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编写家谱时,家谱中世系怎么排列?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在丧礼上,女婿能称为“半子”吗?
沱湖岸边009
08-23
生活中,有一句广为流传的俗语,叫“一个女婿半个儿”,所以,在丧事活动中,人们很容易就把女婿的挽联等写成“半子”,把女婿比照孝子进行丧礼归置,其实按礼不是那么一回事。
中华文明几千年,在文化形态上,传承时间最长、变化变动最小的,就是丧礼。丧礼自夏商时期创始,至西周时期确立,到春秋时期完善定型,之后两千多年,一直规范着人们的丧事活动,其基本程序、基本步骤、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一直没有大的改变或变动。现时条件下,虽然我们已基本完成现代化,社会形态已从农业文明步入工业社会,但丧事活动却依然沿袭古老的文化传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看看丧礼规范文本对女婿和儿子是怎样定位的。按照《仪礼--丧服》的设定,子为父丧服是一等斩衰三年,是丧服里面最重的。而(女婿)为“妻之父母”丧服,是五等“缌麻三月”,是丧服里面最轻的。轻到什么程度呢?与朋友是一样的。《仪礼--丧服》里面明确规定“朋友,麻”,即一般吊丧朋友,也是是五等“缌麻三月。”
为啥呢?不为啥,就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家庭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社会物质传承和精神传承的主体力量,家庭以“父权家长制”为基本构型,即以父系血缘为传承脉络,而一个家庭的存续是相对独立、相对稳定和相对封闭的。所以,对于一个特定家庭的事务,在权利义务上,家人与外人是有严格界限的。儿子是家人,女婿是又一家人。如此而已。
所以呀,在传统文化下,女婿是女婿,儿是儿,女婿不是儿,半个也不是。人们希望女婿能像儿一样,其实不是;人们希望岳父母能像生父母一样,其实更不是。为啥呢?因为家以夫妻关系为核心,按父系血缘关系构建,女婿不是家人,而是亲戚。女儿出嫁以后,是另一个家庭的组成成员,也不是家人,是亲戚。这就是中国几千年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农耕文明塑造的人的宿命。你信也罢,不信也罢,认也罢,不认也罢,只要家庭作为生产生活基本单位还存在,你就逃不出这个窠臼,这就叫命,也叫宿命。
要想纂修一部客观真实的好家谱,必须把握一下几个原 则:
1、写好凡例,阐明族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要有自己家谱的特点,不能人云亦云,生搬硬套,一味模仿。有个成语叫邯郸学步。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一个燕国人听说赵国邯郸人走姿很漂亮,便来到邯郸学习邯郸人走路。未得其能,又忘记自己的走姿,最后爬着回到了燕国。李白诗曰: 寿陵失本步,笑煞邯郸人。意思是一味地模仿别人,不仅学不到别人的真本事,反而把原来自己的本事也丢了。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同姓同族同宗的宗亲只要有认祖规宗的要求,不管过去有什么原因或分歧,都应该顾全大局,摈弃前嫌,尽最大努力想方设法帮助其归宗入谱。
3、要大胆的改掉过去的一切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落后的清规戒律。
什么'同族不婚'。只要国家现行法律允许,只要是五服以外,不违背法律,无悖伦理者皆可入谱。
什么'犯义、僧道、邪巫、优卒、贱役 '。职业没有贵贱之分,无论是干什么的,只要不违法犯罪都可入谱。
什么'养异姓为子、赘婿冒姓、子随母嫁携来同居',还有义子等皆不准入谱。这些规定早已不合时宜了,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历来强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子同样享受继承权,有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赘婿更姓可以入谱,但必须注明也就是了。
上门女婿 ,就是男孩嫁到女孩家,属于女方的家庭成员。入赘的男孩,往往要由女孩亲自挑选的,这和女子盲婚哑嫁有很大区别,传统习俗是上门女婿以后孩子都要 随女方姓。
入赘的结婚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但也有殷实人家,先让入赘的男孩来自家居住,女孩则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吉期,花轿由自家去外祖母家里“迎娶”,各方面礼节和正常娶亲一样,包括嫁妆、鼓乐、列队等等,热闹的场面看起来和普通的婚礼没什么区别,这是 掩盖入赘、保全双方面子的一种方法 。至于婚礼隆重与否,则由双方特别是女方家庭经济情况来决定。
在古代男权 社会 下,入赘的男子是很不被人尊重的。古代的驸马其实基本类似于入赘,按尊卑讲,公主为尊,驸马为卑,大部分事情都是公主做主的。并且驸马没有入朝为官的权利, 一朝为驸马,就相当于断了仕途,一辈子只能是个富贵闲散人 。当然,驸马的孩子是可以跟驸马姓的。
从法律来看,古代入赘的男子 地位略等同于商人、罪犯 等。从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 社会 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汉代时期,开始禁止赘婿为官吏。往后各朝代对赘婿的态度也是很贱看的。而在五代时,甚至把赘婿与佣奴等同起来,征编为军队。
入赘是什么意思
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旧 社会 有一种陋习,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也大大弱化,只是居住地方。
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不事铺张。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
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入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入赘婚”其实是后起的称呼。在某些实行母系婚制的 社会 中,汉族人所谓的“入赘婚”是正常的婚姻形式。但在汉族人看来,“入赘婚”当然是一种例外的婚姻形式。在汉族古籍中,有不少先秦时期的入赘婚记载。
在宋朝时期入赘婚的当事人都各有其称呼。如再婚寡妇称呼其后娶之夫为“接脚夫”或“招夫”,妇女在丈夫死后“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
《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昭帝的大姐鄂邑盖长公主伤夫后,私幸丁外人,后来抢女婿汉昭帝为了姐姐“不绝主欢”,下诏让丁外人侍奉公主。这就是一例寡妇招夫的例子。
此后,“接脚夫”一词便屡屡见于宋朝法律表述之中。寡妇“娶”后夫仍然是为了承继前夫的门户,因此她和后夫所生的儿女,仍然要姓前夫的姓。入赘之夫在女家中的地位须视情况而定,不过,男子自愿上门为赘婿者,和将女子娶进家门的男子,自然会大不相同,“男子为妇家撑门户,不惮劳苦,无复怨悔。”
但在 社会 上则受到他人的极大鄙视,这一点则毋庸置疑。何况有时候入赘之夫还会受到来自妻家其他人的鄙视和排斥,且可能会因为财产继承等问题而使矛盾进一步加剧。
南宋洪迈的笔记小说《夷坚志》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南宋淳熙年间,饶州有位叫隗伯的男子,到王小三家中做入舍女婿。由于隗伯成天“痴守坐食”,因而王家不能容忍,就时常将他赶出门外,不让他和妻子相见。
到元朝时候,入赘婚被分成四种类型:一是养老型,入赘女婿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二是年限型,双方在嫁娶之时就约定好一定年限,待到生下儿子后,儿子要追随母家的姓氏,此后生下的儿子才归丈夫家所有;三是“出舍,谓与妻析居者”,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丈夫与妻子成家后,可以从妻族中分离出来,独立居家过日;四是“归宗者”,双方约定的年限已经到期,或者妻子去世,男子回到自己的家族中去。
同时,政府也明确规定民间招赘时要明立婚书,由主婚人保养、媒妁等人画押签字,“依理成亲”。同时,对养老女婿、出舍女婿也要规定“明立媒妁婚书”。
古时候倒插门女婿也被称为赘婿,一旦男方入赘后,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姓,而且这种婚姻多是为了传宗接代,并没有什么爱情可言,和现代的意义完全不同。我们都知道,古代 社会 基本上就是一个男权 社会 ,如果你是赘婿的话也会被其他男性看不起,关键是有些朝代出台的指令也歧视赘婿,这就有点过分了。所以不是说古代男性就一定大于女性,上门女婿的日子简直就和奴隶差不多。
在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就曾出台了几条针对赘婿的法令,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而且赘婿在军队当中吃的也没一般士兵好,几乎没有肉类食品给他们,上了战场还要他们冲在最前线,简直就是当炮灰用。所以一般的赘婿根本就不愿意去当兵,特别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想活下来基本上不可能。没田地也比没命要好,不过这样的法令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实在不行去别的国家也是一种办法
到了秦汉,赘婿的地位待遇依旧没有什么改观,而且当时已经完成了全国的统一,赘婿们想逃到别国就逃不了了。据说秦始皇每当要攻城略地,就把赘婿、犯人还有商人安排在最前线,可以说是当时地位最低的三类人了。可能商人大家会有些无法理解,为什么商人地位会很低呢在先秦时期,只有各个诸侯国的王还有贵族才能过上富贵奢华的日子,但商人通过经商积累的财富可能同诸侯相当,这就威胁到了他们的地位和思想,所以干脆就不让经商,商人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我们也知道汉朝赋税非常高,而且是按人头来算,所以每个家庭为了少交点税很小就会把孩子们嫁出去,这样一来一些穷苦家庭实在娶不到老婆,那也就只能去当赘婿了。所以这种婚姻也是政策所致,早结婚多生孩子就能少交钱、不被罚,只是这种婚姻几乎没有幸福感可言,这点大家应该也能想象的到。
到了清朝,因为之前每个朝代肯定都会在文明之路上有所进步,所以赘婿也总算熬出头了。在各方面的待遇问题上同其他男性已经没了区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存在的,很多赘婿会被女方当做是奴隶使唤,导致很多赘婿由于不堪重辱还去衙门报案。直到今天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任何歧视了,只要是真爱倒插门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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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作为妻家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身份上赘婿不同于养子,他不是承嗣之人,无权主持妻家的祭祀。在家庭关系中,赘婿有一定的家产管理权,但这一权利很大程度上受到妻子的制约。
赘婿因为就婚女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因而在法律上被视为妻家男丁,自应承担起家庭主要的体力劳动。虽然女方招赘最终目的是为了一个家庭的血脉延续,然而继嗣的人选却不是赘婿本身,而是赘婿与妻结合所诞生的子女。
赘婿一方面作为妻方之家庭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另一方面,赘婿作为异姓之人,缺少宗法血缘上的根据,始终也不能完全融入妻方的家庭。这就造成了他在财产继承上的尴尬地位。
在一般的婚姻形态中,男子是婚姻存续主导的一方,离婚的权利几乎完全掌握在男子手中,他们“七出”的休妻权使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但是,在赘婚这样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中,对于离婚这一问题,男女的地位似乎是颠倒过来了,男子往往成为“被出”的对象。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
“入赘”又叫“入舍”,意指进入女方家屋舍,成为女方家的人。
古时,男方入赘之日,须有女方准备四人轿子专迎新郎,俗称“抬头郎”。或者提前一日由女方家接走,住宿在新房里。次日抬着新娘打鼓吹号兜着喜神方一转,男子迎接,到门拜堂,一般情况下礼节从简。入赘的男人一般是由女人自己挑选,这比其他女人“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要很好很多。
入赘时男方要改姓改名,随女方的姓氏,并承女方的派(辈),只保留名(有时名也会改,由女方家长改),这也是入赘时男方觉得屈辱的原因之一。
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子女称呼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称呼不变。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孩子的姓氏也是夫妻双方商量。无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也没有什么“倒插门”女婿入赘一说,只不过是居住地不同罢了。
“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疣赘”,古时候男子入赘到女子家称为赘婿,也就是现在的倒插门,而在古代男尊女卑的 社会 环境里,如果倒插门的话,那么他的地位将是卑微不堪的。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是古时候的伦理常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也一直延续到今天,可是在古代如果男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所处的地位也就会发生变化。赘婿在女子家里时的地位也就低人一等。
西汉时期,汉武帝主张武力征服一切,在战争中如果出现兵力不足的现象,那么就会先派犯了罪的人上战场,如果犯人不够,就要派地位低下的上门女婿了,由此可以看出赘婿在古代的地位是何其的低下。
同时,一般会招入赘女婿的都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还有就是做皇家女婿,也就是驸马爷。而据史料记载,驸马和公主其实并不能整天待在一起,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派人将驸马招入后院,与公主共枕而眠,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与公主见面的。
一旦入赘到大户人家,入赘的一方仗着自己有钱有势,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也将体现得淋漓尽致。每日除了要求赘婿要干活,有时还要虐待赘婿,此外,时不时的还要受到精神上的压迫,甚至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的姓,卑微的生活基本与奴隶没有差别。
此外,在清朝以前,各朝各代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即使当了兵,在军队中伙食也比一般士兵差很多,根本不会有肉类食品,等上了战场,他们还要冲在最前线。到了清朝,随着文明的进步,赘婿才算熬出了头,待遇基本上与其他男性没有了什么太大的差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有的,很多女方人家还是会把赘婿当成奴隶使唤。
其实在古代真正想做赘婿的人很少,毕竟会经受非人的待遇,但也不排除一些人存在拜金主义,羡慕有钱人的生活,此外,也有人希望可以借助女方势力一步登天,所以就会想着入赘为婿。
在如今的 社会 ,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歧视,如果真的遇到了真爱,就算倒插门又如何呢,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只要开心幸福便好。
程子曰:家法坏,谱谍尚有遗风,谱谍坏,人家不知来处,故谱不可不修。
致堂胡氏曰:谱谍身之根本也,根本不明颠倒无据或妄委其姓氏,古人户贯而混,亡宗支,何上托汉婿,而骨姓刘以朱耶,而附李属籍者也。
五峰胡氏曰:甚矣!谱之不可作也,谱谍作照而穆有序,而亲疏不遗,百世之下犹足,以知其一本,而万殊谱谍不作喜,不庆忧,不吊不以至亲相识如途人者先矣!
景濂宋氏曰:甚矣,谱之难稽也,君子当尽其心于所,不知信其心于所,可古人有古,三世不修谱为不孝。
新安程氏曰:扑之修要在明一本而浚其源,所以尊祖敬宗也!究万派而清其流,所以别亲疏之远近也!辨隆杀之等,别亲疏运近之识尊卑之次次弟也,行吉凶庆吊之礼,敦孝友睦姻任恤之行,所以崇宗族之典礼也。
兆溪陈氏曰:凡作谱者为祖宗重也,人之重乎,祖宗则所存,惟仁而匪仁。不存所行,为义而匪义,不行恐得罪于祖宗也。
深山董氏曰:先祖有善而弗明,日不智,而弗佛日:不仁,止谱之由作也。
白涯彭氏曰:谱之保姓受氏也,天子赐之,司农协之,宗法已联属之,而后孝弟之,教成朝廷之,势尊天下之,家正保族者,保天下之道也,个保其族而天下治矣。
山谷黄氏曰:世之巨族者。微有谱则失其所从也,考其所由分世日益远,族日益繁,必至于不想维而昭穆之辨淆矣。
一峰罗氏曰:自宗法废而谱乘兴矣,其本之所出尊尊也,别其支所由分亲亲也,尊尊亲亲只道尽而族之,大本立也。 简介
孔氏家族的族谱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包罗内容最丰富、谱系最完整的族谱。孔氏宗族视修谱为合族大事,通过修谱可以把居住分散、血缘关系相对疏远的孔氏族人组成一体,从而达到“详世系、联疏亲、厚伦谊、严冒紊、序照穆、备遗忘”的目的,修谱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清查“外孔”的渗入。
孔氏历代修谱都非常严格,明天启年间修谱规定义子不能入谱,违者重究。清康熙时修谱,规定更加详细:
1)凡不孝、不悌、犯义、僧道、邪巫、优卒、贱役等,都被认为是“辱祖玷宗,丧名败节,皆不准入谱”;
2)因修谱都是集资,所以规定族人每丁交银八分,违者不准入谱;
3)孔氏子孙不仅行辈字有一定规定,即使用字亦随行辈而定,不准乱用。修谱时,如有不依规定乱取用者,必须改正,否则不得入谱。乾隆甲子修谱除继承康熙时的规定外,又提出凡“养异姓为子、赘婿冒姓、子随母嫁携来同居”者,亦不得入谱。对以上各方面,不仅各户头要认真作保证,而且还发动族人知情者履行检举之责。
在孔氏宗族中,除大宗主衍圣公主持纂修的全谱外,各户、各支派还有自己纂修的小谱或支谱。这些谱牒各具特色,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比如,《林前户支谱》记载了从汉至清历代皇帝对孔氏优免赋役的敕文,并收入嘉庆年间立于孔庙毓粹门下的蠲免碑文。《大宗支谱》则收入了更为详细的资料,在人名之下不仅载有字号、功名官职,还有妻妾娶自何家、其子娶何家之女、其女嫁与何家之男等内容。由于支谱所刊印数量较少,留存下来的仅有八部,它们是:《东家小谱》《嫡系小谱》《续修支谱》二种,《大宗支谱》二种,《林前户支谱》《林前户重修孔子世家谱》。
孔子家谱世系
50世祖华胥氏
49世祖伏羲(配女娲)
48世祖少典
47世祖黄帝(姬轩辕)
46世祖少昊(又名玄嚣)
45世祖蟜极
44世祖帝喾(姬夋/姬夒/姬夔)
43世祖契(一作卨)
42世祖昭明
41世祖相土
40世祖昌若
39世祖曹圉
38世祖冥
37世祖振(又名王亥,王恒之兄)
36世祖上甲微(简称微)
35世祖报乙
34世祖报丙
33世祖报丁
32世祖主壬(一作示壬)
31世祖主癸(一作示癸)
30世祖商王成汤(子天乙,又名子履)
29世祖太子太丁(子丁,又名子以跌)
28世祖 商王太甲(子至)
27世祖 商王太庚(子辩)
26世祖 商王太戊(子伷)
25世祖 商王仲丁(子庄)
24世祖 商王祖乙(子滕)
23世祖 商王祖辛(子旦)
22世祖 商王祖丁(子新)
21世祖 商王小乙(子敛)
20世祖 商王武丁(子昭)
19世祖 商王祖甲(子载)
18世祖 商王康丁(子嚣)
17世祖 商王武乙(子瞿)
16世祖商王文丁(子托)
15世祖商王帝乙(子羡)
14世祖微仲(又称宋微仲,本名子衍,微子启之弟)
13世祖宋公稽(子稽)
12世祖宋丁公(子申)
11世祖宋前湣公(子共)
10世祖弗父何(子何)
9世祖 宋父周(子周)
8世祖 世子胜(子胜)
7世祖正考父(子正)
6世祖孔父嘉(子嘉)
5世祖木金父(子木)
4世祖(高祖) 祁父(子祁)
3世祖(曾祖) 防叔(子防,孔姓族人称他为“孔防叔”)
2世祖(祖父) 伯夏(子夏)
1世祖(父亲)叔梁纥(子纥,孔姓族人称之为“孔纥”)
孔子:名孔丘,字仲尼,他首改“子姓”为“孔姓”,是真正的孔姓始祖
1世孙(儿子)孔鲤
2世孙(孙子)孔伋
3世孙(曾孙)孔白
4世孙(玄孙)孔求
5世孙孔箕
6世孙孔穿
7世孙孔谦(又名孔慎、孔顺)
8世孙孔鲋、孔树、孔腾(汉高祖刘邦封孔腾为奉祀君)
9世孙孔忠(孔腾之子)
10世孙孔武(孔忠长子)、孔安国(孔忠次子)
11世孙孔延年(孔武之子)
12世孙孔霸(孔延年之子),被汉元帝封为褒成侯
13世孙孔福(孔霸长子,被汉成帝封为殷绍嘉侯)、孔捷(孔霸之子)、孔喜(孔霸之子)、孔光(孔霸之子)
14世孙孔房(孔福之子,褒成侯)、孔永(孔捷之子)、孔放(孔光之子)
15世孙孔均(原名孔莽,孔房之子),褒成侯
16世孙孔志,褒成侯
17世孙孔损,褒亭侯
18世孙孔曜,奉圣亭侯
19世孙孔完(孔曜长子,褒成侯,无子)、孔赞(孔曜次子)
20世孙孔羡(孔赞之子),宗圣侯
21世孙孔震,奉圣亭侯
22世孙 孔嶷,奉圣亭侯
23世孙 孔抚,奉圣亭侯
24世孙 孔懿,奉圣亭侯
25世孙 孔鲜,奉圣亭侯
26世孙 孔乘,崇圣大夫
27世孙 孔灵珍,崇圣侯
28世孙 孔文泰,崇圣侯
29世孙 孔渠,崇圣侯
30世孙 孔长孙,恭圣侯
31世孙孔嗣悊(孔长孙次子、孔英悊之弟),绍圣侯
32世孙 孔德伦,褒圣侯
33世孙 孔崇基,褒圣侯
34世孙 孔璲之,褒圣侯、文宣王兼兖州长史
35世孙 孔萱,文宣公
36世孙 孔齐卿,文宣公
37世孙 孔惟晊,文宣公
38世孙 孔策,文宣公
39世孙 孔振,文宣公
40世孙 孔昭俭,文宣公
41世孙孔光嗣,泗水主簿
42世孙孔仁玉,文宣公兼曲阜县令
43世孙孔宜,文宣公兼曲阜主簿、赞善大夫
44世孙孔延世(孔延泽之兄),文宣公兼曲阜县令
45世孙孔圣佑:文宣公兼知县事,无子
45世孙衍圣公孔宗愿(孔延泽之子、孔圣佑从弟)
46世孙衍圣公孔若虚(孔宗愿次子)、孔若愚(孔宗愿第三子)、孔若蒙(孔宗愿长子)
47世孙衍圣公孔端立(孔若愚之子)、孔端操(孔若蒙次子)、孔端友(孔若蒙长子,南宗)
48世孙衍圣公孔琥(孔端立之子)、孔璠(孔端操次子)、孔玠(孔端操第四子,南宗)
49世孙 衍圣公 孔拂(孔琥之子)、孔摠(又名孔詌,孔璠次子)、孔搢(孔玠之子)、孔拯(孔璠长子)
50世孙 衍圣公孔元用(孔拂长子)、孔元孝(孔拂次子)、孔文远(孔搢之子,南宗)、孔元措(孔摠长子)、孔元紘(孔摠次子)
51世孙 衍圣公 孔之厚(孔元孝之子)、孔之全(孔元用之子)、孔万春(孔文远之子)、孔之固(孔元紘之子)
52世孙 衍圣公 孔浣(孔之厚之子)、孔治(孔之全之子)、孔浈(孔之固之子)、孔洙(孔万春之子,南宗)
53世孙 衍圣公孔思晦(孔浣之子)、孔思诚(孔治之子)、孔思许(孔津之子,孔之言之孙,孔仁玉的第11世孙,南宗)
54世孙 衍圣公孔克坚(孔思晦之子)、孔克忠(孔思俊之子,孔洙之孙,南宗)
55世孙 衍圣公孔希学(孔克坚之子)、孔希路(孔克忠之子,南宗)
56世孙 衍圣公孔讷(孔希学之子)、孔议(孔希路之子,南宗)
57世孙 衍圣公 孔公鉴(孔讷之子)、孔公诚(孔议之子,南宗)
58世孙 衍圣公孔彦缙(孔公鉴之子)、孔彦绳(孔公诚之子,南宗)
59世孙 衍圣公孔承庆(孔彦缙之子)、孔承美(孔彦绳之子,南宗)
60世孙 衍圣公孔宏绪(孔承庆长子)、孔宏泰(孔承庆次子)、孔弘章(孔承美之子,南宗)
61世孙 衍圣公孔闻韶(孔宏绪之子)、孔闻音(孔弘章之子,南宗)
62世孙 衍圣公孔贞干(孔闻韶长子)、孔贞宁(孔闻韶次子、孔尚坦之父)、孔贞运(孔闻音之子,南宗)
63世孙 衍圣公孔尚贤(孔贞干之子,生有二子:孔胤椿、孔胤桂,皆无子而早夭)、孔尚乾(孔贞运之子,南宗)
64世孙 衍圣公孔衍植(原名孔胤植,孔尚坦之子)、孔衍桢(孔尚乾之子,南宗)
65世孙 衍圣公孔兴燮(孔衍植之子)、孔兴燫(孔衍桢之子,南宗)
66世孙 衍圣公孔毓圻(孔兴燮之子)、孔毓垣(孔兴燫之子,南宗)
67世孙 衍圣公孔传铎(孔毓圻长子)、孔传锦(孔毓垣之子,南宗)
68世孙 衍圣公孔继濩(孔传铎之子)、孔继涛(孔传锦之子,南宗)
69世孙 衍圣公孔广棨(孔继濩之子)、孔广杓(孔继涛之子,南宗)
70世孙 衍圣公孔昭焕(孔广棨之子)、孔昭烜(孔广杓之子,南宗)
71世孙 衍圣公孔宪培(孔昭焕长子,孔宪增之兄,无子)、孔宪坤(孔昭烜之子,南宗)
72世孙 衍圣公孔庆镕(孔宪增之子,过继给孔宪培,1794年袭爵)、孔庆仪(孔宪型之子,孔传锦的第5世孙,南宗)
73世孙衍圣公孔繁灏(孔庆镕之子)、孔繁嘉、孔繁豪(孔繁英之兄,无子,南宗)
74世孙衍圣公孔祥珂(孔繁灏之子)、孔祥壮、孔祥楷(孔繁英长子,过继给孔繁豪,南宗、大成至圣先师南宗奉祀官)
75世孙衍圣公孔令贻(孔祥珂之子,字谷孙):1877年(光绪三年,5岁)承袭衍圣公,1919年11月8日病逝于北京太仆寺街衍圣公府
76世孙衍圣公孔德成(1920-2008):孔令贻之子;母王氏夫人;出生百日,奉徐世昌大总统明令,承袭衍圣公爵位;1935年,国民政府改封号为“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1936年,娶前清名宦孙家鼐孙女孙琪芳女士;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守台湾,孔德成随迁往台湾,复建台北家庙,历任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考试院院长”、“总统府资政”,兼任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授,开设商周青铜彝器、三礼综合研究、金文等课程;2008年10月28日上午10点50分在台北慈济医院台北分院因心肺功能衰竭,安详辞世,享年89岁;长女:孔维鄂;子:孔维益、孔维宁;长孙:孔垂长
77世孙孔维益:孔德成之子,早卒,未袭封
78世孙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孔垂长:孔维益之子,2009年9月25日正式袭封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享特任官待遇
79世孙孔佑仁:孔垂长之子,2006年元旦,生于台湾
79世之后的辈分字:钦、绍、念、显、扬、建、道、敦、安、定、懋、修、肈、彝、常、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自胡庭栋的曾祖父开始至其女儿止,整整七代任教。胡庭栋民国时期教龄最长的教师是东峪村胡礼谦之后代,从20岁左右教私塾,一直到86岁还在外河府村小学任教,当年逝世。
自胡庭栋的曾祖父开始至其女儿止,整整七代任教,连同儿媳、女婿15人。兹重点介绍如下:
第一代
胡礼谦(又名九绪):生于咸丰四年,卒于1939年。光绪年秀才,热爱教书,一生从事教育,初执教于私塾,后在小学。胡礼谦治学严谨,诲人不倦,颇负盛名,乡里称道。并精医道。他告诫子孙,有学问不要当官,不要经商,教书、行医,教育人、搭救人就是最理想的职业。在他的教育影响下,教书、行医世代相传。他在86岁高龄,还在外河府村任教,当年逝世。其生三子,长子、三子均终生从事教育工作。(第二子少亡)。
第二代
胡俊(又名正丙):胡礼谦长子,生于光绪元年,卒于1943年。一生任小学教员。教学吃苦认真。亦通医道,尤擅长针灸。生三子一女,除第二子务农兼行医外,长子、三子以及女儿、女婿(武九昌)都是小学教员。(三子胡维国19岁死于明查湾村教员岗位上)。
胡炬(又名正春):胡礼谦三子,生于光绪十三年,卒于1954年。五台中学毕业。一生从教,品学兼优,乡里争聘。其学生称赞他“德高望重,堪为师表。”胡炬医学亦精,尤善书画,他写的草字,如龙飞凤舞,刚劲潇洒,别具风格。他特别擅长作“魁星夺斗”、“寿星佬骑鹿”、“张果老骑驴”、“孙中山跨马归国”等字画。至今凡是他活动过的地方,不少人家还珍藏他的字画和书法墨迹。其生三女,次女胡英昭是小学教员(早亡)。长女婿、三女婿,均一生从事教育工作。(现已退休)。
第三代
胡维洲:胡俊长子。生于光绪三十一年,卒于1950年。陕西榆林军政大学毕业。毕业后不愿在军政界干事,甘心当小学教员,他教学对学生不体罚,循循善诱,教学有方,群众称他是“娃娃头”。曾经担任五台县老三区教育干部,在1939-1949年间任区教育助理员。其亦懂医学,善写隶书。生四子,长子一生任教,次子初是民办教师,后务农。(三子、四子行医务农)。
胡芳芝:胡俊女,生于光绪二十七年,卒于1992年,寿92岁。小学执教30余年,晚年从医。
第四代
胡庭栋:胡维洲之子,生于民国21年,山西师范毕业。一生任教小学,教学善于启发学生,教学成绩颇佳,多次被评为模范教师。现已退休。
第五代
胡效莲:胡庭栋女,生于1955年,高中毕业,初任民办教师,后转正。1985年被评为地区级模范。五台二中当英语教师。在教学岗位上呕心呖血,患白血病。卒于2003年。
胡效玲:胡庭栋侄女,1962年生,任民办教师,已经13年。
李丽花:胡庭栋儿媳在晋中市(原榆次市)中学任教。
第六代
罗汉鑫:胡效莲之子,忻州师专毕业,在安徽任教。
第七代
略(资料来源五台县老三区教育史料汇编)
在农村编写家谱时,家谱中世系怎么排列?
本文2023-12-03 01:09:5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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