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诛九族,嫁出去的女儿也在此列吗?
我国古代有诸多刑罚,其中最残酷的大概就是诛九族这一种了,因为古代的家族观念比较重,株连九族,那就等于是整个家族的人都要被抹杀,而且是永远的消失。
这个诛九族的灭族刑罚最早出现在商朝,当时的君王要迁都,遭到很多朝臣和宗亲的反对,君王就很生气,下令把反对者全家都杀死,这全家上上下下加起来追根问祖的牵连了九代人之多都被杀了。后来秦朝还把这项刑罚写进了国家法典中,叫族刑,秦朝的宰相李斯就是全家都被胡亥用了族刑。
汉唐时期对于诛九族重新有了规定,只有谋逆之类才会被判族刑,而且家族中未满十四周岁可以不杀,东晋时期规定施族刑时,妇女可以不杀,不过不杀的孩童和妇女都会成为奴隶。明朝的大学士方孝孺因为不给朱棣拟写即位诏书,为被施族刑,而且不是灭九族,是灭十族,上上下下数千人受牵连,场面想一想就很惨烈。
那这种灭族之刑对于已嫁出去的女儿算不算施刑的范围内呢?
诛九族上至高祖一辈,下到玄孙,如果按血亲关系算,那连侄女也都包含在内了,更何况身为女儿了,甚至女儿的孩子都要算在内了。那要是按家谱算,在父系社会中女儿是上不了家谱的,俗话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连族谱都没入,那自然就不算家族内的人了,所以如果以族谱为准的话,女儿嫁到夫家,那就随夫家了,或许还可以幸免于难。
九族里面包含有父辈的四族,即爷爷,父亲以及自己和儿子的兄弟,母亲的三族,即姥爷,姥姥,母亲三辈人,妻子的两族,即岳父岳母一辈的人,加起来称九族,但是执行的时候怎么抓那就由皇帝定了,甚至有时候住得近的邻居和关系好的朋友都会莫名受牵连,诛九族可以理解为灭门之灾,目的就是斩草除根,除去后患。
早先的满族人入族谱是要晚辈人将其入族谱,嫁入的女人只标注姓氏,不注明。本家闺女不入家谱。
现在不一样了。满族女人无论是本家闺女还是嫁进来的媳妇都可以正式入家谱了。
没必要结婚就入族谱。防止有变数。正式的族谱是不能胡乱添加修改的。
女儿的荣耀同样也家族的荣耀。女性能够获得的荣誉也不再仅限于相夫教子,而是与男子相同,可建功立业,兴家旺族,独当一面。既然女儿也可以有如此之多的光宗耀祖之能,同样是至亲血脉,同样是家族的骄傲,将女儿列入家谱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所以,尽管对于女儿入家谱尚有许多人存在不同看法和认识,但共渡网的家谱支持男女平等的观念,会员在建立家谱时同时生成父系家谱和母系家谱,并冀望男女的社会地位能够因为这些小小的创举而更加彰显平等。不仅是实际的地位,也是存在于人们观念中的平等。
古代诛九族,嫁出去的女儿也在此列吗?
本文2023-11-21 21:08:3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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