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武的开国将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6浏览:1收藏

姓武的开国将军,第1张

武(Wǔ)姓源出有七:

1、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姬武之后。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公元前770年,犬戎入侵西周,周幽王被杀,周的京都也遭破坏。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受申、许、鲁等部分诸侯拥戴,在申即位,后迁到雒邑,历史上称东周。宜臼就是周平王。因其手掌上有一“武”字形状纹路,故被赐为武氏,为周朝大夫,后来他的子孙,因而以武为氏,史称武姓正宗。是为河南武氏。

2、出自以国名为氏。据《世本》、《万姓统谱》等资料所载,夏臣武罗被封武罗国,后国亡,其后子孙以国名为氏,称武姓。

3、出自子姓,以祖字或以谥号为氏:

① 出自商王武丁之后,以祖名为氏。据《武班碑》所载,为商王武丁之后,以其祖名字为氏。如汉代武班即是。

② 出自春秋时宋武公之后,以谥号为氏。据《风俗通义》所载,春秋时宋戴公之子司空,死后谥号为“武”,史称宋武公,其子孙以其祖之谥号为氏,亦称武氏。 是为河南武姓。

4、出自以邑名为氏。据《风俗通义》所载,汉朝有武强王梁,封地在今河北省武强县,其后代因封地“武强”简为武氏。

5、出自以武字开头的复姓——武安氏和武疆氏:

① 出自复姓简化而来,为秦大将白起之后。战国时,秦将白起因功封为武安君,其后子孙以封爵“武安”为氏,称武安氏,后简姓武。

② 出自周顷王之孙姬满的后裔。因姬满的后裔曾被封于武疆(今河南省郑州市一带),因而其子孙以封邑名为氏,称武疆氏,后简姓武。

6、出自其他源流。唐代的冒姓或被赐姓为武姓的:

① 据《唐书》载:“唐贺兰敏武士之嗣,冒姓武。”

② 唐代傅、左、李诸姓被武则天赐姓武。

7、出自小数民族有武姓或有复姓改汉姓武的:

① 满族武聂氏、武佳氏、武库登吉氏,鄂温克族吴立西氏汉姓为武。

② 京、彝、蒙等族有武姓。

得姓始祖:武丁。商王武丁继位时,国力衰弱,于是极力想恢复殷商当年盛况,却因找不到贤臣辅佐而犯愁。相传,有一夜武丁梦到叫“说”的圣人会辅佐他,于是四方找寻,终于在山西平陆东面傅岩之地找到,此人即是出身奴隶的贤相傅说。武丁对傅说十分信任,君臣齐心协力,使殷商达到鼎盛时期,史称“武丁中兴”。武丁死后,其后人认为他功劳盖世,可与开国君主成汤相比,应有自己的姓,遂以其名为氏,称为武姓,奉武丁为武姓始祖。

■迁徙分布

武姓最早发源于河南。秦汉时期,武姓迅速地向邻近山东、江苏等省迁徙。沛国(今江苏沛县)人武彪秦末追随刘邦,汉朝建立后,被授以官爵,子嗣荣耀显达,后代之沛国郡,立其为开基始祖。又山东武姓至东汉时,一直是一个兴旺、显赫之族。今山东济宁紫云山仍留有东汉石武氏祠画像,为桓帝时所绘。另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西汉人武儒,被封于梁邹(今山东省济南),传至武都,任陈留(今属河南省)太守,至武宣,任汝南(今属河南省)太守。魏晋南北朝之际,鉴于北方战火四起,中原士族纷纷南下,武姓为其一。武儒一支后裔武周、武陔父子官仕曹魏,后人武越任太山太守,武念为洛州长史,武洽封晋阳公,别封大陵县(今山西省文水县东北武陵村),武俭任北周永昌王谘议参军。唐代为武姓历史上最显赫荣达阶段。上述武姓支脉中发展到武士 时任工部尚书,封应国公。其女武则天登基称帝,武姓族派不断扩大,其祖居地太原一带遂形成大郡望,是为太原郡。此期,武姓名人多入朝或在地方为官,使得武姓繁衍之地遍布天下。宋元明清时,武姓虽不断迁徙,如避金人南下、蒙军入主中原之战祸,明代大槐树移民等,但仍不失为一个典型北方姓氏。清代亦有武姓渡海入台,后迁徙新加坡等地者。今日武姓尤以河南、黑龙江等省多此姓,此二省武姓人口约占全国汉族武姓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七。武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九十五位的大姓,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八。

■历史名人

武 丁:商代国王。后世称作高宗。传说名昭,为盘庚弟小乙之子。年幼时,武丁曾在外行役,与“小人”一起劳作,因而较了解“稼穑之艰难”。他即王位后,提拔傅说执政。傅说原为刑徒,被武丁发现,加以重用。武丁还任用甘盘为大臣,以此二人“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力求巩固统治,增强国力,使商王朝得以大治。《史记·卷三》称:“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殷道复兴。”由于武丁将商王朝推向极盛,被称作“中兴之王”。武丁在位期间,不断向西面的□方、南面的虎方、东面的夷方、北面的鬼方以及羌方、周族等进行大规模征伐。其中对□方作战动员的兵力,有时三千,有时甚至达五千;对鬼方用兵三年才攻克。据殷墟卜辞记载,武丁的配偶妇好还亲自率兵征伐羌方。除了“伐羌”之外,卜辞中还有许多“获羌”、“用羌”的记载,即抓获了羌人的俘虏并用作人祭的牺牲,且数字惊人。武丁向四方连年用兵,征服了周围的许多小方国。这些征伐战争,为王朝形成“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的广大疆域,奠定了基础。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死后,由其子祖庚继承王位。

武 臣:秦末陈县(今河南省淮阳)人,随陈胜起义,后自立赵王,因违抗陈胜命令,被部将李良所杀。

武 漳:文水(今山西省汾阳)人,五代后蜀著名将领,职山南节度使,重视农业,对当地农田水利建设有所贡献。

武 亿:清代著名学者,乾隆进士。创办范泉书院,亲自讲学。治经史,精于考订金石文字。著有《经读考异》、《群经义证》、《偃师金石记》、《授堂诗抄》等。 武禹襄:清代武式太极拳创始人。

武 祺:元代太谷(今属山西省)人,历任中书参议、户部尚书、甘肃行省参政等职。曾参与更改钞法,铸宝钱,然时不助祺,物价腾踊,钞法遂坏。著有《宝钞通考》等。

武 亿:河南偃师人,清代著名学者,官任博山知县。曾创办范泉书院,精于金石文字考订。著有《经读考异》、《偃师金石记》等。

武 训:中国近代群众办学的先驱者,伟大的平民教育家,为穷人创办了堂邑、馆陶、临清三县义学。

武士彠:唐代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东)人,武则天之父。以经营木材致富,随李渊征战有功,被封官爵。高宗时,以皇后之父身份受封周国公,被赐太原王。

武则天: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唐高宗皇后,公元690年建周代唐,在位21年。执政期间,颇多政绩,如善用人才,开创殿试,重视农业,加强边防等。但其任用酷吏,时有冤案。公元705年,则天帝被迫让位与子唐中宗,中宗遂复唐。

武承嗣:武则天之侄,因荫而权重。后武承嗣争立太子,不果,怏怏而死。

武三思:武则天之侄,阴谋作乱,事败被杀。

武元衡:河南缑氏(今河南省偃师南)人,唐代建中进士,官至宰相,帝评之曰“是真宰相器。”因刚直不阿,触犯权贵,被刺客暗杀。

武宗元:河南省白波(今孟津)人,北宋著名画家,学吴道子,行笔流畅,擅佛道鬼神,曾为寺观作壁画,人皆称之。

武允蹈:宋代高诗人,两贡于乡,诗文刻意,多脍炙人口,著有《练湖集》。

武元直:金代北京人,善画山水,亦能诗文。有《东坡游赤壁图》等传世。

武汉臣:元代戏曲家,所作杂剧甚多,今知有10种。 武元直:明昌间名士。善画山水,能诗文。作品有《莲峰小隐图》、《渔樵闲话图》、《东坡游赤壁图》等。 武宗元:北宋著名画家,善画 道鬼神,行笔流畅。

武之望:明代陕西省关中人,对医术有独到之处,曾参王肯堂之《证治准绳》,编有《济阴纲目》,另著有《济阳纲目》。

武禹襄:河北人,清代武式太极拳创始人。其融贯众派,自成一体,称“武式小架”。

武士敏:民国抗日将领。字勉之(1892-1941),怀安(今河北省怀安)人。1937年出任第一六九师师长,两年后升任第九十八军中将军长,与八路军精诚团结,并肩作战,共同抗日。1941年9月,武士敏率部在与日军的战斗中牺牲,终年49年。武士敏壮烈殉国后,举国悲痛,全国许多地方纷纷为其举行追悼大会,《新华日报》华北版发表了报道、社论和纪念文章。1984年 11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在长治市太行山烈士陵园中,为武士敏将军举行乐遗骸迁葬仪式,并在墓前立了一通墓碑,以追悼先烈。

■郡望堂号

1、郡望

太原郡:战国秦庄襄王四年置郡。秦时相当于进山西五台山和管涔山以南、霍山以北地区。北魏复为郡,相当今阳曲、交城、平遥、和顺间的晋中地区。

沛 郡:汉高帝改泗水郡置郡。相当今安徽淮河以北、西淝河以东,河南夏邑、永城及江苏沛、丰等地。东汉时改为国。

冯翊郡:汉武帝置左冯翊,三国魏改置冯翊郡,治所在今天陕西省大荔县一带。

2、堂号

鬻薪堂:鬻薪是卖柴。宋朝武行德,相貌气味,家里很穷,以卖柴为生。晋祖镇守弁门,到郊外游玩,看到行德卖柴,对他的相貌很惊讶,又见他担的柴特别重,就把他留在帐下当了侯虞。后来作战时行德被契丹俘虏,他杀了契丹的官,占据了河阳,不久归顺了汉,当了河阳尹,入宋,官太子太傅。

此外,武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太原堂”等。

五、宗族特征

1、武姓自古多英杰,则天皇帝数第一。其打破历朝历代女子不从政之传统,为后世女子涉政树立起一个光辉典范。

2、武姓多官宦,且以唐朝为最。

3、武姓世代以北方为主居地。3、武姓字行辈份严谨,意味深长。如武懿民所修《武氏家谱》内有浙江武姓一支字行为:“善德庆美,诚信斯国。”

■武姓宗祠通用对联

〖武姓宗祠四言通用联〗

平章卓识;

补阙高风。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大臣武元衡,字伯苍,太原人,进士出身。德宗对他很器重,任为御史中丞,并对群臣说:“武元衡是真宰相器。”宪宗时,历官户部侍郎、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当时,,因四川不太稳定,他就任剑南西川节度使,为政廉明,生活节俭,尽力抚慰少数民族,政绩卓著。后入朝为中书知政事,极力主张平定武元济叛乱。下联典指武元衡的堂弟武儒衡,字廷硕,宪宗时官至户部尚书,兼知制诰。刚直而有气节,又官补阙(对皇帝规谏并举荐人员的官),将大用时,终因为疾恶太分明而不得重用。

祥开国胄;

庆衍奇文。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出武氏起源之一,周平王有个儿子,出生时掌中纹路有像个篆文的“武”字,周平王因此赐他姓武氏,后曾任大夫。

嵩山高隐;

练湖著名。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代并州文水人武攸绪,武则天的侄子,恬淡寡欲,不求仕进。武则天执政时,他请求弃官归隐于嵩山,优游岩壑间,武则天赏赐给他的衣服器具,都闲置不用。后买田耕种,与百姓-样。到武氏遭祸时,只有他得以避免。下联典指宋代高安人武允蹈,字德由,自号练湖居士。刻意苦苦吟诗,每有诗句写出来,往往脍炙人口,著有《练湖集》。

嵩山高隐;

练湖著名。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唐·武攸绪言弃官隐于嵩山之阳。下联典指宋·武允蹈自号“练湖居士”,著有《练湖诗集》。

〖武姓宗祠五言通用联〗

嵩隐家风远;

太原世泽长。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武姓的宗祠“太原堂”的通用堂联。上联典指唐·武攸绪言弃官隐于嵩山之阳。下联典指武姓的望族居太原郡。

〖武姓宗祠六言通用联〗

武班尚留遗墓;

皇后竟号则天。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武宅山有汉从事武班墓,有《武班碑》记载武氏的起源和武氏的始祖武丁(参见上题头《一、姓氏源流3-①》和《得姓始祖》的介绍),清时重修。下联典指武则天为唐高宗皇后。

〖武姓宗祠七言通用联〗

苦吟精著练湖集;

诚心饱领嵩岭霞。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宋代诗人武允蹈,字德由,自号练湖居士,高安人。两贡于乡,刻意苦吟,每一联出,辄脍炙人口,有《练湖集》。下联典指唐代隐士武攸绪,武后兄子,恬淡寡欲,武后秉政,攸绪求去官隐于嵩山之阳,与民无异。

六宫粉黛无颜色;

万国良冠非冕旒。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掩映叶光含翡翠;

参差石影带芙蓉。

——唐·武三思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此联为唐代诗人武三思《奏和圣制夏日游石淙山》诗句联。

〖武姓宗祠七言以上通用联〗

政启开元,治宏贞观;

芳流剑阁,光被利州。

——郭沫若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孝子办义学,御赐武训;

巾帼操帝业,著名女皇。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立地顶天,巾帼胜操唐帝业;

依山临水,利州留置武家庄。

——佚名撰武姓宗祠通用联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姓当代将军生平简介

武长友中将

武长友(1926-——),河北省清河县人。1944年参加八路军,1944年加入中国***。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野战军连长。参加了邯郸、进军大别山、淮海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营长。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团参谋长、副团长。回国后,1960年毕业于军事学院合成军队指挥系。历任空军团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广州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广州军区空军纪委书记。1990年4月退役。是中国***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有研究金代科举学者说:武氏三状元在金代科举志中,除武明甫外,其他两位缺乏史料依据,因为词赋或经义第一未必就是状元。其实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下面的三个理由足以作为历史凭证:

首先,元好问是一位诗人,同时也是一位史学家,他的文集里就有这样一段话:“金源氏有中国,以科名选士。时瑰奇俊伟者,不惟荟萃一国,且钟聚于一家。如河东李献甫、献诚、献卿、献能兄弟一状元三进士,时人号为‘四桂’;陵川武明甫、俊臣、天佑、天和叔侄三状元一进士,时人号为‘四凤’。故当时称科目盛者,不曰河东李,则曰陵川武云。”

其次,历修《陵川县志》记载明确,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一个县里,又特别是在一家,出现一门三状元一进士都不是件小事,所以县志记载的不会不明确,不会不详细,武氏的家谱更是不会不明确,不会不详细。

再次,章宗帝御题的“三状元第”匾额,在1948年土改时才被拆除,陵川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迄今记忆犹新。

武氏三状元是指山西省陵川县武氏家族先后出现的三位状元,他们是金代的武明甫、武天佑、武天和叔侄三人。武氏一家自金贞元二年词赋科状元武明甫及第后,武天佑、武天和相继状元及第,史称“武氏三状元”。根据武氏家庙中现存的家谱和祖宗画像所记载,自唐以后,武家除金代出过三位状元外,还有进士九个,翰林六个,尚书五个,资德、朝仪十二个,国子监博士一个,图史编修一个,知县十一个,共有官衔人数达四十八个。其中最著者为宋朝的国子监博士,后人辽官至尚书的武白和金代的武明甫、武天佑、武天和叔侄三状元。

姓武的开国将军

武(Wǔ)姓源出有七: 1、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姬武之后。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公元前770年,犬戎入侵西周,周幽王被杀,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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