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7当兵退伍回家了一个月有多少钱
2005年入伍、2007年退役的义务兵,如果不是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的,那么退伍回家后是没有地方政府(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发给退役军人任何货币型式补贴、补助和抚恤金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报到后,就是曾经当过兵的普通公民了!现在正在进行着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布置的,退役军人等信息采集事项,其目的如同下图一所述,其中可以肯定的就是对于每一个退役军人予以精神褒扬的就是,在明年五一前为所有的优抚对象(含退役军人)悬挂“光荣人家”牌匾(见图二):
图一
图二
所谓的对于退役老兵的补助就是一场骗局。作为一个退役老军人有必要建议你,还是去电话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优抚科询问的好!以防受骗。
我国并没有实行退伍老兵补助的,退伍老兵补助在网上退伍老兵补助传得沸沸扬扬,事实上那就是一场诈骗骗局。前几天中央电视台已经播放了年过六旬老退伍军人遭到网上骗局,得到几十万假支票的补助,事前先行被骗几万元税金的骗术。
退役老兵具有六年军龄的,现在65岁可以有什么补贴?那么回答你的就是具有12年军龄(71年的兵)战友:如果你是农村户籍的退役老兵,那么可以每月领取2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
目前我们国家对退役老兵(无业的参战涉核军人、残疾军人除外)福利、补助政策,只有农村户籍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依据2018年7月27日新组建的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定,《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5元。)
军人退役后就与普通百姓一样了,只有曾经是个军人、在本人户口本和公安部门户籍资料记录(110出警手持仪器就可以查到的)有“服役”的荣誉!最近来之国家的好消息(但是并不是福利政策,而是一项对于我们曾经军人的荣誉!):今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发布会颁布,对每一个退役军人悬挂“光荣人家”篇牌!
1、出山似猛虎,下海赛蛟龙;为军旗增辉,让战友骄傲;生命有价,青春无悔!熔炉的锤炼奠定成功底蕴,军人的情怀导引前进航程
2、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期待明天。祝福一路顺风,一切尽在不言中。
3、离开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4、在军营 训练场上摸爬滚打勇夺魁;退伍后 建设家乡艰苦创业争第一,不等不靠 鲜花和掌声要靠自己争取。
5、退伍不退色,不忘军人本色;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前方的道路更宽广,老兵一路走好。
义务兵入伍和退伍时间:
根据国防部的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同步建立新兵“先训后补”机制,新兵集中训练后补入部队。老兵退役时间任为12月份。
2015年参加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服役两年后,于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前后退伍。现在没有超期服役一说,如果服役两年期满,要继续留队,就转为士官了。
士官服役期如下:下士、中士各3年,上士至二级军士长各四掘纯年,一级军士长则一直服役到退休。
报考军校的条件: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考试共两天时间,全军规定时间统一组织,高中生士兵与大专毕业生士兵考试毕团同步进行。6月7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高中生士兵考语文,大专毕业生士兵考大学语文;下午15时至17时30分,高中生士兵考数学,大专毕业生士兵考科学知识综合。6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高中生士兵考综合(含政治、物理、化学),大专毕业生士兵考军政基础综合;下午15时至17时手散橘,高中生士兵考英语,大专毕业生士兵考大学英语。
联合接访单位领导代表:
1、国家信访总局倪调研员;
2、总参谋部兵源局吴局长;
3、总政治部信访局李处长;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室姜主任;
5、民政部优抚司程处长;
6、中央政法委。 参加座谈会的退役老兵代表有:秦守智(武汉)、董兴国(荆门)、刘兴耀(湖南)、胡代锦(河南)、李金潮(陕西)等人在会上发了言。
秦守智主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两参”(参战参试)退役老兵的诉求;二是汇报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中发(2007)9号文件和国办函(2011)79号文件执行情况;三是就“两参”退役老兵现实情况,向中央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补充发言的董兴国就“两参”退役老兵政治地位向中央提出了意见。他说:这些老战士受党和国家的征召时,党和国家都庄严承诺“祖国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但现在,对他们的荣誉地位漠不关心。我们国家***可以到国外为支援过我们国家的老兵授勋发证,却不能为自己祖国英勇战斗的军人给予正当名份;我们的***可以为援外因地震殉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凭吊,并封为英雄,却对长眠于邻邦的大批援越、援老烈士无动于衷;***政权可以为国民党抗日远征军发证书给予特殊优抚,却不能为自己的“远征军”同样的政策。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为侵略战争的亡灵“拜鬼”招魂,我们的***为什么连自己的英雄烈士都不祭吊呢? 第三个发言的是胡代锦,第四个发言的是李金潮,第五个发言的是刘兴耀
在听取老兵代表的意见和诉求后,各部委领导分别对一些疑问作了回答,透露了一些我们值得期待的信息。
(一)民政部程处长回答了两个问题
1、关于生活补贴变“荣誉金”的问题。 程处长讲:过去制定政策,一直沿袭“扶贫”的思维,定位在“救济困难”。由于受时间和年代的限制,这种定位与社会经济发展明显滞后,造成了许多问题,有关荣誉性的褒奖政策,我们做了许多工作。新的顶层设计方案民政部已向国务院提交了报告。大家集中来北京反映意见,有利于对该项工作的推进。对“两参”退役老兵更适合更有利的政策正在进行中。但民政部的方案要中央批准,何时出台政策,民政部无法预测,需要大家耐心等待和理解。
2、关于给“两参”退役老兵发“光荣牌”的问题。民政部程处长作出了答复并承担责任,他说:下发该文是在去年年底,时间仓促没做出具体规定,致使执行落实不尽人意,没有把好事做好。
(二)总参谋部吴局长答复的六个问题
1、关于“参战”人员待遇问题:吴局长说,(吴曾是老山对越自卫还击战的一名营长,现大校军衔)国家早期出台的“参战”人员优抚政策考虑不周全,是有缺陷的。作为亲自主持并参与文件制定的经历者,2007年建军80周年制定的文件中所说的“部分”,本意是指相对全国退役军人而言所有的参战参试退役老兵,即中央八部委9号文件中列1954年以后14次执行作战任务参战的全部老兵都应该享受补贴优抚。在今后新的政策方案中,除了原先明确14次执行作战任务的人员为参战人员,又核定660次战斗参与者为参战人员,不是后来指“家在农村和城市无工作且生活困难的”,对于执行文件的缺陷与不足,希望大家从中国的国情和年代背景去理解。虽然文件由总参主持制定,但具体落实由民政部执行。民政部沿袭习惯表述,对“部分”再限定,造成了后来“参战”人员优抚待遇不能全受益的问题。
2、关于“参战”的界定问题:吴局长说:a、凡是中央军委下达的作战命令且进入战区范围执行任务的部队;b、由中央军委下达命令跨出国门的部队;c、云南省委认可的参战人员,含支前民兵,都属于参战人员。
3、关于优抚对象排序原则的问题:吴局长说:其排序为:a、烈士;b、参战人员;c、伤残军人;d、普通复退军人。
4、关于老兵上访影响问题:吴局长表示,大家反映意见,对促进好的政策制定有推动作用。
5、关于地方政府阻扰拦截老兵上访和打压老兵的行为问题:吴局长表示坚决反对,对于这种行为,只要实名实事举报,落实一起,严厉查处一起。6、关于成立全国性参战老兵或复退军人组织的问题:吴局长说,从1998、1999年以来,“两会”代表多次就此提出提案,这类组织,属民政部审批,你们申请,民政部批不批,由他们按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注:民政部对中国退役军人协会的申请报告,已经做出了具体办理程序和指导回复)。
(三)总政治部李上校态度明确表示,参战老兵反映的问题实质上是军人的荣誉地位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个问题不仅参战老兵有意见,就是现役军人也不是解决得很好,如今招兵难就是一个现实证明,老兵们反映的具体问题我们都要反馈给领导。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姜主任态度,他对有些文件执行落实不到位做出解释,他说,文件所涉及的时间跨度大,在登记上有遗漏,基层工作不细与疏忽造成的,对于正常范围的要求,凡不落实的要追责,各部委也要加大到地方督查的力度,对于大家反映的意见,无论合理或不合理的,我们都要向上级汇报。
(五)一个小插曲 2014年2月26日下午4时,五位援越抗美老兵冒着阴冷小雨,在受到严格安检与严控的氛围中,来到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怀念战友,他们怀着对牺牲战友无限的深情与思念,坚定、沉着、肃穆而庄严地站在纪念碑前,手持“中国军人多壮志,援越抗美谱青史,国家领导访越南,切莫忘记祭烈士”的条幅举行怀念战友的特别仪式。二、全国统一了“两参”退役老兵的八项诉求。
1、重新全面认定参战人员的身份,印发参战部队序列及参战军人名录:以县(旗)为单位建立健全参战军人档案,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给所有参战军人颁发国家级“勋章”、“战争(战役)纪念章”、“参战荣誉证书”,对参战退役人员家庭挂上全国统一的《光荣之家》牌匾;改对部分参战人员计发的“参战生活补贴”为所有为共和国的参战人员都能享受的“参战荣誉金”。
2、建造中国军人公墓,迁回境外烈士(牺牲在韩国的烈士已荣耀回国了,牺牲在朝鲜、越南、老挝的烈士也应尽快安排回国),并对以往烈属给予统一补偿。
3、制定确保参战人员养老金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法规,体现参战退役人员养老金高于同地同职级的两个档次;对退役在农村和城镇无业而未享有职工养老金的参战退役军人,统一优先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除按当兵一年抵一年上缴外,另按参战时间长短、立功受奖等级、因战致残等级给予优惠。
4、颁发参战人员特殊优待证(注明安置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优待优抚细则,特别是对于免费门诊、免费住院和享受民发(2011)192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待遇)。
5、对出国参战人员,按出国参战时间,一次性补发出国经济补贴。
6、营造“为国当兵光荣,为国参战更光荣、出国参战特别光荣”的社会氛围,建立“八一”、“国庆”、“老年节”、“春节”对所有参战退役军人全面慰问的长效机制,并列入重点慰问对象范围,积极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特别尊重。
7、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要给参战退役老兵这一群体分配适当代表名额,他们也有向祖国人民倾吐心声、参与议论国事的权力和机会。
8、大力宣传解放后历次作战功绩,弘扬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援老抗美及历次自卫反击战精神及英雄功臣事迹,对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近距离的鲜活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及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希望国家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参战军人义务和权益相衡的《参战军人权益法》,保障所有为共和国而流血牺牲的参战人员的合法权益,或在制定《军人权益法》、《军人地位法》时突出参战军人的特殊政治地位与特别优待内容和条款。以上诉求,已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提交,强烈要求尽快启动褒奖参战军人政策的出台。战友们!
这次700余名参战退役老兵联合赴京上访请愿,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了意见,提出了要求,受到了国家层面与以往不同的特别接待,或得了一些信息,也算有所收益。特别是这些为国家舍生忘死的老战士们,能够如此大面积克服困难,冲破阻扰,聚集到北京发出声音表明态度,表现出不可忽视的精神与力量,也体现我们这些经受过战争考验的老战士自信与自尊、自强与自豪!我们寄希望于国家兑现征召我们上战场时的承诺,切不能自甘麻木。为了我们血汗付出的荣誉价值,在公正的政策出台以前,我们还要相互搀扶,相互鼓励,拼着老命,继续努力,用我们在战场上“人在阵地在”的决心与意志,去争取早就应该给予我们的东西!
2005/2007当兵退伍回家了一个月有多少钱
本文2023-11-29 02:17:4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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