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姓辈分是怎么排的?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4收藏

韩姓辈分是怎么排的?,第1张

韩姓辈分是:福、景、自、守、玉、有、明、(奉)、万、宏、思、义、巨、晓、怀、孟、永、庆、玉、忠、志、茂、广、连、文。

玉下面的辈分是:有、明、(奉)、万、宏、思、义、巨、晓、怀、孟、永、庆、玉、忠、志、茂、广、连、文。

庆下面的辈分是:玉、忠、志、茂、广、连、文。

1、韩姓历史名人:

战国未期法家始祖韩非子著<韩非子>五十余篇,受到历代法治者的重视。汉初的大将淮阴候韩信,是辅助刘邦得天下的兴汉三杰之一。唐代“文起八代之衰”的大文学家韩愈, 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此外,还有西汉“韩诗学”的开创者韩婴,唐代的太子少师韩休、诗人韩羽和韩屋、画家韩翰,宋代大臣韩琦、名将韩世忠等,都是韩氏族谱中光耀门楣的人物。"

2、韩姓的来源:

韩姓出自于姬姓,周成王的弟弟是韩国的始祖,属地在今山西河津东北。春秋时其后裔武子,事晋有功,被 封于韩原,以封邑为姓,称韩武子,后世开始有了韩姓。他的后代在晋国把持要职,非常显赫,后来与赵、魏二姓三分晋国,并称七雄,疆界在今山西东南和河南中部。韩氏的另一姓源是少数民族改姓为韩。

3、辈分的定义:

是指在家族、亲友的长幼先后中所居的地位。也指家族、亲友之间的世系次第。 主要分为长辈(高祖辈、曾祖辈、祖辈、父母辈等)、平辈和晚辈。亦作“ 辈份 ”。

例如:《官场现形记》第二五回:“ 黑大叔 又回过脸儿朝 贾大少爷 说道:‘你父亲叫我大叔,你是他儿子,怎么也叫我大叔,只怕辈分有点儿不对罢?’说完,哈哈大笑。”

4、辈分的文化:

辈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下来就被确定了,自己别无选择。同宗族之间的辈分是严格遵守的,比如说称呼必须准确,日常生活中要向长辈请安、敬烟、让座、让路,坐次上也十分讲究,不能乱了礼法。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甚至命运都会受到宗族礼法的影响和传统道德的束缚。

5、辈分的字谱:

辈分的字谱又称昭穆、字派、行派,用以表明同宗亲属、家族世系、血系秩序的命名字辈排列。辈分序昭穆古已有之,昭穆为我国宗法制度,即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昭穆制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二辈制族外婚,每个氏族内男女各有两个辈分,两个氏族的同辈异性才可以通婚,子女的世系按母亲的世系决定,父子属于不同氏族。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战国晚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属郑州 ;郑韩古国在今天的河南新郑)人,汉族,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世称“韩非子”。韩非原为韩国贵族,与李斯同师苟卿。韩非口吃,但他善于写作,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韩非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秦王政慕其名,遗书韩王强邀其出使秦国。韩非的思想被秦始皇所重用。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在秦遭李斯、姚贾诬害,死狱中。今存《韩非子》五十五篇。

  [编辑本段]生平简介

  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王歇的儿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李斯自以为不如。他还是法家的代表人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从此结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尤为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梁启雄的《韩子浅解》尤为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功力深厚。

  [编辑本段]法家思想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治国之道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

  关于这一点,韩非写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

  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张的那样,自己作出榜样,或是通过个人的影响来统治。

  [编辑本段]韩非子与《韩非子》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子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是一“实用派”作家。

  选集

  韩非子

  宋人有沽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著然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沽,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胁,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宋国有个卖酒的,卖酒器具量得很公平,接待客人态度很恭敬,酿造的酒很香醇,(店铺门前)酒旗悬挂得很高。积贮很多酒却没有人来买,(时间一久,)酒都变酸了。(卖酒的)感到奇怪,不解其中缘故。他向同住里巷且知道这事的老人杨倩打探。杨倩说:“你养的狗凶恶吗?” 卖酒的说:“狗凶恶,那么酒为什么就卖不出去呢?”杨倩说:“人们害怕你的狗呀!有的人打发自己的小孩,揣上钱,拿着壶,前往打酒。但你的狗窜出来咬人,(谁还敢来买酒呢)这就是你的酒卖不掉最终变酸的原因。”

  国家也有这样的恶狗。有才能的人怀着治国的本领想要禀陈(大国的君王),使大国的君王能够明晓(治国的方略)。那些大臣像恶狗一样窜出来咬人,这就使国君受到蒙蔽和挟制,因而那些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重用。

  韩非子的思想

  韩非子师承荀子,但却提出许多超越儒家的新观点 ,写下不少伟大著作 ,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 表 。

  韩 非 子 通过许多寓言故事 ,系统地阐明法 、术 、势 的 法 制 理 论 。他的著作总结了古代国君的得失 ,表达了自己的抱负和主张 , 例 如 :《 孤 愤 》、《 五 蠹 》、内 外《 储 说 》等 。其中《 自 相 矛 盾 》和《 守 株 待 兔 》便是有趣的寓言故事 。

  法 家 思 想 :

  一 、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 ,人定胜天。

  二 、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 ,而要把天当作物类来利用。

  三 、国家要富强 ,要靠耕战 ,耕是搞好农业生产 , 战加强战备。

  四 、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 ,因为社会发展变化了,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 ,因此具体措施也应改变 。

  五 、法治讲求法术 、法令 ,要让人人皆知 ,坚决执行。是国君驾驭群臣的方法 ,是国君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 。

  《韩非子》的章节

  初见秦第一

  存韩第二

  难言第三

  爱臣第四

  主道第五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扬权第八

  八奸第九

  十过第十

  孤愤第十一

  说难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奸劫弑臣第十四

  亡征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备内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饰邪第十九

  解老第二十

  喻老第二十一

  说林上第二十二

  说林下第二十三

  观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体第二十九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

  难二第三十七

  难三第三十八

  难四第三十九

  难势第四十

  问辩第四十一

  问田第四十二

  定法第四十三

  说疑第四十四

  诡使第四十五

  六反第四十六

  八说第四十七

  八经第四十八

  五蠹第四十九

  显学第五十

  忠孝第五十一

  人主第五十二

  饬令第五十三

  心度第五十四

  制分第五十五

韩非子名非,没有字、号。

字号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许多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如胡适字适之,孙文字载之,毛泽东字润之。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

扩展资料: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适应战国末期治理乱世的历史环境,对秦王朝统一中国功不可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期礼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形成的治国思想。

"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韩非

韩非是什么时候的人

战国时期是战国时期的人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 ,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门师兄。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

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史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得恨矣!”可知当时秦王的重视。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0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市)。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功利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在《史记》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知当时秦始皇的重视。目的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韩非子》是韩非主要著作的辑录,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余万字。里面的文章,风格严峻峭刻,干脆犀利,里面保存了丰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功利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韩非子》也是间接补遗史书对中国先秦时期史料不足的参考来源之一,著作中许多当代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目的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

韩非子(约公元前281——公元前233),又称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省新郑市)人。思想家、哲学家、政论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是韩王室宗族,韩王歇的儿子。《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2]

韩非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于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1]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

韩非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尤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王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另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据史料可考,韩非故土在西平县出山棠溪北岸的韩堂村。韩堂村建有韩家祠堂,而后迁至出山镇西南,韩堂村留名至今。韩祠为韩家宗祠,何代修筑无考,但每年春节韩姓子孙敬奉韩家宗祖一直延续,韩祠历代修复,破损于解放初,1958年在此建出山礼堂,有“思辨”碑石一块,村人说曾盖在西街井口,后无下落。

主张

韩非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相径庭,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韩非在其《韩非子》里面有《解老》与《喻老》两篇,直述自己思想部分也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称之为道法家,意味从道家里面延伸出来的新法家思想。但韩非的道法家与道家有一些差异。

简单说,韩非子仅取《老子》‘无为’的思想,《老子》认为处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与方式,只要顺着大道即可。但韩非认为无为,落实在君王统治上,应该是无论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测与掌握,此观点还包括施政习惯,统驭方式等,应该阴晴不定,难以掌握。如此才不会反被臣下驾驭,这也就是申不害的“术”。

韩非之学出于荀子,源本于儒家,而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韩非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意义

韩非虽死,但他的思想却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实施。韩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韩非子(7张)

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尤可称道的是,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

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 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韩非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①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②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① 《论语·颜渊》。

② 《孟子·滕文公上》

③ 《韩非子》卷四《和氏》。

③ 《韩非子》卷十七《难势》。

② 《孟子·告子下》:“白圭曰:‘吾欲取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 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可乎?’曰:‘不可,器用不足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 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里,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3法家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前4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主张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法家的大成者韩非子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4著说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

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绝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文章:

初见秦第一

解老第二十

难四第三十九

存韩第二

喻老第二十一

难势第四十

难言第三

说林上第二十二

问辩第四十一

爱臣第四

说林下第二十三

问田第四十二

主道第五

观行第二十四

定法第四十三

有度第六

安危第二十五

说疑第四十四

二柄第七

守道第二十六

诡使第四十五

扬权第八

用人第二十七

六反第四十六

八奸第九

功名第二十八

八说第四十七

十过第十

大体第二十九

八经第四十八

孤愤第十一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五蠹第四十九

说难第十二

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显学第五十

和氏第十三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忠孝第五十一

奸劫弑臣第十四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人主第五十二

亡征第十五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饬令第五十三

三守第十六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心度第五十四

备内第十七

难一第三十六

制分第五十五

南面第十八

难二第三十七

饰邪第十九

难三第三十八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5封建

中央集权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形成,是时代需要的产物。战国时代,封建诸侯已经建立了政权,并进行了改革。处于战国中期的孟子虽有"定于一"的大一统思想,但那时诸侯割据,战争频繁,旗鼓相当,谁也吞并不了谁,还没有具备统一的条件,因此,不能提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来。只有到战国晚期,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统一六国的条件已经具备,在客观上有了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迫切需要,因此,才有韩非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产生。

韩非所说的君臣关系与孔、孟所讲的君臣关系有很大的区别。孔子认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③君臣关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孟子认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④孟子还认为,国君若不行“仁政”就可以流放,甚至还认为杀昏暴之君不叫杀君,而叫“诛一夫”。⑤这里,不存在臣对君绝对服从的问题。《韩非子·备内》认为,君臣之间,国君与其家庭成员和左右亲近之间,都充满着尖锐的矛盾。他说,群臣服从国君,并不是有骨肉之亲,而是受到国君权威的束缚,不得不如此。事实上,朝廷里如《韩非子·杨权》所说:是“上下一日百战”。“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一旦臣下羽毛丰满,条件成熟,就可能对国君取而代之。因此,要巩固国君的地位,就必须加强中央集权。《韩非·杨权》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即把一切大权都集中在国君一人手中,全国各地都对国君负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能独断者,故可以王天下。”韩非这种思想,在君臣关系上,是站在维护国君的绝对统治权的立场上说话的,它直接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秦王朝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韩非还提出,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政权的需要,必须统一人们的思想。他说:“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①他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甚至他反对知识文化,反对藏书,主张焚书。《韩非子·喻老》说:“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这种实行思想统治的愚民政策,直接影响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秦始皇采用了韩非的思想,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事业,这可以说是韩非思想在历史上取得的胜利。然而他主张严刑峻罚、横征暴敛毕竟太残酷,秦王朝只传了三代,并且期间发生了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最终秦二世被赵高杀死,继立的子婴贬去帝号,称秦王,向刘邦投降。刘邦攻占咸阳,秦亡,也就宣告了韩非思想的破产。

虽然如此,我们对韩非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也不能一概否定。他主张“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②是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否定,打击了旧贵族的特权。这种主张维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观点,在当时有其积极的作用。同时,韩非的思想在战国的末期适应了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趋势,加速了秦统一中国的步伐,也有其进步意义。但是他的封建专制主义和权术思想,却为以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承袭,影响极为深远。韩非加强思想文化专制的思想,也为封建统治者沿用。明清两代更盛,康、雍、乾时期达到极点,大兴文字狱,严重阻碍了科学与文化的发展。因此,批判历史上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仍是我们历史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6现代意义

被秦始皇所欣赏,并为秦统一全国、建立中央集权的

韩非子 戏曲形象

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后所奉行的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今天也有它一定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其“ 法、术、势” 相结合的理论。

中国正处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时期,原来单纯靠行政手段调节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方法已经不适用,需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因此,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加快了制法的步伐,也制订出了一大批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适用性的法律法规。韩非子“以法为本”的主张得到现实的实践,成为当代的主流思想。韩非子还强调“以法为教”,也使我们更加懂得,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韩非子的“术”是指君王统治的手段和策略,拿到今天来看,可以变为管理者的管理方法。如对被管理者要进行业务考核,要让其名符其实;对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褒奖,对工作不称职的给予责罚;在干部任免上要从基层选拔。韩非子说“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对于保证管理者的质量至关重要。

“势”就是君主的权力和地位,可以理解为国家权威。无论在专制时代还是民主时代,国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权威都是必须肯定的,否则政出多门,言出多家会导致混乱。我们国家正在深化改革,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搞活我们的经济,这就有可能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某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于统一的政令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致使中央的许多符合中国人民长远利益的法律、政策贯彻不下去,最终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使老百姓对国家的权威性提出疑问。所以我们必须要树立国家的威信,以便使法律得以贯彻实施。

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多种价值观并存、多种道德观念碰撞的今天,重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非常有必要。虽然我们处于不同的时代,但同属新旧观念、新旧体制更替之时,我们也必须把“法”放在首要位置,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辅之以权威和手段,即:“抱法、处势、行术”,使我们的国家更具竞争力,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稳步发展。

韩非的祖父,是韩襄王(公元前311前295年在位)。韩襄王一共生了三个儿子,长子韩婴,被立为太子。老二叫做韩虮虱,是妃子所生。“虱”就是虱子,“虮”就是虱子蛋。给他取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不是厌恶他、嫌弃他,恰恰相反,这个二公子聪明伶俐,韩襄王十分喜爱,怕他长不大,才故意给他取一个特别卑贱的名字。这和老百姓给孩子取名阿猫、阿狗是一个道理。下面还有一个老三,叫韩咎,是王后所生。

  公元前296年,太子婴病故,没有儿子。按长幼次序排辈,本应该由老二虮虱接太子位,韩襄王也有这个意思。但是第一,由于虮虱是“庶出”,遭到了丞相公仲侈(chǐ齿)和宗族的反对;第二,虮虱当时在楚国当“质子②”,不像在国内的公子咎那样有实力。韩襄王要求楚国把公子虮虱送回韩国来。楚怀王派了十万大军,护送公子虮虱到了韩国西南的军事门户雍氏(今河南禹州东北)。丞相公仲侈和宗族得到边报,怀疑楚国以护送公子虮虱回国为名,打算发动一场灭韩的战役,不然,你“护送”一个人质回国,要派那么多人马干什么?于是下令当地驻军坚决反击。公子虮虱是个很厚道的人,不愿看到因为他而引起一场残酷的杀戮,何况回国以后自己的实力也绝不如公子咎,争夺太子的斗争,多半要失败,就悄悄儿地溜回楚国去了。楚国找不到公子虮虱,无可奈何,只好撤兵,公子咎也就顺利地当上了太子。三年之后,韩襄王故去,公子咎即位,这就是韩釐(xī西)王。

  楚国对公子虮虱的“临阵脱逃”非常恼恨;韩釐王当然更不欢迎哥哥回国。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韩、楚两国,对公子虮虱都抱一种不闻不问、让其自生自灭的态度。公子虮虱在楚国隐姓埋名,流落民间,娶了一个楚国的民女为妻。五年之后的公元前290年,生下了韩非。直到公子虮虱临终的时候,韩非都已经十几岁了,才告诉他自己的身世,并且不许他张扬。倒是楚王听说公子虮虱在楚国留有后人,找到了他,并通知了韩国。

  这时候,韩釐王的王位已经稳固,也不怕侄儿会谋朝篡位,特别是丞相张平从儒家的“仁爱”出发,说服了韩王,派人把韩非领回国去。从此韩非以“公子”的身份,在韩国有了自己的封地和食邑。韩非虽然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但是十几年来,韩釐王却不给他任何职务,韩非始终只是一个“公子”的身份

所有的韩姓家谱

1 起源和历史

韩姓起源有很多种说法,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是源自于中国古代著名的人物韩非子。还有一种说法是源于唐朝的韩愈。韩姓在中国历史上非常古老,始祖韩康约生活在公元前2300年的夏朝时期,是夏朝的官员和军事将领。韩姓在各个朝代都有很多的人才和功臣,例如唐朝的韩愈和宋朝的韩世忠等,他们都对韩姓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贡献。

2 家族分布和分支

韩姓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布,其中以山东、河南、江苏和辽宁等地最为集中。韩姓也有很多的分支家族,其中比较有名的有韩城、韩板、韩家村、韩庄和韩山等。

3 典故和传说

由于韩姓的历史非常悠久,在历史和文学中也有很多关于韩姓的典故和传说。例如《左传》中的韩献子、《后汉书》中的韩信和《三国演义》中的韩当等,他们都因为自己的才能和勇气成为了历史上著名的人物,被后人传颂不已。

4 名人和文化贡献

韩姓的历史上涌现出了很多的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例如韩愈、韩退之、韩侂胄、韩忠彦等,他们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化名人,他们的作品和思想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 当代韩姓发展

在当代,韩姓的发展依然在继续,越来越多的韩姓人士在各个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例如韩寒、韩红、韩国辉等,他们分别在文学、音乐和体育等领域都有着卓越的成就,成为了当代韩姓的代表人物。同时,韩姓人士也在科技、商业、政治等领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展现出了韩姓人才的无限潜力。

6 总结

韩姓作为中国历史上非常古老的姓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传承。在历史上,韩姓人才济济,为中华文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当代,韩姓人士也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为韩姓的发展增添了璀璨的光芒。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韩姓人士将会继续为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韩非子,并非是韩安的儿子,而是韩国二公子韩虮虱的儿子。

说到韩非,这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韩非是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其尊称是韩非子或韩子。事实上,韩非的背景非常厉害,他是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与此同时,他也是荀子的学生。作为秦国的法家代表,韩非可以说是备受秦王嬴政赏识,不过,韩非却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值得一提的是,韩非曾被誉为得老子思想精髓最多的二人之一,另外一个人就是庄周)。韩非著有《韩非子》一书,本书一共五十五篇,将近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

前面已经说了,韩非是正儿八经的王子出身,那么,既然是王子,显然是有资格获取王位。不过,虽然有资格成为王子,但是也仅仅是资格而已,对于韩非子而言,他没有实力,更没有机会。韩非的祖父是韩襄王。韩襄王生了3个儿子,他们分别是韩婴、韩虮虱和韩咎。韩婴是嫡长子,按例被立为太子;三儿子韩咎也是嫡出子。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二儿子韩虮虱是妃子所生,但是却深受韩襄王喜爱。

不过,后来韩虮虱流落楚国民间,娶了民女生下了韩非。韩非从小就口吃,而且性格内向,平时也是少言寡语。尽管如此,韩非的才能非常高,在十岁的时候,韩非的父亲才告诉了他自己的身世。后来,韩非被楚王发现,并回到了韩国,以公子的身份,拥有了自己的封地和食邑。当然,韩非也仅仅是一个公子,没有任何实际权力。

总而言之,韩非子并非是韩安的儿子。

韩姓辈分是怎么排的?

韩姓辈分是:福、景、自、守、玉、有、明、(奉)、万、宏、思、义、巨、晓、怀、孟、永、庆、玉、忠、志、茂、广、连、文。玉下面的辈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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