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土司是什么?
水西历代土司对外称宣抚使或宣慰使,是元、明王朝封授的命官,对内则自称“苴穆”(或作趣幕),其妻称“乃叶”(一作耐德),是全境最大的奴隶主和最高的统治者。其下设九扯、九纵和十三则溪土舍、土目,形成一套体系严密的行政制度,统治着全境的各族人民。全境为十三则溪,每一则溪置一穆濯为祃笃,由苴穆之宗亲充任,又以一慕魁镇之,犹汉代之封国。苴穆在各则溪均设官庄,耕者为官户;下级官职人员均授以土地,由各族人民耕种,形成奴隶制体系。水西归明以后,年贡方物与马匹。地方四千里,胜兵四十八万,势力空前强盛。
春秋以前,贵州为荆州西南裔,属于荆楚或南蛮的一部分。
战国后期,夜郎国逐步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的大国之一(夜郎国大部分疆域在今贵州境内)。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在夜郎地区修筑五尺道,并在部分地方设郡县、置官吏。
西汉武帝在夜郎地区继续推行郡县制,同时开辟了从四川南部经贵州西部平夷(今毕节)至江(北盘江)、南到番禺(今广州)的通道。
公元前25年,夜郎国灭,郡县制在夜郎地区最后确立。
东汉时,沿袭西汉建置。
三国时,西南大部地区蜀汉政权占有。
贵州属牂牁郡、朱提郡、兴古郡、江汉郡、涪陵郡。
两晋南北朝,今贵州境内,除置牂牁郡外,边远地区又分属朱提、江汉等郡。
隋时,在贵州置牂州牂牁郡、明阳郡。
此外,今贵州东北地区分属黔安郡和沅陵郡。
唐代,在今贵州地区推行经制州与羁縻州并行的制度。
唐在贵州建置的经制州有播州、思州等,建置的羁縻州有矩州、蛮州等。
从地域上看,乌江以北多系经制州,乌江以南多系羁縻州。
宋代,今贵州地域分别隶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路、广南西路、剑南西路、剑南东路等,而主要属夔州路。
公元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
宋宣和元年(1119),朝廷为奉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军事土著首领田佑恭加授贵州防御使衔,贵州才成为行政区划的名称。
但当时的贵州仅限于今贵阳一带。
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
在今贵州境内的建置主要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分别隶属于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
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
废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保留水东土司与水西土司,同属贵州布政司管辖。
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
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
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
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
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
民国2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
全省设3道观察使。
1920年废道。
1937年,贵州置6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管各县。
1941年置贵阳市。
至1948年,贵州设1个直辖区、6个行政督察区、下辖78个县(市)。
1930年4月至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进入贵州,并在部分地区建立革命政权。
1934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即红二军团)进入黔东,建立黔东特区,7月成立了特区委员会,在沿河、德江、印江、松桃等县建立了县、区、乡革命委员会。
1935年10月召开了遵义会议,确立了 同志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
1935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进入贵州,1936年2月在大定建立了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后迁毕节县城),以后还在毕节、大定、黔西等地建立了县、区、乡人民政权。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 解放贵阳,12月26日成立了贵州省人民 。
解放初期,全省设1个直辖市、8个专区、1个专区辖市,共置79县。
1956年4月,撤销贵定、镇远、都匀3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67年,设置六盘水地区。
1978年12月,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
1981年9月,撤销兴义地区,设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97年,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
2000年,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
2011年,撤销铜仁地区,毕节地区,设地级铜仁市,地级毕节市。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设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7个县级市、56个县、11个自治县、13个市辖区、1个特区。
2014年11月,贵州省区被列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
康熙在位时间165454~17221220
郑氏王朝:1662年-1683年 郑家父子本来拥戴唐王,南明被灭后,郑成功赶走了霸占台湾的荷兰人,以台湾为基地继续反清复明。先战荷兰后战清,势必也削弱了郑成功的军力。郑成功后来曾经打回到长江,但还是被满清政府算计。郑成功多疑无疑是郑成功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郑成功的后代失去了光复大陆的决心,在满清康熙年间降清。值得一提的是:郑氏王朝和日本英国东印度公司打交道时,郑成功被尊称为陛下,郑成功在台湾推行的教育也是以光复大陆为主。
吴三桂等藩王抗清:1677年-1685年 主要还是讲吴三桂八年抗清,曾经放清兵入关的吴三桂由于李自成部下辱其妻陈圆圆为了报仇放打着“为崇祯报仇”的清兵入关消灭李自成。但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的下场却还是亡给了清。作为满清建国大功臣的汉奸吴三桂享受了超级待遇,作为平西王坐镇华南,名为满清平西王实则割据一方。终于康熙一纸削藩令严重损害了他手下八万将士的利益,吴三桂以五十之高龄带众抗清,然年事已高,贪图享乐时间已久,往年骁勇以随陈圆圆的容貌一样如长河东去,这如何敌得过满清八旗壮丁?这抗清抗得还是以失败告终。
洪门天地会:洪门之所以取名为洪门是因明太祖的年号是洪武,所以取洪为名,指天为父,指地为母,所以又名为「天地会」。洪门是明朝遗老为反清复明而创建的。创始者是郑成功,而修整者是陈永华,陈永华以「陈近南」之名字来传布。这样的更名是避免天地会推行反清复明时立即被清卸府注意而难於发展。洪门一直坚持抗清,但复明希望渺茫,遂将势力发展到海外,后来孙中山就是在海外加入了洪门天地会而得到支持才成功“辛亥革命”的。洪门在海外有一个“致公堂”,民国时期在美国洛杉矶发展为致公党,致公党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民主党派。天地会之于清政府就是“黑社会”,这也是至今香港以及海外华人聚居地多黑社会的原因。
扯起故国旗号,拥立亡皇后裔,起兵对抗朝廷,是不少野心家在王朝鼎革之际所常用的一种手段。康熙年间发生的伪“朱三太子案”,就是一个极为突出的典型。电视剧《康熙王朝》中只记述了杨起隆假冒“朱三太子”谋反,而康熙年间历史上真实的“朱三太子”案件却有十起之多。康熙十八年(1678),陕西汉中、兴安一带有人自称“朱三太子”起兵抗清,后被抚远大将军图海击败逮捕。此人自称杨起隆,经杨起隆家人及其同伙辨认,得知此人曾是杨起隆部下,知道事情原由,因此借“朱三太子”之名谋划造反。康熙十九年(1690),假杨起隆被押往北京处死。杨起隆本人虽然销声匿迹,不知所终,但“朱三太子”的名号却作为一种有力的号召,更为许多起事者所借用。康熙三十八年(1698),江南金和尚拥立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朱三太子”,聚众太湖,密谋在康熙南巡时将其劫持,关键时刻由于发炮不鸣,最后双双被捕伏诛。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一月,江苏太仓州与浙江四明山几乎同时暴动,且首领都以“朱三太子”为号召,因此引起了康熙的特别重视。他一边亲自批阅奏折,部署追捕方案;一边派人乔装打扮,细访贼人老巢;并特别强调一定要立即缉捕所有涉案人员,与现获贼犯一并审结。
再看让我们看看所谓“康乾盛世” 康熙二年,广东渔民周玉抗清起义;康熙三年,贵州水西土司安坤反清;康熙四年,云南土司王耀祖反清;贵州郎岱土司陇安藩反清;康熙五年,云南土司禄昌贤反清;康熙八年,贵州凯里土司阿戎反清;康熙十二年,杨起隆北京起事;康熙十三年,王辅臣叛清;湖北麻城农民起义;康熙十四年,蒙古布尔尼反清;康熙十六年,朱统锠反清;江西杨玉泰起义;康熙十九年,杨起隆陕西起事;康熙二十七年,夏逢龙起事;康熙三十九年,四川藏民反清;康熙四十一年,湖南苗民反清;广东连州瑶民反清;康熙四十四年,昆明李天极、朱六非起事;康熙四十六年,贵州苗民黄柱汉起义;康熙四十七年,浙江天地会张念一起义;康熙四十九年,福建陈五显起义;康熙六十年,台湾朱一贵起义;
土司制度是最值得研究的政治制度之一,它始于蒙古执政的元朝,在明朝时期开始完善,最终在清朝时期被废止,它是一项由少数民族开始实施,适应于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制度,它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地域多样性发展,从元朝时期的“土流兼制”,明朝时期的“卫司分立”,到清朝时期的“卫司合一”,土司制度在时代中的流变,最终经过清朝“改土归流”的革新,形成了以“政治制度”与“政治符号”相结合的土司制度。
清朝提出因俗而治
清朝入主中原定都北京后,就制定了对边疆各族进行招抚的政策,并不时的警戒各领军统帅加以抚恤,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顺治五年规定: 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不得轻听叛逆招诱,自外王化。凡未经归顺,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有擒执叛逆来献者,仍厚加升赏。已归顺土司官,曾立功绩,及未经授职者,该督抚按官通察具奏,论功升授。--《清圣祖实录》卷四十一
在清朝连续不断的招降下,各地的土司纷纷归附,其中贵州贵阳府、安顺府、都匀府、镇远府、思南府、思州府、黎平府等大大小小数十个长官司都在顺治十五年进行了归顺,并被准许世袭。
同年12月,清军进入云南后,顺治帝再次晓谕云南各将:““云南远徼重地,久遭寇乱,民罹水火,朕心不忍。故特遣大军,用行吊伐。今新经平定,必文武各官同心料理,始能休养残黎,辑宁疆圉。
云南府、大理府、临安府、楚雄府、姚安、澄江、广南、顺宁、缅宁、曲靖等府也都在顺治十六年前后进行了归附。
为了争取西南区各土司的支持,清朝开始实施因俗而治的理念,开始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中原地区推行的民族同化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始了变通。清初顺治二年,全国实行剃发制度,若不按规定进行剃发者都以军法从事,然而此命令,在西南少数地区却并没有完全执行。
顺治十五年,王弘祚在《滇南十义疏》中,提出“除汉人士庶衣帽、剃发遵照本朝制度外,其土司各从其俗,俟地方大定,然后晓以大义,徐令恪遵新制,庶土司畏威怀德,自凛然恭奉同伦同轨之式矣。”
清朝的“改土归流”革新
清朝土司制度的重要特点就是“卫司合一”,不论从明朝的《土官底簿》还是《明史土司传》,西北地区都没有被列入土司,说明明朝并不认为西北地区属于土司地区,西南土司与西北羁縻卫所是有区别的,因而明朝在卫所与土司上有分立的,但进入清朝后,西北地区也有了土司的称呼。明朝羁縻卫所的官职是靠战功晋级,而到了清朝,卫所战功升职制度改为土司世袭制度,卫司合一使得清朝的土司急剧增加。
清雍正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但在“改土归流”地实施中,因地域的多变与复杂性,并没有进行到底。
1顺治、康熙朝的小规模改土归流
在清朝统一全国的进程中,出于地方政权稳定之需,小规模的改土归流实际已陆续进行,尤其以贵州省为甚。
在清军进入贵州之时,贵州黎平府辖下的赤溪湳洞司杨鸣鸾、分管三郎司杨世勋等都得以承袭。康熙43年,石阡府苗民长官司改土归流,康熙45年,都匀府凯里司杨氏土司以土酋大恶案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顺治15年,贵州马乃土司龙吉兆,私造兵器,收养亡命之徒,联合鼠场营龙吉佐、楼下营龙吉祥,攻打广西泗城州土寨,安南卫之阿计、屯水桥、麻衣冲、下三阿、白屯等寨等处,云贵总督赵廷臣多次招命都不听从。同一时期,水西土司安坤因领洪承畴军队进入贵州而没有得到表功而心生怨恨,联合土司罗大顺,攻打云南;土司安重圣是水西土司安坤的外甥,水西土司反叛时,安重圣即联合自己的妻兄郎岱土司陇安藩暗中相助,使得清朝坚定了武力平叛改土归流的决心。此叛乱到康熙四年才最终平定。
清朝初年云南在吴三桂治理下,经营多年,土司相对贵州而言比较安分,较重大的改土归流在清初并不多见,但较小的改土归流仍有多起。
湖广地区位于中原与西南地区之间,是进入西南地区的通道起点,因此清朝仅在康熙年间进行过一次小规模的改土归流。五寨、筸子坪两个长官司是清朝管控苗疆地区的前沿据点,康熙39年为了加强对苗疆兵力的控制,将镇筸参将升为总兵,沅州镇移驻镇筸。镇筸参将原来一直驻扎在五寨长官司司治之处,设立镇筸镇后,就与拥有自治权的五寨长官司同城,形成了一个地方有两个军事指挥中心的局面,显然不利于统一调度,因此康熙46年,巡抚赵申乔奏请裁革,废掉两长官司,不准袭替,增加通判,吏目各一员;康熙48年,改为凤凰厅。
2雍正时期大规模“改土归流”
从清朝初年“改土归流”的规模情况来看,清朝并没有对各大土司有明显地改流迹象。但康熙20年平定“三藩之乱”、康熙21年统一台湾,消灭葛尔丹势力,控制天山南北,稳定了北方政权后,清王朝必然要对土司们进行清算,此时清朝的统治已经稳固了,必然不能容忍王土之外,还有一块拥有士兵的自治地区。此时,“土司制度”已经成了构建“大一统”国家的主要障碍。
雍正四年春,云南总督鄂尔泰提出:“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自元迨明,代为边害”。
鄂尔泰提出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其改流之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献次之。惟制夷必先练兵,练兵必先选将。诚能赏罚严明,将士用命,先治内,后攘外,必能所向奏效,实云贵边防百世之利。--鄂尔泰《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奏疏》
雍正四年,改土归流从滇川黔开始,先将东川平定后,再进乌蒙、镇雄,当时乌蒙土府禄万钟、镇雄土府陇庆侯的兵权分别在禄鼎坤、陇联星手中,禄鼎坤归降后,惟禄万锺制于汉奸,约镇雄兵三千攻鼎坤于鲁甸,被鄂尔泰所败。后将乌蒙改为府、镇雄改为州,都归云南管辖。
之后,四川雷波土司、阿卢土司、沙马等先后改土归流。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中,贵州的抵抗最为严重,也最为惨烈。
根据《圣武记》记载:“尽歼首从,勒缴弓弩四千三百余,毒矢三万余,皮盔皮甲刀标各数百”,“乘威招服黔边东西南三面广顺、定番、镇宁生苗六百八十寨,镇宁、永宁、永丰、安顺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
湖广行省的土司是当时所有土司中势力最强的一支,兵多地广且能征善战,明朝时期就以抗倭、平叛、援辽而声名显赫,且传承数十代,历史悠久势力强大。
雍正五年七月初九日,署理湖广总督傅敏上疏曰:“湖南桑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汉土苗民均受荼毒,土人不时拥入内地,迫切呼号,皆愿改土归流
七月初九日,傅敏再上“改土归流奏疏“:臣等伏查彝陵乃诸土司前路,九溪乃诸土司后路,臣等着量密饬彝陵镇总兵官整饬营兵伍预备。但事关重大,乃仰请皇上密谕杜森敬谨办理,就近镇压。至其后路,议调衡州副将周一德暂署九溪协事,整顿兵马,以备不虞,并澧州、永定两营听其节制,严饬防范,则诸土司皆不敢动,而容美无所施其技矣。--傅敏《改土归流奏疏》
雍正5年12月,雍正颁布上谕:
向来云、贵、川、广,以及楚省各土司,僻在边隅,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蛮,尤复任意残害,草菅人命,罪恶多端,不可悉数。是以朕命各省督抚等,悉心筹划,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共遵王化今幸承平日久,国家声教远敷,而任事大臣,又能宣布朕意,剿抚兼施一视同仁,所当加意抚绥安辑,使人人得所,共登衽席,而后可副朕怀也。但地方辽阔,文官武弁,需员甚多,其间未必尽属贤良之辈。且恐官弁等之意,以为土民昔在水火,今既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此等意见,则万万不可。着该督抚提镇等,严切晓谕,不妨至再至三,且须时时留心访察,稍觉其人不宜苗疆之任,即时调换,并严禁兵丁胥役之生事滋扰,务俾政事清明,地方宁谧,安居乐业,共享升平。倘有不遵朕旨,丝毫苛索于土民地方者,着该土司立即参劾,重治其罪,即系平日保举之人,亦不可为之容隐。
这段上谕用词严厉,明确表达了如有不听从,就会使用武力解决的意思。在强大的兵力威慑下,湖广各土司无奈地交出权力,对于不识实务的保靖宣慰司彭御彬流放于辽阳,而暴力抵抗地桑植宣慰司向国栋流放于河南,整个湖广地区所有拒不服从归流的都受到了流放处罚,自此,湖广行省的土司无一留存。
土司制度是为治理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它并不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政治制度,而是中央制度下,一种纳入国家统一官职序列“因俗而治”的管理制度。
清朝声势浩大的“改土归流”并非为彻底废除土司制度,而是只对构成清王朝疆域统治有一定威胁的土司进行取缔。
水西土司是什么?
本文2023-11-19 20:32:3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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