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宗法制度是怎样体现的?
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父家长制公社成员间的亲族血缘联系。作为一种庞大、复杂却又井然有序的血缘一政治社会构造体系,宗法制孕育于商代,定型于西周。宗法制规定,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天子”,是天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天下土地臣民。从政治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共主;从宗法关系而论,天子是天下大宗。君王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大家地位。其余王子(嫡系非长子和庶子恻封诸侯,他们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各自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继承,余于封卿大夫。卿大夫以下,大、小宗关系依上例。嫡长于继承制、分封制、严格的宗庙祭把制度,共同构成宗法制的基本内容。
231西周之宗法制度
周朝的”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并不等同於我们现在对”家”的概念。所以我们看《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从这段文字的叙述中可以明白,当时的”国”是拥有千辆马车的战斗单位,而”家”是具有百辆马车的战斗单位,可见在这时”国”和”家”是相提并论的。不过我们现在从古代的文献来看,”家”虽然是一个政治单位,但是仍然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织成核心。一般而言,”家”所涵盖的范围,是由同一祖父的三代组合而成。至於”族”,则由同一高祖父的血亲,以及他们的配偶,上下九代共同合起来的。简言之,”家”是包含在”族”之中。所以相较之下,”家”中的人,比起”族”中的人,血缘关系更为亲密。
”宗”的本义是祭祀祖先的庙,只有属一同一家族的人,才可以到”宗”去祭祀祖先。不过在祭祀祖先时,必须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大宗”和”小宗”。一般最简单的分别,就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脉相传的为”大宗”,其余的庶子便是”小宗”。以当时的制度来看,周天子的传承是”大宗”,其他的诸侯(含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便是小宗;但是在这些诸侯世袭的领地中,继位的嫡长子在领地中便是”大宗”,其他的庶子就是”小宗”。以此类推,扩及到每个阶级之中。以这个精神来看,”家”中的成员,比较接近”大宗”,而”族”中的成员,则比较接近”小宗”。
这种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后代子孙不可忘了自己的来源出处,用血缘关系把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这项措施对於当时正在发展的周民族而言,是一项十分有利的制度。我们现在看到先秦留下来的许多文献,都会先谈到如何持”家”,再谈如何治”国”,最后才谈到如何平”天下”。探究其中的发展过程,我们也可以说,在当时观念中,先要将”小宗”的力量凝聚起来,再去发巩固并发挥”大宗”的力量,於是才可以得到”天下”。基於这样的认知,特别重视家族中伦理的观念便自然出现了。
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的宗法组织
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生,是阶级统治在社会中的一种完善。
关于大、小宗的组织,《礼记大传》有记载: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也。
别子: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后一说较合理。
继别: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继祢:祢,指宗法制度下死去并在宗庙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亲。此处当指诸弟,继祢是指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
别子为一宗的正支,虽经百世仍得祭其始祖,是为大宗。别子诸弟是一宗的旁支,传至五代之后其与别子关系已超出同一高祖范围,因此就不再祭别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为小宗。大、小宗虽是相对的,但对于天子来说则是绝对的。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个严密的家族式的统治体系。
分封制
宗法直接导致了分封制(或封建制)。
嫡长子分封诸弟,在政治上是“授土授民”,在宗法上是“别子为祖”,对于巩固嫡长子的最高统治和天下宗主地位,是大有裨益的。
后人追述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御极六合,四方如星拱卫。因此需要选建道德贤明之人,藩护王室,成为天下中枢的屏障。
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
宗法之“宗”,“宀”为房顶,“示”为神主,合指供奉神主之位的庙宇,其原始义为“尊祖庙也”(《说文解字》)。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义》)。”
宗法制度既以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尊卑等级关系,以维护宗族的团结,故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商人也有繁复的祭祀仪式,但不像西周人那样具有严格的宗法意义。西周时代,祭祖是大宗的特权,所谓“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又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大宗的责任在于尊统收族,在于别亲疏,序昭穆。
周朝以前,天子宗庙为五庙:
到了周中期,尽管文、武功业辉煌,但按周人世系的排列,已不复属于考、王考、皇考、显考辈,按制不专列庙。但“有德之王,则为宜宗,其庙不可毁”,故增设文武二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内,故成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严谨的道德维系与礼乐文化
宗法制度既严格区分亲疏之别,因此血缘重孝、崇德、亲民等道德伦理遂得以建立。诸如同姓不婚这一道德内容得以体现。礼乐文化确立。
232宗法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
一是父系单系世系原则的广泛实行
所谓父系单系世系,是指在血缘集团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虽然这在世界文明早期历史上是普遍的,但只有中国最为坚决。
二曰家族制度长盛不衰
家族由男性同祖子孙团聚而成,因其经济利益和文化心态一致,形成稳固的、超越历史的社会实体,成为社会生生不息的基本细胞。
“族权”成为与政权、神权、夫权比立而四的强劲的社会维系力量。
族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影响,是中国家族制度长盛不衰的主要标志。族权有严格、固定的组织形式,它既与地方绅权结合,同时又与政权相结合。族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地方政权的职能。
三曰家、天下同构
此亦所谓“家天下的延续”。
“家国同构”的本质就是家、家族、国家在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国是家的放大,“族权”与“政权”的统一。换句话说,中国的社会伦理、国家伦理都是从家族伦理演绎而来的。或者如梁漱溟所曰,中国有家而无国。
在古代西欧,血缘政治基本被地缘政治、等级政治所取代。在中国则不同,地缘、业缘、物缘都以血缘为基础,君权与父权互为表里,“国”与“家”彼此沟通,“社会赖以运转的轴心,是宗法原则指导下确立的以父子—君臣关系为人格化体现的伦理—政治系统。”
四曰根据血亲道德关系形成宗法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使宗法秩序呈瓦解之势;秦汉以降,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除帝王继统仍由皇族血缘确定外,行政官员的选拔、任用,实行荐举、考试制(隋唐以后定型为科举制),即以“贤贤”取代“亲亲”。但是,宗法制的影响仍然延及后世——
其一,政治权力和经济产权的继承,普遍遵循父系单系世系原则,完全排斥女性成员的地位,以确保权力和财富不致流入异姓他族。
其二,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组织——家族长盛不衰,成为超越朝代更迭的不绝如缕的社会细胞。这种家族香火的延绵,又往往仰赖祠堂、家谱、族田三要素的顽强存在。
其三,族权与政权结合,族权在宣扬纲常名教、执行礼法、维护宗法专制秩序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国家政权也以家族精神统驭臣民,正所谓“家国同构”、“君父一体”。诚如近人梁启超所说:“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近人严复也认为,直至近世,中国人“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这都是透视古今的灼见。
中国社会组织的特色,与宗法制延绵不绝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
早在国家初成的商周时代,君主专制便现端倪。如果说,春秋以前,天子的专制权力以分封制为基础,世袭诸侯赐土而且临民,享有较大分治权;那么,战国以后,郡县制逐步确立,君主的专制权力通过直接指挥非世袭的朝廷官吏实现,从而向统一的专制主义集权制过渡。公元前206年,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正式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此制一直沿袭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与欧洲在中世纪后期方形成君主专制相比,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余年间虽有起伏跌宕,其总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权力干预学术,从而使“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
“宗法一专制”社会结构与农业自然经济相辅相成,造成一种以“内圣一外王”为目标的伦理一政治型文化范式,延绵久远,直至近代方有解体之势,然其深层结构继续承传不辍。
家谱、各地宗祠、家庙,明显体现了 血缘关系为纽带的 家族观念;农村普遍存在春节期间供奉先祖牌位的现象,反映人们的尊宗敬祖的家族观念。
积极: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消极:过分强调家族意识,使平等意识受到约束,不利于当今文明社会的发展。还导致任人唯亲现象的出现。
例如在广大农村,特别是一些偏远的贫困地区,实行现行政治和宗法制度的双重统治,但作为一个乡村组织和运行方式的宗法制度,往往比政治力量有着更强大、更深入的影响力,在很多农村,一个村庄往往就是同一姓氏的聚居点,同姓就意味着是同一血缘家族,因此姓氏是判断亲疏关系的重要标志,我是来自新洲潘塘的一个村庄,在我们熊店村(行政村)管辖着十几个自然村落,每个自然村几乎都由一个姓氏居住,我们村叫刘家畈,相邻村是叶家里,陈家湾,王家寨等,每逢夏秋时节干旱的时候为了挣水饮用和灌溉经常发生械斗现象,大队支书根本不能解决问题,相反要是偏袒一方,今后你就难以作工作了,选举时很可能遭到难各村的集体抵制。因此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大队支书总是请双方辈分高的长者出来调停,效果不错。另外在中国农村,广大农民仍然保留着尊崇祖先,恭拜神灵的习俗,都修有各自的宗谱,建有本家宗祠。宗谱是追溯至最初迁来此处的先人,然后以男性为家庭的扩展为线索,一代代往当代延伸,现在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男女比例失调以及照B超的现象就和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关而追根溯源则跟封建宗法宗族的谱系继承有关。在他们的心目中,宗谱是本家人之间同根的标志,在家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每有一代老人即将离开人世,总会在塌前叮嘱年轻的村干部一定要将其家中丁火延续情况记录到宗谱中。就这样,时至今日,宗谱仍然作为一个家族中最高的法律文件而安然尊置于中国农村之中。我想,中国人所谓“落叶归根”的情结应该也多少与这种追根溯源的修宗谱有一定的关系吧。宗谱一般是安放在全村的宗祠里的。在中国的农村里,座落着一个个宗祠。这些宗祠有一个是供奉着全村人共同的祖先的,逢年过节,全村都一定要杀鸡烧肉去膜拜的,香火之旺盛可谓壮观。时逢春节还要请戏班子唱几曲戏,摔龙狮,可热闹了。另外一些宗祠则是血缘关系更亲近一点的本家共同出资修建的,主要是小节日的恭拜。除了这种宗祠外,还有一些老屋,那里供奉着的一般是去世的祖父祖母或者曾祖父曾祖母,血缘关系是最亲近的。从这些大大小小的宗祠中,我们看到了中国人对祖先的顶礼膜拜,也看到了以“礼”为核心的尊卑等级之观念在中国人思想深处是多么牢固。
而在城市里当然也包括农村在现代中国各种有组织的机构里,宗法制度或多或少都有潜在的影响力。在政治领域,宗法制度的影响是明显的,竖立个人权威、一言堂、裙带关系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带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模式虽然严重妨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但作为几千年“人治社会”、“人情社会”的统治模式,这种惯性是必然的。在现行各级权力机构中,各种以地方为组织的帮派力量广泛存在,提携“老乡”或类似的关系是普遍的,这种封建时代“同门“、“同年”、“同乡”的影响,仍然带有一定的宗族性。这样也就导致了近年来一致困扰中国***作为执政党的党员腐败问题,为什么有严厉的法律严惩,还是难以抵制愈演愈烈的反腐问题,我想其根源就是讲人情,人治的封建宗法思想。而在经济领域里本土化方面的重大影响莫过于“家族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家族企业”在企业的组织和崛起方面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最符合国情的企业组织模式。但随着改革和现代化的推进,“家族企业”中所体现的“家族性”、“宗法性”的弊病不断地涌现出来,成了中国企业走向现代化的瓶颈,甚至是绊脚石。
3, 面对着封建宗法宗族制给当今社会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去坦然面对。
首先在政治上我们应该宣扬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不同宗族成员不同的等级名分和行为准则和尊卑长幼制定的封建伦理体制,宣扬平等思想。不过对于“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对于我们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有积极作用,应该提倡。而对于竖立个人权威、一言堂、裙带关系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我想就应该坚定不移地实行权利的制约与平衡,发挥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发扬民主政治,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同时加大法律的打击力度。
在经济上面对出现的“家族企业”中所体现的“家族性”、“宗法性”的弊病不断地涌现出来,成了中国企业走向现代化的瓶颈,甚至是绊脚石的问题我曾在网上看到:有的家族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目前,各种改革在这些企业或成功或失败地探索着前行,有相当部分的家族成员正在远离其家族企业的管理层或决策层,以推进企业的现代化进程。而作为相似情况的比较,日本大型的家族企业目前大多 “传贤不传子”,例如丰田;而在韩国,世界家族企业中名列前茅的三星、LG,皆已把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其内部虽然也存在一定的宗法性,但它能比较好的使宗法性服从于现代性,并成为现代性的本土化辅助方式。这可以作为中国家族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参考。同时国家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坚定不移的实行新农村建设,相信只有使广大农村地区脱贫,才使是他们摆脱封建宗法宗族制思想束缚的最有效武器。
在文化教育思想方面我想应该更多地向国民宣扬平等自由科学思想,加强他们的普法意识,同时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向年轻的一代输送科学知识,是他们能够进一步的影响自己周边的人,包括他们的父母,亲朋好友。
不太可信。。。宗法制的彻底出现并实施是在周时期。。现在大家的祖宗都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不过那是因为大家都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的缘故。。。从汉代开始,姓氏混而为一。。。当时很多人以部落和国家为姓。。不能因为一个姓就说是祖先啊。。。能考证不?
当前位置 >> 研修日志>宗法制对后世的影响 发布者:张建元 发布时间: 4/8/2011 AM 8:11:20 1、宗法制影响了后世人们对列祖列宗的崇拜,也影响了封建社会中的皇位继承的嫡长子继承制原则的形成。2、后世的百家姓系列丛书、家族家谱的修订、各地宗祠家庙的建立以及民间存在的尊宗敬祖、认祖归宗、祭祖扫墓等社会风俗,都是宗法制的历史遗存。3、宗法制对今天而言,其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等思想,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4、但是,宗法制强调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这加深了中国人重男轻女的思想,从而使国人认为只有生儿子才能够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样女性生下来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此外,宗法制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会使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背离。
我国古代宗法制度是怎样体现的?
本文2023-11-19 15:42:2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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