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梳理曹雪芹家那些事(六) 清晰的清代家族史之曹家的没落 曹頫之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9浏览:1收藏

为您梳理曹雪芹家那些事(六) 清晰的清代家族史之曹家的没落 曹頫之四,第1张

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二十四日,因有人举报曹家有转移家产行为,雍正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

圣旨全文如下:

雍正帝非常愤怒。在短短十天的时间内,革了曹頫的职、下旨抄曹頫的家。

可能你会说,怎么是十天,不止吧?我们来算一算: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日是山东巡抚塞楞额写就参曹頫奏折的时间,奏折从山东到北京大约得走九天左右,即到十二月十三日左右奏折才能送达雍正办公桌上。也就是说,雍正“严审”曹頫的旨意应是十二月十三日左右下的。此时,曹頫已到北京,因折子上雍正朱批:“织造差员现在北京。”

(若塞楞额是随曹頫一起回京,那就另当别论。)

然后在本月的十五日,因曹頫“审案未结”,被革职。短短两天时间即遭革职。雍正雷厉风行。

到本月的二十四日,雍正下旨抄家。

岂不是十天?短短十天的时间,曹頫被参、被革职、被抄家。

这一次,雍正给曹頫定的罪状是“行为不端。”纵观全文并结合曹頫现状可知,“行为不端”只是指“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的转移家产罪,而非“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罪。因织造亏空已补完,虽后来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查出曹頫“尚空亏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浩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但这亏欠可由外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均见雍正六年三月初二日《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抵补。

雍正提“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是为表示自己对曹頫的恩典。他说:“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曹頫呢?他“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雍正恼曹頫不知感恩,反将家产转移。

转移家财,是雍正恼恨的行为,不知报恩再加转移家产,雍正焉能不治罪!

雍正向来对不知报恩,有罪就转移财产的行为严惩不贷。

雍正宠臣隆科多获罪时,因转移家产雍正严词痛责“隆科多行为岂有此理,昏聩之极,各处藏埋运转银子东西。朕如此推诚教导,当感激乐从,今如此居心,可愧可笑!”(冯尔康《雍正皇帝全传》)

雍正元年,苏州织造李煦获罪抄家时,雍正怀疑商人中有为李煦隐藏财产者,下旨让两江总督查弼纳彻查。查弼纳“严行夹讯李煦家人”也没有查出来。雍正在查弼纳的奏折上批“这等之人二、三十年就防此一着。大概包衣有些能干的人,就走此一路。今年不肖督抚,也作这勾当。巧妙弯转甚多。若不十分用心,设法细访,不能得真情。”对藏匿财产,严加查揪。

所以到了曹頫,雍正不仅严责其已有的转移财产的罪行,还预先做了防范,提醒查弼纳:小心曹頫听到织造换人的消息时,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

家产转移了吗?转移的是哪的家产?

从六月份对曹頫定罪的依据看来,亏空不是其罪,转移家产也不是其罪,有法律依据的罪是曹頫的“骚扰驿站”。看来,家产并没转移。

曹家有两处家产,一处是老根北京,一处是南京。曹頫被参是五年十二月初四的事,下旨抄家是十二月二十四的事,就说曹頫在山东塞楞额写奏折的当天就得到消息,有了要被抄家的预感而通知南京家里转移家产,也得在十二月十三之后了,转移家产的消息传到北京,又得小二十天,那再快也到月底了。看来,所转移的家产不会是南京的。那就是北京的家产了。

六年(1728)正月,范时绎对曹頫在南京的家产实施查封。二月初二,隋赫德到任后,进行了清点和接收。三月初二,隋赫德奏报抄家情况:

“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余则桌椅、床几、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

据萧奭《永宪录续编》记载,曹頫被罢职抄家时,“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

但雍正还是把曹家北京、江宁两处的一切连同奴仆房屋一并赏给了隋赫德。隋赫德三月初二的奏本上记载:“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赍,宠荣已极。”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为移会事”记载:“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

不过雍正对曹家并没有赶尽杀绝,雍正谕“少留房产以资养赡(隋赫德三月初二的奏折)。”

雍正六年四月间,曹頫家属回到了北京。

隋赫德将赏他的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頫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頫戴上木枷示众。

按清朝的制度,曹頫若付完赔款,就用不着枷号,也用不着示众,就可以回家了。但直到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二十一日,乾隆帝降旨宽免曹頫骚扰驿站案内欠银时,曹頫居然还有三百二两二钱未还。

也就是说,八年时间,曹頫仅仅还了一百四十一两,平均每年还十八两。因为区区四百四十三两二钱银子,曹頫被枷号了八年。由此观之,当时曹頫确已倾家荡产······对曾经繁盛的曹家,对经历过“饫甘餍肥”的曹頫,这岂不是大大的讽刺!

也许你会问:既然抄了曹家,那曹頫的亏空理应从家产里扣除,为什么雍正还要曹頫还四百多银子呢?是家产不够抵赔吗?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一、曹家的亏空已还清,用不着用家产抵亏空。二、雍正偏偏没让用家产抵赔这从驿站勒索的四百两银子。

如果抵赔了,曹頫就不用被枷号了,就可以自由了。而留着这个欠银在那儿,曹頫就被雍正名正言顺地枷号示众了!

也许你会说,平郡王纳尔苏不是曹頫的大姐夫嘛,曹頫的二姐夫不也是个王子嘛,他们不会帮一把吗?对他们而言,四百多两只是区区之数而已。

对,就是这区区之数,竟然没人伸手援助。

曹寅的二女婿,不见记载。大女婿纳尔苏却有记载的。

雍正十年(1732),隋赫德革职回京。老平郡王纳尔苏命第六子福静向隋赫德勒索价值五十两银的古董及五千两现银。古董是原曹家的,五千两现银是隋赫德回京前将皇帝赏他的那些个曹家的家产折得的银两。

隋赫德花了一千二百两。把剩下的三千八百两现银交给了福静。因为虽然纳而苏已被夺爵,但他的儿子,曹寅的亲外甥福彭已继封了“平郡王”这一铁帽子王的封号。

老平郡王纳尔苏拿上了这三千八百两银子。后来这事败露,但雍正并没有追查纳而苏的责任,也没有追缴这笔款项。隋赫德却以钻营罪发往北路军台效力。

也许两个姐夫是怕连累自己吧。也许曹家在北京的家人如曹頫的哥哥曹颀之流的也是怕连累了自己吧。抑或是雍正不让代赔?总之——

曹頫依然欠银,依然被枷号······

纵观雍正对曹頫的惩办,可归纳为革职、抄家、枷号、追赔。然比较雍正朝其它案件,如圈禁、流放、充军、赐死、迫害致死、畏罪自尽等严刑峻法,种种苛酷,加于李煦、年羹尧、胡凤翚、纳尔苏、赫寿、隆科多、隋赫德、海保等重臣,曹頫遭受的这些个惩罚,就算不得什么了。

纵观曹家,其发迹在曹振彦,奠定辉煌基础的是曹玺。而曹家的辉煌,在曹寅。但曹寅时期,已给曹家留下了败落的根苗隐患。曹頫继任织造,曹家已是“内囊尽上来了”。到雍正继位,整顿吏治,曹家就此败落,一蹶不振。虽乾隆帝即位后宽免释放曹頫,但曹家已然没落。

三代四人当任了六十年织造的赫赫扬扬的曹家,彻底败落了。

曹家的抄家,有人说是政治原因,有人说纯粹是经济原因,有人说是经济罪是由于政治罪因起来的。我却认为这两者兼而有之,是并列关系。若仅仅是政治原因,曹頫经济上确实是有罪的,其罪虽不到抄家的程度,枷号追赔却是免不了的;若仅仅是经济原因,却也不见的,因很明显的,一是曹家与废太子、八爷、十四爷关系匪浅,雍正也不是个大度的皇帝,二是曹家获得抄家的惩罚明显是罪罚不相称的;所以,曹家是二罪并罚。

我认为,雍正五年来,犹犹豫豫没给曹頫定罪,是他也得过曹家的好处,对曹家特别是曹寅,有好感,这好感,还不是一般的。

但曹頫这人不受雍正待见。他不能体朕心,雍正最讨厌的事,他办的不亦乐乎:不能知恩图报,亏空还得宽限,织造还尽是问题,还不把制度放在眼里,居然顶风而上地骚扰起驿站来了,这也罢了,又想转移家产。

不治罪不行了,那就二罪并治。以经济问题惩治政治问题。于是就有了枷号曹頫八年,曹家的家产给了隋赫德,却连区区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的欠银都不给曹頫抵的局面。

大幕徐徐合上了,当有一天,大幕再拉开的时候,出场的,就该是曹雪芹了。

盛极而衰,这是曹雪芹的家族命运,在曹雪芹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时代,都曾经极尽荣华,享受着皇帝的宠幸而带来的荣华富贵。曹雪芹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伯伯都曾经做过江宁织造,祖孙几代都深受康熙的宠信,曾祖母还做过康熙的保姆,祖父还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曾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在这几代都掌管大权,家族十分蒙受皇家恩宠。

可是,随着康熙帝的退位,雍正上位后,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牵连,有人诬告曹雪芹的父亲在任贪污,曹家开始被彻查抄家。曹雪芹的父亲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家产全部被抄,父亲入狱。在那个时代,如果被圣上怀疑有问题,面临的就是全家受苦的情形。曹雪芹家里由天上跌到了最底层,从此曹家开始衰败。

在曹家大起大落以后,曹雪芹尝尽了世态炎凉,人间疾苦。在他们家蒙受皇恩的时候,全家过着奢靡的生活,没想到转眼间飞来横祸,全家跌入了深渊。曹雪芹从此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生活穷困,常常靠赊账而生活。

正是因为这样的人生经历,才使得他写出来皇皇巨著红楼梦,书中可谓是曹雪芹自己亲身的人生经历,写尽了自己家族曾经的极致繁华和落魄后的悲惨。繁华落尽,曹雪芹看透世事沧桑,留下了多少感慨和故事。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祖籍辽宁辽阳,祖先原为汉人,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包衣”系满语音译,意思是家奴)。

曹雪芹上祖曹振彦,原是明代驻守辽东的下级军官,大约于天命六年后进攻下辽阳时归附的。曹振彦在明金战争以及入关后平姜壤之叛的战争中立过功,历任山西吉州知州、浙江盐法道等官职。曹家的发迹,实是从曹振彦开始的。

曹振彦之媳,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之妻孙氏,当了康熙皇帝的保姆。康熙二年,曹玺担任江宁织造之职,前后共21年,最后病故在江宁织造任上。曹玺死后,康熙命其子曹寅任苏州织造,后有继任江宁织造、两淮巡盐御史等职。曹寅和康熙自幼便有深厚的友谊,康熙五岁受书时,曹寅就是伴读,后曹寅又选授銮仪卫事,侍康熙左右,两人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曹寅一代是曹家的鼎盛时期,曹寅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作王妃。康熙六次南巡,有五次都以曹家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是在曹寅任职期间内,可见当时曹家全市的显赫以及和康熙帝关系之亲密。曹寅是当时的名士,能诗善文,兼擅词曲,又是个有名的藏书家,曾主持《全唐诗》和《佩文韵府》的刊刻。这样的家庭传统对培养曹雪芹的文艺才能起了良好作用。曹寅死后,康熙命他儿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曹颙上任后三年后病故。康熙有特命曹寅胞弟曹荃之子曹頫过继曹寅并继任织造之职,曹家祖孙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之职共60余年。

雍正上台后,先从曹頫舅舅李煦开刀,抄了他的家,接着又发落到黑龙江最荒远苦寒之地,冻饿折磨致死。雍正五年,曹頫因“骚扰驿站”被捕,复以“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以及“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被革职抄家。曹頫入狱,并被“枷号”,曹家遂移居北京。

曹雪芹一说是曹颙的遗腹子,另有一说是曹頫的儿子。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已未(1715年),另说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年)。出生在南京,

曹雪芹在全家被抄后,迁回北京时年纪尚幼,按生于已未说是13岁。曹家回北京后的具体情况,文献绝少记载,不过曹家自抄家后,家道急剧败落确是千真万确的。到了乾隆初年,曹家似乎又遭另一次得更大祸变,从此就一败涂地了。

曹雪芹一生正好经历的曹家盛极而衰的过程。十三岁前曾经在南京过了一段“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13岁迁居北京以后,据红学家考证,初在宗学工作了工作了一个时期,这时他结识了敦敏敦城兄弟。晚年在西郊“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生活更加困顿。他由贵族上层一下跌入社会底层的巨大变化中,饱尝了世态炎凉,体察到了社会上贫富悬殊的尖锐对立,也清醒地看到了出身阶级的腐朽和罪恶。生活上的困顿并没有消磨曹雪芹的志气,相反更促使他嗜酒狂狷,对现实表现出傲岸不屈的态度。

曹雪芹最大的贡献就是他的传世名著《红楼梦》,这本书写于曹雪芹凄凉困苦的晚年,创作过程十分艰苦。在小说第一回里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减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惜没有完成稿,就因幼子夭折,感伤成疾,就在贫病交迫中搁笔长逝了。曹雪芹逝世年份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另有一说认为他死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年),还有一说认为他死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岁首(1764年初春)。曹雪芹死后,只留下“琴剑在壁”、“新妇飘零”,几个好友草草埋葬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曹雪芹的未完成稿题名《石头记》,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八十回后一些稿子,不及整理便已“迷失”。这八十回开始在为数很少的朋友中传阅,凡三十年之久。到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已是一百二十回,书名亦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成的。

高鹗根据《石头记》线索,把宝、黛爱情写成悲剧结局,使小说成了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从此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续作里,有的篇章和段落写得很精彩生动,如黛玉之死。但就总的思想艺术来说,和原著还有相当的距离。有些人物性格走了样,有些情节的处理显然背离了原著精神,如贾府复兴、兰桂齐芳的描写等。

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性格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曹雪芹是一位诗人。他的诗,立意新奇,风格近于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称赞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但他的诗仅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

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可见他画石头时寄托了胸中郁积着的不平之气。曹雪芹的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小说的创作。他的小说《红楼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最高峰,在文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乾隆十五年左右,他离京迁居西郊农村。曹雪芹晚年的生活更凄凉、悲惨,“举家食粥酒常赊”,贫病无医,又加上幼子夭折,所著长篇小说《红楼梦》一书尚未完成,他便与世长辞,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遗憾。

曹雪芹从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他的祖父曹寅工诗词、善书法,是当时著名的藏书家。曹雪芹深受其祖父的影响,工诗善画,具有多方面的艺术才能。迁居北京西郊后,他在艰难困苦的境遇中,呕心沥血,“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创作了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今传本《红楼梦》共120回,后40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成。

曹雪芹的《红楼梦》世人皆知,而他的另一著作《废艺斋集稿》,是一部记载我国工艺技术的作品,故只在爱好技艺的圈内人中流传。曹雪芹在这部书中打破了中国文人对“百工之人,君子不齿”的陈旧观念,详细记载了金石、风筝、编织、印染、烹调、园林设计等八项工艺艺程,目的是为了让残疾人能够以之养身,弥补先天、后天的不足。曹雪芹曾热心教会残疾人于叔度扎糊风筝,助他以此业养家。他在《南鸢北鹞考工志》自序中道:是岁除夕,老于冒雪而来,鸭酒鲜蔬,满载驴背,喜极而告日:“不想三五风筝,竟获重酬;所得共享之……”这不仅反映了曹雪芹与子叔度的友谊,更反映了曹雪芹扶弱济困、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怀。

《红楼梦》以贵族封建家庭生活素材为基础,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婚姻悲剧为经线,纵向剖析了造成悲剧的深刻社会根源;同时,以贾府的兴衰为纬线,通过贾、史、王、薛四大家族间卫道者与叛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横向展示了由众多人物构成的广阔的社会生活环境。由此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广泛深刻地反映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有力抨击了封建家庭的荒*、腐败,展示出封建制度濒于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历史趋势。

曹雪芹作为传世名著《红楼梦》的作者,他的一生备极兴衰,尝尽人世荣辱。他的祖上曹世选原来是明朝军官,在和满洲军队的战争中被俘,成了满洲皇族的包衣,也即奴仆。曹家也由此成了满洲旗人,属正白旗。

清军入关后,曹家又成了清朝隶属内务府的家奴。曹家虽然是皇帝的家奴,身份低微,却也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

康熙皇帝幼年丧父,曹雪芹太爷曹玺的妻子孙氏机缘巧合下成了康熙帝的奶妈,其祖父曹寅从小也是陪伴在康熙身边长大的,还当过康熙帝的御前侍卫和伴读,因为曹家和康熙帝的这层特殊关系,曹家在康熙朝成为了盛极一时的豪门大族。

康熙帝即位后,曹玺被封为江宁(南京)织造,这官负责皇家采买的职务,官阶虽然不高,却是个肥缺。曹家一门三代四人,连续在南京做了五十八年的织造官,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就连康熙皇帝下江南,有五次都是住在曹家。《红楼梦》中"烈火烹油,钟鸣鼎食"的豪门大族可说是曹府兴盛时的缩影。

然而万事万物盛极必衰,雍正皇帝即位后,曹府首当其冲,在雍正六年被抄了家,曹家由此家道中落,曹雪芹成年后,曹家更是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穷困地步,成了贫民阶级。

关于曹府被抄家的原因,其一是曹府在织造款项上的亏空。康熙帝晚年六次下江南,其中有五次都住在曹家,曹家多次接驾不仅耗空了家私,还亏空了数百万两公款,到了雍正帝即位时,追究起了亏空的款项,曹家首当其冲。考虑到这巨额欠款事出有因,一时三刻难以还清,雍正帝于是格外开恩,允许曹雪芹之父曹頫分三年补请,然而对于此时外强中干的曹家来说也是于事无补。

其二是曹府正在变卖家产、东拼西凑补清欠款之时,新上任的盐政官为了讨好雍正帝,向他打小报告说曹頫正在挪移家产,藏匿银子,以致雍正帝大怒之下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务固封看守",严拿重要家人并查封家人财产,曹府由此被抄。

其三,除了亏空的经济原因外。曹府作为康熙皇帝的亲信,历来和康熙帝及其皇子关系密切,尤其是和长期为太子的胤礽,曹府在皇位的争夺之战中并没有站对队伍,雍正帝即位后为了巩固政权,势必要对自己的政敌一伙开刀。再者,雍正帝当时又派年羹尧征战西北,所需大量经费,曹家的财产便是现成的经费,虽然抄家之后,所得的钱财少得可怜。

曹府被抄家时,曹雪芹才刚出生,随着曹家的没落,曹雪芹也逐渐沦为贫民阶级。他的一生亲历人世的兴亡浮沉,抚今追昔,"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残梦忆繁华",最终著成了《红楼梦》这一血泪之作。

曹雪芹(约1724~约1764),清代小说家。满族正白旗包衣,名沾(zhān),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雍正二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生于江宁(今江苏南京),祖籍辽阳(后迁沈阳)。著有《红楼梦》。 据考,曹雪芹于就诞生在位于南京的江宁织造府内。江宁织造府,位于如今南京的市中心大行宫地区,清朝康熙皇帝6次下江南,有4次就住在江宁织造府内。这里的地名大行宫的称呼即由于康熙和乾隆两个皇帝在此住过而得名。 明朝天启元年(1618年),努尔哈赤统兵攻明,攻占沈阳、辽阳,曹宜的先祖被满军所虏,归依八旗正白旗“包衣”,先祖曹世远、高祖曹振彦本为汉族,沦为多尔衮的家奴。曹振彦颇受多尔衮赏识,封为佐领,曾参与平定姜镶起义。入关后,改任文官,历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两浙都转运盐使等三品官职。 辽阳曹雪芹纪念馆曹雪芹标准像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母。祖父曹寅做过玄烨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玄烨宠信。玄烨六下江南,其中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并住在曹家。 另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记录:故宫博物院所藏康熙年间曹家的一份密折中记载,曹雪芹之父曹頫(fǔ)实为曹寅之弟曹宣之子——由于曹寅及其孤子曹颙相继离世,康熙帝欲让曹家仍掌江宁织造之职,故令曹宣之子曹頫过继到曹寅一支,支撑门户并任江宁织造。如此说来,曹雪芹实为曹宣之孙,而非曹寅之孙。 曹寅病故,其子曹颙、继子曹頫(即曹寅之弟曹宣第四子)先后继任江宁织造。他们祖孙三代四人担任此职达58年之久。曹雪芹自幼就是在这“秦淮风月”之地的“繁华”生活中长大的。雍正初年,由于曹振彦的亲孙子曹宜使坏,加之受朝廷内部政治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一系列打击。曹頫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家产抄没。这时,曹雪芹随着全家进京,住在蒜市口;曹頫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其家族在乾隆时代曾经复兴过一时。后来曹雪芹在右翼宗学里结识了敦诚、敦敏,并与他们成为亲密朋友。康熙朝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谋立朝廷,暗刺乾隆,事败。曹家被牵累,再次抄没,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红楼梦》的修订。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曹雪芹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到了这一年的除夕(1764年2月12日),终于因贫病无医而逝世,享年约四十岁。曹雪芹“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性格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曹雪芹是一位诗人。他的诗,立意新奇,风格近于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称赞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但他的诗仅存题敦诚《琵琶行传奇》两句:“白 曹雪芹故居

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可见他画石头时寄托了胸中郁积着的不平之气。曹雪芹的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小说的创作。 他的小说《红楼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最高峰,在世界文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红楼梦》是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作品。据考《红楼梦》80回以后他已写完,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流传下来。今流行本一百二十回,后四十回是由书商程伟元和官僚文人高鹗整理印行的,一般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

编辑本段身世、籍贯之谜

不只他的生卒年一直存著争议,甚至连他的字、号,也不能十分确定,按照曹雪芹的好友张宜泉的说法,应该是姓曹,名沾,字梦阮。号芹溪居士。但有研究者认为他的字是芹圃,号是雪芹。他的生年,现在主要的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他生于公元1715年,另一种说法认为他生于公元1724年。他的卒年,一般有三种说法:一种认为他卒于公元1763年,一种认为他卒于公元1764年,最后一种卒于公元1765年初春。 曹雪芹的上世的籍贯,现在也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他的祖籍是河北丰润,明永乐年间迁至辽东铁岭,后来跟随清兵入关,另一种认为他的祖籍是辽阳,后迁沈阳,他的上组曹振彦原是明代驻守辽东的下级军官,大约于清太宗天命六年(公元1633年)后金攻下了辽阳时归附,后随清兵入关。

编辑本段生平简表

雍正二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生,曹雪芹(20张) 雍正三年(乙巳1725) 乾隆元年(丙辰1736) 乾隆二年(丁巳1737) 乾隆五年(庚申1740)康熙朝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谋立朝廷,暗刺乾隆,事败。雪芹家父被牵累,再次抄没,家遂破败。雪芹贫困流落。曾任内务府笔帖式。 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初有清抄定本(未完)。 乾隆二十年(乙亥1755)续作《石头记》。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脂批于第七十五回前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是为当时书稿进度情况。脂砚斋实为之助撰。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友人敦诚有《寄怀曹雪芹》诗。回顾右翼宗学夜话,相劝勿作富家食客,“不如著书黄叶村”。此时雪芹当已到西山,离开敦惠伯富良家(西城石虎胡同)。 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友人敦敏自是夏存诗至癸未年者,多咏及雪芹。 乾隆二十四年(乙卯1759)今存“乙卯本”《石头记》抄本,始有“脂砚”批语纪年。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今存“庚辰本”《石头记》,皆“脂砚斋四阅评过”。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重到金陵后返京,友人诗每言“秦淮旧梦人犹在”,“废官颓楼梦旧家”,皆隐指《红楼梦》写作。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敦敏有《佩刀质酒歌》,纪雪芹秋末来访共饮情况。脂批“壬午重阳”有“索书甚迫”之语。重阳后亦不复见批语。当有故事。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春二月末。敦敏诗邀雪芹三月初相聚(为敦诚生辰)。未至。秋日,受子痘殇,感伤成疾。脂批:“……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记之是“壬午除夕”逝世,卒年39岁。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敦诚开年挽诗:“晓风昨日拂铭旌”,“四十萧然太瘦生”,皆为史证。

编辑本段与《红楼梦》

著书缘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出生于南京。雍正六年曹家被抄没后才全家迁至北京。当时,曹雪芹年纪尚幼。曹雪芹究竟住在何处、他的青年时期是如何度过的等等这些问题,总因文献无证,不能确指。据红学家们的考证:曹雪芹幼时与获罪的曹頫等曹家人口进京,住在蒜市口,其家族在乾隆时代曾经复兴一时。后来曹雪芹在右翼宗学里结识了敦诚、敦敏,并与他们成为亲密朋友。最终曹家一蹶不振,曹雪芹就落魄住到了西山黄叶村,他的不朽的巨著《石头记》可能就是在西郊的山村里写成的。 也有人认为《石头记》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学教书时写成的。 曹雪芹晚年的生活穷愁潦倒而又嗜酒狂放,朋友们常把他比作晋朝的阮籍。他甚至穷困到“举家食粥” 的地步,常常要靠卖画来换酒喝。他的画很为当时的朋友们所推重,敦敏《题芹圃画石》诗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 可见曹雪芹的胸襟和画风。可惜他的遗作至今尚未被发现。 曹雪芹作品《石头记》

他的不朽巨著《石头记》的前八十回,早在他去世前十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 书的后半部分据专家们研究,认为基本上已经完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传抄行世,后来终于遗失,这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显然,曹家兴衰际遇与曹雪芹本人的困顿经历对他创作《红楼梦》起了重要的影响:原本过的是显赫贵族繁华奢侈的生活,听家人讲述祖上是如何的风光威严、荣华富贵;在亲身经历了家族败落之后,他从一个锦衣纨绔的贵公子摇身一变而成为了钦定罪囚的后裔,过上了穷愁潦倒、“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日子。“叹人世,终难定”,这种转瞬间荣兴辱衰的变幻,让他看清了统治阶层内部的冷酷和凶残,也使他出现根深蒂固的人世空幻悲观的思想。 经过了家道败落的转变,特别是在年移居西山农村之后,他对贫苦生活有了切身体会,与社会下层人民的来往增多,对社会的贫富悬殊及阶级对立有了深刻的认识,这些人生经历和思想认识,都为他创作《红楼梦》打下了生活基础与思想基础根据现已发现的文献材料,可以认为,曹雪芹主要是由于不幸而幻变的生活遭际使其良多感慨“有所郁结,不得其道”,所以只能著书,回忆身世,抒发悲绪。

写作背景

曹雪芹祖上明末前居住在今辽宁铁岭西南郊腰堡大汛河村一带。在努尔哈赤的后金兵掠地时,曹雪芹的远祖曹锡远被后金的军队俘虏,给多尔衮当家奴,属正白旗包衣(“包衣”即满语“家奴”一词译音“包衣阿哈”的简称)。清朝建立以后,设立“内务府”,负责为皇帝管理财产、饮食、器用等各种生活琐事和宫廷杂物,曹家成为“内务府”的成员。曹锡远的儿子曹振彦因建立军功,官至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盐法道。从曹振彦的儿子曹玺和曹玺的长子曹寅,曹寅的长子曹颙和侄儿曹頫,三代四人相继担任江宁织造一职。织造的职务,主要为皇帝管理制造和采办宫廷用品,但除此之外,还同时担任替皇帝搜集情报的工作,曹寅就经常向康熙密奏南方各方面的情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治安、民情等等。曹家几代人担任这一职务,表明他们跟皇帝有一种特殊亲密的关系。曹玺的妻子孙氏做过康熙的保姆,,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小时候曾做过康熙的伴读,以后又担任御前侍卫。曹寅在给康熙的奏折中自称“臣系包衣下贱”,说明曹家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对于皇帝来说是奴才,但对一般人来说,则是一个极为显赫的大官僚,是属于最高统治层中的成员。雍正继位后,曹家遭受冷落,曹頫时受斥责。雍正五年(1727)末、六年(1728)初,曹因织造差员勒索驿站及亏空公款等罪,被下旨抄家,曹頫被“枷号”,曹寅遗孀与小辈等家口迁回北京,靠发还的崇文门外少量房屋度日。曹家从此败落。 经历这样家族变迁的曹雪芹,因此而获得对贵族之家种种黑暗与罪恶的深切体验,这便成为他创作《红楼梦》重要的生活基础。

编辑本段族属辩析

对曹雪芹的民族身份问题现在还有争论。曹雪芹到底是满族,还是汉族?曹雪芹的祖上曹锡远,早在后金时期就加入了满洲族籍,隶属满洲正白旗。到了曹雪芹这一代,曹家已经在满族中生活了100多年,满族文化已经渗透到了曹家的方方面面。不论从曹雪芹自身,还是从其著作《红楼梦》中都可以找到与满族文化千丝万缕的联系。曹雪芹应该是满化了的汉族人,也可以说就是满族人。《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也将其祖上收录其中。 民族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斯大林定义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1]。这是中国学术界长期接受的观点。 中国较早给民族下定义的是梁启超:“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重要之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居一地(非同居不能同族也,后此则或同一民族而分居各地或异族而杂处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久之则吸纳他族,互相同化,则不同血统而同一民族者有之);(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2]梁启超的定义将血统作为民族特质之一,但又说“久之则吸纳他族,互相同化,则不同血统而同一民族者有之”。也就是说,其始是同一血统,但各个民族之间互相同化,不同血统的人也可以是同一民族。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的民族中屡见不鲜,几乎没有一个民族在血统上是纯而又纯的。我国民族学家认为“:民族不是血缘组织,相反,它正是血缘组织瓦解之后的产物,因此,‘血统’是决不能作为民族的基本要素之一来确定的。”[3] 不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还是民族学家的观点,或从中国各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实际出发,民族都不等同于血统。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民族从来没有按照血缘来划分,而是依照共同的经济、共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来划分。中国历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一多民族的国家可以从秦始皇算起。汉民族一开始就与苗、越、东夷等边民来往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历史上的“五胡乱华”、辽金元清等少数民族王朝的建立,都使得各民族人口相互混杂。不论那一个民族都很难说自己民族有所谓的“纯正的血统”。既使从全世界的民族发展来看,也很难找到血统完全纯正的民族。 满族从后金开始,大量的汉族人、蒙古族人、朝鲜族人涌进了满族这一共同体,他们在这一共同体中长期交往,共同生活,融为一体。虽然他们的血统不同,但谁也无法否定,他们就是满族,他们同处于一个民族共同体之中。 曹雪芹家是汉族血统无疑。但到了曹雪芹这辈,他们家已经加入了满洲八旗,并且在满族这个圈子里生活了一百多年,其思想感情、风俗习惯已经满族化了。 曹家加入了满洲族籍,不但已经得到了满族的认可,甚至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认可。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曹家早在乾隆年间就已经被收录到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之中。《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八十卷)又称《御制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因为是奉乾隆皇帝之敕编纂的。这部书的主要编纂人有,和亲王弘昼、保和殿大学士鄂尔泰、保和殿大学士讷亲、武英殿大学士福敏、文华殿大学士查郎阿、尚书徐元梦等。从雍正十三年(1735)开始,到乾隆九年(1744)结束,一共编写了9年时间。本书共收入除皇族爱新觉罗氏之外的满族姓氏1114个,主要记载其归顺时间,其原籍所在,其官级事迹,并且为各个姓氏中的重要人物立了传。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而不是八旗蒙古氏族通谱,更不是八旗汉军氏族通谱。曹家之所以能够进入《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说明他们家已经归属满洲八旗,其满洲族籍也已经得到了认可。由于这本书是乾隆皇帝“御制”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曹家的满洲族籍也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认可。乾隆皇帝在谕旨中说:“八旗满洲姓氏众多,向无汇载之书,难于稽考,著将八旗姓氏详细查明,并从前何时归顺情由详记备载,纂成卷帙。候朕览定刊刻,以垂永久”。显然,他要求大学士们要编的是“满洲姓氏”通谱,而不是别的,并且经过乾隆皇帝“览定刊刻”。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十四中记载: 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 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 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 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 元孙曹颙,原任郎中;曹頫,原任员外郎;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祜,现任州同。[4] 关于曹雪芹的族籍有不同的说法:一说汉族,一说汉军正白旗,一说汉军包衣等等。这些说法其实都不准确。从《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我们可以看出曹家的族籍应该是:满洲正白旗。曹雪芹也当如此。 正白旗是清代八旗之一。早在后金时期,就建立了八旗,即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和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和镶蓝旗。其中正黄旗、正白旗和镶黄旗为上三旗,正红旗、正蓝旗、镶白旗、镶红旗和镶蓝旗为下五旗。曹家祖上被俘后,隶属于满洲正白旗,也就是说从那时起,他们曹家就正式加入了满族,成为满族中的一员了。清代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八旗。曹家隶满洲八旗,无疑是加入到了满族共同体之中。 从上面的谱续中,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的祖上曹锡远很早就加入到了满族共同体之中。有关曹雪芹的家世,胡适先生做了很好的考证。他在《红楼梦考证》中第一次明确了曹家的世系: 曹锡远-曹振彦-曹玺-曹寅-曹頫(曹颙)-曹雪芹 也就是说,到了曹雪芹这一辈,已经是第六代了。曹家六代142年完全生活在满族中。他们已经“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地“满洲化”了。

编辑本段曹氏家族的满族化

曹家作为满族上三旗成员,满洲正白旗人,从昔日的包衣人身份,跃为满洲贵族。曹家虽系“包衣”出身,但百年过去,他们不仅加入满洲族籍,且已成为“名门望族”。曹家世代为官。到了曹雪芹的太爷曹玺那辈,已任工部尚书的要职。曹玺还当过“江宁织造”一职。《江南通志》一书直接写上了曹玺是满洲人,“江宁织造:曹玺,满洲人,康熙二年任”。曹雪芹的爷爷曹寅,虽然只任通政使司通政使,三品大员,但同时当过苏州织造、江宁织造;曹雪芹的父辈曹颙和曹頫也先后当过江宁织造。织造一职,官品虽然不高,但位置重要。它是由内务府管辖,直接为皇家服务,并且“油水”很大,可以说是当时的一个肥缺。从曹雪芹的太爷曹玺开始直到他的父辈曹頫为止,曹家祖孙三代四人共作了58年织造。 曹雪芹的爷爷曹寅还是一名重要作家,著有《楝亭诗钞》五卷、《词钞》一卷,并主持编辑了《全唐诗》,同时还为我们留下了几部戏剧作品。曹家到了曹寅这代,可以说达到了鼎盛。曹寅母亲是康熙的乳母,满语作meme eniye(嬷嬷妈)。在满族中,乳母的地位是很高的。可以说亲如生母,又胜于生母,因为她不仅要将皇子养大,而且要从小对他进行教育。据陈康祺《郎潜纪闻三笔》(卷一)记载: 康熙己卯夏四月,上南巡回驭,驻跸于江宁织造曹寅之府。曹世受国恩,与亲臣世臣之列。爰奉母孙氏朝谒,上见之,色喜,且劳之曰:“此吾家老人也。”赏赉甚渥。会庭中萱花盛开,遂御书“萱瑞堂”三字以赐。[5] 曹寅与康熙从小关系甚密,又是他的伴读。他长期在南方任“织造”一职,名义上是掌管宫廷内部的织造事务,而实际上权势很大。袁枚在所著《随园诗话》中记下了这样一件事,“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曰:‘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耳目’”。其地位之显赫可见一斑。康熙在位曾六次南巡,其中四次是曹寅在职出面接驾,并以其织造府作为皇帝行宫。同时,曹寅还经常上奏江南事,并得到康熙帝的朱批。一次,康熙在其奏折上批道,以后有关地方诸事,“必具密折来奏”。还有一次,康熙得知曹寅得疟疾,便马上赐药,并破例用驿马星夜送去。所有这些可以看出,曹寅一家与皇家的亲密关系。 曹寅的两个女儿,也就是曹雪芹的两个亲姑姑分别嫁给了满洲王爷,其中一位“适镶红旗平郡王讷尔苏”,另一位“适王子侍卫某”。也就是说,曹家不仅是满洲贵族,而且与满洲皇室有血亲关系,已经成为皇亲国戚了。平郡王讷尔苏为克勤郡王岳托的重孙。岳托是礼亲王代善第一子,礼亲王代善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二子。岳托在清初被封为克勤郡王,也是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之一。所谓“铁帽子王”,就是世袭罔替之王,其后代不降等级,永袭王爵。讷尔苏于康熙四十年(1701)袭平郡王,雍正四年(1726)因罪革爵,乾隆五年(1740)卒,并按郡王品级下葬。其第一子福彭,于雍正四年(1726)袭平郡王,乾隆十三年(1749)薨。福彭第一子庆明,于乾隆十四年(1749)袭平郡王,乾隆十五年(1750)薨。讷尔苏之孙庆恒,于乾隆十五年(1750)袭平郡王,四十三年复克勤郡王号,四十四年(1779)薨。一直到清末,克勤郡王爵一直有人承袭。从亲戚关系上看,平郡王讷尔苏是曹雪芹的亲姑父,平郡王福彭是曹雪芹的表兄,平郡王庆明、庆恒则是曹雪芹的晚辈。应该说,曹雪芹从小就与克勤郡王府及其大小王爷们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可见,曹家不论与康熙皇帝家族的关系,还是与满族亲戚的关系都十分密切。曹家经过一百多年的变化,不仅成为满族中的重要一员,而且已经成为当时举足轻重的皇亲贵胄了。

编辑本段曹雪芹、《红楼梦》与满族作家群

曹家从后金开始,就加入到了满洲族籍,并且在满族这个民族共同体之中生活了近一个半世纪之久。到了曹雪芹这代,可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地道的满族贵族之家。曹雪芹也已经成为满族一员,并且生活在满族的文化氛围之中。在曹雪芹生活的圈子里基本上都是满族文人,甚至皇亲国戚。如脂砚斋、敦敏、敦诚、弘晓、弘旿、墨香、永忠、明义、高鹗、裕瑞等。这些人的诗词和著作是研究曹雪芹及《红楼梦》不可多得的重要材料。一粟先生曾编过一本研究《红楼梦》的资料汇编《红楼梦卷》[6],共两册,上个世纪60年代出版。这是一本比较早的《红楼梦》研究资料集。在书中可以发现,早期研究《红楼梦》的资料大都出自满族人或“旗人”之手。这一点,也许是许多人没有注意到的,但它却是客观存在。曹雪芹是满族人,他自然生活在满族文化氛围之中;因为他是一个文人,他的生活圈子自然满族文化人居多。

脂砚斋

点评《红楼梦》的脂砚斋到底是谁?现在还没有定论。有人说是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也有人说是曹雪芹的妻子史湘云,也有人说是曹雪芹的叔叔。这个说法来自宗室红学家裕瑞,他在《红楼梦》续书评论集《枣窗闲笔》中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其叔脂砚斋”,第一次明确了批《红楼梦》者为曹雪芹的叔叔脂砚斋。因裕瑞为满洲人,又距离曹雪芹比较近,其话较为可信。脂砚斋及其《红楼梦》评点,对于《红楼梦》的成书、流传及研究影响很大。他的许多材料与观点,我们至今还在运用。比如,他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其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基本上成为曹雪芹逝世时间的定论。又如“句句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红楼梦图书(15张),实实经过”;“真有是事,真有是事”;“因命芹溪删去”;“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这些批语告诉我们,脂砚斋无疑是曹雪芹的挚亲,许多事情他是与曹雪芹亲眼目睹,实实经历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脂砚斋参与了《红楼梦》的修改、定稿,他的贡献不可低估。

为您梳理曹雪芹家那些事(六) 清晰的清代家族史之曹家的没落 曹頫之四

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二十四日,因有人举报曹家有转移家产行为,雍正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 圣旨全文如下: 雍正帝非常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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