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谱上的人名,是人死后把名子上去的,还上一出生就可以把姓名上去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4浏览:2收藏

关于家谱上的人名,是人死后把名子上去的,还上一出生就可以把姓名上去,第1张

家谱上的名字啊!

哈哈!

那是家族修谱时才写上去的。

一般情况下,每个家族约定过若干年修一次家谱,届时把每个人的情况记载上去,按照传统做法,男子除记载名字等一般情况外,还可以记载主要事迹。女子则记录何时出生,什么名字,何时嫁人(写做“适某某”),以后的事情就不管了。这是汉族社会(父系社会)传统性的表现。以前叫做“封建”。

要看他去你家的行为,也就是做了哪些事,而不是看他之前是否犯罪。如果他在你家什么事都没做,没有对你的家人造成人身和财产危害,你打他,达到一定程度肯定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果他在你家恣意闹事,你的第一选择应该是报警,请警察处理。如果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你和你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你可以选择适当的防卫措施,此时为了避免受到伤害而打了他,就会构成正当防卫,不会受到处罚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要想纂修一部客观真实的好家谱,必须把握一下几个原 则:

1、写好凡例,阐明族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要有自己家谱的特点,不能人云亦云,生搬硬套,一味模仿。有个成语叫邯郸学步。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一个燕国人听说赵国邯郸人走姿很漂亮,便来到邯郸学习邯郸人走路。未得其能,又忘记自己的走姿,最后爬着回到了燕国。李白诗曰: 寿陵失本步,笑煞邯郸人。意思是一味地模仿别人,不仅学不到别人的真本事,反而把原来自己的本事也丢了。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同姓同族同宗的宗亲只要有认祖规宗的要求,不管过去有什么原因或分歧,都应该顾全大局,摈弃前嫌,尽最大努力想方设法帮助其归宗入谱。

3、要大胆的改掉过去的一切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落后的清规戒律。

什么'同族不婚'。只要国家现行法律允许,只要是五服以外,不违背法律,无悖伦理者皆可入谱。

什么'犯义、僧道、邪巫、优卒、贱役 '。职业没有贵贱之分,无论是干什么的,只要不违法犯罪都可入谱。

什么'养异姓为子、赘婿冒姓、子随母嫁携来同居',还有义子等皆不准入谱。这些规定早已不合时宜了,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历来强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子同样享受继承权,有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赘婿更姓可以入谱,但必须注明也就是了。

判了刑的犯罪人员关到监狱后能打电话给外面的人,要好的朋友不可以探监。

探监的具体原则如下:

1、有亲情电话,每月打一次,但仅限一个号,不超五分钟,特殊情况,可以拨打不超过3个电话;

2、会见最多存款500元,服刑人员每月最多消费300。

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看守所探监时间和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询问探视时间。

有条件的话,最好请刑事专业律师,律师有如下权利帮助嫌疑人 刑事案件辩护是一个过程,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审判共三个阶段,辩护人在这三个阶段分别有不同的作用。

      很多时候说到打官司,其实多数人还是愿意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的。但对于一些比较小的纠纷,其实当事人是可以自己打官司的,而没有委托律师的必要。但实践中,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二、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中的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三)审判阶段律师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上诉。

(四)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五)律师代理申诉的作用:

      1、会见申诉人,调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针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思路,并征求申诉人的意见;

      2、精心准备申诉材料,提交有关机关,在合法的范围内,多方寻求影响申诉立案。申诉材料非常关键,申诉不是必须审理程序,立案的概率很小,申诉材料不成功,根本无法进入申诉程序。

      3、进入审理程序以后,申诉律师的代理工作和一审辩护律师的工作相近。 最后,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的成功辩护将是被告人的最后一线生机。

      从上文的讲解中,我们知道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因为在刑事案件中,一旦确定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并作出了具体的量刑处罚的话,那么对当事人来讲人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而如果委托了专业的律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可以很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家人涉嫌犯罪被抓!这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都会不知所措。如果不能正确应对,可能会错失良机,也可能会多花冤枉钱。今天,“四哥有法说”针对比较常见的刑事案件,就给大家写几条建议,供大家参考,但愿朋友们永远别碰到这种情况。

一、如何初步了解案情:

亲属得到家人被抓的信息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从家中被抓走、听别人告知、收到警方通知。这时,亲属最想知道是涉嫌犯了什么罪?严重不严重?亲属应该做些什么?

1、如果是从家中被抓走、听别人告知,亲属应当先搞清办案单位是哪里,具体办案人员是谁。亲属应当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赶到办案单位表明身份关系,等待警方通报初步信息。涉案人员的第一次口供至关重要,刑讯逼供、疲劳突审、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多发生在这个阶段。警方知道亲属在外等待,就不敢乱搞。这个阶段称为传唤、拘传,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如果超出这个时间,亲属可以向警方索要刑事拘留通知书。这样做,看起来是催着警方刑事拘留,实则是变相监督警察办案、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休息不至少错乱。如果不能当场取保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关入看守所也是一种保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亲属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警方通知家属,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挂号信通知,他们多数采用后者。因为挂号信通知会有几天的时间差,在这个期间没有亲属、律师、熟人打扰,他们可以很安静搞完初步审讯。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会写明当事人涉嫌构成的罪名、关押看守所的地址、办案单位及承办人等。家属收到这种通知书后,可以先到看守所给在押人员送些衣服和生活费,然后再到办案机关去了解案情。

二、案件初期要不要请律师?

家人涉嫌犯罪被关入看守所后,亲属最想进去探望,问清情况安抚情绪。法律虽然规定亲属可以会见,但办案单位一般、甚至是都不会批准。这时候亲属就会考虑要不要请律师帮助的问题。请律师是一种高消费,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所以还是慎重。

1、不需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

如果亲属不差钱,请律师当然是比不请律师好,关键是花钱请律师是否有必要。在了解案情方面,如果亲属预先已清楚案情,就不需要再花钱请律师去打探消息了。如果案件的法定量刑就是一二年、案情清楚明了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没有多大争取无罪、轻判的机会,这些案件就没有必要花钱去请律师,还不如多给他点生活费在里面吃饱喝足好好反省一下。

2、必须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

如果亲属不差钱、急切需要打探案情、需要律师去会见在押人员、案件重大等,最好还是请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如进入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了解详细案情、审讯情况,代替家人传话安抚情绪;及时了解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必要时可以提出法律建议;发现警方违法办案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等等,即便司法机关能依法办案,律师也会起到监督作用,所以律师的作用不能低估。

3、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分段请律师,如只让律师会见、办理取保候审、庭审辩护等,这都是可以的。

三、案件初期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

1、如果有被害人的,应当及时安抚,最好能取得谅解。例如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后,亲属应当及时对伤员进行道歉、垫付部分医疗费用、陪同护理,为下一步达成谅解协议做准备。因为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轻伤案件,可以争取不提请逮捕、不起诉或者缓刑。如果被害人不松口,司法机关也不能从轻处罚,他们也害怕被害人一直纠缠。

2、是否取保候审的问题。如果案件的法定量刑是三年以上或者是实刑、团伙中的主犯、累犯、涉黑、受贿之类的,亲属就没有必要花钱去取保候审了,后边几种情况是肯定不批,前边两种情况是花钱出来自由几个月最后还要去坐牢,没有必要。当然,属于未成年人、怀孕的、患病的,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这些情况也不需要律师。

3、不要迷信“关系”。刑事诉讼有着严格的程序和纪律规定,即便是再铁的关系,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和政治前途去说人情。湖南操场埋尸杀人案,16年后浮出水面,19名涉案公检法公职人员还不是被查办,退休的也不会放过!

4、及时给在押人员送衣服、生活费。如果亲属暂时无法与在押人员联系,可以先到看守所去送一些换洗衣服、生活费。在押人员收到后也知道外边人已得到情况,心理会得到安慰。送衣服注意不要有金属饰品、绳带之类的、眼 镜也要塑料边框的、不要夹带书信现金,也可送一些书籍让他打发无聊的时间。

结束语:

好了,就写这些吧,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给写全的,仅能给需要的朋友一点提示。

关于家谱上的人名,是人死后把名子上去的,还上一出生就可以把姓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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