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在古诗词中的意思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6浏览:1收藏

适在古诗词中的意思,第1张

“适”在古诗词中,大体有以下几个意思:

1、方才;刚刚。

如: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又:时已过午,奴辈适至。--《徐霞客游记·游黄山记》

2、如果,假如,假定。

如:王适有言,必亟听从。--《韩非子·内储说下》

3、正好,恰好。

如:从上观之适与地平,以至诸峰之顶,亦低于山顶之地面。--宋·沈括《梦溪笔谈》

4、舒适,满足。

如:扫叶席草,酌相劳,意适往反,往往留于山上。--宋·苏辙《武昌九曲亭记》

5、符合;适合。

如:适我愿兮。--《诗·郑风·野有蔓草》

又: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晋·陶渊明《归园田居》

6、女子出嫁。

如: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又如:已适(已嫁出);重适(改嫁)。

7、归向。

如:好恶不愆,民知所适,事与不济。--《左传·昭公十五年》

8、走向目的地。

如:爰其适归。--《诗·小雅·四月》

又:逝将去女,适彼乐国。--《诗·魏风·硕鼠》

又:余自齐安舟行适临汝。--宋·苏轼《石钟山记》

  嗣是一个汉语字,拼音是sì ,作名词时有接续、继承、子孙等意思,也可作动词、形容词、副词的词性变化。出自《说文》、《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等。

一,作动词时意义

(1) (根据隶定字形解释。形声。从册,从口,从司,司亦声。册,帝王对臣下封土授爵的文书。口,口头命令。司,世代从事某专业。口、册、司联合起来表示“关于子承父业的皇帝批文”。本义:(经皇上恩准)父亲传位或传业给嫡长子。

(2) 又如:嗣王(继位之王);嗣君(继位的君主);嗣主(继位的国君);嗣位(继承君位);嗣皇(继位的帝王);嗣圣(新继位的皇帝);嗣临(继登皇位)。

越朕嗣服,起自田间。——明·钱谦益《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

(3) 继承;接续

嗣,继也。——《尔雅》

禹乃嗣兴。——《书·洪范》。传:“继也。”

其弟嗣书。——《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4) 又如:嗣位(继承君位);嗣产(继承子产的事业);嗣徽(继承善美的德行);嗣守(继承并遵守和保存);嗣芳(承继前贤者);嗣承(继承);嗣封(承袭先人而受封);嗣统(继承皇位);嗣武二祖(继承汉高祖、汉光武二祖的事业);嗣音(继续传其音信);嗣事(继续从事);嗣奉(继前人而敬受)。

(5) 过继 ,如:嗣母(继母)。

(6) 通“司”。主持,掌管

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国语·晋语四》

若天之嗣,其事不可识,百姓浅然不识其邻。——《荀子·哀公》

远近高下,各得其嗣。——《管子·版法》

二,作名词

(1) 君位或职位的继承人

今又不礼于卫之嗣。——《左传·昭公七年》。注:“新君也。”

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左传·襄公三年》

及长当就国也。(王)立嗣子 融从 长请车骑。——《汉书·淳于长传》

(2) 又如:嗣子(帝王或诸侯的嫡子);嗣孙(承嗣的子孙);嗣体(承嗣之人);嗣适(承嗣的嫡子)。

(3) 后代

夫晋侯非嗣也,而得其位。——《国语·周语上》

此君婆娑,政坐宦薄,著书未成,嗣息中绝。——明· 王世贞《与俞仲蔚书》

尝有壹男子,然无一日之命,至今无以讬嗣续,恨痛常在心目。——唐· 柳宗元《与杨京光凭书》

(4) 又如:后嗣;嗣人(子孙);嗣胤(子孙后代);嗣息(子孙);嗣继(子孙);嗣续(子孙世代继承)。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一般家谱中出现和嗣有关的几个词。

无嗣:1没有继承的人;没有后代。2中医术语,指妇人不育。出《辨证录·受妊门》。指无子孙而后继无人。

子嗣:子嗣释义是儿子。指传宗接代的人。嗣作名词时有接续、继承、子孙等意思。

乏嗣:乏是指贫乏和缺少之意,说明某人缺少继承的人,并不代表此人绝后,有可能在续谱的时间段没有嗣子,也有可能将来会有。也有可能有几个女儿(在古代女子不入谱),在以前有七八个女儿而老来得子的有之。

绝嗣:同“绝根”。无子传宗接代;没有子孙断绝嗣续。一般指续谱时此户已经实际销户不存在了。

兼嗣,是说一个后人,同时作为几个人的继承人。如兄弟二人或三人只有一子,此子兼做二人或三人之继承人、传承人。同兼祧,在封建社会俗称一子顶两门或三门,同时可娶两房或三房妻子,生下的嗣子为和名继承人。建国后我国婚姻法中禁止这一做法,提倡男女平等。

入嗣: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

出嗣,意思是过继为他人后代,和入嗣相对。

女嗣:在大周及其附庸国,自有史以来皆奉行女尊男卑的制度,男人生而为奴,是母亲和姊妹们的财产,可以被任意买卖,与牲畜物品等同。唐代时有武则天嗣爵,说明史上有女子作为继承人的。(欢迎指正)

                古城茂东文    2018 12  12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1到某地去:适长沙。

2女子出嫁:始适还家门。

3适合,适宜:以适其时也。

4恰好:适与羽船相会。

5(音同“敌”)正妻或正妻所生的儿子。后写作“嫡”。

6(音同“哲”)被流放或贬职。后写作“谪”。

家谱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修的,在一些字眼上,一定要小心,千万别用错了。

名、字、号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

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

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

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

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重点注意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

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

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重点注意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

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

适:

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与男方的聘相对应。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重点注意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

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出赘某地某姓”。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或“招”。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重点注意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祧、兼祧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承祧: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祧。

兼祧:

兼祧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而是妯娌关系。

重点注意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

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二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

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殇:

7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

夭:

8岁至15岁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年:

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

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

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重点注意

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适在古诗词中的意思

“适”在古诗词中,大体有以下几个意思:1、方才;刚刚。如: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又:时已过午,奴...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