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的手抄报
导语:子孝父严,母慈媳敬,兄友弟尊,妇温夫爱,睦邻亲友,家道始兴。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家规家训的手抄报,欢迎借鉴!
家规:
家规是指一个家庭所规定的行为规范,一般是由一个家族所遗传下来的教育规范后代子孙的准则,也叫家法。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就是指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规矩;这个家庭的规矩就相当于国家的法律。孟子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家庭要想兴旺发达,做人做事都要懂得讲规矩。家人违背家规就要像国民触犯法律一样受到处罚。
家训:
家训是指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道德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等,家训属于家庭美德的范畴。家国同构,一个家庭的家训相当于一个国家的道德标准,如曾国藩家训、朱子家训、颜氏家训等等。家训即是家人做人的道德标准,违背家训,就会遭受道德的谴责。
家风:
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也就是说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文化氛围即构成了家风。顾名思义,家风就是一个家庭的风气、风格与风尚。换一句话说,当一个家庭的家规、家训形成家庭的公众行为习惯即构成了家风,家风也就是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家文化。家谱即是承载家文化的工具,家谱是新一代承载家文化的工具。
家谱 :
家谱就是记述家族血缘集团世系的载体。这个定义包含了“记”和“述”两个方面的家谱。“记”的家谱主要指文字家谱;“述”的家谱主要指口传家谱。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主要分为书本家谱和非书本家谱;书本家谱即是书写、印刷在纸上装订成册的家谱;非书本家谱主要有:口传家谱、结绳家谱、甲骨家谱、青铜家谱、碑谱、塔谱、布谱、神轴图谱、光盘家谱、互联网家谱。
名人家训家规家风故事 :
梁启超有九个子女,在他的教育、引导下,个个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甚至还产生了“一门三院士”的佳话。这“三院士”是建筑学家梁思成、考古学家梁思永、火箭控制系统专家梁思礼。另外,四儿子梁思达是经济学家,次女梁思庄是图书馆学家,三女儿梁思懿是社会活动家。
梁启超对于子女的爱,是全方位的,不仅在求学,而且在为人处世,甚至理财、时政等诸多方面,皆以平和、平等的态度展开。阅读《梁启超家书》,就会了解在写给孩子们的信中梁启超教育子女的表现堪称典范。
写信时,梁启超毫不掩饰自己的爱。1927年6月的一封信中,他写道:“你们须知你爹爹是最富于感情的人,对于你们的爱情,十二分热烈。你们无论功课若何忙迫,最少隔个把月总要来一封信,便几个字报报平安也好。”
在求学这一方面,梁启超根本不看重文凭,而是强调打好基础,掌握好“火候”。他对梁思庄说:“未能立进大学,这有什么要紧,‘求学问不是求文凭’,总要把墙基越筑得厚越好。”并教孩子们求学问、做学问的方法——“总要‘猛火炖’和‘慢火炖’两种工作循环交互着用去”。
同时,梁启超强调责任的重要。1923年,他写给长女梁思顺的信中说:“天下事业无所谓大小,只要在自己责任内,尽自己力量做去,便是第一等人物。”当然,写信教导自己的孩子之余,梁任公没忘了夸一夸女婿、儿媳。
1918年11月7日,自杀前三天,梁济问儿子梁漱溟:“这个世界会好吗”时在北京大学任哲学讲师的梁漱溟回答:“我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往好里去的。”“能好就好啊!”说罢,梁济离开了家。
梁漱溟亦两度欲自杀,但最终,现实中国的问题和人生问题萦绕着他,他不停思考,积极奔走。梁漱溟育有二子梁培宽、梁培恕,对于他们,给予最大自由空间。接受采访时,梁培恕说:“我们受到的可能是最自由的教育,拥有了别人没有的最大的自主权。”这种教育,也与梁漱溟受到梁济的影响有关,梁济对他就是“信任且放任”的。可以说,这也是一种“中国式传家”。
梁培宽追忆梁漱溟时,时常会提到一次考试。当时,梁培宽考了59分,内心忐忑地拿着学校要求补考的通知给父亲看。“他只看了一眼,就又还给了我。”梁培宽说,他后来明白父亲的用意,“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
家规家训名句摘录
1、手持正义,肩挑道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2、与人为善,与邻为友,严己宽人,既往不咎。
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勤学苦练,努力登攀。
4、举止稳重,言语文明,团结友爱,永夺先进。
5、宁让人,勿使人让我,宁吃亏,勿使人吃亏。
6、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造福子民,服务社会。
7、勤为本,德为先,和为贵,学在前。
8、尊老敬贤,扶危济困,严以待己,宽以待人。
9、不做亏心事,不赚昧心钱,心里有盏灯,肚里能撑船。
10、人胜我,勿生嫉妒,人弱我,勿生鄙吝。
11、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读书,勤勤恳恳治家。
12、处世以谦让为贵,做人以诚信为本。
13、一日“三省”好处多,来日不唱悔恨歌。
14、少壮不努力,老大被人讥;少壮不立业,老大徒伤悲。
15、家有老千般好,好儿女多行孝,家有孝是希望,精心栽培生长旺。
16、攒钱聚财,取之有道,男女老幼,处之有方。
17、干本份活,行侠义事,做正直人。
18、和睦友善,勤俭节约,科技致富,读书为先。
19、积谷防饥,积德防老,送子读书,儿行孝道。
20、夫妻相敬,举案齐眉,婆媳相让,一家和气。
姓氏简介 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氏是夫权婚姻的产物。有只用“夫姓”与“夫姓+本姓”两种基本形式。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
当代姓氏 现代国家的法律对于夫妻的姓氏有如下5种情形:
1坚持妻从夫姓原则:瑞士民法典第160条中规定:“(一)丈夫的姓氏为夫妻共同姓氏。(二)新娘有权当面向公民身份登记官员提出要求,将自己原有的姓氏置于夫姓之前。”
2实行从一约定,无约定时从夫姓的原则。如《德国民法典》第1355条第2款就作此规定。
3允许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原则。如原《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8条就作此规定。
4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原则。中华民国1929年民法第1000条就作此规定。
5保持各自姓氏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就作此规定。
很多西方国家一般只用夫姓,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便以夫姓名世。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台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已经极少人从夫姓了。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 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
古代姓氏
中国古代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1929年5月,南京国民 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中国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日本姓氏 日本,1898年颁布的《户籍法》中规定“每户都要有固定姓氏,子承父姓,妻从夫姓,分家后仍用原姓,不得任意更改”。二战后的新《民事法》,虽然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婚前所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但大多数日本女子婚后仍照日本的习惯随夫姓。如果女子婚后不改夫姓,会在亲子关系、财产继承等很多方面遇到麻烦。所以今天的日本,仍然很多女性婚后改为夫姓,如何智丽嫁到日本从夫姓改名为小山智丽。不过,有不少人为了各种原因,婚后仍然保留各自原来的姓氏。
家规家训的手抄报
本文2023-11-27 02:16:3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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