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韩氏家族 、
二、族谱
族谱,又叫家谱、宗谱,是维持宗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是宗族生活的一件大事。家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形态。它产生于上古时期,完善于封建时代。近四千年来,家谱在不同时代显现出不同的形态,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古至今,我们的先民们编制了难以数计的各类家谱,虽经岁月侵蚀,流传至今的至少仍有三万多种,其内容之丰,价值之高,很值得我们今天去了解与认识。
古往今来,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散居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家族,他们都有着各自的共同祖先,血缘关系将他们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虽然有贫富差异,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共同居住在同一块土地上,即使是战争、瘟疫和各种自然灾害,也不能将他们分开。这些家族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氏族是一个大家庭,国家是一个最大的家族,国王或皇帝是这个家族的总族长,百姓是这个家族的子民,总族长利用各种手段和相当于血缘关系的纽带,维持和统治着自己的国家。
为了能使统治得到延续和稳定,权力更替和财产继承能够平稳实现,不致落入外人之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个家族,都十分重视血统的纯净,为此,记录血缘关系和血统世系的谱牒就应运而生了。
明代宗谱在体例上继承了宋代欧阳修创立的欧谱或苏洵创立的苏谱,并有所发展,使宗谱体例更加完备。如黄岩谢氏宗族,在成化七年(1471年)重修宗谱,即“取旧谱参用欧、苏家法,阙疑去伪,揭(谢)鞅为始迁之祖。断自(谢)滦为一世,世为经,支纬之。既又与其从子太史君(谢)鸣治推义广例,为《名录》,为《谱传》,为《宗范》,为《居址世考》,为《祠墓志》。又系以累朝诰敕,及士大夫所著述者为若干篇,篇有序,序有义,可谓无遗法耳”。而在此之前,即于成化六年(1470年)之岁,将旧谱世系图中自谢鞅以上不可考者削去,仅存谢鞅以下世系图。总计谢氏宗谱为七项内容。金坛段氏族谱则“先之图,次以家传,又以先世遗文与凡儒硕诗文为段氏作者”。再加上谱序,共有四项内容。江西丰城游氏族谱也是先列本族世系图,以表世系;次之谱,以记其行实;而后列历朝诰敕及名儒的词章,再加上谱序,共有五项内容。
由以上几个宗谱可以看出,宗谱的内容,大致包括谱序、世系图、世谱、家规、家仪、诰敕、词章等内容。有些族谱还有名录、居址世考、祠墓志等内容。宗谱体例大致定型下来了。
万历朝以后,随着宗族的发展,编修宗谱更多,体例也进一步丰富完整。这一时期宗谱的内容大致包括: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传、祠墓、居徙、仕宦、恩纶、神像、文献、家传、家训、姓氏、本原、文献、宅第、丘墓遗文、遗迹、里社、续后(空白纸)等内容,几乎囊括了与宗族有关的所有事例,内容丰富,体例基本完备了。此后家谱的体例,大致沿袭这些内容,或时有侧重,或时有损益。
明代不仅宗谱的体例完备,而且对于修谱的时间也有大致的规定。一般说来,宗族修谱,短则10年一修,长则30年或50年一修。崇祯年间江苏赵氏宗谱强调或30年,或50年一修;而同时陈氏宗谱则主张10年一修。修谱时间的规定,有利于补充新的材料,保证宗谱的内容充实、完整,真实可靠。
在嘉靖年间以后,宗谱的编修已经相当正规化和经常化了。这是嘉靖中后期宗族发展的结果。
尽管宗谱的内容有如许之多,对我们研究宗族制度来讲,其宗规、宗约,或称之为族规族约,或称之为家规、家范,则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范的制订,有的经历了数代,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程。如浦江郑氏宗族首领郑濂,他的六世祖郑文融撰写了《家范》3卷,凡58则。五世祖郑钦增至70则,郑铉又增至90则。传至郑濂这一辈,又与兄弟共同增删修订,增至168则,刊行于世。这一家规,历经六世,近200余年才完成。
其实,家范、宗规,在很早以前就已产生,对后世都有很大影响,如《颜氏家训》、《朱氏家训》等。尤其是《朱氏家训》对明代的宗族规约产生了很大影响。可以说,很多宗族法规都是以《朱氏家训》为范本,损益修订而成的。
明代宗族族规家规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圣谕当遵”。前述明太祖朱元璋的“圣谕六言”,很多宗族都将其列入宗规之中,需求子弟认真遵守。并声称:这圣谕六言,包罗了做人的道理,能遵守的,便是好人,不能遵守的便是恶人。因此,圣谕六言,成为各宗族家谱中必须备载的金科玉律,宗族子弟必须奉行唯谨,不敢有丝毫违背。
第二,和睦乡里。在农业社会中,宗族子弟世代定居一处,附着于土地之上,求生存,求发展,势必经常与邻里乡党发生诸多联系。因此,很多宗规宗约都把和睦乡党,禁止启衅闹事当作重要内容,列入宗规之中。如明初名儒方孝孺所著《宗仪九首》中,在列举“睦族”之后,又列举了“广睦”之条,他的目的就是由“睦族”而广推之于乡,达到和睦乡里、美风俗的目的。
第三,和睦宗族。这是宗族族众联宗续谱的根本目的。上引方孝孺在《宗仪九首》中专门列举了“睦族”之条,强调了和睦宗族的问题。明代其他宗规宗约,也都强调同宗族之人必须休戚相关,互相帮助、扶持。如江都卞氏宗族规定:本宗子孙有贫不能嫁娶殡葬者,同宗之人自当念及。其中殷实之家,自当笃念本支,为之周助。同时,该宗规还规定:卑幼不可以犯上,尊长亦不得以尊凌卑,富贵不可蔑视贫贱,强众不可凌虐寡弱;违者家长要进行责罚,祖宗也会厌弃他们。
同时,一些宗族还规定,同宗之人,都是同一祖先一气所生,即使小有矛盾冲突,也应忍气息争,以和为贵。即使矛盾冲突很激烈,也应在同宗族内调解,不得径直告官,由官府办理。
第四,婚姻当谨。在婚姻方面,很多宗族族规都重视婚姻的门当户对,强调良贱不婚,反对婚姻论财及卖女为妾。婺源江氏宗族祠规专门列有“慎嫁娶”之条文,规定凡嫁娶须择门第相等,并对方父母性情笃厚者,方许结婚;禁止卖女为妾,违者将其家长开除族籍。
对于妇女的节操,各宗族都十分强调“闺门当肃”,要求以三从四德教育妇女,使其养成内勤职守,勤俭持家,持公婆以孝,侍丈夫以礼,待娣姒以和,抚子女以慈的传统美德。
第五,宗族对成年男子择业也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明初宗族对择业仍持传统观点,强调士为四民之首,农为本。明中后期则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宗族规约对择业的规定也有了变化,有些家族规约中出现了“工商皆本”的观念。
此外,明代宗族的宗规中,都规定了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名分当正,反对赌博,反对奢侈等内容。对于个体家庭生活,也要求宗族子弟,谨守儒家伦理纲常,做到父慈子孝,兄和弟恭,夫妻相敬如宾的美满生活。对于大家庭中的婆媳、妯娌、姑嫂、祖孙、叔侄、叔嫂关系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总之,宗族的宗规宗约,以儒家的伦理纲常为指导,教导族人遵守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做一个安分守己的正人君子。其实,这些规约,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是明代朝廷礼法的延伸。这些规约,约束了宗族成员的生活,使之服从于政府。
宗谱作为宗族生活重要的内容,对宗族本身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首先具有辨别世系、昭穆,明确族人血缘关系,联系族人的作用。在一个拥有成百上千丁口的大家族中,没有明确的家谱记载族人的辈分、血缘关系,势必发生紊乱,无法辨别族人之间的亲疏关系。有了一部家谱,并且每三五十年一修,历经几世,族人之间的关系便一清二楚地记载明白了。宗族的规约,作为家谱的重要内容,规范了宗族成员的生活、行为,统一族人思想,便于维系族人的团结,巩固宗族组织。而宗族对于田产、坟茔等不动产的明确规定,保持了族产的不流失,使宗族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所有这些,都对宗族组织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然,宗族的规约,是族长统治族人的法律依据。通过族规宗约,族长对宗族实施其统治和管理。
山东平阴东阿始祖清爷为黄帝105世、宋朝宰相韩琦公14世,于1520年左右(估算)由山西洪洞昼锦坊迁至山东平阴黄河北岸自立庄名韩家庄,现在属于聊城市东阿县,庄名为康韩刁庄。现各支派人丁兴旺,奔波于各行各业,遍及邻县百余里,迁徙全国各地者,举不胜举,失续者众多。望韩氏宗亲依祖宗之功德,育吾辈之不易,思支派后人忍无寻根之苦,相互转告,尽族人之薄力,壮吾韩氏一族。
下为平阴东阿韩氏派次排辈:清、魁、天、三、振、得、玘、允、法、文、九、美、道、兴、敬、明、子、效、继、顺、承、宗、正、修、衍、嗣、连、庆、恒、传,共30辈。现已传至最大辈12辈美、最小辈19辈继。
承德 韩氏家族 、
本文2023-11-20 02:41:4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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