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身世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20浏览:3收藏

曹雪芹的身世,第1张

曹雪芹本人身世经历的特殊性,首先在于我们对他的身世经历知道得太少。1921年以前,很多人并不知道或者说还不能确实《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书中第一回胪列书名一段文字,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记载,只说“披阅”和“增删”,没有指明就是曹雪芹所作。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红楼梦》首次排版印行时,程伟元在卷首写道:“《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先生删改数过。”采取的是阙疑的态度。嘉庆刊本《绮楼重梦》的作者兰皋居士则说:“《红楼梦》一书,不知谁氏所作。”讷山人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增补红楼梦》写序,也认为“《红楼梦》一书,不知作自何人,或曰曹雪芹之手笔也,姑弗深考”。即使有的记载对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持比较肯定的态度,也是辗转相传,没有真凭实据。而且曹雪芹为谁,大都“不尽知也”。有的说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有的记载又说是曹寅的儿子。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

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借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

袁枚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卒于嘉庆三年(1798年),和曹雪芹同时略晚,曾任江宁知县,他辞官后卜居的小仓山也在江宁,照说记载应该是可靠的。然而却大成问题。把雪芹说成是曹寅的儿子固属弄错辈分,《随园诗话》的另一版本称大观园就是他们家的随园,也是以讹传讹。《枣窗闲笔》的作者裕瑞说:“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这是迄今所能见到的关于曹雪芹相貌的惟一记载,但又是听“前辈姻戚”说的,不过是传闻,究竟可信与否,无法确定。至于曹雪芹叫什么名字,雪芹二字是字还是号,裕瑞承认都“不得知”。此外还有说雪芹的后人因为贫穷,陷入嘉庆年间的林清逆案因而被杀的等等。总之,曹雪芹的真实身份和具体生活经历,从《红楼梦》问世到晚清,长时间湮没无闻,只停留在传说阶段;便是前面提到的几则有关记载,有的也是后来发现的,因当时的风气,小说、戏曲不过是消遣书,人们并不特别关心作者究竟是谁。

直到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曹雪芹的身世经历才有了一个极粗略的轮廓。胡适把考证结果概括为五点:(一)《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二)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三)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四)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五)《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作的。作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这五点,是根据《雪桥诗画》、《八旗文经》和《熙朝雅颂集》三部书考证出来的,比较接近曹雪芹的真实情况。不久,胡适又得到了敦诚的《四松堂集》的稿本,里面除有《熙朝雅颂集》曾收录的《佩刀质酒歌》和《寄怀曹雪芹》外,还有两首与曹雪芹有关的诗,一首是《赠曹芹圃》,全诗八句为: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另一首是《挽曹雪芹》: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

前一首诗的标题透露出,曹雪芹又叫曹芹圃,这在有关曹雪芹的资料极短缺情况下,也不失为有价值的发现。后一首诗表明曹雪芹活了四十多岁,胡适假定为四十五岁,因为“四十年华”只能是举整数。“孤儿渺漠魂应逐”句后有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说明曹雪芹曾有一个先他而逝的儿子,同时还有个续娶未久的新妇。1928年,胡适购得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依据脂批,认定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除夕,改变了卒于甲申的说法。

关于曹雪芹,胡适的考证主要就是这些,这在当时已经是难能可贵的大收获了。不过,即使这样,我们对《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知道得还是太少。知道得少,于是就想多知道,因而曹学便发达起来了。而且胡适的考证,遗留下许多疑点,更增加了人们解疑问难的兴趣。比如,胡适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是对的,但怎么知道是曹--的儿子?根据是什么?为什么就不可能是曹--的儿子?胡适没有回答。关于曹雪芹的卒年,胡适始主甲申,后改主壬午,到底哪个对?至于生年,胡适说“大约生于康熙末叶”,即公元1715年至1720年之间。然而根据呢?还有,雪芹是什么时间从南京来到北京的?到北京以后做了些什么?上过学吗?跟敦诚、敦敏那样熟悉,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死的时候在北京西效?何时、什么原因促使曹雪芹要到北京西效去住?西效范围甚大,曹雪芹具体住在哪里?新妇是谁?何时结的婚?等等,等等。问题成串、成堆,都需要给予解答。如果说曹雪芹的名、字、号问题还小问题的话,那么回到北京以后曹雪芹的行踪,就是与创作《红楼梦》有直接关系的大问题了。当然受资料的限制,胡适不可能一一求得答案。而没有答案的问题,正是学者的兴趣所在和责任所在。这些问题现在也没有全部解决、甚至大部分都没有解决,所以研究曹雪芹的身世经历具有一定吸引力

曹寅的画像 今人编造的曹雪芹家世表 据说这是曹寅的信札 1696年曹寅给康熙皇帝的奏章 王铎评《红楼梦》之八:曹雪芹为何否认自己的祖父叫曹寅? 看官,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前提,即《红楼梦》的原作者是吴玉峰,而不是曹雪芹。曹雪芹只是一个后来的「 ”增删者”,或者叫「 ”编辑家”。现在我们在这一前提下进行论述,你就心里明白了,也亮堂了。 按照清代的大学者袁枚和现代学问家胡适的说法,曹雪芹的家世是这样的: 雪芹名沾,字芹溪,一字芹圃,正白旗汉军。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清世祖南巡时,五次以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皆寅在。然颇嗜风雅,尝刻古书十余种,为时所称;亦能文,所著有《楝亭诗钞》五卷《词钞》一卷(《四库书目》),传奇二种(《在园杂志》)。寅子頫,即雪芹父,亦为江宁织造,故雪芹生于南京。时盖康熙末。雍正六年,頫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成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 以上为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引述《胡适文选》中的话。 照这种说法,曹雪芹的爷爷就是江宁织造曹寅了,板上钉钉了。可是,偏偏这曹雪芹先生并不买账,也不认账,他根本就不承认曹寅是他的爷爷。下面,我们看曹雪芹是怎么做的。 古人讲究避讳,避「 ”祖宗讳”这是绝绝对对的。当然,有这么大学问的曹雪芹,也不例外。请看他在《红楼梦》中是怎么做的—— 例如第十回中,就有「 ”寅卯问必自汗,如坐舟中”的句子。这里,曹雪芹根本没有避讳祖父曹寅的一个「 ”寅”字。我们再看第十四回,这里说的是凤姐协助宁国府办丧事,道:「 ”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妆。”到第六十九回,有人对贾琏说,刚死的尤二姐「 ”明日寅时入殓大吉。”看看,这里不但不避讳,还称什么「 ”寅时……大吉”。呵呵,这也太奇怪了。书中一连写出了好几个「 ”寅”字,曹雪芹都没有避讳,这是为什么?是他故意在拿自己的祖宗开玩笑吗?我想,肯定不是。 那么,回答只有一个,即曹雪芹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祖父叫曹寅。这是袁枚和胡适硬给曹雪芹摁上的什么「 ”家谱”。如果他知道自己的祖父叫曹寅,他在「 ”增删五次”《红楼梦》的时候,改改时辰不就行了,不是在写小说吗?这还费什么事?! 所以,关于曹雪芹与江宁织造曹寅的故事,完全是在望风捕影。试问,古代叫曹雪芹的,重名的,多得货了。你能都往曹寅家里摁吗?摁上一千人,他能管饭吗? 那位看官说了,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这是千真万确的,是很多「 ”红学大家”说的。 呵呵,既然这样,人家曹雪芹为什么不信?或者,他怎么不知道他的爷爷叫「 ”曹寅”呢?是千红一哭呢?还是万红同悲?! 因此,研究《红楼梦》不能仅仅听谁说。如果说的不对,不靠谱,不尊重历史,就是天老爷说的,也不行!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1],名,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2]),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1],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3]。

红楼梦剧照

代表中国古典小说最高成就的《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不仅受到后人敬仰,连他的身世也被许多人关注。

胡适先生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家境富有,能诗会画。曹家盛时至少四次接待过皇族。后来曹寅去世,家族衰败下去,曹雪芹便开始在贫困之中写这部《红楼梦》,但他没写完就去世了。胡适之后,许多学者展开了关于曹雪芹祖籍身世的争论。

辽宁省铁岭市曹雪芹研究会副会长高东昌介绍,曹雪芹是宋代元勋武惠王曹彬的后代,明初时由江西南昌迁到今天的河北省丰润市,曹家先祖曹端广后来又定居到铁岭,大体居住在铁岭城南的腰堡一带。1618年,太高祖曹世选、高祖曹振彦成为满洲正白旗的家奴。从这一代起,曹家就一直在铁岭附近定居。高东昌还说,曹家先祖曹端广有顺治、康熙以来的《丰润曹氏族谱》为证;太高祖曹世选有《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为证;高祖曹振彦清代有地方志书载为证;曾祖曹玺有康熙“诏修”的《盛京通志》为证;祖父曹寅有《五庆堂谱》为证……

辽阳市博物馆原副馆长邹宝库坚持认为曹雪芹是辽阳人。曹家高祖曹振彦是辽阳人,这可从《曹玺传》、《上元县志》等史籍记载和近年发现的三块石碑中考证;高祖曹振彦在清代地方志书载为“辽东人”或“辽阳人”;曾祖曹玺在史料中也介绍说“祖籍襄平”……

“铁岭派”认为“辽阳派”证据不足,“辽阳派”则认为“铁岭派”论证曹雪芹祖籍时已超出五代以上,牵强附会,不足为证。

两派人物谁也不能说服对方,曹雪芹的身世之争也就成为了僵局。

▶曹雪芹画像

  曹氏族谱[/url])虽籍属辽阳,但从曹雪芹高祖(注:高祖这里可为泛称,见梁章钜《称谓录》。)曹锡远(世选)即已“从龙入关”。曹家隶属正白旗,当时归九王爷多尔衮统辖。多尔衮的睿亲王府第在今东安门一带,康熙年改为玛哈噶喇庙,乾隆间称为普渡寺(注:多尔衮及普渡寺此处一笔带过,我们知道曹家跟随入关的主子就可以了。普渡寺今尚在,气势雄伟。该寺与曹家祖上有关,但与曹雪芹就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了。因此,雪芹随全家返回北京后,他是否到过这里,就难猜测了。)。自此,曹家开始入京。  曹锡远一传至曹振彦,再传至曹玺,即曹雪芹之曾祖。曹玺于康熙二年,以内务府工部郎中,“特简督理江宁织造”(注:见冯其庸引《江宁府志》、《上元县志》,《曹雪芹家世新考》第96页至98页。)。时当公元1663年,这是曹家始任江宁织造的年代。

  曹玺于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六月间卒于江宁织造任所,在任二十二年。同年十一月,康熙首次南巡,至上元,以江宁将军府为行宫,并亲至江宁织造署,抚慰遗孤,遣内大臣尊莫。玺生前曾蒙获康熙赐蟒服、加正一品、赠御书“敬慎”匾额,及御制诗,并曾两次督运入京陛见。可见,从曹玺首任江宁织造,即获康熙赏识。这当然也有另外的重要原因,即曹玺之妻孙氏,系康熙保母之一,此乃一层特殊关系,必须说明(注:萧奭《永宪录续编》。)。如康熙三十八年夏四月南巡回驭,“止跸于江宁织造臣曹寅之府;寅绍父官,实维亲臣、世臣,故奉其寿母孙氏朝谒。上见之,色喜,且劳之曰:‘此吾家老人也。’赏赉甚厚。会庭中萱花开,遂御书‘萱瑞堂’三大字以赐。尝观史册,大臣母高年召见者,第给扶称老福而已,并赐宸翰,无有也”。(注:冯景《解春集文钞·御书萱瑞堂记》,此事当时人及后人多有记述者,足见非比寻常。)引此一段,无非说明,曹家自曹玺及妻孙氏起,即获康熙之天恩宠渥。尤其在曹玺出任江宁织造后,曹家开始荣耀起来。

  关于曹玺之生年,很少有人提及,包括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冯其庸先生的《曹雪芹家世新考》,这主要是没有直接的史料可佐证。冯先生所引之《江宁府志·曹玺传》、《上元县志·曹玺传》中均未提及生年或享年多少。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考出曹玺妻孙氏生年为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即公元1632年,并云:“既得孙氏生年,曹玺之生年乃可推知必不甚悬远。”(注:《红楼梦新证》第220页。)我们不妨略做推算。

  据上述两志之《曹玺传》,曹玺赴江宁之任前,曾“补侍卫之秩”、“随王师征山右”、“拔入内庭二等侍卫”、“升内工部”。征山右(大同)是在顺治六年(公元1649)。补侍卫,《上元县志》云“及壮”,按此“壮”非《礼记》指之“三十曰壮,有室”,有据此认为“曹玺在内务府被选充侍卫,年当三十岁(注:吴新雷即据此认为“曹玺在内务府被选充侍卫,年当三十岁”,见《曹雪芹江南家世考》。),又有据此认为“曹玺又至少比孙氏年长十三岁(注:朱淡文据此文认为“曹玺又至少比孙氏年长十三岁”,恐误,见《红楼梦学刊》1982年3期。)。“及壮”应是指青年,“后汉书·循吏传·任延》:“拜会稽都卫,时年十九,迎官惊其壮。”李贤注:“壮,少也。”又唐韩愈《四门博士周况妻韩氏墓志铭》:“夫失**,子失壮母,归咎无处。”亦指年轻。《管子·轻重丁》:“男女当壮,扶辇推舆,相睹树下,戏笑超距,终日不归。”“及壮”意同“当壮”,有“到长大时”之意。曹玺子曹寅约十五六岁入侍卫,傅鼐十五岁,宋荦则十四岁,当然也有入侍卫年龄稍长者,如纳兰性德,因性德十五岁举顺天乡试,入侍卫当在此之后,约十八、九岁(注:纳兰性德《通志堂集》徐乾学序。)。按,性德比曹寅大三岁,曾同为侍卫,见《通志堂集》徐乾学序和曹寅《题楝亭夜话图》(寅有“忆昔宿卫光明宫,楞伽山人貌姣好”之句,楞伽山人,性德之号)。如按概算,曹玺补侍卫或为十六岁左右,而不会到三十岁才补个三等侍卫。“征山右”或在二十岁左右。如据此推考,曹玺出生,则在天聪三年(公元1629)前后;即算二十五岁左右征山右,生年当在公元1624年前后,比妻孙氏大三至八岁,尚不至于“悬远”到至少比孙氏年长十三岁。曹玺或出生于后金天命九年到天聪三年之间(公元1624至1629)。我以为约出生于公元1629年似较合理,卒于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享年五十六岁左右,不超过六十岁。则曹玺赴江宁任时为三十多岁。

  曹家自曹玺提出任江宁织造后,不仅屡蒙皇恩,且终康熙之世,曹家已成为“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因此,对曹玺略做小考是必要的。

  曹玺据《五庆堂谱》,又名尔玉,有弟曹鼎,又名尔正。鼎生宜,宜生颀。自曹玺起,曹家分为二支。本节专述曹玺一支。

  玺生二子,长寅,次宣。玺另有一女,小于宣,嫁傅鼐;鼐曾任内务府总管、兵部、刑部尚书等。据《八旗文经》卷五十七《作者考》甲第十页“曹寅”条末特别提到:“甥富察昌龄,字堇斋,阁峰(鼐字阁峰)尚书子,有时名,集未见。”《八旗文经》虽编于光绪间,但非孤证。李文藻《南涧文集·琉璃厂书肆记》:“乾隆己丑(公元1769年)……夏间从内城买书数十部,每部有‘楝亭曹印’,其上又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记’。昌龄官至学士,楝亭之甥也。”李文藻,号南涧,乾隆进士,好藏书,达数万卷,其上所记,当为可信。鼐有三子,长昌龄,次科古,三查纳。昌龄兄弟与雪芹之父为姑表兄弟。

  曹寅生于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九月初七日。曹寅为曹雪芹的亲祖父,而非曹宣,关于此点,下节予以专述。

  曹宣为曹寅之弟,据康熙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三格佐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即宣,为避玄烨讳),情愿纳监生,二十九岁。”则其生年当为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比曹寅小四岁。曹寅《楝亭诗钞》卷三《支俸金铸酒枪一枚寄二弟生辰》于“百花同日著新绯”句下自注:“生辰同花生日。”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二月”条下有“花朝一节:“十二日传为花王诞日,曰花朝……”可知曹宣生于二月十二日。潘荣陛为雍、乾时人。“花朝”实因时代、地域不同而有异,亦有云二月初二日者,有云二月十五日者(注:宋吴自牧《梦梁录·二月望》:“仲春十五为花朝节,浙间风俗以为春序正中,百花争望之时,最堪游赏。”又,《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东京二月十二日花朝,为朴蝶会。”另引《翰墨记》:“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其他记“花朝”者亦多。)。但潘荣陛距曹氏兄弟时代相近,且又说的是帝京岁时,故二月十二日应为可信。

  自曹玺于康熙二年离京赴任江宁织造,曹寅、宣兄弟随父之任。曹玺一支始居江南。玺赴任时,曹寅六岁,曹宣二岁。

  曹寅是否曾为康熙之侍读,史传无明确记载。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有述及,兹摘录如下:

  寅自幼侍读事,邓之诚先生见告出某书,书为1939年顷购于琉璃厂文芸阁,价二三十元间,八册一函,约为康熙间刊本,四字书名,甚怪异,亦无著者名,藏今北京大学图书馆。惟以书名失记,待检。按顾景星《白茅堂诗文全集》卷二十二叶九《怀曹子清诗》,起云:“早入龙楼儤,还观中秘书。”正可为此事佐证。……康熙帝自九年冬开经他日讲,设侍读、侍讲学士,十年又增设满、汉字侍读等员,正其向学之日,亦合。

  另,朱淡文先生之《曹寅小考》,首节即论“曹寅曾为康熙伴读的佐证”,文长不引(注:《红楼梦学刊》1982年3期。)。

  曹寅何时为康熙伴读呢?如以康熙十年算,则曹寅十四岁。我以为,康熙十年既增设满、汉字侍读等员,则以是年曹寅入为侍读较合,至早为十三岁,即十三、四岁。另据顾景星(与曹寅有舅甥关系)《荔轩草序》:“既舞象,入为近臣。”近臣,当如周汝昌先生所说,“亦即指侍卫言”。舞象及另一典舞勺,均出自《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注:“先学勺,后学象,文武之次也。”又云:“成童,舞象,学射御。”疏:“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舞象之典,用于曹寅颇为切合。曹寅入侍卫,当在十五六岁。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卷六乙编“曹寅”条案:“寅年十三,挑御前侍卫。”则不知何所据。因十三岁正是舞勺之年,如为康熙伴读则较适宜。

  从康熙十年(或九年)曹寅为康熙伴读,后为侍卫、銮仪卫,迁仪正,一直随侍康熙左右,至康熙二十一年,达十一年之久,此亦可证曹寅与康熙关系非同一般,可谓君臣总角之交。自康熙二十二至二十九年,曹寅复兼任佐领,迁内务府郎中、广储司郎中。二十九年四月出为苏州织造,见同年四月初四日《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提到“三格佐领下苏州织造曹寅”,可证此时曹寅已被任苏州织造。另,尤侗《艮斋倦稿》卷十《司农曹公虎丘生祠记》、《江南通志·职官志·文职》所记均合,当为确实。时年曹寅三十三岁。离京前,曹寅为弟宣及子、侄辈捐纳监生。

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二十四日,因有人举报曹家有转移家产行为,雍正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

圣旨全文如下:

雍正帝非常愤怒。在短短十天的时间内,革了曹頫的职、下旨抄曹頫的家。

可能你会说,怎么是十天,不止吧?我们来算一算: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日是山东巡抚塞楞额写就参曹頫奏折的时间,奏折从山东到北京大约得走九天左右,即到十二月十三日左右奏折才能送达雍正办公桌上。也就是说,雍正“严审”曹頫的旨意应是十二月十三日左右下的。此时,曹頫已到北京,因折子上雍正朱批:“织造差员现在北京。”

(若塞楞额是随曹頫一起回京,那就另当别论。)

然后在本月的十五日,因曹頫“审案未结”,被革职。短短两天时间即遭革职。雍正雷厉风行。

到本月的二十四日,雍正下旨抄家。

岂不是十天?短短十天的时间,曹頫被参、被革职、被抄家。

这一次,雍正给曹頫定的罪状是“行为不端。”纵观全文并结合曹頫现状可知,“行为不端”只是指“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的转移家产罪,而非“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罪。因织造亏空已补完,虽后来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查出曹頫“尚空亏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浩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但这亏欠可由外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均见雍正六年三月初二日《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抵补。

雍正提“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是为表示自己对曹頫的恩典。他说:“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曹頫呢?他“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雍正恼曹頫不知感恩,反将家产转移。

转移家财,是雍正恼恨的行为,不知报恩再加转移家产,雍正焉能不治罪!

雍正向来对不知报恩,有罪就转移财产的行为严惩不贷。

雍正宠臣隆科多获罪时,因转移家产雍正严词痛责“隆科多行为岂有此理,昏聩之极,各处藏埋运转银子东西。朕如此推诚教导,当感激乐从,今如此居心,可愧可笑!”(冯尔康《雍正皇帝全传》)

雍正元年,苏州织造李煦获罪抄家时,雍正怀疑商人中有为李煦隐藏财产者,下旨让两江总督查弼纳彻查。查弼纳“严行夹讯李煦家人”也没有查出来。雍正在查弼纳的奏折上批“这等之人二、三十年就防此一着。大概包衣有些能干的人,就走此一路。今年不肖督抚,也作这勾当。巧妙弯转甚多。若不十分用心,设法细访,不能得真情。”对藏匿财产,严加查揪。

所以到了曹頫,雍正不仅严责其已有的转移财产的罪行,还预先做了防范,提醒查弼纳:小心曹頫听到织造换人的消息时,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

家产转移了吗?转移的是哪的家产?

从六月份对曹頫定罪的依据看来,亏空不是其罪,转移家产也不是其罪,有法律依据的罪是曹頫的“骚扰驿站”。看来,家产并没转移。

曹家有两处家产,一处是老根北京,一处是南京。曹頫被参是五年十二月初四的事,下旨抄家是十二月二十四的事,就说曹頫在山东塞楞额写奏折的当天就得到消息,有了要被抄家的预感而通知南京家里转移家产,也得在十二月十三之后了,转移家产的消息传到北京,又得小二十天,那再快也到月底了。看来,所转移的家产不会是南京的。那就是北京的家产了。

六年(1728)正月,范时绎对曹頫在南京的家产实施查封。二月初二,隋赫德到任后,进行了清点和接收。三月初二,隋赫德奏报抄家情况:

“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余则桌椅、床几、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

据萧奭《永宪录续编》记载,曹頫被罢职抄家时,“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

但雍正还是把曹家北京、江宁两处的一切连同奴仆房屋一并赏给了隋赫德。隋赫德三月初二的奏本上记载:“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赍,宠荣已极。”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为移会事”记载:“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

不过雍正对曹家并没有赶尽杀绝,雍正谕“少留房产以资养赡(隋赫德三月初二的奏折)。”

雍正六年四月间,曹頫家属回到了北京。

隋赫德将赏他的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頫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頫戴上木枷示众。

按清朝的制度,曹頫若付完赔款,就用不着枷号,也用不着示众,就可以回家了。但直到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二十一日,乾隆帝降旨宽免曹頫骚扰驿站案内欠银时,曹頫居然还有三百二两二钱未还。

也就是说,八年时间,曹頫仅仅还了一百四十一两,平均每年还十八两。因为区区四百四十三两二钱银子,曹頫被枷号了八年。由此观之,当时曹頫确已倾家荡产······对曾经繁盛的曹家,对经历过“饫甘餍肥”的曹頫,这岂不是大大的讽刺!

也许你会问:既然抄了曹家,那曹頫的亏空理应从家产里扣除,为什么雍正还要曹頫还四百多银子呢?是家产不够抵赔吗?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一、曹家的亏空已还清,用不着用家产抵亏空。二、雍正偏偏没让用家产抵赔这从驿站勒索的四百两银子。

如果抵赔了,曹頫就不用被枷号了,就可以自由了。而留着这个欠银在那儿,曹頫就被雍正名正言顺地枷号示众了!

也许你会说,平郡王纳尔苏不是曹頫的大姐夫嘛,曹頫的二姐夫不也是个王子嘛,他们不会帮一把吗?对他们而言,四百多两只是区区之数而已。

对,就是这区区之数,竟然没人伸手援助。

曹寅的二女婿,不见记载。大女婿纳尔苏却有记载的。

雍正十年(1732),隋赫德革职回京。老平郡王纳尔苏命第六子福静向隋赫德勒索价值五十两银的古董及五千两现银。古董是原曹家的,五千两现银是隋赫德回京前将皇帝赏他的那些个曹家的家产折得的银两。

隋赫德花了一千二百两。把剩下的三千八百两现银交给了福静。因为虽然纳而苏已被夺爵,但他的儿子,曹寅的亲外甥福彭已继封了“平郡王”这一铁帽子王的封号。

老平郡王纳尔苏拿上了这三千八百两银子。后来这事败露,但雍正并没有追查纳而苏的责任,也没有追缴这笔款项。隋赫德却以钻营罪发往北路军台效力。

也许两个姐夫是怕连累自己吧。也许曹家在北京的家人如曹頫的哥哥曹颀之流的也是怕连累了自己吧。抑或是雍正不让代赔?总之——

曹頫依然欠银,依然被枷号······

纵观雍正对曹頫的惩办,可归纳为革职、抄家、枷号、追赔。然比较雍正朝其它案件,如圈禁、流放、充军、赐死、迫害致死、畏罪自尽等严刑峻法,种种苛酷,加于李煦、年羹尧、胡凤翚、纳尔苏、赫寿、隆科多、隋赫德、海保等重臣,曹頫遭受的这些个惩罚,就算不得什么了。

纵观曹家,其发迹在曹振彦,奠定辉煌基础的是曹玺。而曹家的辉煌,在曹寅。但曹寅时期,已给曹家留下了败落的根苗隐患。曹頫继任织造,曹家已是“内囊尽上来了”。到雍正继位,整顿吏治,曹家就此败落,一蹶不振。虽乾隆帝即位后宽免释放曹頫,但曹家已然没落。

三代四人当任了六十年织造的赫赫扬扬的曹家,彻底败落了。

曹家的抄家,有人说是政治原因,有人说纯粹是经济原因,有人说是经济罪是由于政治罪因起来的。我却认为这两者兼而有之,是并列关系。若仅仅是政治原因,曹頫经济上确实是有罪的,其罪虽不到抄家的程度,枷号追赔却是免不了的;若仅仅是经济原因,却也不见的,因很明显的,一是曹家与废太子、八爷、十四爷关系匪浅,雍正也不是个大度的皇帝,二是曹家获得抄家的惩罚明显是罪罚不相称的;所以,曹家是二罪并罚。

我认为,雍正五年来,犹犹豫豫没给曹頫定罪,是他也得过曹家的好处,对曹家特别是曹寅,有好感,这好感,还不是一般的。

但曹頫这人不受雍正待见。他不能体朕心,雍正最讨厌的事,他办的不亦乐乎:不能知恩图报,亏空还得宽限,织造还尽是问题,还不把制度放在眼里,居然顶风而上地骚扰起驿站来了,这也罢了,又想转移家产。

不治罪不行了,那就二罪并治。以经济问题惩治政治问题。于是就有了枷号曹頫八年,曹家的家产给了隋赫德,却连区区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的欠银都不给曹頫抵的局面。

大幕徐徐合上了,当有一天,大幕再拉开的时候,出场的,就该是曹雪芹了。

曹雪芹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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