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意义和作用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6浏览:1收藏

家谱的意义和作用,第1张

问题一:家谱在当今的作用是什么 一、寻根、留本。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从哪来。人们常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但你并不知道其中的由来,通过修谱追根溯源,你就会知道了你从哪里来。

人从娘腹中十月怀胎,呱呱落地,在世上几十年,但总要静静地离开人世,古人云:“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就是人之本,人生一世死了,连一个名字都没有留在世上,若干年之后自己的子孙连祖先是谁都不知道,那不是枉活一生,白活一世,换言而之,你的孩子也就是失去了根本。

过去和现在,有很多人为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打碑,一者表示后人的孝心,二者是不忘先人,但它又能保藏多久世代变迁,人为的损坏,年代长久日月的风化,也就失去了树碑的作用。而几千年谱书之风,代代相传”从远古至历朝历代,乃至到今天,先祖的名字流传至今,这不是修谱的作用吗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你的根底在哪里万里江水,源起何处一个人连自己的根源都不了解,岂不负先人养你现在不知道自己祖父母名字的人为数不少,更谈不到自己是哪支哪房,所以修家谱,意义重大,一者可以帮你查清你的祖先是谁,让你的名字与先祖一起流芳千古,二者你如果真的断线,把你的祖辈、父辈和你一同记载下来,让你的后人代代相传,永远知道你们是他们的先祖,将来和他们一起流芳千古。

二、清缘、备查。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 之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有血缘关系的本族人,有一种生生相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庭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一个人不管漂泊多远,总是忘不了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埋葬着他们的祖先。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人们有着他自己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谱,只要有了谱书,凡与族人有关的人和事,谱上都有记载。

三、增知、育人。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几十年来由于对自己子女缺乏家族观念的教育,导致现在有很多人没有家庭观念和人伦的教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上下不分,孝义全无,有老不养,有子不教,嫖娼有余,赌博竭力,吃喝玩乐无度,为官不体恤黎民,骄奢*逸,为民不尊师长,横蛮逆行,用什么教育他们,谱书中就有很好的教材,家训族规中规范了后人的言行。谱书中收录了历代经典,例如,如何立志如何敬业如何治学如何治家如何做人等等,有很多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她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舞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为族争光。

四、血肉联情。俗话说:“亲不亲,故乡情。”“多个朋友多条路。”在大流通的社会中,在国际一体化世代,人们不可能禁锢封闭。走出家门,走出国门,这是今人后人子孙必行之路,通过联宗族谱,本族同一血脉的同胞更进一步加深了解。一个人走在外,路人(路上随意向隅的人)不如乡人(自己家乡的人),乡人怎与血肉之情相比。经济开发中的往来,生死祸福的降临,人与人之间自然也非常必要相互提携、帮助,有了谱书,哪怕你走到天涯海角,哪怕相见恨晚,血肉亲情一定更好、更深厚。

五、承前启后。这里有双重含义,一是上对先人,二是下对后辈,先人千心万苦创业,育人,为社会创下了丰功伟绩,不能从我们这一代丢掉,必须通过修谱,为他们立传,把他们的精神,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对后人来说,我们应该给他们留点什么是金钱美女房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美如玉。”先人只能留给后人知识,精神财富,思想财富,留给他们祖宗的品德,儿孙们才有生财之道,才能发迹万贯,这些都溶聚在我们的谱书之中,只有把这些留给他们,才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后>>

问题二:为什么要修家谱、修谱的作用、立谱的意义 A、为什么要修谱 家谱在当代,尤其对于历史考古,人类基因研究,遗传病医学研究都是很重要的。作为重要的史料来源,它与国家正史(如史记、汉书、三国志等),地方志(或某某县志),并成为三大史料来源之一。所以修家谱也不像某些人宣称的那样是搞封建迷信,家谱也是很重要的。我国的某些有历史价值的家谱,至今还被美国、英国、日本等国掠劫并在他们的博物馆里收藏。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 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和作用。 家谱的内容一般分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图,既某人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其父何人;第二部分是家谱正文,是按世系图中所列各人的先后次序编定的,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时代、职官、封爵、享年、卒日、谥号、姻配等。B、修谱的作用 一、寻根、留本。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是从哪里来的,长辈叫什么。二、清缘、备查。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 之别,就在于人们对于有血缘关系的本族人,有一种生生相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族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三、增知、育人。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几十年来由于对自己子女缺乏家族观念的教育,导致现在有很多后人缺乏家族观念和宗族意识,不关心也不过问本家族的发展历史。四、血肉联情。俗话说:“亲不亲,故乡情。”“多个朋友多条路。”在大流通的社会中,在国际一体化世代里,人们不可能禁锢封闭。要走出家门,还要走出国门,这是今后子代裔孙必行之路,通过联宗族谱,本族同一血脉的宗族同胞更进一步加深了解和往来。 五、承前启后。这里有双重含义,一是上对祖先,二是下对后代,先人千心万苦创业,育人,为本家族为社会创下了丰功伟绩,不能从我们这一代或下一代丢掉,必须通过修谱,为祖先竖碑立传,把他们的育人和创业精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是我们这一代或后一代人神圣的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 C、立谱的意义家谱又称宗谱、族谱或谱牒,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与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史类文献。我国历史上家谱的出现至少可追溯到先秦时代,明清时期私修家谱更是成为一项全民性的文化活动。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家谱与方志、国史并列成为祖国三大历史文献。家谱有一定的编写体例,主要记述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迁徙、婚姻状况,家族成员在科贡、官封名谥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包括著述),家族的经济情况和兴衰变化,以及家族的丧葬、祀典、族规家法等,因此,家谱是一种能够比较真实反映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的载籍,历代学者都把谱系之学看作是一门重要的学问,是史学的组成部分。

问题三:家谱的历史意义是什么家谱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我们能够比较真实地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家谱的作用主要有:宗法思想研究资料、家庭道德研究资料、家族制度研究资料、经济史资料、人口问题资料、历史人物传记、民族史资料、地方史志资料、教育史资料、民俗学资料、宗教史资料、华侨史资料、重大历史事件资料的提供等等。

问题四:修族谱的现实意义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

族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家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在家规、家训中,伦理纲常礼教作为其理论基础占有中心地位,三纲五常、孝悌忠信的内容占全部内容的大半。族谱中的家规、家训除上述内容外,还有“睦族人”、“和亲友”、“恤孤贫”以及“戒赌博”、“戒奢侈”、“戒懒惰”、“戒*逸”等等,对家族成员的行为、举止作出规范,这也是足资我们今天借鉴的有益的成分。

族谱研究的另一现实意义是通过家谱研究,满足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谒祖”的需求。“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海外华侨看到祖国繁荣昌盛,欣欣向荣,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纷纷回国寻根谒祖,探亲访友,慷慨解囊,投资家乡的经济建设。家谱作为一个家族血缘关系的总记录,将海外华人与祖国亲人紧紧连在一起。

研究家谱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对我国传统家谱进行内容、体例、结构等的分析,来构建一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需要的新型族谱。一部新型族谱或家族档案,其编制原则应是既符合现代家庭的需要,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具备传统族谱的“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作用;编法既继承传统族谱中的一些优秀成分,也要创制适应现代需要的内容。小家安,国家强。

族谱研究的现实意义当然不止于此,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族谱这个蕴藏丰富的资料宝库还会为我们提供许多新的其它资料,谱牒学这门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也会不断发展,日益走向成熟。

问题五:修族谱有什么意义? 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谱牒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的特有现象。同时,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问题六:续修家谱有什么意义? 家谱远古时代,只有王公诸侯贵族独特的家谱中的作用只能证明血统,是袭爵和继承财产服务,它的内容比较简单,只有血统的说明。

魏晋以后,选举官员,以及社会交往必须先看门人结婚,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大大增强内容也增加了家谱比以往任何时候。

宋代,传统的禁令正式的血统被打破,民俗文化兴盛编族谱,在政治生活中的家谱时基本上不再发挥作用,其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的家庭。修撰家谱往往是重复的,每次血统,将成为与部落之间的同姓的一件大事。

到了明清两代,家谱修撰的结构已基本敲定,家谱现在已经蔓延到了非常丰富的。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图,无论是作为一个人的血统的承诺,是几代人,他的父亲为之;第二部分是家谱的文字,是根据每个人安排优先列出谱系图,介绍了每个人的规模,父讳,行次,时代,官员封爵的年龄,亡日期,谥号,婚姻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超过50个字,只有两三个简单的字,实际的传记;第三部分是附录。

一些族谱,当李谱,他们决定命名为代序,并事先标定的大小,辈分明确,国家命名为家族世系“论资排辈”,其实就是一排的意义生成的信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形成的历史,从“名”的人,一个字必须安排作为名称的一部分。字应放置在中间或最后三个字的全名,每一代不一定是准确的水平数相同,但与普通的规则。排在资历

古名的基础上,皇帝的命令基本上家谱祖先经文或诗歌

问题七:如何修家谱,家谱的写法,修家谱的意义 修家谱的意义就是文字上记录以姓氏为基准的家族成员,生卒年月,人生经历,子女几人,等等,写法主要是以树状分支形式为主。

家谱的用途具体如下:

家谱、族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它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来源、迁徙的轨迹,还包罗了该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谱牒、宗谱等,是记载某个姓氏家族子孙世系传承之书,具有区分家族成员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作用,是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产物。

家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家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作为家族记载的家谱,曾在宗法制度、官僚铨选、婚姻制度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这使家谱脱离了其原始意义,而成为一种影响甚广、意义甚大的身份证明。

中国家谱就其发展时间而言,从周代开始,中经秦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历经三千多年;就其性质而言,有唐以前的官修家谱,有宋以后的私修家谱,各个朝代、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各具特色的性质不同的家谱,有其不同的功能,有其鲜明的时代印记。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1、始祖:指得姓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2、始迁祖:指某地迁徙的祖先。

3、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4、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5、家谱: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6、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必备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名录、诗词文章等。

7、玉牒:(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

8、考:(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9、妣:(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户亡母。

10、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11、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的始祖在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12、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13、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14、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15、承祧:承奉祖庙的继嗣。后亦称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继承先代,称承祧。

16、双承:继承两支的继嗣。

17、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18、乏嗣:缺乏继承人。

19、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20、早卒:早年去世。

21、流寓:寄居他乡。

22、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23、配: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24、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25、冢子:即嫡长子。

26、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27、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28、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29、九族:“九族”泛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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