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给在世男子撰写传记,可称其 公吗
你好!
家谱中的“公、翁”都是对某人的尊称,传记中当然也可以用。
不知你说的传记是单独撰写一篇放在谱序中还是在个人资料中提及。
因为修家谱有个规矩:生不立传。
所以单独写一篇是不合适的,可以在个人资料中提及。
如还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家族族谱排辈用字有:
希、言、公、彦、承、弘(宏)、闻、贞、尚、胤(衍)。
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
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
建、道、敦、安、定、懋、修、肇、彝、常。
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族谱里面的字辈是按照什么顺序排的?
辈份在中国人起名里面,以前是都必须表现出来的。例如:我父亲姓张的话,他的名字就是:张元×,到我们这一辈就必须是:张德×,儿子辈就必须是:张为×,孙子辈就必须是:张普×。
一直这样往下传,到外面碰到了一个家族的人,只要通报姓名,就知道您的辈份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了。也就决定了我和对方的称呼和地位。
字辈的选取,一定要按家族流传下来的字谱选取,否则就会乱了家谱中的规定,是必须沿用家谱里面流传下来的取名字谱。如果您的名字中没有家族字谱中留下来的“字”,这个家族是不会承认您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只会认为你是同姓的外家族人员。
要根据自己的家族搬迁史,寻根续谱,确定中间字的排序。实在找不到根源,可请人排辈,——就是姓的笔画数、中间字的笔画数及二者加的总数都是吉数,才好。
字辈应该说一部完整家谱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一个家族的印记。其实字辈也算是一种比较随意的文学形式,它的随意性在于,虽然有一定的格式但是不像律诗那样讲究严格的押韵,不像词曲那样必须套用现有的牌名。
通过字辈可以把两个不认识的人团结到一块儿,可以使陌生人之间产生突如其来的亲切感。更能够增强各群体间的凝聚力,字辈作为姓氏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将它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下去。
我们常见的写法是:
新故显考某公讳某某老大人位,或者新故显妣某母某氏讳某某孺人位。
在客家人中间,用的排位是可以一分为三的,比较接近正确的礼制。写法为:神主正面写,新故显考某公讳某某老大人位,或者新故显妣某母某氏讳某某孺人位。然后神主后面写“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卒于某年某月某日”。这种写法看似正确,但是也是一种不完全的写法。
真确的写法为:
神主正面写:显考某府某君神主,左下角落款:孝子某某奉祀
神主的第二层写:新故显考某公讳某某老大人位,或者新故显妣某母某氏讳某某孺人位。两侧落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卒于某年某月某日。
这才是正确的写法。现在客家人中流传的写法虽然保留的很好,但是其不完善处,如此明显。可见我们的传统到底是损失了多少。
包袱的写法格式及称呼有如下:
上一代:称父亲。包袱写法:故显考(姓)公讳(名字)老大人妣(姓)老孺人正魂收用。自称落款:孝男。
上二代:称祖父。包袱写法:故祖考(姓)公讳(名字)老大人妣(姓)老孺人正魂收用。自称落款:孝孙。
上三代:称曾祖。包袱写法:故曾祖(姓)公讳(名字)老大人妣(姓)老孺人正魂收用。自称落款:孝曾孙。
上四代:称高祖。包袱写法:故高祖(姓)公讳(名字)老大人妣(姓)老孺人正魂收用。自称落款:孝玄孙。
上五代:称天祖。包袱写法:故天祖(姓)公讳(名字)老大人妣(姓)老孺人正魂收用。自称落款:孝来孙。
家谱中,给在世男子撰写传记,可称其 公吗
本文2023-11-16 21:13:0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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