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

栏目:资讯发布:2023-12-01浏览:3收藏

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第1张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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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所有历史都记载魏征是巨鹿人,唐朝《贞观政要》明确记载“魏征,巨鹿人也”。元人虞集所撰《顺德路魏文贞公宋文贞公祠堂记》说:"魏文贞公征,巨鹿人。"《巨鹿县志》也记载了魏征的生平事迹,巨鹿以前曾建有多处"文贞公"祠,奉祀魏征。明洪武十年,巨鹿知县王深源重修《魏相祠记》中说:“此巨鹿为公桑梓,铜马之墟,印垄榛莽……。” 指的就是今天巨鹿铜马镇村北一古村遗址,那里就是魏征的出生地。

但是馆陶和晋县却在个别记载魏征是“巨鹿下曲阳人”,这个“下曲阳”上做文章,其实不管这下曲阳究竟是何地,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下曲阳是巨鹿的(是巨鹿县或巨鹿郡的),可是遍观从隋朝、唐朝一直到今天之间的历代政府所设置的巨鹿郡或巨鹿县辖境都完全在今天邢台市范围内,唐朝时的馆陶和晋县压根就不属于唐朝时的巨鹿郡或巨鹿县管辖,而且他们以前县志的历史记载中也没有魏征是他们那里的人的科学记载,馆陶和晋县考证的依据居然是秦朝时期的巨鹿郡的辖境,秦朝时和唐朝时的巨鹿郡差别太大了,记载唐朝时期魏征的历史书不可能以秦朝的行政区划来记载,其实晋县考证魏征是晋县人依据是:“汉朝魏无知的5世孙魏歆,为巨鹿太守,西汉曲阳侯,初居于下曲阳(今河北晋州市)”,这只是汉朝时候曾经“初居”在晋县,后来经过几百年后魏征的先祖早已经搬迁到今日邢台的巨鹿境内了,唐朝的钜鹿郡辖8县:龙冈,青山县,沙河,南和,钜鹿,任,尧山,柏仁 ,完全属于今天邢台,和馆陶、晋县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唐朝时候的魏征是今天地地道道的邢台境内的人毫无疑问!

另外,隋朝时期没有巨鹿郡,唐朝时期的巨鹿郡存在时间很短,之后一直存在的是巨鹿县,历史记载说魏征是巨鹿人,更有可能是巨鹿县,但无论是巨鹿郡还是巨鹿县,都完全在邢台市范围内,和馆陶县\晋县毫无关系,魏征是巨鹿人,这个说法从唐朝到解放初,是被公认的历史,现在突然冒出魏征是馆陶县\晋县人,是根本不了解秦朝巨鹿郡和唐朝巨鹿郡的区别,记载唐朝魏征的历史不可能以秦朝时期的行政区划来记载,这是基本常识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一直有后世王朝为前朝修史的传统,如隋朝灭亡后,负责编纂《隋书》的就是唐朝的魏征。通常情况下,新王朝的史官都不会替已经灭亡的前朝说好话,能做到客观公正已实属不易。像唐朝的史料中都记载隋炀帝昏庸无道,李渊父子这才揭竿而起,替天行道。但后世的史学家通过考古发现,隋炀帝也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并不像唐朝史官所记载的那般无能。而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对明朝史料的篡改就更严重了。

明朝往事

明宪宗朱见深因为从两岁起就被宫女万贞儿照顾,所以在他长大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位比他大17岁的宫女。朱见深登基后,想立万贞儿为皇后,却遭到了生母周太后的驳斥。没办法,朱见深只好将万贞儿封为妃子。朱见深日夜宠幸万贞儿,却不看皇后一眼,所以吴皇后便有些生气。

万贞儿仗着有皇帝撑腰,也不把吴皇后放在眼里。在一次冲突后,吴皇后动手打了万贞儿一巴掌。吴皇后以为她作为一朝皇后,责罚一个妃子还不是家常便饭?没想到明宪宗朱见深却为此动怒,将她打入冷宫。吴皇后被废后,朱见深又想立万贞儿为后,但周太后还是不同意,最后立了王氏为后。

有前车之鉴在那摆着,王皇后也不敢跟万贞儿对着干,所以万贵妃更加得宠,于成化二年生下皇长子。朱见深大喜,晋封万贞儿为“贵妃”,即万贵妃。万贵妃以为自己迟早会当上皇后,没想到儿子不到一年便夭折了,而她从此也不再有孕。

按照清朝所编的《明史》,万贵妃为了防止其他妃子诞下龙子,便使用各种手段对她们进行迫害。一旦有怀孕的,便想办法让其堕胎。

后来宫女纪氏怀上了孩子,万贵妃又派人送去打胎药。幸得太监张敏等人保护,明孝宗朱祐樘才存活了下来。明宪宗将朱祐樘立为太子后,万贵妃对张敏等人颇为怨恨,张敏害怕被万贵妃报复便吞金而死。但福建同安县《张氏族谱》中记载的内容,却与《明史》上截然相反。

张敏家谱

原来这张敏正是同安张氏一族的家庭成员,

据《张氏族谱》记载,张敏死于成化二十一年,而并非《明史》记载的成化十一年。且张敏也不是吞金而死,而是自然病死的。

《同安县志》和《金门县志》关于此事也有记载,说成化二十一年张敏患重病后,皇帝还派太医前去给他看病。

而据《明史》记载,明孝宗的母亲也是万贵妃迫害而死。但奇怪的是,明孝宗继位后却没有拿万氏一族的人开刀,为母亲报仇。可见,万贵妃迫害明孝宗生母的说法也站不住脚。而这只是《明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内容而已。由此可见清朝删改了多少明朝的史料。

读过《史记》的人,一定会对书中那些姓魏的杰出人物,印象深刻。姓魏的人,在漫长的春秋和魏国时代,一直都是举足轻重的出色人物,而他们,正是后来魏姓人的祖先。魏,岂不是一个显赫而光彩,足以傲视群伦的姓氏?

魏姓光彩的起源,根据《姓纂》的记载,是这样的:“周文王第15子毕公高受封于毕,后裔万仕晋,封于魏,至双绛舒,代为晋卿,后分晋为诸侯,称王,为秦所灭,子孙以国为氏,望出钜鹿,任城。”

由此可见,魏姓是黄帝的姬姓嫡裔,他们原来是毕国的人,传到周文王的曾孙毕万的时候,到晋国做了官,食采于“魏”这个地方,他的历代子孙并且都是晋国的高官,后来权势日隆,到了魏斯的时候,乾脆与韩、赵两家同时瓜分晋国,自成为一个诸侯。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春秋与战国的分野,就在此时。战国时代,魏国并被列为“七雄”之一,他们当时叱咤一时,不难想见。

战国时魏国的位置,大致是在今河南省北部及山西省西南部一带,因此,魏姓的最初发源地应该就在这儿,后来才逐渐繁衍到其他各地。现在,在河北省和山西省,魏家仍然是当地的望族。

谈起魏家早期的光荣历史,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完的,因此,只好举几个比较著名的例子,简单来说明魏姓祖先的杰出才华与显赫事功了。

最早在历史上出人头地的魏姓先人,可能要算是春秋时代的魏武子,当时,魏家仍然是晋国的大夫,还没有独当一面。而这位魏武子,却被“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倚为股肱之臣,为魏家以后的飞黄腾达,铺设了平坦的大道。魏 有两个儿子,魏颗和魏绛,也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结束春秋时代,揭开战国之幕的魏斯,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魏文侯。魏国是在他的手里,一跃而列为诸侯,并且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对于当时的天下大势,举足轻重。据《史记》的记载,他礼贤下士,虚怀若谷,结果四方的贤士都向他投归,他的声名也因而大噪,他并且曾派乐羊攻陷中山,派西门豹守邺,从此河内称治,为魏国奠定了强盛的基础。

战国时代,魏国在群雄争立的混乱局面中,仍然巍然屹立,傲视群伦,几千年来人人都知名的信陵君,就是当时魏家的杰出子弟。

魏征,则是人们所熟悉的唐代名臣,他是唐太宗的谏议大夫,唐太宗在位的那些年,是汉族声威最为远播的时期,不过,被四夷尊为“天可汗”的唐太宗,对于这位敢犯颜直谏的大臣,却显得有点敬惮。魏征的文才也非常好,曾经撰写《隋书本纪列传》,还撰有《类礼》二十卷,十分受到唐太宗的重视,曾命藏之秘府,奉为国宝。

到河南省北部及山西省西南部一带一带去找吧。你的祖先就在那里。

  再证魏征籍贯(故里)是河北晋州

  (结论简述)

  申鉴 宗凌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至六月六日,我们在拜读了河北馆陶魏征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清月先生所编著、于一九九八年十月,由香港黄河文化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千秋金鉴魏征》一书,重阅中国魏征学会筹委会河北省晋州市魏征研究会在一九九四年三月,由申建国主编、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魏征研究会成立十周年纪念文集《论魏征》中《魏征的籍贯是河北省晋州市》一文和现有的大量文献资料及实物证据的基础上,进行两相对照,感触颇多。于是,就在处理其它多种业务和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用了十八天的时间,写出了十二万余字的《再证魏征籍贯(故里)是河北晋州》的新作,现将简要结论,概述如下:

  一、古之巨鹿郡下曲阳,即原本的晋县,现今的河北省晋州市。对此,古今中外,包括馆陶的同志在内,均皆认同,没有一人表示质疑。魏征的先祖是战国时“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无忌之孙西汉高梁侯魏无知之五世裔孙魏歆,在西汉成帝刘骜(公元前32至7年在位)时,任巨鹿太守,初居下曲阳,此乃巨鹿魏氏之始。从汉至唐(隋、唐时下曲阳改称定州鼓城),皆为大姓、名门、望族。魏征系巨鹿魏氏的后裔,巨鹿堂及其衍派而出的光裕堂为该支的堂号,现在迁徒移居海内外的魏征后裔(包括港、澳、台,新、马、泰及其它国家)的魏氏家族宗亲均予认可。

  二、河北省馆陶县(原属山东省,一九六四年划归河北省)之现域,虽确属过秦始皇所置的三十六郡之一的巨鹿郡,但西汉以后随着历史沿革,已发生变化。尤其在魏征之父魏长贤和他所出生的时代北齐之时,唯独在下曲阳置巨鹿郡,辖藁城、毋极(今无极县)两县,而当时的馆陶县已属平阳郡,其后又属武阳郡、魏州。这是历史事实,馆陶人也已证明,但它确与秦置的巨鹿郡无关。所以,巨鹿与魏州在地域上,已不是一郡,更不相接,而且非此二地之外的曲城、曲成,一在江苏,一为掖县,两说者均认为非指,无可争议。晋州人认为魏州辖域内决无“曲城”之地,而馆陶今人所指的“曲城”,乃现在馆陶县与邱县交界处的平堡村,春秋时称“曲梁”,汉时改称“平台”,而今人却非要称“曲(梁)城”,缺乏文献史料、实迹可查考,立论不足,难以置信。所以,今人考察,巨鹿下曲阳在今藁城市东、晋州市西的方位,即春秋时的鼓国都城,现晋州市晋州镇古城村一带,也就是许多文献、辞书上所注明的今河北晋县(晋州)西,是正确的,而且作为权威性的《畿辅通志》,早就明确指出魏州所属无“曲城”,曲城就是“巨鹿郡下曲阳”的简称,在正定府所辖的晋县西。

  三、在唐代的历史文献和有关的碑文记叙中,魏征的籍贯均无谬误。例如,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注明是“巨鹿人”,张说所撰的《唐故豫州刺史魏君碑》(魏征第四子魏叔瑜)的碑文所言:“曰魏氏,巨鹿曲阳人也。女考太师郑文贞公(即魏征)致君皇极,配神清庙,故祖德胄系,叙于太宗之先碑矣”。还有魏载、魏哲、魏谟等人的墓志和先庙碑铭,均明载为“巨鹿曲阳人”,系魏征后裔。唐代人李延寿所编纂的《北史》、魏征本人主编的《隋书》,在介绍巨鹿魏氏族人时,都坚持认为是“巨鹿下曲阳人”。对于魏征的直系先人曾祖魏钊、祖魏彦、父魏长贤,加上魏征,被后人誉为“千秋金鉴,三代遗直”,以及包括他的族兄魏收(见《魏书》、《北齐书》)、魏澹等十余位魏氏名人,皆明确地记述为巨鹿下曲阳人,均无出现误差。

  四、唐后五代石晋(即后晋石敬瑭,公元936至942年在位)时,涿州归义人刘煦编撰《旧唐书》,该著刊行时,距魏征病逝三百年。刘煦在《旧唐书》列传卷二十一,14584页上,十分明确地写着:“魏征,字玄成,巨鹿曲城人也,父长贤,北齐屯留令。”曲城乃巨鹿郡下曲阳城的简称,后人已考定无疑。所以,《旧唐书》的编纂者刘煦尽管用了简称,给后人添了点儿麻烦,但他并不是错误,还是应当肯定的;而且可贵的是,他特别写明魏征的父亲是魏长贤,曾任屯留令。这不仅完全符合历史事实,而且为魏征的家族世系属巨鹿魏氏,提供了重要可靠的文字依据。因为从来无人否认过魏长贤的籍贯是巨鹿下曲阳,虽有文载说“近徒家相州之临黄”,但“搬家”并不会导致籍贯的改变,这是人所共知的常理。

  五、魏征籍贯(故里)之误,源始于北宋时期宋祁奉敕撰修的《新唐书》。该书的九十七列传第16336页上的魏征列传中说:“魏征,字玄成,魏州曲城人,少孤落魄,弃产不营,有大志,通贯书术,隋乱,诡为道士”。在此处,他一方面,是在缺乏史实证据的情况下,把魏州和曲城这两个根本毫不相干的地名连在了一起。故而,给后人造成了魏州所辖馆陶的模糊概念,使得今人不得不按照他的思路在县内去千方百计地寻找“曲城”的所在地。其实按照一般常规,在国家的正史的人物传记中写明籍贯时,具体到县级,也就足够了,有几个人写到乡里、村里的!那只能是在地方志中,才可以看得更详尽一些。比如《晋县志》对魏征的故里、故居连同他家的别业(赵魏、表业,现为庞表村)都记载的相当清楚、明白,毫不含糊;而馆陶的“曲梁”,在《馆陶县志》中仅有二十一个字古迹变迁的情况介绍,却没有一字说这里曾是魏征的故乡,就是明证。另一方面,他对《旧唐书》中“父长贤,北齐屯留令”这句十分重要的话,避而不写,这样就为欧阳修等人混淆魏征原为巨鹿魏氏,增加了误导,构成了所谓的馆陶新说。然而,欧阳修在《新唐书》表十二,二十六页起,16054页的《宰相世系表》载:“馆陶魏氏,本出兖州刺史衡曾孙珉始居馆陶。珉孙彦,彦、钊、长贤。征,字玄成,相太宗”。在这里,欧阳修明显地出现了三点失实和失误:一是“珉孙彦”的说法,明显错误。因为魏彦是魏征的祖父,不是魏珉的孙子,他们之间没有直系的血缘关系,这是大家都熟知共认的;二是,他把魏征的曾祖父魏钊放在了魏彦之后,有意造成一种模糊不清的假象,以证实魏征乃珉之五世孙之说,显然手法并不高明;三是,在长贤后,接写“征,字玄成,相太宗”,并没有明确地注清魏长贤与魏征二人之间的父子关系,又给后人打了一个“马虎眼”,至少是令人迷惑不定,半信半疑。还有一条,他在《宰相世系表》中列出的唐代六位魏氏宰相,先把魏玄同(字和初,相武后),排在其一,而把魏征(字玄成,相太宗)列为其二,明显地错排了位置,而且把魏征的五世孙魏谟也说成是魏州曲城人。这样,就使得馆陶的今人依据这些模糊不清的文字,错认为晋州的今人有意抛弃魏玄同(因为魏玄同籍贯十分清楚,是定州鼓城,即唐时的晋州)不要,而非得争抢魏玄成不可,而且说晋州人把他们两人的名字弄混了,碑上的字迹看错了,非说魏征在晋州纪念性的碑和墓,是唐中宗李显为魏玄同平反昭雪后复修的。非要问晋州人魏玄同的墓、碑在哪里?对此,我们只能说一句话,叫做不知者不怪。究其根源,“馆陶说”始误于宋祁、欧阳修等人编纂的《新唐书》,我们是不必错怪今人和今籍的。

  六、魏征及其先人均属巨鹿魏氏,这一家族的世系和名人概况,现居的晋州人已经根据海内外提供的家谱文献资料,从魏氏的第一始祖黄帝、第一姓祖魏万至今四千余年共一百三十八世的传承序列,准确无误地排出,其中并无《新唐书》中所说的馆陶魏氏的魏衡和魏珉。倒是馆陶人通过对魏舒(晋文帝时曾任侍中、尚书左仆射,即宰相)的籍贯和世系的考证,获知并经查考,西汉兖州刺史魏衡、魏珉系任城魏氏(始祖为魏无知之另一玄孙魏汉),也属于魏氏的望族,世代也出了不少高官名人,在今山东省微山县和江苏省沛县一带居多,他们系“大名堂”(因魏姓字义为大和地处大名府两者相符而得名)的族人。与实为巨鹿魏氏的魏征同祖(黄帝)、同宗(魏无忌、魏无知),但不同支(魏征的巨鹿始祖是巨鹿太守魏歆,而不是任城始祖魏汉、兖州太守魏衡,也不是馆陶魏氏的始祖魏珉),不同籍(祖籍巨鹿下曲阳,而不是《新唐书》中所说的魏州曲城,或者说馆陶)。馆陶魏氏实由任城魏氏而来。在这一点上,晋州说和馆陶说两者之间终于有了一致的结论。这应当首先感谢馆陶同志的汗马功劳和突出贡献。

  七、关于魏征籍贯(故里)何在,目前虽有七、八种说法之多,但是,由于《新唐书》之误,还是以晋州说和馆陶说为主流,且各执一辞。专家、学者和文籍、辞书也自选其需,故而,出现了一说、并说、前后颠倒顺序说、两者相混说等等,众说纷纭的现状。然而,现居的晋州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早于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河北日报》第四版首发《魏征籍贯是河北晋县》的考证文章,已十分明确地详述了晋州说的依据。在此之前,一九八六年六月十六日,根据时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李文珊同志的指示精神,晋县曾派人亲赴馆陶县与当时该县负责主管文化、文物和县志编写的有关人士,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和实地考察。是当时的馆陶人用文字和口头的形式表达出:因为经过他们多年的考证工作,本县确实是“三无”(即县志无文字记载,现存无文化遗址,民间无口碑传说)而“自我否定”之后,才得出“馆陶说无事实依据”的结论;而且晋州人还专门向南开大学的隋唐史专家杨志玖教授请教,他表示赞同并高度评价了晋州人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同时还向曾经参与《辞海》编纂(史学卷部分主编)工作的上海大学的魏征研究专家蒋星煜教授询问,他回函表示“贵会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我们没有异议。”还亲任学术顾问,撰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十分高兴地向学术界推荐晋县开展魏征研究的情况。时隔近十年,河北馆陶魏征研究会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成立后,馆陶人不仅来了个“否定之否定”,而且对持晋州说的同志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书籍中著文,写出了种种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而形成的猜疑、误解和不实之词,这些在刘清月先生所编著的书中,均有比较完整和全面的表述。对此,我们晋州的同仁并没有做过任何驳斥,仍是平心静气地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史实说话,而且由于我们忙于其它更多、更重的学术研究、文艺创作和经济开发的各项任务,时间和精力也没有必要和不允许我们仅仅停留在这一课题上。所以,一直没有再更多地顾及此事。

  八、其实,早在宋代以后的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公元1260至1294年在位)等封建统治者们就十分清楚地了解晋州籍的历史名人魏征及其家族在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由他开始把隋、唐时代就一直设在今山西省临汾市的“晋州”改在了今天的河北省晋州市,不仅提了一格,而且辖统远离晋州的安平、饶阳等三县,在原有的燕赵大地上增加了一笔“晋”的色彩,从而使不少后人不解地表示惊奇:河北为何出晋!到了明代,由《新唐书》搞错了的魏征籍贯,除了李贽在其撰写的《藏书》卷三十四说魏征是“魏州人”之外(注意:把曲城也简掉了),已基本获得纠正。例如,《明史·地理志一》载,“晋州”:“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以州治,鼓城县省入。南有滹沱河”;明朝陆应阳所辑的《广舆记》卷一载:“真定府”下“晋州”是“隋昔阳鼓城”。所以,《广舆记》中十分明确地指出魏征是“晋州人”,完全正确。故而,出现了同是在明代万历年间,而且早五年,同是进士及第的馆陶县知县栾城籍人在主持编纂《馆陶县志》时,对魏征籍贯和事迹无任何论述;而三位真定、武强籍的学子在《重修晋州明伦堂碑》文中,却十分清楚地表述了晋州的历史沿革和魏征作为晋州籍的先贤的历史贡献,并进行了高度颂扬。这种迥然不同的现象,正是历史真实的必然反映。另外,在《北史》中,我们看到有一位深受馆陶人爱戴的馆陶长魏德深,在隋末与魏征同在武阳郡丞元宝藏部下任职,在他的传中也明明白白地写着“本巨鹿人也”,而与馆陶无关。

  九、我们这次“再证”,用大量的文字,从十个方面进一步地进行了评述。一是,正史载定:主要是依据《二十四史》中由魏氏三位名人所编修的六部史书和魏征逝世后的有关史籍文稿;二是,方志注定:主要参阅了《晋县志》、《馆陶县志》、《畿辅通志》等有关地方志书。晋县志中关于魏征的文字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应有尽有;而馆陶县志却很难真正寻出一言;三是,地域认定:关于巨鹿下曲阳与馆陶的地域及历史沿革,晋州人说得对,馆陶人也说得不错,就是下曲阳不是馆陶,馆陶也没有“曲城”;四是,文物实定:晋州现有明代万历年间的乡贤祠和重修明伦堂碑两通,而馆陶至今尚未见到可证的出土实物;五是,遗址佐定:晋州境内现存纪念性的魏征祠,魏征墓,魏征故里、故居所在“魏家庄货”,魏征牌坊(俗称宰相楼),魏征出家为道处的紫云观,搜集佛学经典的藏经阁(普光寺)以及魏征的族兄魏收的墓等七处文化遗址,均有文字()、传说和实地可查,老者回忆为证;而在馆陶境内所指之处却是出家为道的“寺院”、玉皇庙、压根就没有过的故居府第以及根本就不是他的“战友”的尉迟敬德栓马的两株奇槐,都难以令人信服;六是,口碑辅定:在晋州搜集、整理、出版了有二十七万字之多的《魏征的传说》,荣获国家、省、市多次大奖,而在馆陶除了魏征是其父和如夫人的“暮生”及“魏老道”的称谓之外,却不见更多的颂扬之语;七是,族人旁定:魏征的族兄魏收、魏澹,后人魏谟、魏玄同等十余位与魏征有关的巨鹿魏氏族人,在正史、方志和别籍中均有明文记载;八是,封爵钦定:魏征先后被唐太宗李世民封为巨鹿县男、巨鹿郡公,其父魏长贤在贞观七年(公元634年)被追赠定州刺史,魏玄同也曾被封为巨鹿县男,而封馆陶县男、任城县男者却是外姓、外地的他人;九是,世系划定:经过详考,魏征确属河北巨鹿魏氏,而不是由山东任城魏氏而来的馆陶魏氏;十是,堂号分定:魏征属“巨鹿堂”,而不是“大名堂”。

  这样,我们把晋州说和馆陶说双方的依据,一一进行对比、甄别之后,再次得出结论:魏征籍贯(故里)是河北晋州,不仅正确无误,而且进一步找出了馆陶说的误源和馆陶魏氏的来源。应当说,这又是一项值得高兴的学术研究成果。

张文琪:谱牒类书目的源流与分属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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