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省鞍山市腾鳌镇周正村的村民,现在村里要整体动迁,支部要求全部村民整理物品撤出村子,
周正村民苦,周正村民心寒 。周正村动迁不合法,1 动迁不开全体村民大会,开个党员会应付了事,而且会上的承诺大多没兑现,老一说7月26日动迁就动迁了,这条兑现了。2 动迁补偿标准不公开,动迁工做都要完事了,你走在街上你问这个问那个,什么什么补多少,大多数说不知道,好记性能记住3,4样,还是在填单子时在动迁人员手里的补偿单子上瞄几眼,记住的。而且是暗箱操作,有权有势的圈里人补偿丰厚的很,有权有势的圈外人在好几年前就不给你办房照,叫你干瞪眼,干着急,还受损失。到你家去量,小尺掐的登紧,嘴上还说这给你多写了那给你多量了,等算完帐一看,落下好几大项,回去找吧,签完字了 晚了。3 周正村从原地址迁到小高丽堡,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动迁啊?还是移迁? 我算完事了,可不跟他也这气,担这心,受这怕了。 真不知道市政府,省政府的眼睛是瞎了,耳朵是聋了,印由腾熬镇政府和周正村委会为所欲为。 真不知道中国的老百姓希望在哪里??? 不知道中国的司法还公正??? 不知道这世道会变成什么个样子??? 嗨!!! 嗨!!! 嗨!!!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重大事项需要由村民会议或是或是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相关法条: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驳贺宗亮收买的一小撮人混淆视听的跟帖,贺宗亮及其亲信针对北百顶村民真实反映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荒谬的歪曲事实的开脱,现作为实名举报的山东泗水星村镇北百顶村民高运民、张宪泉针对其所谓的为其谋私利掩盖真相的理由逐条反驳,以事实为依据让各位网友认识贺宗亮及其亲信的真实面目。一、贺宗亮长期以计划生育为由无法无理对村民收受贿赂一事,我们仅走访了本村一部分受害群众,获取以下事实材料;以下这些违法户,我们只走访了几家: 1高运勇:2005年 2胎,安户交费4000元,不算送东西。2李林林:1胎,安户交5000多元,交罚款7000元 。3齐建伟:2008年1胎,交安户费9500元,收据8000元 。4李彬 : 2009年1胎,交罚款12000元送钱4000元,收据10080元 。5高运平:2010年1胎,未生孩子前送钱2000元,有孩子后交16000元,收据10080元 。6张宝 : 2006年1胎,交2000元,没有收据 。7李康 : 2008年1胎,交罚款8000元,拿清单送钱1500元不算送东西 。8李安华:2003年3胎,交罚款29000元多,送钱8000元 。9张 民: 2009年3胎,未生孩子前送钱3000元,有孩子后3次送钱4600元,交罚款57000元。孔凡彬:2009年3胎,交罚款4800元,送钱3000元 。
10杜 波: 2010年1胎, 2次交10000元,没收据,不算送东西 。
11张 锋: 2010年1胎,交罚款10000元,收据4700元 。
12张 盟: 2009年1胎,交13600。13李明星:2011年,一胎,没有生孩子前就给支书送现金4000元。14高建;2011年,一胎,没有生孩子前就给支书送现金2000。15李会刚之子:2009年1月 安户交13000元,没有任何凭证。通过以上冰山一角我们可以就看出所谓的按政策收费根本就是一个幌子,其真实目的就是中饱私囊,钱都流进了他自己的腰包。更有甚者为了打到收取钱财的目的,竟然利用4名尚未结婚的4人张兆前、李尚银贺广华、李全德等人冒名顶替欺上瞒下,其胆大包天的行为令人发指。另附上贺宗亮向张民索要钱财的短信,及银行汇款回单证据①张民你交保金是一个月的你心里有数,现在计生办承立了专门的班子,一个月后一定给我答付。②张民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会给你帮忙,从现在起你尽量少给外人连系。③张民结到账号快打,泗水星村营业部账号908050700010101950379不要错过时机莫勿 (高凤芹是贺宗亮之妻)通过上面的信息和银行账号我们看到首先短信中的错别字恰恰真实反映了贺宗亮的真实水平,其次收取费用如果是依法收取那么试问为什么要把钱打到私人账户上,这个人还不是别人,是贺宗亮得老婆! 二、关于低保我村村民齐富胜,单身,56岁,上有85岁老娘,身体不好无劳动能力,完全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为什么不给办理王万德之妻,90岁,无子。身体不好无劳动能力,完全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为什么不给办理李安福 76岁,身体不好无劳动能力,完全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为什么不给办理低保政策市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就是给农村这些无生活能力的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不是某些人手中的获取非法收入的工具。三、宅基地问题宅基证下发多年,但是贺宗亮却迟迟不发,谁家即使满足条件,想要领取宅基证必须要给其送礼送钱,以本村村民孔庆尤为例。四、用电接头费我村90年架电,如果原有房子,盖新房接电必须上交200元接电费。五、关于在自家农田盖房子搞养殖问题我们村民在自家农田盖房子搞养殖,却要向他交钱,而他自己在强占的本村集体用地上修房子却不交钱。六、滥用职权之村支部的广播站成为了他个人泄私愤,恐吓无辜村民的工具。 仅仅列举2011年发生的几起事件为例:2011年农历3月28日 、4月28日、5月19日、贺宗亮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广播站上公然对无辜村民进行恐吓威胁,谩骂群众说什么有本事再去告我!我有的是办法治你们等云云。试问这是一名村支书一名党员的行为吗,还口口声声说别人是村霸,请问他这种行为不是村霸是什么?六、关于新农合 贺宗亮利用职务之便,公报私仇,从中作梗,不为某些村民办理他们合法拥有的权利新农合。再一次体现了他已村里土皇帝自居,实为现实中的村霸的事实。七、关于选举 2011年村里换届选举时,贺宗亮更是一手遮天,全部包办,竟然是一组在本村村民程庆毅家自行填写选票,一组让学校的在校二年级学生填写,真实滑天下之大稽,闻所未闻!试问这符合选举的法定程序吗? 另外自2000年以来,贺宗亮更是变本加厉,疯狂侵占公有财产,先后变卖学校东边、南边土地、村支部办公室、大队老苹果行、基动地200多亩,现在本村孩子上学的校园所在地和村支部的办公地点竟然是租来的!二他非法变卖的土地资金又去了哪里呢?以上所诉事实如果查而不实我们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给群众一个交代,让这种党内的寄生虫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我是辽宁省鞍山市腾鳌镇周正村的村民,现在村里要整体动迁,支部要求全部村民整理物品撤出村子,
本文2023-11-27 13:04:1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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