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生卒不知道怎么写
在家谱中,如果不知道祖先的生卒年月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记录:
1 暂时空缺:可以选择在对应的位置上留下空白,以表示未知的生卒信息。
2 不确定的日期:如果知道具体的年份,可以使用“约”或者“——”来估计月份和日期。例如,“生于——年——月——日”或“约生于——年——月”。
3 均采用一个纪念日:可以选择一个具有家族意义的日子,如家族创立日,作为祖先的出生日期。同样地,可以选择一个家族重要的事件发生日,作为祖先的逝世日期。
4 使用“未知”或“不详”:可以在生卒年月的日位置上使用这样的标注,以表示无法确定具体的日期。
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在记录的下方或旁边进行说明。这样可以保证其他阅读家谱的人了解到你所标记的含义。
一般是一出生取好了名字就会写进族谱,现在每个家族的人口都会比较多,族长也不能每一个孩子都知道,所以就要靠孩子的父母提前跟族长或者家里的长辈说好,大家提前都有个准备,等孩子出生后名字也取好了,就抓紧时间进族谱,以示对家族文化的尊敬和传承。
用文字表达于下:
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于母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例:
十三世
玉XX三子
XX,字XX。民国XX年(公元19XX年)八月十七日寅时生,一九XX年(乙卯)十二月十八日亥时殁。葬XX。
配李XX XX乡李大公女。民国XX年(公元19XX年)九月二十日吉时生,一九九一年)六月初六日未时殁。合葬XX。
子三:X传、X昌、X俊
女二:X华,适XX村XX,生二子X林、X军,女一X芹;X珍,适X村葛XX,生子一XX,女二X霞、X群。
参考资料:
家谱中生卒不知道怎么写
本文2023-12-05 01:45:5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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