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洛神赋》是为谁而作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4浏览:4收藏

曹植的《洛神赋》是为谁而作,第1张

曹植的《洛神赋》是为谁而作,大体有三种说法,一般来讲的都是第一种。

一、甄氏说

认为,曹植《洛神赋》中的“洛神”指的就是自己的嫂嫂甄氏。

曹植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十岁左右便能撰写诗赋,颇得曹操及其幕僚的赞赏。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授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又生性不喜争战,遂得以与甄妃朝夕相处,进而生出一段情意。曹操死后,曹丕于汉献帝二十六年(220年),登上帝位,定都洛阳,是为魏文帝。魏国建立。甄氏被封为妃,因色衰失宠最后惨死,据说死时以糠塞口,以发遮面,十分凄惨。

甄后死的那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甄后生的太子曹叡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后之死,心中酸楚无比。饭后,曹丕遂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

曹植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曹植一惊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回到鄄城,曹植脑海里还在翻腾着与甄后洛水相遇的情景,于是文思激荡,写了一篇《感甄赋》。四年后(234年),明帝曹叡继位八年后,为避母名讳,遂改为《洛神赋》。由于此赋的影响,加上人们感动于曹植与甄氏的恋爱悲剧,故老相传,就把甄后认定成洛神了。

二、君王说

这种观点认为认为,所谓的“洛神”并不是甄氏,甚至曹植和甄氏也没有发生过恋情。

宋人刘克庄说,这是好事之人乃“造甄后之事以实之”。明人王世贞又说:“令洛神见之,未免笑子建(曹植字)伧父耳。”清代又有何焯、朱乾、潘德舆、丁晏、张云等人,反对洛神即甄氏说。

把他们的论点综合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点:

第一,纳甄氏时曹丕18岁,甄氏23岁,而曹植仅13岁。对于一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已婚女子曹植不太可能有过多的想法。丕与植兄弟之间因为政治的斗争,本来就很紧张,《感甄赋》若是为甄氏而写,岂不是色胆包天,不怕掉脑袋了吗

第二,图谋兄妻,这是“禽兽之恶行”,“其有污其兄之妻而其兄晏然,污其兄子(指明帝)之母而兄子晏然,况身为帝王者乎”从曹植的为人看,虽也有行为放任、不拘礼法,但绝不会做出类叔嫂私通等有违伦理的事来。

第三,叔嫂情的传说始自唐代李善注引《记》,此前400多年并无此说。而李善在《记》中所说的文帝曹丕向曹植展示甄后之枕,并把此枕赐给曹植,“里老所不为”,何况是帝王呢?极不合情理,显然属无稽之谈。

第四,《感甄赋》确有其文,但“甄”并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通。曹植在写这篇赋前一年,任鄄城王。题名“感甄”实际是曹植在感伤身为鄄城王的自己。

第五,《感甄赋》一文,是“托词宓妃以寄心文帝”,“其亦屈子之志也”,“纯是爱君恋阙之词”,就是说赋中所说的“长寄心于君王”。曹植在赋中已表明“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是有感于宋玉的《神女赋》《高唐赋》两篇赋而作。可能是写给其兄魏文帝曹丕的。隐喻君臣大义说较为流行。

三、亡妻崔氏说

一直以来,甄氏说都占据着主流,而君王论也时而露露头角。几年前,学术界另一种观点横空出世,认为洛神赋所描写的其实是曹植的亡妻崔氏。 崔氏为名士崔琰兄之女,嫁给曹植为妻室,后因穿衣太过华丽被曹操所杀。(《三国志》裴松之注引《世语》曰: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令,还家赐死。)之后好多年,曹植都没续正室。洛神赋,其实是曹植怀念当年与妻崔氏一同度过的美好时光有感而作,其形象鲜明而具体,绝不似由想象。其中“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四句,是埋怨妻子为何当年抛下自己独自去了,使得此刻“人神之道殊”,天人两隔。“虽潜处于太阳,长寄心于君王。”是模拟崔氏心理描写,虽然处于阴间,但心里还是挂念着曹植。“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匏瓜本是一个整体,如今分而无匹,牵牛织女本是一对,如今只剩自己一人,都是反映由成对而分开的情形,来形容曹植与崔氏及其合适,而来形容甄氏实为不妥。此处只是抛砖引玉,点明一二,详情可参考所印文献,细细体会。

牛郎织女的故事战国时期开始延续至今。追溯由牛郎织女传说形成七夕节的过程,时间当在战国,地点则在楚国。

《诗经·小雅·大东》中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目完彼牵牛,不以服箱”的诗句,这是有关牛郎织女传说最早的文字记载,是牛郎织女传说的雏形。

还有一首与织女有关的《周南·汉广》中所述“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据史料记载,诗中的“汉”即指汉水,又指天汉(银河),“游女”是指汉水女神或织女星神。南阳人张衡《南都赋》中也有“游女弄珠于汉皋之曲。”

《月令广义.七月令》引南朝梁殷芸《小说》: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女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许一年一度相会。涉秋七日,鹊首无故皆髡(kūn),相传是日河鼓与织女会于河东,役乌鹊为梁以渡,故毛皆脱去。

扩展资料:

牛郎织女起源地之争:

流传了千百年的“牛郎织女”故事的起源地,一直在陕西西安、山西和顺、河南南阳、山东沂源等地争执不休。中国民协先后命名山西和顺县和河南鲁山县为中国“牛郎织女文化之乡”。

西周时期的《诗经·大东篇》写道: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据专家考察,大东的位置在泰山以东,临淄、曲阜一带,核心位置正在今天的山东沂源县燕崖乡。

作为牛郎织女传说的核心发源地,燕崖乡拥有国内唯一一处与传说实地、实景相对应并存有古建筑遗址的珍稀景观———建于唐代的织女洞和牛郎庙。

燕崖乡牛郎庙旁的千年古村———牛郎官庄,村里人至今沿袭着养蚕、织布、取双七水等习俗。大贤山东麓下临沂河的峭壁上有一石洞,人称织女洞,传说是西王母囚禁织女的地方。

2013年3月2日,中国民俗协会理事长刘魁立与沂源县县委书记韩国祥共同为中国牛郎织女传说研究中心揭碑,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燕崖乡成为国家指定牛郎织女故乡传说遗址。

牛郎织女景区位于淄博市沂源县,距县城15公里,森林覆盖率92%。景区主要景点有织女洞牛郎庙世界爱情邮票博物馆、牛郎织女民俗展览馆、情人谷、叶籽银杏、织女泉、九重塔、玉皇阁、姊妹泉、祈愿阁等人文景观和各种石刻碑林。

牛郎织女景区文化底蕴丰厚,景区具有中国唯一一处以牛郎织女民间传说为主题的古建筑遗址,被专家称为“中国爱情文化源地”。地貌的特征逼真显现了“天上银河”“地下沂河”,天上有“牛郎织女星”,地下有“织女洞牛郎庙”,形成“天上银河,地上沂河”“在天成像,与地成形”的奇观。

-牛郎织女

1、简述:

司马贞的《史记索隐》更侧重文献校勘和对《史记》中的人名、史实和司马迁生平进行考证;而李善的《文选注》则是对《文选》综合性的注解,侧重对于文本的注释。

2、拓展:

司马贞的《史记索隐》运用大量的文献作校勘材料,保存了丰富的历史文献,使一些书目得以流传下来,便于后人辑佚,有功于目录学。另外,《索隐》在文献考证上也取得丰硕成果,考证《史记》中的人名、史实、司马迁生平等等。现存于各大学术机构的版本为明末毛氏汲古阁刻本。

《文选》,是由梁昭明太子萧统主持编撰的、汇集前代优秀文章的一部经典著作,曾经在历代文人中产生过极大的影响。历史上,前有研究《诗经》的“诗学”,后有研究《红楼梦》的“红学”,在唐代,则有研究《文选》的“文选学”。而使“文选学”真正成为一门显学,作用最大的就是李善。

当时,李善曾在“文选学”的开山祖师、扬州人曹宪的指导下,为《文选》作了详细的注解。在作注过程中,李善博采众家之长,包括自己年少儿子在内的意见,他都予以采纳吸收。《新唐书 · 李邕传》中记载了当时李善《文选注》初稿完成后,李善让其子李邕提出批评意见,“汝试为我补益之”。李邕读后,真的提出了一些变更、增删的建议,而李善见李邕提出的建议很有道理,就将相应的内容写在原稿的旁边,出现了“两书并行”的情况。

显庆三年( 658年) 累擢崇贤馆直学士,兼沛王侍读,本年前后,李善将修改完善后的六十卷《文选注》上呈给唐高宗李治。高宗皇帝读后,大加赞赏,赐给李善绢绸一百二十匹,并下诏将李善的六十卷《文选注》藏于秘阁。《文选注》也因此大行于当时,而且历代流传,至今仍有极高的地位和巨大的影响。

古代女人们与情郎偷情幽会通奸时,是一定要带上枕头的。作者理由十足、言之凿凿,似乎不容置疑。那么,历史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先且看看作者在文章里是怎么说的。

他先是提到了《西厢记》中崔莺莺夜里幽会张生的场景。崔莺莺当时就带着一个叫“鸳鸯枕”的枕头,每到天黑就让红娘掌灯陪着她去西厢张生的住处。还有一首曲词:“鸳鸯枕,翡翠衾,羞搭搭不肯把头抬,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作者进而总结道,类似的古代小说、诗词中,也总是出现这样的描写,女子与情郎偷情,都要带上自己的枕头。即便是大家闺秀,甚至是皇室公主,与情人幽会偷情时自带枕头的描写,也常常见诸史料。

此外还有曹植与甄氏。作者写道,曹植七步成诗,可谓独步天下,但是他与自己嫂嫂甄氏互相爱慕,情投意合,恨不能日夜相守。然而甄氏乃其兄长曹丕妃子,这种感情既悖伦违理也碍于魏文帝权势,因此二人终未敢越雷池半步。其结果,甄氏相思成疾,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活着不能相依,死后也要相会,于是这两个多情的男女便在梦中相会了。明眸善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两人曲尽缠绵之欢后,甄氏把自己带来的“玲珑枕”留给了曹植。没有人的时候,曹植就拿出玉镂金带枕抚摩着,见枕如见人,那精致的鸳鸯刺绣可是甄氏一针一线呕心沥血之作!虽然人神殊途,但是枕上留香,可算是古代爱情史中最浪漫的千古佳话了。香港作家董千里的历史小说《金带玉缕枕》说的就是这段故事。

还有高阳与辩机。作者认为,要说最倒霉的,则是与大唐王朝高阳公主偷情的玄奘高徒辩机和尚。高阳为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却与曾因撰写《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的玄奘高徒、人称神童的辩机相爱,交往了8年,生下一儿一女。在他们互相交往期间,高阳赠给辩机的定情信物无数,其中就包括一只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他们在偷情约会后,万万没想到这只神枕竟被一个无名小偷盗了去,后来在销赃时被官府抓获。恰恰是这只神枕,使得高阳与辩机的不伦之恋大白于天下。辩机被叛于西市场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侍奉高阳的十余名侍女也以知情不报罪悉被赐死。这只神枕给辩机招来了杀身之祸。辩机的所有遗物,都被玄奘收藏于大慈恩寺特辟的僧房中,以便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予译经工作。同门为僧的和尚们说,月明星稀时,常常会听到辩机的哭声。但不知,那是他在叹悔自己与高阳旷世绝伦的恋情,还是在抱憾未完待译的经书

一只小小的枕头,演绎出无数风流轶事,不禁令人感慨万千。作者还分析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可能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首先鸳鸯枕也许是古代男女寻欢作乐的实用之物。由孔子所说的“屈肱而枕”可以看出,古人睡觉一般是不用枕头的。可是,当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在 的时候,当采用双方侧卧或平卧十字交叉法时,发现随意取一块石头或木头枕着脑袋,彼此会更适意更能得到快乐和满足。于是枕头便成了快乐的工具,甚至于把枕头等同于快乐了。于是人们在不 时也用枕头睡觉了。久而久之用枕头睡觉就成了一种习惯,连刚生来的婴儿也要给他枕上一个枕头;如果说不给他一个枕头,他就不会快乐,似乎被虐待了。可见枕头对于偷情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张生与崔莺莺。

也可能是玲珑枕上留体香,古代风流才子佳人的互送浪漫。如果古人习惯了枕着枕头睡觉,上边势必留有自己的体香。双方送手帕,在公开场合使用会被发现;送内衣,在封建社会显得过于猥琐。而枕头这种东西在房间使用就比较私密,且日日枕上头,夜夜闻体香,岂不是天下最浪漫的事比如曹植与甄氏。

亦或是金宝神枕赠神童,古代女子馈送如意郎君的情爱信物。古代女子因爱之深切,便会将自己的心爱之物馈送给如意郎君,作为情爱信物。但是,这种见之于形的情爱信物,有时也容易给偷情的男女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甚至惨遭杀身之祸。因而,枕上春秋记载的不仅是你侬我侬、卿卿我我,更还有恩怨情仇、血腥杀戮。比如高阳与辩机。

第四,不论是鸳鸯枕上易得好梦也好,还是枕上留香、留下爱情见证亦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古代男女幽会偷情都必须要有芙蓉帐、鸳鸯枕、桃花等等必备的用品,而枕头是其中最便于携带的。

该作者所举的三个古代名人例子是正确的,后面的四点分析也很不错,但在我看来,古代女人偷情携带枕头只是部分现象,并非普遍规律。一则,我们在历代典籍、野史和文艺作品中见到的类似记载并不多;二则,去偷情还带枕头,难道不是种累赘难道情郎房里就没有枕头难道送情郎礼物一定要送枕头

相关实例

高阳公主偷情带枕头

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高阳公主和辩机的故事,一个唐朝公主与和尚的爱情故事。这样的感情自然不能被世俗接受,因为他俩犯了两重罪——婚内女近男色,佛门人近女色。所以事发后,辩机毫无例外地被腰斩,高阳因着贵族的身份虽然免于受刑,但心灰意冷,而后谋反,被处死,这是后话。

我是个“明白混账人”,晓得这样的“ ”很危险,做不得,但仍想着总有办法做得“天衣无缝”,遮住世人眼。

新近阅读,看到了高阳和辩机事发的原因,真是阴沟里翻船。原来当时的公安局抓了一个贼,发现其赃物里有皇宫用品,一个金镶玉的枕头,为高阳公主所有。贼供出,此物从辩机处偷得。顺藤摸瓜,真相很快大白。这一个枕头不但让皇室颜面扫尽,还损了辩机的命,断了高阳的情。(之所以把皇室颜面放在第一位说,是因为我相信,在当时,它比后两者重要得多)

看到这里,我不禁要怪高阳不懂事了,她拥有那么多天时地利的偷情条件,怎么就断送在一个枕头上要知道,高阳的确具备了很多女子无法企及的偷情条件。

首先,她出身高贵。身为当朝最受宠爱的公主,高阳从小在思想和行为上少受礼教约束,这才能培养自由的思想,萌发偷情的愿望,才让她敢把爱交给一个和尚。

其次,她有个“贤惠”的丈夫。房遗爱不但不管她偷情,还处处帮助她,偷情最大的障碍变成了最好的“同盟”。

再次,同样因为出身高贵,却没有寻常女子的种种义务,不需生养,不用洗手做羹汤,这才有偷情的时间和精力。

另外,高 有相当的才情和容貌。辩机的情,不是人人都偷得的。身为当时最有才华的男子之一,辩机不但容貌清秀、气质脱俗,而且因了和尚的身份,更是不入尘世,不同于一般的纨绔子弟。如果男人也可以是尤物,我相信辩机是当得起“尤物”一词的。由此可以推理,让辩机爱上,不是,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高阳公主这个身份,她本人,也是有才有色的可人儿。

还有,高阳的特殊身份让她可以调动更多的“资源”,做好“偷情”保密工作。

但是,还是败露了。因为一个枕头,一个公主的枕头,一个透露身份的枕头。高阳把辩机当成一个男人来爱,不记得他是个和尚;辩机把高阳当做一个女人来爱,忘记她是公主。但是,高阳没有忘了自己是公主,或者说,她不习惯自己不是公主。有的时候,身份像皮肤一样,紧紧贴着自己,不撕去的时候,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身份是一种习惯,如同她习惯枕着自己的金镶玉枕头睡觉。这让我想起《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她“送货上门”到张生房里的时候,仿佛也是带着自己的枕头被子的。

我真想走进历史,问问两位美女,难道如意郎君的被窝还是不如你们原有的,偷的乐趣还不能让你们忽略这些“小资”的细节我猜想,女人就是这样,不管西瓜多么大,芝麻也是不能不捡的。

我还有一个疑问,辩机如此聪慧之人,且与高阳相处多时,怎么就不提醒她,不要带着那个昂贵的枕头来偷情好像张生也没有告诉崔莺莺,偷情来人就好,不用带被枕。所以我又猜想,这两个男人爱这两个女人时,并没有忘却她们高贵的身份,更有可能,这身份是一种特殊的 ,让感情发挥得更加浓烈。

崔莺莺偷情带枕头

《西厢记》里,红娘抱着枕头送崔莺莺相就张生,鸳鸯枕,翡翠衾,羞搭搭不肯把头抬,弓鞋凤头窄,云鬓坠金钗。是不是很让人想往

只是,「鸳鸯枕」是什么样的枕头呢是不是说枕套上绣着一对鸳鸯,还是绣着鸳鸯的一对枕头,或者,是那种很长的双人枕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鸳鸯枕"就是给鸳鸯枕着的,要两个人同时用。一个人枕,那叫作孤枕难眠。

不过,看古代的小说角本,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闺秀们,甚至神仙妃子,偷情时都喜欢带着自己的枕头前往,莫不是有洁癖,嫌人家的枕头不干净又或者像是新近港片《恋上你的床》那样,离了熟悉的枕头,便睡不着觉

崔莺莺是这样,传说里的洛神甄妃也是这样。

七步成诗的曹子建,爱上了自己的嫂嫂──汉献帝曹丕之妃甄氏,情投意和,然而悖伦违理。甄氏因此相思成疾,抑郁而终,死后化为洛水之神,于梦中意会曹植,「明眸善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若飞若扬」,曲尽缠绵之欢,并且留下玲珑枕一具,虽人神殊途,而枕上留香。可算文史中最浪漫的留枕了。

而最残酷的留枕,则要属唐高阳公主。高阳为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却与曾因撰写《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的玄奘高徒辩机相爱。一个是九五之尊的大唐公主,一个是学富五车的佛门子弟,他们的爱情注定要遭天谴的,然而两人瞒天过海,硬是在礼教和禁规之间寻找缝隙,整整交往八年,还生下了一儿一女。这其间,高阳赠送辩机定情信物无数,其中便包括一只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有小偷潜进弘福寺,盗走了玉枕,却在销赃时被官府逮获,公主与沙门的不伦之恋也就此大白于天下。辩机被叛于西市场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侍奉公主的十余名奴婢也以知情不报罪悉被勒死。

那只枕,给辩机招来了杀身之祸。再香艳的物事染了血,也难免腥气。枕上的春秋,记载的不仅是你侬我侬,更还有恩怨情仇。

辩机的所有遗物,都被唐僧玄奘收藏于大慈恩寺特辟的僧房中,以便他的灵魂可以继续参予译经工作。同门为僧的和尚们说,月明星稀时,常常会听到辩机的哭声,但不知,那是在叹悔自己与高阳旷世绝伦的恋情,还是在抱憾未完待译的经书

每次经过大雁塔,想起这段艳史,都不禁怅憾于高阳的有缘无份,辩机的有才无命。常常想,如果不是那只枕,如果那枕没有被小偷盗走,如果销赃时没被官府拿获,如果拿获的玉枕不是皇家御物,或许辩机便不会惨死了。

偷情不是罪,罪过的是不该留下证据。高阳的金宝神枕就和莱温斯基的蓝裙子一样,是恩爱的痕迹,却是灾难的因由。后宫的风云,左右着前廷的战事,而多少玄机,都是在枕边进行。

都说人生如一枕黄梁,米已熟,梦醒否

枕头引发的洛神赋

故事出于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的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却是曹丕抢了先,曹植却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睿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城,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了千古名赋《洛神赋》。

《昭明文选》卷十九《洛神赋》之《纪》:“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忘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甄后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饮,仍以枕赍植。植还,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情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迄,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佩,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魏国文学名家曹植(曹子建)的浪漫主义名篇。

 洛神赋图

《洛神赋》原名《感甄赋》,一般认为是因曹植被封鄄城所作;亦作《感甄赋》,“甄”通“鄄”(juàn)。唐代李善则认为其为甄皇后所作,此说亦博得后世多人的认同。

附:《洛神赋并序》

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其辞曰:

余从京域,言归东藩。背伊阙,越轘辕,经通谷,陵景山。日既西倾,车殆马烦。尔乃税驾乎蘅皋,秣驷乎芝田,容与乎阳林,流眄乎洛川。于是精移神骇,忽焉思散。俯则末察,仰以殊观,睹一丽人,于岩之畔。乃援御者而告之曰:“尔有觌于彼者乎 彼何人斯若此之艳也!”御者对曰:“臣闻河洛之神,名曰宓妃。然则君王所见,无乃日乎其状若何臣愿闻之。”

余告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 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 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愿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嗟佳人之信修,羌习礼而明诗。抗琼珶以和予兮,指潜渊而为期。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狐疑。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

于是洛灵感焉,徙倚彷徨,神光离合,乍阴乍阳。竦轻躯以鹤立, 若将飞而未翔。践椒涂之郁烈,步蘅薄而流芳。超长吟以永慕兮,声哀厉而弥长。

尔乃众灵杂遢,命俦啸侣,或戏清流,或翔神渚,或采明珠,或拾翠羽。从南湘之二妃,携汉滨之游女。叹匏瓜之无匹兮,咏牵牛之独处。扬轻袿之猗靡兮,翳修袖以延伫。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于是屏翳收风,川后静波。冯夷鸣鼓,女娲清歌。腾文鱼以警乘,鸣玉鸾以偕逝。六龙俨其齐首,载云车之容裔,鲸鲵踊而夹毂,水禽翔而为卫。

于是越北沚。过南冈,纡素领,回清阳,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抗罗袂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虽潜处于太阳,长寄心于君王。忽不悟其所舍,怅神宵而蔽光。

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督。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相关评论

《宓妃留枕》是发生在甄妃与曹植之间的事情,本就是现实中的梦,追逐的结果定然是被撕裂,只有在神界才能达到自由,圆满,极致,华丽的爱情如愿迸发,也让观众欣赏到艺术世界的巅峰之美。

发生在嫂子与小叔子之间的这点事,莫管历史上有还是无,则被炒作得十分文艺唯美,最可靠的凭证就是《洛神赋》了。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一千多字的娓娓描述,字字珠玑,暗香飘渺。历史记载,《洛神赋》的原型宓妃即甄妃。甄妃父亲甄逸是上蔡县令,她虽然三岁丧父,但家境优裕。及笄后嫁与袁绍之子,袁绍也是一方诸侯。

甄妃为三国时期倾国美女,通文能诗,曹操父子三人皆为历史上之盖世雄才、诗人,随便哪个都可与她匹配唱和,况三人对她均爱慕有加,还有人说曹操打袁绍的那场战役就是为了甄妃。当儿子曹丕向他请示,想带走袁绍儿媳甄氏时,写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拥有帝王胸襟的曹操,唯有慷慨允诺,但也心怀缱绻。

曹丕与父亲曹操一样,鞍马间为文,横槊赋诗,是位具有文韬武略的帝王。虽说甄妃是作为战利品掳掠而来,可面对这样一个人杰,甄妃也会为之心动吧,何况曹丕对她是真心爱恋。但曹丕终究不是案前书生,为了他的统一大业,经常出外征战,只能将爱妃留在后方。小曹丕五岁的曹植便有机会陪伴这位风华绝代的嫂嫂。生性自由浪漫,厌恶战争的曹植,与同样痛恨血腥战乱,有切身之痛的甄妃渐渐心有灵犀,声息相通,李商隐曾写下“宓妃留枕魏王才”,是真是假,已入了义山诗人的诗句。

爱情从来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当曹植在曹丕的剑锋下用血泪咏出那首句句如同惊雷的《七步诗》,兄弟之情战胜了杀戮之心,但也开始了曹植被贬流放的命运。

曹植的《洛神赋》是为谁而作

曹植的《洛神赋》是为谁而作,大体有三种说法,一般来讲的都是第一种。一、甄氏说 认为,曹植《洛神赋》中的“洛神”指的就是自己的嫂嫂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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