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一般多大时可被记入族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2浏览:1收藏

古代人一般多大时可被记入族谱,第1张

  这要看这个家族的规模和具体规定,各个家族各有不同。

  一般来说越大的家族限制的越多。

  小一点的家族,由于人口较少,家谱也易于管理,可能一生下来就会写进家谱。

  但对于大家族,可能每月都有不少人口降生,而写入家谱是一个很庄重的事情,需要祭拜祖先,在家庙祠堂之类的地方隆重的记载,那么就会太过频繁。通常会规定一个孩子长到六岁或十岁的时候,这时候孩子一般就不容易夭折了,这时候才记入家谱;也有的是规定家谱若干年一修订,在修订的这一年,统一将活着的孩子记入家谱,比如清朝的皇室玉牒就这这样十年一修。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在古代有一些行业的人死了之后是无法入祖坟的,主要分为三类首先,据说古代那些没有结婚就去世的人是不能入祖坟的,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传宗接代,就相当于断了家里的香火,所以他们不能入祖坟。其次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在古代结婚的人才被当做一个真正的成年人,没有结婚的是未成年的,所以就不能入族谱,也不能入祖坟。

然后第二种人就是太监,这个行业比较特殊,因为首先太监是被家里的人或者祖先认为是不正常的,然后是受他们歧视的,所以他们不被允许进入家谱和祖坟。而且太监给家庭带来的名声也不好,就是说不能因为太监这个身份而影响了家里的名誉。

第三种说法就是没有满三十岁的人是不能入祖坟的,这是因为古代人强调“三十而立”,如果没满三十岁,那么就肯定不算一个真正的人,就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传宗接代。其实在各个地方的民俗也不一样,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其实入不入祖坟都跟家庭和当时的制度有关系。基本上要得到家庭长辈或者上一级的允许才行,或者是要有积极的或者正面的影响,至少没有负面影响。寻常老百姓通常都可以入,身份行业比较特殊的就比较麻烦了,例如太监和青楼女子或者身份卑微的人。古代还有更多居无定所、无家可归的人,比如很多难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因此,入不入对于部分人来说没太大关系。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我认为他虽然年纪很小就没了,但他是这个家族的血脉,存在在这个世界四年,

他们凭什么要把他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印记磨灭~~

自出生起,就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尚如此,何况家族乎。

把那些不同意写上族谱的人,拉出去枪毙10分钟。

看过楼上的回答后,个人认为:

族谱跟遗产纠纷有什么关系?

人家4岁就病死了,能有什么遗产纠纷?

我觉得这是人性问题。

古代人一般多大时可被记入族谱

  这要看这个家族的规模和具体规定,各个家族各有不同。  一般来说越大的家族限制的越多。  小一点的家族,由于人口较少,家谱也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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