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修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4浏览:2收藏

怎样修谱,第1张

作者:袁明辉纂修族谱,古时祖先将其重要意义高度概括为“敬宗收族”。“敬宗”当然是尊敬祖宗,“收族”,除有不遗漏每一个族人的意思外,更重要的是要在全体族人之中形成一股向心力,团结全体族人,使大家处於同一价值观念之下。不成文的规矩:族谱宜三十年一修。修谱,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修好一次族谱,我以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好:组织、经费、编辑。下面,我结合自己在一九九四年忝任萍乡市潭塘袁氏六修族谱主编的一些心得体会,分别从上述三个方面叙述之。需要指出的是,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名普通农村高中毕业生,自然才疏学浅,我族只有一千多人,不能算大族。我现在以我主编族谱的经验谈论,确有不自量力和以偏概全的嫌疑。但我仍然而为之,原因在於我觉得现在缺少一部修谱专论,特别是结合新时代现实的可具操作性的专论。再,我接触了现在修的不少族谱,其中存在很多问题,也使我感觉到有必要写一篇专论,以期规范。我的水准不高,但可以抛砖引玉,大家共同完善,所以,我也就不怕献丑了。 一、组织组织,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通俗地说,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谁来组织修谱,采取什麼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解放前,组织修谱的是家族。为著说明家族的概念,我在这裏要多费一点篇幅讲讲家族。家族是一个泛指,也同时特指这个家族的权力机关,或曰宗族,或曰祠堂。这个权力机关不一个是一个常设机构,它也许是一个议事机构,以祠堂作为议事地点(办公地点),由族长召集,各房份代表和知名人士参加的一个非常设议事机构。家族一般都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固定资产一般是田产、林产、塘产和房产。而流动资金的来源则是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如田租、房租)以及族人的捐献。所以,家族是有一定经济来源和收入的。它的支出主要是办公费用(维持宗族祠堂的正常运转)、祭祀、修谱、资助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子弟上学等等。家族的职责是处理和协调全族之内的宗族事务,族长的权威是很高的。家族的权力很大,有时甚至兼具司法机关的一些职能,对族人的不良行为有处置权,最严厉的甚至可以处其死刑,如沉潭、火焚、窖闭等都是很严厉和残酷的。行政司法机关对此亦不干预,因为家族的这些行为维护的是封建的等级制和伦理道德,而这些伦理道德在当时是主流的意识形态,它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倡中华民族传统文明有著积极的意义。但家族所奉行的毕竟是封建伦理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它扼杀了人的创造性,岐视妇女,从根本上维护妇女对男人的从属性质。对於这些,无论政治家还是文学家早有足够的评论,我则不必多言。修谱一般有倡修。倡修者或为族长,更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既有人倡议,家族就开始组织:不外是召开各房份代表会议,筹措经费,确定编辑班子,印刷班子等等,然後是调查、编辑、汇总、成稿、印刷。谱成之後,一般都要大摆宴席进行庆祝,全族人参加,称之“做谱酒”。应该指出的是,旧时修一次谱,花费是非常巨大的,有些家族就是因为修了一次谱而倾尽族产,甚至举债。上面说的是往事。解放後,因为宗族位列“三座大山”,也为著社会安定,更因为意识形态的根本性变化,宗族和修谱一直是被政府严禁的,不但不能修谱,旧的家谱还在抄、烧之列。很多人为保存一部家谱,费的心思,担的风险已非现在的年轻人可以想像。重起修谱风潮是台湾开放老兵赴大陆探亲政策之後,台湾人回来後,很重视家谱,也从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这就使修谱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政府在政治上的不断开明,学术界以族谱作为研究资料等因素,亦造成了政府对修谱“不提倡,不反对”的局面,於是,各族修谱之风潮骤起,这一时间,在一九八○年代後期,到一九九○年代达到顶峰。新的时代必然有新的特点,现在,宗族已无实存的机构,那麼如何组织修谱呢?依然得有倡修。每一件事的缘起总得有热心的人提议。我粗略作了一个总结,现在的倡修者,首先是宗族事务的热心者居多,其次是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然後是经济较富裕的族人和在政界有一定影响力的族人。既然已经有人倡议,召开筹备会议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参加筹备会议的人员一定要具有代表性,首先是各房各份要有代表,其次是各地要有代表,再次是注意吸收各届的知名人士,尤以政、经为重。筹备会议要产生的成果应该是二项:第一,统一思想,确定族谱一定要修;第二,成立纂修族谱委员会(理事会),选举负责人。这个委员会(理事会)就是此次修谱的组织者。委员会(理事会)的负责人,或曰主任,或曰理事长,举足轻重,他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辈份高,说话比较有影响。这裏一般有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这位元长者本身工作能力就比较强,那麼,由他负责班子的工作是很适宜的。还有一种情况,这位元长者虽然辈份高,全族人也很尊敬他,也非得选他为主任(理事长)不可,但他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水准似乎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选举一位工作能力很强的执行主任(理事长),由他来做实际工作,这样,既照顾到了情绪,工作也有人抓了。修谱班子确定了以後,必然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会议事了。主要的任务有以下几项:第一,确定以主编为首的编辑班子;第二,筹措经费,并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第三,组织协调普查工作;第四,组织审查族谱草稿;第五,印刷;第六,发谱,并组织庆祝活动。在日常组织管理之中,组织者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经费不足,如寻根不顺利,如有族人不愿意参加修谱……凡此种种,需要组织者以热心、细心、耐心和高超的工作艺术,良好的协调能力去解决。在修谱的组织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二件事:首先是筹款,因为这是修谱的基础和最重要的保证,这一点,我会在下一部分有详细论述;其次是协调,因为修谱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各自的地位、身份、能力、性格、审美观、文化程度、热情等各个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全族的应修人员认识水准也不一,这需要负责人首先要团结、协调好修谱班子,然後依靠全体族人,以自身的热情带动整个班子和全体族人的热情,修谱才会善始善终。修谱的最终成果是编纂出族谱。所以,组织者最关注的莫过於编辑,为此,组织者要尽全力支持和配合编辑的工作,尊重编辑,不干涉他们的工作,尽量为编辑们特别是主编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经费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经费问题含有三重意思:经费的筹措、经费的开支、经费的管理。先谈开支。修谱当然要花钱,开支的范围大致有以下几项:1、印刷费。主要是印刷族谱的费用,这是修谱中最大的一项开支。2、办公费。包括修谱委员会(理事会)日常开支、列印费、宣传费、通讯费、水电费等。3、差旅费。主要是外调人员赴外调查族人基本情况和编辑出外查询资料所发生的费用。4、伙食费。主要是倡议修谱、集中议事和发谱、祭祖时聚餐的开支。5、人员工资。这项开支可有可无,主要是看大家议事时怎样决定,如果大家认为为修谱是对宗族尽爱心,无需报酬,这项费用即可不支出。它主要包括支付给修谱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编辑、普查员等的报酬。6、其他。我之所以先说开支,是因为大家要清楚修一次谱大概要花这麼一些钱,据此来做一个预算,到底需要多少钱,从而为筹措经费提供依据。经费从哪里来?不外以下几个方面:捐助:这是修谱的最大经济来源。捐助者当然大都是本族中经济比较富裕的。各族修谱总会有少数几个热心的族人首先站出来捐款,组织者要注意对这种行为给予足够的表扬和鼓励,树其为榜样,大力宣传。然後在此基础上对全体族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摸底,这个底一般是好摸的,因为修谱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本就是各地、各房份的代表组成的,他们当然会熟悉本地、本房份族人的经济状况。拟出一份经济状况较好的族人名单,然後发请柬召集他们开会,鼓励他们为宗族献爱心,为此次修谱伸出热忱的双手。开这样的会,要注意策略和方法。首先,受邀请者一般都是经济比较富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族人,所以,接待要热情、周到,但不能奢华;其次,会前要与几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受邀者充分沟通,请他们作一些宣传,多讲鼓动的话,而且,要求他们捐款的数目尽量大一点,以此来带动全体受邀者;再次是要大力宣传和赞扬捐款的族人的善举,人家给了你钱,你要尽量给人家以名。人丁费:委员会(理事会)可以开会议一个标准,规定凡为入谱物件的族人每人缴纳一定的费用。标准不宜高,以每人五~二十元为妥,也可以分出男丁、女丁不同的标准,如果捐款的数目比较大,足以支付修谱的开支,这项收费当然可以不收。售谱收入:即向族人征订族谱,拟定一个价格出售。应该注意的是要鼓励各家各户都拥著族谱,所以,价格要大大低於印刷的成本价。也同样,如果捐款的数目比较大,则可改为每户免费发放。从上述的收支来看,经费的筹措应本著度支量收的原则。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一定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完善开支计画、经手、审核、审批几道程式,定期公开明细帐目,让全体族人和捐款者放心。有些地方的修谱就是因为发生了收入不入帐、不按规定开支、不公开帐目等行为,从而导致族人有意见,以至修族中途夭折的事情发生。修谱结束之後,通过决算,经费一般都有盈馀。这批钱数量不一,各族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设立“助学基金”、“敬老基金”、“济贫基金”等; 修祠堂、修祖坟、祭祖; 追加修谱人员报酬。 三、编辑一次修谱,重点是编辑,关键也是编辑。编辑应该是有一个班子的:主编一人,副主编若干,编辑若干。担任编辑,特别是担任主编的人,应该在古汉语、文笔、民间习俗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主编是编辑的核心,他应该负责全盤编辑工作,对各位编辑作出分工,对整本谱要构思一个整体思路,制定一个完整的计画和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步骤。(一)编辑步骤:1、通读老谱。首先要对老谱,特别是上一届老谱要仔细地阅读,摸清楚老谱的格式、风格,对本族的历史源流和支派世系有一个大致的瞭解。2、绘制世系图。也就是将上一届老谱上所载的人员按辈份全部画到纸上,一辈一辈用线连起来。这项工作比较浩繁,但也很重要。因为你只有画完了世系图你才可能对老谱所载人员的房份、辈份有一个清晰的瞭解,更重要的是,你在普查时不会遗漏人员。画图用的是一卷很大的绘图纸,画很多横线分若干格(老谱有多少辈就分多少格),每格(横行)都写上这样的字辈;小方框中左边的字表示谱名,如“庇蕃”、“茂钧”、“养乾”、“养元”;右边是字或名,比如庇蕃,字福荫;茂钧(克诚)方框後括弧内的“普蕃3”,表示茂钧是普蕃的第三子,过继给庇蕃做儿子。把这些名字连结起来,就是一辈一辈,庇蕃子一:茂钧,茂钧子二;养乾、养之。画好了整个图後,在普查现有人口时,你心中就很清晰了,比如你要求普查员去养乾家、养元家……以後在编排齿录时也不会发生次序上的颠倒。3、普查。普查就是将上一次修谱还在世的族人、上次修谱後到本次修谱时出生的族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普查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我设计的一张普查表格:XX袁氏X修族谱普查表总编号:分类编号:字辈 谱名: 字: 号: 行:住址: 县(区) 乡(镇) 村(街) 组(居委会)父亲: 谱名: 字:出生时间: 年月日时逝世时间: 年月日时葬於 年月日时 山 形 向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简历配偶姓名:岳父姓名:地址:出生时间: 年月日时逝世时间: 年月日时葬於 年月日时 山 形 向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简历子:女:备注资料提供人(签名) 年 月 日普查中,不是每项内容都是必填的,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行的“谱名”,普查对象如果是老谱已载人员,当然应该填写,如果是老谱之後出生的人员,就不能填写,谱名待普查结束後统一安取。4、整理普查资料。根据每一份普查表,撰写每位族人的条文。在整理普查资料时,要注意为族人安取谱名。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字辈,同一辈份的人取一个相同的字以示标志。这些作为辈份的字,连起来一般都是一首诗或格言警句。依照字辈取的名字,叫做“谱名”。每个人出生之後,父母都会为你取一个名字,或乳名,或长大以後的学名,这个名字也是你在日常工作当中的标志。每个人的名字或体现了父母的意志和审美观,或体现了自己的审美观,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如果仅仅根据这些名字,你无法判断同族中人的辈份,所以,谱名便应运而生了。具体的做法是:同一辈份取这个相同的字,另用一个不同字组成谱名,他日常使用的名字作为名或字。谱名应由主编统一安取,这样就不会发生重复的现象。当然,有些人向主编提出他希望取一个什麼样的谱名,只要不重名,不发生冲突,一般主编是可以满足他的这种要求的。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些人出生後取的名字,本就是依据字辈来取,那麼,取的人多了,就会发生重名的现象。比如我族“茂”字辈,取“茂发”的有十几个人,他们也没有别的名字。在修谱时,你又不能改他的名字,那怎麼办呢?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就要采用同音字替代,替代的原则是老谱已取的不改,改动修老谱时还未出生的,同样都是在修老谱之後自取同一名字的,改年轻的,不改年长的,以此类推。5、确定老谱内容的取舍范围。解放前的老谱一般有序言、历次修谱序言、历次修谱人员名单、家规家训、坟山图、祠堂图、祀仪祀规、历史资料、艺文、跋、後记、齿录(即人口资料)等等,各族各次修谱不尽相同,但大致如此。老谱的这些内容可以不全部录入新谱,孰留孰舍,主编要有一个基本态度,然後提交修谱委员会(理事会)讨论决定。6、整理老谱内容。老谱内各篇文章,全部是竖排、繁体字,没有标点符号,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我们要将决定留下来的所有文章进行整理:繁变简,加注标点符号,改正其中的错别字、异体字。7、搜集资料,撰写源流考。每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世系源流,主编应根据老谱所载源流,搜集和参考近代本氏源流的研究成果,尽量将本族的世系源流考证详细和清楚,可单独成文,亦可列入序言之中。8、撰写《序言》。每次修谱都有一篇序言,序言很重要,它几乎是一部谱的象徵和门面,它反映了该次修谱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念。序言撰写者一般是主编,但也可以请本族德高望重或学识渊博的人士撰写。9、编定所有内容,初成文稿。编排的次序名不相同,但大致如下:序言(这是一定要放在最前面的),历次修谱序言,源流考证,本次及历史修谱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捐款人名单及金额,凡例,历史资料、字辈排行、齿录、艺文、跋、後记、附注。10、审稿。审稿一般由修谱委员会(理事会)召集组织,邀请相关人员对草稿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定稿。11、印刷发谱。上述是编辑的基本工作流程及内容。当然,各族都有自己不尽相同的情况,当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工作顺序及内容。上述的工作步骤也可同时进行,次序也可颠倒,并无成规。(二)齿录“齿录”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是“录用”的意思。但在族谱中,它指的是人口资料。我的理解,“齿”,本意牙齿,引申为人口,“录”意记录,连起来就是记录人口资料的意思。齿录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为了记录每一位元族人的基本情况。那麼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兹举我族四例:例一:101伟延次子家佐 字瑞和。清同治八年(西元一八六九年,已巳)九月二十七日卯时生,一九一五年(乙卯)正月初一日子时殁。葬漆家屋场凤形甲山庚向。配张丁娘 灯芯桥盛立公女。清光绪三年(西元一八七七年,丁丑)三月初十日吉时生,光绪二十七年(西元一九○一年,辛丑)七月初七日未时殁。葬双园裏附家暄冢癸山丁向。子二:道蕃;遵蕃(出为家暄嗣)女一:戊秀,适钦升一图六甲杨田万。这是家佐的齿录。第一栏“101”是“家”字辈编号;第二栏“伟延次子”表示家佐是伟延的第二个儿子,说明“身之所出”;第三栏“家佐”是他本人的谱名;第四栏是家佐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他的字(实际上就是日常大家称呼他的名字)、生卒时间、葬所志向,关於生卒时间的纪年方法,有庙号、西元、干支,老谱中只有庙号和干支,我们现在一定要加上西元,三种纪年方法可以一并使用,以便相互对照。第二行,是家佐妻子的齿录。第二栏“配”,表示这是家佐的妻子。应该注意,不是所有的妻子都称“配”,“配”只指那些已经去世且没有改嫁的妻子,如果修谱时妻子还在世,叫“娶”,已经改嫁或离婚、出走的也叫“娶”;第三栏是家佐妻子的姓名,叫张丁娘;第四栏,首先是张丁娘的基本情况,与男丁不同的是,外娶媳妇首先要注明她的父亲姓名和娘家所在地,以示根源和尊敬,然後同样是生卒时间、葬所志向。其次,在妻子之後,列出子女。比如本例家佐和张丁娘育有二子一女,二子中,次子遵蕃出继给家暄做儿子,所以括弧内注明“出为家暄嗣”,那麼在撰写遵蕃的齿录时,就只能写“抚家佐次子为嗣”,然後是女儿,首先要写清楚女儿的名字,是戊秀,然後是注明她出嫁给了钦升一图六甲的杨田万为妻。例二:55起蕃之子茂矩 字继儒,号季儿。江西冶金学院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萍乡钢铁厂品质管制处处长。一九四二年(壬年)十二月十八日寅时生娶洪叶青 排上石甲坊小山田相才公女。一九五○年(庚寅)十月十四日申时生。子二:养邈;养遥女一:洪滔;(待字)例2是茂矩的齿录。第一栏“55”是“茂”字辈的编号,第二、三栏意思与前例同,第四栏内,注明了他毕业的院校名、职称、职务、字型大小、出生时间,他的妻子洪叶青,由於在世,所以注明“娶”,女儿洪滔括弧内的“待字”,是“待字闺阁”的简称,表示还未出嫁。例三:122太蕃之子茂仁 字兴隆。一九一九年(乙未)四月初十日亥时生。配杨茂兰 礼万公女。一九三○年(庚年)九月二十七日亥时生,一九五四年(甲午)十一月十三日寅时殁。葬漆家屋场凤形。女一:秀萍,适野鸡冲杨文成继娶贾秋连 登官文祥公女。一九二六年(丙寅)七月十一日戊时生。子二:养攸;养久女一:宪南适高坑李正启。例三有些不同,因为茂仁先後有二位妻子,前妻杨茂兰去世後,他又娶贾秋连为妻,所以称杨茂兰为“配”,因为她已去世,称贾秋连为“继娶”,因为她还在世。二位妻子各育有儿女,前妻育有一女,後妻育有二子一女,那麼在撰写齿录时特别要注意子女各随生母之後的原则。例四:184业蕃赘婿茂笃 姓颜名思田。一九四四年(甲申)四月十三日亥时生娶袁秋连 一九四七年(丁亥)七月十六日辰时生子三: 颜忠群;养年;颜根华女一:国珍(待字)。例四与前三个例子则有更大的不同,因为茂笃他并不姓袁,而姓颜,他是业蕃入赘的女婿。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男到女家落户、入赘,完全合法,他当然也应该视为本族之人。不过,在撰写其齿录时,除统一编有谱名之外,还应该注明人家的原本姓名。他的妻子袁秋连本就是本族之女,当然不必再注明她是何地何公之女。他们育有三子一女,根据他们之间的协商,长子、三子随父姓颜,次子、女儿随母姓袁,那麼,我在撰其齿录时,首先将他们的四个子女名字全部标出,但到撰下一辈“养”字辈的齿录时,他的长子、三子就不再编写,因为人家姓颜,不是你袁氏的人。上述四个例子,基本上全貌说明瞭齿录的撰写原则、格式、内容。综合一下,用文字表达於下:1、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4、於母之後,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後加括弧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後加括弧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於人,亦在此子女之後加括弧注明“抚□□第几子为嗣”;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後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三)体例和格式1、体例:族谱大致有二种体例:欧体和蘇体。二种体例,并无原则上的区别,只是齿录编排上有所不同。欧体适合於房份较多,人口较多的情况。它的原则是“五代一提”,具体做法是,在齿录前画出世系图,以备检索。然後在编排齿录时,根据房份支派,将某房的某一支派五代安排为一个段落,编完了这一支,再编另一支的五代,编写了这五代,再编下一个五代,以此类推。蘇体适合於房份不多,人口较少的情况。它的原则是“一辈一辈”。具体做法是:从第一世起,将所有同一字辈的人先後排列,再第二世、第三世……以此类推。二种体例,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欧体,使人对自己的近亲的瞭解比较明瞭,蘇体对自己的同辈的瞭解比较明瞭。我曾经作了比较,认为现在修谱,采用蘇体为宜,但在采用蘇体的同时,也应注意吸收欧体的长处,可以在齿录编排时详细注明房份支系,可以起到合二为一,优势互补的效果。无论欧体还是蘇体,强化检索系统是关键。编辑应在族谱的目录、书眉等地方详加标注,使阅读者能顺利地找到他所需要的资料。2、格式族谱的格式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要求。首先在印刷上,应采用横排,简化字,当然,如果需要照顾海外,特别是台港澳族人的习惯,经过众族商议同意,也可采用竖排、繁体字,其次,语言、语法、标点符号也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关於格式问题,有时会有争论。我在主编族谱时就碰到了这个问题,有些族人坚决要求采用繁体字,还有极少数人要求竖排,态度很坚决。我问他们为什麼,他们也说不出更多的理由,只是反复强调那样才显得有学问,我当时有点啼笑皆非,但还不能笑,只能作很耐心的解释工作,向他们说明学问的高低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上,谱不是用来显摆的,而是用来阅读的。反正费了很大功夫,但主要还是由於我的坚持,争论才不了了之。(四)女儿入谱问题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後是没有後代,它特指没有儿子。没有儿子,意味著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从一九七○年代,特别是一九八○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二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可能有儿子了。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行。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它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只能如此。反过来如果现在是母系社会,你也只能采取以女传女的标准,不然的话,就会乱。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打个比方,我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姓袁,她长大以後,与一王姓男子结婚,结婚之後生了一个儿子,姓王。如果我坚持要将我的女儿、女婿、外孙修入我袁氏的族谱,那我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再如果此时王氏同时也修谱,那我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没有办法。倒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变通的。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麼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短短一篇文章,不可能概括修谱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点滴。各族修谱都有其独到之处,不必局於此篇之论。而且拙文肯定有漏洞百出之处,还望读者不吝指教为感。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於佛山返回列表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齐鲁风俗--家族文化

发布日期:2007-08-08

一、构成  山东的家族,在从前是典型的“九族”制。“九族”制的重要标记是丧服制的“五服”,按“五服”制,丧服分“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以此确立由本人高祖至本人玄孙之间九代血亲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又称之为“本家本当”,然后才推而及之于同宗同姓。  一姓或一族,往往在家谱中事先标定字号,名为“排辈”。男子起“大名”时,必须取预定的某字为名字的一部分,此字放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辈并不尽同,也有俗传定规。某辈人该用某字,称为“犯”某字,问人辈分是“你犯什么的”同辈人称为“×”字辈。山东省孔、孟、颜、曾4个古代有影响的大家族,全国一姓同谱,4姓排辈字号相同。  山东一些大户人家还有起“堂号”的习俗。此风到三四十年代仍很流行。“堂号”的命名多取吉语与雅语,如荫福堂、浮吉堂、安书堂、三槐堂、积善堂、福德堂、庆余堂之类。富家或镌匾额悬“客屋”内,一般人家不过将“堂号”写在口袋上、板凳上、帐本上、褡裢上。唯有过年过元宵节时,富家与一般人家都用朱笔书“堂号”于灯笼之上,擎以上街,以为体面。“堂号”之外,在乡间家族外号也很盛行。有以其先人事迹为外号的,如四进士家、三先生家、官儿家、乡约家、地方家等;有以其家族中某一代家长相貌为外号的,如刘大个子家、牟二黑子家、三疤子家、花脸家等;有以其某一代人职业为外号的,如铁匠家、花线刘家、二木匠家、馆子家等;也有以其某一代家长性格为外号的,如大猴子家、山鸦鹊家、二虎家、三小鬼家等,对于此种外号,家族内的人常常讳莫如深,但在村中往往传布甚广。  山东的家庭有夫妇一代家庭、双亲子女两代家庭、祖孙三代家庭、四世同堂家庭、五世同堂家庭等类型。传统观念崇尚“五世其昌”、“五代同堂”、“家大业大,人多财多”,所以旧时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家庭较多。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适应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的地区,单一家庭占的比例更大。城市中“从妻居”的习俗渐渐成风。  二、称谓  家庭成员之间的称谓,各地不尽相同,且书面、口语、对人、当面又有许多不同,举要如下:  子女称父母曰双亲、二老、老人家等。  子女称父亲,书面或对人称家父、父亲、老爹、老爷子,当面叫爹、大、大大、爷,近年通行叫爸爸。  子女称母亲,书面或对人称家母、母亲、老太太、老妈,当面叫娘娘、娘。  称祖父为爷爷,称曾祖父为老爷爷,称高祖为老老爷爷、太老爷爷。  称祖母为奶奶、婆、嬷嬷,称曾祖母为老奶奶,称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太老奶奶。  父之兄,书面称伯父,当面称大爷、大大、×爹(大爹、二爹等),或称伯伯。荣成地方称“伯”前冠以小名甚至绰号,如六儿(小名)伯、和尚(绰号)伯。  父之弟,书面称叔父,当面称×叔(二叔、三叔、小叔等)、叔叔,或称×爹(三爹、四爹等)。莱阳地方称叔为爹,但若父辈兄弟甚多,则最小的叔叔称“×达”(如五达)。  伯父之妻,书面称伯母,当面称大娘、大妈或×娘(如三娘、四娘等)。荣成有的地方称母,又在母前冠以名或绰号,如六儿母、和尚母。  叔父之妻,书面称婶、称×娘(如三娘、四娘等)。莱阳地方称最小的婶为小娘。  姐妹,统称为姊妹,当面称姐姐,妹妹、妹儿。  兄弟,统称为兄弟、哥们,当面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弟、老×(如老三、老四等)。  夫称妻,书面曰贤内,对人曰贱荆、贱内、内人、老婆、屋里的、家里的、做饭的、对象、爱人,年老时则称老伴。当面则叫孩他妈或呼其名。  妻称夫,对人称男人、外头的、俺外头、汉们、当家的、那一口子、丈夫、爱人、孩他爹,当面则称孩他爹、他爹或呼其名。  妻对夫之父,对人称公公、公爹,当面随夫称爹、大大、爸爸。  妻对夫之母,对人称婆母、婆婆、婆妈,当面随夫称妈妈、称娘。  妻对夫之兄,对人称大伯子、大伯头子,当面称哥哥。  妻对夫之弟,对人称小叔子,当面称兄弟、弟弟。  妻对夫之姐,对人称大姑子、大姑子姐,当面称姐姐。  妻对夫之妹,对人称小姑、小姑子,当面称妹妹、妹儿。  妻对夫兄弟之配偶,互相对人称妯娌,当面幼称长为嫂嫂,长称幼为弟妹。  兄对弟之妻,对人称兄弟媳妇、弟媳、兄媳子。当面称弟妹或老二家、老三家等。弟对兄之妻,对人当面均称嫂子。  祖父母称孙辈为孙子、孙女、孙子媳妇。  父母称子女为孩子、小的们。称子曰小子、小厮、儿、儿郎,称最小儿子为“老生儿子”;称女为闺女、 儿、丫头,称最小的女儿叫“老生闺女”。称儿媳妇,对人叫媳妇子,当面叫他嫂、老×家的(如老二家的)、老×屋里的,生孩子后有时则叫“小××他妈”、“小××他娘”等。  兄弟之子女,兄弟姐妹妯娌都称之为侄儿、侄女,出嫁之姐妹对人称娘家侄、娘家侄女。  另外,对人称继母为后妈妈、后娘,当面一样叫妈或娘;对人称前妻所生子女前窝子儿、前窝子闺女,随娘改嫁的孩子,外人称为“带犊”、“跟脚子”。  三、家务  家务,又称家事、家政,是指一个家族日常生活事务的习俗,山东通常称之为“过日子”,内容非常繁复,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极言其复杂异常。  家务的主要决策者是家长。家长又名家主、户主、当家人、当家的、掌柜的,在旧时一般是男性壮年,在大家族中,往往是长房长支的壮年男子。在旧时代的家长制家族中,家长具有绝对权威,对内维持家族秩序,对外代表家族全权处理事务,是旧制度下家庭的支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的俗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将家长以外的家庭成员统称为“家属”。  家务琐事的具体管理者、家务习俗的主要传播者是家庭主妇。主妇又称内当家、内掌柜的、管家婆,一般是家长的妻子,是由“多年的媳妇”熬成的“婆婆”。这个角色对于一个家庭起很大的作用,因又有“表壮不如里壮”之说。这些人世代理家积有许多经验,传为谚语,很有可咀嚼的地方。比如,她们着重于“过日子”的统盘筹算,有语曰:“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一世穷。”她们注意节约用粮,从粮食尚充足的时候开始,叫作“省囤子尖,不省囤子底”。她们总结处理儿媳之间矛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结论为“会当婆婆两头瞒,不会当婆两头传”。  旧时的家务劳动,主要都由妇女承担。从前山东地方概括家庭妇女的生活,常常说“整年围着锅台转”,或者说“磨台(抱着磨棍推磨)-锅台(刷锅做饭)-炕台(缝缝补补,抚养孩子)”。因为对妇女的家务劳动格外看重,各地都有考验新媳妇的习俗。文登、荣成一带,新媳妇进门,婆母先看其糊“粑粑”(玉米饼子)、擀“面汤”(面条),此两般精,则媳妇可称“不拙”,第一印象不坏。鲁西南一带媳妇入门先看织土布的手艺,再看摊煎饼的本事。潍坊一带新媳妇又必亲做布饰件送公婆、小姑,也是为的显示针线活计不赖。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妇女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的旧俗在逐步改变,专制的家长制也渐被民主家政所代替。  四、家产  家产,俗称家财、家私、家业、家计、家当。兄弟数人结婚后仍合族而居的,称为“在伙”。“在伙”时,家产掌握在家长手中,其情形是“凡同居,财产归公,子弟无私蓄,惟妇人奁资及新妇所收拜钱则为私有。若父母伯叔或耗损家产,子弟可婉谏,不得强阻,不得私以财产授人,即窃立契约,亦不生效。夫在妻亦如之。”(民国《莱阳县志》)  在旧时的父系大家族中,关于家产的种种风俗,主要表现在财产继承方面,而财产的继承,又集中表现于分家的风俗。  分家,又称析产、析炊、分居。旧时分家的习俗是“凡析炊,父母在则父母主之,或邀戚族参加,殁则遵遗嘱,并请戚族尊长主之,大率除养老、祭田、公物外,皆兄弟均分,并祭告祖先,以拈阄为定。女子无论已嫁未嫁,皆不得参与。拈阄后则立分书或分单。若长子特除,则谓之‘长子份’”。“至析炊各立门户……寡妇子幼,或以房产授人,须得伯叔同意。”(民国《莱阳县志》)稍后,各地通行的分家习俗是,请来“中人”(又称知见人),当面将土地、房屋、财产、老人赡养,都要在“分单”(又称分书)上写清楚。“分单”用红纸,几个人分家备几份,新分各户和“中人”都要在“分单”上签字画押。许多地方,分家又有请娘舅到场的习俗。娘舅到场主要替其姐妹说话,争养老土地、争养老财产、争分家后受赡养的较好条件等。从前分家,多是在几个儿子都结婚后进行,近年则多半结了婚就分出去,独子婚后一般也与父母分家。分家的手续较从前简单,除娘舅参加之外,不再请“中人”,改请村干部参加,将粮食、财产在“分单”上写清,家庭承包土地,由村干部主持分开,讲清从几月几日另立炉灶吃饭就可以了。  从前的家产继承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长子长孙为主要继承人。这是从前财产分配的主要形式。分家的时候,长子多分了财产,他的儿子还要再分“长孙地”。这样,辈辈长子都占着这样的优势,就使得长支一般都较末支为富,所以一村一族当中,一般是辈分小的家族富户多,辈分大的家族穷人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大量的“哥俩分家”、“哥仨分家”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的情节总是说,大哥分了许多好东西,小弟弟分的东西少得可怜。故事总是把大哥塑造成一个贪财、狠心的角色,而对温顺的小弟弟充满了同情。  第二种,是以幼子为主要继承人。往往是在长子、次子结婚之后,依次使其带走一部分财产分居出去,主要财产留给幼子继承,而由幼子负责最后赡养老人和负责殡葬。这是与长子继承制对立的一种形式,常常引起长子的不满,甚至与父母兄弟反目,将“活不养,死不葬”等条文写入“分单”。  第三种,是老人与几个儿子平均分配财产,或者谁最后赡养老人谁继承老人财产,或者共同赡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分配遗产。近年来这种形式日渐增多。  山东地方从前女子婚后是不能再到娘家继承父母财产的,在农村,这条陈规至今根深蒂固。  分家之后对丧失劳动力的老人的赡养,从来有多种形式,现今流行的大体有这样几种:一是老人单独起灶,诸子分摊粮草钱,按月交给老人;二是老人固定一家吃饭,其他几个儿子按月或按季拿粮、拿款;三是老人的口粮田交一个儿子耕种,这个儿子管粮,其它几个儿子只摊钱不摊粮;四是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里吃饭,俗称“轮饭吃”,每家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或数月,由兄弟几人议定。  与家产继承有很大关系的一项习俗是“出嗣”与“过嗣”(也叫“出继”与“过继”)。这是指家族中没有儿子的户,可以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人为子,“过继”之后,一切称呼、礼仪、财产继承,甚至死后上宗谱,都要与出继后的父母相一致。“过嗣”、“出嗣”,族中人视为大事,举行仪式必由立嗣人请族中长者与出嗣人生父等到场,且必郑重立下“过嗣单”与“出嗣单”。

清朝皇帝家谱:

努尔哈赤

爱新觉罗褚英,长子,广略贝勒。

爱新觉罗代善,次子,礼烈亲王。

爱新觉罗阿拜,三子,镇国勤敏公。

爱新觉罗汤古代,四子,镇国克洁将军。

爱新觉罗莽古尔泰,五子。

爱新觉罗塔拜,六子,辅国悫厚公。

爱新觉罗阿巴泰,七子,饶馀敏郡王。

爱新觉罗皇太极,八子,清太宗。

爱新觉罗巴布泰,九子,镇国恪僖公。

爱新觉罗德格类,十子。

爱新觉罗巴布海,十一子。

爱新觉罗阿济格,十二子。

爱新觉罗赖慕布,十三子,辅国介直公。

爱新觉罗多尔衮,十四子,睿忠亲王。

爱新觉罗多铎,十五子,豫通亲王。

爱新觉罗费扬果,十六子。

努尔哈赤有8女,另有1个养女,1个养孙女。

长女东果格格,又称东果公主,嫁给董鄂氏何和礼。

次女:嫩哲格格,又称沾河公主,先嫁给巴图鲁伊拉喀,后又嫁给早年投附的沾河部扬书之子,郭尔罗氏达尔汗。

三女:莽古济,先嫁给哈达部那拉氏吴尔古代,称哈达格格,又称哈达公主;后又嫁给蒙古敖汉部博尔济吉特氏琐诺木杜凌。四女:穆库什,称和硕格格,又称和硕公主,先嫁给海西女真乌拉贝勒那拉氏布占泰,后又嫁给钮祜禄氏巴图鲁额亦都八子图尔格。

五女:嫁给巴图鲁额亦都次子党奇(达启)。

六女:嫁给海西女真叶赫那拉氏苏鼐(nài)。

七女:嫁给骑都尉那拉氏鄂托伊。

八女:称聪古图公主,嫁给喀尔喀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台吉固尔布锡。

养女:嫁给喀尔喀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巴约特台吉恩格德里。

养孙女:嫁给蒙古科尔沁部博尔济吉特氏台吉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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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

爱新觉罗•豪格,长子,肃武亲王。

爱新觉罗•洛格,早殇

爱新觉罗•洛博会,早殇。

爱新觉罗•叶布舒,四子,辅国公。

爱新觉罗•硕塞,五子,承泽裕亲王。

爱新觉罗•高塞,六子,镇国悫厚公。

爱新觉罗•常舒,七子,辅国公品级。

第八子,早殇。

爱新觉罗•福临,九子,清世祖,顺治帝。

爱新觉罗•韬塞,十子,辅国公。

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十一子,襄昭亲王。

长女:敖汉固伦公主,母继妃乌喇那拉氏,嫁蒙古敖汉部郡王班第。

次女:固伦温庄长公主,名马喀塔,母孝端文皇后,先嫁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之子额哲,再嫁额哲弟阿布奈。

三女:固伦端靖长公主,母孝端文皇后,嫁蒙古科尔沁部奇塔特。

四女:固伦雍穆长公主,名雅图,母孝庄文皇后,嫁蒙古科尔沁部弼尔塔哈尔。

五女:固伦淑慧长公主,名阿图,母孝庄文皇后,先嫁正黄满洲旗人索尔哈,再嫁蒙古巴林部色布腾。

六女:固伦公主,母侧妃博尔济吉特氏,嫁满洲旗旗人夸札。

七女:固伦淑哲公主,母孝庄文皇后,嫁镶黄满洲旗旗人喇玛思。

八女:固伦永安长公主,母孝端文皇后,嫁蒙古科尔沁部巴雅斯护朗。

九女:母侧妃博尔济吉特氏,嫁博尔济吉特氏哈尚。

十女:县君,母庶妃纳喇氏,嫁满洲旗人瓜尔佳氏辉塞。

十一女:固伦端顺长公主,母懿靖大贵妃,嫁博尔济吉特氏噶尔玛索诺木。

十二女:乡君品级,母氏阙,嫁博尔济吉特氏班第。

十三女:母庶妃纳喇氏,嫁满洲旗人瓜尔佳氏哈拉。

十四女:和硕恪纯长公主,母庶妃察哈尔奇垒氏,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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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

儿子(共8个有记载)

皇长子爱新觉罗•牛钮

皇次子爱新觉罗•福全

皇三子爱新觉罗•玄烨/康熙皇帝

皇四子荣亲王(未取名,幼年逝世)

皇五子爱新觉罗•常宁

皇六子爱新觉罗•奇绶

皇七子爱新觉罗•隆禧

皇八子爱新觉罗•永干

女儿(6个)

皇长女(1652~1653),顺治九年三月十五生,母庶妃陈氏,顺治十年十月殇

皇二女和硕恭悫长公主,母庶妃杨氏

皇三女(1653~1658),顺治十年十二月十三生,母庶妃巴氏,顺治十五年三月殇

皇四女(1654~1661),顺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二生,母庶妃乌苏氏,顺治十八年三月殇

皇五女(1654~1660),顺治十一年十二月二十生,母庶妃王氏,顺治十七年十二月殇

皇六女(1657~1661),顺治十四年十月初六生,母庶妃那拉氏,顺治十八年二月殇

养女(3个)

和硕和顺公主,承泽亲王硕塞女。

和硕柔嘉公主,安郡王岳乐女。

固伦端敏公主,简亲王济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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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烨

爱新觉罗•承祜

爱新觉罗•承瑞

爱新觉罗•承庆

爱新觉罗•赛音察浑

爱新觉罗•长华

爱新觉罗•长生

爱新觉罗•万黼

爱新觉罗•允禶

以上各子幼殇,未序齿

皇长子爱新觉罗•胤禔,固山贝子,原名爱新觉罗•保清

皇次子爱新觉罗•胤礽,皇太子,后封理密亲王,原名爱新觉罗•保成

皇三子爱新觉罗•胤祉,诚隐亲王

皇四子爱新觉罗•胤禛,雍正皇帝

皇五子爱新觉罗•胤祺,恒温亲王

皇六子爱新觉罗•胤祚,幼殇

皇七子爱新觉罗•胤佑,淳度亲王

皇八子爱新觉罗•胤禩,原封廉亲王,后废

皇九子爱新觉罗•胤禟,封为贝子

皇十子爱新觉罗•胤俄,辅国公

皇十一子爱新觉罗•胤禌,幼殇

皇十二子爱新觉罗•胤祹,履懿亲王

皇十三子爱新觉罗•胤祥,怡贤亲王

皇十四子爱新觉罗•胤禵,恂勤郡王

皇十五子爱新觉罗•胤禑,愉恪郡王

皇十六子爱新觉罗•胤禄,出继承泽亲王硕塞之后

皇十七子爱新觉罗•胤礼,果毅亲王

皇十八子爱新觉罗•胤祄,幼殇

皇十九子爱新觉罗•胤禝,幼殇

皇二十子爱新觉罗•胤祎,简靖贝勒

皇二十一子爱新觉罗•胤禧,慎靖郡王

皇二十二子爱新觉罗•胤祜,恭勤贝勒

皇二十三子爱新觉罗•胤祈,诚贝勒

皇二十四子爱新觉罗•胤秘,诚恪亲王

雍正帝爱新觉罗胤禛即位后为避讳,诸皇子名中“胤”字辈的,改为“允”字。

女儿

皇长女(1668年—1671年),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生;十年十月殇,时年三岁。母庶妃张氏。

皇二女(1671年—1673年),康熙十年三月初九生;十二年二月殇,时年三岁。母庶妃董氏。

皇三女,固伦荣宪公主,母庶妃马佳氏。

皇四女(1674年—1678年),康熙十三年二月初十生,康熙十七年殇,时年五岁。母庶妃张氏。

皇五女,和硕端静公主,母布贵人兆佳氏。

皇六女,固伦恪靖公主,母贵人郭络罗氏。

皇七女(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初一生,八月即殇。母德妃乌雅氏。

皇八女(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九生,闰六月殇。母皇贵妃佟佳氏。

皇九女,固伦温宪公主,母德妃乌雅氏。

皇十女,固伦纯悫公主,母庶妃那拉氏。

皇十一女(1685年—1686年),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生;二十五年五月殇。母温僖贵妃钮祜禄氏。

皇十二女(1686年—1697年),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二十四生,康熙三十六年二月卒,时年十二岁。母德妃乌雅氏。

皇十三女,和硕温恪公主,母敬嫔章佳氏。

皇十四女,和硕悫靖公主,母贵人袁氏。

皇十五女,和硕敦恪公主,母敬嫔章佳氏。

皇十六女(1695年—1707年),康熙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生;四十六年十月殇,时年十三岁。母庶妃王氏。

皇十七女(1698年—1700年),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二生;三十九年十一月殇,时年三岁。母庶妃刘氏。

皇十八女(1701年),康熙四十年十月十八生,不久即殇。母和嫔瓜尔佳氏。

皇十九女(1703年—1705年),康熙四十二年二月十四生;四十四年二月殇,时年三岁。母襄嫔高氏。

皇二十女(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初九生,十二月殇。母庶妃钮祜禄氏。

养女,固伦纯禧公主,圣祖弟恭亲王常宁长女,母庶福晋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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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禛

爱新觉罗•弘晖,长子,端亲王。

爱新觉罗•弘时,三子,削宗籍。

爱新觉罗•弘历,四子,清高宗,乾隆帝。

爱新觉罗•弘昼,五子,和恭亲王。

爱新觉罗•弘瞻,六子,果恭郡王,初为果毅亲王爱新觉罗•允礼后。

爱新觉罗•福惠,七子,怀亲王。

爱新觉罗•弘昀,早殇。

爱新觉罗•弘昐,早殇。

爱新觉罗•福宜,早殇。

爱新觉罗•福沛,早殇。

长女(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十六生,未逾月殇,母懋嫔宋氏(时为雍亲王府格格);

次女和硕怀恪公主,母齐妃李氏(时为雍亲王侧妃);

三女(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初五生,未逾月殇,母懋嫔宋氏(时为雍亲王府格格);

四女(1715年—1717年),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十二生,五十六年五月殇,母敦肃皇贵妃年氏(时为雍亲王侧妃)

养女和硕淑慎公主,理亲王允礽第六女,母侧福晋唐氏;

养女和硕和惠公主,怡亲王允祥第四女,母福晋兆佳氏;

养女和硕端柔公主,庄亲王允禄长女,母福晋郭络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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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

•永璜,长子,定安亲王。母哲悯皇贵妃富察氏(时为宝亲王侧妃)

•永琏,次子,端慧太子。母孝贤纯皇后富察氏(时为宝亲王嫡妃)

•永璋,三子,循郡王。母宝亲王侧妃苏佳氏。

•永珹,四子,履端亲王,出为履懿亲王爱新觉罗•允祹后。母嘉嫔金佳氏。

•永琪,五子,荣纯亲王。母愉贵人珂里叶特氏。

•永瑢,六子,质庄亲王,出为慎靖郡王爱新觉罗•允禧后。母纯妃苏佳氏。

•永琮,七子,哲亲王。母孝贤纯皇后富察氏

•永璇,八子,仪慎亲王。母嘉妃金佳氏。

•未命名,第九子,早殇。母嘉妃金佳氏。

•未命名,第十子,早殇。母舒妃叶赫那拉氏。

•永瑆,十一子,成哲亲王。母嘉贵妃金佳氏。

•永璂,十二子,贝勒。母继皇后乌喇那拉氏。

•永璟,早殇。母继皇后乌喇那拉氏。

•永璐,早殇。母令贵妃魏佳氏。

•颙琰,十五子,清仁宗,嘉庆帝。母孝仪纯皇后魏佳氏。嘉庆帝爱新觉罗•颙琰即位后,改「永」字为「颙」字。

•未命名,第十六子,早殇。母孝仪纯皇后魏佳氏。

•永璘,十七子,庆僖亲王。母孝仪纯皇后魏佳氏。

•皇长女(1728年—1729年),雍正六年十月生,雍正七年十二月殇。母孝贤纯皇后富察氏(时为宝亲王嫡妃)

•皇二女(1731年),雍正九年四月生,当年十二月殇。母哲悯皇贵妃富察氏(时为宝亲王侧妃)

•皇三女固伦和敬公主(1731年—1792年),雍正九年五月二十四生,母孝贤纯皇后富察氏(时为宝亲王嫡妃)

•皇四女和硕和嘉公主(1745年—1767年),乾隆十年十二月初二生,母纯贵妃苏佳氏。

•皇五女(1753年—1755年),乾隆十八年六月二十三生,乾隆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殇。母继皇后乌喇那拉氏。

•皇六女(1755年—1758年),乾隆二十年七月十七生,乾隆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殇。母忻嫔戴佳氏。

•皇七女固伦和静公主(1756年—1775年),乾隆二十一年七月十五生,母孝仪纯皇后魏佳氏。

•皇八女(1757年—1767年),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七生,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殇,葬于端慧皇太子园寝。母忻嫔戴佳氏。

•皇九女和硕和恪公主(1758年—1780年),乾隆二十三年七月十四生,母孝仪纯皇后魏佳氏。

•皇十女固伦和孝公主爱新觉罗•和孝(1775年—1823年),乾隆四十年正月初三生,母敦妃汪氏。下嫁和珅之子丰绅殷德。

•养女和硕和婉公主(1734年—1760年),雍正十二年(1734年)六月二十四日生,父为和亲王弘昼,母为福晋乌札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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颙琰

皇长子穆郡王母和裕皇贵妃刘佳氏,时为藩邸福晋。未命名,嘉庆二十五年(1820)八月追封;

皇二子爱新觉罗•旻宁道光帝母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不予赘述;

皇三子爱新觉罗•绵恺敦恪亲王母孝和睿皇后钮祜禄氏,时为皇子侧福晋。

第四子爱新觉罗•绵忻端怀亲王母孝和睿皇后钮祜禄氏,时为皇后。

皇五子爱新觉罗绵愉惠端亲王母恭顺皇贵妃钮祜禄氏,时为如妃。

长女(1780411—l783111)其母为颙琰简嫔关佳氏,时为藩邸格格。乾隆四十五年(1780)四月十一日生,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一月初一卒,年仅4岁,未封,无名。

皇次女(1780430一1783810)其母为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时为皇子嫡福晋。乾隆四十五年(1780)四月三十日生。乾隆四十八年(1783)八月初十卒,年仅4岁,未封,无名。

皇三女(1781121一1811312)庄敬和硕公主其母为和裕皇贵妃刘佳氏,时为藩邸福晋。乾隆四十六年(1781)十二月十七生,嘉庆六年(1801)十一月嫁与蒙古科尔沁部博尔济吉持氏索特纳木多布济,封庄敬和硕公主,嘉庆十六年(1811)三月十二卒,时年31岁,葬于北京海淀区复兴门外公主坟东侧。索特纳木多布济,系科尔沁郡王齐默持多尔济之孙,乾隆四十八年袭父爵,封为郡王,嘉庆四年(1799)正月命于御前行走,娶公主后荐授御前大臣,嘉庆二十五年(1820)受顾命,道光五年七月初十卒,晋赠亲王,无嗣,以从子僧格林沁为嗣。

皇四女(178497一181157)庄静固伦公主其母为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时为皇子嫡福晋。乾隆四十九年(1784)九月初七生,嘉庆七年(1802)封庄静固伦公主,是年十一月嫁给蒙古族博尔济吉持氏玛尼巴达喇,嘉庆十六年(1811)五月初七卒,时年28岁,葬于北京海淀区复兴门外公主坟西侧。玛尼巴达喇,嘉庆四年(1799)袭封土默特贝子,历任前锋统领,蒙古都统,道光五年(1825)授御前大臣,道光八年(1828)加郡王衔,道光十一年(1831)封贝勒,道光十二年(1832)十一月初九卒。

皇五女(17861111—1795)慧安和硕公主其母为颙琰逊嫔沈佳氏,时为藩邸格格。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一月十一生,乾隆六十年(1795)五月卒,年仅10岁,嘉庆二十三年(1818)三月追封为慧安和硕公主,嘉庆八年(1803年)十月,葬于西陵境内的张各庄公主园寝。

皇六女(1789612—1790)其母为颙琰华妃侯佳氏,时为皇子侧福晋。乾隆五十四年(1789)六月十二生,乾隆五十五年(1790)殇,未封,无名。

皇七女(1793626—1795)其母为颙琰孝和睿皇后钮枯禄氏,时为皇子侧福晋。乾隆五十八年(1793)六月二十六日生,乾隆六十年(1795)六月殇,年仅3岁,未封,无名。

皇八女(180528一l805.11)其母为颙琰恭顺皇贵妃钮枯禄氏,时为如贵人。嘉庆十年(1805)二月八日生,十一月即殇,未封,无名。

皇九女(1811125一18155),慧愍固伦公主其母为颙琰恭顺皇贵妃钮枯禄氏,时为如嫔。嘉庆十六年(1811)正月二十五生,嘉庆二十年五月殇,年仅5岁,嘉庆二十年(1820)五月追封为慧愍固伦公主,嘉庆二十年(1815年)九月,葬于西陵境内的张各庄公主园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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旻宁

皇长子爱新觉罗•奕纬隐志郡王母和妃那拉氏,时为旻宁藩邸使女,

•皇次子爱新觉罗•奕纲顺和郡王母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时为静嫔。

•皇三子爱新觉罗•奕继慧质郡王母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时为静妃。

•皇四子爱新觉罗•奕詝咸丰帝母孝全成皇后钮祜禄氏,时为全贵妃,不予赘述。

•皇五子爱新觉罗•奕誴过继给敦恪亲王绵恺,为敦勤亲王,母祥妃钮祜禄氏,道光十一年(1831)六月十五生(1831615-1889119),道光二十六年(1846)正月过继敦恪亲王绵恺为嗣,降袭为多罗敦恪郡王,咸丰十年(1860)正月晋封和硕敦恪亲王,光绪十五年(1889)正月十九卒,年59岁,卒后谥“勤”。

•皇六子爱新觉罗•奕恭忠亲王母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时为静妃。

•皇七子爱新觉罗•奕譞醇贤亲王母庄顺皇贵妃乌雅氏,时为琳贵人。

•皇八子爱新觉罗•奕詥钟端郡王母庄顺皇贵妃乌雅氏,时为琳妃。

•皇九子爱新觉罗•奕譓孚敬郡王母庄顺皇贵妃乌雅氏,时为琳妃。

•皇长女端悯固伦公主(181373—18191020)其母为孝慎成皇后佟佳氏,时为嫡福晋,生于嘉庆十八年(1813)七月初三,嘉庆二十四年(1819)十月二十日,年仅7岁,追封为郡主,葬许家峪园寝,嘉庆二十五年(1820)九月追封为端悯固伦公主。

•皇二女(1825113—1825714)其母为祥妃钮枯禄氏,时为祥嫔,生于道光五年(1825)正月十三,七月十四日即殇,未封,无名。

•皇三女端顺固伦公主(1825220—1835118)其母为孝全成皇后钮祜禄氏,时为全妃,生于道光五年(1825)二月二十,道光十五年(1835)十一月初八殇,年11岁,葬陈家门园寝,追封为端顺固伦公主。

•皇四女寿安固伦公主(182646一186033)其母为孝全成皇后钮祜禄氏,时为全贵妃,生于道光六年(1826)四月初六,道光二十一年(1841)指配德穆楚克札布,16岁,不久封为寿安固伦公主,十月初三日下嫁。咸丰十年(1860)闰三月初三日卒,年35岁,葬京师郊外园寝。同治元年(1862)三月额附请移葬藩部,不许。

德穆楚克札布(一1865),奈曼部郡王阿完都瓦第札布之子。道光二十三年(1843)三月赐用紫缰,道光二十八年(1848)九月袭封奈曼部札萨克郡王,道光三十年(1850)十一月授御前大臣,咸丰元年(1851)三月赐用黄缰,十月授蒙古都统。咸丰十年(1860)赐用亲王补服,同治四年(1865)正月乞病归藩,六月卒,晋赡亲王,赐祭葬如亲王例。生子女八人

公主在宣宗的女儿中排序第四,她的三个姐姐都相继夭亡,于是她就成了道光皇帝真正意义上的长女,因此道光对她比较宠爱,她的地位也极其尊崇。这从道光十九年发的一道上谕可见一斑。道光十九年命军机大臣等,传谕乾清宫内殿、圆明园总管太监等知之:“嗣后无论官私大小事务,有应启知皇后者,除本宫、四阿哥、四公主事务外,其余俱著先行奏闻,皇后遇有交派事件,亦著俱奏,侯旨施行。”这道上谕中所说的四阿哥即后来的咸丰皇帝,四公主即寿安固伦公主,可见寿安固伦公主在乃父心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四公主精通箭术。

•皇五女寿臧和硕公主(18291019—185679)其母为祥妃钮祜禄氏,生于道光九年(1829)十月十九,道光二十一年(1841)封为寿臧和硕公主,道光二十二年(1842)指配恩祟,年14岁,十二月初三日下嫁,咸丰六年(1856)七月初九卒,年28岁。恩崇(一1864),初名思醇。咸丰七年(1857)正月荐授满洲副都统,寻兼内务府总管,十一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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