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是否可以随母姓?
我认为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未成年孩子跟母亲或是跟父亲姓,都是法律认可的,但是按传统习惯子女是随夫性的。
婚姻生活中有很多奇怪的现象,让人一时无法琢磨透彻。比如明明孩子是女人亲自生下来的,可是却要随父姓。难道,在生孩子这方面,女性的牺牲是没有价值的吗。这引起了女权主义的极大的异议。不过似乎除了女权主义者外,几乎没有人认为孩子随父姓有什么不对,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1、 子随父姓,突出了男性家长的家庭地位,维护了父权的权威。
一直以来,姓名都是重要身份标签。这个标签,起着对外展示的作用。通过姓名,可以展示出家族归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姓氏不仅起到了识别个体的作用,还代表一个人的身份地位。有身份的人的姓氏,在一定范围内代表着荣誉。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赐姓的现象。就是上位者允许下位者使用自己的姓氏,这被当做是一个巨大恩赐。而下位者,遇到这种恩赐时,会感恩戴德地舍弃自己原有的姓氏,使用上位者的姓氏。
在民族大融合的今天,仅从姓名推断,更多是对民族属性的判断。可是人们仍然无法脱离传统观念中,姓氏与身份之间的关联关系的看法。一些重要的人物的后代,仍会被认为是名门之后。他们的姓氏仍然被认为是身份的象征。
姓氏对于外人来说,代表着家长的权威。而在传统观念较为严重的国家,即使是女性嫁人,名前也要冠以夫姓,要表明男性家长的权威。即使以女权和自由标榜的西方国家也是一样。从这点来说,我国在女权方面还是领先西方国家的。
不论是否提倡女权。在社会家族结构方面,男性的主导地位还是公认的。只要男性主导地位不变,那么子女的姓名中当然要体现父亲的因素。而传统上讲,父权因素多体现在姓上。而名的部分,则是子女本人的个体化的内容。
2、 子随父姓,不影响女性的利益,有助于女性提升家庭地位
男性在家庭中发挥主导作用。在男性主导的家族结构下,子随父姓不得不会受到女性的反对,反而对女性更为有利。对于女性来说,不论是否主张自己的权利,都要明确男性在家庭中发挥主导作用,是一个客观现象。男女双方在家庭中地位的体现,不是其个人的主观追求所能决定。而是在社会环境下,根据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而逐步形成的社会现象。
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姓名冠以父姓,更能体现父权的权威,建立子女与父亲的联系,巩固家庭的结构稳定。任何权利都会伴随义务,父权的产生,也会产生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的形成,对于女性成员来说更为有利。既会促使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也会让女性加强对家庭的掌控力。其家庭地位也得到了一定保障。
要知道,建立父亲与子女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与女性不同,男性本身与子女的联系并不明显。女性十月怀胎生下了子女,与子女曾经的共存关系,会让母亲与子女建立天然的牢固关系。父亲则不然,其与子女的亲密关系完全是依靠后天的接触形成的。而冠以父姓,宣示父权,无疑是一种建立关联的重要宣示行为。会促进父亲更加努力承担家庭责任。
3、 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正在松动父姓的权威
现代社会,男性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有所下降。这也导致父权在姓氏权中的体现,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消弱。现代社会背景下,一些家庭的孩子并没有随父姓,而是随母姓。这其中又以离婚的单亲家庭表现比较突出。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父权缺失的家庭,女人不再存在建立父亲与子女联系的需要。女性独自承担家庭义务时,不需要再考虑男性成员的权威需要,此时子女姓氏的决定,女性就有更大的决定权。
不过即使是女性占据主导地位的家庭,也没有把子女随母姓当成一个母权宣示的象征。这里有传统观念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女性对于自己子女的宣示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母子关系的稳固来源于自然孕育过程。
子随父姓,既是为了维护父权权威,也是巩固父子关系的重要措施。这种姓氏的父权体现,对家庭起到重要的稳固作用,体现了包括女性在内的家庭成员利益。不过,在男权消弱的现代,父权的地位正在松动。子随父姓,也不再是不能改变的事情。尤其是离婚家庭,父权崩塌或严重消弱,子女姓氏向母亲靠拢也就不奇怪了。
我认为还是把孩子的姓改回他爸爸的姓,这样就可以正常的参加祭祀祖先的活动,将来自己也可以落到族谱上。如果姓不改回来,相当于孩子给了别人。同时,因为他不是母亲家族的人,也不能参加母亲家族的拜祖先的仪式,将来也不能落到母亲族谱上。所以还是把姓改回来为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权。
在中国,男人结婚谓之 “娶” ,女人结婚谓之 “嫁 ”。 因为妻子“嫁 ”过来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夫家沿续“香火”服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只有通过婚姻,嫁到夫家,通过丈夫的家族接纳才能完成其社会身份的转换,赢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传统社会里,男人娶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
妇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
彩礼是中国人缔结婚姻时规范婚姻秩序的重要环节,自古以来都有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礼的传统。“婚姻偿付理论”认为,女人嫁到男家,会使女方家族丧失了一个劳动力。
男方为了向女方家补偿新娘的生育成本和劳动力价值的损失,需要支付相当于新娘劳动价值的彩礼作为经济补偿。这样彩礼由男方向女方的流动就代表,女性的生育价值与劳动价值从原生家庭到婆家的传送。
中国人总是把父亲的故乡当作自己的籍贯,沿着父系姓氏追根溯源,家谱也多以父系相承的同姓形式记载家族的繁盛。
如此一来,无形间增强了妻子对丈夫的依附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立意识和平等意识。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受了更重的责任,但在封建社会,女性对自己的生育行为并没有自主权。在世界各国,女性都曾被固定在“生育者”的角色上。
即使是现在的激进“田园女权者”,也总喜欢把“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挂在嘴边。她们用“生孩子“警告男人,以生育责任作为筹码,要求男性结婚出房出车出彩礼。她们认为这是平权,孰不知她们说出“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时,她们已经把女性放在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了。
子女随父姓的传统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女性只有招上门女婿,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冠姓权。
今天,大多数夫妻共同工作,共同赚钱,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但子女随父姓得到社会公认,男士们不愿轻易放手,否则太丢面子、有负延续家族"香火"的责任。大多数女性则尚未完全觉醒,还是认为”孩子跟谁姓都一样, 反正都是我孩子",压根儿没想过分享子女冠姓权,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孩子随母姓的只是极小比例,因为从生物学上来说,冠姓权实际上是一种捆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动物世界中,领地是雄性动物求偶的资本,没有领地的雄性动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权的本质其实是继承权,孩子和男方姓,般来说孩子从男方处获得的财产和男方家族的照顾就相应的多一些。
在争夺子女姓氏的男女大战中,子女冠姓权的取得,还是要靠博弈双方的实力。只是在当下, 女性整体上弱于男性,在博弈中并不占上风,不足以改变传统的习惯定势。所以,没有力量支持下,说什么都是空的。
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说过:“男人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并加以歧视而维系的。”
虽然我认为女性争取孩子的冠姓权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时机仍然没有成熟。总有一天,孩子的冠姓权这种权利会像女人不必随夫姓一样被广为接受的。
可以通过招赘,也就是说从兄弟或者堂兄弟那里过继一个儿子,或者通过找上门女婿。这样就能够实现子女随母姓,从而实现所谓的传宗接代。说到传宗接代,很多人觉得这代表着思想落后,但实则是一种家谱文化。就好像子女随父姓,更可能是出于子女和母亲的利益,家族文化其实也是比较平等的。
妻子在娘家是入女儿的家谱,在夫家入夫家的家谱,而丈夫在父亲家入儿子的家谱,在岳父家入女婿的家谱,无论是男人和女人都会入两个家族的家谱。家谱文化比养老思想更加准确地反映了人类的正常代际关系是一种接力关系而非回报关系。古代人的平均寿命比较低,而且医疗水平也不高,一个人如果病倒了根本活不了几天,为了病倒之后那几天寿命值得含辛茹苦的抚养好几个孩子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事实上往往是人们因为孩子成活率低,而饱受失去孩子的锥心之痛,老了也无法享受这些夭折的孩子的奉养。而且大体上每一代人都将上一代留下的恩惠和财富,连同自己一生劳动所得的财产扣除消费之后的盈余都给了下一代,每一代人给下一代更多而不是更少,这样人类社会发展才能进步。
除了遇见有些王朝末年或者是大的灾荒,或个人有恶习,智力太弱,那可能会造成下一代给下一代的没有上一代给的多,但这并不是主流,现在的科技进步,人均寿命延长,才轮得到儿女的一代的回报。正是因为社会制度将这种回报变成了强制性的义务,那么这就使得传宗接代从一个人的心理需要变成了社会需要
姓氏是否可以随母姓?
本文2023-11-21 21:49:3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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