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有后裔吗?死后埋在什么地方
有啊!墓志就此写得十分清楚,包公一生有过四个孩子:长子“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过早地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包氏家族繁衍至今靠的全是包公的这个次子包綖!
包玉刚(1918—1991),上世纪80年代“世界八大船王”之一,原来竟是北宋仁宗皇帝时的龙图阁大学士、开封府尹包拯的29代嫡孙。包玉刚1964年意外得知自己原是包拯的后代。1964年10月,已离开故乡多年的包玉刚怀着对故乡的深厚感情,回到宁波访问,这次回乡之旅,他参观了江南最古老的藏书楼“天一阁”。这一天,“天一阁”的古籍管理工作人员听说来访者是香港船王包玉刚先生,就特意将“天一阁”珍藏的一套《包氏家谱》捧出给包先生看。这套线装古本的《包氏家谱》记录了包家绵延繁衍的根系。包玉刚当即查看了《包氏家谱》,并顺着包氏绵延脉络查下去,意外发现自己是包拯的29代嫡孙,高兴得呼喊起来:“我是包青天的子孙!”
包拯去世后,灵柩由他的女婿护送老家合肥,墓地在公城乡。后来,金兵入侵,攻陷合肥,包公墓被破坏,当时的随葬器物也大多被盗。包公后裔将原棺和墓志迁葬于墓西三十多米处,原墓地被废为耕地。后来,当地官员误将包夫人墓当作包公墓,修葺一新,并盖有享堂。 一九七三年,合肥文物部门对包公及其家族墓地进行清理,从包公墓葬中出土了包公遗骨及其墓志,同时还出土了包夫人董氏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媳及长孙的遗骨。一九八五年,开始动工修建包公墓园,历时三年竣工。墓园共有包氏家族的六个墓冢,按宋制修建。
包拯是由长嫂养大。
包公出世的时候,他父亲做了个梦“见一个半空中祥云缭绕,瑞气氤氲;猛然红光一闪,面前落下个怪物来,头生双角,青面红发,巨口撩牙,左手拿一银锭,右手执一朱笔,跳舞着奔落前来。”
他爹不知道那是奎星下界,吓醒后,丫鬟告诉他夫人生一位公子。他父亲以为是“家门不幸,生此妖邪”。又加上包公的二哥挑唆,就把他给扔了。
后来他大哥把他捡回来,交给他大嫂,他大哥大嫂把自己刚出世的孩子偷偷交给别人抚养,亲自来抚养小包公,转瞬过了六个年头,总以兄嫂呼为父母,起名就叫黑子(这是包公又叫包黑子的来历)。
包公已到七岁,这一年他母亲老夫人过生日见小包公去拜寿,想起自己的孩子,这时候他大嫂才告诉婆婆包公的事,从此包黑认过他的父母,改称包山夫妻仍为兄嫂,但是对大哥大嫂非常尊敬,就有了民间长嫂如母的传说。
扩展资料:
事迹:
1、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考中进士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知县。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
包拯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知县。
2、包拯出使辽国时,辽国命馆伴对包拯说:“你们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县)城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
——长嫂如母
1包满族老姓包括:乌雅氏、扎库塔氏、瑚图氏、伊尔根觉罗氏、萨克达氏,以及加入满族的博尔济吉特氏(蒙古姓)、博尔吉锦氏(蒙古族)、博罗特氏(蒙古姓)、克罗特氏(蒙古族)、包多机根(蒙古族)、巴岳特氏(蒙古族)等。该姓知名人物有:
包翠艳(1952- )女,辽宁人。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历任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团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所长助理等职务。
包天仁(1953- )吉林通化人。教授,通化师范学院院长,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分会(IATEFL CHINA)会长,通化市政协副主席。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秘书长,全国高等院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外语教学研究协作组组长。
2瓜尔佳
拼音---Guaerjia
名人---瓜尔佳费英东, 瓜尔佳鳌拜
历史---世居东北一带,以地为氏,是清朝满族八大姓氏之一,一作瓜尔嘉,后改汉姓为关、白、石、(包)鲍、汪等
也就是说也可能是瓜尔佳演化来的。
清官化身“包青天”的包拯,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成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且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生“嫂娘”一词,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实包拯并非面目漆黑,只不过比常人要黑一些,也并非洲人种,仍属黄种人,说其面如黑炭可能亦是由他铁面无私所引申,铁当然是黑的咯。再者,包拯自幼聪颖,深得父母宠爱,而且父母在他自39岁时才去世,又何来由长嫂养大一说?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公元1061年),任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官阶为从二品)。公元1062年卒于位,谥号“孝肃”,追认为礼部尚书。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为此,后人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而流传百世。关于误传“嫂娘”养大的原因实是文人们移花接木,将其次子包绶由长嫂崔氏养大的事实嫁接到了老头子上,才流传开包拯由长嫂养大的故事。小说《七侠五义》,戏曲《赤桑镇》、《铡包勉》,便是记录这个故事的非常有名的代表作品。 但是,在正规的史料中,从未发现吴妙贞和包勉这两个人物,更没有包拯为“嫂娘”所抚养的记载,实属杜撰或是民间误传。在包拯的家乡合肥市南郊出土的包公同时代的吴奎所撰《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对包公一生事迹记载甚详。 包公一开始就以纯孝闻名。天圣五年(1027),包拯28岁考中进士甲科,初命大理寺评事,再任建昌县知县。当时包拯的父母年事已高,都希望留在家中,不愿意跟儿子远去他乡赴任。为了照顾双亲,包拯竟恳请上司辞去知县一职。上司顾念他的一片孝心,就改调包拯到离合肥较近的和州。但两位老人连和州也不愿意去,还是叫包拯独自一人前去赴任。见父母心意这样坚决,包拯便决然辞官留乡,侍奉双亲,直到父母俱丧,包拯“庐墓终制”,直至39岁时才去外地任职。这段记载一方面说明包公至孝,加之他为官时的清正廉明,去世后便得到了一个“孝肃”的谥号;另一方面,也证实包公在38岁之前是父母双全的。 那么,这个包公为“嫂娘”所抚养的传说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在合肥与包公墓志同时出土的,还有他的夫人董氏的墓志铭(《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和他的儿媳崔氏的墓志铭(《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墓志铭》)。这些珍贵的文物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包公,也把包公及其族氏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告诉了世人。 包公原配夫人张氏,无有子女,续妻董氏生了一子二女。长子包繶,很小就受到特殊的“荫补”,获得了“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在包拯生前就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 为包拯生下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包綖(后更名“绶”)的母亲是媵孙氏。“媵”,可以理解为“陪嫁的女子”,也可以理解为“身边的女佣”或“侍女”,应是董夫人的陪嫁丫环。就是这位出身低贱的媵女孙氏,使包氏家族传宗接代、繁衍至今。关于她和儿子包綖的事,记录在包公长媳崔氏的墓志,这是一个美丽而感人的故事。 崔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人,她的母亲吕氏,是当时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女儿。由于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便嫁给了包拯的长子包繶。不想在婚后第二年,包繶便因病故去,崔氏悲痛欲绝,立志守节抚孤(崔氏生遗腹子包文辅)。谁知祸不单行,她的儿子文辅刚刚5岁又不幸夭折。 包拯(55岁)和董氏夫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又失去了唯一孙子,内心十分悲痛,但见崔氏年少寡居,又失爱子,不忍其一辈子守寡,愿将她“还宗”,劝其另结良缘。崔氏却从一而终,对包拯发誓:“翁,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污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见《崔氏墓志铭》)。她认为公婆失去了独子已够不幸,她不忍再给二老增添痛苦,便说:“公爹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之人。她已发现公公身边的媵女孙氏原来很受公爹喜爱,后来突然有一天,被公公打发回了娘家。她还注意到孙氏似乎已经怀有身孕。饱尝丧子之痛的崔氏,背着公婆暗地里不断派人去孙氏的娘家问寒问暖,并送去钱财和衣食之物。后来,孙氏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子,崔氏便偷偷把男孩子抱养在自己房中。 一年之后,正值包公60大寿,百官来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寿礼。但此时年届花甲的包公却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凄凉之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在这时,崔氏从内堂出来,怀里抱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子。她郑重地禀告公爹:“这就是您的小儿子啊!”包公大为惊异,继而问明了实情,得知自己确有儿子,从来少见笑脸的包公不禁满面含笑,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将男孩认为己子,并取名叫包綖。 包公63岁因病去世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5岁的包綖,护送包拯的灵柩从开封返回合肥安葬。崔氏上侍奉婆婆董氏,下抚养包綖。不料其母吕氏见包拯病故,知包家权势已去,便要为她另择夫婿,要接她回去。她对母亲说:“母不谅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世!”母反驳道:“夫死守子,子死何待?”崔氏回答:“舅(包拯)丧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绶)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就这样,崔氏继续肩负着抚养小叔子的重任,名为长嫂,实为养母。 当时庐州知府张田为崔氏守节不嫁、亲抚幼弟的事所感动,撰写了一篇《节妇传》,上报了朝廷。朝廷大为惊异,传旨特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包綖渐长,崔氏又为其延师启蒙,并给他取学名叫包绶。后董氏夫人病逝,崔氏亲操后事,从此一手撑持起了包氏的门户。崔氏将包绶抚养成人后,由她做主,为其娶妻张氏,即庐州知府张田之女。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为包绶娶了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为妻。之后,崔氏又派人到开封找到了包绶的生母孙氏,将其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得以团聚。 崔氏在包氏家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极广的“长嫂当母”的俗谚,即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便是当时大文豪苏轼所撰(见《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1094)去世,享年62岁。生前,包绶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顺她,她去世时,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国子监任职,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赶回合肥奔丧,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崔氏在抚育包绶的同时,还把从小失去父母、无依无靠的族亲侄子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繶和自己的继子,一直把他培养成人。包永年作为崔氏的螟蛉之子,成为包公的庶长孙。 包绶和包永年都出身举业,品学兼优,后来为官数任,清正廉明之誉颇似包公,真正继承发扬了包氏一门家风。 在现存的包氏家谱中,包綖(绶)却被误排为包拯之孙,包繶之子,这也许正是由于他是从小由崔氏养大而造成的讹误。同时,由于包公后代为官者,如包绶、包永年等,都像包公一样刚正清廉,他们的事迹与包公的故事一起代代流传了下来,久而久之,渐渐集中于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身上,而这个典型人物当然非包拯莫属。于是,就连从小为长嫂所抚养、以嫂为母的故事也被集中到了包拯的身上,便有了流传至今的包公与“嫂娘”的故事。殊不知,古代对已死去的某些人为了表示尊敬,都加一个“公”字。包家的墓碑,无论是包拯、包繶、包绶,姓后名前都有一个“公”字,包绶与其夫人文氏的墓碑全称是:“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这样以来,包拯祖孙皆可称“包公”,但在后人心目中,包公就是包拯,包绶的事以讹传讹,误传为包拯的事,也就不难理解了。包拯的子孙死后和包拯一样,都被人们尊称为“公”由于包拯知名度大,故而将老包公、小包公的故事就串在一起了。民间百姓大多只知道历史上的包拯称包公,却不知道包拯的儿子包绶也称包公,再加上民间传说,戏剧虚构夸张等,这样,就误传了下来。
历史上的包拯有几个儿子 包拯的儿子介绍
包公家事上的错误,就更是随处可见了:几乎所有可见到的包氏家谱上,包拯之妻均写作“李氏”。岂不说这个“李氏”毫无来由,“李氏”的生卒年月,就更是一笔糊涂账。谱上说:“李氏生于兴国壬辰年,卒于咸平庚申年”。奇怪的是,“兴国”是宋太宗赵光义的第一个年号,前后只使用了九年,即从公元九七六年到九八四年,其中并无“壬辰年”。“壬辰”乃是他的第四个年号,始于淳化三年,即公元九九二年。而“咸平”又是宋真宗赵恒的第一个年号,只用过六年,即从公元九九八年到一○○三年,其中也并没有
“庚申”年。“庚申”乃是他的第四个年号,始于天禧四年,即一○○二年。按照谱上写出的这些年号,我们将无法确定李氏的具体年岁。但若以甲子纪年计算,这位李氏去世时就只有二十八岁。而李氏过世后,谱上再没有别的记载了,这就是说,当时只有三十岁的包公,便鳏居了几十年,实在荒唐得很!
若非董氏墓志的出土,若非九百多年后的今天清理了包公和董氏合葬墓,曾一辈子与包公朝夕相处,且同舟共济、恩爱有加并给过包公最大帮助的贤内助——董氏,将沉冤九泉,无人知道。无论是史书还是家乘,对董氏都太欠公道;特别是包氏家谱,这样对待董氏非但大不敬,也似乎有点儿太残忍。
董氏和包公的两合墓志同时出土,透露出了一个《宋史》绝对没有、包氏家谱也不可能会有的非常重要的事实,这就是,包公有过三个女人:既有原配夫人“张氏”,续妻“董氏”,还有“媵孙氏”!
“媵”,可以理解为“陪送出嫁之人”,也可以解释为“身边的佣人”。墓志上刻得明明白白,包家的“香火”借以延续的“独根独苗”包綖,正是包公与这位“陪送出嫁之人”或压根就是“身边的佣人”生下的孩子!
“媵孙氏”在包家侍奉包公多年,因为怀上了包公的孩子,囿于她的这种身份,被包公遣回了娘家。这时包公已是五十九岁,先前由董氏生养的儿子包繶,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成夫妻,想不到婚后两年便染病身亡。包公六十大寿时,百官前来祝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礼物,但年届花甲的包公,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之感,又怎么乐得起来呢?谁知就在这时,他的大媳妇崔氏抱出了一个活蹦乱跳、牙牙学语的孩子,告诉他:“这就是您的儿子啊!”包公不免惊诧,待问清情况,才知“媵孙氏”将孩子生了下来,还是个男孩。从不开笑脸的包公,不禁笑容满面,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认下了孩子,还将孩儿取名为包綖。
墓志就此写得十分清楚,包公一生有过四个孩子:长子“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过早地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包氏家族繁衍至今靠的全是包公的这个次子包綖!
这么说,包公不仅有妻有媵,惟一之子,还是包公临近花甲之年与媵所生。
这事,发生在铁面无私“自是阎罗气象”的包公身上,会有损“凛凛然如不可夺之节”的清官直臣包公的形象吗?会导致包氏后裔对自身血统产生怀疑,甚而认为大逆不道,有辱门风吗?其实,在那个年代,将陪嫁人纳为妾室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
包拯有后裔吗?死后埋在什么地方
本文2023-09-22 11:17:5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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