日驾至土木日尚未晡去怀来城二十里欲入保怀来振辎重千余辆在后未至留待之遂驻土木虏四面合围渴极掘井深二丈不得水虏分道入挠我师不得行壬戌虏诈退振令移营虏骤逼之遂大溃上蒙尘辅野佐鼐而下随驾官数百员皆死焉马骡二十余万并衣甲器械辎重尽为虏所得
五府应该指的是五军都护府。
五军都护府官职设置:
中、左、右、前、后五军各设都护府
左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右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都督同知 无定员 从一品 都督府
都督佥事 无定员 正二品 都督府
经历 一人 从五品 都督府 经历司
都事 一人 从七品 都督府
明朝五军都护府历史发展
洪武十三年(1380)以大都督府权力太大_在废丞相制的同时,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也废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 正一品; 都督同知, 从一品;都督佥事, 正二品。以 中军都督府 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2人,提控案牍1人,并从九品。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每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5人,均为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同时, 朱元璋为了防范统军将领的专权,又规定五军都督府对军队无调遣权,其调遣之权由皇帝直接掌管;兵部在军队中虽有任免、升调、训练之权,但不统兵。每逢战事,由皇帝临时委派专人担任总兵官,统率卫所部队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军队归还卫所。
永乐元年(1403)_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于北京_后仍分五府_称“行在”中_左_右_前_后都督府。十八年_定都北京_除“行在”二字_洪熙元年(1425)_复称“行在”。
宣德三年(1428)_革“行在”都督府。正统六年(1442)_复建五府_无“行在”字。各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_都督佥事(正二品)_其属有经历司经历(从五品)_都事( 从七品)等。都督初间以公_侯_伯为之_可参与军国大事_后率以公_侯_伯署府事_同知_佥事参赞军事。清 袁赋诚《睢阳尚书袁氏家谱》:“九世枢( 袁可立子),由官生初授 詹事府录事,次任南京都督府后军都事。”
明朝六部制度
明朝中书省时期,七卿长官均为正三品。
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所属最高长官为明朝吏部尚书、明朝户部尚书、明朝礼部尚书、明朝兵部尚书、明朝刑部尚书、明朝工部尚书,其常常与都察院之都御史、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大理寺卿合称“九卿”。
明朝时,重臣任择须由九卿及外省巡抚、总督公开举荐,此为廷推。各部司不能单独决定的国家大事、要事,须经九卿公决,此为廷议。而由三法司无法决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九卿开会定狱,此为廷鞠或园审。其与明朝内阁构成了明朝的行政权力中心与决策核心。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_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_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_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
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_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_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_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扩展资料
明朝内阁制度
1380年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亲理政务,但是力不从心,故设立四辅官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1382年七月被废。十一月,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设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品秩皆为正五品。朱棣登基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由此成立内阁。
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
明仁宗增置谨身殿大学士。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明初,内阁无实权。之后内阁地位逐渐升高,权限逐渐增大,到明世宗时,内阁终跃至六部之上。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自此,内阁成了中央最高的的决策机构。
参考资料:
-六部
-明朝官职
明朝成化、弘治年间的所有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及其简介
本文2023-12-06 16:15:0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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