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清朝皇帝的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4浏览:3收藏

谁有清朝皇帝的家谱?,第1张

楼主说的可能是《玉牒》,即皇帝的家谱,清代玉牒的内容很难见到,清朝皇室玉牒重达115公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着2600多册玉牒,详细记录了清朝历代所修的皇族人口及宗法谱系,堪称无价之宝。

现将玉牒的介绍附上。

清 代 玉 牒

皇族的族谱称作玉牒。清代玉牒,即清代皇族的族谱。

中国历代王朝,均修玉牒。可惜清代以前各王朝玉牒,均未流传于世。清代玉牒是唯一完整系统保存至今的皇族族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清代各类玉牒二千六百余册,辽宁省档案馆也保存大体相同的一份。这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对于清代的典章制度、宫廷历史、皇族户籍,以及人口学,谱牒学方面的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

纂修族谱,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修族谱,始终是豪门望族维护其族权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用以正名分、别远近,并作为承袭爵产的依据。而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更将纂修玉牒视为关系王朝政权统治的一件要事。每逢修玉牒之年分,即设立专门机构—— “玉牒馆”,并由皇帝钦派大员充任总裁,专司其事。

清代玉牒的纂修及其规则

顺治十二年议准,玉牒每十年纂修一次。但实际情况是,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因计算方法不同,将上届纂修之年计算在内,所以每次纂修递减一年,实际只隔九年,乾隆朝才改为不计算上届纂修年分。还有两次例外情况:一是乾隆七年重修后,应十七年再修,但事隔五年,即乾隆十二年又提前重修一次。再一次是清朝被推翻后,溥仪小朝廷于一九二一年最后修了一次玉牒。从顺治十八年初次纂修玉牒开始,有清一代,共修玉牒二十八次。

每次修玉牒,要用红笔在上次玉牒末尾添加上新生者,在修上次玉牒后死亡者,要用墨笔将红名改为黑色,即史书上所言 “存者朱书,殁者墨书。”从现存玉牒内容分析,后期所修玉牒较比前期内容要多些;两次玉牒纂修时间相距愈近,其内容差别就愈小。例如以光绪、宣统年间所修各次玉牒相对照,除每次在末尾增加几个新名和个别红名改黑外,内容基本一致。

玉牒修成后,要举行隆重的恭贮仪式。顺治十三年题准,将玉牒缮写三部,皇史窚、宗人府、礼部各藏一份。乾隆二十五年改为缮写西部,分别存于皇史窚和盛京。送贮之前,先由钦天监选择吉日,于宗人府搭设彩亭,用黄盖龙旗仪仗,乐部奏乐;玉牒馆总裁率纂修官员,俱穿朝服,恭奉玉牒,行三跪九叩礼,满汉文武官员于午门外跪迎;皇帝阅毕,内监捧出,再由王公于太和门外金水桥跪送,彩亭由东华门出,护送至皇史窚。玉牒送贮盛京,除了送行时仍用隆重礼节外,还要求所经地方,设彩棚奉安;出山海关后,盛京将军派官员率满洲兵丁护送,地方文武官员,俱穿朝服出郭跪迎跪送,至崇政殿陈设后,再送往敬典阁恭贮。

清代玉牒的纂修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尊卑观念,并充分反映了封建的纲常伦理,它表现在皇族命名、排列顺序及编修方法等多方面。

顺治九年规定:宗室觉罗所生子女,由各旗首领、族长亲加查询之后,于每年正月初十日前造册报送宗人府,分别载入宗室黄册和觉罗红册。后因皇族人口剧增,乾隆二十九年又改定:宗室觉罗所生子女,每三月一次,一年共分四次,查明造册报府,再由府详查注册。凡生子不报,以有作无;或本无子嗣,捏名抱养,以无作有,不但本家要被治罪,连负责官员和族长也要承担罪责。

在封建社会,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尊严。在宗室玉牒中,以带系为统;按照辈分为序,每一辈首列皇帝,自近支推及远支。皇帝之名,必须避讳,玉牒中凡出现皇帝名字之处,必用小块黄绫盖住,以表敬重。多数情况只写皇帝年号或庙号,而不直书皇帝名字。

清初满族刚入关时,尚保留其固有淳俗,命名不排字辈。康熙朝开始,排字辈命名,皇子第一字皆用“胤”字,第二字皆用“示”旁;皇孙第一字皆用“弘”字,第二字皆用“日”旁。以后乾隆又在弘字辈下,亲选“永、绵、奕、载”四字,依次命名。道光又在载字辈分下,亲选“溥、毓、恒、启”四字,咸丰又在启字辈分下,亲选“焘、闿、增、祺”四字。所以,清代从雍正始,其辈分用字顺序为: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但这些字,“只有近支宗室,才能依此命名,其支派稍远者,命名即不得依此行辈。”1 所谓近支远支,是依与皇帝关系之亲疏而定。近支指皇帝的直系本支,当朝皇帝兄弟之子女,即皇侄,也算近支;其余宗室,皆为远支。当然,觉罗更在远支宗室以外,只能算做皇族中的沾亲带故者。嘉庆初年,因绵亿违反近支宗室命名规定,私用“金“字偏旁为长子取名“奕铭”,次子取名“奕镰”,遭嘉庆谴责:“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待,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近差事,不便交伊管领。”除将“奕铭”、“奕镰”分别改名为“奕绘”、“奕演”外,还命绵亿退出乾清门;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臣职务,处分可谓相当严厉。为了避免近支宗室自行起名的混乱现象,嘉庆七年又特降谕:“朕之亲兄弟,其子孙俱朕命名。”2 这样,不仅诸皇子,连诸皇侄也都要恭候钦定赐名了。

近支宗室名字在满文的书写上,也要特殊。满文系拼音文字,不像汉文可用同音字区别尊卑,而只能从拼写方式上加以区别。近支宗室人名,满文可以单拼,远支宗室、觉罗直至普通满族人名,满文必须连拼。乾隆二十五年特为此事通谕八旗:“嗣后满洲字名字,俱行连写,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至宗室等名字,单写者多,然近派宗室名字,尚可单写,远派宗室,亦不可如此单写,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著通行传谕。”3

还应指出,清统治者为了防止满族汉化,还在满族人命名上作了严格规定。满族人用汉字命名,不准用汉姓,名字只准用二字。乾隆三十二年,乾隆帝接见满保之子满吉善,当即训斥:“满保之子,竟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并亲将满吉善之名,改为吉善。嘉庆帝有一次发现题本内有满族人名清永泰,和坤保,当即将和坤保之名改为和保,清永泰之名改为永泰。因此,查阅玉牒上人名,汉文名字均为二字。当然,满文名字译成汉字对音,则不受此限制,如明安达礼、托莫尔欢、多伦泰。不过满族人起汉名,只准用二字,而满族人命名又偏爱用“安、泰,福、永、全、保,和、富、贵,崇、厚、裕、禄、常,荣、龄、桂、祥”等表示吉祥之意的汉字,结果造成同名者甚多。康熙三十二年规定:“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一有同名者,令卑者、幼者更改。”乾隆也曾感叹“今官员兵丁内与王公大臣同名者甚多,此皆该管大臣平素并不留心,一任属员兵丁等率意命名所致。”为此谕令各部、八旗、内务府查明,宗室觉罗旗员兵丁内,有与王公大臣同名者,俱著更改。尽管如此三令五申,但同名者仍时有所闻。嘉庆十一年,又发现昌吉县知县景安与湖南巡抚景安同名,立即谕令前者按满文语气改名。清末民初,满族语言习俗多已改变,相率改满姓为汉姓,如“瓜尔佳”氏改姓“关”,“富察,氏改姓“富”,“那拉”氏改姓“那”或“纳”,“扎思胡里”氏改姓“扎”。清王朝被推翻后,大部分清皇族也改了姓,一部分改姓“赵”,取百家姓第一姓;一部分改姓“金”,取“爱新觉罗”本义(“爱新”,满语意为“金”);“觉罗”,满语意为“国族”)。

清代玉牒的种类及其特点

从编修方法上看,清代玉牒分为直格玉牒和横格玉牒两大类,直格表示辈分、横格表示支系,记叙方法虽大不相同,但各有所长,互为补充。

直格玉牒每页画十六行竖格,一般一至二格记载一个人名项,反映同一辈宗室觉罗男女的详细情况,原则上每一辈修订一册,但也有几代合订的特厚玉牒。直格玉牒包括有宗室子孙直格玉牒(亦称列祖子孙直格玉牒)、觉罗子孙直格玉牒、宗室女孙直格玉牒(亦称列祖女孙直格玉牒)、觉罗女孙直格玉牒四种,其格式大同小异。前西种记载了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胤字辈)、高宗(弘字辈)、仁宗(永字辈)、宜宗(绵字辈)、文宗(奕字辈)各代皇帝及同辈宗室觉罗子孙情况。穆宗与德宗是同辈人,所以都收在载字辈玉牒中,再加上溥字辈、毓字辈、恒字辈玉牒,共体现十三辈人名。记载内容包括姓名、封爵、授职、生卒年月日时、享年、生母姓氏、妻妾姓氏及岳父姓名职衔等。皇子还记有封谥等情况。而有关皇帝的记载尤为详细,通常要占去二、三页,除上述各项外,还包括被立为皇太子年月、即位年月日,谥号庙号、生母姓氏及其徽号,以及后妃的晋封情况。但是,并非所有后妃都能载入玉牒内皇帝一栏中。道光十七年以前,后妃生有子女,才准载入玉牒;道光十七年改定,皇后无论有无子女,俱著载入玉牒,皇贵妃以下生有子女者载入,无子女者概不载入。这样,既体现尊卑有别,也符合“母以子贵”的传统观念。

男女不同册,宗室觉罗女子,单修宗室女孙直格玉牒和觉罗女孙直格玉牒,其内容记载也比子孙玉牒简略,只包括封号、生卒年月日时、享年、生母姓氏、外祖父姓名职衔、成婚年月及夫婿姓名职衔。女子名字不准书于玉牒。玉牒中只能写某某第几女,以示区别;有封号者可将封号署于下面。

横格玉牒,其形式为每页画有十三行横格,每横格代表一个辈分,辈分最高者写于卷首第一横格,其子孙后裔依辈分递降。内容记载极为简略,只有姓名,职衔,封号。横格玉牒同样也包括宗室和觉罗两种,帝系和星源集庆可算做宗室横格玉牒的附类。

宗室横格玉牒记载了从显祖到文宗各代皇子的后裔情况(文宗以后的几代皇帝均无后嗣)。每一皇子为一支系,显祖、太祖每一皇子支系单修一册,太宗第十至第四子合修一册,第五至第十一子合修一册,世祖以下,便是每代皇帝所有皇子合修一册,但仍按长幼顺序,各成支系,不相混淆。宗室横格玉牒不记载皇帝本人情况,皇帝直系,单独编成帝系玉牒,自肇祖原皇帝起,至当朝皇帝,按照辈分为序,每代皇帝及其皇子为一页。 “星源集庆”实质上也是一种汉文宗室横格玉牒,但只记高宗以后各代皇帝的子女后裔情况,实际上只有四代,所以范围很窄,其装帧为经折式,也与一般玉牒装帧不同。

觉罗横格玉牒则记载了兴祖、景祖各子的后裔情况(不包括兴祖第四子景祖觉昌安和景祖第四子显祖塔克世),也是一子一册,单成支系,其版本格式均与宗室相同,只是封面及包装均为红色。

皇族女子不载入横格玉牒,只能载入按辈分编修的直格玉牒。

清代玉牒具有两大特点,在内容上,有宗室觉罗之分;在文字上,有满汉文之分。

清代皇族,奉太祖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称其直系子孙为“宗室”,对其伯叔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为“觉罗”。换言之,对兴祖、景祖的后代,称为“觉罗”。据玉牒序言内称:“兴祖、太祖、太宗时,未论世代远近。顺治时,以兴祖长子德世库,次子刘阐,三子索长阿、五子包朗阿、六子宝实,景祖长子礼敦巴图鲁、五子塔察篇古等子孙,因其世代相远,出宗室为觉罗。”4可知清代皇族,由顺治年间起,根据与开国皇帝清太祖关系之远近,而分为宗室和觉罗两大支系。宗室腰束金**带为标记,又称黄带子;觉罗腰束红带,又称红带子。而清代玉牒,同样也分为宗室玉牒和觉罗玉牒两大类,前者封面为**,后者封面为红色,以示区别远近。

清王朝本满洲贵族所创建。满族为我国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统治疆域辽阔。清初局势复杂动荡,统治未稳,清廷对于汉官,不敢轻信,其前期重要文书,俱用满文书写,不准汉官参与。修玉牒也是如此,故顺治、康熙两朝所修玉牒,仅有满文。雍正元年,才批准增设汉主事二人,于进士内遴选,经皇帝引见后,补授职官。以后每年宗室觉罗子女开列送府时,即以满汉两种文字造入册籍。因此,清代玉牒,除少数前期者外,基本上都以满汉两种文字写成,其格式内容完全一致。

1唐高祖李渊,唐朝的开国皇帝

唐高祖李渊(565-635年6月25日),长安人,中国唐朝的开国皇帝。公元618年5月,李渊称帝,改国号为唐,定都长安,很快统一了全国。1965年6月25日,李渊去世。

谥号吴泰,庙号高祖,李渊死后葬于仙灵。唐高宗元年(674)八月,改国号为帝尧神。天宝十三年二月,帝尧盛达被尊为小光皇帝。

2唐太宗李世民:中国历史上君主的典范。

李世民(599-649),唐朝第二位皇帝,在位23年,国号贞观。名字的意思是“济世保民”,他出生在陇西。唐太宗李世民不仅是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书法家和诗人。

生于黄凯十八年(599),早年随父李渊入长安,618年建立唐朝。他率兵天下,为统一唐朝立下汗马功劳,被封为秦王、将军。66年,宣武门即位,开创了著名的贞观之治。“功过大于过,所以业障不降”,这是后来明君的典范。寺名太宗,大文臣武圣大光孝皇帝葬于昭陵。

3李贽,唐高宗:一个懦弱的皇帝,在他的帝王生涯中无所事事。

唐朝第三任皇帝(649年至683年在位),李治,唐高宗(628年至683年),性格“好”,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九子,其母为皇太后长孙,是自己的第三子。关武年(631)被封为晋王。后来,唐太宗的长子李承干皇太子和次子王太相继被废,贞观十七年(643年)被立为皇太子。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设在长安太极殿,以贞观遗风开创了永徽之治。唐朝的疆域是高宗时代最大的,东有朝鲜半岛,西有咸海(里海),北有贝加尔湖,南有越南恒山,持续了32年。在位三十四年,李治于洪道元年(683年)病死。五十五岁时,葬于甘陵,寺名高宗,谥号皇帝。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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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谁有清朝皇帝的家谱?

楼主说的可能是《玉牒》,即皇帝的家谱,清代玉牒的内容很难见到,清朝皇室玉牒重达115公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着2600多册玉牒,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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