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是怎样写的
现当代通常可以分为六大部分。
一、序
序就类似于现在书的序,可以由族中得望高的人写,也可以由外人写。主要是通过另一个或另几个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本族谱。通常情况下,新序在前面,旧的序也要包含在内并排在新序后面。
二、简介
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族,能全面了解的人也不多,所以
需要首先简介一下自己家族,可提及的内容有:刻谱凡例、本族谱本次创修(修订)参与人员、时间、为什么要修订;此次编码的依据是什么;家族的整体情况、历史、迁移史、当前分布、人数;本族宗派、字辈,即记录每一代人起名规则;祖坟所在地、祖坟中各代分布图;对祖先事考查、考证。
总之,这里不具体到某一个人,只是对整个家族进行整体描述。
三、人物志
其实一本家谱本身就是人物记录,但通常情况下,家谱中会记录某一个或多个优秀的典型人物或团体。而记录这些优秀人物时,常常格式多样,有该人的传记、他写的文章书稿、获得过的功名、官名、、画像、碑记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同姓历史名人强编入本族谱,即使是小小提示也不可。因为后人续谱时,常常会因为这一次信以为真,而以讹传讹。
四、世系表
世系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最简单的家谱,有时只有一个世系表。
世系表是记录家族中每个人的关系,用计算机中的术语,这种一对多的结构是“树”状结构,但实际中的往往会比较复杂。当一个家族很大、人数很多时。会出现嗣出嗣入(通过过继、领养、送人)、迁入迁出的现象。
五、世略表
通常情况下,仅有世系表的家谱其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对一些不是名人的名字,除了这几个字,你还能知道什么呢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增加世略表,世略表是记录世系表中每一个族人简历的表。这一部分可以和世系表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列。我认为单列更好,因为合二为一,常常导致世系表过肥过大,查找一个成员的时候非常麻烦。
很多家谱中,世略只写到父名、娶妻、生子数及名字数,这样写虽然整体看上去挺规范,实际上也没多大意义,因为世系表本身就可以表示这种信息。我认为世略不一定能做到每个人都有完整的简历,但至少应该有:本人生卒年月、主要职务、职称、主要生活工作地、本人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妻子姓名、妻子嫁出地、妻子父亲的名、妻子简历、子女名、女儿出嫁地、所嫁人姓名。这样不仅妻方家谱可以通过家谱查到本家族,本家族也可以通过自己家族查到女儿家族。
六、后记
后记写一些感想即可。
扩展资料:
族制开始形成:
它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宗规家法来约束族众。"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 "睦族"需赈济族人。修谱建祠,开办义学、义庄,耕种义田,管理祠产,家族活动自然多了起来。家谱的内容也逐渐由记载单一的血缘世系到比较全面记载家族的整体情况,内容愈来愈多,篇幅愈来愈大。不过,相对清代家谱而言,明代家谱的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一般只有谱序、跋和世系图(表)。历史进入满清以后,家谱纂修数量骤增,内容不断增加。就总体情况而论,大致包含以下方面:
一谱序。谱序是每部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包括阖家或某几位族人撰写的序和当时名流写的赠序,以及跋语等。序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家族世系渊源、传承关系、修谱缘由和经过以及任事人员等,是熟悉、研究一部家谱的直接切入点,是了解该家族世系源流的重要资料。
二谱例、谱论和目录。谱例又称凡例,用条文形式主要阐明族谱纂修原则和体例以及类目安排的理由。谱例强调家族血缘的纯洁性,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伦理纲常,表示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谱论一般是摘录前代硕
学名儒论家谱之重要的语录,也有直接把皇帝的喻民榜、喻民诏刊载在谱前,以告诫族人。目录又称总目,说明该谱的卷数,每卷的主要内容。谱例和目录是识谱的入门指南,缘径方可探幽。
三恩纶录。又称恩荣录、褒颂、诰勅、赐谕、告身等。主要登载历代皇帝和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官员对家族成员封赠、褒奖文字,举凡勅书、诰命、上谕、御制碑文、祭文、赐匾等,靡不备载。
四记。一般家谱都有先祖像赞、小传,把本族先祖中有显赫身份的人绘成遗像载诸谱端,并附像赞。大多数家谱不仅有先祖像赞,还有列传,对本族名望著世或德行懿范者列传志行,包括节妇、烈女,附载年谱、寿序、墓志铭、祭文、行述、碑铭等。
五族规、家训。这是每部家谱必载的内容,要敬宗收族,没有一定的族规、家法不行。族规、家训的内容十分庞杂,除了传统的宗法内容外,还有诸如财产继承、婚姻纠纷、禁盗禁赌、封山禁林等。
六典制。包括冠礼、笄礼、婚礼、祭礼等,有的谱以仪礼统之,含仪文、丧礼的图式、器具和祭品的制作。还有的谱把祠规、祠产、义学、祀田的管理条例和契据也放在典制之内。
七墓图、墓志。墓图绘有所在地地名、方位、四址交界;墓志介绍墓主的生平和墓庐建置情况。湖南家谱特别重视墓图,不少家谱都将其单独列为一卷,有的甚至几卷、十几卷。
八派语。又称辈份诗、班行诗等,没有统一的名称,登载族人排行字辈,有的谱派行或称班次多达八十辈、一百辈。派语在谱中占的份量极小,但却极重要,是一个家族男性成员取名的依据,直接反映出家族内部不同辈分成员之间纵向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以及相同辈分成员之间横向的、平行配合的关系。
九捐款、领谱名目。修谱是族人共同的事,必须大家捐资,是族人对修谱的认同和责任。领谱名目是族谱修完后发给各房各派的登记录。家谱是按房按派编号发放的,不能冒领。编号有的按"千字文",有的按八卦,有的按十二生肖,还有的以修谱宗旨编号,等等。
十世系图。湖南家谱有很多称垂丝图,顾名思义,喻世系子孙绵延不绝,似垂柳丝丝。图实为表,多采欧式,以五世为一图,下五世格尽另起。称始祖为第一世或第一派祖,以此序列,清晰可考。有的谱分外世纪和内世纪。外世纪从受姓始祖至谱尊始祖(或始迁祖)止,内世纪则以始祖(或始迁祖)奉为一世祖或一派祖。
(十一)世系表。湖南多称齿录。按家族辈份、长幼序列,各具派名、字号、生卒年、官阶爵次、婚配、子女情况。
清及清以后家谱的内容大体上如前所述,但并非千篇一律,没有统一的类目设置要求,只是互相参照。因此,不同家谱内容上有增有减,有分有合,但世系图、世系表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不成其为"谱"了。
参考资料:
-族谱
卫星按它所围绕的行星可分为地球卫星或其他星球的卫星。按来源分,地球卫星又可分为天然卫星和人造地球卫星。
卫星是指在围绕一颗行星轨道并按闭合轨道做周期性运行的天然天体,人造卫星一般亦可称为卫星。人造卫星是由人类建造,以太空飞行载具如火箭、航天飞机等发射到太空中,像天然卫星一样环绕地球或其它行星的装置。
摘 要:早在商代后期就已出现记录世系的图谱,但还不属于纸质的谱牒类文献。东汉以后,由于谱牒的政治功用渐趋强化,谱牒类书目迅速增加,逐渐由《汉书·艺文志》术数略下的一个子目变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类目。宋代以后,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缺失,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明显下降,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著作中分属演变的历程,折射出不同历史背景下谱牒社会功用的变化。
关键词:谱牒;源流;分属演变;史部目录
谱牒一词出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谓“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闻,本于兹,于是略推,作《三代世表》第一”[1]3303。从这句话来看,谱牒应是某种记载有帝王世系的载体。“谱”在《史记正义》中的解释为“布也,列其事也”[1]487。“牒”最早是指“古代用来书写的小而薄的竹简或木片”[2]470。由此推断,谱牒应是一种记载帝王或家族世系的竹简或木片。谱牒作为一类重要的文献分支,对其起源与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分属演变进行研究,对于考察谱牒类书目的历史流变与其在不同背景下功用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秦代及秦以前有关谱牒的记载
据陈梦家研究,在商代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记载直系祖先、宗子名讳的世系表。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中,陈梦家提到,在1506号甲骨上记载有“儿”氏祖先11代的世系名讳,其中两代有兄弟2人,共13位祖先的名字[3]499。暂不论这片甲骨的真伪①,陈梦家所提到的这片甲骨文是刻在龟甲上的,并不是竹简或木片。司马迁也提到谱牒自周以后“乃颇可著”[1]487。由此可推断,我们如今所提到的谱牒主要是指周以后的谱牒资料。
有关周代的谱牒文字记录在战国以后的书籍中有所记载。《周礼·小史》提到:“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4]376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5]108即谱牒类书目。同时也说明周代设有专门执掌世系的官员——小史。关于周代谱牒的内容,《礼记·内则》也有记载,“(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6]100,说明在周代谱牒主要是记录人的生卒年月与昭穆世系的书籍。这一时期的谱牒类书目主要有:《世本》《大戴礼记·帝系》《春秋公子血脉谱》等。《世本》也被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谱牒类书目。周代出现官修的谱牒类书目,与其分封制、宗法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周建国后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将亲属、功臣及古代帝王的后代分封到各地做诸侯王,诸侯在自己的封地范围内再次实行分封,分封制和宗法制层层下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如何巩固和维系这两个制度,必然要明确宗法制家族内部世系和嫡庶之分以确保分封制的承袭,谱牒正是将这类承袭关系记载成册,以“奠世系、辨昭穆”,维系周王朝的统治。可以说,宗法制是谱牒类书目产生的直接根源,谱牒类书目有力维持了宗法制的沿袭。
秦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周代的分封制、宗法制,代之以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这种制度不再分大宗、小宗,同时也切断了血缘与官制的联系。秦始皇下令焚书,将天下“无用”之书焚毁,使谱牒类书目在秦代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公侯子孙皆“失其本系”[7]990。
二、汉唐时期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及原因
《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将隋代及以前的书籍分为甲乙丙丁四类。乙类为史部,其类下著有“谱系”类。《隋书·经籍志》将史部作为一级类目单独分类,同时将谱牒类书目置为史部目录的一个二级类目,使谱牒类书目开始有一个明确的划分。《隋书·经籍志》共著录“谱系”类书目41部360卷,加上已亡佚的书目共53部1 280卷[7]990。需要注意的是,“谱系”类下有3本书目不可算进谱牒类著作,即《竹谱》《钱谱》和《钱图》,这3本书目与记载家族世系的谱牒类书目毫无关系。另外,除“谱系”类下著录有谱牒类书目外,杂传类下也有很多“家传”,如《李氏家传》《桓氏家传》《太原王氏家传》等[7]977。《辞海》对“家传”的解释为“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2]1040,即将家族中有声望和功绩的人单独列出,为之立传。这一时期的谱牒类著作还是以官修为主,这类“家传”则类似于私修谱牒“家谱”的前身,虽被著录于杂传类下,但也有一些谱牒类著作的特征。《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书目卷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25卷又15篇相比,明显大为增加。究其原因,应是与东汉以后门阀士族的形成有重要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标准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天下士族分为九品,选官用人皆根据郡望品级。世家大族为了延续自身的特权地位,家族婚姻严格恪守“门当户对”的原则。如何准确判断“寒门”与“士族”,防止“冒籍”的出现,这就使得官修谱牒格外重要,其政治功用逐渐突显,但这也造成了“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9]1的局面。正因谱牒的这种功用,使得其时研究谱牒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被称之为“谱学”。魏晋时期涌现出众多的谱牒著作和研究谱牒的大家,西晋蒙挚撰有《族姓昭穆》10卷,东晋南朝的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等祖孙3人是研究谱学的专家。谱学的集大成者是梁代的王僧孺,他将贾弼之的《十八州谱》续为710卷,又撰《百家谱集抄》15卷、《东南谱集抄》10卷等。不可否认的是,这时期谱牒类书目地位的提升和对谱牒的研究盛极一时,与门阀士族制度下对门第、血统、婚宦的重视息息相关。这一时期,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密切。
其二,官修谱牒的衰落和私修谱牒的非公开性。在唐中期以前,谱牒多为官修,且多属于皇族玉牒、天下郡望谱、天下姓氏录等著作,用以确定姓氏郡望和门第品级。唐朝除唐太宗、武则天、唐高宗朝3次修撰谱牒外,之后再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组织过大修谱牒,官修谱牒逐渐衰落。宋代以后,反映一家一姓之谱系的私修谱牒书目繁多,是因其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史学价值,也无政治功用,无需上报朝廷。这类谱牒多被供奉在家族祠堂中,作为“敦宗睦族”的象征而存留。朝廷并不收藏这类书目,对此无可著录之书,《四库全书总目》和《清史稿·艺文志》对这类家修谱牒没有任何的著录,只有前朝遗留的少量总谱类著作,同时也因数目太少只能著录于类书类下。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的谱牒类下。《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杂谱牒类书目五十五部,共一千六百九十一卷”[10]2013。之所以将其著录为“杂谱牒”类,是因为在“杂谱牒”类下不仅著录了谱牒类书目,同时又著录了很多“家传”。“家传”类书目多数时间是著录于“传记”类下,因而称之为“杂谱牒类”。《新唐书·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7家39部1 617卷,“王元感以下不著录二十二家,三百三十三卷”[11]1501-1502。与《旧唐书·经籍志》不同的是,《新唐书·艺文志》又将家传类著作重新置于杂传类,并在谱牒类下增加了很多之前从未著录的“家谱”类书目,这些“家谱”类书目卷数很少,多为1卷。如《谢氏家谱》1卷,《东莱吕氏家谱》1卷等[11]1501-1502。与《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谱系类书目相比,这些“家谱”类书目显然是记录一家一姓之谱系,与前代州谱、百家谱相比,更多地带有私人撰修的性质。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私修家谱类书目,与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自隋代创立科举制以来,选官用人的标准逐渐从姓氏郡望变成分科考试,这使得众多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了官僚阶层,高门士族直接晋升的渠道被阻断,官修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逐渐被削弱。唐朝统治者曾3次大规模地组织撰修谱牒,目的却不是维系世家大族的地位,而是通过撰修谱牒,提高皇族和新晋官员的门第等级,贬低旧的世家大族,扶植新的官僚势力。如唐太宗朝撰修的《氏族志》将博陵崔氏由一等姓氏降为三等,唐高宗朝撰修的《姓氏录》更是将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列入士族。应该说这时期的官修谱牒在很大程度上被统治者用作政治斗争的工具。从侧面来看,旧士族被削弱,新士族逐渐发展壮大,新士族的壮大推动了记载有一家一姓之谱系的新谱牒产生,但这类新谱牒书目毕竟只占少数,官修谱牒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谱牒类书目依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三、宋以后谱牒类书目在目录学中的转变
宋代是目录学著作发展的高峰时期,出现了众多的私修目录学著作,目录学著作的攀升标示着有更多的史家对书籍类目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史·艺文志》史部目录专门增设“目录”类,共著录目录学书目68部607卷[12]5148。“谱牒”依然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宋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10部437卷[12]5152。与“新旧唐书”相比,总卷数明显减少,这与唐末五代以来战乱频繁使大批谱牒类书目散佚和宋朝科举取士更加完善使得谱牒的政治功用迅速丧失有关,“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三代”[9]1。宋朝官修的目录学著作《崇文总目》史部目录下专设“氏族”类,主要著录谱牒类书目,共41部,计113卷[13]92。南宋郑樵的私修目录学著作《通志》将谱牒类书目著于卷66“艺文略”下,是谓“谱系”类。比前人有所进步的是,郑樵又将谱系类书目详加划分,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等6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70部2 411卷[9]619,这个数目明显超过之前目录学著作所记载的书目,基本上包括了宋代及以前的谱牒书目。总谱著录43部1 074卷数量居首,家谱数目为次,共68部250卷。南宋尤袤的《遂初堂书目》也是私修目录学著作,该书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姓氏”类下,共计33部,只是列出书名,并没有记载书目卷数[14]13。该书在“姓氏”之外,又设“谱录”类,但并不著录谱牒类书目,而是像《考古图》《端砚谱》《竹谱》等[14]24,是对政区、事物进行注述的图谱类著作。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卷270将谱牒类书目著录于史部“谱牒”类下,共计21部71卷[15]1709。此外,宋朝的欧阳修、苏洵也先后创新了修谱体例,被后世称为“欧谱”“苏谱”,直到近代都是私家谱牒编撰的样板。可以看出,自唐末五代以来,宋代谱牒类书目有逐渐复兴的趋势,这与宋代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对于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提倡有关。在宋代,民间宗族组织明显增多,民间修谱(私修谱牒)的数量也随之攀升,谱牒类书目的政治色彩明显减弱。
《明史·艺文志》依然遵循《宋史》对谱牒类书目的划分方法,将谱牒类书目置于史部目录之下。《明史·艺文志》共著录谱牒类书目38部504卷[16]2420,且只是明代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包括前朝,这个数目也可算是繁多了。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时的“谱牒”类目已位于史部目录的最后,预示着谱牒类书目在史部目录中地位的变化。《明史·艺文志》所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多数为私修谱牒。实际上自唐中期以后,除皇族玉牒外,官修谱牒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私修谱牒逐渐占据主导。另外,在宋以后,“家传”类著作无论是“传记”类还是“谱牒”类,皆没有著录,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家谱”类著作。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是《明史·艺文志》的蓝本,《千顷堂书目》在史部目录下置“谱系”类,共著录谱系类书目130余部,大部分为家谱、宗谱、家乘等[17]269-289。这些书目的卷数明显超越《新唐书·艺文志》只有1卷的界限,少则3~4卷,多则60余卷,反映出明政府明显放松了对私家修谱的限制。另外,明代家庙、祠堂类建筑显著增多,反映出社会宗族意识的复苏。这时期的谱牒基本不具备政治功用,同时,由于统治者对私家修谱和民间建庙、修祠堂没有过多的限制,使得谱牒类书目“敬宗保族”的社会功能渐趋突显。
清乾隆朝官修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总目》的史部目录下已无谱牒类书目,说明这时的谱牒类书目已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子部目录下置“谱录”类,但并没有著录谱牒类书目,只是“器物、食谱、草木虫鱼鸟兽”之属,真正的谱牒类书目被置于子部类书类下。所谓“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18]1141。清代学者认为谱牒类书目无类可归,所以置于类书类下,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清代目录学著作中地位迅速下降,已经算不上史书,只能分属于类书。《四库全书总目》著录的谱牒类书目有:《古今同姓名录》2卷、《元和姓纂》18卷、《古今姓氏书辨证》40卷、《帝王经世图谱》16卷、《万姓同谱》146卷附《氏族博考》14卷等,著录的谱牒类书目并不多,且多是姓氏总谱[18]1141-1153。《四库全书总目》对著录的每一种书目都有文字简介,如著录作者及书目流传状况等。《清史稿·艺文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相同,谱牒类书目同样被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有《历朝人物氏族汇编》10卷、《氏族笺释》8卷、《姓氏谱》6卷、《类纂》50卷等共著录谱牒类书目122卷,并附有作者姓名[19]4366-4367。
谱牒类书目从《汉书·艺文志》到《明史·艺文志》一直是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著录于子部类书类下,在目录学著作中的地位明显下降。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其一,谱牒类书目的政治功用逐渐消失。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发展鼎盛的时期,“谱学”也发展成为一门显学,这是谱牒类书目与政治联系最为密切的时期。谱牒规定了门第等级,门第等级又与选官用人相联系,这使得谱牒类书目的地位迅速攀升。在《隋书·经籍志》中谱牒类书目开始单独分类,成为史部目录下的一个二级类目。唐中期以后,谱牒所具有的选官用人的政治功能大为减弱,虽然谱牒也作为统治者的斗争工具被使用,但随着科举制的完善、皇权的加强,这种功用逐渐消失。唐末五代以来的战乱使世家大族分崩离析,有的迁往南方,有的在战乱中衰败,谱牒类著作也大批散佚。战乱过后,由于谱牒实际功用的缺失,这些世家大族并没有对散佚的谱牒进行重新纂修,而是任其消亡。宋代以来,政府放松了对私家修谱、建庙的限制,人们的宗族意识又逐渐活跃起来,但再也不可能形成像东晋那样“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大族了,谱牒的政治功能基本不复存在。正是因为谱牒没有了政治功用,也使其在目录学中的地位迅速下降。在《明史·艺文志》中谱牒已被置于史部目录的末端,到《四库全书总目》时则完全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
《汉书·艺文志》是第一部流传至今的目录学著作,沿用刘歆的六分法,除“辑略”外,将汉及以前的天下图书分为6类,分别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等。术数略下置有“历谱”类。所谓“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8]1767,主要用于记载汉代的天文历和四时历。其中也包括2种谱牒类书目,即《帝王诸侯世谱》20卷和《古来帝王年谱》5卷,共25卷[8]1766。另外《世本》15篇在六艺略下也有著录,与史部书目著录在一起[8]1714。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多次提到“谱牒”一词,并将其作为史料来源之一,但从《汉书·艺文志》对谱牒类书目的分属方式及著录卷数来看,谱牒类书目在这一时期显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结 语
谱牒自商周时期起源,隋以后逐渐成为史部目录下一个固定的二级子目,到清代最终被排除在史部目录之外,反映出谱牒类书目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功用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也导致其在目录学著作中地位的变化。实际上从古至今,代表家族意识的谱牒始终没有消亡。如今,国家重提“家庭、家教、家风”问题,使人们的视野又重新审视传统的家族观念。今天仍有很多家庭在撰修家谱、族谱,重新认识自己的家族文化。谱牒“敦宗睦族”的社会功能至今仍然适用,尽管它的政治功能已不复存在,但其作为维持家族和睦、维系社会和谐的纽带作用仍然存在。
注 释:
① 关于这片甲骨的真伪,学界有不同看法:陈梦家、李学勤、于省吾等学者皆认为此甲骨为真品,而郭沫若、董作宾、胡厚轩等学者则认为是伪刻罗格斯大学的陈光宇教授于2016年又发表《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甲骨文与殷商史》,2016年第6辑,第267-297页)一文,力证“儿氏家谱”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 辞海编纂委员会辞海:第6版[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3]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2004
[4] 元敏三经新义辑考汇评:周礼[M]台北:三军大学出版社,1986
[5] 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6] 礼记[M]崔高维,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7] 魏征,令狐德棻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8]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 郑樵通志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10] 刘昫,张昭远,贾纬,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1]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 脱脱,张起岩,欧阳玄,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3] 王尧臣崇文总目[M]钱东垣,辑释上海:商务图书馆,1937
[14] 尤袤遂初堂书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5] 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6] 张廷玉,万斯同,王鸿绪,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7]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M]瞿凤起,潘景郑,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8] 永瑢,纪昀,陆锡熊,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9] 赵尔巽,柯劭忞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作者简介:张文琪(1996- ),女,江苏丰县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宗族史、区域社会史研究
一、族谱的基本概念
1何谓族谱
谱牒又称家谱、宗谱、家乘、族谱等等,各地叫法不同,但皆是记载本族世系传承及其相关内容的历史图籍。谱牒可分为由专门机构修订的官家族谱和由民间私人修订的私家族谱。《辞海》的释义是:古代记述氏族世系的书籍。它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按辈份排列的血缘宗族的人际关系,是中华先民血缘相亲、守望相助的实录,是记载以父系为主体的家族源流和繁衍生息的图集,是家史和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谱牒的产生极早,可以说历史悠久,渊源流长。殷墟出土的记载姓氏世系的甲骨片,被史学界称为“甲骨家谱”。商代设有掌管谱牒的官员,并建立了谱牒档案。战国时,史官编写的《世本》就是一本自黄帝以迄春秋时期诸侯之氏族、世系、居地的谱牒合编,被史学家称为我国第一部谱牒专著。谱牒文献的最初记载始于西汉刘向的《别录》和班固的《汉书》。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社会、婚姻的需要,十分强调门第和血缘关系的尊卑,所以修谱之风十分盛行。至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洵等都亲撰族谱,并被后世尊为范本而效法。唐代以前以官方修谱为主,五代以后,修谱之风日益昌盛,并从官方走向民间,宋代以后才逐步出现各姓各氏自修家谱,且要求续族谱一般不超过三十年。至清代中叶,家谱多至汗牛充栋,并被视为传家之宝。
族谱属于史学的范畴,是我国历史典籍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方志、正史共同构成了中国史学大厦。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正史”即是国史,是专门记载国家大事。“方志”是地方史籍,只记载一方水土、人文及经济资料。“族谱”则着重记载一个家族的历史等情况。正史极难囊括地方特有的内容,方志也不可能包揽一家一族的具体情况。正史不足才修方志。族谱的有些资料亦可弥补正史、方志之不足。从史料角度看,“族谱犹国史”。由于族谱的资料内容极为丰富,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关注。
2族谱的体例
家族世系之体例,自宋代以来就有欧式与苏式之分。欧式创自欧阳修,注重上下垂直联系,渊源历历可索,但事迹难考;苏式创自苏洵,注重左右横向联系,事迹明了,但原委难稽,各有所长。张氏族谱,两者兼用。先采用欧式,列出世系,再采用苏式,详载个人信息。族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己基本定型。
3族谱的主要内容
家谱繁简各异,卷秩不一,但从其目录来看,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则大体一致,一般有序文、题辞、凡例、祠产、先祖坟茔,还有的设有仕宦录、科举名录、节孝、诰敕、像赞、匾额、传文、后跋等组成。比较简单的只有序文、辈行和世系。
中国家谱保存至今的,以清代和民国的为主,约占全部数量的90%。就这部分现存家谱来看,尽管其编纂形式有所不同,编纂体例有详有略,记载范围有大有小,记载内容有多有少,编修重点各有侧重,但其格式基本上是相同的,是统一的,是有章可循的。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各项:
(1)谱牒名称。一般均称为族谱、家谱、宗谱、家乘、世谱、统谱、支谱、祖谱、合谱、联宗谱、大成谱、房谱等,也有的称为谱传、真谱、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典、世牒、世恩录、故谱、族谱图、族系、族讲、石谱、世家、私谱、本书、大同谱、乡贤录、传芳集、家传簿、先德传、系谱、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等,可谓名目繁多。其中以称为族谱、支谱、房谱、宗谱和通谱的较为常见。
(2)谱序。序,分为自序与他序两种。自序,记载始祖以来的分衍派系,迁徒发展情况,使子孙明白先世的世系。有的注明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使子孙清楚本族谱史。大多数叙述侧重于修谱的原因、目的及其艰辛。他序,一般是请当时的名家或当地的行政长官所作的序,其内容除涉及上述各项外,主要是对谱主和家族的赞美与希望。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还分为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等。
(3)谱例。又称凡例,修谱凡例,例言。它对家谱的体例结构、内容详略,入谱对象、专用术语的解释,对行文格式、图表的应用作出规定,是修谱的法律性文件。可以反映出一部家谱繁简与好坏,其中一些对子嗣、妻妾专用术语的解释与界定。一般而言,一些家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与时俱进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本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赞、遗像。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族谱中追溯姓氏之渊源,彰显立姓始祖,探索宗族演变,记录传承脉络,也是中华文化尊重生命、尊重历史、尊重传统的体现。在张氏家谱中,记述了自始祖即轩辕黄帝第五子挥公以来到现代五千多年的本族张氏世系传承图表,其用简短精炼的语言文字图表描绘了一幅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家族史。作为每一部族谱的必有部分。源流考中所蕴含的历史知识,带给我们大量的上古姓氏源流文化的传奇,这又未尝不可作为我们认识那段文明的一个依据。
(8)族规家法。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家法是对一个家族具有“法律效力”,用以约束全族成员的规章制度、法规条款的总称。家法是先人的经验积累,是世代不断完善、传承的一种有别于他人的精神风貌,这种优良的传统,就是一种家风,更是一种齐家之道的家族文化。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称,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宗祠,又叫家祠、祠堂,安放着祖宗的神位,是列祖列宗神灵的安息之所,正因为如此,它就变得十分神圣,它既是祭告祖先在天之灵的殿堂,又是家族实施权力的公堂。在祠堂聚族祭祖,一般一年两次,分春、秋两祭,或将秋祭改为冬祭,也有一年只祭祀一次的,至于具体时间也因地因族而异,但一般都以不违农时,合族方便为原则。祭祀前要设立主祭人(由族长担任)和纠仪、通赞(引赞)、分类、读祝等各“执事人”,并在祠堂悬挂彩灯,摆设祭器、祭品,祭祀时焚香叩拜,金鼓齐鸣,“小乐”徐奏,热烈庄重肃穆。祭祀的仪式很多,主要是告祖和祀祖。告祖就是举行一定的仪式,告诉列祖列宗,子孙集聚一起,将开始祭祀,请其神灵莅临享祀。告祖祀祖都要宣读祭文,然后焚化,表示祖先己经接受。
“郡望”和“堂号”是姓氏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是表明姓氏的地域分布、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志。是区分同一姓氏不同地域和识别亲疏的主要依据,也是寻根问祖、追源溯流的基本线索。“郡望”指魏晋南北朝至唐朝时期每个郡里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随着“郡望”这一标明家族身份符号产生,而依为同郡同姓人,郡以标明某一家族或一房的名号“堂号”也就应运而生。“堂号”也即为祠堂号。是申明一个家族的出身来历,区分族属支派的标记。是表明本族居住地域、思想、文化、功业成就、精神追求等具有本族特点的东西。既是对某一姓氏家族特色的高度概括,也是当时社会形态的反映,同样具有区分宗支族别、血缘亲疏的社会功能。它的更深内涵是中华家族文化中一种用以慎终追远、弘扬祖德、敦宗睦族的符号标志。是寻根意识与祖先崇拜的体现。具有浓厚宗亲色彩与精神纽带作用。堂号常书写在族谱的封面。张姓堂号常见的有“清河堂”“孝友堂”“百忍堂”“金鉴堂”等数十个。
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同时又表明与死者同有关系的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所以不仅在执行丧礼时要涉及到,而且在执行宗族、家族事务及执行法律时也必须涉及,所以家谱中一般都载有五服图。
(11)世系。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不过最迟已在南宋时出现了,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成果。(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摘自正史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传记,是为本家族凡有道德可纪、贞节可树、文章可传、学行可载者,即为所有一切贡献于社会、家族的人立传,以记其事迹勉励后世子孙。历史上很多有名望的人,其行状、墓志、神道碑、年谱等都收录进谱。
(13)谱系本记。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元等。
(14)族产。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专门登载和记录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或称余庆录,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记,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单。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体族人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其实一部完整的家谱就是一个宗族的历史或是家族百科全书。通过一部家谱,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该家族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该家族的经济情况和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谱也正是将这些内容以书、图、志、表、史的形式记录下来,成为可与正史、方志并列的又一文史宝库。
4为什么要编纂族谱?
(1)编修族谱是寻根留本的需要。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从哪来。人们常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但你并不知道其中的由来,通过修谱追根溯源,你就会知道你从哪里来。
人从娘腹中十月怀胎,呱呱落地,在世上短短几十年,最后静静地离开人世。古人云:“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就是人之本,人过世后,连一个名字都没有留在世上,若干年之后自己的子孙,就会忘记,那不是枉活一生,白活一世,换言而之,你的后代也就失去了根本。
过去和现在,有很多人为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树碑,一者表示后人的孝心,二者是不忘先人,但它又能保藏多久?世代变迁,人为的损坏,年代长久日月的风化,也就失去了树碑的作用。而几千年谱书之风,代代相传,从远古至历朝历代,乃至到今天,先祖的名字流传至今,这不是修谱的作用吗?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你的根底在哪里?万里江水,源起何处?一个人连自己的根源都不了解,岂不负先人养你?所以说修谱,意义重大,一者可以帮你查清你的祖先是谁,让你的名字与先祖一起流芳千古,二者是把你的祖辈、父辈和你一同记载下来,让你的后人代代相传,永远知道你们是他们的先祖,将来和他们一起流芳千古。
(2)编修族谱是清缘备查的需要。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人兽之别,就在于他们对于血缘关系,有一种生生不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一个人不管漂泊多远,总是忘不了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埋葬着他们的先祖。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有着将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家谱的功效。只要有了谱书,族人的人和事,都会有记载。
(3)编修族谱是增知育人的需要。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近年来,由于对子女缺乏应有的家族观念教育,导致现今很多人没有家族观念和人伦规范,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上下不分,孝义全无,有老不养,有子不教,吃喝赌博,享乐无度。为官不体恤黎民,奢侈无度;为民不尊师长,横蛮逆行。用什么教育他们?谱书是很好的教材,家训族规中有现成的规范。谱书中收录了历代经典,如何立志?如何敬业?如何治学?如何治家?如何做人等等,有很多东西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她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励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为族争光。
(4)编修族谱是血肉联情的需要。俗话说:“亲不亲,故乡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在现今社会中,由于求学、打工、工作、婚姻等原因,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现代交通、通讯和信息的高度发达,使国际一体化、“地球村”成为了现实,人们不可能禁锢封闭,走出家门,走出国门,漂洋过海更是家常便饭。这些分布在五湖四海的本族子孙,只有通过联宗和联谱,才能加强血脉同胞的相互联系和深入了解。大家知道,一个人在外地谋生、工作,路人不如乡人,乡人怎比血脉之情。有了谱书,哪怕你走到天涯海角,哪怕是萍水相逢,我们的血脉亲情一定更浓厚、更深重。
(5)编修族谱是承前启后的需要。这里有双重含义:一是上对先人,二是下对后人。我们的先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千辛万苦、开荒拓土、艰苦创业,为社会,为后人创造了丰功伟绩。所有这些,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丢弃。只有通过修谱,为他们立传,把他们的光辉业绩和精神财富,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才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后人。
二、编纂族谱的基本方法
家谱是一个家族、宗族全面、详细的记录,堪称家族、宗族史或家族、宗族百科全书,同时家谱又起着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和作用,那么纂修家谱可说是中国古代家族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古人对纂修家谱可以说是谨慎而又隆重的,将修谱视为宗族中的头等大事。有些家族在纂修家谱时,请本族或外族名人学士撰写序言,其主要目的就是借以扬名和炫耀,但从另一侧面也保证了族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部家谱从酝酿重修或续修,到新谱修成,中间有许多过程,这里按续修和新创修分别介绍。
(一)续修族谱。也就是说,在原老谱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1)平时分项记录族人的情况。如家族成员,凡生丁口、行冠礼、结婚,均须预先立册一本,以便以后陆续增入新添丁口。每年冬至祭祀前,族内各房须将男丁情况报至族里,同时将婚、嫁、卒、葬等一并报上,以作为日后修谱续修的依据。
(2)平时由各房单独记录,再按时汇总登录平时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就由各房或各支单独记录和掌握,各家族成员也主动将变化情况报告房长,如生丁后须报以下内容:某房、祖某、父某、行某之第几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每年冬至,各房长将该年的全年变动情况造表登记后送入族内,再由专人登入总册送至族祠或派专人保存,到修谱续修之年时再拿出来使用。
(3)由各户按时报告变动情况如山东曾参后裔在祠堂内设有《纪年簿》,规定族内成员生子三天命名后即报告族长,登名于簿,记明出生时日;去世者,家属半年内将死者寿数、葬地报告登记;即媳妇,要求把女方生日、娘家情况记录在簿;迁居外地者,要一年汇报一次情况,注明居地等项,以便族长记录。
(4)修谱时普查填表而后汇总纂局格式如下:第几某户、几十几代、名某、年几十几岁、现居某县某村、习何业何职、曾祖名某、号某、何指、在否、父字某、号某、何指、在否、有子几人、名某。
(5)派人外出实地调查这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之一。有些家谱在载录修谱人员时称从事这项工作者为“采访”。外出实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迁居外地的本族成员的基本情况。
(6)各支族提供有些家族规定:修谱前两年,各支族要将各自的情况先行编好送来汇总,各房“预先编订,早发传启,汇齐修梓”。
(7)利用旧谱资料这也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几乎所有的续修谱都是在旧谱基础上参核考证,拾遗补缺再填加新材料而修成的。
(8)利用御赐诗文及各种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则载有宋、明两朝五位皇帝赐给族人的八首诗词及唐朝时发给林家的免税役户贴。
(9)从正史、方志、文集及其它书籍、资料中抄录资料一些大家族的家谱收录人物众多,这些人物或在正史中有传,或有文集行世,或在方志有载,另外他们与同时代的族外好友或有彼此酬唱、书函往来。这些酬唱、书函等也许收录于他人的文集之中。以上种种情况都会在修谱、续谱的过程中遇到,因而正史、方志、文集和其它书籍、资料也成为修谱时不可遗漏的重要宝库之一。
(10)辑录族人所撰诗文及其它存稿。
(二)创修新谱。有的家族,旧谱已经损毁无存,或者老谱破损严重,那就需要重新编纂。这样,编纂族谱的工作量就很大,方法与续修也就有所不同,需作重点介绍。
修谱,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修好一次族谱,重要的工作有三项:组织、经费、编辑。
第一步:组织机构
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通俗地说,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谁来组织修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
修谱一般有倡修。倡修者或为族长,更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既有人倡议,家族就开始组织:不外乎召开各房代表会议,筹措经费,确定编辑班子等等,然后是调查、编辑、汇总、成稿、印刷。谱成之后,一般都要庆谱。应该指出的是,旧时修一次谱,花费是非常巨大的。
那么如何组织修谱呢?依然得有倡修。每一件事的缘起总得有热心人提议。现在的倡修者,首先是宗族事务的热心者居多,其次是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然后是经济较富裕的族人和在政界有一定影响力的族人。有人倡议,召开筹备会议,各房有代表,各地有代表,还有知名人士等。筹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两项:一是统一思想,确定族谱编纂的大体思路和方案;第二,成立族谱纂修机构,推举负责人。这个机构是修谱的组织者,其负责人,或曰主修,或曰理事长,举足轻重,他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辈份高,说话比较有影响。如果这人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水准似乎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选举一位工作能力较强的执行主修(理事长),由他来做实际工作。修谱班子确定了以后,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会议事:一是确定编辑班子;二是筹措经费,并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组织协调采访(调谱)工作;四是组织审查族谱草稿;五是印刷;六是发谱庆谱活动。
在日常组织管理之中,组织者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经费不足,如采访调谱不顺利,有族人不愿意参加修谱……凡此种种,需要组织者以热心、细心、耐心和高超的工作艺术,良好的协调能力去解决。
在修谱的组织工作中,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因为修谱机构(理事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各自的地位、身份、能力、性格、审美观、文化程度、热情等方面有差异,族人的认识水准也不一,这就需要负责人首先要团结、协调好修谱班子,依靠全体族人,以自身的热情带动整个班子和全体族人的热情,修谱才能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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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氏宗族的族谱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包罗内容最丰富、谱系最完整的族谱。孔氏宗族视修谱为合族大事,通过修谱可以把居住分散、血缘关系相对疏远的孔氏族人组成一体,从而达到“详世系、联疏亲、厚伦谊、严冒紊、序照穆、备遗忘”的目的,修谱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清查“外孔”的渗入。
最初的孔氏家乘,只是以抄本传世,记载世袭奉祀的宗子名字。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官居朝议大夫的孔子四十六代孙孔宗翰深感个别抄本易于散失,而且每代仅录一人,使家族中许多贤达之士未能载入史册,年代久远后必被湮没,决定广收资料,创修孔氏族谱。这是孔氏宗族的第一部族谱,将本族嫡系及支庶一并收入,正式镂版印刷。
孔宗翰之后的四百年间,宋、金、元历朝更替,屡值兵燹战乱,其间孔氏谱牒虽曾进行过重修,但没有正式刊刻。明代弘治二年(1489年),才又一次组织重修并付印。这次重修的族谱接受以往濒于失传的教训,特对修谱之事作了文字上的规定:此后族谱“六十年一大修,三十年一小修,大修以甲子为期”。按此规定,应当在嘉庆四十年(1561年)左右修谱,但由于种种原因,修谱工作比规定时间向后拖了六十多年,直到天启二年(1622年)才纂修族谱,这距上次修谱已有133年的时间。而后的康熙、乾隆朝的甲子年均按时修谱,但乾隆甲子(1744年)负责修谱的是孔继汾,他后来因被告触犯了清朝《会典》而陷入文字狱,充军到新疆伊犁。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没有再大修过族谱,直到民国九年(1920年)倡修全族大谱,经土7年努力,在民国二十六年方大功告成。这部民国族谱是最大规模的一个孔氏全国合族大谱。
北宋元丰及明弘治年间所修的孔氏族谱,久已亡佚,今天能看到的只有天启、康熙、乾隆和民国所修的四部。从这四部族谱的纂修人员的设置来看,可以发现,随着世代推移,修谱机构的设置规模逐渐扩大。
为确保修谱工作的顺利进行,衍圣公府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如乾隆九年(1744年)修谱时,设立鉴定一人,由衍圣公担任;监修二人,由三品执事官和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担任;提调二人,由正一品荫生候选员外郎和曲阜县世职知县担任;以下编次、掌收、校阅、誉录、督刊、收发等职,也是各由四品执事官、候选州同知之类有官职者及有科名的人员担任。到民国时期最后一次大修时,衍圣公孔德成主持,专门设立了“曲阜全国孔氏合族修谱办事处”(简称“谱馆”,古时称:“纂局”),孔德成任总裁,由族长孔传蜻等三人主持日常工作,谱馆有职员66名,另有一些勤杂员役。
修谱时,衍圣公府要先行制订条规、颁布榜示,制订统一格册和修谱誓词。然后择吉日举行仪式,告庙致祭后,各执事人员进入修谱的专设机构纂局内办公。族谱纂修完成,要在孔庙举行隆重的告祭仪式。各户族众按规定领到新谱后,即将旧谱交至族长,立即焚瘗。如有失落旧谱者,即声明,该户头户举出具证明,刻附谱后。
孔氏历代修谱都非常严格,明天启年间修谱规定义子不能入谱,违者重究。清康熙时修谱,规定更加详细:一,凡不孝、不悌、犯义、僧道、邪巫、优卒、贱役等,都被认为是“辱祖玷宗,丧名败节,皆不准入谱”;二,因修谱都是集资,所以规定族人每丁交银八分,违者不准入谱;三,孔氏子孙不仅行辈字有一定规定,即使用字亦随行辈而定,不准乱用。修谱时,如有不依规定乱取用者,必须改正,否则不得入谱。乾隆甲子修谱除继承康熙时的规定外,又提出凡“养异姓为子、赘婿冒姓、子随母嫁携来同居”者,亦不得入谱。对以上各方面,不仅各户头要认真作保证,而且还发动族人知情者履行检举之责。
在孔氏宗族中,除大宗主衍圣公主持纂修的全谱外,各户、各支派还有自己纂修的小谱或支谱。这些谱牒各具特色,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比如,《林前户支谱》记载了从汉至清历代皇帝对孔氏优免赋役的敕文,并收入嘉庆年间立于孔庙毓粹门下的蠲免碑文。《大宗支谱》则收入了更为详细的资料,在人名之下不仅载有字号、功名官职,还有妻妾娶自何家、其子娶何家之女、其女嫁与何家之男等内容。由于支谱所刊印数量较少,留存下来的仅有八部,它们是:《东家小谱》、《嫡系小谱》、《续修支谱》二种,《大宗支谱》二种,《林前户支谱》、《林前户重修孔子世家谱》。
凡是流寓外地的孔氏族人纂修的支谱,必须获得衍圣公的批准,加盖衍圣公府大印后才能成立。各级官府主要根据衍圣公府钤印的有无,来判断内孔与外孔,决定是否给予优免差徭及有别于齐民的特权。
内孔和外孔
一般说来,作为圣裔的孔氏宗族常常自称“内孔”或“真孔”,而把同姓不同宗的孔氏称为“外孔”或“伪孔”。这里的里外、真伪,是以圣脉的流传作为对照的。
圣裔们所强调区别的“外孔”,其情况大致有二:
一是与圣裔同姓不同宗的孔氏。如本书第一章中所述,在古代,也有几支孔姓并非出于子姓之后,在孔父嘉至孔子一系后世的繁衍、扩大的同时,这些“圣裔”之外的孔姓渐渐淹没无闻,也无世系资料存世,然而这为数不多非圣裔的孔氏有时会想方设法混进圣裔中去,以图享受到朝廷对孔子后裔的优厚待遇。正是“累朝优礼”、“与常人异”的待遇,在孔氏宗族史上引起了大量伪孔冒宗的现象,在曲阜县之外的其他州县,时有和孔子后裔并非一脉的外孔假冒“圣裔”,以期得以优免地方差徭,这种情况每朝每代都有发生。而在曲阜,由于管理严格,冒宗易于识别,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一是出于衍圣公府的奴仆孔末所传的后代。据载,孔仁玉的后裔在北宋时期传至五十三代而分为“孔氏五位”的同时,洒扫户孔末的子孙也已立为“五院”,分布在曲阜的小薛社、张阳社、西隅社、东忠社、西忠社。到清代,这些所谓“仆随主姓”的外孔,又发展到曲阜之外的邹县等地。既然同属一姓,又并非同脉,为了明确主仆、圣裔庶民之区别,以衍圣公府为代表的孔氏宗族“不准其随钦赐行辈取名,以免混乱”。外孔如冒宗续谱,则要因“冒宗谱,滥邀恩崇”而获罪。
孔府档案
1来源及形成
孔府档案属于私家档案,由于历代帝王对孔子后裔逐步封官加爵,官至一品,因此,孔府与皇帝关系逐渐密切,上下行文接连不断,全国各州府衙亦相继行文接洽关系。而用于孔府祭祀孔子的祀田达三十六万亩,分布在五省数百个县,因此县级政府与孔府间的关系亦非常多,再加上土地纠纷处理,更是文案复杂。孔府是一品官的衍圣公府,府内除三大公堂外,还有十大厅办事机构,各机构都有日常的工作文件,再加上祭林庙的各种帐册、府内生活的规定及帐册等,因此,资料极为丰富。
孔府档案以其历史长、数量多、内涵丰富而成为中国著名的私家档案。由于战乱孔府档案过去曾有损失,现存档案记录了孔府从明代嘉靖十三年(1534年)至1948年8月4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宗族等方面的情况,是研究历代衍圣公府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我国封建社会的珍贵原始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孔府档案也为中国文献档案学提供了一个特有的典型范例,在档案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2档案整理
文件的保存原来较为分散,孔府凡属于上下及各州府县行文均保存在掌书厅书房内,由典籍官掌管,地亩册、契约、收租册,均保存在册房内;婚丧嫁娶及林庙祭祀酒席帐、祭品帐均保存在司房内;内务日常开支、工资帐和来往宾客帐均保存在帐房庶务室内;呈禀号簿、收文簿、发文簿、送文簿均保存在启事厅承启处内。以下族长衙门、百户衙门、管勾衙门、礼学、乐学、古乐传习所等,各厅房均有零星文件。1948年8月古物保管所成立后,把这些零星文件均收归书房保存。
1956年春,国家文物局局长王冶秋同志来曲阜检查文物保护工作时,发现了这批历史文物档案。回京后,派专家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单士元专门整理档案,故宫博物院保管部主任李鸿庆专门整理文物。把文物分成33大类,以后由文管会继续整理;把档案分存后五间房,单独列项,专库保管,以便以后整理。1956年 8月开始,国家文物局委托国家档案馆,派南京档案史料整理处 (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专家常住曲阜进行分类整理,由金佳任组长,成员有郭鹏、丁家襄,参加整理的还有南京装裱工程先道。第一次整理工作截止于1958年9月。1959年夏季至国庆节,孔府进行复原陈列,将档案由后五间迁移至东大楼下保管,并批拨50方香樟木制成档案箱保护。1960年春中央委员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同志来曲阜检查档案工作,指示:“要片纸不丢,只字不损,把档案保护下来。”从此又加强人力糊耳装订,至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停止。1972年夏季又开始裱糊装订,建新帐登册,至1987年已编至9200余卷号。以后继续整理裱糊装订,现在还有部分残破卷页没有整理。
3现存档案的基本内涵
按照南京档案馆协助整理的分类,共分八个阶段(解放前孔府档案分类是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八个阶段时:明代、清代、民国、北洋军阀、国民党、敌伪时期、1946年解放、解放战争时期,始于嘉靖十三年,止于1948年8月。
每一阶段又各有分类,多寡不同,清代最多。每个阶段分类是:袭封、祀典、先贤、宗族、家谱、属员、庙庭官员、府内官员、学录、庶务、租税、林庙管理、徭役、刑讼、宫廷灾异、财务、文书等。
孔府档案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中国封建社会的各个方面。
宫廷政治方面的资料,记载了封建王朝登基、建储、巡幸、崩逝、柑庙配天、庆典朝贺等皇室大事,以及各种典籍制
族谱是怎样写的
本文2023-09-22 00:01:1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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