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丧服制中降服子,承祧子,犹子各指什么人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2收藏

古代丧服制中降服子,承祧子,犹子各指什么人,第1张

考老。父亲。后只称亡父曰考。《礼·曲礼》:"生曰父……死曰考。"

妣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母亲。《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只用于亡母。《礼·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晋陶潜《陶渊明集》赠长沙公词序:"长沙公于余同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

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作过继子。

承祧承奉祖庙的祭祀。后亦称嗣子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承继先代,称承祧。

双承继承两支的祭祀。

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乏嗣缺乏承继人。

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殇早夭。《礼记》注:"生未三月不为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八岁至十一岁为下殇,十一至十五岁为中殇,十六至十九岁为上殇,若二十岁以上则如常书,非殇也!"

早卒早年去世。20岁以上死亡者书"卒"或"早卒"。

螟蛉子养子流寓寄居他乡。

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配元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

继配元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改志离婚。

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处士古时称德才兼备而不为官的人士。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封赠封建时代施恩臣下,实行封赠之制。即将文武官员的官爵、有关名号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称"封",殁者称"赠"。一品高官可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连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

我们的族谱上也有绍子的字样,没有嗣子、继子、祧子、养子的字样。我对此研究了一下,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养子是不进族谱的,不在讨论之列。嗣子指的是未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男孩的,将自己亲兄弟(儿子比较多))的儿子过继到自己名下,传承香火。祧子是将亲兄弟的独子名义上过继到自己名下,一个人顶着两家。继子是在亲兄弟之外五服之内的侄子过继到自己名下。这在续家谱时比较麻烦,有时候难以区别,故统一用绍子代替,因为绍字在汉语中有延续的意思。没有查辞海,一般字词典没有绍子一词的解释。理解的未必正确,仅供参考。

族谱,就是同一宗族的人按照辈分大小依次排列的花名册。

嗣,就是子孙后代,某人名下的后人。

半嗣,就是上门女婿,意思是某人的后嗣,但与子嗣有别,是半个子嗣。民间郎当半子的说法即源于此。郎就是女婿。

过去,男女不平等。女儿嫁了人,就是人家的人了,有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说法。只有儿子才是家庭的继承人。所以,有的人没有儿子,为了后继有人,女儿就不出嫁,招一个上门女婿为继承人。

上门女婿,又叫入赘女婿,俗称撑门杠子,意思是支撑门户的女婿。

入族谱时书面通常称呼为‘’赘婿‘’,‘’半嗣‘’是更文雅的说法。

就是让侄子(兄之子)来继承自己的香火,当自己的嗣子的意思。

这里“绍”是继承的意思。

兄之子,就是指侄子。

为嗣,就是当嗣子,当继承人的意思。

这是一种普遍的风俗,在你家族谱上某人没有儿子(生不出或死绝了)继承香火的情况,从自己兄弟的儿子里选一个过来当养子,继承自己这一支的产业和香火,为自己养老送终。

文 | 鹤湖风光

古今载籍,浩如烟海。其中有一部独树一帜的鸿篇巨著,牵动了无数炎黄子孙的情怀。这部书,通古达今,谱写人生,编纂了几百上千年,依然续集长新。这部书的作者,即有古代的文人雅士,还有当代的乡彦族秀,家族精英。他们跨越了历史的距离,心怀虔诚,互相对话;笔著班美,共同传承。

这会是怎样的一部书籍呢?

这部典籍的名称,就叫家谱。

承上启下,家谱总是代代纂修。其中书写规则,就是家谱体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家谱中的用词规范,所涉之面非常广泛,一代代族人,敬畏有加,续谱临文,相循相守,使家谱成为一种独特的历史典籍。

比如对人物的称呼等,就有大量的专用词语。尤其对男子的嫡庶、继嗣之分和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婚姻状况,家谱的用词有着严格规定。

如旧时家谱中书写子嗣,原配所生为嫡出,侧室所生为庶出,绝对不能混淆。再如书“嗣子”表示以本宗之子为嗣,书“抚子”者表示所立之嗣为异姓之子,书“寄子”者表示为母氏带来的异姓子而未立嗣,各有各的含义。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当族谱中配和娶并用一谱时,“配”即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书“配某地某姓女”。“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少数宗谱只写娶或者只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泛指男子婚况。个别家谱中配与娶还具有其他的引申含义,比如“配”为妻子过世,“娶”则妻子在世,这种现象一般会在凡例中注明。“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与后任妻子结婚。“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与后任妻子结婚。“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书写族中女子也有一组专用词语,已嫁书“适”,许配书“字”,未许配书“待字”,而妻氏又有“配”、“续”、“侧室”等身份高低之别。

在墓葬和生死的表述上,同样也是如此。例如子孙从祖、父葬书“祔”,妻从夫葬书“合”,弟与兄同葬书“并”或“同”。族人中普通人去世书“卒”,忤逆不孝、寇乱盗贼、**兽行者,则书“死”以示惩戒。这些带有区别尊卑和寓意褒贬的专用词语,都有它的特定对象,书写时不能错用。

也有一些书法只是单纯地对同类情况加以区别。如对迁居在外的族人,在同省的书“迁”,异省的则书“徙”,以此区分远近。

与专用词语相应的是,家谱在表达人物的地位、辈分以及某种状况,则有特定的书写形式。

比如有些宗族规定“妇人改嫁不书”,即在其丈夫名下不书其人,以暗示不能“守节”。如生有子嗣,则在其子嗣下用小字注明“某氏出”,以示“子不可无母”。这种在子嗣下小字注“某氏出”的格式,仅限于有子嗣的改嫁妇人,是一种针对“妇人改嫁不书”的变通处理方法。这些表述,形式简单明了,易于掌握,便于遵行。

此外,纂修家谱还有一个重要的书写规则,就是记录内容的顺序有一定章法。如人物的名字,一般规定“名则首书,次书行,次书字”。清代学者纪昀纂修本族家谱时划分更细,书名书字的顺序,在不同的类目中有先后之别,世系图录中皆先书名,“佚名则字,佚字则次第(排行)”,但在述之文如序、传记等中,则“皆书字,佚字则名”。

传统家谱中,各种各样的书写规则,体现了宗法制约和道德伦理规范,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凡例,才能全面理解家谱内容,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古代丧服制中降服子,承祧子,犹子各指什么人

考老。父亲。后只称亡父曰考。《礼·曲礼》:"生曰父……死曰考。"妣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母亲。《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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