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毛氏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4收藏

山东毛氏家谱,第1张

一、 山东莱州府城(掖县附郭),今山东莱州“崇儒毛氏”。系元末从“淮四间” (今安徽泗县、江苏淮阴一带)迁来,占籍东南隅社。始祖毛士原,有父毛启宗。四世毛敏通过修家谱、振家风、崇儒重教、文化传家、创立“崇儒毛氏”堂号。五世毛纪成为明代首辅(宰相),直到明末100多年,是崇儒毛氏的鼎盛时期。莱州朱旺字辈:光应人(字旁)可之永 泰水(字旁)年云鸿(树) 吉 福忠(宗、金、德、福)。莱州毛氏分为崇儒毛氏、西关社毛氏 、城南松树茔毛氏等支派。子孙散居于城关各村及小原集、西障毛家、前小朱、东庄、交通村、后王门、桥头、中朱旺、饮马池、南菊寺、小屋、大台头、西山张、南五里、驿道等村庄。有一支迁河北滦南。

西关社毛氏始祖毛璟,始居莱州府城西关,子孙在城关及八蜡庙、滕哥坡子、薛家、大台头等村庄繁衍。

城南松树茔毛氏,即南毛家村一支。始祖为元代的登州通判毛福,子孙散居在毛家村、枣林、东朱家等村庄,与平度毛氏同族。

二、山东即墨毛家岭毛氏。目前有三大支:毛法云一支、毛理一支、王演庄毛兴一支。其先祖毛理旧籍燕京,明洪武年间以军功任燕王府护卫指挥佥事,后出镇莱郡,驻即墨营。后留此地成为即墨毛氏一世祖。

  永乐二年明成祖(燕王)将毛法云,从云南狮子口北迁山东隶籍墨县毛家岭町。毛法云是燕王护卫军功封万户侯,世袭指挥,居即墨营。来山东的有七兄弟,每人带有后世识别的信物:志宗石,红叶树。与谱书记载的“七坟六茔”相吻合。

七至九世祖居即墨城西十多里的马山。十世祖毛若麟讨饭到毛家岭,现为山东省即墨县段泊岚镇毛家岭一三四村。分迁的有:烟台海阳县窦疃村的毛氏,东北辽宁省法库县红五乡蛇山沟村的毛氏,即墨西流峯毛氏,山东高密,胶州的毛氏,墨华山万花埠。

三、山东高密岭庄毛氏。明朝时从即墨毛家岭迁到高密县东北乡前岭,始祖毛伦公。分布于:夏庄、前岭、毛家屋子、毛家庵、高密、仁和等地。字辈:有克继志,居心维诚。相传昭世,丕振家声。恒怀忠恕,勤建文明。和平永立,光裕延宗。

山东平度毛信宇, 我祖籍山东平度,现籍黑龙江牡丹江地区,工作在北京,我们家谱辈分:有柯继志,居信为成(居心维诚)。

吉林延边毛成继, 我祖上在朱武洪年血洗山东之后,被迫从山西小云南大榆树下迁到山东,到我这,我在十七世,字辈:有克记至,居心维成,相传昭世,贫震家声。

四、山东安丘、诸城毛氏。源于安丘城南约法30公里毛家寨庄。始祖毛国友。分布于涝洼(诸城)、毛家庄(安丘城南10余里)、桥北头、前屯(又名于家屯、毛家屯)、关西、邹家洼、营子、吴家漫、颜家庄、昌乐。还有淮县、高密等。

五、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梁海村毛氏,唐朝叫沙门店。明末时从济南长清迁来,现有100多人,提供毛刘锋。

六、山东昌邑县南乡南悠庄毛氏。我七世祖褘帮玉,原籍潍县东乡吕望社泊庄人氏,缘遇荒年就食昌邑县南乡南悠庄。嗣遇壬午大乱七世祖与六世祖迄今并不知墓之所在。五世祖褘毛林明崇贞年间十二月十五冬(1642年),林长子尚松生子福俱住北京不知其名故不敢轻注,林次子尚志住毛家屯,林四子尚孝无嗣、林三子尚忠卜於朱甫庄。而居焉七世祖而上无传故即七世祖;邦玉序下。

七、山东青岛毛氏。我祖兴公于永和二年从云南迁来。具体云南的什么地方族谱未有记载。自十七世至四十八世共三十二字族谱辈份为:玉肇嘉瑞,德庆其祥。学开绍修,敦乃可昌。循正立道,崇廷丕芳。谨守成法,振家之良。

八、山东苍山县鲁城乡毛氏。始祖景祥兄弟三人于(与)母亲,在明朝中期,从登州府来阳县下水泉村迁往山东沂州府西南乡(现在的苍山县鲁城乡)定居。山东省苍山县鲁城毛铺字辈:景、俊、泰、士、好,天、伦、明、伯、锡,廷、稼(守)、文(启、立)、德(学、允)、成(本),凤、洪、兴、全、继,敬、修、强、富、玉,元、福、清、瑞、安,志、永、庆、平、先,中、华、震、胜、传。

二弟景威,明朝弘治二年迁往毛家埠东南五十华里定居,起村名毛家庄。现在二百于(余)户,一千余人。

三弟景田迁往离毛家埠西南毛家牌坊,年久无往来,失考经查考记载。

山东临沂毛洪彬。这:学,成,凤,洪,兴。

九、山东临沂沂南毛氏。我是山东临沂沂南,家谱辈分:一世:毛龙 二世:毛虎,毛帅,毛起 三世:毛存有,毛存亮。十一世毛殿昌根据五行(金木水火土)定了二十辈:勋培锡汉林,焕城铭清杨,炜增锁泽荣,烈堂金瀛相。(十四世,本人毛培连辈分,老家是临沂沂南铜井镇珠宝村)。

十、山东省海阳县毛家庄毛氏,吉林长春毛旺 ,是吉林德惠市岔路口镇的 ,祖籍是山东省海阳县毛家庄的,当时闯关东到吉林德惠达家沟镇,后我们这太爷辈哥三个(毛振海,毛振江,毛振方)来到岔路口镇大概六七十年吧,之后老太爷又因工作迁到敦化黄泥河镇(毛振方)。太爷“振”字辈,爷爷俩个字,父辈“文”字辈。据说老家还有“凤”字辈,家谱没有了,望这些宗亲联系。查2002年普查资料:山东省海阳县村庄毛姓分布如下

1、经济开发区:平顶村、埠南村

2、方圆街道办事处:镐地村、窑上疃

3、东村街道办:和平村

4、辛安镇:滩西村 5郭城镇:上十字夼村

6二十里店镇:沙子埠,石家泊村,窦疃庄(以证实为即墨毛家岭搬出的)。山东海阳窦疃庄毛姓是吉林毛承群一支,字辈:于凤方可贵,成宗乃作显。

十一、山东菏泽毛氏,毛兰存这一支,现用的十二个字是“殿台明 桂兰兴 帮国泰 家道成”,这是咸丰年间修谱时续的,明朝正德年间从山西洪洞迁往山东曹州府东北五十五里灉水之滨。

  山东菏泽毛恒璇跟河南的太和毛氏家谱续到一起了,字辈:凤鸣朝阳,林穆顺昌,太和世家,永怀志祥。

十二、黑绥化县毛有赢是原山东省青州府乐安县毛氏后人(经打听现在大概是东营市广饶县一带),我爷爷毛喜发和他父亲(毛彦)闯关东来到黑龙江省,现已有100多年。族谱失落,想寻根续谱,不知族亲能否帮忙?爷爷的爷爷叫 毛登云。经常梦回祭祖,完成爷爷临终嘱托。

十三、毛晓英,老家山东日照那支毛氏再早是从山东临沂市郯城县迁出的,郯城县跟苏北的新沂交界,位于新沂正北,两县交界处距新沂县城仅5公里,历史上新沂早期也曾隶属过山东。目前郯城县泉源乡北毛村、南毛村等地有不少毛姓,人口很多,都是一脉之传,据我目前得知的零星消息,他们也是元末明初北迁(即从南向北)至此地的。

十四、毛新才-辽宁海城才字辈。祖上老祖宗叫毛振东说祖籍是:清朝山东省莱州府掖县马库的,顺治年间移民到辽宁的,振、起、吉、有、德。永、洪、治、国、才。。毛振东下面十辈。

十五、毛忠鹏家谱字辈:文学永昌彦、胜守忠兴诗、立礼安富尊荣,原籍出於闗里永平府昌黎县毛家帐子,一世毛汲,二世毛文荣、毛文花(无配),三世毛有学、发学(有后)、亮学,四世毛永五世毛昌,六世毛彦臣,七世毛圣,八世毛守,九世毛中(毛忠鹏),十世毛兴,十一世毛诗 。

十六、山东青岛毛承炬就是即墨的段泊岚镇毛家岭的,爸1999年修过毛氏家谱,毛氏家谱里有两个毛旺,一位是在5世‘一位是在13世,家谱记载,南泉王演庄,红岚洪兰毛家街的毛姓都是一家人 ,华山小埠,海阳,高密的都从我们村迁出的。

山东青岛毛晓会,好像是从即墨毛家岭搬迁过来的,仁兆毛庄,明朝永乐二年搬过来的。

只知道老祖叫毛旺,毛旺由即墨毛家沙窝迁此建村,以姓取名毛家庄,毛旺育有八子,四子去了南方,四字留在原地。跟承炬兄也就离三四十里吧,应该和南村的高家庄毛氏也是一家的。

十七、:我毛大军,是山东高密康庄社区前毛家庄的,字辈”勇、美、长、成、恩、广、大、富”,听老辈说是明代从莱州迁来的。另一支字辈”寿、学、德、永、顺”永字辈和我同辈,高密城东还有一支和我们辈分排不起来。

十八、-我毛氏家族原籍山东搬倒井附近,从清朝中后期迁到河北省,留下十代家谱:(启、立、鸿、殿、广、纪、德、永、发、昌),祖宗叫毛启俊,祖太太爷叫毛立业,祖太爷叫毛鸿章,太爷毛殿元,到我已经是第七代,德字辈,现已与祖籍失去联系。

   山东泰安宁阳毛氏,字辈是:立洪殿继广,召目庆凡祥。联系人毛广金。

    十九、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毛氏,原籍山东莱州府济密县(即墨)七甲二社毛家庄。清朝时又搬到江西大房身,第一辈叫 毛久山 。口诉字辈:连 玉 振 成 文 世 洪 德 赵 永 传。我是毛文有,文字辈。

   二十、山东省河间府交河县毛三庄毛氏,家谱是:天佩一枝广、红清永旭伦。我毛秀艳,是永字辈,我哥毛永存。

   二十一、山东东平毛氏,始祖讳宗钧,字鉴辉,于明洪武二十五年,由山西太原洪同县迁至山东省东原县西柿子园村,遂家焉。三世祖贵顺生四子,长子存利迁居东平城内,次子存福,三子宏儒仍本村,四子居儒迁居冯庄。

   二十二、山东莱芜毛氏,在莱芜市鹿野镇 安子湾村,迁自历城毛瑞成。

   二十三、山东嘉祥毛氏,来自山西洪洞老鹳窝,辗转河南,最后来到山东,字辈:金,开,腾,士,瑞;允,学,清,存,福;宪,有,仁,广,大;

  清代丁村田契截至现在共发现44件,时间从乾隆年间到光绪年间,其中有田地买卖文契38件、田地典当文契5件、分地和兑换田地合同各1件。田地买卖文契大多是白契,官契只有四件(未包括先立白契后又立官契的二件官契)。所谓白契,就是由民间自行协议,未经税契和官府钤印者;所谓官契,即红契,又称赤契,是税过契并经官府钤印者。据《清会典》载:“凡典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契内田宅价钱一半人官”②。可见,白契是一种不合法的田契,但在民间却大量通行。不过也有先立白契后立官契者(如前述二件官契),说明此契约最后取得了政府承认的合法性。白契和官契的格式,除官契头额有官契二字并加盖官印和粘连契尾外,其内容大致相似。即开始写明卖者姓名,出卖原因,出卖田地所在地名,“四至分明”,卖於×××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若干,“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存照”。最后是卖主中人签字画押。兹以乾隆二十九年(1764)白契和嘉庆十二年(1807)两件田契官契为例。

  例一:

  立卖地契人侯怀瑜,因为使用不便,今将自己村东坡祖遗坡地一段,计数一亩四分三厘一毫,其地东至侯国宁,西至丁永芳,南至丁惨,北至道,四至分明,出入依旧,立契卖与本里甲丁世新名下永远为业,同中作时值价银六十五两八钱二分半,本日银业两清,并无短欠,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存照。乾隆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立

  卖地契人 侯怀瑜(押)

  中 人 丁世礼 侯国宁 丁梦瑞

  例二:

  立卖地契人丁稠,因为使用不便,今将自己原分村东北坟茔南北坡地二段,计数七亩,东南二至丁醇,西至丁采,北至道,四至分明,往南路在坟前走,同中卖与本甲丁溪贤名下永远耕种为业,作时值价银二百一十两整,其银业当日两清,并无短欠违碍,恐后无凭,立契存照。

  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立

  卖契人 丁稠(押)

  同中人 丁重离 丁致瑞

  丁位西 丁效冉 写

  丁村次字第七号

  这张官契在嘉庆十三年过割,并在契尾写有“业户丁溪贤买丁稠……地七亩……价银二百一十两,税银六两三钱”“布字九百十五号,右给业户丁溪贤”。契尾所印文字现已模糊不清,但从隐约可见文字中与清代丁村其他官契相鉴,可知清代丁村所有官契所印文字皆同,总计957字,比清代闽北“契尾”多100多字③,比清代直隶“契尾”多660字④。其行文内容开场白是,“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为遵旨议奏事”,接着追述“河南布政使富明条奏”,“乾隆十二年五月内经安庆巡抚潘恩榘奏”,“今该布政司富明奏……臣等酌议……于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并颁格式行交山西巡抚,钦遵施行”,“为此,仰官吏几遇民间置买田产於换税之时,即将契尾半前幅照常总肖业户姓名,买卖田房契价数目,后幅同季册送司审核,务须实力奉行,”最后是“倘有不书官使吏仍蹈前辙滥印白契,希图侵隐本司,即行详揭参处。至于小民无知,该州县不时晓谕,如有买卖田房不粘连契尾者,即照漏税例治罪。各宜凛遵毋违,须至尾者”。由上可见,各省契尾文字长短并不统一,有的较简略,有的较冗长,山西就属于后者,但其基本精神一样,都是要各州县按规定粘连契尾,使田宅交易得到政府承认并向政府纳税,否则官吏即行参处,百姓即照漏税治罪。契尾之目的和作用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在丁村田契中,未见杨国桢同志所述闽北土地买卖中之“找”、“贴”、“断”等字样⑤,所有丁村买卖田契,除有三件写作“为业”,一件写作“耕种”,四件缺字外,均有“永远为业”字样。这是与《清会典》所载:“嗣后民间置买产业,……如系卖契,亦于契内注明永不回赎字样”⑥规定精神一致的,而且有“为业”,“耕种”字样之契,似乎也无“回赎”含义在内。

  典当文契,按《清会典》载:“凡民间活契典当田房,一概免其纳税”,“如系典契,务於契内注明回赎字样”,所以典契并不经官府,完全由民间自行协议,但一般都注明了“回赎字样”。兹以道光十年(1830)典契为例:

  立典地契人侯李氏,因为不便,今将自己湾子里坡地上下二段南北畛约数五亩五分,典与丁铭名下耕种,同中作价元系银一百二十五两整,日后取赎无拘年限为证。

  地系白地每年粮元系银六钱六分,一概杂差在内。

  银系铭平实马兑

  同中人 丁元吉 溪 莲

  道光十年四月初六日 立

  典 人 侯李氏

  分地合同和兑地合同,都是民间协议形式,前者实际上是析分家产协议书,后者是为各自方便,进行的土地交换协议书。

  为了便于比较研究,兹将清代丁村田契制成简表如上。

  二

  清代丁村田地出卖原因,在契约上书写均很简略,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况:(1)粮差不及;(2)使用不便;(3)出殡欠债。兹举乾隆元年(1736年)因粮差不及出售田地例如下:

  立卖地契人段氏同男丁岚,因为粮差不及,今将自己村西北河滩……同中作时价银六两六……丁念武名下,永远为业,其银业当日两交,并无短少……恐后难凭,立卖契存照乾隆元年十月十三日立

  卖地契人 段氏 同男 丁岚

  中 人 丁国治 域 比彭

  据县志载,太平县(丁村清时属该县)于乾隆元年开始实行地丁制⑦而段氏卖地就发生在这一年。另有一例是发生在乾隆七年,可见地丁制实行后对于农民,特别是缺少劳力的孤儿寡妇来说,负担仍然是沉重的。加之,各种变相加派仍然不断,据《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三,乾隆六年上谕称:“山西地方自石麟为巡抚以来,因循旧习,吏治废弛,继也萨哈良(布政使)、额尔钦(学政)贪纵无忌,而名属浮收滥取之弊,更相习为固然。如征地丁钱粮,每两例加耗羡一钱三分,今加至一钱七八分不等,更有加至二钱者。……至乡村编氓有以钱纳粮者,每两收大制钱一千三十文,就时价合算计一两加重二钱有余,是耗外又加耗矣”,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终于被逼上了出卖土地这条绝路。因为使用不便而出卖土地,其内涵比较多,既包括日食不给,缺谷食用,亦包括挥霍开支和出垫资本。据乾隆十八年(1753)丁比彭撰《丁氏家谱抄本》载,雍正时,丁比彭父亡后,家道衰落,曾“弃村中基业一段,约得金四百余”“携本口口口口口州肆商贾业”。至于因出殡欠债出卖土地,则是天灾人祸,而这种事又多发生在家道贫寒、孤儿寡妇人家。兹举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田契为例:

  立卖地契人丁门王氏,因夫遗言用丁庭梅棺,情愿以地作价,今同中人将自己祖遗小道坡坡地上下两段南北畛计数二亩零八厘一一,北至买主烈文西至庭桂,东至烈文,南至坟,四至分明,出入依旧,出契卖于本里本甲丁庭梅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六十二两四钱三分,当日银两两清,并无短欠违碍,恐口无凭,立契存证。

  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立

  卖地契人 丁门毛氏(押)

  同中人 丁景纯(押) 金音(押)

  笔者所见清代丁村田契中,有60%是出售祖遗或应分原分田地,可见卖者绝大多数是自耕农。请看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出卖者中,孤儿寡妇所立契约就有9件,占全部田地买卖文契的23.6%。另据县志载,太平县自人清以来,“休养生息二百余年之久,遂蔚然以繁富称”⑧。在农业收成方面,雍正和乾隆时除平年外,丰年与灾年之比是33比11。但是嘉道以来,自然灾害增多,据县志所载的39年中,就有24年是灾年。特别是嘉庆九年、十年(1804、1805)连年大旱,“寸草不生”,光绪三年、四年(1877、1878)“赤地千里”,“骨肉相食”⑨,自耕农经不住这些天灾的打击,不得已只好出卖田地,所以嘉道以来丁村土地买卖契约较乾隆时大量增加。

  三

  清代丁村田地买卖官契中,买主皆称业主,未见有闽北之把卖主称为“银主”之例⑩,但土地交易均是银两(光绪时有钱文一例),更未发现用实物作一般等价物者。丁村田地的买主,基本上都是本村人,未见外村人购买之例,但外村购买土地者不能说没有,因为前述《丁氏家谱抄本》就有本村人购买外村土地之例。所见田契中,又有4例是由本家、本族人购买,这可能与田地出售时本家、本族人有优先购买权有关,这一点,大多契文中都有“日后如有一些违碍,卖主一面承当”可作佐证。这句话的意思包括有所售土地已征得本家族人同意之辞。一般来说,购买土地者是本村中有一定地位的乡绅地主,也有经商致富者。如嘉庆年间丁嘉铃、丁溪贤、丁溪莲,先后购买土地三起,这丁嘉论就是丁溪贤、溪莲之父,而丁溪贤为嘉庆辛酉科举人,“谒其门者,多知名士”①,丁溪莲为溪贤之弟,乾隆六十年(1795)捐职州同,丁嘉是监生出身,因溪莲封赠宣德郎09。这种乡绅地主有盛有衰,衰时经商致富,富时或捐职,或由其子走科举之途人仕。这种地主、商人、官僚一体,是中国乡绅地主的一个特点,也是封建制度得以延缓的一个重要方面。前述《丁氏家谱抄本》就记述了丁翰卿一家到丁比彭一代之盛衰过程。丁翰卿是明万历年间人,现存3号院就是他的财产,至今东屋大梁上可见到写有建房时间和他的名字。他的晚年是这样给四个儿子分的家:大子丁诚得东北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二子丁诏分东南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三子丁谦分西北老院祖宅一处,本村地数十亩;四子丁谓分书院一所,本村地数十亩。看来丁翰卿的田宅都相当可观,到四个儿子的时代,除三房丁谦因早殇无子,人丁缺少,房地仅仅守旧,并未新置,亦未出卖外,其余三房田宅都大有增加,大房丁诚除建新院外,续置地一顷多,新旧共有地二顷几十亩;二房丁诏除建新院新房外,续置地数十亩,新旧共有地一顷余;四房丁谓除建窑院、新院外,续置地二顷余,新旧共有地二顷多。到丁翰卿之孙、曾孙辈,其家族“一时之盛”,已“不特见称於汾东”。但是传到重孙丁无非辈“脉气渐弱”,到无非子丁比彭辈“非惟书香无继,竟至破业糊口者”。清雍正时,丁比彭曾出卖“村中基业一段”,以所得金作资本外出经商,获得赢利,得以重振家业。丁比彭曾自称:“虽不能效陶朱致富,而所获蝇头,聊自糊口有余,愿后之子孙各知自备”。丁村以经商致富者还有丁耀、丁先登等。丁耀经商活动地在西北地区,丁先登在山东和西北,曾捐职州同。从前列清代丁村土地买卖契约简表可知,以嘉道时人丁铭、同光时人丁耀买地最多,分别有九件和八件,每次买地数量并不大,而是一块块扒进,历经46年和35年,各置买新地31亩和45亩。这种一块一块扒进土地的手段,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乡绅地主增加资产的一个特点。

  在丁村田契中还有这样的田契,即买主不书写姓名,而以△△△代替。请看下例:

  立卖地契文约人丁折桂丁丹桂,因为不便,今将自己原分北门外椿树道西平地四段……共计平地一十四亩八分二厘六毫三系,坡地一段……计数二亩九分六厘九毫,四至分明,出入依旧,出契卖与本甲△△△名下永远为业,同中面受时值价银一千零一十两整,当日银业两交,并无短欠违碍,恐口无凭,立约存证。

  嘉庆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立

  卖地契人 丁折桂 丁丹桂

  同中人 丁 竹 柏 龄 握珠

  这张契约是所见丁村买卖田契交易额最大一次,但偏偏无买主姓名,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因为这张契约是一张白契,而成交额又在银千两以上,清政府规定,“契价在千两以上者,应如所请,令各州县将所填契尾粘连业户原契,按月申送知府直隶州查验”,这张契约既未纳税,又未查验,买主为防止仇人借此挟告,而故意不在契约上写上名字。

  四

  丁村田地主要是旱地,分为上次平地、坡地、河滩地几种类型。土地价格与田地好坏有着很大关系,同时一些人为因素亦能影响土地价格。兹将丁村田契中土地价格列表如下:

  由表可知,嘉庆时平地价在40至60两之间,坡地价为26两至33两之间,道光时平地价在35至50两之间,坡地价在35两至60两之间。至于乾隆时平地价较大幅度低于坡地价,可能因地契时间不同,而乾隆后期地价有所上升。如果我们按朝代加权平均,就会发现乾嘉道时,每亩地价在35两至45两之间,而同治光绪时每亩地价仅为4两至8两。请看下表:

  土地价格何以能如此急剧下跌呢这首先与清朝政局和经济形势有关。清朝在乾隆后期已经开始由盛走向衰落,嘉道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白银外流,封建社会濒于山穷水尽时期,到处呈现农业生产低落和经济凋敝的现象,其表现之一就是田价下降。其次,晋人以善于经商著称于世,而经营土地赋税(包括加派)繁重,加之天灾,农业生产很不保险,所以清季以来,晋省经商者大增,富人多不置田,曾国荃曾说:山西“秀异者,以心计为商贾,百倍农田之利。一经发家,则宫室车马妻妾*奢无底。……富者不肯置田,而趋于*佚”⑩。再次,光绪三年四年,山西连遭大灾,人口大减,以丁村所在的太平县来说,该县乾隆四十年(1775)有35,966户,153,551人,道光五年(1825)有32,613户,175,226人,但光绪三年大灾之后,光绪五年统计该县仅余41,223户,89,361人,人口比嘉庆、道光时减少一半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价格自然要大幅度下跌了。

  五

  丁村典当契约仅发现5张,可分为三种类型,兹分别举例如下。

  例一:

  立典地文口丁佳音,今将自己瓜圪塔南边地约五亩,出契典与丁溪贤名下耕种,同中言明作时值典价银一百两整,当日银地两清,恐口无凭,立契存照。每年粮差银五钱,杂费一概在内口依贤九九平兑

  同 中 人 丁维赓 魏相魁

  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立

  典地契人 丁佳音(押)立

  例二:

  立典地文契人毛世恒,因粮差不给,今将转典前院毛海鹤地一段,计数一亩,情愿转典与毛元成耕种,同中说合作典价元银四两一钱,三年为满,有银取赎,无银常年耕种,此系白地,青苗在地,不准取赎,恐口无凭,立典契存证。

  同治八年十月十三日 立

  典契人 毛世恒(押)

  每年步脚纹银一钱二分,一应杂差在内

  同中人 毛元勋 毛春阳 田玉书

  例三:

  立典契人丁毛氏同胞弟茂桐, 因为粮差画卯,糊口不给,央中说合,愿将自己羊圈地路北上下一连三坪,计数十三亩,又鞍子坡路北坡地一坪,计数七亩,央中说合,情愿出典于丁先登名下耕耘,当日面受典价纹银五十两正,一典三年为满, 曰后有银取赎,无银不记年限耕种,恐口无凭,立典契存证。

  每年步脚纹良银二两,一应杂差在内

  同治八年十二月十三月 立

  典契人 丁毛氏胞弟茂桐(押)

  同中人 丁新稍 侯金策

  上面第一例,是将自有土地典与他人耕种,而接受典地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好与名士往来之举人丁溪贤,“丁老爷”自然不会下地耕田,所以这块田是或租佃出去,或雇佣长工耕种。第二例所述是典了前院毛海鹤地的毛世恒,因粮差不给,又将地转典与毛元成耕种,从契约上看典价银是一次性结算,但土地可以多人次转典,亦是“田骨”与“田皮”分离的一种表现。第三例在契约后还有一段批文。兹抄录如下:

  此地愿租于丁毛氏耕耘,每年除良纹银七两正,一年一清,如短租银,原地归回。

  此地十年六月收回,短租纹银十两零五钱。

  由上面批文可见,这块地出典后,仍由出典人租佃耕种,但不到3年的取赎年限,就因为短少租银,把这块地全部归了原接受典地人丁先登。这过程正是封建社会自耕农下降为佃农的一个典型事例。

  六

  通过对清代丁村田契的初步整理,以下仅就清代的土地买卖、典当问题提出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1、对土地买卖实行官契制,是清政府试图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尽管清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各州县严格实施,对滥印白契者,官吏即行参处,百姓即按漏税论处,但事实上仍是有大量白契在民间通行,以丁村田契来说,白契就占了全部契约的89%。以上说明清政府并不能完全控制土地的买卖活动,土地的买卖也不以政府的承认为必要条件,而是由买卖当事人的意志来决定。至于白契的行文格式,则是模仿官契,在契约中写明“永远为业”、“日后如有一切违碍,卖主一面承当”等字样。

  2、在西欧的中世纪,土地买卖是瓦解封建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表现。但在中国,直至清朝这一点也不明显。从丁村田契看,土地出卖者大多是自耕农,小土地出租者,他们迫于赋役、生活和天灾人祸,最后只得将土地出卖,沦为佃农。另方面,地主则乘机一块块扒进土地,再利用土地残酷剥削农民。可见,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不够,只是地主曰益扩大田产,农民失去地权而受苦受难的过程,其结果是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不是其他。

  3、从丁村田契并结合丁氏家谱看,有一些人是经商致富后,再购买土地,即“以末致富,以本守业”,然后再通过科举、捐职等途径跨人官僚集团。可见,这种商人、地主、官僚的三位一体,是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个特点。虽然这个阶级中的某个人、某家族有兴衰,但只是成员的变换,而且他们还可以通过经商致富,“重振家业”,前述丁比彭家就是如此。这个阶级人物的三位一体化,使他们在维持其阶级地位上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4、在私有制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清季,丁村土地价格的急剧下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它并不是耕地面积增多和人们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的结果,而是清代农业生产凋敝、社会经济已濒临于山穷水尽地步的反映。

朋友

看详细的

字辈与安徽省蔡氏字辈

字辈是家谱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好的家谱必须有新老字辈的登载。

家谱的字辈,它使家族昭穆有序。因为家谱字辈,表示家族辈份的字,俗称派。其意均为修身齐家,安民治国,吉祥安康,兴旺发达。字辈,起源于宋朝,《谱牒学研究》中记载:宋太宗赵匡胤立了13个“范字”——德惟从世令子伯师希与孟由宜,加上“匡”共14字。这恐怕是我国最早的辈字。字辈,是人们按伦理道德取名的一个规则。多在职入学时家长请先生按辈字给孩子改个学名,即大名。字辈,它是各族祠堂的产物,或集体创作;或名人所笔,族门出个相公、举人什么的,往往为家族立派、续派;也有皇帝赐封的,孔族字辈就是明清两朝皇帝赐定,那是当今全国统一得最好的字辈。

字辈句式,或四言、或五言、七言,可长可短:长则五六十字,短则十多字,一般为二三十字。字辈虽具封建宗族色彩,然从文学角度来看,却为绚丽多姿之诗篇。各族姓氏,族谱不同,唯一相同点在于族谱核心与纽带均为辈字。同一个姓氏,亦有不同族谱或字辈,族中之人一出生就得按辈份对字入座。千百年实践让不同姓氏人们深切认识到:规范命名用字,对于理顺家族谱系关系,具有十分奇妙而无可替代之作用。因此,家族辈份字便成为中华民族约定俗成而被广泛使用的命名方法。

这里所说的字辈,就是现如今农村地区还比比皆是的谱系辈分,您的身边一定也曾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有的人明明年龄很小,但是却被年龄远长与自己的人奉为长辈。说起通过字辈来提示一个人在其同族成员关系中所处的等级,是中国姓名文化的最富于民族特色的部分,使之与取名的多项意义达到从内容至形式的完美结合。然而,作为一种世系符号,字辈的出现要远远晚于姓名。

在群体成员还十分有限的原始社会时,只需要用“姓”来认定每一个人的母系血统。其后,随着人类繁衍条件的相对改善,群体成员不断增加,活动范围日益扩大,才又出现了能使“纪世别类”更加细致的“氏”。换句话说,“氏”在标示血缘的同时,也兼有一定的辈次识别作用。另一方面,异姓血缘关系的不同辈分的男女不能结合的人伦观,当时尚在逐步普及的阶段,也是造成人们对辈次符号尚无足够重视的一个原因。

秦汉之际,姓氏合流的过程基本完成,按姓名文化的发展规律,本该是辈次符号问题相应提上日程。但是在此过程中,持续的兼并战争和社会变革,已经促成商周以来的宗族组织彻底瓦解,代之而起的是独立的个体小家庭的普遍化。小家庭的人员构成简单,辈次面貌清楚,所以人们依然很少考虑如何通过取名来显示同一家族成员在辈分上的关系。这种情况,直到汉魏之际世家大族式的家族制度逐步建立后,才有了改观。整个魏晋南北朝时代,频仍的战乱迫使破产小农向同宗大地主庄园依附,或聚族而居以自保,或合族迁徙以避难,正是这种同族共居、累世同居的社会组织结构,催开了字辈之花。

不过,字辈在其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既不曾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自身亦无严谨的格式可循。后者突出地表现为前后字辈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和联系。

大约自中晚唐起,人们开始了让世系也能取名来表示的尝试。最初仍把符号做在部首上,而且多以“五德终始”的理念来比附家族的终而复始,循环发展。

其实,就在朱元璋为其家族定下以五行字辈取名的规矩时,字辈文化自身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和朱元璋同时代的福建籍学者吴海在其为《吴氏世谱》所作的凡例中,明确规定:“子孙名次,从水木火土金,行为一世,五行相生,循环无穷……男阳女阴,世次易考。每世从一起数,则不相紊。”虽说他拟就的字辈仍是“五行相生”,与朱元璋不谋而合,但我们却因此得知:至晚从元代后期起,新式族谱不仅有了关于子孙辈分行次取名方式的预先规定,而且充分考虑到“以名系世”的作用。这与孔、孟、曾、颜四姓自元仁宗以后才开始以字辈通谱的时间概念是一致的。

新式字辈的效能,不仅突破了旧式字辈仅用于标识同辈族人的局限,使之充分发挥宗族共同体的世系链的作用,而且也同时突破了同一部首之汉字数量有限的局限,为择字取名的构词资源开辟了富饶的储藏。就缩减同姓名现象而言,这是它的一个实际奉献。基本完成按姓名文化的发展规律,本该是辈次符号问题相应提上日程。

试以东晋豪族桓彝为例:其儿子分别取名云、豁、秘、冲,相互之间并无统一的识别符号,但是到了第三代,即桓豁的六个儿子,则分别取名石虔、石秀、石民、石生、石绥、石康。这“石”字就是他们作为同辈兄弟的一个鲜明标记了。又如记载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世系的《洪氏宗谱》称,洪氏的一世祖是东汉末年任官府职员的洪普,洪普生一子名鉴;鉴生二子,名袷、名择;择生三子,名伟、仲、伸。因知青州洪氏之第三代名从“示”,第四代名从“人”。由时间上推算,已入汉魏之际而迄西晋建国了。

后世各宗族修家谱,有四姓是所谓“通天谱”的,意思是普天之下,全世界只有一种家谱的。这四姓就是孔、孟、曾、颜。这四姓的祖先都分别追溯到孔丘、孟轲、曾参、颜回四大圣贤,而这四家的家谱,所排的字辈——就是辈分命名所用的字——也完全是一样的。这件事看起来好像与国家民族无关,实际上充分表现了我们这个民族崇高文化,重视血统的精神。

为区分一族众人之间的长幼、尊卑,表白宗族里世系血统顺序,专门选用全族共行的辈份文字,这就是字辈谱。它是一个家族传代的字凭,是族谱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毛主席的名字就是按传统的字辈谱命名的。“毛”是姓,“泽”是辈派,“东”才是属于名。《毛氏族谱》里字辈是“立显荣朝士,文方运济祥,祖恩贻泽远,世代永承昌。孝友传家本,忠良振国光,起元救圣学,风雅列文章”。“泽”是第十四代辈字。

明太祖朱元璋钦赐孔子后代命名行辈十字:“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继后清高宗乾隆皇帝弘历双钦赐孔夫子氏行辈十字“兴毓传继广,照宪庆繁祥。”道光十年清宜宗宁再赐孔氏行辈。

起名的讲究和严格性,除了王莽时代的一字名外,就数按族谱辈次排行字辈了。排行字辈的起名习俗直接受宗法制思想的影响,其要点就是维持宗法制的嫡长子继承制(正妻所生长子有合法继承权)。一般家族,特别是名门大族,为了使“人不忘本”,“知统系来处”,都要撰修家谱。家族人人家谱有亲疏长幼之别,为表明区别,方便记忆,保持连续性,给孩子起名讲究选字,如同族兄弟采用同一字或同一汉字偏旁,同族不同辈分用不同的字表示。这种方法,称排行或排字辈。排行字辈的起名习俗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大,范围广。虽然今人因时代生活变化,不兴修家谱,但这种方法至今仍继续沿用。

用字辈的方法起名,最常见的是字义的不同。用于排辈份的字大都由吉祥庆颂的字眼组合成文来表达某种意思,如常用的有紫气东来、龙凤呈祥、五世其昌、光耀门庭、诗礼传家、忠厚继世等。或是顺口韵文,有的本身就是一首诗。排行字辈最完整、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被后代封建皇室奉为圣人的孔子家族。如1774年乾隆皇帝确认的孔子后裔的三十字辈:

希言公彦承

弘闻贞尚衍

兴毓传继广

昭宪庆繁祥

令德抵垂佑

钦绍念显扬

希字是孔子家族的第五十六代。1920年,第七十六代衍圣公孔令贻又在这三十字后续了二十字,并经北洋军阀政府内务部批准咨行各省县遵照执行:

建道敦安定 懋修肇益常 裕文焕景瑞 永锡世绪昌

根据以上排列辈次,如果我们看到孔子的后裔的姓名中间的字,就可推算出其辈份。如全国政协委员中有孔祥祯、孔令明、孔德懋,看其族谱辈次就可以知道前2人属75、76代孙,后一人是77代孙子。

辈次取名传入皇室,最严格的恐怕要数清王朝。明代朱元璋规定,朱姓子孙必须由礼部起名。清朝王室自康熙开始,按字辈命名,不仅规定了必用字,而且规定了第二字的偏旁,如雍正这一辈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如胤祖、胤祺、胤提胤祯等。雍正皇帝是第四子,正名胤真。乾隆这一辈皇子,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乾隆皇帝名弘历)。乾隆年间,皇六子永熔绘了“岁朝图”呈孝圣后,乾隆就在上面题了一首诗,有“永绵奕载奉慈娱”句,以后乾隆就在弘以下,选字“永、绵、奕、载”四字,作为取名辈字,道光又在“载”之后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皇帝又在“启”字辈下选定“焘、屹、增、棋”四字。因此清朝皇室从雍正辈起,取名用字的顺序是: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增、祺。到了末代皇帝溥仪的“溥”字辈,清王朝就被推翻了,以后取名是否使用这些辈字,就不得而知了。

以字辈起名,名字结构上像孔子家族那样同辈第一字不变的,也有取后一字的;有的一代字在前,一代字在后。如某家族万、民两代,万字辈,万明、万全、万方等;民字辈,维民、海民、兴民等。还有的一代双名,一代单名,单名以偏旁相连。循环反复,延续下去。

字辈起名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俗现象,上自皇室家族,下至黎民百姓,甚至和尚道士都喜用。它所固定的取名用字,具有相当稳定的因素,可以世世代代秩序井然地延续下去,而不同于有些方法变化无常,特别是它的传承性,可帮助人们推行世系序列,对于那些侨居海外的侨胞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寻根认祖、分清乡亲邻里、长幼辈次等有重要作用。目前,绝大多数的姓氏家族,都还有自己的排行字辈。但是不像明清时代,一定要严格按字辈起名,而是有的按,有的不按。

安徽庐江曹氏和安徽淝南曹氏本是一脉,淝南曹氏三修家谱(1918年)记载,明代初年谦、越二公,由徽州婺源迁移到合肥南乡(现在的舒城杭埠镇)高坡圩,口头传说是由江西瓦家坝迁移来的。谦公后代至第三代时,再迁移到潜川——现在的庐江新渡曹老(目前行政区划归同大镇);而越公后代,第三代时,先迁移到三河西的朱家嘴(现在归舒城县),再迁合肥的曹家院(肥西境内),然后到合肥南乡的同大圩内新河口(现在属于庐江县同大镇)居住,现在的庐江曹家墩远近闻名。

由于先祖的迁移不断,目前安徽庐江曹氏或淝南曹氏,形成的字辈有三支之多,一是:庐江新渡曹老曹氏,二是庐江曹家墩曹氏也称淝南曹氏;三是肥西关塘曹氏。按谦、越二公为迁肥第一代算起,庐江新渡曹氏从第10代始字辈依次是:善必遐昌,邦家之光,承继先序,世泽永长。而庐江新河曹氏从第9代始字辈依次是:景德正嘉,天锡祥光,名扬邦国,发达遐昌。肥西关塘曹氏字辈稍后校正后再补充。

按照淝南曹氏(庐江曹家墩-同大圩新河口)四修家谱的记载,目前已经与新渡曹老统一字辈,按谦、越二公为迁肥第一代,从第18代开始,字辈统一为:承继先序,新泽永长,仁厚胜前,俊贤忠良。

现在我们把安徽蔡氏新修家谱所登载的新老字辈发表于下,供各族撰修家谱时参考。

安徽省合肥蔡氏蔡福公后裔的十六字命名记

(刊于民国十三年福公之祥公支谱)

命名各有取义,原不必立格相拘。然代远丁繁,使别户分门,人自为政,往往有辈行淆混,孙犯祖讳,弟冒兄名之弊。我族自十五世以上,或单字、或双字、或以偏旁为类,或以上一字为准,不尽依古,瓜藤派属,遂有参差不齐之处。自禋公后裔肇元公等,四次重修宗谱时遂断自十五世为始,另议十六字。我支虽未合修,然以究属同宗,当时命名亦相仿照,整齐画一,立法最善。今仍因之,谨录十六字於下(十五世至三十世):

邦家有庆 继善传心 学遵经训 立观其成

二十世孙 善武断句

公元一九九六年二月

安徽省蔡氏宗亲总会1996年重修《蔡氏家谱》

续十六字命名记

我族自十五世为始,以“邦家有庆,继善传心,学遵经训,立观其成”十六字为字辈。蔡氏宗族各支、各房、各代,绝大多数宗亲都遵行使用,即使客居海外,也都如此。遂使我族字辈,基本整齐划一,立法最善。年经代远、丁繁,十六字已用到“训”字辈,还有四代。经家谱续修委员会,发动蔡氏资深宗亲,经过多轮研究、讨论和推敲,几易字稿,新议十六字,为吾合肥蔡氏后孙字辈。愿我族宗人谨记,照派命名,永以为例。今将新续之十六字谨录于下(三十一世至四十六世):

崇仁尚义 锐志富强 群安华泰 英杰荣光

合肥蔡氏家谱续修委员会 善武执笔

公元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拟稿:继钊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知足[握手]

接“知足”宗亲的话题也发个言。纯学术探讨,不含任何贬低他人的用意。

耿方兄发表过什么论文?榕一无所知。在此只以个人认知畅所欲言——

1姬郑是姬发的弟弟,从王子及大臣们的角度来看是皇叔,故与管叔鲜、蔡叔度一样被称为毛叔郑。《史记周本纪》载:“师尚父牵牲”“毛叔郑奉明水”。因受封伯爵,又称毛伯叔郑。《龙城毛氏始修谱序》云:“盖武王有天山,封建宗亲,藩屏王室,以文王庶子分土于毛。”岐山出土的毛公鼎是周成王时代所制,证明当时姬郑一家原籍在岐山一带。公元前542年,姬郑后嗣内部为争夺世袭“伯”的爵位发生变乱,周卿士得杀毛伯过而代为毛伯。后来毛伯得介入周王位之争,助王子朝叛乱,失败后逃亡。《左传鲁昭公二十六年》“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困、南宫嚣奉周之由人籍以奔楚。”后来周敬王派人入楚刺杀了王子朝。毛国的“采邑”地被东周收归其所有,毛国亡。毛国重要成员随毛伯得奔楚,平民只好留在当地或附近生存。《龙城毛氏始修谱序》载“诸侯相吞而毛国亡,子孙因以为氏。”从姬郑到姬得已过了数百年,毛国子民为适应战乱数度迁徙。毛氏开姓时毛地在哪里?《龙城毛氏始修谱序》有明确记载“秦并天下,罢候置守,其地入于荥阳。后世因以为望”。也是说起码在秦并天下时,毛氏的郡望就在荥阳,(荥阳、宜阳的地理榕不明白)关于“西河堂”出自西河郡,也是说荥阳的毛地属“西河”这个比较大的行政区域,《百家姓》记载郡望属“西河”的有“林、相、毛、卜”等十一个姓氏。广东惠州就有林、毛二姓“西河堂”祖祠紧挨着。关于年代,乾业发的小视频说的公元前516年就是鲁昭公二十六年姬得“奔楚”失国的那年。

2关于“老子”。就在毛伯得闯下滔天大祸逃亡时顺手带走了周朝大批典籍。那时老子就是“国家档案馆”或“国家图书馆”的管理员。姬朝逃亡时是王子身份,老子也无可奈何去阻止。王子朝被殊杀后,典籍或许落到毛伯得手上,所以后来才有《毛诗》。[坏笑]

3关于“聃”。《龙城毛氏始修谱序》记载武王同母兄弟十人,除伯邑考被苏氏女所杀外,其余八人都有封地,其中就有聃国。这样看来,聃国和毛国是二码事。但历史也有糊涂的时候,何况年代这么久远——从榕手头的史料来看,耿方的意见也不无道理:《峡江县蒋沙毛氏家谱》载“毛之先,本文王第九子聃之所封……”。《通志氏族略》说“毛氏,周文王之子毛伯聃之所封,世为周卿士,食采于毛,子孙因以国为氏”。《广东增城毛氏谱序》云“毛氏或疑出于蔡仲,误矣。夫毛聃与蔡叔,兄弟也。各异封建以国著姓。蔡仲乃蔡叔子,尊卑分判岂容颠倒污蔑哉!太史公又谓毛氏有两族,一本姬姓,一处山中,何其谑耶!韩退之毛颖传,又从而游戏之光怪陆离益淆观听。盖毛系始姬室,刘无中山族也。”这翻话连《史记》作者的权威都敢挑战,说得是何等理直气壮、言之凿凿!但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毛和聃合起来称为“毛聃”。是否聃国和毛聃不是同一码事?

以上仅个人之见,仅供参考。

江山市

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中国丹霞”之一的国家AAAA级景区江郎山,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黄巢起义遗址仙霞关,以及清漾毛氏祖居,保安戴笠老家,浮盖山,峡里湖,月亮湖等150多处景点。

江山地杰人灵,文化厚重。历史上出过9个尚书、240多名进士,现有江山籍“两院”院士5名。古镇廿八都,毗邻三省,有方言13种,姓氏140多个,明清古建筑群保存十分完整。三卿口古瓷村被称为中国制瓷工艺活化石。江郎山下的清漾村是韶山毛氏的发祥地,据考证毛泽东系清漾毛氏第56代嫡孙。

一。江山的清漾村,是个贵而不富的进士村,据详尽的史料考证,毛泽东韶山家谱中所记 “毛氏祖居三衢”中的“三衢”,便是指这个历史上共出过6个尚书,80个进士的清漾村。

北宋龙图阁待制,清漾廿七世孙毛渐,于宋元丰六年( 1083 )始纂《清漾毛氏族谱》,记录了毛氏的繁衍、迁徙情况。后经历代后裔的不断修续,形成拥有天、春、夏、秋、冬、地、内、外集,共计 67 卷。清同治 8 年续修的《清漾毛氏族谱》,被列入首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二。廿八都为历史文化名镇,浙江省作家创作基地。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历史上是边区的重要集镇,素有“枫溪锁钥”之称。专家誉此为“文化飞地”,学者称其为“一个遗落在大山里的梦。” 主要特色:公共建筑——民间工艺——文艺活动——格扇窗——门与门拱——木雕——石雕——彩绘壁画。

山东毛氏家谱

一、 山东莱州府城(掖县附郭),今山东莱州“崇儒毛氏”。系元末从“淮四间” (今安徽泗县、江苏淮阴一带)迁来,占籍东南隅社。始祖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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