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上写家谱 有两个儿子 一个女儿 女儿是老二 墓碑上应该写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9浏览:2收藏

墓碑上写家谱 有两个儿子 一个女儿 女儿是老二 墓碑上应该写什么,第1张

“孝 女”

楼主,给您一个参考:

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

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家谱在古代和近代女孩是不上谱的。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迁,尤其近段时间家谱热的情况下,大多数家族在续谱过程中,都将女孩续入谱中。

虽然女孩可以入谱了,但是女孩终归是外姓,其子女是不可以入谱的。

本人家族刚修谱完毕,参与了部分工作,我们家族这次修谱不但把女孩名字录入谱中,还把嫁入本族中的媳妇们名姓全部写入谱中,以前老谱中,只记载嫁入女人的姓氏,不见其名。也是续谱与时俱进的表现。

‍‍女儿可以上家谱的,不过只是记载了女儿的名字和嫁到什么地方去了。女婿和外孙是不上家谱的。自古至今家谱一般就是这样的。如:长女李红适莒县二十里堡村张三。男子结婚了,在家谱中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原因一般记作:配×氏,不记配偶姓名。女儿出嫁了记作适××村××人。现在家谱编撰也与时俱进了。妻子在家谱中也记录完整名字了。‍‍

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均可以上家谱。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

家谱一般分两部分,悬挂中堂的谱幕,谱幕只记录去世的族人,按家族大小可分三年、五年、十年一续不等。第二部分是谱书:谱书同谱幕不同,所有家族成员,无论是生是死、尽具所知,当祥细入册,包括先人照片、先进业绩、妻子姓名,娘家住址、姑太太出嫁哪里,姑爷姓名、外甥姓名以及在世族人的祥细情况当全部入册!

女性一般不被列为家谱中。因为女儿不被列在儿孙之列,但是女性若想列入家谱,唯一可能占一席之地的机会就是被分为“烈女”、“节妇”一类。到了近代,传统思想中男尊女卑的面貌已经有了明显改观。在很多家谱里,写妻子不再以“某氏”标注,而是写了全名。女孩也是可以被列入子孙后代行列。女姓由嫁入的男姓家谱一笔带过。

相关说明

不同身份的人在家谱上的编写内容是不一样的。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家谱

已经回答过你,中国是父系社会,家族传承是依靠男性的。

如果家里只有女孩,为了延续家庭就会发生招女婿入赘的故事。入赘女婿是当儿子看的,更因为所生儿子(即孙子)跟女家姓,于是女家家庭的“香火”得到了延续(所以啊,招女婿和孩子随女家姓的有原因的)。

女性出嫁后就是男家的人了,不再属于原家族成员。因此原家族家谱中只有该女性的名字和在家庭中的关系,但记载也就到她何年何月出嫁到哪里为止。有些会旁注她生有几个子女(也就是可注可不注的)。

该女所生子女都记录在男家的家谱上。

只要家族修谱委员会及大部分族人都不反对,完全可以将女性载入家谱写入凡例,这样家谱就有据可依。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墓碑上写家谱 有两个儿子 一个女儿 女儿是老二 墓碑上应该写什么

“孝 女”楼主,给您一个参考: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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