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木增是古代一个厉害的人物,历史上的土司木增有几个孩子?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7浏览:4收藏

土司木增是古代一个厉害的人物,历史上的土司木增有几个孩子?,第1张

历史上记载的木增妻子是阿室于(官名:禄氏繁),宁州知州之女。他们的长子是木懿,1624年(天启四年)袭父职。历史上只记载了长子,应该还有其他的儿子,但没有记载。

纳西民族首领木氏自元(1253) 世袭丽江土知府以来,历经元明清三代22世470年,一共产生十八任吐司,都是世袭的,子袭父职。

扩展资料:

《木府风云》中木增的妻子:

木增总共是有三个妻子的,第一个叫做阿室内,是木增的竹马青梅,也是宁州的女儿。而第二个妻子的名字叫做阿勒邱,比较特殊和木府有着非常深刻的仇恨,但是最后为什么会嫁给木增,这也是估计有很长的故事了吧。而最后一个妻子就叫做阿照了,也是和阿勒邱有金兰情谊的一位。

这三个老婆,但他唯一挚爱的,唯一想要执手白头的是阿勒邱。阿勒邱被安排到木府卧底十年,虽然在这十年里,阿勒邱没有露出任何马脚,也没有表现出任何一点点异常,但由于当时土司木旺的妻子罗氏宁是个疑心极重的人,十年之久也没能消除她对阿勒邱来历的怀疑。

是长辈逼迫木增与阿室于成亲,最终木增同意娶阿室于,阿室于成为了木增的第一个老婆,也就是正妻,因而在纳西民间有说法是木增的妻子是阿室于。

—丽江木府

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丁”、“土人”、“土民”或“土蛮”等 。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土”、“客”、“苗”往往对举,以对武陵地区的土家、汉、苗三族进行区分。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

土家族的建筑:

土家族的传统民居主要有茅草屋、土砖瓦屋、木架板壁屋、吊脚楼四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石板屋和岩洞。

民居结构分为正屋、厢房和司檐:正屋大多为三间,中间一间为堂屋,前面有“吞口”;在正屋两头前面并与正屋垂直的两间为厢房;正屋后面的为司檐,也称拖檐。家庭富裕的建成四合屋,四合屋的前面称门楼子,中间为天井。

土家族的住所一般为一正两厢,也有一正一厢的,其中厢房为吊脚楼。吊脚楼的地基低于正屋的地基,在其地基上竖立十几根木柱,木柱上铺木板(楼板),以木板为壁,一般二至三层。吊脚楼的前面有阳台,两边有走廊。

阳台和走廊排柱悬空,悬柱的末端有圆锥形雕饰,名为吊进瓜。阳台和走廊的栏杆多由木条组成,富裕之家在栏杆上雕龙画凤,在窗子和门上精雕细刻。

阳台的屋檐为飞檐翅角,其遮檐用长条木板钉封檐口。鄂西土家族的吊脚楼因前有阳台、两边有走廊,互成转角之势,故名转角吊脚楼。吊脚楼集建筑、绘画、雕刻艺术于一体,是土家族建筑雕刻艺术的杰出代表。

  http://baikebaiducom/view/1333457htm

  明史 卷三百十二 列传第二百 石砫宣抚司

  石砫,以石潼关、砫薄关而名。后周置施州。唐改青江郡。宋末,置石砫安抚司。元改石砫军民府,寻仍为安抚司。

  洪武七年,石砫安抚使马克用遣其子付德与同知陈世显入朝,贡方物。八年,改石砫安抚司为宣抚司,隶重庆府。十六年,石砫溪蛮寇施州,黔江守御官军击破之。十八年,石砫宣抚同知陈世显遣子兴潮等奉表贡方物,贺明年正旦。二十四年赐石砫宣抚同知陈兴潮及其子文义白金百两,以从征散毛洞有功故也。

  宣德五年命宣抚马应仁子镇为宣抚。初,应仁有罪应死,贷谪戍。至是,帝念其祖克用尝效力先朝,命求其子孙之良者用之,故有是命。成化十八年,四川巡抚孙仁奏:“三月内盗三百人入石砫,杀宣抚马澄及隶卒二十余人,焚掠而去。以石砫地邻酆都,互争银场相讦,有司不为区治,致相仇杀。”命责有司捕贼。仁奏:“石砫岁办铅课五千一百三十斤,正统后停之。邻境军民假以征课,乘机窃取,酿成祸阶。请除其课,闭其洞,仍移忠州临江巡检于酆都南宾里之姜池,以便防守。”从之。是年,命马徽为宣抚。万历二十二年,石砫女土官覃氏行宣抚事。土吏马邦聘谋夺其印,与其党马斗斛、斗霖等,集众数千,围覃氏,纵火焚公私庐舍八十余所,杀掠一空。覃氏上书言:“臣自从征叠、茂,击贼大雪山,斩首捕寇,皆著有成劳,屡膺上官奖赏。今邦聘无故虔刘孤寡,臣岂不能出一旅与之角胜负,诚以非朝命,不敢也。今叛人斯在,请比先年楚金洞舍覃碧谋篡事,愿与邦聘同就吏。”二十三年命四川抚,按谳其狱,事未决。会杨应龙反播州,覃与应龙为姻,而斗斛亦结应龙,两家观望,狱遂解。覃氏有智计,性*,故与应龙通。长子千乘失爱,昵次子千驷,谓应龙可恃,因聘其女为千驷妻。千驷入播,同应龙反。千乘袭马氏爵,应调,与酉阳冉御同征应龙。应龙败。千驷伏诛,而千乘为宣抚如故。千乘卒,妻秦良玉以功封夫人,自有传。

  鱼木寨相关资料:

  鱼木寨位于利川西部,地处318国道线利川至万县途中,寨楼空兀于万山之中,两边一色悬崖,中间只有一狭窄寨门与外界相通。该寨明初属龙阳峒土司,后归附石柱土司 ,万历14年编籍万县,1955年划归利川,现为谋道乡鱼木村。

  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八世谭彦相等认承纳草籽粮五硕三斗,将龙阳峒编籍万县,奉旨俞允,脱离石柱土司。万历十六年(1588年),石柱宣抚使马斗斛、马千乘图谋恢复龙阳峒,率士兵围攻。当年争战遗址、传说、故事尚存。(和马氏族谱上记载一致)

  寨名来源今无确考,一说,土家族有语言无文字,"鱼木"为土语音记;一说,相传古代马、谭土司连年争战,一次,谭土司困守该寨,马土司久攻不下。谭土司为退敌兵,从寨东岩洞口向寨下抛下活鱼无数,有些竟落挂于马土司帐前树上。马土司望鱼兴叹:"欲克此寨,如缘木求鱼!"遂引兵自退。从此,地因事名,洞名"鱼木洞",寨名"鱼木寨"。

  石柱马家事略考:

  土家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土家族人口有5704223人。主要聚居于湖南、湖北、四川三省毗邻地区。

  土家族的先民早在2000多年前就在今湘西、鄂西一带繁衍生息,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侮称为“武陵蛮”、“五溪蛮”。宋代以后被称为“土丁”、“土民”、 “土兵”等。汉族人大量迁入后,“土家”做为族称开始出现。土家族人自称为“毕兹卡”,意思是“本地人”。新中国成立后,确定为土家族。在1957年成立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年又成立了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其后还成立了酉阳、秀山、石柱、长阳、五峰、印江、沿江等民族自治县。

  马氏在石柱的影响 :

  土家族受汉族影响较大,在重庆市石柱县居民中,马氏据说有三支,均为土家族。其中有一支马氏,其保存的《马氏家乘》中曰:“公(马定虎)陕西扶风茂陵庄人,汉伏波将军三十九代孙也。英敏磊落,勇力过人,事宋为骁骑队长,属吴繗军。靖康之乱入京师勤王,……高宗南渡,扈跸有功,军中皆称将门之后。时五溪蛮因朝廷多故,连结土司秦勾等陷施州大田所、南宾诸郡,扰及大江之南,官兵屡征不克。大臣范宗伊奏曰:五溪蛮敬畏伏波将军如神,倘得其裔往征,必克。高宗允其奏,因诏定虎公领兵由建始入川,驻兵于南宾县之水车坝,传檄南路土司七覃八田,宣扬威德,克期会兵施州。溪蛮闻定虎公为伏波之后,已自摄服欲降,独贼首覃勾拒施州欲战。建炎七年(建炎仅四年),我公合诸土司兵攻破施州,贼走屯七岳山。公围之,遣轻骑五百人间道由龙嘴河、都会坝绝其归路,贼粮道不通,遂成擒。捷闻,并图其山川形势以献,中有石峰高耸插空之语,因封公为石柱安抚司,世袭节制九溪十八洞。”还有清乾隆年间修的《石柱厅志》记载,扶风人马定虎,(马)援三十九代孙也,知兵饶胆略,朝命领兵进剿。定虎入川驻水车坝,击之,苗果震慑,溃败。捷闻,即以南宾县地官之。县东南六十里,有高峰直上,状类柱,乃置石柱安抚司,敕马氏世袭,节制九溪十八洞,为镇服苗蛮之计。据《明史》中记载:“明洪武七年(1374年)石柱安抚使马克用遣子付德与同知陈世显入朝贡方物;洪武八年(1375年)改石柱安抚司为宣抚司,隶重庆府”。由此可见石柱土司应是正式建立于明初。马克用封石柱宣抚使,建署水车坝(今悦来乡古城坝),其食粟之地,仅今悦来乡附近就有牛项溪、尖山子、螺丝塘、白果园、水田坝、五龙溪、板獠漕等处。

  石柱土司马氏,据其家谱记载,祖籍是陕西扶风,系汉伏波将军马援第三十九代孙马定虎的后裔。传说马定虎在南宋时因平五溪蛮入境,因功授以石柱安抚使,官职世代沿袭,得以世守石柱。应该说马定虎既然是马援之后,当是汉族不疑,其实不然,马定虎历经两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的分裂战乱后,依然知其先祖及世次,可知马氏对谱系的重视。然而在马定虎平五溪蛮有功而授以安抚司职,更应大书特书之时,居然失其世次了。《马氏宗谱》对马克用以下世系记载却十分详细,但自马克用以上则一无所书。《马氏族谱》、《马氏家谱渊源》也说马克用为“迁石柱始祖”,“建业于水车坝”。在其马氏族谱、宗谱、家谱渊源、谱书节本等所记各异,世系不清,年代不一,史实矛盾。例如,说马克用是马定虎的十五代孙,却无世系,且有是三代、四代、五代、六代、七代、八代、十六代孙之多说,还有说“定虎其名,克用即号”,甚至有说是“克用相传思牧,思牧相传定虎”。署石柱安抚司的时间,有建炎二年、三年、七年(建炎仅四年,无七年),或景定,或宋末之多说,更有说是无至正七年或十七年。对何入何时入川平蛮封石柱安抚使也其说不一,有马定虎于南宋初,或于元末,或于明初之几说。有的说是马什用于宋景定中,还有说是马克用于明初。凡此种种,自马定虎以下至马克用间,无论《石柱厅志》、《石柱乡土志》或《马氏家谱》均载:“其袭爵历元及明无替”。《马氏宗谱》自释:“定虎公以后,克用公之前,马氏中衰,当宋之鼎革之际,功名未登天府,史鉴不传。”自认“代远年湮,前后矛盾”。其实马克用的父、祖二辈是谁也未记清。马克用是否为马定虎之后裔?历史上就有这样的情况,某些家族往往把同姓氏的源于贵族出身、显赫于世的人物作为始祖,而编纂至家谱之中,目的是为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或出身。据《渝州志》云:“宋景定中,蛮酋大虫马什用同向士壁率师大败元兵,继平九溪洞夷,授镇国上将军,领铜牌印、石柱安抚司大使,世守其土。”马定虎应为宋末时期人,而不是宋初之人。马什用与马定虎应为同一人,据清嘉庆重修的《一统志》中云:“宋景定中,以土官马定虎征五溪蛮有功,授安抚司。”就《渝州志》称马定虎(马什用)为“蛮酋大虫”,应是当地土著蛮酋,大虫在宋代是人们对老虎的称呼,而土家族先民有史以来就是崇拜廪君白虎的,以之作为其图腾信仰。而“什用”是土家族的常用语,是“送、冲、踵”的意思,是对土司长官的称呼。所以,石柱马定虎这一支马氏,自马克用前至马定虎应为汉族,自马克用以下应为土家族,这也尚待研究。

  石柱马定虎这一支马氏在历史上也有其辉煌的史绩,对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安定,维护国家统治,发展社会生产均做出了贡献。据《马氏家乘》记载,元未九溪十八硐诸土司不靖,明洪武初,马定虎的十五代孙马克用(应是马定虎之子)征服了九溪十八硐,被朝廷加封为宣抚使。据《蜀人物志》记载,马克用“生元末,袭石柱安抚司,仁而有勇,与士卒同甘苦,上下一心。全境内户口为十三族,大山外有陈、伍、高、崖、罗、向六族,山以内有谭、刘、奉、何、冉、江、白为七族。土司无城郭而有峒寨,令十三族皆得立寨栅,具徒卒,无事尽力农亩,有警则各寨并起,以听指挥。凡境内高峰绝岭,星罗棋布,皆各族屯兵边所。……不数年,庶富为川东冠。忠路、酉阳、唐岩、沙溪等司,皆推石柱为司长,音问不绝。”马克用在洪武中善抚夷落人心归附,子孙世袭。表明元末石柱土司的势力得到急剧增长,已成为元末明初时期土家族诸土司中举足轻重的大土司之一。

  石柱土司正式建立后,由马氏承袭达26代,计569年。其沿袭情况,据《石柱厅志》等资料记载,自明洪武初马克用由安抚使擢升宣抚使以来,在洪武七年(1374年),马克用遣子马付德与同知陈世显入朝,明改安抚司为宣抚司。马克用于明洪武八年将其司治迁至南宾县城。马克用传子马良,马良传子应仁。宣德五年(1430年),马应仁犯法,罪应死,但朝廷给他个谪戍边,戴罪立功的处分,因为“帝念其祖克用尝效力先朝”,而仍命马应仁子马镇袭石柱宣抚使职。马镇传马黼,马黼传马澄。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三月,内盗300余,侵犯石柱,杀死马澄及隶卒20余人焚掠而去。是年,其子马徵袭宣抚职。马徵传马龙,马龙传马素,马素在万历二十年(1592年)传马斗斛。

  明万历年间,龙阳洞土司谭彦相等欲脱离石柱土司统治,编籍入万县之时,石柱土司马斗斛为维系“土不出境”的祖训,遣子马千乘率兵围攻龙阳洞,烧杀几尽。直到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石柱土司归附清朝,石柱乃辖东至湖北利川,南接黔江,西界丰都,北邻忠州。广230里,袤240里之广阔地域。

  在秦良玉代理土司之前,其马氏内部发生一件争权夺位,引发仇杀之事。据《明史·四川土司传》记载,万历二十二年(1594),石柱土司妻子代幼子行宣抚事,时“土吏马邦聘谋夺其印,与其党马斗斛、斗霖等,集众数千,围覃氏,纵火焚公私庐舍八十余所,杀掠一空。”结果,还是马斗斛得了便宜,署理司职,但终究是名不正,言不顺,好景不长,最终下了台。

  石柱土司是土家族六大宣慰司中,改土归流最晚的一个。马祥麟子马万年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归附清朝,仍授宣慰使。据《清史稿·四川土司传),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以夔州府分驻云安厂同知移驻石柱。二十五年(1760年),设石柱直隶厅,改土宣慰使为土通判世职,不理民事。道光《补辑石柱厅志·土司志》记载: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马万年传子马洪裔,雍正年间马洪裔传子马宗大,“宗大传光裕,光裕传孔昭,孔昭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缘事革职,以光裕弟光仁护土司事,俟孔昭生子承袭。至二十一年,孔昭生子俊明,报部。光仁复缘事斥革。部议夔府分驻云安厂同知移驻石柱,代理土司事,俟俊明成立交卸。二十五年,俊明殇,承袭无期。部议改设直隶厅同知,其土宣慰司改为士通判,不预民事,俟孔昭生子。题请奉旨如议。孔昭卒,无子,以光仁子图昭袭土通判职。”

  马孔昭与马光仁两任土司均“缘事革职”,其所缘何事,据石柱《马氏家乘》记载,“乾隆十九年,孔昭以逆匪陈昆案内失察,部议革职。”是说马孔昭的革职是因为镇压当地陈昆起义不力所致。而马光仁革职的原因却与他同马孔昭之间的矛盾有关,谱云:“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孔昭生子俊明,业已报部。因光仁任事,时值大旱,民间禾价腾贵,光仁禁贩禾出境,有贩者皆称孔昭之禾,仁因封孔昭庄仓。昭怒,以封仓绝食、更藉护夺袭等情上控”。马孔昭所以将其叔父马光仁告到夔州府,是因为贩禾封仓之事,但真实的原因是“藉护夺袭”之情,即马孔昭子马俊明业已报部,而马光仁并不愿意从“护土司事”的位置上退下,让马俊明承袭,而引起马孔昭的不满。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土归流、改设直隶厅、隶川东道,宣慰使改为土通判,不预民事,仍世袭。《石柱直隶厅志》有云:“国家声教远讫,先后皆改土归流,石柱土官马氏历世忠顺,明季女土官秦良玉忠勇著天下,载明史,故地虽改设直隶厅,后裔犹世袭通判职,比其他土司加厚焉”。乾隆二十五年,朝廷因马俊明死,马孔昭无子承袭,而顺势把石柱改土归流。同知贾天禄奏请乃以马光仁的长子马图昭袭,自此,土通判一职,马氏世代相传,马图昭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缘事革职。次年,同知王萦绪上奏朝廷,要求任命由马宗大之弟马宗夫之孙马佑昭承袭土通判,获准。咸丰年间传至马驾,马驾传马保诚、马保诚传杨舜贞,杨舜贞传马正倓,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十一月石柱解放为止。

  石柱土司世袭表:

  马氏土司世系自马克用起为:

  马克用(元末袭)-→马良-→马应仁-→马镇-→马黼-→马澄-→马徵-→马龙-→马素-→马斗斛-→覃氏-→马干乘-→秦良玉(马乘妻,因夫亡,子幼而代理)-→马祥麟-→马万年-→马洪裔-→马宗大-→马光裕-→马孔昭-→马光仁(马裕弟,因兄革职,子未出而执司事)-→马图昭-→马佑昭-→马驾-→马保诚-→杨舜贞-→马正倓-→马俊明

播州土司家族墓葬群,扎堆遵义新蒲,跨越宋代至明代 关于这个规模宏大的「 ”土司家族墓葬群”,是在2013年至2014年时,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指导之下,陆续进行发掘的。 最终,通过在这两年时间里的不懈努力,考古队一共清理出了三组墓葬,这三组墓葬的选址在当地仁江河西岸的坡地上,正好处在一个面水背山的地势之中。 此次发掘出的三组墓葬,分别属于古代播州地区历史上的几位「 ”土司”,而且,他们还属于同一个「 ”杨氏家族”。 杨烈夫妇墓航拍 其中,第一座墓葬,为播州杨氏第29世土司「 ”杨烈夫妇”的合葬墓,第二座墓葬,是一座大型的同坟异穴三室合葬墓,属于明代初期第一代播州土司,同时也是世袭播州杨氏第21世土司「 ”杨铿夫妇”的合葬墓;第三座墓葬,通过其中发掘出的文物进行断定,为播州杨氏第14世土司「 ”杨价夫妇”的合葬墓。 除此之外,其实,在此次的大规模发掘之前,已经有几位「 ”杨氏土司”的墓葬已经被发掘出了,加上此次发掘出的三组墓葬,就一共有「 ”九位”杨氏土司的墓葬显露在世人的眼前了,分别是:第13世杨粲、第14世杨价、第15世杨文、第21世杨铿、第22世杨升、第24世杨纲、第25世杨辉、第26世杨爱和第29世杨烈。 杨价夫妇墓 说到这里,你可以要问,这个「 ”杨氏土司”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家族?「 ”土司”又是怎样的一种官职呢? 关于这些内容呢,我会放在下一个部分重点讲述,关于这个「 ”杨氏土司墓葬群”你大可以理解为是一个体现了「 ”世袭性质”的「 ”贵族墓葬群”。 那既然是贵族,从这个墓葬群里所出土的文物自然都是「 ”硬货”,所以,在这里我不妨给大家列举几个,如杨价墓中出土的那幅在考古界轰动一时的「 ”螭龙金杯盘”,其工艺可谓是巧夺天工,在国内的金银器文物当中也算的上是顶级文物了。 再有便是,在其他的「 ”土司墓”当中出土的银执壶、金台盏以及葵花瓣的银盏托,都是可以算得上是「 ”金银器”当中的顶级之作。 螭龙金杯盘 而其实通过这些十分「 ”土豪”的文物,我们便能一次为根据推断出这个「 ”杨氏家族”的财力必然是十分雄厚的,他们的生活也一定是十分奢华的。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近距离地走进这个家族,去了解他们在「 ”播州地区”的历史,同时,也了解一下「 ”土司制度”在历史舞台之上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出土的其他金银器 杨氏家族由唐代中原而来,因平叛有功而割据播州,前后延续700多年,至明代方黯淡谢幕 在开始说「 ”杨氏家族”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来说一说「 ”土司制度”,所谓「 ”土司”其实是对一种官职的称谓,又被称作「 ”土官”或「 ”土酋”,一般是会由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来担任,从而便能实现「 ”少数民族自治”的目的,而且,这一官职是从「 ”元代”才开始设置的。 不过,既然一般是由少数民族的头目来担任,那边就有一些特殊情况,「 ”杨氏家族”便属于这种特殊情况。 而提到少数民族的话,在历史上,古播州地区,也就是现今遵义地区,存在着很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包括:苗族、仡佬族、彝族、土家族、白族、侗族等20个世居的少数民族。 古代土司着官服像 所以,在封建王朝的时代,由于播州地区少数民族众多,便经常会出现两类乱局:第一,是不同的少数民族之间为了争夺地盘而进行的小规模的战争;第二,便是几个势力较大的少数民族联合起来反叛朝廷。 而「 ”杨氏家族”的到来,便是因为上面的第二种「 ”乱局”,而且,当时「 ”播州”整个名字和行政地区的设置才刚刚出现没多久。 这里就要先说一说古播州的由来了,那就要追溯到唐贞观九年,即公元635年,自从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元年登基称帝以来,他便花了很长的时间平定各处的叛乱之患。 唐太宗像 几年之后,大唐国威大镇,四夷宾服,而所谓「 ”四夷宾服”指的一般是大唐疆域之内各处的少数民族全部都向「 ”大唐”称臣,这其中自然现如今的整个贵州地区。 而为了更好的管理当地的各个少数民族,李世民便先在贞观九年,即公元635年,以原本隋朝时牂柯郡的北部地设置为郎州,管理恭水、高山、贡山、柯盈、邪施、释燕等六县。 而后,到了贞观十三年,即公元639年之时,唐太宗先是废止了「 ”朗州”的设置,但却又将之前「 ”朗州”原本下辖的六个县整合在一起,设置了「 ”播州”,其实,总的来说就相当于是更改了一个「 ”名字”而已。 而关于「 ”播州”这个名字,在明代之时,曾有人对其中的「 ”播”字做过一番解释,认为是「 ”为番之有才者”,而「 ”播州”这个名字也一直延续到了整个「 ”杨氏家族”没落、消失的那一刻。 古播州地图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来说一说,原本生活在「 ”中原地区”的杨氏一族,又是如何去到当时的西南边陲,并且一去就是700多年的。 这就要从「 ”杨氏家族”的第一代土司「 ”杨端”开始说起,他原本是山西太原人,而就在唐僖宗咸通十四年,即公元873年,处在云南地区的南诏国再次派军队攻陷了播州城。 为什么说是「 ”再次”呢,因为早在唐宣宗大中十三年,即公元859年的时候,当时的南诏国王酋龙便自称为皇帝并且派兵侵占了播州,此后,是由当时唐朝设置在西南地区的安南都护收复了播州。 所以,南诏国的这两次「 ”发难”,前后只隔了14年,而就是在南诏国「 ”再次”发难的时候,唐僖宗便面向整个朝廷以及民间征集「 ”军事人才”为朝廷出战,从南诏过的手中夺回播州。 杨端画像 而杨端便是在这个时候,加入到了「 ”抗击”南诏国的队伍当中,而后,他便和他的舅舅一起率领江西地区的向氏、令狐氏、成氏、赵氏、犹氏、娄氏、梁氏、韦氏、谢氏等九姓子弟开始在播州定居。 定居之后,他们这个隐藏在播州民间的「 ”大唐军队”便开始了与「 ”南诏国”之间的抗争,他们通过「 ”明攻娄山、暗渡赤水”的作战策略,不断地与「 ”南诏国”军队周旋,最终,在唐僖宗乾符三年,即公元876年,他们再次成功地将「 ”播州”纳入到了大唐的版图之中。 此外,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在此次「 ”播州争夺战”中,从唐玄宗时期开始,便被封为「 ”播州侯”镇守西南边陲的「 ”罗荣”的五世孙罗太汪也曾和杨端一同作战,而在成功地收复播州之后,杨、罗两族便都把「 ”家”安在了播州,在播州彻底地扎下根来。 宣抚使司令牌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杨端便被朝廷封为「 ”播州宣慰司宣慰使”,开始了他们「 ”杨氏家族”对播州地区的割据统治。 公元915年,古播州的第一位实际意义上的「 ”土司”杨端去世,虽说,当时还并未出现「 ”土司”这样一个官职,而此时,曾经的「 ”大唐王朝”早就已经「 ”土崩瓦解”,历史的车轮驶入到了「 ”五代十国”时期, 杨端死后,他的孙子杨牧南承袭了由大唐皇帝所封的「 ”播州宣慰司宣慰使”之位,继续统治着整个播州。 宣抚出使古画 而此后,无论世间的风云如何变幻,历史的车轮怎样前进,「 ”杨氏家族”都能雷打不动地继续他们对「 ”播州地区”的统治。 不过,其实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可以很好的解释的,杨氏所统治的「 ”播州地区”,从唐朝晚期便已经开始进行经营,久而久之,树大而根深,其实早就已经变成了一个「 ”国中之国”,再加上,对任何一个封建王朝而言,少数民族的管理问题始终都是一个让那些帝王们感到「 ”头疼”的问题。 而眼下如果恰好有那样的一个家族,经历很多世代都能够很好地管理少数民族众多的播州地区,那么,之后每个朝代的帝王都很愿意将「 ”乌纱帽”送上,而不会轻易地去触「 ”杨氏家族”的霉头,因为结果很有可能就会导致一场极大的「 ”少数民族”叛乱,得不偿失。 所以,我想这便是「 ”杨氏家族”,能够在「 ”播州地区”割据统治长达700多年最为主要的原因所在。 播州杨氏世袭简表 而说到「 ”国中之国”,那边就不得不说,在这个「 ”小国”发展的历史上,是否也曾经出现过「 ”盛世”的局面呢? 答案自然是有,主要都集中在南宋时期,尤其是在第13世杨粲、第14世杨价、第15世杨文统治时期,整个播州地区,百业兴盛,百姓富足,史称「 ”播州盛世”,而在前面我所列举的那件从杨价墓中出土的「 ”螭龙金杯盘”便是证明这一「 ”盛世”最好的证据。 当然,有盛自然有衰,这也是自然之理,风光无限的「 ”杨氏家族”在延续了724年的辉煌之后,终于在明万历二十八年,即公元1600年,彻底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万历皇帝像 而「 ”杨氏家族”的衰落,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讲,那就是太「 ”作”了,这就要提到「 ”杨氏家族”的最后一世,也是第29世土司——杨应龙。 在明隆庆五年,即公元1571之时,杨应龙世袭父亲杨烈的播州宣慰司一职,而后,到了万历十四年,即公元1586年,由于服从朝廷调用有功,杨应龙升任都指挥使,并加封为「 ”骠骑将军”。 也许是因为「 ”升”得太快了,所拥有的权力也比「 ”土司”大了许多,所以,杨应龙就忘记了朝廷对他「 ”杨氏家族”的恩裳和关照。 于是,明万历二十七年,即公元1599年,已经苦心经营多年的杨应龙起兵造反,当然,这其中自然也夹杂着杨应龙与大明朝廷之间的矛盾。 罗嘉良饰杨应龙 大明朝廷也立刻派出大军征讨杨应龙所率领的叛军,两军在海龙屯地区进行了多日的激战,未能分出胜负,直到次年春天,明朝派出了以当时著名的抗倭将领为首的「 ”八路大军”一同征讨杨应龙。 此后,又历经了将近六个月的「 ”对垒”,杨应龙见大势已去,便带着两位妻妾在家中「 ”自缢而亡”,他的儿子杨朝栋、弟杨兆龙全部被俘,后来,连同其余被抓的杨氏族人以及叛军将领能一同被押解到京城并斩首于闹市之中。 至此,统治播州地区长达724年的「 ”杨氏家族”便以这种极为「 ”惨烈”的结局,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明代平播之战示意图 而且,在平定了杨应龙叛乱的第二年,万历皇帝便彻底更改了「 ”播州”的行政归属,将「 ”播州”更改成为「 ”遵义县”,并且划分到了当时「 ”四川府”的管辖范围之内。 就这样,不仅「 ”杨氏一族”彻底没落,就连他们曾经统治长达724年的「 ”播州”,也在历史车轮的碾压之下烟消云散了。

土司制度是最值得研究的政治制度之一,它始于蒙古执政的元朝,在明朝时期开始完善,最终在清朝时期被废止,它是一项由少数民族开始实施,适应于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制度,它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地域多样性发展,从元朝时期的“土流兼制”,明朝时期的“卫司分立”,到清朝时期的“卫司合一”,土司制度在时代中的流变,最终经过清朝“改土归流”的革新,形成了以“政治制度”与“政治符号”相结合的土司制度。

清朝提出因俗而治

清朝入主中原定都北京后,就制定了对边疆各族进行招抚的政策,并不时的警戒各领军统帅加以抚恤,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顺治五年规定: 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不得轻听叛逆招诱,自外王化。凡未经归顺,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有擒执叛逆来献者,仍厚加升赏。已归顺土司官,曾立功绩,及未经授职者,该督抚按官通察具奏,论功升授。--《清圣祖实录》卷四十一

在清朝连续不断的招降下,各地的土司纷纷归附,其中贵州贵阳府、安顺府、都匀府、镇远府、思南府、思州府、黎平府等大大小小数十个长官司都在顺治十五年进行了归顺,并被准许世袭。

同年12月,清军进入云南后,顺治帝再次晓谕云南各将:““云南远徼重地,久遭寇乱,民罹水火,朕心不忍。故特遣大军,用行吊伐。今新经平定,必文武各官同心料理,始能休养残黎,辑宁疆圉。

云南府、大理府、临安府、楚雄府、姚安、澄江、广南、顺宁、缅宁、曲靖等府也都在顺治十六年前后进行了归附。

为了争取西南区各土司的支持,清朝开始实施因俗而治的理念,开始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中原地区推行的民族同化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始了变通。清初顺治二年,全国实行剃发制度,若不按规定进行剃发者都以军法从事,然而此命令,在西南少数地区却并没有完全执行。

顺治十五年,王弘祚在《滇南十义疏》中,提出“除汉人士庶衣帽、剃发遵照本朝制度外,其土司各从其俗,俟地方大定,然后晓以大义,徐令恪遵新制,庶土司畏威怀德,自凛然恭奉同伦同轨之式矣。”

清朝的“改土归流”革新

清朝土司制度的重要特点就是“卫司合一”,不论从明朝的《土官底簿》还是《明史土司传》,西北地区都没有被列入土司,说明明朝并不认为西北地区属于土司地区,西南土司与西北羁縻卫所是有区别的,因而明朝在卫所与土司上有分立的,但进入清朝后,西北地区也有了土司的称呼。明朝羁縻卫所的官职是靠战功晋级,而到了清朝,卫所战功升职制度改为土司世袭制度,卫司合一使得清朝的土司急剧增加。

清雍正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但在“改土归流”地实施中,因地域的多变与复杂性,并没有进行到底。

1顺治、康熙朝的小规模改土归流

在清朝统一全国的进程中,出于地方政权稳定之需,小规模的改土归流实际已陆续进行,尤其以贵州省为甚。

在清军进入贵州之时,贵州黎平府辖下的赤溪湳洞司杨鸣鸾、分管三郎司杨世勋等都得以承袭。康熙43年,石阡府苗民长官司改土归流,康熙45年,都匀府凯里司杨氏土司以土酋大恶案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顺治15年,贵州马乃土司龙吉兆,私造兵器,收养亡命之徒,联合鼠场营龙吉佐、楼下营龙吉祥,攻打广西泗城州土寨,安南卫之阿计、屯水桥、麻衣冲、下三阿、白屯等寨等处,云贵总督赵廷臣多次招命都不听从。同一时期,水西土司安坤因领洪承畴军队进入贵州而没有得到表功而心生怨恨,联合土司罗大顺,攻打云南;土司安重圣是水西土司安坤的外甥,水西土司反叛时,安重圣即联合自己的妻兄郎岱土司陇安藩暗中相助,使得清朝坚定了武力平叛改土归流的决心。此叛乱到康熙四年才最终平定。

清朝初年云南在吴三桂治理下,经营多年,土司相对贵州而言比较安分,较重大的改土归流在清初并不多见,但较小的改土归流仍有多起。

湖广地区位于中原与西南地区之间,是进入西南地区的通道起点,因此清朝仅在康熙年间进行过一次小规模的改土归流。五寨、筸子坪两个长官司是清朝管控苗疆地区的前沿据点,康熙39年为了加强对苗疆兵力的控制,将镇筸参将升为总兵,沅州镇移驻镇筸。镇筸参将原来一直驻扎在五寨长官司司治之处,设立镇筸镇后,就与拥有自治权的五寨长官司同城,形成了一个地方有两个军事指挥中心的局面,显然不利于统一调度,因此康熙46年,巡抚赵申乔奏请裁革,废掉两长官司,不准袭替,增加通判,吏目各一员;康熙48年,改为凤凰厅。

2雍正时期大规模“改土归流”

从清朝初年“改土归流”的规模情况来看,清朝并没有对各大土司有明显地改流迹象。但康熙20年平定“三藩之乱”、康熙21年统一台湾,消灭葛尔丹势力,控制天山南北,稳定了北方政权后,清王朝必然要对土司们进行清算,此时清朝的统治已经稳固了,必然不能容忍王土之外,还有一块拥有士兵的自治地区。此时,“土司制度”已经成了构建“大一统”国家的主要障碍。

雍正四年春,云南总督鄂尔泰提出:“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自元迨明,代为边害”。

鄂尔泰提出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其改流之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献次之。惟制夷必先练兵,练兵必先选将。诚能赏罚严明,将士用命,先治内,后攘外,必能所向奏效,实云贵边防百世之利。--鄂尔泰《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奏疏》

雍正四年,改土归流从滇川黔开始,先将东川平定后,再进乌蒙、镇雄,当时乌蒙土府禄万钟、镇雄土府陇庆侯的兵权分别在禄鼎坤、陇联星手中,禄鼎坤归降后,惟禄万锺制于汉奸,约镇雄兵三千攻鼎坤于鲁甸,被鄂尔泰所败。后将乌蒙改为府、镇雄改为州,都归云南管辖。

之后,四川雷波土司、阿卢土司、沙马等先后改土归流。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中,贵州的抵抗最为严重,也最为惨烈。

根据《圣武记》记载:“尽歼首从,勒缴弓弩四千三百余,毒矢三万余,皮盔皮甲刀标各数百”,“乘威招服黔边东西南三面广顺、定番、镇宁生苗六百八十寨,镇宁、永宁、永丰、安顺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

湖广行省的土司是当时所有土司中势力最强的一支,兵多地广且能征善战,明朝时期就以抗倭、平叛、援辽而声名显赫,且传承数十代,历史悠久势力强大。

雍正五年七月初九日,署理湖广总督傅敏上疏曰:“湖南桑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汉土苗民均受荼毒,土人不时拥入内地,迫切呼号,皆愿改土归流

七月初九日,傅敏再上“改土归流奏疏“:臣等伏查彝陵乃诸土司前路,九溪乃诸土司后路,臣等着量密饬彝陵镇总兵官整饬营兵伍预备。但事关重大,乃仰请皇上密谕杜森敬谨办理,就近镇压。至其后路,议调衡州副将周一德暂署九溪协事,整顿兵马,以备不虞,并澧州、永定两营听其节制,严饬防范,则诸土司皆不敢动,而容美无所施其技矣。--傅敏《改土归流奏疏》

雍正5年12月,雍正颁布上谕:

向来云、贵、川、广,以及楚省各土司,僻在边隅,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蛮,尤复任意残害,草菅人命,罪恶多端,不可悉数。是以朕命各省督抚等,悉心筹划,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共遵王化今幸承平日久,国家声教远敷,而任事大臣,又能宣布朕意,剿抚兼施一视同仁,所当加意抚绥安辑,使人人得所,共登衽席,而后可副朕怀也。但地方辽阔,文官武弁,需员甚多,其间未必尽属贤良之辈。且恐官弁等之意,以为土民昔在水火,今既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此等意见,则万万不可。着该督抚提镇等,严切晓谕,不妨至再至三,且须时时留心访察,稍觉其人不宜苗疆之任,即时调换,并严禁兵丁胥役之生事滋扰,务俾政事清明,地方宁谧,安居乐业,共享升平。倘有不遵朕旨,丝毫苛索于土民地方者,着该土司立即参劾,重治其罪,即系平日保举之人,亦不可为之容隐。

这段上谕用词严厉,明确表达了如有不听从,就会使用武力解决的意思。在强大的兵力威慑下,湖广各土司无奈地交出权力,对于不识实务的保靖宣慰司彭御彬流放于辽阳,而暴力抵抗地桑植宣慰司向国栋流放于河南,整个湖广地区所有拒不服从归流的都受到了流放处罚,自此,湖广行省的土司无一留存。

土司制度是为治理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它并不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政治制度,而是中央制度下,一种纳入国家统一官职序列“因俗而治”的管理制度。

清朝声势浩大的“改土归流”并非为彻底废除土司制度,而是只对构成清王朝疆域统治有一定威胁的土司进行取缔。

在讨论苗疆土司与苗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弄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那就是“苗疆土司”和“苗族土司”。简言之,凡苗族聚居区的土司均为“苗疆土司”,在这些土司中,由苗族充任的土司称为“苗族土司”。苗疆土司的外延,与苗疆的地域相重合;本文所说的苗疆,即苗族东部方言区,也就是史籍所称的红苗生息地。这块苗疆的地域如何?请看诸种史籍皆相同的记载:“红苗原出铜仁府,其族甚繁。东至辰州界,西至四川平头、平茶、酉阳土司、北至保靖,南至麻阳、东南至五寨司、经线三百里,纬线一百二十里,周千一百二十里,皆其族所居之所。”

按现在的地图计算,这块苗族聚居区的经线为360华里,纬线240华里,周围1200华里,面积21600平方公里,内含铜仁、松桃、秀山、酉阳、沅陵、泸溪、吉首、古丈、花垣、保靖、凤凰、麻阳等12个县市。除此之外,永顺、龙山、桑 植、大庸、以及鄂西边缘县份,尚有红苗寨落。

这块在历史上定格的苗疆,其地域一直保持相对稳定。明朝开国之后就着力于对苗族的镇抚,但37年后酉阳的生苗才开始归附。《明史》记载:“永乐三年(1405年),指挥丁能、杜福抚谕亚坚等十一寨生苗一百三十六户,各遣子入朝,命隶酉阳宣抚司。”到了光绪八年(1882年),官方镌刻的《移建安化县碑记》仍称“黔之东铜思所属有梵净山,高耸数千仞,绵延数百里,向为苗人所居。”

在这块土地上,统辖苗众的中小土司多由苗人充当,而担承治理责任的大土司,则多由汉人担任。民国二十年(1931年)编撰的《沅陵县志》,依旧沿引史籍的记载来陈述这种史实。该志有曰:“蛮部(指苗族)各有酋长,其酋皆各相雄长,不能统一。汉人之才智狡者,往往因而利用之,结合诸酋,使之承奉其号令。溪州之氏,盖汉人而为群蛮之所推尊者也。”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对这种史实有了新的说法。潘光旦教授在他的洋洋十余万言的专题报告中讲:“‘土司’不是一般的土官,而是‘土家人’所担任的‘土官’”改变了土司的内涵以后,对于它的构成成分,潘说:“元代以来,湘西的土司是一般的、十有八九的,由‘土家人’充当的”。尽管还有点闪烁其词,可他最后还是勇敢地过渡到预定的结论上,那就是:“元、明、清三代实行所谓‘土司’制度,一直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为止,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对当地的苗族,代表中原统治者经常‘约束’,随时镇压。”

历史果真如此吗?

历史上,汉族大土司对苗族没有起到“约束”和镇压作用。那位创导修筑长城来防御苗族的蔡复一,在公文中曾经强调过这种事实。

蔡氏字敬夫,福建同安人,万历进士,几次升迁官至兵部右侍郎,巡抚贵州,后总督贵州、云南、湖北军务。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蔡任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带管辰沅兵备道,驻节沅州(今芷江县)。他在《边防条又议》“责担承”那段中写道:“永顺(土司)约束镇苗,保靖(土司)约束竿苗,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苗哨原设有抚苗防守舍巴头目,月食禀粮……今则担承毫无实效,认结只属虚文。就中草苗猖獗尤甚,历数冬春二季入犯,十(之)三镇苗,而十(之)七竿苗也。”不仅“受国恩世有爵土的”永顺、保靖两宣慰司奈何不得镇竿生苗,就连专事屯戍的营哨兵也如同虚设。明代官员马协在同类的公文中写道:“(哨官)不为自强之计,甘为媚苗之术。”“……真所谓畏苗如虎,自视如鼠也。”

这种情况到了清朝依然没有甚么改变。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湖广总督郭(左王右秀)在反映苗疆情势与防务的奏章中写道:“历任督抚提镇诸臣,止议永顺、保靖二土司分寨抚管,土司相距颇遥,且兵未经制,止可偶供征用,未便其永远抚管。”十年后,湖南巡抚赵申乔在《题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中指出,土司的担承“毫无实济”。该疏曰:“镇竿有镇苗、竿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竿苗即红苗,向系竿子坪长官司抚管。前明以镇苗令永顺司担承,竿苗令保靖司担承,苗乃叛服无常,二土司有担承之名,毫无实济”。就是这道奏疏,取消了永保两土司担承“约束”苗族的虚名,改土归流。

为何汉族土司无法约束苗民?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苗族的社会结构与其他民族不同。苗族是个崇尚自由、强调自我意识的民族,它的尊卑全由实力的强弱来决定,无精神方面的因素,所以其社会管理框架属多系统的不稳定型结构,由于不是稳固的宝塔形模式,使异族统治者无法提纲挚领。关于这点,史籍中有许多记载。明代曾任贵州巡抚的郭子章在《黔记·诸夷》中写道:“诸苗夷有囤峒而无城廓,有头目而无君长。”清代凤凰敬修书院山长孙均铨在《苗蛮辨》中写道:“蛮犹有上下之分,苗则无所统纪。”关于苗族社会的特点,《永绥厅志》有比较详细的记述:“生苗各分寨落……有部落无酋长,其俗不以人命为重,寨中有父子兄弟数人数十人,强梁健斗或能见官讲客话者,则寨中畏之,共推为寨长;如寨中再有一人一户,则又各自为党。或一寨一长或一寨数长,皆以盛衰强弱迭更易,不如他部之有酋长世受统辖也。”

二是苗族的生存环境,外族难以适应。溆浦人严如煜,嘉庆元年(1796年)征举孝廉方正,廷试第一,以知县试用陕西,后随军到湘西镇压苗民起义,著有《苗防备览》、《苗疆风俗考》等多种关于苗族的文献。他在《总论苗境事宜务为筑堡议》中写道:“……又溪涧之水,夫马既多,腥秽不可入口。其泉水稍清洌者,俱为岩浆,极寒,败人脾胃,兵役饮之,水土不服,多生疟痢二疾,或痨黄肿,四肢无力,地势使之然也。”

三是苗人的战术斗技,精于他族,难以制服。对此,严如煜在他那篇《议》中写道:“他省近边夷人,以弓弩为武器,易为遮御。苗人本寨好打冤家。苗人五六岁即习鸟枪,种山赶场,寸步不离。”严氏还说苗地向产土磺、洞硝,苗人配制火药的技术“精于内地”,“放火器非诸夷所能及。”关于苗人的战术,严氏写道:“我军施放火炮,彼则挖坎伏避;即不能避,而三五分队,中毙者亦少。”为让官军高度重视苗人的战术,《苗防杂识》在印证了严氏的记述后写道:“(苗)遇敌必先择土坎岩窠,伏身暗中,放枪后,即从莽草中退十余步潜避他所,以防反击。”它的结论是“苗人火枪最难提防。”

严如煜在《议》中还写道:“苗人所居之险,猱崖猿壁,非人迹所能到。外间劲旗,扳援一峻坡,已喘息不能行动,安能与之追蹑?”而苗人在这种险竣的山地又表现如何呢?请看《乾州厅志》的记载:“而苗人走崖谷往来如猱,或明东暗西,堤防少疏,一营有事,数营震动矣。”

古代苗族社会的各种条件决定,大土司以下的中小土司大部分得由苗族来充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对苗族起到一定的统辖和约束作用。至于“大小‘土司’几乎全部由‘土家’人承当”的说法,只是潘光旦教授个人的认定,并非历史的真象。但是,这种说法却被少数学者当成科学论断,将人导入误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主要是“五姓真苗说”的影响,以及图解民族压迫的结果。

“五姓真苗说”人为地缩小了苗族的范畴,使我们把一些苗族土司作为异族。此说先见于孙均铨的《苗蛮辨》,其中有曰:“其时蛮中大姓则有彭氏、舒氏、向氏、冉氏、田氏,各有分土,中环五种土酋,有石、陇、吴、麻等姓,今苗姓有此,疑即是苗。”到了嘉庆年间,严如煜在《平苗议》中写道:“统计三种苗,惟吴、龙、石、麻、廖五姓为真苗,其欧阳、彭、洪等姓乃外民入赘,习其俗久遂成族类。”这就把五种土酋为苗的说法深化为“五姓为真苗”,即五姓真苗说。此说被后人承袭,谬误留传后世。其实苗族自己就有削、没(芈)、边(卞)、管、卡、来(莱)、刊等七大苗姓,他们使用的汉姓不计其数,若按多少来决定大小的话,那彭、向、田也是苗族中的大姓。关于这些情况,笔者曾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作了比较详细和阐述(见《吉首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按照现代的观点,为了体现民族压迫,苗疆土司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把它们都视为异族是不会引起非议的。也就是说,至少苗族学者不会去关注这种界定是否客观。另一方面,由于“土司”与“土家”早先就被潘光旦混为一谈,于是那种界定又容易被人渲染,这样,就弄得苗疆土司中似乎不存在苗族土司了。

为了矫正视听,我们还是来正视一下史实。先谈几个没有争议之处的苗族土司。

吴毕朗,明宣德年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宣德五年(1430年)率苗众造反。

廖彪,明永乐三年(1405年)为竿子坪长官司土司,曾与其他苗族土司一起遣子入朝进贡。

杨二,明洪武初年的“卢溪苗长”。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卢溪县的辖区很宽,包括如今的泸溪、花垣、吉首三县市,以及古丈、凤凰的部分地区,那时,朝廷企图对该县的苗民实施籍户口、派赋税的统治措施,引起苗民的反抗。为了平息苗疆的骚乱,“卢溪县主簿孙应龙入峒招渝,领苗长杨二赴奏,准轻赋,始割上五都蛮民分为十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关于此事,《明史》、《湖南通志》,以及湘西的多种地方史志均有记载。杨二进京面圣的结果是:要苗民缴纳的一万一千石粮食减去一万石,对卢溪苗民分而治之,割124寨为十里,为清康熙年间永绥厅(上六里今花垣县)、乾州厅(下四里,今吉首市)的问世铸定雏形。镇抚十里苗民的镇溪军民千户所建置后,杨二和其他“苗之渠首”被任命为百夫长,以约束苗民。

至于田姓土司中是否有苗族土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关于首任田姓土司田儒铭的族属,笔者在《红苗姓氏与风俗》中已举证说明他是苗族,此处不再重复。为证实那种说明并非妄断,下面以《湖南通志》和乾州、凤凰、芷江三厅县的志书记载,再铺陈两位田姓土司的情况,从中亦可见苗族土司的特征——叛服无常。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都指挥邵鉴诬诌竿子坪乌牌寨(属今凤凰县)苗人陇老恰、陇党叟,称其替川黔叛苗窝脏。于是镇竿守备陈表令土司田兴爵诱出二苗,解辰沅备道府衙(今芷江)监候。十八年(1539年),陇母叟因其父陇老恰屈死狱中,遂率苗众造反,守备陈表被弹劾离职。第二年,雅酉寨(属今花垣县)苗头陇求儿,乘势邀集川黔苗众造反。是年,田兴爵与镇溪土指挥田应朝,统领所部土兵,随大队军官到暴木营(凤凰县禾库镇吉寅村)参予剿抚造反苗民。史籍所称之“土兵”,实为凤凰、吉首、花垣三地的苗兵。由于二田的作用,官军得以利用廖羊保等苗族头人四处招谕,用“抚”的办法使战役尽快结束。这时,田兴爵、田应朝是站在朝廷的立场上,发挥土司的职能,以苗剿苗。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田兴爵因开罪官府被关押在辰州(今沅陵县)狱中,后经一些苗人暗中贿赂官吏将其救出,藏于生苗腹地腊尔山。第二年,田兴爵便率领苗众称兵反叛。田是一条无情无义的色狼,他仗势到处奸*妇女,并恩将仇报,虐待营救自己出狱的苗人。这家伙,有一次到土官隆歹家,因“呼其妇不至”,便把土官为求子而用来祭祖的猪杀了。后来,因为满足色欲,强夺阿留弟媳,“负以牛,将入山”。这时,土官隆歹率领被虐之苗众一齐杀来,田见寡不敌众,“乃挟刀且战且走”。从田兴爵在腊尔山苗寨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这位土司是通苗语、谙苗情的,否则,就不会有“呼其妇不至”的情节,也不敢独自用牛驮上美妇人入山享乐,尤其是他敢于“且战且走”,独自在生苗腹地闯荡。就是到了四五十年代,整连整排荷枪实弹的军队,若没有苗族作向导,也是不敢闯进腊尔山的

就在田兴爵狼奔鼠窜的时候,平头(属今松桃县)长官司土官携带印信与“所部诸苗逃奔蜡尔”。原因是苗族群众拖欠赋税,并在铜仁知府督催缴纳时逃亡他乡,于是知府责成土司偿还,土司也只得一走了之。当平头土司与所率之苗同田兴爵相遇后,便联合称兵造反,“围麻阳县,执知县,官军讨之不能克”(见《乾州厅志》,上同)。这时,田兴爵又完全背叛了朝廷。

就在田兴爵称兵造反时,田应朝仍然在为朝廷效力,在副将都御史万镗的统率下,参予剿抚“湖广蜡尔山蛮叛”(见《明史》)。万镗采纳了田应朝的计策,软硬兼施,对苗族首领晓以厉害,诱以利禄,后来如《湖南通志》所载:“镇溪土司田应朝等,招出(陇)求儿等五十余人。”余下苗众,被官军各个击破,苗疆得到短时期的安静。

站在官方的立场上,各种史料一方面承认田应朝的能量,一方面又说他“狡黠多诈”。确实如此,作为异族,田应朝没有孝忠皇上的意识,顺从只是表面的,那只是为了谋求切身利益,反叛的本质,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显现。对于异族土司,他毫无感情可言,暗中制造矛盾,挑唆是非,让永顺、保靖两土司相互仇杀,自己坐山观虎斗,并从中两面讨好,两面收受贿赂。除此之外,他还暗中勾结和支持田兴爵与平头土司称兵造反。此次苗叛平息后,到了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他又如法炮制,阴结贵州苗酋龙许保等为乱。田应朝知道自己只是朝廷的一只猫,如果老鼠不闹事,猫便会丧失原有的地位。这家伙“战则庇贼冒功,抚则反复要重资”(见《乾州厅志》),使平苗之役久而不克,给官府施加压力。

嘉靖三十年(1551年),龙许保、吴黑苗再次统率湘黔苗民造反,攻陷思州府。掠执知县李允简等官员。苗民此次起兵反抗,得到了酉阳冉姓土司的暗中支持。这时,田应朝反叛朝廷,率部合酉阳土司兵在平茶一带多次阻挠官军。奉旨征苗的都御史张岳,多次派人召田应朝罢兵来见,田不听从。后来张岳侦知田之叔田勉,饶勇悍桀,常被应朝恃为后盾,便设计将其捕来乱棍打死。此时田应朝有些畏惧,派人向张岳表示改过自新,张许其以功赎罪,但田又变卦不出山,张岳便削掉他的土指挥职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在官军的围剿下,田应朝感到形势窘迫难以维持,便到永顺宣慰司见张岳表示归顺。张岳先以军棍仗之以示惩罚,再令其随同官军征苗,后来还是把他杀掉,悬首于市,以惩戒其他苗酋。

从有关史料可以看出,由汉族充当的苗疆大土司,对苗族的直接影响力不大他们只负一个“承担”和“约束”苗民的虚名,只是在朝廷调集官军镇压苗民反抗时,率部随军进剿,依靠由苗人充当的中小土司,发挥前锋作用。由苗人充任的中小土司,能对苗族起到直接作用,而他们又具有时顺时叛的两面性。在顺从朝廷协同镇压造反苗民时,他们因熟悉地形,了解战术,通晓语言,总是作打头阵的尖兵,但是,他们往往都是用献策招抚苗族首领的办法来结束战事。这样,官军可尽快撤离,苗族也能保存实力,因此每次战后的安定都只是短暂的。从总体上看苗疆一直动荡不安,于是土司也就才能乱中取势,直到改土归流。苗族土司一旦反叛朝廷,结局都是削职杀头,所以史籍中出现的中小苗族土司,能世袭其职的不多。

土司木增是古代一个厉害的人物,历史上的土司木增有几个孩子?

历史上记载的木增妻子是阿室于(官名:禄氏繁),宁州知州之女。他们的长子是木懿,1624年(天启四年)袭父职。历史上只记载了长子,应该还...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