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一个孩子随女方姓,并且上女方户口和族谱,你能否接受?
其实这只是一个面子问题,你还是孩子的父亲,这改变不了你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一般这样的话,意味着外公外婆在培养孩子,继承财产方面会更多地照顾孩子,况且你还可以要一个孩子。现在很多家庭都是这么做的,干么不接受呢?善于接受新事物新潮流的人活得更开心。望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权。
在中国,男人结婚谓之 “娶” ,女人结婚谓之 “嫁 ”。 因为妻子“嫁 ”过来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夫家沿续“香火”服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只有通过婚姻,嫁到夫家,通过丈夫的家族接纳才能完成其社会身份的转换,赢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传统社会里,男人娶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
妇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
彩礼是中国人缔结婚姻时规范婚姻秩序的重要环节,自古以来都有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礼的传统。“婚姻偿付理论”认为,女人嫁到男家,会使女方家族丧失了一个劳动力。
男方为了向女方家补偿新娘的生育成本和劳动力价值的损失,需要支付相当于新娘劳动价值的彩礼作为经济补偿。这样彩礼由男方向女方的流动就代表,女性的生育价值与劳动价值从原生家庭到婆家的传送。
中国人总是把父亲的故乡当作自己的籍贯,沿着父系姓氏追根溯源,家谱也多以父系相承的同姓形式记载家族的繁盛。
如此一来,无形间增强了妻子对丈夫的依附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立意识和平等意识。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受了更重的责任,但在封建社会,女性对自己的生育行为并没有自主权。在世界各国,女性都曾被固定在“生育者”的角色上。
即使是现在的激进“田园女权者”,也总喜欢把“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挂在嘴边。她们用“生孩子“警告男人,以生育责任作为筹码,要求男性结婚出房出车出彩礼。她们认为这是平权,孰不知她们说出“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时,她们已经把女性放在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了。
子女随父姓的传统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女性只有招上门女婿,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冠姓权。
今天,大多数夫妻共同工作,共同赚钱,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但子女随父姓得到社会公认,男士们不愿轻易放手,否则太丢面子、有负延续家族"香火"的责任。大多数女性则尚未完全觉醒,还是认为”孩子跟谁姓都一样, 反正都是我孩子",压根儿没想过分享子女冠姓权,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孩子随母姓的只是极小比例,因为从生物学上来说,冠姓权实际上是一种捆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动物世界中,领地是雄性动物求偶的资本,没有领地的雄性动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权的本质其实是继承权,孩子和男方姓,般来说孩子从男方处获得的财产和男方家族的照顾就相应的多一些。
在争夺子女姓氏的男女大战中,子女冠姓权的取得,还是要靠博弈双方的实力。只是在当下, 女性整体上弱于男性,在博弈中并不占上风,不足以改变传统的习惯定势。所以,没有力量支持下,说什么都是空的。
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说过:“男人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并加以歧视而维系的。”
虽然我认为女性争取孩子的冠姓权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时机仍然没有成熟。总有一天,孩子的冠姓权这种权利会像女人不必随夫姓一样被广为接受的。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婚后第一个孩子随女方姓,并且上女方户口和族谱,你能否接受?
本文2023-11-24 20:25:2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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