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族谱的黄氏史料
出自嬴姓
据《通志·氏族略》、《元和姓纂》等有关资料所载,黄姓为陆终之后,其后建立黄国,后为楚所灭,子孙以国为氏。帝舜时代,东夷部落的首领叫伯益,是“帝颛顼之苗裔”,因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赐姓嬴氏。传说伯益的后裔有14支,既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赵氏、合称嬴姓十四氏。其中的黄氏大约于商末周初在今河南潢川建立黄国,因被周朝封为子爵,又称黄子国。春秋时期,楚国称霸,只有黄国和随国敢于抗衡。公元前648年,黄被楚灭。亡国后的黄国子孙,以国名为氏,就是黄氏。
出自金天氏之后 据《古今姓氏书辨证》所载,黄氏起源于金天氏之后。台骀是上古时期少昊金天氏的苗裔,世代为水官之长,颛顼时受封于汾川,后世尊为汾水之神。春秋时,台骀的后人曾建立沈、姒、蓐、黄诸国,后来都被晋国灭掉了。其中黄国公族子孙以国为姓,成为黄姓。 ① 今福建省泉州市的少数蒲姓回族为避元代“反色目”的诛杀而改黄姓。但由于出自不情愿,放将黄姓故意写成“苗”(莆)字,因苗(莆)与蒲同音,若被人发觉,落下加上两点就是黄字,久之便成了“黄”姓。
② 元代黄姓取阿位伯穆斯林女子改姓伊斯兰教其后裔融于回族并姓黄。黄姓回族主要分布在福建四川河南宁夏部分地区。
黄渊始祖 黄渊始祖主要流行于江西、福建、云南等省的一些地区,如云南威信谱在“渊”字条下明言:“世谱录渊公为一世始祖。”又引《十朋谱》之语:“渊公字好善,迁居黄岗之地,子孙多以公为始祖。” ① 金华黄氏:始祖是黄香裔孙黄苾。自江夏迁婺(金华府)之浦阳(今浙江金华市浦江县)。 黄苾,是东晋时人,黄香的第十代孙。最初在兖州(今山东郓城县)做官,后来升为金陵(今江苏南京市)按察,故族谱上称他为按察公。当时,金陵镇守长官吴英,很赏识黄苾的才干,便招他为婿。后因金陵一带战乱频仍,黄苾夫妻便隐居于浦阳。以后子孙繁衍兴旺,成为东南大族浦阳黄氏。黄峭山名黄峭,字峭山,又名岳,字实登,号十郎。唐末五代人,是邵武黄氏始祖黄惟淡之孙。黄惟淡原籍河南光州固始。据福建《麟峰黄氏家谱·旧序》,唐末昭宗景福二年(893年)九月,以王潮为福建观察使,“潮始人闽”。黄惟淡也于此时带领家族随王朝、王审知兄弟自光州固苎迁徙至福建,初居建州浦城(今福建浦城),不久迁居邵武,苎籍邵武平洒乡(今邵武市水北乡旧县村),成为后世闻名的邵武黄氏一派始祖。
② 客家黄氏 (属邵武分支)宁化客家黄氏是峭山公的支裔,其开基始祖是峭山公的第九子黄化,字惟枋,号从章。又名黄宁,或黄朝化,都是因迁居地“宁化”而得名。他生于五代后梁癸酉年(913年)正月十一日,原籍邵武禾坪。公元951年邵武黄氏大分析时,黄化即领家室自禾坪再向西南徙居汀州府宁化县,落籍宁化石壁村,开拓新的基业。黄化在宋初中第十九名进士,官任左御史、广州刺史等职。黄化的后裔,在闽粤为官任职的不少,子孙极为兴盛,遍布闽、粤两省各地。黄化被尊为闽粤客家黄氏的始祖,为许多黄氏家谱所尊称的著名的“宁化公”。
明清时期的迁徙 ① 迁往台湾的黄姓:明末清初,闽粤一带的黄氏,有一部分迁往台湾,人丁兴旺,与陈姓、林姓、郑姓,成为台湾的四大姓,素有“陈林半天下,黄郑排满街”的美称。后来,黄氏又播迁到了海外。早在明代以前就开始东渡海峡,迁徙人台。尔后,他们世世代代生息繁衍于此,开拓宝岛,艰苦创业。台湾的发展历史进程,将深深地铭记下他们不朽的功绩。明朝天启末年(1625—1627年),福建大旱,郑芝龙便舟载饥民数万人人台,其中有大批黄姓成员。但见于史籍记载的最早迁台黄氏,是明末南安人黄正束,他在明崇祯十年 (1637年)移居今台湾马公,后支分澎湖湖西。这以后,黄姓之人台者,便源源不断,到了清代的前期和中叶,便形成丁高潮。他们大多来自福建的泉州、漳州、汀州和广东的嘉应、潮州、惠州等地,散居于台湾各地。他们往往成为后世台湾黄姓各支派的人迁始祖。据《闽台关系族谱资料选编》节选《桃源蓬莱黄氏族谱》记载,福建永春县桃源蓬莱黄氏家族第十四世的黄毓盼,第十五世的黄宗选、黄宗琅、黄宗瑶,第十六世的黄文令、黄绍养、黄绍禁,第十七世的黄克凉、黄克甚、黄克读、黄克炉,第十八世的黄鸿钗、黄鸿胖、黄开仓等大批族人,都先后渡海徙居台湾。晋江《安海金墩黄氏族谱》即记载,该族第十一代有黄贻鼐,第十二代有黄微熔、黄素官、黄光辉,均居台湾,还有金墩后裔新加坡已故总统黄金辉,金墩安平黄恩瑞曾孙菲律宾前总统办公厅主任、农业部长黄严辉。潘湖迁台湾淡水艋岬潘湖、台北龙山金湖(金墩潘湖之简称)种德堂大宗祠。光绪《临海黄氏家谱》(抄本)所载,福建泉州临海黄氏,在清乾隆年间便有人开始迁往台湾。此后,该族子孙多有徙居台湾淡水、基隆等地者。如第六代有儒生黄王艺,于雍正时游学台湾邦寮浪桥,后来就落籍台湾;第八代有黄佳和迁往基隆、黄昕移居淡水;第九代有黄豆附徙台湾、黄牒居淡水、黄情迁鹿港;第十代有黄公体、黄蜂、黄熙等迁居台湾,台湾黄姓,遍布全省各地,尤以澎湖列岛和台湾西海岸的基隆、淡水、桃园、新竹、苗栗、鹿港、南投、虎尾、台南、屏东沿线地区为多。 ② 移居海外的黄姓 东南亚印支半岛、南洋、欧美澳等世界各地,到处都有他们在拓荒,在建设,在创造奇迹。越南 黄姓移居越南,很可能早在黄国灭亡后不久就开始了。当时有大批黄姓遗民被楚国强迫迁徙到江南越人居住地区,加入了越人队伍。随着越人的不断南迁,黄姓也随之迁入越南。不断南迁的黄姓中,有秦汉山越黄氏,有六朝唐宋的黄洞蛮,有明清岭南壮、瑶等族黄姓。越南人中的黄姓,绝大部分是上述移民的后裔。这些越人黄姓后裔,又从越南继续扩展,至今已广布于印支半岛各国。 在历史上,还有一些黄姓中国人,由于政治避难、经商等原因迁居越南。明亡后,许多黄姓遗民不甘事清,纷纷外逃避难,如清代金湖黄伯柳与黄进怀徙越南郡宅福逢埔安南郡金塔里。1679年,中国龙门副将黄进与总兵杨某等,率3000余众、战船50余艘,逃往越南。阮氏王朝迫使他们进入东浦(当时属柬埔寨)地区,清代金湖黄伯流徙柬埔寨高绵南荣城金塔大佛色里。从此,这批人及其后代便在东浦定居下来。当今,黄姓已繁衍成为越南十大姓之一,在越南全国的200余个姓氏中,黄姓是人口数排在第八位的大姓。 泰国。是中国黄姓移民较早、人数很多的国家之一。据有关资料统计,泰国黄姓现有30余万,在泰国华人社会中有很大的影响。泰国黄姓华侨、华人,清代金湖黄高拱徙暹罗国即今泰国望国街不仅建立有自己的宗族组织“泰国黄氏宗亲会”,还积极参加当地华侨华人的社会活动与社团组织。南洋。大约是在元朝末年,黄姓移居南洋。当时一位名叫黄森屏的官员奉命出使婆罗国(今文莱)。他到达婆罗后,便在婆罗国留居下来。之后,他以杰出的才干被推为文莱华人的领袖。后来,成了整个婆罗国的统治者——苏丹(实即国王)。他去世后,葬在文莱,子孙世代留居于此,且极为显赫。黄森屏生有一女,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嫁给渤泥(即文莱)第二苏丹阿合曼。阿合曼逝世后,黄森屏的女儿便继位为文莱国王。自此以后,文莱国王按女性血缘世系传递。第一位渤泥女王黄氏去世后,王位传给了她与阿合曼苏丹所生之女。至本世纪,文莱国王已传20余代,他们都是黄森屏的女性直系后裔。历史上文莱王室便奉黄森屏为始祖。明代开始,迁徙南洋的黄姓大增,如金湖黄伯枰高升第六子配金陵宋氏徙居南京金陵府衙湖口黄宅子二长钟瑞徙缅甸次钟端分泰国文莱黄厝,公元19世纪,由于中国封闭的国门被西方殖民列强的大炮轰开,因而出现了沿海居民移居南洋的高潮。黄姓也是如此,移居南洋的人数迅速增长,仅据菲律宾殖民政府1893年和189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当时移居菲律宾的近10万华人中,来自福建晋江、同安、南安、龙溪等地的黄姓华侨就有数千人之多,在当时旅菲华人七大姓中名列第二,仅次于陈姓。至今,菲律宾黄姓人口已发展到了5万余名。此外,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也有大量的黄姓华人华侨。近代以后,南洋黄姓华侨华人为了联络同宗,都纷纷建立了各种宗族组织。在菲律宾,建有黄江夏堂;在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建有江夏公所。此外,南洋黄姓华侨还在新加坡建立了统一的“南洋黄氏总会”。移居欧美澳黄姓移居美洲的历史,始于19世纪50年代。在早期的美洲华侨各姓中,黄姓人数最多,主要来自广东,其次是福建。广东华侨,又主要来自新宁、新会、开平、恩平四地,故称“四邑人”。在1850年成立的美国华侨社团“四邑会馆”中,黄姓人数最多;1854年由广东兴宁华侨创建于三藩市(即圣弗朗西斯科,又称旧金山)的宁阳会馆中,黄姓人数在26姓中排名第一;在1876年由开平、恩平两地侨民在旧金山成立的合和会馆中,黄姓在7大姓中名列第二。至今,在全美华裔各姓宗亲中,黄姓宗亲人数仍然是最多的。
宗族组织为维护其血缘共同体的存在和利益,有一套要求族人的行为规范,并受传统文化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制约。
祠堂族长对族人拥有审判权。如四川唐氏宗族,倘族人犯有种种“非为”,“各房长确知,先以理戒,以情谕,至情理所不能感服,房长告知族长,族长会同族众,以其所犯过恶告明祖先,爰请家法,从重惩责”①。宗族惩治族人,要将族人“所犯过恶告明祖先”,向祖先“爰请家法”。《即墨杨氏家乘》所收康熙时所定《家法》规定:族人相讼,族中“尊长传其本支年老正直者,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吐其实,定其曲直,小事开罪大事告于祖宗朴责之强悍不遵约束者,则公曰于官,以法处之”。“焚香誓于家庙,示无所徇”。江苏常州庄氏祠堂乾隆时所定宗约,对于祠堂的审判权叙述较细。该约:“族人相争,大干法纪,自难解免,倘属田土口争、一切家庭细故,族人可为调处者,不得邃行兴讼,告以情祠具禀宗祠,听族长、分长暨族之秉公持正者传集两造,在祖宗神位前论曲直、剖是非,其理屈与不肖者,当即随事惩罚,甚则绳以祖宗家法,令其改过自新,若顽梗不灵,轻则鸣鼓共攻,解官求治,重则祠中斥革,谱内削名,断勿徇纵”②。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对族人的处理,各族是不同的。前述杨氏宗族对于犯“大事”者要“朴责”,庄氏宗族对于小事“随事惩罚”,不改悔者“解官求治”,最严重的“祠中斥革、谱内削名”,即开除族籍。四川唐氏的“家法”在《宗规》中列有专条:“置家法一具,用竹片,长三尺,宽寸半,厚五分,上书唐氏家法字样,悬祠中内高朗处,祭祀时昭然若见,令其知惧。当用则用之只用之族人者,示家教也”③。有的宗族对于不肖者,“举族鸣其罪,纳诸竹笼,沉诸海而不为过”④。江苏镇江赵氏宗族“有干犯名教伦理者,缚而沉之江中以呈官”①。祠堂族长还可以处死族人。安徽《弘农杨氏宗谱》则将宗族处死族人的权力作为“家法”明确地写入《宗族规条》:“族长既立,家法攸司,其于不肖子弟,轻则令其拜伏自悔,重则族长执法笞惩,至若大逆不孝,则族长会合族众,鸣公处死,虽独子不恕,另立贤嗣。”宗族对族人的要求,大致可分三种类型:一是规、约,如宗约、宗规、家规、族规、祠规,是宗族要求族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二是禁、戒,如宗禁、家戒、家禁等,规定族人不许做的事情;三是训语,教诲族人如何做人,起伦理道德的教导作用。但这三方面往往混合在一起,可混称为宗规家训。其具体内容十分庞杂,举其大者,约有以下数端。
① 《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同治十年定。
② 《毗陵庄氏族谱》卷11。
③ 《唐氏族谱》卷1,《宗规十条》作于同治十年。
④ 《余姚孝义劳氏宗谱》卷1《旧谱条约并序》。
① 刘献庭:《广阳杂记》卷4。
宗族最强调族人处理好家庭关系,对父子、夫妻、兄弟、婆媳、祖孙、妯娌、叔(伯)侄、姑嫂、叔嫂等关系加以规范,一般不出儒家伦理的要求。其中最重视父子、兄弟关系,强调孝、悌之道,并把子弟的行为都纳入进去。《慈南干溪章氏宗谱》嘉庆时所定《族规》说:“孝悌为万化之原盖父母为生身之本,兄弟乃手足之情,不孝固天理不容,不悌亦人情所不近,倘或灭绝天良,渐染敝俗,甚至双亲冻馁,同室操戈,如此之人,不待天诛神殛,在族人必须声罪共击,到祠杖竹,或鸣官治罪,以肃规约。”
其次是要求族人睦宗族。合肥杨氏宗族要求族人“卑不犯尊,少不凌长”②。四川李氏宗族对同族中如何处理辈份关系,强调“同族伯叔昆仲自有定序”。还规定处理贫富关系的要求,“族中贫富不齐,富者不可骄,骄则招尤,亦易起侈荡之心,贫者不可惰,惰则不惟益困,而且无所不至”①。合肥杨氏宗族也重视族中的贫富关系,认为“族间贫富自有不齐,然分则各门,合原一家,毋异视也,务要休戚相关,有无相恤,勿令无赖以致辱身,贱行陨节败名,有玷先祖也”②。
宗族对族人的生活提出要求,涉及到娱乐、婚姻、丧葬、衣食住行、职业等等。
宗族一般要求族人从事“士农工商”本业,做一名“四民”,反对族人成为无业游民。浙江《越州阮氏宗谱•翼青公家训》说:“培养子弟,务令执有一业,或读书、或力穑、或贸易、或操作,此之谓四民,盖有一事以束其身,心自不暇思及外务。其有不务正业者,是为游民,当禀请家、族长,随时训导,以禁止之。”苏州《彭氏宗谱》所载顺治时所定《条例》要求:“宗人生业以读书习礼为上,次则训徒、学医、务农,次则商贾贸迁,若违礼背训入于匪类者,斥而不书。”
宗族要求族人生活勤俭,反对奢华。无锡郑氏认为:“士农工商,莫不各有其事,明而动,晦而休守,寸阴是惜,勤也;饮食淡泊,衣服不尚纷华,俭也。”③宗族对族人要求最多的是婚姻方面,强调门当户对,尤注重良贱不婚。
宁波卢氏规定:“男女议亲,须门户相当及伦序不紊者,不许苟且,以坏家风,男子不可出赘,女子不可入赘,其婚嫁止称家有无,毋得强为美观。”又认为:“妻也者,齐也,凡娶以配身也,若女失节为妻,自己失节也。子姓如有娶娼妇为妻,及良贱为婚者,俱不得入宗祠。”①该族虽强调良贱不婚,但反对婚姻论财,提倡婚事“称家有无”,量力而行,反对赘婚和娶寡妇。
② 《弘农杨氏宗谱》卷首《碑记》。
① 《李氏宗谱•宗范》。
② 《弘农杨氏宗谱》卷首《宗谱规条》。
③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有的宗族还要求族人的丧葬不作佛事,不闹丧,不可停柩不葬。湖南匡氏规定:“父母丧,必须依礼定限安葬,若惑于风水,或托故久停不葬者,俱属不孝,杖八十。”②四川唐氏认为:“佛事道场,荒诞不经,演戏吹唱,以忧为乐,一切繁文缛节,时俗之所尚,大非丧礼之所宜,徒耗资财,实无益耳。至于葬亲,固宜卜吉壤,然惟求其不为道路,不傍沟洫,不近城市,择厚土而安厝,切不可执福阴之说,停柩不葬,日久迁延,设遇变故莫测,以致亲骸暴露,不能归窆,不孝之罪,孰大于是乎?”③宗族还对娱乐作了要求,无锡郑氏“戒游手好闲之人,人之思,劳则日生,怠则日靡,即看戏一事,亦属无益,博弈好饮酒,终非善类”。④常州杨氏规定:“不许习丝竹唱词曲”。⑤宗族反对赌博,无锡郑氏提出“戒赌博:当今之世,赌风太甚,无论乡缙平等,皆好赌钱,甚至妇人女子,亦喜赌,一入赌场,废时失事,产业不能保”。认为赌博“消耗先人储业,所谓作无益害有益,诚宜切戒也。如子孙有犯者,急为禁止,能改则已,不改则宗祠重惩,仍责成其父兄伯叔督之,必改而后已,其诱人为非者同”。
宗族要求家长善于治家,有的宗族注重从小培养子女,使其成为社会上合格的人才。湖南彭氏规定:“子弟之宜教也。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当幼小时,动静语言,便当使之归于正。姑息之爱不可也,浮薄之习宜去也,毋以轻佻为文明,毋以愚鲁为浑朴,随子弟之材质,士农工商各与本业,庶不致成为游民。若夫女儿,生长闺房,更当道以礼节,敬以孝顺,酿以和平,操以中馈,勤俭朴素,于归后,宜室宜家,斯亦父母之光也。”①要家长把儿子培养成“四民”正人,把女儿培养成讲究礼节、勤俭朴素、善于持家的未来的贤妻良母。
对于不负责任教育子女的家长,有的宗族规定了惩罚的内容。无锡郑氏规定:“族中教子不严,习于败类者,宗祠戒谕,使严督其子改过自新,有自父兄检束而游荡无赖者,宗祠责治,公议其执一业,而专托近支长辈督率之。”②宗族强调族人按时交纳赋税,做国家的顺民,避免给宗族带来麻烦。
① 《甬上卢氏敬睦堂谱稿》卷1《宗约》。
② 《匡氏续修族谱》卷首《原家规》。
③ 《唐氏族谱》卷1《家训》。
④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四琏子格言》。
⑤ 《即墨杨氏家乘•家法》。
① 《彭氏三修族谱》卷16《宗规十条》。
② 《荥阳郑氏续修大统宗谱》卷3《宗约》。
无锡郑氏提出:“要早完国课,官银粮米,倘有拖欠,差人临户,惊鸡闹犬,好不烦恼,依时早完,亦一快事。”③绍兴阮氏认为:“身际承平,无苛徭杂派之苦,衣租食税,悉出君恩,故国课最宜早完,必待胥吏追呼,是负恩也。吾愿族中急公亲上,毋稍迟滞。”④镇江金坛庄氏规定:“早完国课:赋税上关国计,下系考成,草莽君臣之义,惟此为重,须率先急公,依限完纳,毋得拖欠,贻累乡里。况且功令森严,绅衿欠粮,即行奏销,凡属平民,岂容少恕”。⑤宗族把能否按时交纳赋税,看作是否忠君爱族的行为。清廷对宗族法规的政策清代宗族首领除了重视年老分尊外,强调尚爵尚贤,宗族的领导主要由绅士充当。绅士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他们对宗族的领导,主要是要使宗族成为社会的稳定因素,替国家治理地方社会,把家法作为国法的补充,所谓“家之有规,犹国之有律,律不作,无以戢小人之心思,规不立,无以谨子弟之率履,惟是聊述家规”①。因此,许多宗族法规便是以国家的法规为参照系而设置的。绍兴阮氏乾隆时,“就国法所严人情易犯者,订为二十条,编入家规。后更望严正淳切家、族长,或朝夕训诲,或朔望申明。
宗族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受到朝廷欢迎。宗族为更好地行使权力,管好族人,往往请求政府予以支持,而朝廷则批准祠规,承认祠堂族长的审判权、族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即墨杨氏家乘》康熙时记载该族家法“数十年来,多求官批照”,自行此法数十年,该族“无具两造者矣”,县官曾说:“尽如杨宅家法,直可刑措”。再如合肥杨氏,于乾隆二十九年建好祠堂,旋修宗谱,立有规条,并置祭产,但“相传而下,习俗移人”,“间有不孝子弟,将谱所列之规条,竟弁髦视之”,甚至以少犯长,以卑犯尊,未能合宗睦族。嘉庆十五年,该族生员数人赴县呈请祠规,知县于同年批复,要求“杨氏户、族人等知悉:嗣后务遵祠规,父训其子,兄戒其弟,如敢不遵,许该族户、祠长人等指名禀县,以凭究治,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①。嘉庆十六年,该族将知县条示祠规刻石勒碑,以约束族人。
不过清朝并不是予以宗族法规全部支持,在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处死族人问题上,清朝的政策发生过变化。顺治、康熙时期,不承认祠堂族长对族人的处死权,到雍正时则得到了法律的公开承认。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新的载体,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要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让农民真正受益。
(4)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5)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真正造福亿万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的一个“新”字,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它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新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它体现的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决策和新举措,凸显的是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条件和新机遇;它还是农村振兴历史进程的新起点,是“三农”事业发展的新希望。
《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陕西 商南 蒋氏 〔陕西商南〕蒋氏宗谱&S226;陕西省商南县红庙分支(九修)二卷 1999 商洛3
陕西 商南 冀氏 〔陕西商南〕冀氏宗谱不分卷 2000 商洛4
安徽 潜山 蒋氏 〔安徽濳山〕濳山县蒋氏八修宗谱三十二卷,首一卷 1904 商洛5
陕西 洛南 童氏 〔陕西雒南〕雁门郡童氏宗谱三卷 1964 商洛6
陕西 洛南 李氏 〔陕西雒南〕陇西郡李氏宗谱二卷 1963 商洛7
陕西 洛南 杨氏 〔陕西雒南〕杨氏宗谱十卷,首一卷 1963 商洛8
陕西 洛南 刘氏 〔陕西雒南〕刘氏宗谱不分卷 1963 商洛9
陕西 洛南 罗氏 〔陕西雒南〕罗氏宗谱一卷 1963 商洛10
湖北 黄冈 陈氏 〔湖北黄冈〕陈氏续修合谱八卷,首三卷 1901 商洛11
陕西 商南 罗氏 〔陕西商南〕罗氏宗谱 一卷 1954 商洛12
陕西 商南 李氏 〔陕西商南〕商邑李氏家谱 二卷 1999 商洛13
陕西 商洛 〔陕西商洛〕〔 氏四修家谱 〕不分卷 1987 商洛14
陕西 商州 周氏 〔陕西商州〕商山周氏家乘不分卷 1934 商洛15
陕西 洛南 汪氏 〔陕西雒南〕舒邑晓天汪氏宗谱 六卷 1991 商洛16
什木罕 〔 〕什木罕家谱一卷 清末 市档案1
陕西 洵阳 〔陕西洵阳〕〔?氏〕廷辉公续修支派一卷 1911 市档案2
日本 奈良 原田 〔日本奈良〕大藏朝臣原田家历传不分卷 1939 市档案3
陕西 户县 王氏 〔陕西户县〕第十二修王氏族谱三卷,首一卷 1996 市档案4
陕西 户县 仝氏 〔陕西户县〕仝氏族谱第三谱不分卷 1999 市档案5
陕西 户县 杨氏 〔陕西户县〕户县庞光镇炉丹村西堡杨氏族谱一卷 2001 市档案6
陕西 户县 贾氏 〔陕西户县〕牛东贾氏宗谱(车门支系)一卷 1993 市档案7
江西 弋阳 刘氏 〔江西弋阳〕彭城刘氏福四公裔重修族谱三卷 1826 市档案8
陕西 户县 姬氏 〔陕西户县〕姬宗世谱录不分卷 市档案9
陕西 户县 王氏 〔陕西户县〕王氏族谱四卷 清 市档案10
刘氏 〔 〕刘氏宗谱一卷 1889 省档案1
湖北 黄冈 方氏 〔湖北黄冈〕方氏宗谱十二卷,首四卷 1901 省档案7
陕西 商州 周氏 〔陕西商州〕商山周氏家乘不分卷 1934 省档案8
陕西 白河 钱氏 〔陕西白河〕白河钱氏宗谱四卷 1927 省档案9
陕西 白河 钱氏 〔陕西白河〕双溪常系谱钱氏宗谱四卷 1927 省档案10
湖北 蕲春 程氏 〔湖北蕲春 〕 蕲阳程氏宗谱六卷 1823 省档案11
江西 九江 陈氏 〔江西九江〕义门陈氏宗谱十五卷 1876 省档案12
江西 九江 陈氏 〔江西九江〕义门陈氏宗谱十五卷 1876 省档案13
江西 庐陵 周氏 〔江西卢陵〕新修周氏族谱四卷 1940 省档案14
福建 厦门 庄氏 〔厦门泉州〕泉州桃源庄氏族谱汇编六卷、卷首一卷 1999 省档案15
陕西 紫阳 伍氏 〔陕西紫阳〕伍氏宗谱 1934 省档案16
山东 黄县 丁氏 〔山东黄县〕丁氏族谱十二卷首一卷 1909 陕师大1
江苏 苏州 文氏 〔江苏苏州〕文氏族谱续集不分卷 1929 陕师大2
江苏 吴县 王氏 〔江苏吴县〕洞庭王氏家谱二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1911 陕师大3
福建 闽县 王氏 〔福建闽县〕西清王氏重修族谱不分卷 1935 陕师大4
山东 滕县 生氏 〔山东滕县〕滕县生氏族谱四卷,卷首一卷 1936 陕师大5
江西 婺源 朱氏 〔江西婺源〕紫阳朱氏宗谱二十五卷,卷首一卷 1925 陕师大6
河南 安阳 朱氏 〔河南安阳〕朱氏家谱不分卷 1906 陕师大7
河北 交河 李氏 〔河北交河〕李氏族谱不分卷 1937 陕师大8
湖南 汝城 朱氏 〔湖南汝城〕大村朱氏族谱四卷 1931 陕师大9
山东 乐陵 宋氏 〔山东乐陵〕乐陵宋氏族谱不分卷 1935 陕师大10
辽宁 海城 李氏 〔辽宁海城〕李氏宗谱一卷 1901 陕师大11
浙江 绍兴 杜氏 〔浙江绍兴〕会稽杜氏家谱十二卷,卷首一卷 1899 陕师大12
浙江 绍兴 阮氏 〔浙江绍兴〕越州阮氏宗谱二十二卷,卷首一卷 1928 陕师大13
陕西 蒲城 屈氏 〔陕西蒲城〕屈氏族谱不分卷 1984 陕师大14
河北 营城 邵氏 〔河北营城〕邵氏宗谱不分卷 1939 陕师大15
江苏 吴县 周氏 〔江苏吴县〕洞庭东山周氏支谱不分卷 1916 陕师大16
多罗钟端 宣宗成皇帝位下多罗钟端郡王家谱不分卷 民国 陕师大17
四川 井研 胡氏 〔四川井研〕井研胡氏族谱不分卷 1936 陕师大18
江苏 镇江 唐氏 〔江苏镇江〕京口唐氏重修族谱二卷 民国 陕师大19
江苏 吴县 秦氏 〔江苏吴县〕洞庭秦氏宗谱五卷,首四卷,末一卷 1873 陕师大20
河北 沧州 孙氏 〔河北沧州〕渤海孙氏家谱不分卷 1921 陕师大21
章氏 章氏会谱德庆初编三十卷,二编四卷,三编十六卷,四编十卷 1919 陕师大22
浙江 杭州 许氏 〔浙江杭州〕高阳许氏家谱二卷 1849 陕师大23
天津 静海 马氏 〔天津静海〕马氏族谱一卷,世系表一卷 民国 陕师大24
江苏 常州 张氏 〔江苏常州〕毘陵张氏宗谱十二卷 1929 陕师大25
河南 项城 张氏 〔河南项城〕项城张氏族谱十二卷 1936 陕师大26
满洲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八十卷 1735 陕师大27
四川 云阳 程氏 〔四川云阳〕云阳程氏家乘四卷 1919 陕师大28
河北 南皮 杨氏 〔河北南皮〕杨氏族谱不分卷 1933 陕师大29
平江 叶氏 平江叶氏族谱十二卷,卷首一卷,末一卷 1935 陕师大30
江苏 吴县 叶氏 〔江苏吴县〕叶氏祖谱不分卷 民国 陕师大31
江苏 常州 卞氏 〔江苏常州〕胜西卞氏族谱十六卷 1940 陕师大32
江苏 常熟 归氏 〔江苏常熟〕京兆归氏世谱十二卷 1913 陕师大33
江苏 无锡 荣氏 〔江苏无锡〕荣氏宗谱三十卷 1935 陕师大34
河北 丰润 赵氏 〔河北丰润〕浭阳赵氏西门统谱七卷 1932 陕师大35
辽宁 开原 颜氏 〔辽宁开原〕颜氏支谱一卷,附优复恩例一卷 1935 陕师大36
上海 潘氏 〔上海〕上海潘氏家谱六卷 1935 陕师大37
山西 汾阳 韩氏 〔山西汾阳〕汾阳韩氏支谱四卷 1884 陕师大38
河南 荣阳 郑氏 〔河南荣阳〕郑氏族谱二十卷,卷末一卷 1932 陕师大39
浙江 临安 钱氏 〔浙江临安〕钱氏家乘不分卷 1925 陕师大40
浙江 武进 钱氏 〔浙江武进〕钱氏宗谱十六卷 1878 陕师大41
江西 婺源 吴氏 〔江西婺源〕环溪吴氏家谱四卷 1904 陕师大42
陕西 兴平 赵氏 〔陕西兴平〕赵氏世谱稿不分卷 1925 陕师大43
河北 满城 宋氏 〔河北满城〕清苑宋氏宗谱四卷,卷首一卷 1923 陕师大44
陕西 兴平 赵氏 〔陕西兴平〕赵氏壬午年谱不分卷 1932 陕师大45
陕西 长安 罗氏 〔陕西长安〕罗氏族谱二卷 1938 陕师大46
陕西 泾阳 王氏 〔陕西泾阳〕宝田堂王氏家乘八卷附特命录一卷 清 陕师大47
蒙古 蒙古世系 1979 陕师大48
河南 洛阳 白氏 〔河南洛阳〕白居易家谱 1983 陕师大49
广西 田阳、忻城 岑氏 〔广西田阳〕〔广西忻城〕广西土官岑氏莫氏族谱 1965 陕师大50
广东 花县 洪氏 〔广东花县〕洪氏宗谱 1982 陕师大51
云南 晋宁 郑氏 〔云南晋宁〕郑和家谱考释 1937 陕师大52
爱新觉罗 爱新觉罗宗谱 1938 陕师大53
吉林 他塔拉氏 〔吉林〕吉林他塔拉氏家谱九篇 1989 陕师大54
孔氏 孔子世家谱卷首,初集六十二卷,二集34卷,三集10卷,四集12卷 1990 陕师大55
广东 台山 赵氏 〔广东台山〕浮石赵氏族谱(增订初编 续编 补遗 附录)二十四卷,卷首一卷 1966 陕师大56
庾氏 庾氏志(赣粤湘桂卷) 1999 陕师大57
上海 嘉定 周氏 〔上海嘉定〕嘉定周氏宗谱不分卷 清 陕师大58
浙江 杭州 陈氏 〔浙江杭州〕陈氏宗谱不分卷 清 陕师大59
古氏 新编古氏宗谱 1994 陕师大60
福建 泉州 庄氏 〔福建泉州〕泉州桃源庄氏族谱汇编六卷,卷首一卷 1999 陕师大61
苏氏 新编苏氏大族谱 1994 陕师大62
山东 曹县 闫氏 〔山东曹县〕〔陕西三原〕闫氏族谱一卷 1981 咸阳1
山东 曹县 闫氏 〔山东曹县〕〔陕西三原〕闫氏族谱一卷 1983 咸阳2
陕西 咸阳 张氏 〔陕西咸阳〕张氏家世一卷 1981 咸阳3
陕西 礼泉 张氏 〔陕西礼泉〕张氏家谱四卷 1809 咸阳4
陕西 旬邑 刘氏 〔陕西旬邑〕刘氏旬邑族谱一卷 1963 咸阳5
陕西 旬邑 马氏 〔陕西旬邑〕马氏世系考一卷 1920 咸阳6
陕西 旬邑 蒙氏 〔陕西旬邑〕蒙氏家谱底稿一卷 1973 咸阳7
陕西 长武 马氏 〔陕西长武〕马氏家谱三卷,末一卷 1990 咸阳8
陕西 长武 鱼氏 〔陕西长武〕鱼氏宗谱二卷 1996 咸阳9
陕西 永寿 张氏 〔陕西永寿〕张氏宗谱稿三卷 1984 咸阳10
陕西 永寿 任氏 〔陕西永寿〕〔任氏影〕一幅 咸阳11
陕西 三原 李氏 〔陕西三原〕〔李氏影〕一幅 咸阳12
陕西 永寿 王氏 〔陕西永寿〕〔王氏影〕一幅 咸阳13
陕西 旬邑 吴氏 〔陕西旬邑〕吴氏族谱一卷 1995 咸阳14
陕西 长武 师氏 〔陕西长武〕〔师氏家谱〕一卷 1869 咸阳15
陕西 长武 师氏 〔陕西长武〕师氏家谱五卷 1997 咸阳16
陕西 长武 魏氏 〔陕西长武〕魏氏族谱一卷 1987 咸阳17
陕西 三原 李氏 〔陕西三原〕〔李氏家谱〕一卷 2000 咸阳18
山东 郓城 张氏 〔山东郓城〕张氏族谱一卷 1997 咸阳19
河南 洛阳 王氏 〔河南洛阳〕北岳王庄王氏宗谱一卷 1987 咸阳20
陕西 旬邑 李氏 〔陕西旬邑〕〔李氏影〕一幅 1996 咸阳21
陕西 旬邑 第五氏 〔陕西旬邑〕〔第五氏影〕一幅 咸阳22
陕西 旬邑 刘氏 〔陕西旬邑〕〔刘氏影〕一幅 咸阳23
陕西 长武 张氏 〔陕西长武〕张宅家谱一卷 1825 咸阳24
陕西 长武 刘氏 〔陕西长武〕刘氏族谱一卷 1957 咸阳25
陕西 三原 毛氏 〔陕西三原〕〔毛氏影〕一幅 咸阳26
黄氏族谱的黄氏史料
本文2023-11-29 03:51:0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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