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一、注意内容上的完整性
续修宗谱是旧谱的补充和完善。也是新谱的延续和发展。因此,除无法查找和经动员本人不愿修谱的两类人,材料无法采集,只能维持原谱内容外,其余人员都应注意世表内容的完整性。
二、注意格式上的统一性
各个家谱在书写格式上不完全相同,但概括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新的宗谱在书写格式上应该与旧谱保持一致。
修谱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在女子挂线上很不统一。认为女子挂线一般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子有女户可挂一女子;二是子女随母姓可以挂线;三是未出嫁女可以挂线。另外明确为赘婿的应按祖制以赘婿挂线为宜,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女子挂线在书写格式上与男子挂线是相同的,区别在于所生子女一定要说清姓什么。
三、注意用字上的准确性
旧谱在书写上有许多优点,尤其是用字简练、规范、准确、达意,在凡例中都作了明确规定。
四、注意材料的真实性
修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也是对祖宗、对子孙负责任的事,应该保证世表材料的可靠、真实、准确,要实事求是表述。
五、体现时代性
我国从封建时代到民主政治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观念、道德准则、生活习惯、评价标准都发生了改变。修谱首先是要尊重祖制,同时要体现时代特征。
①实行殡葬改革后,葬地和方位一般不写了,但要尊重个人意愿,不必规定去掉;
②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独生子女的现实状况以及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女子不仅在家谱中具名,还可以传承,但女子挂线应统一要求。有的为了体现男女平等,出嫁女也写生卒年月,我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其生卒年月在对方的家谱中应该修上,从这点来说是平等的。
③旧社会女子只能从一而终,现在出现离异,改嫁等现象是很自然的,但必须如实填写。
④学历、职务、职称比过去大不相同,且这方面正是反映族人的文化层次和对社会的贡献,应侧重填写。
传统文化 | 家谱凡例中的书写规则
本文2023-12-03 16:13:3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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