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林氏宗谱,本人温州永嘉大若岩镇的林姓,谁知道具体情况,是不是比干之后及其他
1-------源于子姓,出自黄帝高辛氏之后商朝比干,属于王侯赐姓为氏。传说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是炎帝、黄帝、舜
帝的姚姓与姬姓。相传炎帝扰乱各部落,黄帝得到各部落的拥戴,在阪泉(今河北涿鹿)打败炎帝。后蚩尤扰乱,他又率领各部落在涿鹿(今河北涿州)击杀蚩尤。从此他由部落首领被拥戴为部落联盟领袖,传说有很多发明创造,如养蚕、舟车、文字、音律、医学、算数等,都创始于黄帝时期。因而,后人赞誉之“能成命百物”。春秋后期被后世尊奉为华夏族之共同祖先“人文初祖”。周武王还因坚是在树林中所生,特别为他赐姓林,称林坚,从此便有了林氏。唐朝的林宝在《元和姓纂》中记载:“林,殷太丁之子比干之后。比干为纣所灭,其子坚逃难长林之山,遂姓林氏。”后来,林坚的子孙发展成为林氏的最大支派,使源于周平王次子林开、鲁国林放、鲜卑族丘林氏等支派之后的林氏无一能及。再后来,这支林氏又分出西河、南安等郡望,以及问礼、忠孝、林本、善庆、崇本等堂号。
2----源于姚姓姬姓,出自周平王的世子姬开,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东周时期,周平王姬宜臼有庶子名开,字
比干
林,其子孙以字为氏,称林氏,因周平王建都洛阳,故此支林氏起源于河南,也为河南林氏。宋郑樵在《通志》中记载:“林氏,姬姓,周平王庶子林开之后,因以为氏。开生林英,英生林茂、林庆,世系甚明。”周平王即位于公元前770年,在一批贵族和诸侯的护卫之下,他将都城迁于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自此之后,周王朝失去了控制四方诸侯小国的能力,进人了中国古代史上一个大动乱与大混战的特定时期——春秋战国时期。
由于姬林的生母不是周平王正室,所以在皇室中地位较低。后来,他的子孙改姬姓为林氏,成了林氏又一支主要宗脉。这支宗脉初始活跃河南郡一带,因此在族谱上以“河南林氏”相称
A |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调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纪传体是以人物为中心线索来编写的史书体裁,《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故A项正确;编年体是按年、月、日先后顺序来记述史实的史书体例,《史记》不属于断代史和编年体,故B、C、D三项错误。 |
我国具有悠久的家谱档案研究传统,春秋时左丘明著《春秋左氏传》,大量采用当时公卿贵族如鲁国三孙、晋国六卿等家族的家谱档案资料,成为家谱档案利用研究的篙矢。汉代司马迁编撰《史记》,更是大量采用家谱档案,使家谱档案利用研究正式起步。晋代贾弼撰《姓氏簿状》,这是第一本家谱档案研究专著,家谱档案研究利用趋于成熟。南北朝王僧儒继承发挥贾弼研究成果,编撰《十八州谱》,家谱档案研究利用达到鼎盛。唐太宗、武则天撰《姓氏录》、《氏族志》,林宝撰《元和姓纂》,家谱档案研究虽在发展,但水平没有太大突破。宋代郑樵撰《通志•氏族略》,收录百余部家谱,延续了家谱档案研究的传统。明清时代,虽然私家编撰家谱风气很盛,但家谱档案研究已经接近尾声。“五四”运动以来,运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利用开发家谱档案,成为时代的要求和呼声,著名学者潘光旦、杨殿询适应时代要求,对家谱档案经过科学推理分析,发表大量有关家谱档案研究著作、论文,初步完成家谱档案研究从古典到现代、从手工到科学的转变。可惜此后家谱档案研究陷于停顿,具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稀少,面对这种严峻形势,作为现代档案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把这项工作进行下去。
根据家谱自身状况和相互关系,进行全面完整系统整理,可以发现家谱档案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生死。家谱档案中最首要、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详细记录本家族男性成员的出生、死亡的时间、地点、状况,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家族人口发展繁衍变化状况。二、血缘。家谱档案详细勾画了本家族男性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构成一幅完整复杂的男性中心、直系血亲关系网络。三、婚姻。家谱档案还描绘了本家族男性成员的婚姻关系网络,每个男性家庭成员妻、妾的姓氏、年龄、家庭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记载内容。四、籍贯。家谱档案对本家族的祖籍、原籍、现籍都有详细记录,这些记录综合反映出该家族长时期迁徙移居的漫长过程。五、事迹。撰制家谱档案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本家族成员树碑立传,在家谱档案中记载本家族成员的主要经历,取得的身份、地位、成就等,理所当然。六、规则。家谱档案大多附载了本家族的清规、戒律、训示,这些清规、戒律、训示的思想内涵,不外是告诫后代要忠君报国、光宗耀祖、弃恶扬善等,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七、文献。家谱档案中附录了大量的家族文献,如家族成员创作的著作、文章、图画、书法等,家族成员获得的旨意、封赠、官诰等,具有极大的历史价值,不可多得。
家谱档案作为一个特殊的专门档案种类,与其它档案种类相比,它所蕴含的信息资源自有其固有的特性。一、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隐秘性。家谱档案的形成、保管、利用都是由本家族、甚至本家族中特定的人物负责的,往往秘不示人,外人不能接近,这就决定了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强烈的私有性、隐秘性,更需要开发利用,使其变成公共资源,为社会服务。二、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长久性。家谱档案本身和它的信息资源都是在长达数百年或数千年间形成的,信息涵盖时间跨度较长,可供长期开发利用。三、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原始性。家谱档案的内容是记载者或保管者的亲自经历,是未经加工的第一手资料,没有经过后天雕琢加工,朴素无化,其信息资源经过加工,便可成为精美玉雕。四、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稳定性。家谱档案的内容、形式长期以来都已形成固定格式,变化极少,其信息资源比较稳定,有规律可循,开发利用较简易。当然,勿庸讳言,家谱档案信息资源也存在某种缺陷、不足,有的宣传反动血统论,有的鼓吹个人英雄观,还有的散布封建迷信说,这些都是家谱档案信息资源中的糟粕,应当予以废弃。
二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的提供利用,有许多途径,直接提出原件供查阅,是最基本、最简单的家谱档案提供利用形式之一,利用者根据自己利用目的,直接从家谱档案上采用信息资源,使之转化为社会或经济效益。但是,这种提供利用形式,会损害家谱档案本身,还属于初级、简单、低效的提供利用手段。为了避免损害家谱档案,有的档案机构尝试利用照相缩微技术,将家谱档案制成缩微胶片拷贝,供利用者检阅,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提供利用方式。随着微机网络时代的到来,将家谱档案输入微机网络,供利用者调阅查询,已经成为可能,并已付诸行动。如上海、新加坡联合设立寻根网站,将家谱档案输入微机网络系统,供利用者使用,使家谱档案提供利用上升到高级、复杂、高效的层次。
对家谱档案进行科学研究,开发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具有多种形式、方法和手段,编辑加工是家谱档案科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家谱档案的编研成果主要有:一、资料汇编。资料汇编的种类有全录式、节录式、全录节录结合式。全录式家谱档案汇编就是将全部家谱档案整理加工出版,它能全面、完整地向利用者提供家谱档案资料,为他们的利用提供选择机会,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节录式家谱档案汇编主要有名人望族家谱汇编、地区家谱汇编、时期家谱汇编、专题家谱汇编等,但它对全面利用家谱档案则稍显不足。全录节录结合式家谱档案汇编的好处在于既吸收了上述两种汇编的长处,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可谓鱼与熊掌二者兼得。二、年表。利用家谱档案编辑名人年表,也是编研成果之一。利用家谱档案资料,按年代、月份、日期、时间顺序,详细记载某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人生过程,就是某人的年表。年表对利用者了解某人生活经历和时代背景,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图集。由于受古代落后科学技术局限,我们已很难识古人庐山之真面目,而家谱档案中保存了大量古人相貌、住宅形状、墓地地势等图画,这些图画绘制精美,真实可靠,把它们从家谱档案中提炼出来,编成图集,是非常难得的珍贵资料。四、论著。开展家谱档案科学研究,撰写论文、著作,既是利用家谱档案信息资源的产物,同时又是开发家谱档案信息资源的工具,它们是最普通、最常见的编研成果。五、传记。家谱档案还是编撰人物历史传记文学、**、电视的主要资料来源。人物历史传记的最显著特点是真实可靠,新颖独特,可读性强。要保持这些特点,都离不开家谱档案,家谱档案是传记的原型和基础。六、电子软件。把家谱档案编制成电子软件,输入微机网络,也是科研成果之一,它与将家谱档案直接输入微机网络的区别在于,它对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已经进行了加工,体现了编制者的意图,并非简单地把家谱档案从文字向电子载体转换。
三
通过开发利用家谱档案信息资源,能够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编史修志的助手。编史修志是家谱档案最基本、最传统的作用之一。由于年代久远,有许多重要历史事实已不能得窥全貌,给编史修志带来极大困难。家谱档案中的有关记载,往往成为解开历史之谜的关键。1992年,全国第六届诸葛亮学术研讨会举行,家住浙江的诸葛亮第49世孙诸葛方成向大会提供《诸葛氏家谱》,解决了长期困扰史学界的问题,即诸葛亮后代2000年间的生存的情况。河北省邯郸市档案局在编写辛亥革命烈士张廷辅著作时,由于史料缺乏,工作陷于停顿,后来通过查阅《张氏家谱》,搞清了许多疑问,终于将该书编辑完成。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家谱档案有很多传统文化方面的内容,这些传统文化绝大部分都有其积极意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责任继承,加以发扬光大。陕西旬邑县发现《肖氏家谱》,详细记载了该地名人肖之葆先后四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过程,我们从中可以窥视古代科举制度之一斑。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统一祖国的桥梁。近年来,海外侨胞、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纷纷回原籍查阅家谱,寻根访祖。特别是台湾同胞根据家谱记载,到祖国大陆原籍地认祖归宗,真正认识到自己是真正的中国人,而不是台独分子所说的“台湾人”,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向心力,对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即使台独死硬分子吕秀莲,当初也曾回福建访问故居,查阅家谱。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发展经济的工具。受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家庭经济在我国主要经济成分中占有一定的比重,特别是三胞家族财团,更是比比皆是。近年来,祖国实行吸引外资政策,三胞纷纷来大陆投资设厂,他们投资设厂的首选地点,往往就是家谱档案记载的祖籍、原籍地。有一位祖籍河南新乡市的林姓华侨,通过有关部门收集本宗家谱,建立全国林姓宗亲会,发动会员在桑梓投资办厂,极大的促进了新乡市经济发展。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民族团结的纽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0余个少数民族,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少数民族史料极其缺乏,而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却弥补了这个空白。云南腾冲县刘氏家谱《彭城春秋》中,记载了许多刘姓少数民家族发展变化史实,难能可贵。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人口资料的来源。我国人口发展史料缺乏,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而家谱档案信息资源则恰恰弥补其不足,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从家谱档案信息资源中,我们可以搜集出古代人口发展流动资料,总结出人口发展流动分析报告。如明万历年间编撰的河北武安《白氏家谱》,详细记录了该家族永乐年间(1403-1425年)从山西移居邯郸的历史。从河北磁县《谢氏家谱》中可以发现自明初洪武元年(1368年)至清初乾隆五十四年(1736年)368年间,该家族从一对夫妻已发展到180余人。
家谱档案信息资源是水文地质的资料。由于家谱档案中大多记载着本家族住宅、坟墓周围的风水脉穴等情况,我们可以对它加以利用,从中寻找古代地形、地貌演变历程,了解地质水文概况,为经济建设服务。
《百家姓》是我国流行最长,流传最广的一种蒙学教材。它的成书和普及要早于《三字经》。据南宋学者王明清考证,该书前几个姓氏的排列是有讲究的:赵是指赵宋,既然是国君的姓理应为首;其次是钱姓,钱是五代十国中吴越国王的姓氏;孙为当时国王钱俶的正妃之姓;李为南唐国王李氏。他判断《百家姓》“似是两浙钱氏有国时小民所著”。所谓“有国”据史书记载,吴越在宋太祖开国后,还存在一段时间,至宋太宗兴国二年才率土归降。可见这本书是北宋初年问世的。
《百家姓》采用四言体例,句句押韵,虽然它的内容没有文理,但读来顺口,易学好记,与《三字经》、《千字文》相配合,成为我国古代蒙学中的固定教材,该书颇具实用性,熟悉它,于古于今都是有裨益的。
为按照传统的观念,人死之后就要去见远古的老祖宗,如果老祖宗认不出自己的子孙,不让他认祖归宗。
在病人临终之前,家属必须要给他沐浴更衣。这实际上是给死者进行的第一次化妆整容。但是这样的的沐浴更衣,已经远远超出了服装本身的物质形式。
1家谱有哪些基本内容
标准家谱的编写格式
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24项:
1谱名。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世典、宗谱、支谱、房谱、祖谱、故谱、合谱、谱传、真谱、私谱、本书、族系、族讲、石谱、系谱等,也有的称为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恩录、族谱图、大同谱、大成谱、联宗谱、先贤录、传芳集、家传薄、先德传、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源流大典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事迹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2谱序。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遗像、像赞。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考。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族约。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中国家谱知识简介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
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
祭毕合族会食。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
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九族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
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
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九、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
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
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3一部完整的家谱基本哪些常见内容
一、谱名
谱名中最重要的是谱籍和姓氏,即是什么地方、什么家族的家谱,为什么这样要这样写?更准确的反映家谱作为“史书”来反映信息,不然,编修的人当时明白,经年累月之后,转之何人何地?便无从查考,给后人寻根带来巨大困难。
二、像赞
人物像赞有各种表达,或始祖,如三皇五帝,也可以是近祖,或者迁祖,还可以是自古到今的家族内非凡的人物,特别杰出的人才。以昭示后人发奋图强。
三、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四、目录
全部家谱内容提要,以便检索。
五、谱论
谱论,即谱学理论,从司马迁开始历代都有名家,如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朱熹,王阳明,比如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曰:“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且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郡府县志,一国之史;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
六、凡例
凡例,即修谱的原则,规定,比如哪些人可以入谱,哪些人不能入谱,对人的次序的排定,哪些内容怎么去写等等,就是规定家谱里面都有什么,这个显示出编修之人的主观态度,如明朝家谱对女性入家谱,就很明确的规定:丈夫之后跟原配,接着依次是:继配,侧室,妾,纳,除原配外,这些二三四五老婆不可以有名字,原籍,生卒,等,这个男尊女卑的“名分”观念,尤 是对女性的一种变态的歧视。
七、家训
不要误解,《家训》不是家谱内容,这里为了突出家训的内容做个配图,中国是家天下的社会结构,名门望族是一大特色,家训家风起了很重要的教育作用。
八、世系
世系是家谱内容的核心部分,从家族第一世开始,记载其生卒,婚配,事略,墓葬,其人如何?一目了然。
九、传记
传记,不是每个人都有,是对家族内的杰出人物,立功立德之人的具体描写,反应出这些人物的杰出品质, 垂范后辈,是榜样力量。可分内传。外传,内传是五服之内,外传是五服之外,还有列传,分门别类,比如家佣,二三四老婆中的贞烈之妇,可做列传,这已经不适合今天。
十、谱跋
上图是梅曾亮的家谱跋语,他自夸了一下,“知岩”以乡兵保障宣州,然后对家族的分派流迁做了陈说,所以跋语就是做谱之后的感想,经验,过程等含有者的寄托之语。
十一、领谱字号
家族支派繁多广布,必须有字号,作为验证, 跟对号入座一样。家谱一般就包括上述内容,除此之外比较重要的包括,祠堂,敕封,艺文,契约等还有一些图表,制作时可根据原谱内容确定。没有原谱,就必须另起创谱,不使历史中断,再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内容。
4家谱国际:修家谱需要必备什么知识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
族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家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在家规、家训中,伦理纲常礼教作为其理论基础占有中心地位,三纲五常、孝悌忠信的内容占全部内容的大半。族谱中的家规、家训除上述内容外,还有“睦族人”、“和亲友”、“恤孤贫”以及“戒赌博”、“戒奢侈”、“戒懒惰”、“戒*逸”等等,对家族成员的行为、举止作出规范,这也是足资我们今天借鉴的有益的成分。
族谱研究的另一现实意义是通过家谱研究,满足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谒祖”的需求。“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海外华侨看到祖国繁荣昌盛,欣欣向荣,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纷纷回国寻根谒祖,探亲访友,慷慨解囊,投资家乡的经济建设。家谱作为一个家族血缘关系的总记录,将海外华人与祖国亲人紧紧连在一起。
研究家谱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对我国传统家谱进行内容、体例、结构等的分析,来构建一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需要的新型族谱。一部新型族谱或家族档案,其编制原则应是既符合现代家庭的需要,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具备传统族谱的“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作用;编法既继承传统族谱中的一些优秀成分,也要创制适应现代需要的内容。小家安,国家强。
族谱研究的现实意义当然不止于此,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族谱这个蕴藏丰富的资料宝库还会为我们提供许多新的其它资料,谱牒学这门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也会不断发展,日益走向成熟。
5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家谱的主要内容:姓氏源流和世系表。
一、姓氏源流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一些史学专家认为,历史上的王朝更替、社会动荡导致了家谱的断裂残缺,很多族谱都由后人凭想象臆造。
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性和确实性。重视传统的中华民族,有不少家族在重修宗谱,由于南北各地的语言、风俗、长相等均不同,世系联系在一起,其纸谱真实性值得推敲。
二、世系表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1)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
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2)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
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3)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
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4)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
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葬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
扩展资料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
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如今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家谱 (人文资料)。
6家谱都记载些什么内容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
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 族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
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在1960年代中国的破四旧运动中,家谱被当作四旧遭到清理,“成千上万”的家谱被毁,很多中国人不得不毁掉家族世代珍藏的家谱,这对于研究中国人的人文历史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编辑本段]家谱的起源 关于家谱的起源,虽然目前学术界众说纷纭,但从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碑文等中国早期文字,及史类文献对家谱起源的考证,家谱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周代已有史官修谱制度并撰有《世本·帝系篇》。尽管先秦《世本》早已亡供,今本《世本》是清人所辑,但从辑有的篇目可见,《世本》汇集了中国自黄帝到春秋各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族谱系,是一部对前代和当代各血缘集团系谱进行综合、总结的全国性的总谱。
家谱的起始与士族门阀制度有重要的关系。 自魏晋以后,谱牒之学大盛,一些士族门官都以此互为夸耀。
但隋唐及其以前得到谱牒早已亡佚殆尽,宋、元及明朝的家谱也所存寥寥。现在能见到的,主要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家谱。
家谱的名称很多,大体唐以前都称家谱、家传的,宋代又有宗谱或族谱之谓。到了明代,特别是清代以后,名称更多,如宗谱、世牒、世谱、家谱、家乘、家志、谱录等。
[编辑本段]家谱的形式 家谱的形式有多种。在文字家谱出现之前就有口授家谱和结绳家谱。
后来,人们有的用图表裱制垂挂于中堂的,也有的装订成册供家人翻阅的。历史上,官宦人家一般都是采用装订成册的家谱。
而平民百姓、经商士绅、豪门则多为悬挂供后人供奉的图表式家谱。 [编辑本段]家谱的内容和作用 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血统的证明,是为袭爵和继承财产服务的,其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的说明。
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都要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比以往有所增加。 到了宋代,官方修谱的传统禁例被打破,民间编撰家谱的风气更加兴盛,这时的家谱在政治生活中基本上不再发挥作用,其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
家谱经常被反复修撰,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 到了明清两代,家谱修撰的结构已基本定型,流传到现在的家谱也极为丰富。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图,既某人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其父何人;第二部分是家谱正文,是按世系图中所列各人的先后次序编定的,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时代、职官、封爵、享年、卒日、谥号、姻配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50余字,短者仅二三字,实际是人物小传;第三部分为附录。
有些家谱,在立谱时,便确定了家族世系命名的辈分序列,而且事先标定字号,辈分清楚,乡间名之为“排辈”,实则是排资论辈的意思。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男子在起“大名”时,必须以预定的某字作为名字的一部分。
这个字要放在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个辈数层次不一定完全一样,但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 [编辑本段]家谱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一 、家谱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与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史类文献。
关于家谱的起源,目前学术界众说纷坛,从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碑文等中国早期文字及史类文献对家谱起源的考证,家谱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周代已有史官修谱制度并撰有《世本·帝系篇》。
尽管先秦《世本》早已亡供,今本《世本》是清人所辑,但从辑有的篇目可见,《世本》汇集了中国自黄帝到春秋各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族谱系,是一部对前代和当代各血缘集团系谱进行综合、总结的全国性的总谱,《世本》的意义还在于证实谱学研究发轫于周代,是家谱研究的源头。 就家谱的形式而言,唐代以前的古谱和现存的以欧阳修、苏洵创制编撰体例为特征的明清家谱有所不同,但家谱作为绵延不绝的人类历史象征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究其原因除了追本溯源寻根问祖的目的以外,还在于对家谱重要价值的认识。
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有过"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之说,把家谱与国史、方志相提并论可见其重要。 古代家谱研究的内容主要在于对谱学的本身,包括谱例的撰写以及家谱发展历史的研究等方面。
家谱的应用研究始于汉代,《史记》中有关帝王谱牒的记载,说明汉代司马迁已经把家谱资料应用到史学领域一纪传体史书的撰写中去。后代史学家继承了这一传统,后代编撰的纪传体断代史如班固撰《汉书》、陈寿撰《三国》。
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谱牒资料。
中国古代对家谱资料的应用主要在史书、方志和人物评传的撰写过程,体现了谱牒的史料价值。 二 、到了本世纪20年代,随着社会科学新领域的开拓,有学者从人口学、优生学。
7百家姓各家家谱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通志·氏族略》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女子)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天下同姓是一家,故而同姓不婚)。
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注“贵者有氏”: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裂土封侯),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张姓是华夏大姓之一,人口近一亿,遍布全国及世界各地。张姓祖根在哪里?有的说河北清河,有的说山西太原,有的说河南濮阳。
为了寻清这个问题,本会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举行了两次张姓起源学术研讨会,进行了实地考察,掌握了大量史实,确认中华张姓始祖是挥公。挥公得姓于帝丘(今河南濮阳),帝丘是张姓先民最早的祖居地,张姓源于濮阳,其他地方只能是流,是支脉。
一、史籍及谱牒依据 我们查阅有关张姓始祖挥公的记载见之于书的有17种之多。 《世本》日: “挥作弓,牟夷作矢。”
这是今见最早的关于挥的记载。《史记·五帝本纪》日: “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西陵之女,是为嫘祖。
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日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日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日昌仆,生高阳,高阳有圣德焉。
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唐·林宝《元和姓纂》云:黄帝第五子青阳生挥,为弓正,观弧星,始制弓矢,主祀弧星,因姓张氏。”
宋·欧阳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日: “张氏出姬姓,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子孙赐姓张氏。 ”清·乾隆朝重修《张氏族谱·受姓渊源考》: “张氏出自黄帝轩辕氏,生少吴金天氏,又号青阳氏,第五子挥始制弓矢,官为弓正,主祀弧星,世掌其职,赐姓张氏。”
从上述文献可知,挥为张氏得姓祖,这一观点,除宋代郑樵所著《通志》认为解张是张姓始祖外,其他史书均无疑义。 但是,挥是黄帝之孙,或是黄帝之子;挥是玄嚣青阳氏之子,或是少昊青阳氏之子,却有分歧。
我们认为,挥是黄帝之孙、玄嚣青阳氏之子。其根据有二:①《国语·晋语》日: “凡黄帝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嬉、姑、儇、依是也。
”(其中有二人同为姬姓,二人同为己姓)。《史记·五帝本纪·注释》、《世本》、《大戴礼记》等文献均有同样记载。
黄帝子所得十二姓中没有张姓,这说明张姓非黄帝所赐,挥公非黄帝之子,乃黄帝之孙,和帝颛顼是亲叔伯兄弟,是同时代人。②当代著名民族源流学家何光岳先生考证,少昊金天氏本东夷族,非黄帝后裔青阳氏,亦就排除了少昊为黄帝之子说,挥为玄嚣青阳氏之子是比较可信的。
但是,鉴于“挥为黄帝之子或孙”的问题,在历史上已争论了几千年,且各有重要文献依据;挥生活在上古传说时代,后世史书不一致、有争议,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态度是:两种观点应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求大同存小异,谁也不能强迫谁改变族谱。
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姓氏文化研究的深入,认识会逐步统一的。 二、地望考察 玄嚣因何得号青阳氏?这与其封邑有关。
我国自古至今,均以“山南水北为阳”。青阳,即清水之阳(青、清古通用),而古清河就流经濮阳。
《读史方舆纪要》日:“淇水过内黄县南为白沟,亦日青河。”又日:“淇水……经内黄、清丰之间,其下流人大河,故渎今湮。”
《前汉书·地理志》日:“清河水出内黄县南。”以上引文说明古清河与淇河、白沟为一河的不同名称。
《诗经·卫风·氓》篇: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涉淇”即“涉过淇水”,“淇水”即是“古清河”;“顿丘”古邑名,在今濮阳城西、浚县境内。从这首古诗也说明帝丘附近有古清河。
今濮阳市区张仪村、班家、店当一带村民,仍称村北为北清河、村南为南清河。张仪村系战国时期纵横家张仪故里,至今村内尚有“张仪祠遗址”。
该村有张、尹、李等八姓,只有张姓是老住户,其他均是迁入户。据清光绪二十五年续修的《李氏族谱》载:“李氏出陇西蔓延天下,明洪武年间,自洪洞迁于开州北王家庄后,自王家庄移居清邑张仪村。”
清光绪年间续修的《尹氏家谱》载:“尹氏世居山西之洪洞,明成化年间徙居清邑张仪村。 ”该地为什么称“清邑”?定与古清河流经此地有关,很可能就是玄嚣的封地“清阳”。
“清邑”明代尚存,今已不在。据著名历史学家朱绍侯先生讲:“帝丘(今濮阳)在上古时期是东夷族势力与黄帝族势力的交接地区。
因此,黄帝必须在帝丘设防,所以把其子玄嚣封于青阳。 ”由此可知,张姓始祖挥公,自幼便生活在古清河上游其父的封邑,年长之后又在帝丘辅佐帝颛顼。
由于挥十分聪明英武,他夜观弧星,折枝弯条,始制弓矢,大大提高了颛顼部族的战斗力。弓矢用于狩猎,猎获的鸟兽空前增多,提高了部族的生活水平;用于战争,打败了与颛顼争帝的共工部族,。
“唐宋变革论”者主张唐宋之际的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就阶级关系的变动而言,诸家意见各不相同,大致似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唐代门阀士族地主仍占统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产制,唐宋之际,衍变为官户统治和客户佃农生产制。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会,佃户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典型的农奴,宋代开始“近世”,佃户与地主是平等的经济关系。
三、汉唐间是奴隶生产制,宋代开始确立中世庄园农奴制。
由此可见,唐宋变革论的观点涉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说唐代是古代奴隶制一条,本文略而不论。
自唐初建国至南宋灭亡,其间长达六百余年,如果以唐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北宋后期乃至南宋时的情况相比。在长达四、五百年内,确是存在巨大差异。假使将中唐后的情况与五代及宋初相比较,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唐初与唐末的差别更显著。陈寅恪先生说,唐史可以分前后二期,分野在唐朝中叶。“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所言极为中肯。现在,只就唐宋变革论所涉及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的状况略抒浅见如下。
一、 关于唐代门阀土族阶层地位的估计
主张门阀士族在唐代仍占统治地位的主要依据是:
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卢、李、郑四姓占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
二、唐代门阀士族经济实力的雄厚基础是封爵食邑制。
三、士族重视族望、谱牒与婚姻,山东士族甚至不屑于与李唐皇室通婚。
众所周知,汉魏之际逐步形成并在西晋正式确立的门阀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证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权,占田制和荫客荫户制使士族占有大批田地,免除赋役,庇荫亲属,奴役众多劳动者,享有经济上的种种特权。士族重视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袭特权。
然而,门阀士族地主的盛世并不长,经过农民战争的打击以及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断火并,士族地主们的政治、经济实力逐渐丧失。唐朝不再存在九品官人法和占田荫客荫户制,士族没有了世袭特权。太宗贞观时修《氏族志》,高宗显庆时编《姓氏录》,既是压抑正在衰颓中的旧门阀士族势力,同时又是企图通过立法培植新的门阀士族。然而历史的发展已使唐代不再具备门阀士族再生的社会条件,所以在唐朝始终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新门阀士族。只是在唐初,旧门阀士族地主仍有一定的潜在力量。七姓十一家自为婚姻,便是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体现。尽管如此,旧门阀士族地主没有因此壮大门楣,起死回生。
说唐代门阀士族始终存在,有很大政治、经济特权,是经不起检验的。据统计。崔、卢、李、郑四姓在唐代任宰相者九十三人次,而在唐前期任相的是二十九人次(崔氏十一人,卢氏二人,郑氏一人,包括皇室李氏在内的李氏十五人),其余六十四人次均在中唐以后。如此看来,难道是门阀士族实力在唐后期有了复兴若然,其政治和经济基础何在呢有人说唐代藩镇也是门阀士族,这种“士族”与两晋南北朝以至唐代的旧门阀士族怎么能等同视之呢
说封爵食邑制是唐代门阀士族力量强大的经济基础,同样难以令人信服。王公贵族衣食租税早在西汉已很盛行,而史学界没有人认为那时存在门阀士族。唐代封爵很滥(中唐以后尤甚),食邑根本无法与汉、晋时代相比。何况唐代有封爵和食实封的人大多并非门阀土族地主,那些食封之家在唐玄宗时改向朝廷领取封户租谷,不能再派人直接向封户索取,正好标志着食封制的蜕化。因此,封爵食邑制在中唐后已显著走向衰落。当然少数残余现象长期存在,直至北宋前期仍未完全消失。如果认为唐后期四姓担任宰相者多,是有封爵食邑制为其经济基础,显然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若再由此推论,认为门阀士族地主在中唐后曾经复兴,那就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人们乐于引用南宋郑樵和王明清的言论,说明唐代旧士族的力量始终强大。特别是郑樵所说,隋唐以上“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五代以后谱书散佚,其学不传,用以证明谱学与门阀士族共存亡。实际情况并不尽然。谱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表明它并非门阀土族地主所专有,唐代主要官修谱牒在《氏族志》和《姓氏录》之外,还有《姓族系录》和《元和姓纂》等,在“冠冕之家,兴衰不一”条件下,官修姓氏书有如柳芳所说,“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
官谱不究血统渊源,明显不同于士族谱。贞观氏族志草稿说,“营户、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许敬宗嫁女给奴隶出身的禁卫大将军钱九陇,为钱氏“曲叙门阀”,说明唐初以来诸色人都各有谱牒,谱学内涵已有了重大变化。
官谱在中唐后已很少修造,私谱修撰却是方兴未艾。颜真卿撰《颜氏世系谱序》,于邵写《河南于氏家谱后序》,大宦官仇士良同样有家谱,众多宗法性的家谱并没有因唐末大乱而废弃。洛阳周氏避乱徙广陵,“谱牒存焉”。由于私谱的广泛存在。才使通晓谱学的吕夏卿在北宋时有可能撰写出唐代世系诸表。北宋前期,江西欧阳修、四川苏洵都在分房编修族谱,仍采用中唐以来的传统修谱方案。苏洵说,唐宋之际谱牒暂废原因,一是官僚士大夫不讲,二是新贵们不愿谈及贫贱的祖先。王安石撰许氏世谱,自曹魏许据以下直至北宋仁宗时之许元等人。——胪列名字官称。如果唐末以后不存谱牒,他决不可能源源本本编写谱牒。可见强行把谱学兴衰与门阀士族地主的盛衰划上等号,显然缺乏说服力。
姓氏中之地望、族望原是门第之象征。南北朝时期,同一门望之中还区分高下等第。唐代门阀士族衰颓,分居各地同一宗姓之人只是沿用旧望,已无多大实际意义。唐人刘知几说门望多伪,“碑铭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袁氏系于陈郡。杜氏称之京兆。北宋宋祁说,唐人所好,“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南宋赵彦卫也说,唐人“推姓显于一郡者谓之望姓,如清河张、天水赵之类。世人惑于流俗,不究本宗源流,执唐所推望姓,认为己之所自出,谒刺之属显然书之”。大量事实表明,郡望遗风在我国长期残存,显然不能以之为门阀士族兴盛的证据。
以四姓“男女婚嫁,不杂他姓”,皇室也难以与之通婚娶,证明门阀士族势力至晚唐时仍很强大,亦不稳妥。事实上,唐初以来不少新兴勋贵都与四姓通婚,唐睿宗、玄宗、肃宗、德宗、顺宗、宣宗的女儿都曾出嫁崔氏、卢氏子。公主出婚其他旧族子弟为数更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唐高宗以来,公主出嫁时,“以贵加于所尊”,竟让舅姑降礼答拜,公主身死,丈夫要服丧三年。类似情况,自然会导致旧士族家庭的强烈反感,何况李唐政府曾宣布四姓为禁婚家,他们由于政治上的衰败和社会生活中长期产生的积怨,再加上公主倚仗皇威,羞辱舅姑与丈夫的行动.出现不愿与皇室联姻的情况并不足为怪。
那么,对于唐后期诸旧族人士所拥有的实力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正确认识衣冠户的登场是解决这一疑难问题的诀窍。衣冠户正式取代了门阀士族。成为宋代官户的前身。
众所周知,门阀士族在其盛世合法享有免役特权。随着其衰败,免役特权就消失了。唐初以来,只有五品以上高官依法豁免其家赋役,这批人中固然有的出身旧门阀士族,而更多的人却并非如此。某些家庭连续几代为高官或宰相,却并没有跻身于门阀士族。唐代前后三百年间,所有新进人士没有一个姓氏被社会上公认为门阀士族,比诸两晋南北朝时期常有一些姓氏崛兴加人士族行列的状况大相径庭。门阀士族的不景气实在是昭然若揭。
当然,旧门阀士族诸姓氏在唐代并没有消失,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还相当强大,即使经过唐末农民军的大扫荡,在五代十国时以及赵宋统一南北后,从《太平寰宇记》所列宋初诸州郡的郡姓,从《宋史》列传中,都不难发现南北朝以来很多门阀地主的后裔在宋代(尤其是北宋)并没有亡绝。神宗时,王存编修《元丰九域志》不列郡姓,书成上表时,特别说明“氏族所出”,已“非当世先务”。它说明姓氏学的衰微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认为唐末社会大乱以后便不复存在了。
门阀士族长期崇尚儒家经学,有文化素养。在他们失去政治、经济诸特权后,被迫参加科举考试。赵郡李德裕自称其祖父李栖筠在玄宗天宝末,以仕进无他路,参加进士试以步人仕途。事实上,当武则天执政以来,河南郑繇、郑遂初,河北崔日用、崔沔、崔浞,关中韦虚心、韦述等旧族子弟业已纷纷参加进士考试,只是在天宝以后,旧族子弟举进士者为数增多。德宗贞元以来。宰相多以翰林学士充任,而翰林学土常由进士出身。人们注意到范阳卢氏在德宗以后中进士者一百一十六人,旧族崔氏也存在类似现象,与其把这类情况说成是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大,毋宁说是旧士族子弟所采取的应变措施。
隋唐之际创建的科举制,进士科最受重视。所试时务策与诗赋。并不是旧门阀士族地主子弟所熟谙的通经明礼。他们既不能平流进取以致公卿,只好利用家传旧文化,随时应变以猎取名位。于是,他们和庶民地主的子弟同时趋向进士科应试,史家们通常称之为士庶合流。
唐武宗诏书宣布,凡是进士及第者称为衣冠户,其家享受轻税免役特权[16]。进士及第便成为一种殊荣。必须注意,会昌诏书是在社会上已有不少冒牌衣冠户免役的情况下,才明文规定真假衣冠户的界限,法令不允许以假乱真,可以看出,衣冠户在此之前实际是早已存在了。
衣冠户不考究每个人的家庭出身,只看他是否进士中第。由是,同是衣冠户的人,他们原先各自不同家庭出身的界限消失了。组成了新的地主阶级阶层。我们决不能因为衣冠户中有的原是旧门阀士族地主的子弟,便断定衣冠户仍是士族地主,或者说衣冠户的存在,乃是门阀地主力量依然强大的体现。
在地主阶级专政的时代,封建政权要不断从地主阶级中提拔统治人才,并给予一定的特权,科举选人适应了庶民地主力量壮大的社会需要,那些中了进士的衣冠户。不论他们原来的家庭出身如何,“既恃其不差不科,便恣其无畏无忌”。即使在混乱的唐末五代十国时期,衣冠户依然合法存在,宋人张纲的远祖在南唐时,“尝以衣冠户携是书(指唐朝告敕)免充军名。”说明十国的江淮以南地区,也同样存在衣冠户。赵宋建国后的五、六十年内。随着科举制的发展,每年经由进士科入仕的人数成倍地增长。宋真宗时,衣冠户名称尚见于史册[19],仁宗以后,正式为官户(品官户)所取代。因此,宋初编撰《刑统》,其中所说官户,仍只是沿袭唐代属于奴婢贱人的性质。显而易见,唐宋变革论者关于旧门阀士族消失于唐末,宋初已出现新官户的论点,很难令人折服。
二、唐代部曲与佃农
说唐代是农奴制时代,便要讲清楚广大农业劳动者是被束缚在地主土地上耕作,子孙世袭,可以买卖,但却不能任意屠杀。
部曲佃客生产制的主张者以为部曲、佃客是典型的农奴。事实上,唐代的部曲和佃客身分不同,他们之间差异很大,是否农奴,需要逐一验证。
唐代部曲的定性资料,集中记载于《唐律疏议》中,它表明部曲原则上由奴婢放免而来,是私家所有,身系于主的贱人(家仆)。他们不像奴婢那样是主人的资财,但可以由主人变相买卖,主人强奸部曲妻女无罪,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反之,部曲奸主,纵逢国家大赦,也不许宽恕赦原。只有主人谋反逆叛要颠覆国家政权时,才允许部曲告主。凡此种种,说明部曲对主人有强烈人格隶属关系。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部曲和农业生产有着具体的联系。
唐前期的部曲既不受田,也不纳课,律疏的有关记载,或是西州出土文书,乃至其他史书所记,都未见部曲和土地有什么联系,更谈不上被束缚在土地上耕作。既不参加农业生产,自然不能说他们是农奴了。史籍往往是部曲、奴婢并称,通常被用于从事家务劳动,纵使个别部曲参加过农业生产,就其整体而言,很难说他们是依附农民,而只能说他们是合法的封建依附者。中唐以后,部曲数目更为减少了。
顺便指出,当时社会上被视为资产的奴婢.其中确有一些被用于从事农业生产,但并不能称之为农奴,何况奴婢用于农业生产在全社会中所占比例极小。社会历史的发展很不平衡,除了奴役严重的奴婢而外,有的奴婢在中唐后发生了分化,出现了雇佣现象,甚至开始涌现依附关系甚强的人力、女使。到北宋中叶以后,人力、女使的数量有了较大发展。这样的一批人,同样也并非农奴。
所谓部曲佃客制的佃客在唐代是否农奴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毋庸讳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存在过类似于农奴的法定田客,他们父子相承,身分卑贱,必须经过放免才能为良。这类田客在唐代早巳不再存在。
《唐律疏议》卷27记“官田宅私家借得令人佃食,或私田宅有人借得亦令人佃作”,表明唐初以来官私田地出租已相当普遍。官田通常包括职分田、公廨田、驿田、屯田等,佃作者是“人”(民),不是贱隶。史称职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西州出土开元十九年(731年)文书记公廨田、职田,“不得抑令百姓佃食”。可见租佃官田者是“民”、“百姓”。私田出租同样是“令人佃作”。天宝十一年(752年)诏云:“王公百官之家”,广置庄田,“别停客户,使其佃食。”说明租佃官私田地的是乡村下户和客户,他们都是良民。
安史之乱后,代宗敕令所有在各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客户,“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问于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一律编附当地户籍,征调赋役比当地居民(土户)减半。住在庄荫家的客户仍是百姓齐民。其后,豆卢革说,他在“鄘州虽有两三处庄子,缘百姓租佃多年”,他曾“纵田客杀人”,这都说明租佃的田客仍是百姓。
封建社会里地主占有大量田产用以剥削少地无地的农民,这是中外历史上所共有的。在我国,不仅唐代没有,即使汉魏六朝时也并不存在西方中世纪那样的农奴制。唐代的佃农比以往的田客荫户更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唐代佃农(包括半自耕、半佃农)不是贱口,他们和庶民地主在名义上所尽义务和享受权利相一致,而以往的田客只注地主家籍,是法定的贱口。这一巨大变化和门阀士族在隋唐之际的地位密切相关,从隋代依豪强为佃农的浮客到中唐时广泛发展的客户佃食制,标志着门阀士族的衰颓和彻底崩坏。
二、唐政府对地主的佃农人数没有任何限制,而在过去,对田客人数有着明文的具体限额和等级规定。
三、自唐睿宗、玄宗以来,官府公开允许各地按照本乡原有习俗发展租佃关系。此乃史无前例的创举,它反映全国范围内的租佃早已自发地盛行。所以,玄宗天宝诏称“远近皆然,因循亦久”。租佃方式的千差万别,充分体现了辽阔地域内各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唐五代两税法时期,朝廷不再限制土地兼并,土地集中由是更为加剧。晚唐时,有人揭示说,民有五去,包括了“势力侵夺”和“降人为客”,可见很多佃农乃是破产农户。
唐代佛道盛行,寺观占有大量田地,通常由僧俗劳动者(佃入。即种田人)从事耕耘,西州出土文书中的“佃人”也肯定包括了佃农在内。江南潭州大沩同庆寺,“僧多而地广,佃户仅十余家”,诗僧齐己即是佃户胡氏子。可见寺观与世俗地主一样,租地者常为贫苦百姓,而不是过去那种只注家籍的卑贱田客。
吐蕃占领河西时期,敦煌出现了一批寺户,这批人看不出与北魏“遍于州镇’’的寺户有何前后承继与演变之痕迹。敦煌寺户因缺乏牛粮种子向寺院有关负责人借麦。他们身分世袭,地位低下,却自有一定经济。其时,吐蕃尚处在奴隶制时代,敦煌寺户很可能是其势力进入河西后,汉蕃文化合流的产物,他们也并非是奴隶。在张议潮收复瓜、沙等地后,不再见寺产名称’新出现的常住百姓,其地位较寺户有所提高。在江南朗州桃源观,“有观在山,有户在疆”,天宝中,敕取近三十户,“蠲免租赋,永充洒扫。”诸如此类的寺观户并非是直隶于寺观的农业劳动者。
说唐代是农奴制,宋代是租佃制,其主要依据除了部曲、佃客外,还有陆贽所说:“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无日休息,罄输所假,常患不充。”如果说这里描述的租佃劳动者是农奴,那么,北宋苏洵也曾概括说:富家地多,“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苏轼亦云:富户“役属佃户,有同仆隶。”被视为“奴仆”、“奴隶”的佃农与陆贽所称“私属”性的佃农到底存在什么根本性差异呢
说宋代是契约租佃制,唐代是农奴制,也是说不通的。早在汉代,中原内地已有契约租佃,在混乱的十六国时期也并未停废。现在已发现西州大量唐前期的租佃契,敦煌出土了唐后期的租佃契,怎么能否定唐代存在契约租佃呢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十二月,诏令诸路所在旷土召人佃种,“明立要契,举借种粮,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这是赵宋最早提到租佃契约的记载。然而,有更多的租佃关系并未明言立有契约,我们不能由此否认存在契约。李唐屡次发诏令依乡原例出租荒废田地,这在赵宋亦不乏其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五月,曲赦河北、陕西、京东路被虏人户所抛下田产,许诸色人住佃。“本县量给牛粮种子及功力,依乡原例,或以四六或以三七均分。”分成租原则上是以契约为依据的。
唐朝建国后,轻便的曲辕犁开始取代以往笨重的长辕犁。全国各地生产发展虽不平衡,但地无分南北,包括半自耕、半佃农在内所有编户齐民原则上不许随便迁居。众
问林氏宗谱,本人温州永嘉大若岩镇的林姓,谁知道具体情况,是不是比干之后及其他
本文2023-11-21 18:15:5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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