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连为什么要嫁给武大郎?嫁给他之前他们都是做什么的?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2浏览:1收藏

潘金连为什么要嫁给武大郎?嫁给他之前他们都是做什么的?,第1张

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武植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而潘金莲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处的黄金庄。 史载,武、潘二人和睦恩爱,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铭文就是最有力证据:“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 铭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从中不难看出,武大郎虽然出身贫苦、历经坎坷,但绝非沿街卖炊饼的平庸之辈。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门淑媛、原本贤良的县令夫人潘金莲却被后世描述成“裁缝家的穷苦女,九岁被卖做家妓”,且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恶名,遭到唾骂,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 据1946年武植墓的发掘者依据比例和经验推断,武大郎实际身高应在178米以上,算的上伟岸。另外,不容忽视的是,武植墓的规模比较大,并且棺木用料是珍贵的楠木,这岂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岂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丧葬待遇? 那么,武、潘二人的真实面貌为什么遭受历史残酷的“毁容”呢?据武植的24世孙武双福等武家后人介绍,这其中另有因由: 早年贫苦的武植曾经得到过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资助,武植做官之后,这位王姓同窗家境败落,便千里迢迢来投奔武植,希望能谋得一个职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见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愤怒之下便不辞而别。为发泄心中怨恨,他在回乡的路上还四处编造、张贴武、潘二人的各种丑事,极尽污蔑损毁之能事(这或许就是后世各种故事的雏形)。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被不知真相的人越发传的离谱,并且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很快,有关武、潘的各种谣言便传遍街头巷尾,且版本颇多,令其声誉遭受极大损毁。 而王姓书生回家以后才发现,武植早已为他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这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懊悔,并发疯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张贴的污蔑言论,然而,谣言一旦传开,又如何能收回呢? 后世的文学作品,不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就文学创作本身而言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其价值和地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都举足轻重。但是,为了创作的需要或者剧情的安排,作者都不可能也没必要对这些道听途说的故事蓝本做史学家们一样的确凿考证。于是,在他们取得文学创作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对这些原本用以污蔑诋毁的“谣言”的流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具清河县志记载,武大郎却有其人,而且是个富商,媳妇确实叫潘金莲!武大还是远近闻名得大善人!但和武松一毛钱关系都没!而西门庆得西门家族在清河县志里只是个一般得大户人家!而以金瓶梅里里记载得*乱史,都体现了潘金莲得*荡和水浒不某而合,而武松却是强加给武大得兄弟!

武大郎和武松在《水浒》里记载是山东清河孔宋庄人,也就是就是现在的河北省邢台清河县武家那村的人。

实际上生活上的原型的武大郎,原名叫武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称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人”。明初由山西晋阳迁到山东清河居住。由于幼年丧父,从小就在有着一河之隔的黄金庄的潘家学徒。武植从小就是好学,喜爱诗词练武,在干完白天工作以后,到了夜间就自己学习,清晨勤练武功。潘家见武植少年有为,长的身材高大,犹如玉树凌风,并且得到四周的有识之人的好评,都说他以后必能成大才,所以,潘家将女儿许配给武植。 武植中年考取进士,官拜七品,为阳谷县县令。在任期间“兴利除弊,清廉公明,深得民众的喜爱,送万民伞以敬之”。

据史籍记载,武松原系浪迹江湖的卖艺人,“貌奇伟,尝使技于涌金门外”、“非盗也”。杭州知府高权见武松武艺高强,人才出众,遂邀请入府,让他充当都头。不久,因功被提为提辖,成为知府高权的心腹。后来高权因得罪权贵,被奸人诬谄而罢官。武松也因此受到牵连,被赶出衙门。继任的新知府是太师蔡京的儿子蔡鋆,是个大奸臣。他倚仗其父的权势,在杭州任上虐政殃民,百姓怨声载道,人称蔡鋆为“蔡虎”。 武松对这个奸臣恨之入骨,决心拼上性命也要为民除害。 一日,他身藏利刃,隐匿在蔡府之前,在蔡鋆前呼后拥而来之际,冲上前向蔡鋆猛刺数刀,当即结果了他的性命。官兵蜂拥前来围攻武松,武松终因寡不敌众被官兵捕获。后惨遭重刑死于狱中。当地“百姓深感其德,葬于杭州西泠桥畔”,后人立碑,题曰“宋义士武松之墓”。

而真实 历史 上的武松,虽然和武大郎都是清河县孔宋庄人,却并不是武大郎的亲弟弟,因为武松是宋朝人,武大郎却是明朝人。

综上: 年龄相差270多岁,生活在不同朝代的两个男人,在《水浒传》里做了兄弟,而且是年纪小的当哥哥,年纪大的反而降为弟弟。

武大郎, 历史 却有此人的存在,只不过 历史 上的武大与小说里的相比,差距是很大的。

历史 中的武大原型本名叫做武植,字田岭,儿时人们常称呼他为大郎,老了之后被人尊称为四老,其夫人潘氏,更是大家闺秀,名门淑媛。年轻时的武大,喜爱喜爱读书,武艺不俗,而且长得还很帅,潘家老爷才会决定把女儿嫁给他。

中年的武大,果然不负众望考取了进士,并被委任为阳谷县令,在任期间,兴利除弊,清廉公明,深受百姓爱戴,还得到过百姓送的万民伞。至于为何在水浒中被写成戴绿帽子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完全是因为在位期间不提拔他的好友同窗,导致好友的憎恶,于是到处编造武大的坏话,让作者施耐庵得以写到书里去。从此,让武大以及妻子潘氏承受了千年的骂名面这也导致清河境内武家与潘家数百年不通婚的习俗,

回头再看武松, 历史 记载中并没有关于武大弟。但是专家们在考古时曾发现武大陵墓与武松的相差数百年,也就说武松与武植并不是同时代的人物,所以武大 历史 中并没有武松这个弟弟的。

历史 上根本 ,武大丶武松其人,是施耐奄思维 产生出来的。问作者去吧。

说起武大郎,可谓无人不知,就算没看过《水浒传》,大体也知道武大郎的。

就算不知道武大郎,也一定知道潘金莲和西门庆,还有打虎的武松。

武大郎,很惨!因为身材矮小,被人耻笑,说他是三寸丁谷树皮,就连乞丐都嘲笑他。

后来,时来运转,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名叫潘金莲,然而,潘金莲并没给武大郎带来幸福,而是到来了死亡。

以上是《水浒传》中的武大郎。我们知道,《水浒传》是取材于真实 历史 的,里面有不少好汉如宋江、晁盖、武松是有 历史 原型的,那么,武大郎是不是也有 历史 原型呢?

有的!并且,武大郎的 历史 原型会让人惊掉下巴。

武大郎,原名武植,身高七尺,虽然不算多高,但绝不是侏儒,大约一米七五左右,这个身高不是瞎掰的,而是从出土的武植墓里推算出来的。

武大郎不仅身高不矮,而且颇有才学,曾经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县令。据说在任上,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广受好评。

武大郎的结发妻子叫潘金莲,夫妻俩情投意合,恩恩爱爱,养育了两个儿女。潘金莲贤惠善良,孝顺老人,体贴丈夫,是个不可多得的贤妻良母。

可是,到了《水浒传》里,为何武大郎和潘金莲变得如此不堪了呢?

这要从武大郎一个朋友说起。

武大郎有个朋友叫黄堂,武大郎年轻时家里穷,黄堂家里宽裕,经常资助武大郎。

后来,武大郎当了县令,发达了,而黄堂做生意失败了,欠了一屁股债,之后,屋漏偏遭连夜雨,黄堂家里失火了,全部家当化为灰烬。

黄堂走投无路,便去找武大郎,想在县衙找个一官半职干干。

武大郎盛情款待了黄堂,一连喝了三天,却绝口不提安排工作的事,黄堂有点着急。

这天,黄堂忍不住了,便问武大郎:“武兄,我工作的事,你安排的怎么样了?”

武大郎迟疑一下,支支吾吾道:“黄兄,不好意思,县里用人都是公开招考的,至少得是个秀才文凭,可你……”

黄堂一听,脸顿时绿了,后来连招呼不打就走了。

回家路上,黄堂越想越气,一路走一路骂,编造武大郎和潘金莲的丑事,四处宣传。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这件事传到了恶霸西门庆耳朵里。

西门庆当年想承包县衙维修工程,找到了武大郎,塞了不少银子,可武大郎没理这一套,把银子扔出去了,最后公开招标选了一家靠谱的承包商。

自此,西门庆怀恨在心,他便找到了黄堂,由西门庆出资,黄堂写剧本,之后交给一个戏班子演绎。就这样,武大郎成了三寸丁,潘金莲成了*妇。

多年之后,经过不断地演绎,西门庆也被写进了剧本,成了潘金莲的情夫。

后来,施耐庵便把故事重新编排,写入了《水浒传》,至于武大郎有没有一个叫武松的弟弟,这就不得而知了。

1武大郎(明)武值,男,汉族,河北省清河县武家那村人,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这是 历史 上正史记载的武值。

2水浒传里的书中所写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为了制造剧情氛围。

3 历史 上的武值和小说里的武松,朝代不同,水浒的作者施耐庵先生去世多年后武值才出生。

4所以, 历史 和小说的武值应该不是一个人。

《水浒传》是施老先生写的一部小说,至于小说里的人物、是施老笔下塑造的故事人物,而不是史记、县铭志、传记……等真实人物。所以凡注明小说里的人物,大可不必生搬硬套,即使是《水浒传》中的宋江、武林冲,也可能与真实人物已是面日全非。所以一部小说千人千面,只能读者自己理会解读。

武植(武大)——河北省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明)

武松——河北省清河县王什庄人。(宋)

武大郎的弟弟武松, 历史 上比武大郎年长几百岁,是宋朝人和武大郎完全不是一个时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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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上真实的武大郎是什么样的呢?在水浒传里的武大郎,是一位身高不满五尺,并且面目丑陋。用现代的话来说,那武大郎就是一位侏儒症患者。而且他还有一位老婆,他的老婆也是 历史 上的奸夫*妇潘金莲。不仅毒死了武大郎,还把他的尸体火化了。

其实,在 历史 上的武大郎是一位身高八尺,并且相貌堂堂的人。他非常的受贝州潘知州的喜爱,潘知州把自己的女儿潘金莲屎配给了他。他们两位夫妻十分的恩爱,而且潘金莲还是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根本没有水浒传里说的那样。而且后来的武大郎还高中进士当上了阳谷县县令。武大郎一生清廉,是一位很难得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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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也不是《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原本只是在街头卖艺,后来因为武术高超而被杭州知府赏识,于是在衙门当了个衙吏。而在当地有个名叫蔡虎的地痞流氓,仗着父亲有钱有势,于是欺负弱小祸害民间,被人们称为害虫老虎。武松看到这只老虎危害人民,于是决心为民除害,本来是想教训一下,没想到把蔡虎打死了。武松被捕入狱,受尽了折磨,最后被残忍的杀害。为了纪念武松,人们把他称为“打虎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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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历史 里面的武大郎和武松并不是同一个朝代的人,所以也就不会是亲兄弟。武松生长在宋代,打的不是动物界的老虎,而是一个危害人间的败类;武大郎也不是小贩,是明朝时代的进士,而他的妻子潘金莲,夫妻两人十分的恩爱。

历史 上有没有武大这个人很难说,即便是有也不一定像小说描写的那样,武大不过是施耐庵写《水浒传》给武松做铺垫的。

武大郎绰号三寸丁谷树皮,乃形容武大郎长得矮小、粗丑。

程穆衡说:

(《水浒传注略》)。

但据上海《史林》杂志2001年第4期钱文忠、王海燕《“三寸丁谷树皮”臆解》,说此中之“丁谷”,实系出自敦煌所出唐代《西州图经》,内云“ 丁谷窟有寺一所,并有禅院一所 ”;又说“以印欧比较语言学角度视之,上列诸说甚辩。如是,则‘丁谷’二字或系外族语词之汉语译音,《西州图经》之‘丁谷窟’,‘丁谷’者译音,‘窟’者表义”。该文由此推理,“若是,则‘三寸丁谷树皮’云云,可得一新解。

以武大郎短矮丑陋,世上找不出第二人也,就象生长在洞窟中之小树,阳光晒不到,雨露也沾不到,无法舒展,更不可能长成参天天大树,因此只有‘三寸’。用‘树皮’来形容,说明武大郎长得丑、非常懦弱”。

此也武大郎绰号源由一说。

按“ 三寸丁谷树皮 ”,《水浒》有时也将之称为“三寸丁”,西门庆跌脚笑道:

后明人亦有将它充作绰号的。据张岱称:“里中有胡矮子,诨名三寸丁。县前开一饭铺,饬极精腆,以胡饭出名。

曾石卿作《黄莺儿》嘲之:

宋时,男子七尺身材堪称为标准。三寸丁当然是艺术夸张,很可能是旁边有个高挑身段的潘金莲,相得益彰,因而就被谑为“三等残废”了。

武大郎是《水浒》人物,他只留下一个姓,名字没有出现;其实,他也不需要名字,宋元时候小民百姓很多是没有正名的。

但近年因武松故事走红却也把他对上了号。今修河北《清河县志》在“传说”栏里作了介绍,说是此人 姓武名植,是清官 。还有说,武植是清河武家那村人,和潘金莲出生的潘家庄相隔仅五公里。 这里的武植身材非常高大,曾为阳谷县县令,为官之时非常清廉,惩恶扬善受百姓喜爱,奸人所恶;其媳妇潘金莲不像剧中那样水性杨花,而是善良而贤惠、勤劳而仁义,两人恩爱一生,相伴到白头。

武植墓今坐落在村南,“解放后”时被掘过,墓里没有一点金银财宝,墓碑珍藏在县文化局。武植没有兄弟叫武松的,武氏家谱也没有这个人,是写书的编出来的,等等。

如此看来武植真有其人其事, 但他和《水浒》里的武大郎该是两条道上跑的车,风马牛而不相及。

武大郎卖的炊饼,诸说不一。其实,宋时称面制品均带有“饼”。此炊饼,即今之馒头(实心,中无馅)。又称蒸饼、笼饼,系采用竹笼蒸制的。

炊饼本也称“蒸饼”,因避赵祯(宋仁宗)名讳,而改称为“炊饼”。明周祈《名义考》说,古人“凡以面为食具者,皆谓之饼。以火坑曰炉饼;有巨胜曰胡饼,即今烧饼;以水煮曰汤饼,亦曰煮饼,即今切面;蒸而食者曰蒸饼,又曰笼饼”。即是。

武大郎就是做实心馒头的个体户。

有的。武大郎矮小、憨厚而可笑,潘金莲美艳、*荡而可恨,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当代作家俊然同志经过实地考证,证实武潘二人之事都是受《水浒》影响而成的冤案,他们在历史上的本来面目并非如此。

实有其人

据考证,北宋末年确有武大郎、潘金莲其人。他俩分别是河北省清河县相邻的孔宋庄和黄金庄人。武大郎实名武植,世人尊称“武大郎”,乃人品才貌俱佳的寒门秀士,曾中进士,被宋徽宗钦定为阳谷县令,在任期间为官清正,平反冤狱,治理河患,做了不少好事。相传当地人曾给他立过功德碑。

潘金莲原是贤妻

潘金莲则是当时贝州(清河县属其治)州官潘知州的千金**,非“潘裁缝”之女。她择嫁于武大郎,成了贤内助,使武植越发勤奋而终于进士及第。夫妻俩恩爱得很,生有四子,白头偕老。阳谷清河一带,至今流传潘金莲这位贤妻良母的懿行佳话。据武大郎的后代讲,他们家祖祖辈辈相传说,武松还是潘金莲拉扯大的。潘的身世,有潘家传世家谱为证。

武大郎并不矮

武大郎的身世,有县志和武氏家谱为证。今健在的武家人,可以证实武植并不矮。有三位老人回忆,1946年宋庄的人穷得揭不开锅,有人为救燃眉之急,挖掘田、武两大姓的祖坟,想弄点金银财宝。武大郎的坟头高大,用铁锤钢钎才凿开青砖壁垒,但里面只有一只楠木悬棺和两具骨殖。从武大郎的遗骨看,至少1米70以上。他是清官,所以无值钱随葬物;他不是穷卖炊饼的,否则棺木不会这么好。一切的一切,全由《水浒》作者生花之笔成了历史冤案。

为老祖宗打抱不平

现已离休的哈尔滨某研究所保卫科长任某曾处理过一起案子:抗日战争期间,孔宋庄近百名武大郎的后代在油坊镇参加筑河堤,说书卖唱艺人董协先路过,冀南边区抗日政府的河工委员招呼他为民工演唱。董刚唱几句,武家后代就蜂拥而上、将董打得鼻青脸肿,原来唱的是《风流冤孽记》,内容有污武大郎。当晚,河工委们组成临时“法庭”审理此案。武家后代拿出县志和家谱为证。董则称说书是抗日政府指派,内容是师傅所传,他无责任。河工委员裁决说,武家人打人不对,但事出有因,为老祖宗打抱不平是人之常情。最后由武家拿出两斗小米作为董养伤口之用完事。

潘姓人家更感屈辱

武、潘两家历经800余年,至1987年,已繁衍到300多户、上千人口。武植后代集居地孔宋庄,已成了制作绿豆淀粉的专业村,但一想到老祖宗老祖奶奶名誉被损,仍感到屈辱愤慨。而黄金庄的潘姓人家在心灵上承受的压力更大。他们不单忌讳“潘金莲”三字,就连听到别人提起武大郎,也赶紧躲避。自明清以来,黄金庄潘姓闺女,再无一人嫁到邻村孔宋庄武家去。

1987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会上有个书目,叫《孙二娘开店》,当武大郎的形象一出现,孔宋庄姓武和黄金庄姓潘的人家,都急忙把电视机关掉,跑到院里放鞭炮,说是“驱瘟神,消丧气”。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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