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家谱辈分怎么排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2浏览:1收藏

唐氏家谱辈分怎么排,第1张

大登学忠典(应),开国绍宏昌,明正发世德,诗书理联方

湖广麻城孝感:长仕国弼 之庭应朝 子元文启 世泽光昭 熙贤从正 成顺钦尧 开宗敏秀 荣耀高超

江西省泰和,山西运城陆平:桂,世,德,荣,芳,家,学,传,心,远,太,道

四川自贡傅氏:启尚宗文,荣尔先正,光显家廷,忠恩和顺,大理前程

宜宾珙县:。。。贵、显、恩、碧。。。。。等

八旗满洲几乎所有他塔喇家族都是正白旗,他塔喇始祖‘岱图库哈里’的同族。他塔拉也称;他塔拉,他他拉,塔塔拉,辛亥革命后该族人改为汉姓。-唐-或-谭-。满洲他塔喇氏出自“蒙古族塔塔尔[又称鞑靼]部落。哈拉蒙语解释为‘旷野’你说的家谱古代是由部落里最大的头领或是部落里最有威望的人编写的。一般是五代为一谱。到了现代已经没有正规的了~我姓唐,我的家谱记载我们唐氏家族原居在北京,唐氏胡同。每逢清明变有大批人祭奠祖先。有一次皇帝夜晚突然惊醒,看天空火光冲天,便找人询问怎么回事。答曰祭奠所制,当时有个术士说尺乃凶兆,第2天的清晨便发下诏书驱逐我们唐氏一族。我的祖先就来到了现在的辽宁省抚顺县,现在是抚顺市。那时候我们这一脉一直保留着家谱,直到现在。我解释一下八旗‘是由清太祖怒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建的。初建时为四旗;黄,白,蓝,红。[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蓝,正红,并增设;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规定每300人为一牛禄,设‘牛禄额真’一人。五禄为一甲喇{队],设“甲喇额真”[参领]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都统,旗主}一人。副职一人称为;“左右梅勒额真”{副都统,旗主}。皇太极继位后为扩大兵源在满八旗的基础上又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青代八旗制度的整体,满清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正黄,镶黄和正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旗内无王,都归皇帝所亲统。“正白旗”为多尔衮自己所领。清末规模为辖86个,整佐领约有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希望对你有帮助。你想创立家谱你可以要求你家里最年长的人设立。一辈辈传下来

答案是有的!

唐姓得姓其源有四:

(1)《姓源》云:唐尧之后;(2)《世本》云:周武王的儿子叔虞封于唐(今山西翼城县南),称唐

叔虞,以国为姓;(3)《后汉书·南方人传》:白狼有唐姓;(4)《三国志·郭淮传》:陇西羌有唐姓。

一、唐姓(晋阳郡),源远流长,是一个满缀着光辉的古老姓氏。唐姓的始祖是4300多年以前首

开帝位“禅让”之风而被古今中外所共钦仰的圣君唐尧。

《姓纂》记载:“帝尧陶唐氏之后裔封唐侯,周成王灭唐,子孙以国为姓。”另外,《姓源》和

《姓氏考略》等书,也都指出唐姓是“唐尧之后”。帝尧圣君所居的唐地,现为河北省的唐县,也

是唐姓中国人最早的发源地。

帝尧禅位于虞舜之后,传到夏王孔申的时候,帝尧的后裔御龙氏封为唐侯,经过殷商一代,到了

三千多年前的周武王之时,唐侯起而作乱,于公元前1106年被武王的儿子成王所灭,把唐国之地改

封给其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并且被降了一级,从侯国贬为伯国。这时候,

帝尧的后代也按照当时的习惯,开始以唐为姓。不过,被周成王所灭的唐国,当时的位置并不在帝

尧原来所居的河北省唐县,而改在今山西省翼城县的南方,这个地方后来又产生了另外一支唐氏。

二、山西翼城唐姓的来历又是如何呢根据《姓氏考略》和《世本》记载,是周成王灭唐而将其

地改封给唐叔虞之后,唐叔虞的子孙也有“以国为氏”姓了唐的。唐叔虞传到他的儿子樊父的时候,

徙居到晋水之旁,改称为晋(现为山西翼城南),处于晋国的掌管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当时唐国的

名号虽然消失了,但那个地方仍然是唐叔虞的后代在繁衍。

概言之,天下的唐姓有两个主要的来源:一支是圣君帝尧的后代,一支则是周文王的姬姓。周成

王之弟叔虞得封唐地,并成为姬姓唐氏的始祖,里面有着著名的“桐叶封弟”的历史故事。原来,

当帝尧之后所建的唐国被灭的消息传到朝廷时,年幼的周成王正跟弟弟叔虞玩一种“削桐叶为圭”

的游戏。好消息传到,周成王刚好拿一片桐叶给弟弟,并且说:“以此封若。”这时,在一旁侍候

的太史佚立刻请天子择日封地,成王说:“吾与之戏耳!”太史佚却说:“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

礼成之,乐歌之。”于是,周成王只好因一句戏言,而把唐国封给了叔虞。

三、到了东汉时期,有着光辉家世背景的唐氏,同样也跟其他许多著名姓氏一样,出现了被外族

冒用的记录。这也就是“白狼有唐姓”、“陇西羌有唐姓”的由来。由此可见,后来中国的唐氏,

一出帝尧之后,一出唐叔虞之后,到后来则有南方人、羌等外族的加入。

四、堂号:或曰:“禅让堂”,唐尧不以天下为私,把帝位让给舜,历史上称为“圣主”;或曰

“晋阳堂”,谓唐叔虞之子樊父迁居晋水(曲沃)称唐侯国于晋阳(山西为晋,阳者南方也)。

堂联:帝尧启绪,唐叔振封。

上联是说帝尧开创了唐代的统绪;下联是说周武王的儿子唐叔虞封于唐,姓了唐。

五、唐姓家训十二则:孝父母,和兄弟,睦宗族,重祭祀,修坟葬,务农业,重敬贤,慎婚配,禁

烟毒,禁非为,正人伦,壮志论。曰:立下凌云志,谱写新晋阳;耕读为基础,教育是大纲;工商可

致富,勤俭家道长;牢记曾祖训,美德要弘扬;老少齐奋发,再度创辉煌。(广东紫金县《唐氏族谱》)

六、《上杭城关唐氏族谱》:“……溯周成王时剪桐叶以为圭,封其介弟叔虞于唐,在山西晋阳郡,

晋阳唐氏所自来矣。”“……而我祖岩仙公(名隆儒,号林民),由河(南)卜居江右求田唐坊市,自此梅

江派衍,梅江即宁都也,桐干垂条,至十七代世贤公,于(元)大德七年为汀州路总管府宣抚使时,有解

元黄伯八秀兄弟(江夏郡,因避强寇罗天麟逃在汀州),独生一女曰五娘,赘为婿焉,谆谆焉命之曰:

‘婿半子也,尔为我婿,为我子也,我兄弟二人无嗣,汝苟不失予之�祀,其福汝晋阳世世克昌焉。’

缘因易晋阳为晋昌郡。而晋昌,江夏(黄姓郡望)之所由也。时仲益公(世贤公父)随任来汀,卒于官署,

兄弟运仲益公之柩归葬宁都,而世贤公遂开基凤岗(即上杭也),于城内建立祖祠,尊仲益公为世祖。”

《唐氏源流考》(《晋昌郡十五世祖考济亭唐公妣伍太孺人一脉族谱》):“仲益公之来杭也,则系之乎

晋昌焉,支原于江西宁都县第八都求田唐坊18世万山公之次男也。仲益公生世贤公,世贤公任汀州指挥

佥事。仲益公以子贵就养于汀,因游于杭,慕杭之山川秀丽,后世贤公致仕遂迁居于杭奉父仲益公为世

祖。杭之有唐其由于此。”《杭邑岗背街游击衙前统祠记》:“……二世祖世贤公于元大德癸卯年(1303)

由江西籍敕授汀州指挥佥事,于泰定甲子年(1324)致仕,因与父迁居上杭城。由后溯前则来杭当在元泰定

之间……”

至于“晋阳”易“晋昌”另有一说,据广东省紫金县《唐氏族谱·概述》:“在赣、闽两省唐氏厅堂上贴

有‘晋昌堂’。是二十二世祖祖辉公,任前凉州江陵将军,徙居晋昌。其裔孙二十六世祖邕公为北齐中尚书

舍人,累封‘晋昌玉’。后裔为了光宗耀祖,承前启后,鞭策后裔和缅怀的表现”。同时记述:“……我们

的祖先由太原晋阳南迁余杭,再徙江陵,又迁浙江,由浙江嘉兴县徙江西兴国县,再徙福建汀州府(长汀)…

…”。但《上杭城关唐氏族谱》却说“我祖岩仙公由河南卜居江右(西)求田唐坊市”,即赣州宁都。两说相

悖,且入闽出发点不同,而自古以来河南也从未有过晋昌的设置,故而本文认同《上杭城关唐氏族谱》所述,

上杭唐姓因受恩于黄家,“取其浸昌(越来越兴旺的意思)之义”(《黄潭晋昌郡唐氏族谱小引》),而易“晋

阳”为“晋昌”的说法。

《黄潭诒远祠记》(《晋昌郡十五世祖考济亭唐公妣伍太孺人一脉族谱》:“八世祖元通公开基也。初,

公原居杭成,以二世祖妣黄太孺人葬于黄潭之原,每年祭扫难以往返,于成化庚子年(1480)遂迁居黄潭中乡

一区建立一祠,因而居焉,名曰诒远”《福泽祠记》(《晋昌郡十五世祖考济亭唐公妣伍太孺人一脉族谱》

“福泽祠者,先太高祖十四世祖琳易公之所建也。公始居于河东诒远祠左畔下首下塘尾,因该处地基不广,

遂于前清康熙庚子年七月迁居社下建立祠宇。”

综上所述,上杭唐姓系于桐叶封弟的故事。并据仲益公在杭开基始,杭之有唐姓已有670多年的历史。延至

五世,子聪移居永定县大平村木坑乡(现繁衍有900多人);延至八世,元通迁往黄潭。黄潭延至14世,又由琳

易分支在社下开基。现在,黄潭唐姓已延至28代,城关唐姓也延至24代。上杭县唐姓人口达1500多人。在670

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上杭唐姓还不断向外播迁发展。四世重华长子子祥迁往广东大埔县(其后裔亦有迁往漳州

平和的),三子子通迁往江西兴国蓝坑、瑞金、广东茶阳。11世祖应峰迁浙江遂昌县。17世祖道成迁浙江进贤

乡。还有迁往龙岩、长汀、永定、南平、福州、浙江、台湾等地的。

唐氏可以追溯到这麽久,所以唐朝怎麽会没唐姓呢?当然也可以用的。

谱牒是适应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需要而兴起的,在唐末五代,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谱牒彻底衰绝了,专门研究谱牒的谱学也消失了,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已经彻底瓦解。

谱牒衰绝的过程

如前所述,直到唐代中叶,维系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谱牒,还在不断地重修,谱学还相当兴盛,谱学家也代不乏人。可是,在唐中叶以后,尤其是唐末五代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谱牒已经散亡,谱学已经衰绝,我们甚至已无法举出一个有影响的谱学家来了。这说明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彻底瓦解之后,维系它们的统治的谱牒和谱学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被送进了博物馆。那种专门记载士族门第高下、研究人们血缘世系的官修的谱牒,藏于官府的正本,即人们据以选官和联姻的天下望族谱,因为长期战争和频繁的改朝换代,大多毁于战火。后唐时豆卢革说,朝廷选官,据以考查世系的“文书不完”(《新五代史》卷二八豆卢革传),就是指的谱牒已经残缺散佚了。至于藏于私家的副本和单姓谱,或者毁于战火,或跟着它的主人及庄园一齐被消灭,或者在逃亡流徙中散失。五代时,豆卢革一次问侍中郭崇韬:“汾阳王(指郭子仪)是代北人,你祖居雁门,是不是他的后人?”崇韬回答说:“经乱失谱牒。曾听先父说:去汾阳王已经四代。”(《旧五代史》卷五七郭崇韬传)可见在战乱中丧佚谱牒是普遍现象。由于谱牒在当时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它的散亡人们已不怎么关心,也没有必要进行重修。谱牒既然在政治上已没有什么重大的作用,研究它就没有多大价值,谱学和谱学家自然也就跟着绝迹了。从北宋以后,许多学者曾经一再谈到过谱牒衰绝的这个过程。如苏洵说,自唐朝衰亡,谱牒就废绝了(苏洵:《苏氏族谱谱例》,《嘉佑集》卷十三);胡应麟说,自五代以后,人们已不崇尚门阀,谱牒之学,遂绝而不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三九);归有光说,魏晋以后,根据门阀高下来选官,所以谱牒之学特别兴盛,直至李唐,还十分崇尚,五代衰乱,谱牒就荡然无存了(归有光《龙游翁氏宗谱序》,《震川先生集》卷二)。他们说的谱牒衰绝的过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2、北宋(公元950-1100年)以后人们均已不知自己的统系来处

谱牒是记录士族的世系源流、血缘亲疏、门第高下的簿籍,是用来区别人们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的依据。一家士族几代以至十几代的发展、繁衍情况及履历宦绩,都在谱牒上记载下来,所以他们对自己家族从始祖以下(一般是从魏晋以来)的历代祖先,叫什么名字,任什么官职,都了如指掌,家族内部支派分析的发展脉络,清清楚楚,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也十分明确。当谱牒衰绝之后,到五代北宋时期,情况就完全变了。历代皇室以至达官显宦大都出身于庶族地主,还有不少贫穷士子通过科举爬到高位,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搞清楚自己五代以上的祖先是谁,即使有的人本人心中有数,但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草野之民。例如宋初的几位宰相,范质、王溥的家世,只能数到他们的父亲,魏仁浦幼时孤贫,父亲叫什么名字,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赵普的世系虽然能数到曾祖父,再往上也搞不清了(这种情况均见《宋史》本传)。他们都是靠中进士这条路爬上高位的,并非由于家族的荫庇。由于没有了谱牒的记载,家族的世系脉络只能靠口耳相传,时间一久,谁是谁的祖先,谁是谁的子孙,在世的人相互间是什么血缘关系,也就搞不清楚了,家族的世系成了一笔糊涂账,即使那些确实出身于历史上的门阀士族的人们,也搞不清自己的来历了。这就是张载、程颐等人说的人们都已不知道自己的“统系来处”的意思。(张载:《经学理窟·宗法》,《张载集》第258页;程颐:《伊川先生语》,《二程集》第179页。)

宋明时期的家谱是维系家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

每个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必有一部以至数部家谱。家谱又有宗谱、族谱、家乘等不同的名称。人口众多的大家族的家谱,同他们的祠堂一样,还分为通谱、支谱、总族谱、分族谱、大同宗谱、小宗谱等等。宋以后,随着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修家谱的风气十分盛行。到了明清两代,在农村中,可以说既没有无谱之族,也没有无谱之人。

1、家谱的内容

家谱是一种簿籍性质的东西,其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族的世系和血缘关系图表,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一般占90%以上的篇幅。世系图表中详细记载着全族男子的名讳、字号、生卒年月、葬地、配偶姓氏及生卒年月等,以及生几子几女、子何名、女适何地何姓等,“至于讳某宇,娶某氏,生几子,葬某处,寿若干、咸备载于后,庶几可示后昆。”(宋濂:《符氏世谱记》,《宋学士文集。翰苑别集》卷九)有进学中举、为官作宦者还要记其简历。每一代每一人都这样详细记录,不嫌其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族血缘关系的清楚。世系图表的基本形式有图式和表式两种。图式是把全家族的世系绘成简图。把主要内容注于图中,使人一目了然,表式是将家族世系排列成表格,将世系的内容用小字注于格内,也可收到眉目清楚的效果。

二是全文刊载本族有史以来制订的各种家法族规、家训家范、祖宗训诫子孙的言论等。“谱列家箴、家礼、庭训,立宗法实伸国法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如果一个家族有几百年的历史,历代制订的家法族规就很多,家谱不惜篇幅罗列上去。只有少数兴起不久的家族,修谱时还未制订成文的家法族规,它们的家谱才缺少这部分内容。这类东西是封建家族组织的形态结构的特点之一,载入家谱的用意是便于平时向子孙宣讲,要求族人永远恪守,并使族长能依据此类家法来惩罚不服统治的族众。

三是祠堂、祖茔、族产公田的坐落方位、形胜地图,以及义田记、墓志铭、买地契等等。“其各支家祠、条规、祭产地图,亦宜详载,以见报本追远之意,并使后便翻检”(《道光吴江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家谱凡例》)。祠堂的基本轮廓,几进几重、门户窗棂、围墙设施。都要绘制清楚,刻入家谱。祠堂如果是建在新近购置的异姓土地上,还要在家谱中记载购置过程,并附刻地契,以防一旦发生产权纠纷时有案可查。一个家族的祖茔往往有多处,大多错杂在异姓田地之间.抛弃在远郊乡野之外,且无专人经管,经过日晒雨琳风蚀,历年久远,就会树折碑残,失去标记。所以必须在家谱上详细记载每一墓地的方位、坐落和四至,并刻上略图。“祖茔,或绘形胜地图,或书世系格内,某山某向,坐落某处,庶免侵占.志不忘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

四是家族的历史。每个家族的家谱,都必有一篇叫做“宗族源流”或“族姓渊源”的小序冠于谱首,叙述本族姓氏的由来,始祖的渊源,迁徙的经过,兴盛的始末,祖宗的事迹等等。家族历史既是家族势力向族众进行宗法思想教育的工具,又是核查家族的系统源流确有依据。一般说来,一个家族的来历清楚,迁徙分析脉络分明,血缘关系也必然清楚。

2、家谱的“行辈字派”

这也是家谱所包含的主要规矩。行辈字派又叫祧字,是以之入名并区分辈份、排行的一些字。行辈字派在进入家谱以前就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起到了巩固宗族作用的姓名范畴内的东西是姓。姓是部落的名称,每个人都用同一个姓,表示每个人都是这家族里的人。后来种族繁衍,人口扩大,家族越分越多,于是出现了氏,氏是姓下面的分支。秦汉以后,姓、氏合一,同时门阀制度又兴起,社会中很讲门第观念和家族出身,这个时候,人们就考虑用名字来表示行辈了。

首先人们是用来表示行辈的,尤其是表示排行。这些常用在字中表示排行的字有:长、次、幼、少、元等等。这些字同先秦时期在名中表示排行的字:孟、伯、仲、叔、季等的作用是一样的,而且一般也都是字中的第一个字。长、元都表示排行第一,是在子,比如晋朝王悦字长豫、桓温字元子,他们都是长子。此外字中用长、元的还有汉司马相如字长卿、徐庶字元直等等。次,是次子的意思,排行第二。比如东汉时的祭彤字次孙。幼和稚都是小儿子的意思,排行最末。比如东吴主孙坚字文台,而其幼弟孙静字幼台,东晋葛洪字稚川,三国蜀马谡字幼常等等。少,是弟弟的意思,比如东汉之时许荆就上有兄长,他的字是少张。此外也有用某一个不是表示排行的字来给家里的兄弟命字的,如袁绍的儿子们的字一律都以显为第一个字。下层人民常以数字为名来表示排行。

魏晋以后,人们逐渐又把表示行辈的字从字转向名,这就是现在的家谱中一般的行辈字派了。唐朝的杜甫有两个儿子分别叫宗文、宗武,宋朝的三苏中苏轼与苏辙是兄弟。他们也代表了行辈字派的两种主要形式。

一种行辈字派是对各辈人名中的用字的限定。比如某一辈人的名中都用明字,另一辈都用德字等等。孔氏家族的行辈字派从思晦开始,他规定下一辈均用克字。再往下各辈依次在名中用: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详、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等等。现在在台湾的孔德成先生是孔子的77代孙。

行辈字派一般都是由家族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的,很多都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可以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行辈字派有的用在名字的头一个字,有的用在后一个字,以前一种居多。考虑行辈字派,既要考虑其意义,又要照顾读音,字形适宜人名,而且还可以与大量的字组合成名,不致于因人多而重名。行辈字派快要用完的时候,就由家族中德高望重的旅长再次将其延长。

这种行辈字派对人名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使双字名增多,因为这种行辈字派只能起双字名。但是由于其中一个字属于行辈字派,家族内的同辈人都用这个字,而且社会上可入行辈字派的字并不很多,所以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双字名,只是带上了家族标志的单字名。行辈字派还限制了名字的另一个字的使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字派的字不多,可与之组合的也不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人喜欢让另一个字也互有联系,比如杜周的三个儿子分别名叫延寿、延考、延年,寿、考、年都表示寿命,但这种字毕竟不多,如果这一辈有十几个人,可就十分难办了。所以行辈字派又往往会造成文意不通的名字和冷字僻名,这是由于宗谱既强调行辈关系,又十分重视名讳,不允许出现重名。

另一种行辈字派是用人名字的偏旁作出规定。像在《红楼梦》里,贾家第二代都用亻旁,第三代都用夂旁,第四代都用王旁,第五代都用艹旁,比如贾代善--贾敬--贾珍--贾蓉,这种行辈字派的选择用字范围似乎更宽泛一些,但是一代一代用下来,为数有限的偏旁也就所剩不多了,而有一些偏旁仍旧是字少或意差,如犭旁。

宗谱的行辈字派由于是加强宗法制度的工具,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亮、全、有、忠、诚、孝、礼、福、禄、吉、祥、贤、良等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世、多等等。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等。这也限制了行辈字派的用字。

宗谱在宋元(公元1000-1200年)以后在中层以上的家族中大为风行,甚至影响到皇族。清廷皇室的行辈字派是两种方法并用,像雍正皇帝一辈的名的第一个字都是胤,后一个字都是礻旁。乾隆皇帝一辈都是弘字,后面用日旁字。乾隆、道光、咸丰皇帝还分别规定了四个行辈字派:永、绵、奕、载、溥、毓、垣、启、焘、岂、增、祺。

3、续修家谱的间隔时间

一个家族的家谱,必须定期续修。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家族中总要新生孩子,娶进媳妇,增加人口,还会逝去老人,新增坟墓。族产公田虽不准买卖,但兴旺的家族还会购进公产,破败的家族,族产公田也免不了被不肖子孙偷着出卖,发生变化。所以家谱必须定期续修,把上述种种新的变化反映到家谱上来,这样才能确保家族血缘关系上的清楚准确。续修的间隔时间,绝大多数家族规定为三十年或三世。“谱必三代一修,恐世远年久,无不散失,乖离之弊,其所失为不小。”(《光绪春谷东溪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旧谱总纲》)许多家族还规定家谱要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族谱重修刻板后,每十年汇稿,三十年续倍,补刻刷印,附装谱后,以免久远难稽。”(《道光香山黄氏家乘》卷一《族规》)一个家族三十年不修谱,即被认为不孝,“修谱不宜历年久远。古人云:谱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属不孝”(《民国浦城高路季氏宗谱》卷一《谱训》),出现了这种情况,对族长及族中执事人员要律以不孝之罪,给予国法和家法的惩治。家谱三十年一修,大体上可以把家族中的两代人衔接起来。三十年是一代人的成长时间。每隔三十年续修一次家谱,就能趁老一辈还健在,新一代又已成长的时候,将三十年里家族中的亲缘关系的变化准确记录下来。如果间隔时间过长,老人陆续死去,族中人丁变化就会记不准确,势必引起血缘关系的混乱。

4、修谱的义例

所谓“义例”,类似我们今天说的指导思想。家谱能不能起到维系家族制度的作用,关键在于遵循什么义例去修纂。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该写的不写,不该写的又写了,或者兼收并蓄,有文必录,非但不能巩固家族统治,还会适得其反,削弱和涣散家族制度。修撰家谱的最基本的义例是什么?就是“隐恶扬善”、“为亲者讳”两句话。这是近代封建家谱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基本原则。一是扬善,写好的,“谱以正宗派,笃恩义,故独以书善也”(《嘉庆桐城黄氏宗谱》卷一《凡例》)。二是隐恶,不写坏的,祖先族人做了坏事,不准写进家谱,“凡有干谱例,当削不书,违者许房长(即族长)鸣祠处治”(《道光无为查林徐氏家谱》卷首载乾隆间订《规条》)。

5、家谱的保管

家谱刻印出来,要分发给族人保存,以备必要时查询,发挥它的作用。家谱一般一房一部,不得多印,掌谱人由房长充任,也有的家族规定推本房之贤能者为掌谱人。掌谱人领取、保管家谱时,要在族长处登记造册,注明所领家谱字号,这样便于检查家谱保存好坏,有无破损、失落现象,而且可以分清责任。一个家族,往往在家法族规中对家谱的收藏、保管提出严格的要求。如必须将家谱装进特制版木匣,供于祖龛之上,或藏于书室之中,不得随意乱放,以致亵渎家谱。木匣不准移作他用,家谱不准鼠蚀虫蛀、污损油浸、腐败霉烂、遗失散落、私自誊录或借给外姓人观看,违者依家法处罚。如果领谱人敢于瞒众觅利、鬻谱卖宗、出卖家谱者,则视为不孝,从重惩治。为掌握家谱的收藏、保管情况,家族每年要检查一次或数次,检查时,由领谱人携带原发字号的家谱,到祠堂集中,先由各领谱人相互检查,后由族长评判,保管好者表扬奖励,保管不善者批评处罚。

从湘潭陈氏和平越杨氏对家谱收藏的规定,可以看出家族对此的重视:“凡领谱者宜各什袭藏之,慎勿瓻借。即被水火之灾,亦须急为搬出,以谱之重,无异于契券也。……议定三年一会,公同勘验,若有污秽、添改、散遗、鼠啮及以箱作别用者,重行责罚。”(《宣统湘潭白沙陈氏支谱》卷首《家规》)

“谱牒所载,皆宗族祖、父名讳,见谱即见祖、父也,理宜敬谨收藏,毋得亵渎。莫如用木匣装载,置于香火之上,或藏之书室之中,每逢伏日晒晾,勿使少有蛀烂,所以妥先灵,垂久远也。岁时祭祀之日,各带原本,到祠会看一次,如有鼠咬、油污、墨侵以及磨坏字迹者,祠中之人,即在祖宗前申饬,并凭众罚银三两,归入祠内,以作后日修谱之贽,搞者不得与祭。更有不肖子孙,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觅利,致使以假混真,紊乱支派者,众共黜之,不许入祠。”(《咸丰平越杨氏重修小宗祠谱》卷十《原刊条规》)

6、家谱对于维系近代家族制度的作用

家谱的作用,在于防止因年代久远或异姓及同姓异族者迁入本地而造成家族血缘关系的混乱,从而达到“收族”的目的。因此,家谱首先是确认族众的血缘关系亲疏、防止血缘关系混乱的依据。家族既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组织,那么族人在家族中与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利益,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血缘关系中所占的地位。一般说来,在三四代以内,谁是谁的父祖,谁是谁的子孙,人们是不会搞混的。但是时间一久,族大人多,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就不容易记得很准确。加上族众中有过继族人子为嗣者,有养异姓儿为子者,有随妻带来异姓子者,有不同家族的同姓迁居本村者,时间一长,就会搞不清楚他们是不是本家族的人。而这些情况在家谱的世系图表上一查就着,就可以据此确定族众的地位,赈济贫困族众,解决世系纠纷,防止血缘关系的混乱。

其次,家谱在历史上曾是向族人宣传宗法思想的工具或课本。宣传的方法主要是祠堂读谱。通过祠堂读谱这种家族的重大活动和盛大典礼,使宗法思想和家族观念在族众的思想上扎下根来,达到团聚族人的目的。

再次,家谱在历史上还是惩罚族人的一种工具。在封建家族制度盛行的农村,族人的名字列进了家谱,就表示得到了家族的承认,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不准入谱或削去谱名,在人们的观念上认为是一种奇耻大辱。封建家族势力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观念,把不入谱和削谱作为随意处罚族人的手段。族人倘有不孝不悌,犯奸为窃、玷辱家声、逆伦伤化者,一慨不准入谱,如果在修谱之后发现了这些“罪名”.还要从家谱上削去名字,严重的株连父兄子弟一起削去名字。私生子虽有亲近的血缘关系,但也不准上谱。

上海:唐氏族谱八卷、云间唐氏支谱不分卷、唐氏本支谱不分卷 江苏:延令唐氏宗谱四卷、开沙唐氏族谱十卷、丹徒开沙唐氏宗谱十二卷、昆陵唐氏宗谱不分卷

浙江:姚江唐氏家谱八卷首一卷、晋昌唐氏世谱九卷、东鲁唐氏族谱兰江东鲁唐氏族谱二十卷剡东唐氏宗谱五卷首一卷

安徽:潜山崇本堂唐氏宗谱十九卷首三卷末一卷、皖桐唐氏七修宗谱 湖南:中湘唐氏朝支六修谱十四卷、衡山唐氏七修族谱二十六卷、湘潭唐氏敦本堂七修谱三十二卷、锦石唐氏四修族谱三十九卷

宗族组织为维护其血缘共同体的存在和利益,有一套要求族人的行为规范,并受传统文化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制约。

祠堂族长对族人拥有审判权。如四川唐氏宗族,倘族人犯有种种“非为”,“各房长确知,先以理戒,以情谕,至情理所不能感服,房长告知族长,族长会同族众,以其所犯过恶告明祖先,爰请家法,从重惩责”①。宗族惩治族人,要将族人“所犯过恶告明祖先”,向祖先“爰请家法”。《即墨杨氏家乘》所收康熙时所定《家法》规定:族人相讼,族中“尊长传其本支年老正直者,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吐其实,定其曲直,小事开罪大事告于祖宗朴责之强悍不遵约束者,则公曰于官,以法处之”。“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江苏常州庄氏祠堂乾隆时所定宗约,对于祠堂的审判权叙述较细。该约:“族人相争,大干法纪,自难解免,倘属田土口争、一切家庭细故,族人可为调处者,不得邃行兴讼,告以情祠具禀宗祠,听族长、分长暨族之秉公持正者传集两造,在祖宗神位前论曲直、剖是非,其理屈与不肖者,当即随事惩罚,甚则绳以祖宗家法,令其改过自新,若顽梗不灵,轻则鸣鼓共攻,解官求治,重则祠中斥革,谱内削名,断勿徇纵”②。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对族人的处理,各族是不同的。前述杨氏宗族对于犯“大事”者要“朴责”,庄氏宗族对于小事“随事惩罚”,不改悔者“解官求治”,最严重的“祠中斥革、谱内削名”,即开除族籍。四川唐氏的“家法”在《宗规》中列有专条:“置家法一具,用竹片,长三尺,宽寸半,厚五分,上书唐氏家法字样,悬祠中内高朗处,祭祀时昭然若见,令其知惧。当用则用之只用之族人者,示家教也”③。有的宗族对于不肖者,“举族鸣其罪,纳诸竹笼,沉诸海而不为过”④。江苏镇江赵氏宗族“有干犯名教伦理者,缚而沉之江中以呈官”①。祠堂族长还可以处死族人。安徽《弘农杨氏宗谱》则将宗族处死族人的权力作为“家法”明确地写入《宗族规条》:“族长既立,家法攸司,其于不肖子弟,轻则令其拜伏自悔,重则族长执法笞惩,至若大逆不孝,则族长会合族众,鸣公处死,虽独子不恕,另立贤嗣。”宗族对族人的要求,大致可分三种类型:一是规、约,如宗约、宗规、家规、族规、祠规,是宗族要求族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二是禁、戒,如宗禁、家戒、家禁等,规定族人不许做的事情;三是训语,教诲族人如何做人,起伦理道德的教导作用。但这三方面往往混合在一起,可混称为宗规家训。其具体内容十分庞杂,举其大者,约有以下数端。

① 《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同治十年定。

  ② 《毗陵庄氏族谱》卷11。

  ③ 《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作于同治十年。

  ④ 《余姚孝义劳氏宗谱》卷1《旧谱条约并序》。

  ① 刘献庭:《广阳杂记》卷4。

  

  宗族最强调族人处理好家庭关系,对父子、夫妻、兄弟、婆媳、祖孙、妯娌、叔(伯)侄、姑嫂、叔嫂等关系加以规范,一般不出儒家伦理的要求。其中最重视父子、兄弟关系,强调孝、悌之道,并把子弟的行为都纳入进去。《慈南干溪章氏宗谱》嘉庆时所定《族规》说:“孝悌为万化之原盖父母为生身之本,兄弟乃手足之情,不孝固天理不容,不悌亦人情所不近,倘或灭绝天良,渐染敝俗,甚至双亲冻馁,同室操戈,如此之人,不待天诛神殛,在族人必须声罪共击,到祠杖竹,或鸣官治罪,以肃规约。”

  其次是要求族人睦宗族。合肥杨氏宗族要求族人“卑不犯尊,少不凌长”②。四川李氏宗族对同族中如何处理辈份关系,强调“同族伯叔昆仲自有定序”。还规定处理贫富关系的要求,“族中贫富不齐,富者不可骄,骄则招尤,亦易起侈荡之心,贫者不可惰,惰则不惟益困,而且无所不至”①。合肥杨氏宗族也重视族中的贫富关系,认为“族间贫富自有不齐,然分则各门,合原一家,毋异视也,务要休戚相关,有无相恤,勿令无赖以致辱身,贱行陨节败名,有玷先祖也”②。

  宗族对族人的生活提出要求,涉及到娱乐、婚姻、丧葬、衣食住行、职业等等。

  宗族一般要求族人从事“士农工商”本业,做一名“四民”,反对族人成为无业游民。浙江《越州阮氏宗谱•翼青公家训》说:“培养子弟,务令执有一业,或读书、或力穑、或贸易、或操作,此之谓四民,盖有一事以束其身,心自不暇思及外务。其有不务正业者,是为游民,当禀请家、族长,随时训导,以禁止之。”苏州《彭氏宗谱》所载顺治时所定《条例》要求:“宗人生业以读书习礼为上,次则训徒、学医、务农,次则商贾贸迁,若违礼背训入于匪类者,斥而不书。”

  宗族要求族人生活勤俭,反对奢华。无锡郑氏认为:“士农工商,莫不各有其事,明而动,晦而休守,寸阴是惜,勤也;饮食淡泊,衣服不尚纷华,俭也。”③宗族对族人要求最多的是婚姻方面,强调门当户对,尤注重良贱不婚。

宁波卢氏规定:“男女议亲,须门户相当及伦序不紊者,不许苟且,以坏家风,男子不可出赘,女子不可入赘,其婚嫁止称家有无,毋得强为美观。”又认为:“妻也者,齐也,凡娶以配身也,若女失节为妻,自己失节也。子姓如有娶娼妇为妻,及良贱为婚者,俱不得入宗祠。”①该族虽强调良贱不婚,但反对婚姻论财,提倡婚事“称家有无”,量力而行,反对赘婚和娶寡妇。

② 《弘农杨氏宗谱》卷首《碑记》。

  ① 《李氏宗谱•宗范》。

  ② 《弘农杨氏宗谱》卷首《宗谱规条》。

  ③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有的宗族还要求族人的丧葬不作佛事,不闹丧,不可停柩不葬。湖南匡氏规定:“父母丧,必须依礼定限安葬,若惑于风水,或托故久停不葬者,俱属不孝,杖八十。”②四川唐氏认为:“佛事道场,荒诞不经,演戏吹唱,以忧为乐,一切繁文缛节,时俗之所尚,大非丧礼之所宜,徒耗资财,实无益耳。至于葬亲,固宜卜吉壤,然惟求其不为道路,不傍沟洫,不近城市,择厚土而安厝,切不可执福阴之说,停柩不葬,日久迁延,设遇变故莫测,以致亲骸暴露,不能归窆,不孝之罪,孰大于是乎?”③宗族还对娱乐作了要求,无锡郑氏“戒游手好闲之人,人之思,劳则日生,怠则日靡,即看戏一事,亦属无益,博弈好饮酒,终非善类”。④常州杨氏规定:“不许习丝竹唱词曲”。⑤宗族反对赌博,无锡郑氏提出“戒赌博:当今之世,赌风太甚,无论乡缙平等,皆好赌钱,甚至妇人女子,亦喜赌,一入赌场,废时失事,产业不能保”。认为赌博“消耗先人储业,所谓作无益害有益,诚宜切戒也。如子孙有犯者,急为禁止,能改则已,不改则宗祠重惩,仍责成其父兄伯叔督之,必改而后已,其诱人为非者同”。

  宗族要求家长善于治家,有的宗族注重从小培养子女,使其成为社会上合格的人才。湖南彭氏规定:“子弟之宜教也。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当幼小时,动静语言,便当使之归于正。姑息之爱不可也,浮薄之习宜去也,毋以轻佻为文明,毋以愚鲁为浑朴,随子弟之材质,士农工商各与本业,庶不致成为游民。若夫女儿,生长闺房,更当道以礼节,敬以孝顺,酿以和平,操以中馈,勤俭朴素,于归后,宜室宜家,斯亦父母之光也。”①要家长把儿子培养成“四民”正人,把女儿培养成讲究礼节、勤俭朴素、善于持家的未来的贤妻良母。

对于不负责任教育子女的家长,有的宗族规定了惩罚的内容。无锡郑氏规定:“族中教子不严,习于败类者,宗祠戒谕,使严督其子改过自新,有自父兄检束而游荡无赖者,宗祠责治,公议其执一业,而专托近支长辈督率之。”②宗族强调族人按时交纳赋税,做国家的顺民,避免给宗族带来麻烦。

① 《甬上卢氏敬睦堂谱稿》卷1《宗约》。

  ② 《匡氏续修族谱》卷首《原家规》。

  ③ 《唐氏族谱》卷1《家训》。

  ④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⑤ 《即墨杨氏家乘•家法》。

  ① 《彭氏三修族谱》卷16《宗规十条》。

  ②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宗约》。

  无锡郑氏提出:“要早完国课,官银粮米,倘有拖欠,差人临户,惊鸡闹犬,好不烦恼,依时早完,亦一快事。”③绍兴阮氏认为:“身际承平,无苛徭杂派之苦,衣租食税,悉出君恩,故国课最宜早完,必待胥吏追呼,是负恩也。吾愿族中急公亲上,毋稍迟滞。”④镇江金坛庄氏规定:“早完国课:赋税上关国计,下系考成,草莽君臣之义,惟此为重,须率先急公,依限完纳,毋得拖欠,贻累乡里。况且功令森严,绅衿欠粮,即行奏销,凡属平民,岂容少恕”。⑤宗族把能否按时交纳赋税,看作是否忠君爱族的行为。清廷对宗族法规的政策清代宗族首领除了重视年老分尊外,强调尚爵尚贤,宗族的领导主要由绅士充当。绅士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他们对宗族的领导,主要是要使宗族成为社会的稳定因素,替国家治理地方社会,把家法作为国法的补充,所谓“家之有规,犹国之有律,律不作,无以戢小人之心思,规不立,无以谨子弟之率履,惟是聊述家规”①。因此,许多宗族法规便是以国家的法规为参照系而设置的。绍兴阮氏乾隆时,“就国法所严人情易犯者,订为二十条,编入家规。后更望严正淳切家、族长,或朝夕训诲,或朔望申明。

  宗族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受到朝廷欢迎。宗族为更好地行使权力,管好族人,往往请求政府予以支持,而朝廷则批准祠规,承认祠堂族长的审判权、族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即墨杨氏家乘》康熙时记载该族家法“数十年来,多求官批照”,自行此法数十年,该族“无具两造者矣”,县官曾说:“尽如杨宅家法,直可刑措”。再如合肥杨氏,于乾隆二十九年建好祠堂,旋修宗谱,立有规条,并置祭产,但“相传而下,习俗移人”,“间有不孝子弟,将谱所列之规条,竟弁髦视之”,甚至以少犯长,以卑犯尊,未能合宗睦族。嘉庆十五年,该族生员数人赴县呈请祠规,知县于同年批复,要求“杨氏户、族人等知悉:嗣后务遵祠规,父训其子,兄戒其弟,如敢不遵,许该族户、祠长人等指名禀县,以凭究治,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①。嘉庆十六年,该族将知县条示祠规刻石勒碑,以约束族人。

不过清朝并不是予以宗族法规全部支持,在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处死族人问题上,清朝的政策发生过变化。顺治、康熙时期,不承认祠堂族长对族人的处死权,到雍正时则得到了法律的公开承认。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新的载体,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让农民真正受益。

  (4)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5)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真正造福亿万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的一个“新”字,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它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新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它体现的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决策和新举措,凸显的是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条件和新机遇;它还是农村振兴历史进程的新起点,是“三农”事业发展的新希望。

  《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唐氏家谱辈分怎么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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