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怎么死的?
包拯(俗称包公),字希仁,是北宋庐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他生于公元999年,卒于嘉裕六年(1062年)。仁宗赵祯皇帝在位期间。 包拯墓葬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东郊大兴集。关于包拯当时在开封逝世时的情况,墓志铭上记载为:“嘉佑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为归。上遣使赐良药,辛未,遂以不起闻。” 从以上记载可知,包拯从发病到亡故仅有13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他还服用了“上遣使赐良药”。由于包拯生前敢于谏诤,不畏权贵,执法不徇私情,受到贪官污吏的仇视,又这样突发性地去世,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和关注,即包拯究竟是病死?还是服药后被毒死的?最近,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与安徽省博物馆等单位合作,利用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产生的同步辐射,对包拯遗骨进行了研究。发现包拯遗骨中钙、铁、汞元素比现代人骨中的含量高,而砷和铅的含量均比现代人骨中的含量低或相近。 众所周知,古代的毒药主要有砒霜(砷)、朱砂(汞)等,它们都具有“剧毒”的性质,包拯遗骨中砷含量较现代人低,可以初步排除包拯生病时服用大量含有砒霜药物的可能性,至于包拯遗骨中汞含量较现代人高,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古人为保存尸体(防腐),在棺木中放入朱砂,由于朱砂对骨头的侵蚀和污染引起汞含量增高;另一种可能是包拯生前曾服用小剂量含汞药和食品。同步辐射的研究结果,排除了包拯生前服用大量含有砒霜药物的可能性,但不排除服用小剂量含汞药物或食品的可能性。分析结果支持包拯属正常死亡的结论。
董氏和包公的两合墓志同时出土,透露出了一个《宋史》绝对没有、包氏家谱也不可能会有的非常重要的事实,这就是,包公有过三个女人:既有原配夫人“张氏”,续妻“董氏”,还有“媵孙氏”! “媵”,可以理解为“陪送出嫁之人”,也可以解释为“身边的佣人”。墓志上刻得明明白白,包家的“香火”借以延续的“独根独苗”包綖,正是包公与这位“陪送出嫁之人”或压根就是“身边的佣人”生下的孩子! “媵孙氏”在包家侍奉包公多年,因为怀上了包公的孩子,囿于她的这种身份,被包公遣回了娘家。这时包公已是五十九岁,先前由董氏生养的儿子包繶,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成夫妻,想不到婚后两年便染病身亡。包公六十大寿时,百官前来祝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礼物,但年届花甲的包公,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之感,又怎么乐得起来呢?谁知就在这时,他的大媳妇崔氏抱出了一个活蹦乱跳、牙牙学语的孩子,告诉他:“这就是您的儿子啊!”包公不免惊诧,待问清情况,才知“媵孙氏”将孩子生了下来,还是个男孩。从不开笑脸的包公,不禁笑容满面,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认下了孩子,还将孩儿取名为包綖。 墓志就此写得十分清楚,包公一生有过四个孩子:长子“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过早地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包氏家族繁衍至今靠的全是包公的这个次子包綖! 这么说,包公不仅有妻有媵,惟一之子,还是包公临近花甲之年与媵所生。
家谱的颜色最好以土黄或者深蓝为好
下面说下内容问题:
二、家谱内容
家谱是我国历史文化中值得整理、开发、研究的一份珍贵遗产。
明清以来家谱,内容丰富,尽管编纂形式有不同,收载内容有多寡,但完整的家谱,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1)谱名:为明血统,防乱宗,谱名一般包含里籍,如《韶山毛氏族谱》、《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包玉刚),有的还加编修时间、次数,如《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中湘陈氏六修族谱》等。
(2)谱序:内容涉及修谱缘由、姓氏渊源、家族迁徙、修谱理论等,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序。大多由本族人撰写,也有名人撰写,如朱熹、文天祥等。
(3)凡例:阐明修谱的原则和体例,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如民国时有些谱凡例规定女子也入谱。
(4)遗像:刊载祖先及族中重要人物遗像及赞语,诸如“秉姓忠直”,“忠悬日月”等。
(5)恩荣录:登载皇帝对家族中官员、亲属、烈女等的勅书、赐匾、赐碑等。
(6)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来源、本姓历史、始祖、始迁祖、家族迁徙经过,各支派远近关系等。
(7)族规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内容具体,包括忠君、孝亲、祭祖、禁赌、财产继承、约束妇女等。
(8)祠堂:记载祠堂建筑图案,修建经过、规模、地理位置,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
(9)世系、世传: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姓氏、生卒年月、科第、妻室、子女、葬地等,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三的篇幅,是寻根的主要依据。
(10)传记:又称行状、行述等,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如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主要事迹。
(11)族产:家族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义庄、学田、山林、房屋等数量、位置以及管理办法。
(12)契约: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契约,卖买田地、房屋、邻里纠纷等文据。
(13)坟墓:包括墓图、坟向(如乾山坤向),祖坟、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便于后人祭祖扫墓,“不忘祖先”。
(14)艺文:收录族人著述、诗词、奏疏等。
(15)字辈、排行、行第: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16)领谱字号:家谱严禁公开,内部发行,印数按家族房数决定,多余一二部存放祠堂。各房领家谱则按谱号领取,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并有记录,到时检查。
从上述内容看出,家谱具有以下特点:记载范围的宗族性,系本族人的事迹,本族人撰写;记载内容的广泛性,实是本家族的一部百科全书;记载体例的多样性,史、图、表、志、传,兼容并蓄。
三、家谱的价值与弊端
通过家谱寻根问祖,可以增强海内外华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历史上,家谱的编撰方式分为两个时期,功能作用不一:宋以前主要官修,主要是政治功能,修谱主要为世家大族、朝廷用人服务;宋以后主要是私修,修谱主要是道德功能,凝聚家族、维护族权,为宗族睦族服务。当今时代,家谱作为历史文献,有多方面的价值。我们以前受“左”的思潮影响,往往将家谱看作“四旧”,视为糟粕,有的烧毁。即使保存在图书馆的家谱,也是堆放在角落里,听其尘封虫蛀,显然是不妥的。
开发家谱资源有以下几方面价值:
首先是文物价值。存世的中国家谱是中华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不少属于珍本,现存最早的《仙源类谱》,系宋代内府抄本,至今近千年,有些是明代的版本,有些是名人批校本,有些是钞本,都具有文物的价值。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统计,列为该书善本的家谱就有635种,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字,这些家谱均属国家级的文物。
其次是资料价值。著名史学家梁启超指出:“欲考族制组织法,欲考各时代各地方婚姻平均年龄、平均寿数,欲考父母两系遗传,欲考男女产生比例,欲考出生率与死亡率比较……等等无数问题,恐除族谱家谱外,更无他途可以得资料。”数量可观的家谱,不仅对家族制度、婚姻制度、人口兴替等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资料价值,即对历史学、民俗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都能提供许多重要资料。如对称雄一世的徽商研究,其中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即源于皖南徽商家谱。
再次,家谱具有教化功能。家谱中一般都载有“家训”、“族规”、“家法”之类内容,其中固然有不少封建思想,但如敬长老、孝父母、尊师长、崇俭朴、戒奢侈、禁赌博等伦理规范,以及家谱中记载的很多志士仁人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追求真理的奉献精神等,对促进现代文明建设也有积极作用。传统伦理与现代文明是辩证的统一,现代文明建设必须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传统文化也只有被赋予新的时代精神才会有生命力。家谱中反映出来的优秀传统伦理,实际上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奋斗的结晶,它曾经对凝聚中华民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对促进当代文明建设也必将起重要的激励作用。
最后是寻根价值。家族渊源和世系图表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内容,这是当代人寻根问祖的重要资料,而且只有家谱才能提供这些资料。上海图书馆家谱阅览室自1996年底对外开放以来,接待了海内外的数万名读者,其中不少都是为寻根问祖来查询家谱的。当他们从家谱中查到自己的祖先时,其兴奋之情真是难以形容。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家谱寻根问祖,对于增强海内外华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为主要产生封建社会的文化载体家谱,以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其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
首先是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几乎所有的旧家谱的谱序、凡例、族规家法等内容,都露骨宣扬封建忠孝节义、三从四德、重男轻女、族长专制等封建伦理规范,乃至封建迷信等。
其次是攀附假托。不少家谱为“光宗耀族”,往往攀附帝王、名臣为自己先祖。如有的李氏称李世民为本族始祖,张氏则以张良、张飞为自己先祖,萧氏则拉萧何为自己祖宗等。俗话说: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实际不一定是一家。有些名人作序也是假托的,最明显是朱熹,翻阅朱熹作谱序的家谱达几十种,有的是真的,有的则是伪作,如朱熹一篇谱序,竟为周、黄、刘、戴、郑、洪、吴等姓的家谱同时采用,其中只姓氏一字之别,其余文字均雷同,显系伪造。明清时,有“谱匠”、“谱师”职业,专为有些家族制作伪劣产品。
再次是书善隐恶。有的家谱凡例明文规定:“史则善恶俱载,谱则书善不载恶,为亲者讳也。”家谱中,凡本族列祖列宗系官宦、名人、奇才、烈女的,则辟有小传,乃至编写传记、行状,刊载墓志铭等。另一方面,对家族中所谓“叛逆”、“犯刑”、“败伦”、“背义”、“杂贱”者,则采用“除名”、“出族”、“出谱”等措施,不予书写,名不见谱。
当然,旧家谱在观点、内容、体例等方面,还存在其他弊端或不足,我们对旧家谱必须批判继承,弃其糟粕,取其精华。
在包拯30岁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去世了,也没有给保证留下个一儿半女。后来包拯又娶了董氏,为包拯生了个儿子,名为包繶,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婚后没留下一儿半女竟染病身亡。包拯到了花甲之年,也没有后人,以为包家要断了香火,就在这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原来包拯还有一位妻子,名为孙氏。当初孙氏说她怀了包拯的孩子,包拯并没承认这个孩子,并且把孙氏及孩子送回娘家,不知道是因为孙氏是陪嫁婢女,还是包拯不认为孩子是他的。孙氏感觉很是委屈,这个时候包拯的大儿媳妇暗中派人给她送钱送东西让她把孩子生下来,没想到还是个男孩。
因为后继无人,并不开心。这个时候大儿媳妇抱回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说是当初孙氏生下的包拯的孩子。包拯看到孩子跟他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肯定是自己的孩子,这才认下了当初被自己抛弃的孩子。
(1)谱名:为明血统,防乱宗,谱名一般包含里籍,如《韶山毛氏族谱》、《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包玉刚),有的还加编修时间、次数,如《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中湘陈氏六修族谱》等。
(2)谱序:内容涉及修谱缘由、姓氏渊源、家族迁徙、修谱理论等,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序。大多由本族人撰写,也有名人撰写,如朱熹、文天祥等。
(3)凡例:阐明修谱的原则和体例,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如民国时有些谱凡例规定女子也入谱。
(4)遗像:刊载祖先及族中重要人物遗像及赞语,诸如“秉姓忠直”,“忠悬日月”等。
(5)恩荣录:登载皇帝对家族中官员、亲属、烈女等的勅书、赐匾、赐碑等。
(6)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来源、本姓历史、始祖、始迁祖、家族迁徙经过,各支派远近关系等。
(7)族规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内容具体,包括忠君、孝亲、祭祖、禁赌、财产继承、约束妇女等。
(8)祠堂:记载祠堂建筑图案,修建经过、规模、地理位置,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
(9)世系、世传: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姓氏、生卒年月、科第、妻室、子女、葬地等,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三的篇幅,是寻根的主要依据。
(10)传记:又称行状、行述等,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如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主要事迹。
(11)族产:家族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义庄、学田、山林、房屋等数量、位置以及管理办法。
(12)契约: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契约,卖买田地、房屋、邻里纠纷等文据。
(13)坟墓:包括墓图、坟向(如乾山坤向),祖坟、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便于后人祭祖扫墓,“不忘祖先”。
(14)艺文:收录族人著述、诗词、奏疏等。
(15)字辈、排行、行第: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16)领谱字号:家谱严禁公开,内部发行,印数按家族房数决定,多余一二部存放祠堂。各房领家谱则按谱号领取,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并有记录,到时检查。
包拯怎么死的?
本文2023-09-22 13:04:3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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