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2浏览:3收藏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第1张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录入办证信息,加强公证办理流程管理,方便当事人查询。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处公证要多少钱?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综上所述,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证明等;申请公证事项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公证机构公证的申请表等文书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产公证是指相关单位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对房屋公证处理,用此来证明房屋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那么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是:1当事人身份证明,比如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本人不能到场的话,代理人要提供授权委托书;2房屋产权证证;3相关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以及评议房价单等;4如房屋有其他共有人,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是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房产公证的类型有哪些

1 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是相关单位根据法定的继承权,遗嘱、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承认的继承权,对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和材料核实等,所作出的公证书。

2 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就是死者生前已经对自己的财产有了计划,做好了安排,同时还经过国家相关单位的公证,在死亡后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遗嘱内容包括:(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比如姓名、出生日期等;(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比如数量、抵押、名称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处理意见;(4)遗嘱制作的时间和遗嘱人的签名。

3赠与房产公证

房屋赠与,要办理要办理赠与公证书,并且还应办理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是双方一起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房产所有权转移

关于房产所有权转移,比如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一定要办理公证证明。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阐述,希望能给广大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一、亲属关系公证书要去哪里办

1、亲属关系公证书去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2、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二、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什么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3、 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证明,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3、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

办理公正,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

1、身份证明: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证明文件: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遗嘱文件等。

3、相关证件: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例如,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办理结婚公证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4、翻译文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翻译文件。翻译文件需要由专业翻译机构或翻译人员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或翻译人员的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例如,办理财产公证可能需要提供财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问题一:父母房屋公证给儿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写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赠与给孩子,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问题二:父母子女间公证需要什么步骤证件? 您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需要当事人本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公证就可以。

如果不需要外语翻译的话,公证一份应该是120元吧。也可以要求追加翻译(需要付费),公证书是两份,一般自己留一份,办理手续时交一份。

亲属关系公证手续简单,一周以后就可以拿到公证书。工作日到公证处去办理即可。

虽然你们的户口本是分开的,但是肯定曾今在一起过,这就需要到曾经未分户之前的当地的派出所去开个证明,你的户口迁出来的时候派出所的户籍科都有详细的记录和备案,只要派出所给你开证明就可以,证明你们曾经是一个户口本的,是什么关系就行了。

问题三:独生子女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2寸照片3张去当地公证处办理。

问题四:房子过户给子女到公正处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找法网我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 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不过户是不是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不是。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1、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2、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问题五: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赠与合同公证,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共同到公证处办理。

问题六:小孩办理出生公证要提供什么证件 出生证明公证与出生公证是两种不同的公证。

1、出生证明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集体户)原件;③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2、出生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出生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出生证明(贴一张两寸的黑白或彩色相片,加盖公章);②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③与村(居)委会证明上同底的相片四张。

问题七:房子继承公证有一个子女在外地怎么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在外地的子女如果放弃继承,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该子女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放弃继承公证办理后,将该公证书拿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由其他子女办理继承公证。

在外地的子女如果不放弃继承,就必须和其他子女共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产权清晰证明。

问题八:到公证处办理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孩子出国旅游,办理公证需带什么材料 具体资料参考如下。建议在户籍地公证处网站查看具体信息。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血缘、婚姻、收养和抚养而产生的彼此具有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

(3)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证明表于公证处填写);

(4)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5)如第(4)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九: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 申办各类公证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  2、 出生公证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4、婚姻状况公证  结婚公证:《结婚证》、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5、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6、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  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7、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8、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9、继承、赠与公证  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10、关于照片的使用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使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照片四张、照片应同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应增加一张照片。  有关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办人)提供,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提供的,则照常规翻译。

问题十:办监护人公证需带什么证件 流程:先是申请居住证,然后再申请户口。材料清单我打了一份。你瞧瞧窗口服务告知单申请户口的材料1 申请入户人的入户申请书。2 申请入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 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因故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应以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上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同时提供委托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 入户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5 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海市租用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6 申请入户人原由本市迁出时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薄》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7 申请入户人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8 申请入户人的所有子女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9 申请入户人原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离(退)休证、离(退)审批表、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居(村)民委员会的证明等);10 申请入户人夫妻双方的人事档案(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11 申请入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的证明等);12 申请入户人在沪子女的人事档案(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等)。13 申请入户人的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明等);14 申请入户人的子女在沪落户的审批材料;15 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2)二、注意事项: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必须由该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户口一律退回原户口所在地。经上一级审批部门审核需继续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入户人(监护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入户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的,应退回其申请材料,由申请入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请。被批准在沪落户的人员统一登记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四、审批时限(审批材料在传递途中的、审批部门作补充调查的、需申请人重新补充证明材料的等情况除外):1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2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3市局自收到 的各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五、由于对外省市入沪的户口审批工作受到每年 的分配指标限制,帮有时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敬请见谅。实在不行,给市长区长写信好了,有困难,找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录入办证信息,加强公证办理流程管理,方便当事人查询。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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