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内容都是什么啊?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4浏览:1收藏

家谱的内容都是什么啊?,第1张

各个家谱在书写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新的宗谱在书写格式上应该与旧谱保持一致。修谱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在女子挂线上很不统一。认为女子挂线一般为三种情况:

一是无子有女户可挂一女子;

二是子女随母姓可以挂线;

三是未出嫁女可以挂线。另外明确为赘婿的应按祖制以赘婿挂线为宜,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女子挂线在书写格式上与男子挂线是相同的,区别在于所生子女一定要说清姓什么。

家谱(或称族谱)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

扩展资料:

重要作用:

家谱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

家谱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参考资料:

家谱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又名《孔氏家语》,或简称《家语》,是关于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资料汇集,是研究孔子及儒家的必备书,是研究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物、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

《孔子家语》汇集了大量孔子的言论,再现了孔子与弟子、孔子与时人谈论问题的许多场景,此外,还有经过整理的孔子的家世、生平、事迹以及孔子弟子的材料。与包括《论语》在内的众多文献相比,《孔子家语》具有相当重要的学术价值,被称为“孔子研究第1书”。

了凡四训

《了凡四训》是古代著名劝善书,作者是明朝著名官员、思想家袁黄。全文通过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分四个部分来讲解如何改变命运。作者以亲身经历,讲述了改变命运的过程。原本为教训自己的儿子,故取名《训子文》;其后为启迪世人,遂改今名。

曾国藩家书

《曾国藩家书》是曾国藩的书信集,成书于清19世纪中叶。该书信集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3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3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近1500封。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是曾国藩一生的主要活动和其治政、治家、治学之道的生动反映。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到,挥笔自如,在平淡家常中蕴育真知良言,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尽管曾氏留传下来的著作太少,但仅就一部家书中可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曾国藩作为清代著名的理学家、文学家,对书信格式极为讲究,显示了他恭肃、严谨的作风。

  按:柳栋馨宗亲老家是栖霞市南部的西荆夼村,2017年9月笔者曾跟随长裕堂访亲团去过该地,并且写了《山东寻根行之栖霞大庄头<柳氏修祠堂志记>及该地柳氏迁徙问题初商榷》。柳栋馨宗亲正为西荆夼村编修家谱和村志,读后该书深有感触,收到书后不到三日便写了读后感。

 近日幸得陕西蓝田柳氏宗亲柳育龙编写的《家谱与寻根——以柳姓为例》(征询稿)一书。阅读过后,深有感触!

 看到书,将近1寸厚。拿到手,1斤有余。打开书,文章编纂有序。阅读书,真是难得的黄金屋!

 今年秋,我在山东柳姓联谊会的QQ群了解到,有一柳姓寻亲团到胶东地区寻亲,并且赠书《家谱与寻根》,经过了解作者柳育龙是一位年长我一岁的铁路职工,因为跟我经历实在相近,顿感亲切!偶然机会得到了此书,如获至宝般的阅读,读后感慨万千!

 书中在绪论讲述了家谱及家谱的重要性,以及全国柳姓的基本情况。上篇分六编详细阐述了新旧家谱应该包含的内容,以及家谱编写流程及存在问题,并对每一方面进行详实的经验介绍和意见建议。下篇分四编寻根的情感和寻根指南。附录更是对修编家谱中常用到的词汇、年号以及可能用到的资料,汇集一起以便查阅使用。真的是现代修编家谱的必备书啊!

 我比柳育龙小一岁,也是一位类似铁路的职工,也是常年在外不再回村的`年轻人。从2015年开始,我也开始发起并收集我们栖霞西荆夼村的柳氏家谱。我的出发点很简单:只为让我们村一些像我这样的漂泊在外的人,有一本家谱在手,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我看到柳育龙在书中对故乡的情感,在修编家谱时遇到的困难,让我思绪万千,心里更是五味杂陈。我在村里倡议修编家谱,邻村人都认为我是某个退休老头,得知我是不足30岁后,都连连称赞。可是,我现在对比柳育龙宗亲,差的实在是太大,实在是太远。但是,我有一种自豪感,作为年青一代,应该多回报社会,回报我们的柳姓家族,不枉我们始祖柳下惠“和圣”的称号!

 通过此书,我更是得到了修编家谱,编写村志的思路和提纲。恰恰我现在正用微信公众平台在做我们的村志资料收集工作,也在发起对我们村村民对修家谱,编村志的兴趣和热情。希望我能在柳育龙宗亲《家谱与寻根》一书的指导下,将我们《西荆夼村柳氏宗谱》《西荆夼村村志》早日付梓。

 愿我们年轻人共同努力,为华夏大地的所有柳姓,乃至其他姓氏,贡献出自己的宝贵经验,让我们的文化更加繁荣!

这与历史上的争议有关。可以搜到文章。

《杨氏庐陵谱与鸿山谱千年之“争”》作者 杨忆鸿 2013520

《盐城杨氏宗谱》二O一O年新版四本谱中,可以发现新增了庐陵吉水系,而民国版谱原有的新昌谱系却在新谱中被删掉了,这套由全国杨氏编委会主编的新谱为何做这样的改动,改动正确吗。说来话长,这与千年来历史上的族谱争议有关。

盐城杨氏的源头是无锡鸿山杨氏,始祖杨邦乂是著名的南宋抗金民族英雄,被俘不屈为金人所害于南京雨花台,他的家乡就是江西庐陵吉水的杨家庄。杨邦乂的生父是新昌谱的杨庆,为宋史所记载的著名孝子,割肉医治双亲而早卒,曾祖杨申知吉阳军才迁来吉水,所以他家并不是庐陵吉水本派。因生父早逝,杨邦乂为遗腹子,养父杨同进士出身,为庐陵吉水本派,始祖是著名江南杨氏之祖杨辂。杨邦乂与曾氏生五子杨振文、郁文、昭文、蔚文、月卿,上了吉水庐陵谱,接在杨同之后,杨邦乂的侄孙诗人杨万里撰写的行状里有详细记载。

杨邦乂与另一房刘氏,生三子杨璿、杨瑾、杨再兴,为无锡鸿山杨氏之先祖。杨璿居住钱塘,每年去南京祭父扫墓,在无锡鸿山建居,作为中途休息之所,鸿山宗谱所载的杨璿墓志铭详细记录了这段家史。之后鸿山谱以杨邦乂为始祖,接在其生父新昌谱杨庆之后。近千年来,杨邦乂既在庐陵谱又在鸿山谱,两谱同属陕西弘农杨氏汉太尉杨震之后,但互不提对方,留下了千年争议和误解。在这场争议中,庐陵谱以较大的影响力和杨万里的行状为证占据了优势,而鸿山谱虽有杨璿墓志铭为凭,但被种种误解而居下风。鸿山谱在清代续谱时,添加了“杨理早卒、五子失名”,将杨璿、杨瑾、杨再兴三人也凑成五人,这一主观性的做法弄巧成拙,使后人产生了更深的误解:古人有名有字多号,两房都是“五兄弟”因此被误认为只是同一房、名号多个而已,所以《盐城杨氏宗谱》的全国杨氏编委会与杨氏专家《弘农杨氏族史》作者杨维森及《杨氏命脉回溯》作者杨年建等,都把杨振文与杨璿当成是同一人,硬是把两人的不同资料勉强拼合一起,其实这俩异母兄弟的生卒年份都不同。除此外,一些史料说鸿山为杨振文后裔的另一原因是,杨振文真正的后裔分支一直未浮出水面。

另一误解是客观性的。杨再兴跟从岳飞奋勇抗金而战殁,宋史有记载。一是历史上有瑶人杨再兴同名相混,二是小说演义渲染夸张,失去了历史真实,杨再兴被写成了杨家将后代,千军难挡、气吞山河、敌闻丧胆,这神话般的英雄气概令陈列在吉水同一祠堂里的杨邦乂、杨再兴父子关系都不敢被“相认”了。所以,鸿山谱中杨再兴是杨邦乂之子的事实使人进一步增加了对鸿山谱的疑问。盐城新谱中,用庐陵吉水系取代新昌谱系、并把杨振文等同杨璿的做法,正是这些千年误解的结果。

鸿山家族的廿七世后人,祖籍江阴的化工博士杨斌峰,自二O一二年底开始,为努力了解鸿山家世之真相,查阅了大型图书馆所收藏的有关杨氏古谱、县志、四库全书中有关杨万里诚斋集、其师王庭珪的卢溪文集等大量古籍资料,及现代的杨氏书籍。《杨氏命脉回溯》一书中,作者杨年建首先破解了杨邦乂身世之谜,得出了杨邦乂生父杨庆、养父杨同的考证结论,杨斌峰从史料中亦证实了杨邦乂为新昌谱始祖杨于陵之后、杨再兴为杨邦乂之子。证实黄黼所撰杨璿墓志铭是正确的,杨振文并不是杨璿,其子杨相分支及杨邦乂另三子的分支也被一一找到。吉水房杨振文五兄弟与鸿山房杨璿三兄弟实为同父异母、一家二房,杨斌峰的考证结论破解了鸿山家族的又一道千年之谜。

杨同 嗣子

杨庆 三子 杨邦乂 1085—1129年,字晞稷,北宋政和五年(1115)进士及第,历任骛源

县尉,蕲州、庐州、建康三郡教授,溧阳知县、建康府通判等职。

南宋建炎三年(1129)抗金被俘,誓死不降,殉节而死,被誉为抗金

名臣,“庐陵四忠”之一,谥号:忠襄,葬雨花台。无锡鸿山谱尊

为第一世祖。

配傅氏,女一:嫁陈思范,居江西新淦县;

继曾氏,为庐陵谱吉水房,子五:振文,郁文,昭文,蔚文,月卿;

娶刘氏,为新昌谱鸿山房,子三:璿,瑾,再兴。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记得小时候每年清明节跟大人去上坟,第一个去的就是老陵祖坟,我记得老陵柏树成林,坟头错落。最好玩的是在一个坟头立有巨碑,坟前有石马石羊,小孩们都要骑上去玩。老人们说,这是武略将军的坟。他是明朝跟随朱元璋征战的将军。再大一点才听说,我和门有一本家谱,记载了武略将军的战功。一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才在七大家目睹了《和氏家谱》的真容。它是由黄宣纸锥订而成,先祖那刚劲俊秀的小楷令我折服,匆匆一翻,给我以震撼,“偿思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与邑之有志也。国无史则一代无文献,邑无志则一方无故实,家无谱则一族无支派,是家之不可无谱也。”(《和氏家谱》序一语),真是大手笔,开宗明义,把家谱比作国史、邑志,直陈家谱的重要性。

后来我又看过两次,对和门世次有了基本的了解,就在那时,七大告诉我,他有续谱的打算。七大,名叫生兰,在我的父辈中排行七,他幼年上私塾,毕业于同官县立中学。曾在陈炉二高任教,后调县文教局教研室工作,1961年困难时期,他响应政府号召辞职回家务农,在我父辈中,他是读书最多的人。因此《和氏家谱》从我祖父传到七大手中是顺理成章的事。他对我和门的最大贡献就是珍藏并保护了我《和氏家谱》孤本。

我《和氏家谱》成书于清道光十二年,光绪十六年由先祖自谦续之,时他已74岁。自谦,学名时雍,据《同官县志》载,他“事父母以孝,处兄弟以友,时家庭食指七十余,恒产入不敷出…… 时雍舌耕自给,盈余悉储蓄生息,以备不时之需…… 光绪丁丑之荒,负债者率多逃亡,乃举劵悉焚之,存亡者概不取偿…… 著有《野处杂俎》四卷。八十余犹作楷书数百,卒年九十一,因自号九十翁云。”《和氏家谱》就是他一手书写,至今已110多年。他在续谱的序言中说:“从来载笔之法,因贵有创之其前,尤贵有继之于其后,夫不有创者,则前事莫传,不有继之者,则后事莫著。”可见,续家谱同样的重要。如果七大健在,续谱的事可能就容易的多,不幸就在他着手收集资料时,突然患病,于1994年三月去世,在他去世前,我去探望时,他将续谱之事托付于我,真是诚惶诚恐。因余才疏学浅,自感责任重大,只有同堂侄都蛮共商续谱之事。

我当时还在单位上班,只有周日回去走访当时的老人并收集有关资料,南凹好说,人员我熟悉,可入户采访。但上屽村的事就复杂了,一是我人不熟,二是我对过去和现在的事情了解不多。这多亏生华大的支持和参与。生华大在我父辈中排行十二,他的父亲是我祖父最小的弟弟,分家后他搬回上屽村老宅居住,他曾在上屽村当过多年队长,对续家谱十分热心。在110多年的空间里,八世,九世的续接成了大问题,在这方面他老人家做了大量的工作。这里举一个例子,在《和氏家谱》中有长门、二门,现在和门大部分为二门后裔,但谁是长门传人呢,生华大多方走访也不得知。后我仔细研读了家谱,发现二门的祖坟在老陵三十五亩地,而长门的祖坟在叫斜里的地方,我把这一发现告诉生华大后,他又在村中走访,问谁家在斜里上过坟。先是打听到生泰叔安排儿子去过,他又问生泰叔,生泰叔说,前几年,长阳不在家,他吩咐我替他去斜里上坟烧纸。这才确定了生真(长阳)是长门后人。生真,是我的父辈,他幼年丧父,随母亲外嫁,待生真长大成家后才迁回上屽村。他的母亲是我的祖母辈,幼时因不缠脚,我们都称她“大花鞋婆”,为人豪爽,好戏言说笑。长门上次续谱时尚有四户,可惜经光绪三年年馑留下仅此一户,悲哉!

另一个支持续谱并做了大量工作的是东成兄,他是上屽村的老户,也是我们和门一位读书人,年轻时教过书,后调铜川市委党校任总务科长,最后按副县级退休。在我辈中他可能算是为数不多当官的。他为续家谱不辞劳苦,工作之余将自己一门几十户、百十口人的情况调查清楚,提供给我。

就这样,在我和门宗亲的配合下,经两年余,终成初稿,我同时列了一至十二世族系表,亲赴西安,送都蛮侄,请他文字把关并梳理承传格式,他又增加了“一至八世家谱辑录”“《同官县志》和氏编目”两个附录,并打印制作成书。

这次续谱只是在原家谱的基础上续之,在上屽村还有和门一族及罗寨和门都没有列入,我期盼有一天能看到完全的《和氏族谱》。

家谱是人类以血缘关系为核心亲缘的投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它不仅纪录家族的来源,迁徙,还包括家族的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在当今社会,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生活方式的转变,家族意识也似乎正在淡出人们的思想,然而,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对于认同感和归属感的追求更加强烈。对于每个人通过家谱重拾来自血缘共识亲情的共识和认同都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家谱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它的生命力必将更加长久。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幸的是生华大已作古两年多,当时东山弟打电话告我,我因老伴被车撞,卧病在床,实在离不开,没赶回去送老人一程,实是惭愧。这篇文章也算是对他老人家的纪念吧。

我是陕南的,清末的时候是从四川迁移到陕西南部的。排辈是

庆如当百万,

正德可一运,

子凤朝国本,

大中开世远,

启显文明照,

克立良绍轩,

诗书传家立,

学念英光全。

可能有些字派音相同,字不对。不知道有没有相似的。现在传到显字辈了。

家谱的内容都是什么啊?

各个家谱在书写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新的宗谱在书写格式上应该与旧谱保持一致。修谱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在女子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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