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族谱
孔氏宗族的族谱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包罗内容最丰富、谱系最完整的族谱。孔氏宗族视修谱为合族大事,通过修谱可以把居住分散、血缘关系相对疏远的孔氏族人组成一体,从而达到“详世系、联疏亲、厚伦谊、严冒紊、序照穆、备遗忘”的目的,修谱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清查“外孔”的渗入。
最初的孔氏家乘,只是以抄本传世,记载世袭奉祀的宗子名字。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官居朝议大夫的孔子四十六代孙孔宗翰深感个别抄本易于散失,而且每代仅录一人,使家族中许多贤达之士未能载入史册,年代久远后必被湮没,决定广收资料,创修孔氏族谱。这是孔氏宗族的第一部族谱,将本族嫡系及支庶一并收入,正式镂版印刷。
孔宗翰之后的四百年间,宋、金、元历朝更替,屡值兵燹战乱,其间孔氏谱牒虽曾进行过重修,但没有正式刊刻。明代弘治二年(1489年),才又一次组织重修并付印。这次重修的族谱接受以往濒于失传的教训,特对修谱之事作了文字上的规定:此后族谱“六十年一大修,三十年一小修,大修以甲子为期”。按此规定,应当在嘉庆四十年(1561年)左右修谱,但由于种种原因,修谱工作比规定时间向后拖了六十多年,直到天启二年(1622年)才纂修族谱,这距上次修谱已有133年的时间。而后的康熙、乾隆朝的甲子年均按时修谱,但乾隆甲子(1744年)负责修谱的是孔继汾,他后来因被告触犯了清朝《会典》而陷入文字狱,充军到新疆伊犁。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没有再大修过族谱,直到民国九年(1920年)倡修全族大谱,经土7年努力,在民国二十六年方大功告成。这部民国族谱是最大规模的一个孔氏全国合族大谱。
北宋元丰及明弘治年间所修的孔氏族谱,久已亡佚,今天能看到的只有天启、康熙、乾隆和民国所修的四部。从这四部族谱的纂修人员的设定来看,可以发现,随着世代推移,修谱机构的设定规模逐渐扩大。
为确保修谱工作的顺利进行,衍圣公府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如乾隆九年(1744年)修谱时,设立鉴定一人,由衍圣公担任;监修二人,由三品执事官和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担任;提调二人,由正一品荫生候选员外郎和曲阜县世职知县担任;以下编次、掌收、校阅、誉录、督刊、收发等职,也是各由四品执事官、候选州同知之类有官职者及有科名的人员担任。到民国时期最后一次大修时,衍圣公孔德成主持,专门设立了“曲阜全国孔氏合族修谱办事处”(简称“谱馆”,古时称:“纂局”),孔德成任总裁,由族长孔传蜻等三人主持日常工作,谱馆有职员66名,另有一些勤杂员役。
修谱时,衍圣公府要先行制订条规、颁布榜示,制订统一格册和修谱誓词。然后择吉日举行仪式,告庙致祭后,各执事人员进入修谱的专设机构纂局内办公。族谱纂修完成,要在孔庙举行隆重的告祭仪式。各户族众按规定领到新谱后,即将旧谱交至族长,立即焚瘗。如有失落旧谱者,即声明,该户头户举出具证明,刻附谱后。
孔氏历代修谱都非常严格,明天启年间修谱规定义子不能入谱,违者重究。清康熙时修谱,规定更加详细:一,凡不孝、不悌、犯义、僧道、邪巫、优卒、贱役等,都被认为是“辱祖玷宗,丧名败节,皆不准入谱”;二,因修谱都是集资,所以规定族人每丁交银八分,违者不准入谱;三,孔氏子孙不仅行辈字有一定规定,即使用字亦随行辈而定,不准乱用。修谱时,如有不依规定乱取用者,必须改正,否则不得入谱。乾隆甲子修谱除继承康熙时的规定外,又提出凡“养异姓为子、赘婿冒姓、子随母嫁携来同居”者,亦不得入谱。对以上各方面,不仅各户头要认真作保证,而且还发动族人知情者履行检举之责。
在孔氏宗族中,除大宗主衍圣公主持纂修的全谱外,各户、各支派还有自己纂修的小谱或支谱。这些谱牒各具特色,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比如,《林前户支谱》记载了从汉至清历代皇帝对孔氏优免赋役的敕文,并收入嘉庆年间立于孔庙毓粹门下的蠲免碑文。《大宗支谱》则收入了更为详细的资料,在人名之下不仅载有字号、功名官职,还有妻妾娶自何家、其子娶何家之女、其女嫁与何家之男等内容。由于支谱所刊印数量较少,留存下来的仅有八部,它们是:《东家小谱》、《嫡系小谱》、《续修支谱》二种,《大宗支谱》二种,《林前户支谱》、《林前户重修孔子世家谱》。
凡是流寓外地的孔氏族人纂修的支谱,必须获得衍圣公的批准,加盖衍圣公府大印后才能成立。各级官府主要根据衍圣公府钤印的有无,来判断内孔与外孔,决定是否给予优免差徭及有别于齐民的特权。
内孔和外孔
一般说来,作为圣裔的孔氏宗族常常自称“内孔”或“真孔”,而把同姓不同宗的孔氏称为“外孔”或“伪孔”。这里的里外、真伪,是以圣脉的流传作为对照的。
圣裔们所强调区别的“外孔”,其情况大致有二:
一是与圣裔同姓不同宗的孔氏。如本书第一章中所述,在古代,也有几支孔姓并非出于子姓之后,在孔父嘉至孔子一系后世的繁衍、扩大的同时,这些“圣裔”之外的孔姓渐渐淹没无闻,也无世系资料存世,然而这为数不多非圣裔的孔氏有时会想方设法混进圣裔中去,以图享受到朝廷对孔子后裔的优厚待遇。正是“累朝优礼”、“与常人异”的待遇,在孔氏宗族史上引起了大量伪孔冒宗的现象,在曲阜县之外的其他州县,时有和孔子后裔并非一脉的外孔假冒“圣裔”,以期得以优免地方差徭,这种情况每朝每代都有发生。而在曲阜,由于管理严格,冒宗易于识别,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一是出于衍圣公府的奴仆孔末所传的后代。据载,孔仁玉的后裔在北宋时期传至五十三代而分为“孔氏五位”的同时,洒扫户孔末的子孙也已立为“五院”,分布在曲阜的小薛社、张阳社、西隅社、东忠社、西忠社。到清代,这些所谓“仆随主姓”的外孔,又发展到曲阜之外的邹县等地。既然同属一姓,又并非同脉,为了明确主仆、圣裔庶民之区别,以衍圣公府为代表的孔氏宗族“不准其随钦赐行辈取名,以免混乱”。外孔如冒宗续谱,则要因“冒宗谱,滥邀恩崇”而获罪。
一、序
序就类似于现在书的序,可以由族中得望高的人写,也可以由外人写。主要是通过另一个或另几个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本族谱。通常情况下,新序在前面,旧的序也要包含在内并排在新序后面。
二、简介
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族,能全面了解的人也不多,所以
需要首先简介一下自己家族,可提及的内容有:刻谱凡例、本族谱本次创修(修订)参与人员、时间、为什么要修订;此次编码的依据是什么;家族的整体情况、历史、迁移史、当前分布、人数;本族宗派、字辈,即记录每一代人起名规则;祖坟所在地、祖坟中各代分布图;对祖先事考查、考证。
总之,这里不具体到某一个人,只是对整个家族进行整体描述。
三、人物志
其实一本家谱本身就是人物记录,但通常情况下,家谱中会记录某一个或多个优秀的典型人物或团体。而记录这些优秀人物时,常常格式多样,有该人的传记、他写的文章书稿、获得过的功名、官名、、画像、碑记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同姓历史名人强编入本族谱,即使是小小提示也不可。因为后人续谱时,常常会因为这一次信以为真,而以讹传讹。
四、世系表
世系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最简单的家谱,有时只有一个世系表。
世系表是记录家族中每个人的关系,用计算机中的术语,这种一对多的结构是“树”状结构,但实际中的往往会比较复杂。当一个家族很大、人数很多时。会出现嗣出嗣入(通过过继、领养、送人)、迁入迁出的现象。
五、世略表
通常情况下,仅有世系表的家谱其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对一些不是名人的名字,除了这几个字,你还能知道什么呢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增加世略表,世略表是记录世系表中每一个族人简历的表。这一部分可以和世系表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列。我认为单列更好,因为合二为一,常常导致世系表过肥过大,查找一个成员的时候非常麻烦。
很多家谱中,世略只写到父名、娶妻、生子数及名字数,这样写虽然整体看上去挺规范,实际上也没多大意义,因为世系表本身就可以表示这种信息。我认为世略不一定能做到每个人都有完整的简历,但至少应该有:本人生卒年月、主要职务、职称、主要生活工作地、本人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妻子姓名、妻子嫁出地、妻子父亲的名、妻子简历、子女名、女儿出嫁地、所嫁人姓名。这样不仅妻方家谱可以通过家谱查到本家族,本家族也可以通过自己家族查到女儿家族。
六、后记
后记写一些感想即可。
(来源:百度经验等)
家谱,又叫“宗谱”、“族谱”、“家乘”,是记载一个家族血亲延续的基本文献。家谱的产生,是东汉世家大族兴盛繁荣的产物。东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形成了许多既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又有相当的政治特权并且拥有很高文化的大姓望族。这些大族为标榜其久远的历史和高贵的门阀,往往编撰谱录,详细介绍家族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显赫人物及不凡的事迹。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政治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门第成为关系一个人前途命运的关键;另外,由于社会动乱,许多人颠沛流离,于是,撰写家谱成为非常流行的风气,从贵族之家一直到普通百姓,皆乐此不疲。风气相沿,历唐宋元明清而不衰。
因各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家谱的详略大小各异。大家族家世长,显赫人物多,其家谱自然是内容丰富,颇具规模,体例也多采用叙述式;普通家族,人物与事迹平平,内容较简,体例多采用图表式。叙述式家谱信息量大,通常要详记家族全体成员的名、字、号、婚配、生育、享年、葬地、世系以及族田、宗词与族规等,有的还附有族中名人的列传、画像、著作、墓志和各种题跋等。图表式家谱则只限于名字、辈分、世系等。
家谱按男性辈分高低来排列,妻子不得载名,只以某氏列于其丈夫名字之后,所生女儿也不载名,只以第几女列在父母和兄弟之后。由于家族的延续与人口的变化,家谱需要不断续修。续修的时间,间隔十年、二十年不等。续修家谱是家族的大事,按照一定的礼仪与规矩进行。整个工作要由族长主持,并通知迁居异乡的族人派人回来参加其事。续谱包含着祖先崇拜遗风,借此可以增加族人认祖归宗的意识,提高家族内部的凝聚力。但也应该看到,在阶级社会中,家庭内部的分化非常剧烈。同姓同宗之人,有的田产弥望,有的则地无一垄,经济地位及社会地位根本不同。因此,续谱实际上还包含着淡化身份差异,缓和族内冲突矛盾的意义。
在中国的家谱中,孔、孟、曾三姓的家谱最有特色。因孔子、孟子、曾子在历史上享有“万世师表”的特殊地位,他们的谱系情况较为清楚,已经做到了全国一姓同谱,而且在立谱之初,就确定了家族世系命名的辈分序列和用字。人们一听(或一看)某人的姓名,就能知道他的辈分情况。此外,历史上还有一些典范性的家谱。如欧阳修的“欧氏谱”与诞生过“三苏”(苏洵、苏轼、苏辙)的“苏氏谱”,因体式完善,被推为家谱的典范。
家范,又称为“家训”、“家诫”、“家规”、“家约”等,是家长为后辈子孙或族中成员规定的立身处世、居家治生的原则、教务。它是一种训诫活动,也是一种文献。作为文献,家范主要涉及的方面有:
第一,敬祖孝亲,主要讲如何敬祖宗、孝父母、友兄弟;第二,睦亲和宗,主要讲如何处理同宗之间关系;第三,亲里睦邻,主要讲如何处理乡里乡亲间关系和如何选择朋友;第四,忠君急公,主要讲如何处理家国关系;第五,劝学育材,主要讲怎样培养子弟读书学习、尊师重教;第六,教女训媳,主要讲女儿与媳妇如何严肃闺范、谨守妇道;第七,婚嫁延嗣,主要讲怎样选妇择婿、保持血统、正妻妾之位等;第八,居家治生,主要讲如何重本守业、勉力耕织、勤俭持家、保身健体等;第九,积德行善,主要讲如何恤穷困、矜孤寡、行义举等;第十,禁诫为非,主要讲禁讼、禁赌、禁*、禁偷等。
家范,可以说是家长制定的,是体现家长意志的产物,但具体分析,又有多种情况。一是由全族通议,由族众共同制定,这主要是为了体现家范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二是由族长和宗子制定,这种情况最为普遍。三是由家族内的尊者或贤达制定。四是由单个家庭的家范演变而来。由于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普遍存在,从魏晋以后,家范的制定和编撰日益兴盛,积累了数量庞大的家范文献。在加强同族同宗的认同感和维护家族秩序,促进家族共同体的存在与发展,以及维护地方治安,保证国家的赋税摇役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中,颜子推的《颜氏家训》、范仲淹的教子《尺牍》、司马光的《涑水书仪》、朱熹的《家礼》等,为后人艳称不已,影响甚大。
一、族谱的基本概念
1何谓族谱
谱牒又称家谱、宗谱、家乘、族谱等等,各地叫法不同,但皆是记载本族世系传承及其相关内容的历史图籍。谱牒可分为由专门机构修订的官家族谱和由民间私人修订的私家族谱。《辞海》的释义是:古代记述氏族世系的书籍。它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按辈份排列的血缘宗族的人际关系,是中华先民血缘相亲、守望相助的实录,是记载以父系为主体的家族源流和繁衍生息的图集,是家史和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谱牒的产生极早,可以说历史悠久,渊源流长。殷墟出土的记载姓氏世系的甲骨片,被史学界称为“甲骨家谱”。商代设有掌管谱牒的官员,并建立了谱牒档案。战国时,史官编写的《世本》就是一本自黄帝以迄春秋时期诸侯之氏族、世系、居地的谱牒合编,被史学家称为我国第一部谱牒专著。谱牒文献的最初记载始于西汉刘向的《别录》和班固的《汉书》。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社会、婚姻的需要,十分强调门第和血缘关系的尊卑,所以修谱之风十分盛行。至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洵等都亲撰族谱,并被后世尊为范本而效法。唐代以前以官方修谱为主,五代以后,修谱之风日益昌盛,并从官方走向民间,宋代以后才逐步出现各姓各氏自修家谱,且要求续族谱一般不超过三十年。至清代中叶,家谱多至汗牛充栋,并被视为传家之宝。
族谱属于史学的范畴,是我国历史典籍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方志、正史共同构成了中国史学大厦。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正史”即是国史,是专门记载国家大事。“方志”是地方史籍,只记载一方水土、人文及经济资料。“族谱”则着重记载一个家族的历史等情况。正史极难囊括地方特有的内容,方志也不可能包揽一家一族的具体情况。正史不足才修方志。族谱的有些资料亦可弥补正史、方志之不足。从史料角度看,“族谱犹国史”。由于族谱的资料内容极为丰富,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关注。
2族谱的体例
家族世系之体例,自宋代以来就有欧式与苏式之分。欧式创自欧阳修,注重上下垂直联系,渊源历历可索,但事迹难考;苏式创自苏洵,注重左右横向联系,事迹明了,但原委难稽,各有所长。张氏族谱,两者兼用。先采用欧式,列出世系,再采用苏式,详载个人信息。族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己基本定型。
3族谱的主要内容
家谱繁简各异,卷秩不一,但从其目录来看,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则大体一致,一般有序文、题辞、凡例、祠产、先祖坟茔,还有的设有仕宦录、科举名录、节孝、诰敕、像赞、匾额、传文、后跋等组成。比较简单的只有序文、辈行和世系。
中国家谱保存至今的,以清代和民国的为主,约占全部数量的90%。就这部分现存家谱来看,尽管其编纂形式有所不同,编纂体例有详有略,记载范围有大有小,记载内容有多有少,编修重点各有侧重,但其格式基本上是相同的,是统一的,是有章可循的。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各项:
(1)谱牒名称。一般均称为族谱、家谱、宗谱、家乘、世谱、统谱、支谱、祖谱、合谱、联宗谱、大成谱、房谱等,也有的称为谱传、真谱、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典、世牒、世恩录、故谱、族谱图、族系、族讲、石谱、世家、私谱、本书、大同谱、乡贤录、传芳集、家传簿、先德传、系谱、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等,可谓名目繁多。其中以称为族谱、支谱、房谱、宗谱和通谱的较为常见。
(2)谱序。序,分为自序与他序两种。自序,记载始祖以来的分衍派系,迁徒发展情况,使子孙明白先世的世系。有的注明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使子孙清楚本族谱史。大多数叙述侧重于修谱的原因、目的及其艰辛。他序,一般是请当时的名家或当地的行政长官所作的序,其内容除涉及上述各项外,主要是对谱主和家族的赞美与希望。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还分为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等。
(3)谱例。又称凡例,修谱凡例,例言。它对家谱的体例结构、内容详略,入谱对象、专用术语的解释,对行文格式、图表的应用作出规定,是修谱的法律性文件。可以反映出一部家谱繁简与好坏,其中一些对子嗣、妻妾专用术语的解释与界定。一般而言,一些家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与时俱进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本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赞、遗像。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族谱中追溯姓氏之渊源,彰显立姓始祖,探索宗族演变,记录传承脉络,也是中华文化尊重生命、尊重历史、尊重传统的体现。在张氏家谱中,记述了自始祖即轩辕黄帝第五子挥公以来到现代五千多年的本族张氏世系传承图表,其用简短精炼的语言文字图表描绘了一幅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家族史。作为每一部族谱的必有部分。源流考中所蕴含的历史知识,带给我们大量的上古姓氏源流文化的传奇,这又未尝不可作为我们认识那段文明的一个依据。
(8)族规家法。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家法是对一个家族具有“法律效力”,用以约束全族成员的规章制度、法规条款的总称。家法是先人的经验积累,是世代不断完善、传承的一种有别于他人的精神风貌,这种优良的传统,就是一种家风,更是一种齐家之道的家族文化。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称,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宗祠,又叫家祠、祠堂,安放着祖宗的神位,是列祖列宗神灵的安息之所,正因为如此,它就变得十分神圣,它既是祭告祖先在天之灵的殿堂,又是家族实施权力的公堂。在祠堂聚族祭祖,一般一年两次,分春、秋两祭,或将秋祭改为冬祭,也有一年只祭祀一次的,至于具体时间也因地因族而异,但一般都以不违农时,合族方便为原则。祭祀前要设立主祭人(由族长担任)和纠仪、通赞(引赞)、分类、读祝等各“执事人”,并在祠堂悬挂彩灯,摆设祭器、祭品,祭祀时焚香叩拜,金鼓齐鸣,“小乐”徐奏,热烈庄重肃穆。祭祀的仪式很多,主要是告祖和祀祖。告祖就是举行一定的仪式,告诉列祖列宗,子孙集聚一起,将开始祭祀,请其神灵莅临享祀。告祖祀祖都要宣读祭文,然后焚化,表示祖先己经接受。
“郡望”和“堂号”是姓氏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是表明姓氏的地域分布、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志。是区分同一姓氏不同地域和识别亲疏的主要依据,也是寻根问祖、追源溯流的基本线索。“郡望”指魏晋南北朝至唐朝时期每个郡里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随着“郡望”这一标明家族身份符号产生,而依为同郡同姓人,郡以标明某一家族或一房的名号“堂号”也就应运而生。“堂号”也即为祠堂号。是申明一个家族的出身来历,区分族属支派的标记。是表明本族居住地域、思想、文化、功业成就、精神追求等具有本族特点的东西。既是对某一姓氏家族特色的高度概括,也是当时社会形态的反映,同样具有区分宗支族别、血缘亲疏的社会功能。它的更深内涵是中华家族文化中一种用以慎终追远、弘扬祖德、敦宗睦族的符号标志。是寻根意识与祖先崇拜的体现。具有浓厚宗亲色彩与精神纽带作用。堂号常书写在族谱的封面。张姓堂号常见的有“清河堂”“孝友堂”“百忍堂”“金鉴堂”等数十个。
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同时又表明与死者同有关系的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所以不仅在执行丧礼时要涉及到,而且在执行宗族、家族事务及执行法律时也必须涉及,所以家谱中一般都载有五服图。
(11)世系。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不过最迟已在南宋时出现了,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成果。(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摘自正史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传记,是为本家族凡有道德可纪、贞节可树、文章可传、学行可载者,即为所有一切贡献于社会、家族的人立传,以记其事迹勉励后世子孙。历史上很多有名望的人,其行状、墓志、神道碑、年谱等都收录进谱。
(13)谱系本记。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元等。
(14)族产。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专门登载和记录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或称余庆录,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记,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单。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体族人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其实一部完整的家谱就是一个宗族的历史或是家族百科全书。通过一部家谱,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该家族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该家族的经济情况和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谱也正是将这些内容以书、图、志、表、史的形式记录下来,成为可与正史、方志并列的又一文史宝库。
4为什么要编纂族谱?
(1)编修族谱是寻根留本的需要。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从哪来。人们常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但你并不知道其中的由来,通过修谱追根溯源,你就会知道你从哪里来。
人从娘腹中十月怀胎,呱呱落地,在世上短短几十年,最后静静地离开人世。古人云:“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就是人之本,人过世后,连一个名字都没有留在世上,若干年之后自己的子孙,就会忘记,那不是枉活一生,白活一世,换言而之,你的后代也就失去了根本。
过去和现在,有很多人为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树碑,一者表示后人的孝心,二者是不忘先人,但它又能保藏多久?世代变迁,人为的损坏,年代长久日月的风化,也就失去了树碑的作用。而几千年谱书之风,代代相传,从远古至历朝历代,乃至到今天,先祖的名字流传至今,这不是修谱的作用吗?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你的根底在哪里?万里江水,源起何处?一个人连自己的根源都不了解,岂不负先人养你?所以说修谱,意义重大,一者可以帮你查清你的祖先是谁,让你的名字与先祖一起流芳千古,二者是把你的祖辈、父辈和你一同记载下来,让你的后人代代相传,永远知道你们是他们的先祖,将来和他们一起流芳千古。
(2)编修族谱是清缘备查的需要。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人兽之别,就在于他们对于血缘关系,有一种生生不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一个人不管漂泊多远,总是忘不了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埋葬着他们的先祖。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有着将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家谱的功效。只要有了谱书,族人的人和事,都会有记载。
(3)编修族谱是增知育人的需要。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近年来,由于对子女缺乏应有的家族观念教育,导致现今很多人没有家族观念和人伦规范,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上下不分,孝义全无,有老不养,有子不教,吃喝赌博,享乐无度。为官不体恤黎民,奢侈无度;为民不尊师长,横蛮逆行。用什么教育他们?谱书是很好的教材,家训族规中有现成的规范。谱书中收录了历代经典,如何立志?如何敬业?如何治学?如何治家?如何做人等等,有很多东西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她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励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为族争光。
(4)编修族谱是血肉联情的需要。俗话说:“亲不亲,故乡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在现今社会中,由于求学、打工、工作、婚姻等原因,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现代交通、通讯和信息的高度发达,使国际一体化、“地球村”成为了现实,人们不可能禁锢封闭,走出家门,走出国门,漂洋过海更是家常便饭。这些分布在五湖四海的本族子孙,只有通过联宗和联谱,才能加强血脉同胞的相互联系和深入了解。大家知道,一个人在外地谋生、工作,路人不如乡人,乡人怎比血脉之情。有了谱书,哪怕你走到天涯海角,哪怕是萍水相逢,我们的血脉亲情一定更浓厚、更深重。
(5)编修族谱是承前启后的需要。这里有双重含义:一是上对先人,二是下对后人。我们的先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千辛万苦、开荒拓土、艰苦创业,为社会,为后人创造了丰功伟绩。所有这些,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丢弃。只有通过修谱,为他们立传,把他们的光辉业绩和精神财富,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才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后人。
二、编纂族谱的基本方法
家谱是一个家族、宗族全面、详细的记录,堪称家族、宗族史或家族、宗族百科全书,同时家谱又起着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和作用,那么纂修家谱可说是中国古代家族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古人对纂修家谱可以说是谨慎而又隆重的,将修谱视为宗族中的头等大事。有些家族在纂修家谱时,请本族或外族名人学士撰写序言,其主要目的就是借以扬名和炫耀,但从另一侧面也保证了族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部家谱从酝酿重修或续修,到新谱修成,中间有许多过程,这里按续修和新创修分别介绍。
(一)续修族谱。也就是说,在原老谱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1)平时分项记录族人的情况。如家族成员,凡生丁口、行冠礼、结婚,均须预先立册一本,以便以后陆续增入新添丁口。每年冬至祭祀前,族内各房须将男丁情况报至族里,同时将婚、嫁、卒、葬等一并报上,以作为日后修谱续修的依据。
(2)平时由各房单独记录,再按时汇总登录平时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就由各房或各支单独记录和掌握,各家族成员也主动将变化情况报告房长,如生丁后须报以下内容:某房、祖某、父某、行某之第几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每年冬至,各房长将该年的全年变动情况造表登记后送入族内,再由专人登入总册送至族祠或派专人保存,到修谱续修之年时再拿出来使用。
(3)由各户按时报告变动情况如山东曾参后裔在祠堂内设有《纪年簿》,规定族内成员生子三天命名后即报告族长,登名于簿,记明出生时日;去世者,家属半年内将死者寿数、葬地报告登记;即媳妇,要求把女方生日、娘家情况记录在簿;迁居外地者,要一年汇报一次情况,注明居地等项,以便族长记录。
(4)修谱时普查填表而后汇总纂局格式如下:第几某户、几十几代、名某、年几十几岁、现居某县某村、习何业何职、曾祖名某、号某、何指、在否、父字某、号某、何指、在否、有子几人、名某。
(5)派人外出实地调查这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之一。有些家谱在载录修谱人员时称从事这项工作者为“采访”。外出实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迁居外地的本族成员的基本情况。
(6)各支族提供有些家族规定:修谱前两年,各支族要将各自的情况先行编好送来汇总,各房“预先编订,早发传启,汇齐修梓”。
(7)利用旧谱资料这也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几乎所有的续修谱都是在旧谱基础上参核考证,拾遗补缺再填加新材料而修成的。
(8)利用御赐诗文及各种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则载有宋、明两朝五位皇帝赐给族人的八首诗词及唐朝时发给林家的免税役户贴。
(9)从正史、方志、文集及其它书籍、资料中抄录资料一些大家族的家谱收录人物众多,这些人物或在正史中有传,或有文集行世,或在方志有载,另外他们与同时代的族外好友或有彼此酬唱、书函往来。这些酬唱、书函等也许收录于他人的文集之中。以上种种情况都会在修谱、续谱的过程中遇到,因而正史、方志、文集和其它书籍、资料也成为修谱时不可遗漏的重要宝库之一。
(10)辑录族人所撰诗文及其它存稿。
(二)创修新谱。有的家族,旧谱已经损毁无存,或者老谱破损严重,那就需要重新编纂。这样,编纂族谱的工作量就很大,方法与续修也就有所不同,需作重点介绍。
修谱,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修好一次族谱,重要的工作有三项:组织、经费、编辑。
第一步:组织机构
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通俗地说,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谁来组织修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
修谱一般有倡修。倡修者或为族长,更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既有人倡议,家族就开始组织:不外乎召开各房代表会议,筹措经费,确定编辑班子等等,然后是调查、编辑、汇总、成稿、印刷。谱成之后,一般都要庆谱。应该指出的是,旧时修一次谱,花费是非常巨大的。
那么如何组织修谱呢?依然得有倡修。每一件事的缘起总得有热心人提议。现在的倡修者,首先是宗族事务的热心者居多,其次是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然后是经济较富裕的族人和在政界有一定影响力的族人。有人倡议,召开筹备会议,各房有代表,各地有代表,还有知名人士等。筹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两项:一是统一思想,确定族谱编纂的大体思路和方案;第二,成立族谱纂修机构,推举负责人。这个机构是修谱的组织者,其负责人,或曰主修,或曰理事长,举足轻重,他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辈份高,说话比较有影响。如果这人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水准似乎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选举一位工作能力较强的执行主修(理事长),由他来做实际工作。修谱班子确定了以后,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会议事:一是确定编辑班子;二是筹措经费,并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组织协调采访(调谱)工作;四是组织审查族谱草稿;五是印刷;六是发谱庆谱活动。
在日常组织管理之中,组织者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经费不足,如采访调谱不顺利,有族人不愿意参加修谱……凡此种种,需要组织者以热心、细心、耐心和高超的工作艺术,良好的协调能力去解决。
在修谱的组织工作中,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因为修谱机构(理事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各自的地位、身份、能力、性格、审美观、文化程度、热情等方面有差异,族人的认识水准也不一,这就需要负责人首先要团结、协调好修谱班子,依靠全体族人,以自身的热情带动整个班子和全体族人的热情,修谱才能善始善终。
族长,亦称“宗子”。族民们为了自身或共同的利益,一般都推举族内德高望重的男姓长者为族长。族长具有很大的宗法权力,宗族内部的管理和各项事务的主持一般都由族长担纲。小如家庭纠纷、婚丧喜庆;大如祭祖、祠庙管理等事务都要主持。他们所拥有的权力,便是族权。
基本介绍 中文名 :族长 外文名 :clan elder 读音 :zú zhǎng 释义 :一个宗族中行辈、地位最尊的人 相关文献 :《仪礼·士丧礼》 族长 - 释义,词目,拼音,英文翻译,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基本概念,历史,权力,历史时期,封建时期,新中国成立,宗族事务, 族长 - 释义 词目 族长 拼音 zú zhǎng 英文翻译 1clan elder; the head of a clan 基本解释 ◎ 族长 zúzhǎng[the head of a clan;clan leader] 一个宗族中行辈、地位最尊的人 详细解释 (1) 周 代地方基层官名。《仪礼·士丧礼》:“族长涖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 郑玄 注:“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也。 (2)泛指一族之尊长。《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 严振先 领着合族一班人来吊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八回:“这里的族长,就是你大叔公,倡议要众人分派;派到你名下,要出一百两银子。” (3) 周 代地方基层单位“族”与“长”的并称。《荀子·乐论》:“故乐在……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 梁启雄 释:“是百家为族,二百五十家为长也,故与‘乡’、‘里’并言。” (4)族长亦称“宗长”,是封建社会中家族的首领。通常由家族内辈分最高、年龄最大且有权势的人担任。族长总管全族事务,是族人共同行为规范、宗规族约的主持人和监督人。 基本概念 历史 族内发生纠纷由族长全权处理,对违犯族规的人,族长有权根据宗规族约给予制裁。协助族长工作的还有房长和柱首,房长按血缘关系由该房辈分最高、年龄最大者担任。柱首,是处理一族内日常事务的人,如收租、筹办祭祀活动等。 历史上,姓氏家族聚居比较普遍,表现为同姓居住同一地区,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多见 ,一个宗族即为一个自然村落,多由姓氏得村名。据《大村曹氏宗谱》记载,明正统年间,曹贵二避难到龙潭,见这里山清水秀,便落脚谋生,在此生五子,其中有四子分为四个小家庭,四个小家庭再繁衍,便有了如今的四个自然村。家族一般都 建有祠堂,祠堂有“祠规”,亦即家法,族有族长,族长由家族中最有地位、最有声望的人担任,族长在家族中权势至高无上。大家族都修家谱,每隔三五十年续修一次,同一家族中以字辈确定长幼尊卑,并记于家谱中。靖安厂(一作场)《唐氏宗谱》行辈字序为:本善有庆,为仁克昌,文学从尚,恭应干良。由于字辈的确定,以至有白发苍苍的老者还得称穿开裆裤的幼童为老太爷。 权力 族长,亦称“宗子”。族民们为了自身或共同的利益,一般都推举族内德高望重的男姓长者为族长。族长具有很大的宗法权力,宗族内部的管理和各项事务的主持一般都由族长担纲。小如家庭纠纷、婚丧喜庆;大如祭祖、祠庙管理等事务都要主持。他们所拥有的权力,便是族权。姓氏族长制源远流长,至迟可追溯至宋代。宋代理学家提出恢复宗子法主张后,宗子的族长地位,在民间家族中被普遍承传下来。如福建省安溪谢氏家族认为:“宗子所以主祭祀而统族人,务在立嫡不立庶也。宗子死,宗子之子立,无子则立宗子之弟,无弟则次房之嫡子立。既为宗子,必谨守礼法,以光先德,族人亦宜推让,毋得轻忽。”(安溪《清溪谢氏宗谱》伴读公示训)侯官云程林氏家族在《家范》中对宗子的作用阐述的更为详细,曰:“治家当仿古立宗法,如始祖之嫡子则承始祖之祀,从此直下,嫡子世为大宗,合族宗之。是继始祖之嫡,谓百世不迁之宗也,此谓大宗。始祖之庶子则不得以称始祖,必待其卒而其嫡子继之,则自别为称;而亲兄弟宗之,是谓继称之小宗……大宗所以统其宗族,合族有大事,必各禀小宗而后行,又诸小宗必总统于大宗之子,如此则宗族之内,人情相禀,人伦不乱,治家之要法也,子孙其遵而行之。”(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由此可见,各地许多家族除大宗之子(族长)统领最高决策权外,族内辈分高的长者也承担了重大职责。 历史时期 封建时期 旧时,一大宗族的分支称“房”,各房均有房长。他既是本房的代表,又是族长的辅佐,尤其在祭祀事务上拥有很大的权力。如福建省福州叶氏家族,大宗共分七房,七房外子孙为小宗。该家族的《祭祀条规》载:“嗣后族中入主附祀,七房内(大宗)祀正龛,七房外(小宗)祀左龛。”(福州《三山叶氏祠录》支祠条规)泉州梅洲陈氏家族则规定,主祭者由年长者与有功者轮充。这种家庭士绅与家族长辈的结合,大大加强了族长的权力。他们可以主持祭祖,代祖先立言,代祖先行事;还可以制订和修改各种家训族规,操纵家族事务,规约族人行为,并充当族人纠纷案裁判和法官。他们控制着族田和其他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和分配权,控制着宗族与外部的联系。对于所谓触犯家规的族人,族长有权决定各种处罚和惩治,甚至处死。因此,族长们实际上拥有主宰家族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由于每个家族往往非单一族长所能支配,族长之下还有族房长、士绅学士、掌事的董首等等,构成庞大的宗族管理阶层。 新中国成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宗族制度受到限制而削弱,族人公推族长的现象已极少见。许多乡村虽没有确定的族长,但有重要事情往往仍请长辈人拿主意。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乡村先后成立“老人会”,老人会成员多是本村宗族中名高德重长者,其职能仍很重要,往往参加村级重大事务的决定。他们利用影响力和号召力,协助村干部工作。在一些乡村,仍有名义上的族长,他们是经“抓阄”产生的;一般由大家之长参加竞争,辈分并不讲究,这种人俗称“福头”。其职能是安排族中如修族谱、兴水利、做神节等事宜,并无族产可管,也无处置解决族内纠纷的权力。一些地方族长权并未在农村彻底消亡,一些偏远落后的乡村,封建宗族意识仍很严重,近些年一些地方宗族势力有所抬头。有的地方为了编修族谱推举族长、房长,成立修谱组织,摊捐派款。 宗族事务 掌管宗族事务的人。后世一般由长房长子或长孙充任。族长对违反族规或封建道德的族人有惩治乃至生杀大权。《仪礼士丧礼》:“族长位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门西东面南上。”郑玄注:“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也。”《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平日最怕的是严大老官,今虽坐在这里,只说道:‘我虽是族长,但这事以亲房为主,老爷批处,我也只好拿这话回老爷。’”《红楼梦》第四回:“虽说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这些;二则现在族长乃是机房珍,彼系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
你好!
续修家谱完成后需要祭谱(有的地方也叫圆谱)。
步骤也因地域不同而不尽相同,可以去找找其他姓氏族长或者他们的祠堂去问问,应该都知道的,可以顺便通过他们寻找一位先生来主持这个事情,一般修谱先生也都会。
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孔氏族谱
本文2023-11-18 01:12:1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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