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不能列入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5浏览:1收藏

为什么女性不能列入家谱,第1张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

  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所以,古代的家谱是残破不全的家谱。形象地说,古代的家谱是半个月亮,或半个太阳。

  女性不编入家谱不仅是男权的绝对和极度的显示,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家庭、社会以及政治地位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家庭是社会的因子,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没有家庭,哪有国家!一个人走向社会要从家庭出发,一个国家的建立也要以家庭作基础。编修家谱对女性的做法,难道不是对女性 “地位权”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吗?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如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就把女子编入了家谱,而且谱后的“跋”也是曾宝荪这个女才子写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

  1986年,福建省长乐县横岭乡谢氏修订家谱,一反女子不入谱的旧习,把当代女性大作家谢冰心编入了家谱。并且,谱的序言也是冰心写的。

  2003年,孔子世家第6次续修家谱 ,在江苏高淳举行了历史以来首次家族聚会。此次续修工作是国际儒学联合会“孔子世家谱牒研究课组”的研究项目。决定打破昔日只有男性入谱的惯例,不仅女性孔子后裔可以入谱,女性后裔的子女也同样可以写入家谱。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不久的将来,所有女性都会在自己的家谱中占有一席之地的!

家谱本身就是一种民间的东西,并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和什么强制的条文。个人参加修谱,对这个问题,我们实际的处置还是根据各自需要。为什么呢?总得体会是:一、满足各自家族长辈心愿,本也是尊宗敬祖的一种表现,所以,女方家没有男性后代,要求把女儿的孩子写进族谱,要满足长辈心愿,无可厚非。其次,男方这边,孩子还是跟父亲姓,也不影响孩子什么。

原来家谱是规定(约定成俗的),只有男孩才可以入谱,女孩不可以入谱。由于计划生育,很多家庭没有男孩,修谱也根据时代特点,女孩也可以入谱。一般家谱中描述:XX生女:XXX,女XXX,赘婿:XXX。后面自然就可以描述女儿后代的情况。

所以,可以写。也没有不良影响!

已经回答过你,中国是父系社会,家族传承是依靠男性的。

如果家里只有女孩,为了延续家庭就会发生招女婿入赘的故事。入赘女婿是当儿子看的,更因为所生儿子(即孙子)跟女家姓,于是女家家庭的“香火”得到了延续(所以啊,招女婿和孩子随女家姓的有原因的)。

女性出嫁后就是男家的人了,不再属于原家族成员。因此原家族家谱中只有该女性的名字和在家庭中的关系,但记载也就到她何年何月出嫁到哪里为止。有些会旁注她生有几个子女(也就是可注可不注的)。

该女所生子女都记录在男家的家谱上。

有家谱的人家:

1)女儿的名字应该写进家谱吗?不可以

2)儿媳妇的名字应该写进丈夫家的家谱吗?是的

3)出生男孩,起名字后,入家谱,成婚后,娘子随入家谱。

4)出生女孩,成婚后,入夫家家谱,姓随夫姓,如:夫姓张,娘家姓李,称张李氏(从前女孩无大名,只有小名);(后来女孩有大名,变成张李X/张李XX)现在香港、台湾地区有些地方就是,如:夫姓张,娘家姓李,称张李XX/张李X。

5)如果写进的话女子的名字和男的的名字应该是并列的吗?夫妻是并列的。

可惜格子太小,否则把格式给你看看。但格式形式是竖写的,千万不要横写。

上午遛娃时,跟一个安徽籍的老大叔闲聊,无意中聊到广东人重男轻女的现象,说广东人要没生出男孩,是不让上家族族谱的。

我一听,很不爽,说全国有多少个地方是让女孩上族谱的?您别乱黑我们大广东。别的不说,就说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我孩子爸爸的老家(河南某小城)家族里就有一大本族谱,往上至少十代祖先记录在册,直到我老公这代,几乎全是男丁,出现的女性名全是这些男丁的妻子们,而他们生下的女儿们,不是家族传承人,也不担当传承的任务,自然没资格在上面留下姓名。

老公家的这项传统流传至今,相信还会影响下一代。我孩子的爷爷,也就是老公爸爸,早早就已按辈分想好他孙子们的名字(那时老公还在读高中,哈哈哈),并记上族谱,当然,没有孙女的名字。

其实从本质上看,一个家庭,不让女儿上家族族谱,就说明其重男轻女,自然是不对的。但族谱,从西周开始,一直沿用至今,作为家族宗法制度下的产物,彰显的是父系社会里男尊女卑的现象。

陈忠实在《白鹿原》里就深刻地探讨过宗法家族制度的严苛性。书里面记载过,能进入白鹿村祠堂族谱的是本村16岁以上的男丁,以及冠夫姓的妻子们,而本村的女儿家,别说已经出嫁在外的,就是超过二十岁未嫁,甚至终身未嫁的,都不能进入本村祠堂,在族谱上留下一笔。当然,男人若娶了“不守妇道”或名声不好的女人,同样不被允许进祠堂。像黑娃带田小娥回家,被赶出家族祠堂,赶出家,就是例子。

这仅仅是百余年前的女性地位低下的一个小小的缩影。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女性,当真不是一般的苦。

在当今,随着宗法制度越来越弱,女性地位的提高,家族族谱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已经有很多家族不再记录族谱,或者已经被损坏丢失了的,我老家的族谱就已被损坏,我爸爸往上二代,已经没人记得了。

总之,以后族谱要不要继续传承,见仁见智吧,但拿族谱这事来地域黑,我是一万个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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