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民族可以更改吗
孩子民族是否可以更改,一般因情况而定: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3、公民民族成份可随父或随母,在满18周岁前由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书;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起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2、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4、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可以改民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族在孩子满十八周岁以前是由父母商定的。成年后需要更改民族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不受年龄限制,随时可以办理族别更正、更改手续。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子女不满20周岁的,可以随父或者随母更改民族族别。居民更改民族成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居民民族成分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
2、居民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分在满十八周岁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分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5、是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6、是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分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因此,对于在民族需要更改的情况下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更改,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
除非有能证明太爷爷是满族的证据证明,这包括祖居地,家谱和民委的具体文字说明,否则很不容易改变户口本上标注的民族属性。
在我看来,改与不改户口本那一页无所谓,关键在心灵上要有一个归属感认同感。如果单纯把改回满族当成是一种民族优越感,那没有意义了。
孩子民族可以更改吗
本文2023-12-01 10:17:3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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