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家谱,现居住在湖北,只知道:兴,忠,志三代,有谁知道全谱是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6浏览:1收藏

胡姓家谱,现居住在湖北,只知道:兴,忠,志三代,有谁知道全谱是什么?,第1张

家谱介绍

  元至正六年浙江东阳《胡氏族谱序》云:“今辄效欧阳公族谱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次,远近亲疏为别,而书有详略焉。呜呼!继自今,凡我族人子不观其谱者,重敬念祖宗之泽,以有此身相与和睦,力行孝悌忠信,贫者安而无蹈,富者逊而无骄,仰事俯育之余,勤学读书,出而应举从仕,庶几君子之归而不至于下流也。诗曰:‘无忝尔祖,可不懋者哉!”’至明、清 胡氏族谱

、近代,胡氏修谱之法多为欧、苏并行,略远详近,略疏详亲,目的均在“敬祖收宗”,并使子孙和睦相处,力行孝悌忠信。清光绪四年麦田胡氏宗支八修谱“但录斌公以下者,亦眉山(即指苏洵,洵为四川眉山人)详近略远之旨。”(邓焯英序)大支六修谱“远者略之,疏者简之,疑者阙之,信者详之,合某裔为某公之云扔,分某公为某支之派祖,则分之而愈见其分者,合之而共知其合也,此敬宗收祖之大较也”。无不贯穿着欧、苏修谱的主旨。麦田胡氏族谱各支世系表就是依照欧阳修的“图谱法”,“欧谱尚直,今之所谓图也,兹编仿其式,而略事变更……上师史法,旁参私牒,在胡氏族谱,固因创者也”。 胡氏修谱讲究实、信,这也是胡氏谱学的重要特征。《麦田胡氏创修族谱引》云:胡氏在宋代名贤辈出,胡安国之后,散居于衡、潭、沩、鼎间,但“顾裔系文献无徵,不敢援附,断自迁沩者为始祖”。

  家族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巨大,古人对家族关系十分重视。殷商甲骨文中已见家谱刻辞,到了周代形成"同姓不同婚"的原则。当时还出现了专门执掌"奠世系,辨昭穆"即专职研究家谱世系的史官。春秋战国便有《世本》一书流世,汉晋以后,谱系之学更加兴盛。早期只有王公贵族方可有谱,而后修谱之风逐渐走向民间。

由于早期家谱大多没能保存下来,现存家谱大都是明清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所修,而所述先祖事迹都远远在明清以前,甚至上溯到受姓前后,其间相距数千年,要做到真实可靠并非易事。因此,过去修谱者在追述祖先源流、先人事迹时,张冠李戴者往往有之,混淆颠倒基本事实、与历史不符合的现象也很常见。究其原因,有些可能与编修的人故意做假有关,有些则是历史的原因使然。如早在唐朝灭亡以后,经历了五代十国时期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以至宋代时就已很少能见到旧谱,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对于这种旧谱散失的情况,宋代人曾有过很多令人信服的论断,如被誉为新式“苏欧体”家谱奠基人之一的苏洵就曾指出“自秦汉以来,仕者不世,然其贤人君子尤能识其先人,或至百世而不绝,无庙无宗而祖宗不忘,宗族不散,其势宜忘而独存,则由谱之力也。盖自唐衰,谱牒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于是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 另一位奠基人欧阳修也说“自唐末之乱,世族亡其家谱;今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无不指出了当时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同样,在宋代以后,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民间修谱之风尽管颇为盛行,但情况也相当复杂,其中沿袭者有之,攀附冒认名门者有之,含糊其事、胡编乱造者有之,真假相间,不一而足。明清时还出现了专门替人伪造家谱世系的“谱匠”,利用事先准备、不具姓氏的通用家谱作为“道具”,每当有人延请修谱,填上姓氏即大功告成。这样修出的家谱至今仍有所见,其中大多托始于南宋,有几乎一样的名人序跋、远祖遗像、朱子题辞等,咋一看来天衣无缝,但张王李赵几乎一个面孔,以致许多家谱中都出现了欧阳修、苏轼、朱熹、文天祥、方孝孺等名人的题跋序言,其实都是这些“谱匠”的杰作。对于这种情况,现在许多人由于不了解真相,将其视为祖传之宝;甚至一些报纸也动辄发布消息,说某地发现了“中国最早”的家谱,记载了某姓某族数千年的世系传递,具有无比重要的价值,等等,几乎吹上了天,其实真实性都是要大打折扣的。

由上可见,由于早期家谱大多没能保存下来,而人们又有把自己与很早以前的祖先联系在一起的习惯,于是伪造世系、拉名人作祖先等便成为经常使用的办法,从而使家谱所反映的血统次序并非都那么真实可靠。对此,钱大昕也指出家谱“支离附会,纷纭蹭驳,私造官阶,倒置年代”,并无多少事实可信。当然,这种做法如果追根求源,其实由来已久。在古代,几乎所有的开国君主都要伪造自己的世系,把自己的家族与以前的帝王将相联系在一起,一些名人也乐此不疲。如汉高祖刘邦本是山东一布衣,南面登基后因不知先祖所出,便自称是唐尧刘累之后,伪造了商周以来的有关谱系。其后,两汉之际的王莽代汉建新,自称黄帝、田齐之后,也是有意拉名人作祖先。三国时,刘备明明是编席卖履的小贩,却到处夸耀自己是皇族之后,被尊为皇叔,诸葛亮和关、张、赵、马、黄等一批文臣武将,就捧着这块招牌,居然三分天下。而曹操本是由夏侯氏入继曹姓的,但仍自称其先祖出自黄帝,而曹操之子曹植又说其先祖姓姬,是周王室的后裔。后来,曹操的孙子魏明帝说曹姓是虞舜的后代,出自有虞氏。作为一国之君的曹氏,竟然如此三易其祖,说明他们自己实际上已经不知道血统所出了。

这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几乎举不胜举。比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自称是楚太子建之子白公胜之后,认为白公胜在被楚国杀害后,子孙逃亡秦国,世代为将,如白乙丙即是其中一个。白乙丙裔孙白起为秦国立过大功,受封为武安君,白氏从此兴盛。事实上,白居易的这些自述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白乙丙生活时代要早白公胜一百多年,不可能是他的后代。因此,后来曾有人针对家谱的这种妄相攀附而对其进行尖锐批评,并说它“出于闾巷,家自为说,事非经典,苟引先贤,妄相假托,无所取信,宁足据乎”。从这种意义上说,上述观点也并非没有道理。

我国古代许多家族拉名人作祖先,并把他们记录在家谱中,其做法实际上是十分不科学的。众所周知,我国姓氏的来源有多种多样的途径,发展过程中又经过离合演化,情况十分复杂。今天使用同一姓氏的人,历史上不一定同宗同姓。尤其是一些大姓,来源更为复杂。如向称“圣人之姓”的孔姓,虽有自孔子以来连绵不断的世系可考,但如果认为天下所有的孔姓人都与孔子有关,或者只有这一单一的血统则不合事实。从有关记载上可以考知,孔子的孔姓出自子姓,是春秋时宋国贵族孔父嘉的后代。而在当时,卫国也有孔姓,源出姞姓;陈国有孔姓,源于妫姓;郑国有孔姓,出自姬姓。上述4支孔姓人后来都有子孙传世,但由于出自子姓的孔姓人因有孔子而地位最高,其余三支为了抬高自己,后来也都自称是孔子的后代,从而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血统。特别是清代时,全国孔姓与颜、曾、孟三姓联合修谱,凡姓孔的人都被认为是孔子的后代,使用共同的字辈作为辈序,使本与孔子无关的其他三支孔姓人的假冒身份得到了正式确认。从此,要想区分哪些人与孔子有关,哪些人与孔子无关,就更加困难了。至于那些人口相对较小的姓氏,也未必都有完全纯正的血统。

在不少民间编修的家谱上,还常常可以看到把自己与人类早期的一些名人联系在一起的内容,确信自己是他的多少代孙,自己的血统100%纯正。其实,这种说法也是难以成立的。在前些年,一位专家曾作过一个推算,说假定一位姓张的男子与一位姓李的女子结婚,生下儿子后,在儿子身上只能有张姓血统的1/2。这位张姓男孩长大后与姓刘的女子结婚,所生的儿子身上只能有张姓血统的1/4。如此代代递降,到数千年后的张姓人身上,所谓的血统也只能是天文数字了。因此,历来在我国流传很广的“万代一系”、“某姓血统”等观念,其实是很难经得起推敲的。

所以说,要想在今天的中华大地上,找出一个千百年来一直是100%纯正血统的姓氏,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通常所说的“同姓一家”、“五百年前是一家”等等,都不过是一种文化上的认同,仅仅具有思想观念上的凝聚力,并不能认为历史上真的如此。

当然,关于血统问题,有时还比较敏感,特别是对一些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你对他说他家祖传的家谱是假的,他不是某某名人的后代,不是他的多少代孙,他一定会难以接受,甚至会要跟你拼命。在另外一些人中,有时候尽管自己也感觉到有假,靠不住,但碍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愿意承认。诸如此类的情况即使在港台海外地区也有所见,充分说明了血缘观念在我国民间的根深蒂固。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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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胡姓家谱,现居住在湖北,只知道:兴,忠,志三代,有谁知道全谱是什么?

家谱介绍  元至正六年浙江东阳《胡氏族谱序》云:“今辄效欧阳公族谱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次,远近亲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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