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谱?家谱的起源与发展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民族大融合中,各个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也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
追溯最早家谱的产生为口述家谱,资料显示:“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即所谓“亲亲以相及”。此后万变不离其“别”与“聚”这两个基本功能,但随时代推移,社会制度不同,其具体内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样。它的发展也是根据历史朝代的政治体制来进行兴衰交替的演变。现在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家谱的起源吧。
家谱发展及其功能嬗变的脉络,大致可分为周代、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和五代以后几个阶段。
周代
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经过春秋战国战火的局面影响,特别是秦王扫除六合后,宗族组织由兴到衰,由破坏到重建,到东汉时已由世族和宗族代替。
周代行的是宗法封建制度。“族”本来只是 有血缘关系的群体,并无尊卑主从之别,但进入阶级社会,便有了“宗”,也就是在亲族之中奉一人以为主,主者为尊并享有特权,其死后则由宗子继承。这样,家谱“ 别亲疏、明统系”的功能便渗进了主从尊卑的阶级斗争里,其功能也是宗法封建政治服务的内容。
“辨昭穆者,帝系《世本》之中,皆自有昭穆亲疏,故须辨之云”。由此可见:周代的家谱《世本》之类,是属于以周 天子为首的周室宗族的,它所明的统系,是周宗室的帝王统系;所辨的亲疏,是尊卑贵贱的亲疏。所以,周代的家谱完全是为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王朝统治服务的。
两汉时期
两汉时期基本是世族地主占统治地位,“命官以贤,诏爵以功”,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所以,两汉的家谱功能是为恢复、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是士族政治、魏立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选官品人,婚姻嫁媾,士庶分明,尊卑严格,“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 姻,必由谱系”,因而维系门阀制度的家谱特别兴盛。
此时的家谱成了政府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根据,同时也成为士族政治服务的工具。正因为家谱对于人 们的社会地位、发展前途、社交层次有如此重大的作用,造假的现象也泛滥起来,这也是利益驱动所致。
五代以后
由于北方战乱频繁,大量中原人口南迁,经济中心南移,特别是宋明清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城镇商业繁荣和商帮的出现,推动着社会权力的进一步下放,士族宗族也向平民宗族发展。五代以后家谱由于失去了以前的政治功能,也由官修变为私修,内容也就更加广泛丰富起来,它的功能也由政治功能向社会功能的方向发展。
具体地说,私修家谱通过姓氏原始、迁徙本末、世系渊源的展现,起着追踪溯源、联宗收族,维系和强化宗族的作用。尤其到了明清时期,家谱的作用已经上升到规范族人行为准则的一种约束力,其姓氏文化也得到大力的发展,为现在历史学家研究历史提供了大量的民间史料。
总之,家谱在我国源远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形成有独特内涵、浸润着民族情愫的谱牒文化,它已经成为历史学家探究真实历史的考证资料,它的文化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它的产生与发展,同社会群体氏族、家族、家庭相联系,它的功能是随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变化而改变,从社会功能至政治功能再回归到社会功能,自有文字家谱以来,总的发展趋势是由贵族到士族再到平民,维系和凝聚的人群也越来越广。它从家族史的角度来阐释、反映、印证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对我们今天弘扬民族文化,热爱祖国,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及研究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历史学等学科,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绥中附近的满族梅姓主要有三个家族:
一家是 正黄旗佛满洲梅勒氏,祖籍长白山,原姓无考。明朝末年该家族又迁居叶赫部(今吉林省四平市西南),附属于叶赫那拉家族。努尔哈赤平叶赫部之后该家族归顺后金,被编入八旗。大黄太极时期该家族三世祖“扎哈布”在大陵河一战中立战功受封“梅勒章京”因此姓梅勒氏。顺治初年从龙进京,到康熙年间该家族四世子孙又因平三藩有功,被发回盛京赏赐土地。后世子孙散居沈阳、绥中、辽中等地,民国以后取姓梅。家谱现藏于沈阳小南关族人手中。
另一家是 正蓝旗新汉军梅氏,祖籍山东德州府,清顺治年间由朝廷招募参军编入八旗新汉军从此融入满族,驻防锦州,后又有不同分支迁驻于葫芦岛、营口等地。晚清以后该家族家谱泛字为:天、太、成、如、桂、民、兴、国、强、繁、荣、昌、胜。家谱现藏于葫芦岛 梅桂胜先生家中。
还有一家,镶红旗满洲随旗梅氏,祖籍云南,因参加吴三桂三藩叛乱而被俘,从此随旗成为包依。清康熙年间右山东登州府渡海发往辽东屯垦。到嘉庆年间后世子孙一支,因开户入旗后来融入满族,居于大连瓦房店赵屯乡。家谱泛字为:书香显耀、麟凤庚祥、兴邦怀宝、广锡新恩、品清日玉、百世良贞、德业峻崇、锦秀宣登、奉先纯孝、东泰振精、大光焕彩、凌云共庆、丹桂齐治、翰元同荣、正廷维鼎、克昌周训、言行全萃、坤珍初隆、廉义寅敬、嘉鉴远洪、承春尚惠、师果伟功、聘贤顾田、恒述藩本、允绍巨魁。
家谱如今藏于 梅寒玉 家中。
你所说的家谱,如果我没说错的话,那应该是族谱。因为每个家族的人丁都不一样,所以族谱的字数也不一样,五代同堂况且难,更何况更远的,不过说到泛字,我可以举个例,礼 俊 汉 庭
这样回答你满意不?
大连附近满族刘氏有好几个家族呢,也不知道你家是哪的。
大连瓦房店炮台镇满族刘氏,老姓伊拉里 氏,属佛满洲镶红旗,祖籍长白山,家谱泛字:振永世昌德。
大连旅顺岛满族刘氏,老姓刘佳 氏,属蒙古正黄、正白两旗,祖上居克什克腾,清崇德年间编入八旗,驻守辽阳,日俄战争期间被迫迁居大连。家谱泛字:长明德永远。
大连皮口镇满族刘氏,老姓查尔佳 氏,祖上出自长白山,旗属不详,清康熙年间由北京调驻抚顺,后移居大连。家谱泛字:孝本承鸿志、祥云美景长。
大连小平岛满族刘氏,属汉军正蓝旗,祖上本是辽东汉人,后来归顺努尔哈赤。清乾隆年间从沈阳派驻大连。家谱泛字:士文克敬德、善吉存忠厚、春高登凤鸣、磊乐震家生。
大连大石桥满族刘氏,老姓那拉 氏,属以车满洲镶蓝旗,祖居温都山(今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一带)清崇德年间编入八旗,后进驻北京,清康熙25年调回辽阳驻防,后世散居盖州、大连、辽阳、营口等地。家谱泛字:清应燕章元、国忠承圣贤。
按中国人的习俗,是不会循环使用辈字的。
古代讲究避讳。就是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其中在家族内部避讳叫做家讳。自己对父祖的名字所用的字不能直接说、写,而必须用其它的字替代;旁人当面,说到自己父祖的名字,也会被认为是失礼。更别说用先祖名字中字来给后代起名了。
字辈一般用于名字的第一个字,如张姓良字辈,同辈取名就为张良X,X字各异。如果
辈字循环,实际上是让后代与先祖同名,过去认为这是大逆不道的。这点与国外有些地区完全不一样。国外认为与先辈同名是尊重,后面用一世、二世来区分;在国内这样做被认为是不尊祖。
当然现代避讳已被淡化,对尊长的名字不必回避或替代,但对下辈与上辈名字,人们习惯上还是避免的。目前可能也没发现辈字循环的家谱,就是同一家谱中,不同辈份也不可能使用同一辈字。当然这只是习俗,如果一定要将辈字循环,也不会有人干涉。
辈字是由始祖始宗确定上十个或数十个,用完后由族中再续,好再中文吉利字很多,用之不竭。除了孔府的辈分用字需经政府批准外,其他姓氏自可随心所欲。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什么是家谱?家谱的起源与发展
本文2023-11-30 02:52:22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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