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墓藏有“金头”一说纯属以讹传讹(转自高探清)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9浏览:2收藏

于成龙墓藏有“金头”一说纯属以讹传讹(转自高探清),第1张

于成龙墓藏有“金头”一说纯属以讹传讹

近年来,吕梁市离石区、方山县、柳林县(这三个区、县古称石州)民间盛传:清代廉吏于成龙死后,皇上给他配了一颗金头。笔者认为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完全是以讹传讹,混淆历史事实。

据笔者考证:墓葬金头一说确有其事,但这颗金头的主人不是于成龙,而是属于明代正德年间在四川剿匪时,被奸臣陷害,遭匪首廖麻子半道劫杀,并割去首级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四川巡抚的高崇熙。

高崇熙,山西石州人,庆隆元年(公元1567年)改为永宁州,明代弘治庚戌科进士,累官四川布政使、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柳林县孟门镇南山灵泉寺院中,现立有一高丈余,宽数尺的巨大石碑,碑文为其所撰,清代光绪《永宁州志》亦有记载。

正德初年(公元1506年),初登大宝的武宗皇帝朱厚照昏庸无道,行事怪诞,周围聚集了一批市井之徒,整天沉溺于烟花柳巷,视朝政如儿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河北霸县刘六、刘七,四川兰五等率众起义,反军攻城掠地,铁骑纵横驰骋数省,屡败官军,震撼朝野,极大地动摇了明王朝的统治。

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正月,四川松潘地区反军到处烧杀掠抢,其声势甚为浩大,明军指挥胡宁与战被俘,千户史宽在黄土坡山被杀。总制洪钟上疏:请都察院副都御史兼四川布政使的高崇熙,提督松潘军务兼理巡抚。

二月,武宗皇帝降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四川布政使高崇熙:“今命尔巡抚四川,兼理松潘、安绵、建昌等处边备,抚安兵民,总理粮饷,修理城池器械,操练兵马。现今保宁、江津等地残贼复聚为患,尔一面会同总兵杨宏征剿兰五等余党,一面会同副总兵王宪剿杀江津强贼……尔为风宪大臣,受兹委托,须当尽忠竭力,展布猷为,务使威武振扬,地方宁静,以纾朕西顾之尤,毋勿因循苟且及处置乘方,自贻咎戾。尔惟钦哉。故谕。”(光绪《永宁州志》卷二十五敕谕)

五月,高崇熙奉旨移师播州(今贵州遵义市),一边安抚百姓,一边开始备战,准备进剿造反之敌。

十月,反军四千余人,自贵州石阡(今石阡县)越过马脑关,复入四川綦江县。官军百户柳芸,义官曹腾皆战死,高崇熙急调兵前往围剿。

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高崇熙率部经过数番苦战,蜀中兰廷瑞、鄢本恕等反军虽被剿灭,但汉中的廖麻子、喻思俸等又窜入蜀中,与内江的骆松祥等时而分时而合,分时不过数千,合时则称十多万,他们四处奔袭,不断骚扰打击官军。

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七月,高崇熙与总制彭泽,以苗族兵勇为主力,攻破廖麻子和内江骆松祥等营寨,除廖麻子逃脱外,其余首领或被生擒或被斩首,大股敌军被剿灭。

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初春,官军讨平喻思俸等反军后移驻汉中。高崇熙上疏请求班师。不等皇帝下旨,隐蔽在内江的廖麻子和骆松祥旧部死灰复燃,又开始造反。

五月,高崇熙考虑到连年用兵,官兵厌战,粮草不济等原因,并分析了穷于奔命的敌人多属当地的穷苦百姓,他们迫于生计而投奔敌军,有被招安的条件,遂产生招安的念头,于是派人前往劝降。敌军首领廖麻子、杨友等亦同意招安。高崇熙将这一重要情况上疏皇帝,言明播州廖麻子、杨友之敌可予招安抚之,责令他们立功赎罪。武宗皇帝准奏。于是高崇熙开始策划招安事宜,准备将开县地区划出地盘,迁出土民,让被招安人员耕种生活。副使马昊持反对意见,说开县地属襟喉,上达重庆、叙州,下连湖广,土地肥沃,不可轻弃资敌,自遗后患。高崇熙不从,派副使张敏前往处理,安置他们于临江一带。张敏奉命到达新宇后,受人挑拨而又多疑的廖麻子等反军首领,以为是高崇熙诱己之计,遂捕捉张敏,屠杀随行数百人,反叛之。远离四川战地的皇宫里的众谏官们闻讯后,在未弄清真相的情况下,给高崇熙扣上一顶通匪的罪名,予以弹劾。昏庸的武宗皇帝轻信了谏官们的谎言,下旨逮捕高崇熙入京。当押解高崇熙的车队行至河北省正定县时,贼首廖麻子派出的轻骑追赶上来,将押解的官兵尽数斩杀,高祟熙纵然有一身好武艺,但终因困在木笼囚车里而无法施展,眼睁睁被乱刀砍死,匪首为回去交差,临走时将高崇熙首级割去。

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八月,武宗皇帝得知高崇熙被冤杀的真实情况后,亲自给一代忠良高祟熙撰写了祭文:“奉天承运,皇帝制曰。人臣以尽职为忠,朝廷以报德为礼。事有定论,乃追念其前功宠,故都察院御史高崇熙,器识恢宏,性资庄重,一经登第,六察封官,激扬之典,累迁臬府,才猷振乎纪纲,两擢藩司,政克宣夫教化,以蜀寇之未宁,致王师之见讨。乃从佥议,晋陟中丞,彰国典以励人心,饬兵机而鼓士气,群芳渐息,蔼歌颂之,三捷交驰,丕风声之益振。朕心嘉悦宠,注殊隆命不压于屡褒,禄乃赠二品,顾其推诚待物,竭力保民,岂期釜内之魂。复有柙中之变,虽势难再振,而功未全收,爰召北还,遂致中殒,实切悼伤,当颁一奠之思未足慰九泉之痛,追怀往绩,雪乃幽冤,赠以前秩列风纪之元僚,荫及后昆衍缨冠之世业,思有永流惠泽于两川,延赏方来播休光于三晋。尔灵如在,尚克钦承。”(《汾州府志》卷八赠都御史高崇熙诰)。读此祭文,可知高崇熙遇害后,武宗皇帝对高祟熙一生功绩的高度评价,追封右都御史,禄乃赠二品,荫世袭锦衣卫千户(《汾州府志》卷七)

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

高崇熙遇害后,其子高都宪扶灵柩回到老家石州,下葬于城东沙会则村东,下葬前,即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四月七日,武宗皇帝派遣山西布政使王辄,专程赴石州吊唁,一是带来了武宗皇帝又一次谕祭都察院右都御史高崇熙的祭文。祭文曰:“尔性资敏达,器宇魁梧,发迹贤科,擢司风纪,历官藩臬,卓著能声,晋佐都台,往抚西蜀,时因盗起,受命临戎,捷报既闻,贼氛复炽,事出不意,遂致人言。方在申诬,胡遽沦没。讣音忽至,良可悼叹,宜加恤恩赐以谕祭。九泉不昧,尚克承之。”(光绪《永宁州志》卷二十五);二是带来了武宗皇帝御赐给高祟熙的金头。可惜史书上没有丝毫记载,其原因大概是担心日后引发盗墓,故从保密的角度考虑的吧!高氏族人是这样说的:武宗皇帝对高崇熙的被杀深感愧疚,于是亲自撰写了祭文。对于御赐高崇熙一颗金头,这是很正常不过的事,因为,一是高崇熙是为国捐躯失去首级的;二是朝廷不缺那个钱;三是对世人和高崇熙后人也是一个交待。据说下葬时,为防止日后盗墓贼挖掘,出殡时一下子抬出了十几座灵柩,面对这眼花缭乱的出殡阵势,别说盗墓贼不知哪座坟的真伪了,就连其家人大概也弄不清楚了。高祟熙死时是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至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了,随着时间的消逝,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已完全被湮没,别说族外人了,就是现居住在柳林县孟门镇高家塔、离石区上水西村、方山县庄上、隰县蓬门村等十多处青门都二甲的族人,也不完全知道先祖高崇熙墓葬藏有金头这一说了!

我们可以这样分析:按照当地习俗,死者没头是不能安葬的,怎么办?有钱的人家可以按上个金头或银头以代之,没钱的人家只能是捏个面头来代之。高崇熙身为朝廷二品大员,况且是为国而捐驱并失去首级的,由武宗皇帝御赐个金头是完全可能的,即使皇帝不给配个金头,山西布政使王辄也会给这个山西老乡配,退一步说:如果这两者都不给配,其家里人也会给配的,否则,就不合情理,不合俗理。

我们还可以这样分析:据《汾州府志》、《永宁州志》记载,自明代以来,永宁州在朝为官者甚多,但为国捐躯并失去首级者,仅高崇熙一人而已。而于成龙的死属正常死亡,即便是坊间流传的吞金而死,那也是一个全尸。一个全尸下葬时再配上一个金头,那不成了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了嘛?再有权、再有势和再有钱的人家,大概也不会傻到这个份上!

笔者是高祟熙的后人,曾与高家塔村族人高庆林先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多次赴沙会则考察,遗憾的是先祖的墓地早已被毁坏,代之的是上边建起了一栋栋新房屋,墓地里原有的石碑、石人、石柱、石马、石羊等有着永久纪念意义的古文物,全都荡然无存,有几只疑似有生命的石羊命大虽然没有被掩埋,但像没有了家似的,孤单地立在路旁的草丛里,等候着主人的呼唤!村中有位刘姓居民,院子里残存一块关于记载高崇熙之子高豸的石碑,热心的高庆林先生如获至宝,后来将它运回了老家高家塔村。据村子里的老人们说,高崇熙的墓地规模庞大、十分气派,在当地可谓首屈一指无与伦比。

如今凤山、泰怡公园还有高公墓地的石人,石羊、石马、石狮、碑座等物。高公曾经的墓地,已是楼房林立,完全看不出往昔面貌。

高崇熙父高岱,景泰丙午科举人,山东观城县知县,赠御史。膝下有五子:长子崇辉,义官;次子崇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三子崇省,弘治己酉举人;四子崇庆,义官;五子崇明,大名府知府,膝下有四子,其中高金,嘉靖丙戌科进士,累官行人、兵科给事中,山东按察司副使,苏州兵备副使,皇封孟门先生,因敢于直谏,铁面无私,处理国戚牛氏后,嘉靖帝闻曰:“此天下直臣,朕所畏惮!”(光绪《永宁州志》卷十九)

注:以上有关史料出自《高家塔仁寿堂家谱》、《永宁州志》、《汾州府志》、《二十五史通鉴》、《明史》、《正德皇帝》,以及高家塔村高庆林先生口述、及家族先祖口碑。

撰稿人:高探清、高飞、高翔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于成龙墓藏有“金头”一说纯属以讹传讹(转自高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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